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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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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营销渠道

医药营销渠道范文第1篇

当下新医改的全面实施为医药企业构建医药营销渠道指明了方向,使医药营销渠道变革得到进一步推动。该文从医药营销渠道的主要特征入手,阐述新医改下构建医药营销渠道面临的新要求,并探索提出若干医药营销渠道构建策略。

【关键词】

新医改;医药企业;营销渠道

新医改不仅为医药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还对其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医药营销渠道的完善和加强是医药企业取得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面对新医改下新的要求和机遇,如何构建一个能健康运行的医药营销渠道是摆在医药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1医药营销渠道的主要特征

较其他商品而言,药品非常特殊,其营销渠道的特征也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1药品营销成本高国家《医药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制造厂不能直接将药品销售给最终的患者,而要通过医药商业企业来销售,导致医药营销缺乏零售渠道,药品营销成本大大提高,药品价格也居高不下[1]。

1.2进入药品营销渠道行业的难度较大、壁垒较高从事药品营销的企业不仅要经过严格的GSP认证,还要改进和升级仓储、运输、营销、管理软件等,需投入大量资金,导致很多小型企业很难进入医药营销行业。

1.3医药营销限制较多药品大致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大部分药品都要得到医师的处方才能进行购买,尤其是对麻醉类、精神类等药品的限制非常严格,造成医药营销渠道单一,局限于拥有处方权的大型专业医疗机构,即医院。

1.4处方医师的决定力过高,导致患者丧失选择药品的权力,患者与医师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患者的购买非常被动,导致大多数医药营销渠道都没能针对患者进行构建,而是将医师作为营销重点。

2新医改下构建医药营销渠道面临的新要求

当新医改方案得以全面实施后,医药营销受到巨大影响,最显著的就是拓展了医药营销渠道。过去,医院在医药营销中占据重要地位,如今医药营销的重点已逐渐转移到药店身上,逐渐朝着与客户面对面的方式发展。同时,医药营销渠道逐渐变得扁平化,渠道定位明确,终端市场已成为运作医药营销渠道的中心。医药企业在新医改下构建营销渠道时面临三大新要求:

2.1连锁化的零售药店新医改要求发展药品

连锁经营与现代物流,促进药品生产,整合流通企业。连锁药店指的是企业设置分店,每一个分店都有统一的标志、管理、价格及配送等,总店可完善建立配送中心及网络平台,并且利用信息技术发展医药物流,促使各个分店大力营销医药产品。

2.2扁平化的营销渠道

当前,医药营销渠道相对较长,药品到达患者手中要历经许多环节,药厂很难对营销渠道进行有效的控制,阻碍企业发展产品流与资金流,不仅无法协调市场环境,消费者的需求也得不到满足。因此,新医改要求医药企业要适应市场变化,合理调整营销环节,可直接向终端供应药品,将扁平化作为构建医药营销渠道的新方向,在减少营销渠道环节的同时降低营销成本,提高医药企业营销效率。

2.3伙伴化的医药渠道关系

大多数医药企业都认为自身与药品经销商之间是交易关系,彼此只是自己获利的工具,这种观念导致营销渠道成员主要从事短期交易,更多的是关注个体利益,极易引发各种各样的渠道冲突,对营销渠道效率产生消极影响[2]。所以新医改要求医药企业要积极跟药品经销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彼此之间的信任,有效控制、化解渠道冲突,共同提高医药营销渠道成员的市场竞争力。

3新医改下构建医药营销渠道的策略

3.1实现逆向创新,构建医药终端营销渠道

在新医改下,医药企业应更新营销思路,充分利用无界限的电子商务,将终端客户作为出发点,将营销顺序逆转,逐步跨越中间的经销商,尽量减少药品营销环节,构建医药终端营销渠道。因此,终端满意度是构建医药营销渠道的主要目标,服务注意力也转移到终端身上,这与新医改提出的新要求相符。基于此,医药企业应从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出发,将精力集中在几项成本低、能使终端客户真正享受好处的项目上,尽量减少甚至避免那些被目标客户忽视的成本费用,不断提升终端客户的满意度,直到忠诚度提高。与此同时,医药企业应重新审视渠道策略,并基于新医改的要求制定战略渠道,满足终端需求与经济性要求,同时关注营销渠道的运作是否迅速、有效,并站在目标客户的角度对营销渠道的业绩、表现等进行科学的评价。此外,企业应该进一步明确医药营销渠道的分工,决定哪种渠道为高利润小批量终端客户提供服务,哪种渠道为大批量、薄利多销的终端客户提供服务等,尽最大努力打破单一营销渠道的局限,合理实施多渠道策略,有效的提高医药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3.2加强成员管理,构建扁平化的营销渠道

在医药营销渠道中,成员数目众多,服务水平不一,这是导致渠道混乱的主要因素。因此,医药企业应采取信息化手段,集中管理渠道成员,严格建立成员选拔与审批制度,构建扁平化的医药营销渠道,防范成员不稳定造成的风险。其中,渠道成员关系管理是构建扁平化营销渠道的关键,要求医药企业与下游渠道经销商强调共同利益,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在合作过程中,医药企业不仅要关心自己在单一项目中能获得多少利益,还要关注合作对自身长远发展的影响。同时,医药企业要严格管理合作伙伴中的连锁企业,不仅要关注自身医药产品与连锁企业经销产品之间是竞争关系还是互补关系,还要关注连锁企业的信用程度、经营状况、总部约束分店的能力等,尽量避免跟竞争性医药产品共同营销渠道。当然,电子商务已经改变以往的销售方式,但传统的专业服务内容却难以改变,必须通过医药企业建立专业服务机构的方式来解决[3]。对医药企业的区县级分销企业而言,它们本身就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客户使用医药产品时面临的问题、产品的市场定位等都需通过它们向上游渠道成员反馈,所以医药企业应针对县级分销企业加强专业培训,将它们在传统销售中的终端服务与反馈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终端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

3.3优化营销渠道,控制医药营销渠道冲突

医药营销渠道的冲突在窜货上体现得尤其明显,这不仅会严重损害医药企业的利益,还会促使市场对医药产品丧失信心,最终消费者也会丧失信心[4]。然而窜货的本质原因在于医药营销渠道的价格体系紊乱,须及时解决。一是积极建立健全医药产品价格体系。企业在为医药产品定价时,应按照产品的个性特征及市场运作,仔细计算各个营销层次的利润空间,并统一调拨价格,最后选择返点的方式对经销企业的利润做出弥补。二是制定惩罚措施,并严格执行。医药企业在与经销企业签订合同时,应对价格条款做出明确规定,对有违约行为的经销企业经销医药产品的取消资格及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三是专门设立商业部门,有效维护商业关系。医药企业应专门成立商业部门,销售医药产品的省份至少要设置一名商务代表,让其负责对企业与经销企业之间的事宜进行处理;定期拜访商业企业,在增进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加强对物流管理的监督,避免出现窜货现象。四是对商业流向要严格把关。商业流向是医药企业对市场进行分析和研究的重要工具,能及时将医药产品的动态情况及时反馈到企业,且企业营销部门的省区、地区经理及商业负责人、销售代表等要负责商业流向,避免出现窜货、商业流向造假等问题,有效控制医药营销渠道的矛盾与冲突。

3.4发展医药物流,降低医药营销渠道成本

当前,国内医药物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所以为降低医药产品流通成本及营销渠道成本,发展医药物流迫在眉睫。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与运作设施的数量、规模大小、地理联系等对企业客户服务能力的提高、物流成本的降低等有直接影响,所以医药企业要优化设计物流体系网络,涵盖制药企业、仓库、转运、零售药店等。二是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为医药企业发展现代物流提供服务。医药企业应通过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方式共享信息,促使物流企业能有效掌握物流业的最新信息,通过科学决策与准确快速配送,最大限度减少成本,推行最优的医药物流方案,促使资金流、信息流、物流能相互配合、同步运作、共同发展。三是自建物流渠道。如果资金和技术实力允许,医药企业、零售企业应坚持自建物流渠道,自行承担医药产品配送任务。四是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作为联结医药制药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的纽带,第三方物流能通过分工的专业化,将精力投入到自身业务的优化上,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大型医药物流企业应积极扩展第三方物流,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则需尽力做好营销与服务,将配送业务外包给一些专业的物流企业,以获取更好的效益。总之,在新医改的实施及新的市场环境的影响下,医药企业只有仔细分析医药营销渠道的特征及新医改提出的要求,不断探索构建医药营销渠道的策略,才能有效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蒋吉德.我国医药行业营销渠道问题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4(10):58.

2胡雪峰,吴晓明.医药企业营销模式合规性简论[J].生产力研究,2014(08):144-146.

3张学,徐怀伏.优化医药企业营销模式研究———以国内医药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3(12):8~9.

医药营销渠道范文第2篇

随着医药行业商业渠道操作的逐步规范和演变,企业要面对的问题也随之增多,其中渠道的归拢与分销之间的平衡显得十分重要,渠道的归拢力度越大,对分销的压力就会越高。例如一企业一级经销商有40多家,而它的二级商数量只有200多家,带来的销售问题是终端销售拉动力不足,大量的产品库存都集中在一级商手中,而一些终端市场有需求又没有产品,这种情况对产品的销售肯定不利。虽然说一级商数量少有利于增加回款,城少与经销商的沟通与协调的成本,但最终要看一级商的分销能力,200多家二级经销商能分销到全国市场吗?如果OTC或普药对渠道分销的要求高,那么渠道的归拢数量与相配二级分销数量之间就需要一定的平衡。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渠道归拢

渠道归拢是医药企业为了改变原有经销商布局不合理、产品分销不力、渠道管理成本居高不下、厂商或渠道成员之间关系紧张等营销“病态”,围绕现有分销渠道成员所进行的一系列增减、调整改良工作。具体而言,以下几种类型的企业需要开展渠道归拢工作:

采用“广经销”分销模式的企业。有些企业在产品上市之初,为了尽快打开销售局面,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会与目标市场上所有的经销商建立直接业务往来,以增加产品的销售机会。这种 “广经销”的销售模式存在三大致命隐患:多头开户,加大了企业的货款管理难度,容易产生呆死账风险;经销商数量过多,某些市场覆盖重复,为了抢夺下游客户,渠道成员冲突不断;容易形成“家家有货卖,家家不赚钱”的分销格局,结果导致每一家经销商都不重视企业的品种。这一类型的企业需要减少经销商的数量。

采用“独家专卖”分销模式的企业。独家专卖与现行的“总经销”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它没有辅助的二级分销商,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容易受经销商的要挟,由经销商牵着鼻子走;同样,“人无我有”的垄断式销售使经销商只对重点黄金客户铺货,容易造成产品覆盖不到位、市场空白太多的问题,使产品失去大好销售机会。这一类型的企业需要重新吸纳二级经销商配合总经销商。

原有经销商分销网络和配送范围有所改变的企业。随着医药经营企业准入条件的降低,我国医药分销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一大批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医药商业企业迅猛发展。这些商业企业的分销网络和配送范围由原来的一个地区一个省变为几个省甚至是全国;与此同时发生的是,一大批传统的国有二三级批发站退出分销舞台。这样,制药企业原有的分销渠道体系被彻底打破,面临重新整合。

渠道归拢应对分销变革

新的环境下企业必须重新定位市场部的职责和功能,以往许多企业只是把市场部定位在产品介绍或做一些简单的宣传资料方面,而没有真正起到一个市场部的职能工作。现代的市场部的功能其实相当于军队里总参谋部的作用,起着一种参谋和谋划的作用。很多企业的市场部在对产品的市场策划方面是比较欠缺的,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市场部要起到加强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支持销售的作用。在同质化竞争激烈的今天,能不能科学地筛选到适合多多药业营销队伍销售的有潜力品种,还是一个难点和未知数。

产品群打包销售的企业。在运作系列品种时,很多厂家为了节约市场开发费用,总喜欢把所有品种“打包”交给经销商去操作,或者把新上市的品种也交由原来的经销商去操作。从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目前的经营水平来看,很少有经销商在业务上是万能的:有些做OTC是一把好手,做处方药却是不折不扣的门外汉;有些长于普药品种大路货的快批,有的则具备推广少数几个新特药品种的强势分销能力。为了提高产品的分销效率,也必须按类型将打包销售的产品重新归位到其对应的分销渠道。

招商与自营模式转换的企业。有的企业,起初由于实力不够无法自己建立、管理庞大的销售队伍,或者是队伍人数非常少,他们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用了借助中间人或个体商及企业制等销售外包方式,打开了销售局面,做大了产品销量。一段时间以后,他们积累了一定的营销经验,扩充了营销队伍,于是就亲耕市场。这时,就出现了原有商梳理、新经销商加盟、经销区域重新划分以及厂商分工重新界定的问题。

因此,必须分析产品的销售成长率、利润率和市场占有率,判断各产品的成长潜力和发展趋势,做好产品的分销组合安排:既不让一家经销商做独家总经销卖所有产品,也不采用“广经销”模式让所有的经销商卖所有的产品,而是几家经销商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形成“家家有货卖、家家有钱赚”的分销局面,这样分销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补充渠道发挥潜能

从医药公司发展规划看,需要创新营销,需要增加和延伸营销功能。而医药经营公司是多多药业多年来的经营空白,需要利用这个渠道来补充现有销售渠道的不足,发挥最大的销售潜力,为企业的真正强大奠定基础。

医药公司就是针对未来的买卖关系设计的一种新型营销模式。它主要有以下两个职能:第一,显,即主功能,是专职的商业经营功能的药品经营公司;第二,隐,即辅助功能,为的是医药公司营销的全面健康规范发展,是与药品营销公司互补的一体化关系。它直接与医药公司签订部分已经生产而营销公司不销售的产品,以及没有生产而营销公司也没有销售的产品的全国销售权,在全国对该品种实行招商,实现医药公司的生产利润与销售经营利润。同时,拿到一些有竞争力、适合医药公司销售的其他生产企业的药品品种的全国独家权,视产品销售的区域特点投放在医药营销的队伍里,以实现医药公司制定的销售经营利润、营销公司的销售队伍更加稳定和个人收入增加三方面的共赢。医药公司要在全国建设成熟网络,有普药、新药、OTC终端三个渠道的终端销售队伍,销售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利益集中 分销错位

渠道归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厂商冲突和渠道成员间的摩擦,赢得渠道成员的重视,充分利用渠道力量来提高产品的分销效率。因此,药企在进行渠道归拢时应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网络资源,充分利用。推行“分销全国化”的渠道策略,不再硬性划定销售区域,不再将那些跨地区经营、具有跨区域调拨配送能力的经销商限定在某一个省内销售,允许经销商在既有的辐射半径或配送能力范围内自由销售,形成一种自然覆盖的态势(这和不做推广工作让产品自然

销售不同)。这样,厂家才能真正有效地利用经销商的网络实现市场的广覆盖;也只有当经销商把货卖到任何地方都不算违规时,才可能充分调动其分销积极性,才可能消除因跨区域而发生的厂商冲突。

科学布局,三方捆绑。依据各级经销商的网络覆盖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按照市场覆盖“没有空白、没有重叠”的原则,确定与多少家及哪几家经销商合作,以避免因布局不合理引起经销商往比较“肥”的市场扎堆、形成某一市场的过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后果。同时将一级市场(常为经济发达区域,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区域)上的总经销商(一般应为跨区域的大型医药物流分销企业)与下游的分销商(细分区域市场如行政区划内的商业企业)以三方协议的形式捆绑起来。厂家在全国仅与少数几家一级分销商发生直接的货款业务交易,二级分销商甚至三级分销商均由一级分销商负责完成货物配送和货款回收;厂家不再与之发生账款关系,而是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来协调“商商”关系,加强市场推广。这样,厂家可以大大降低货物的交易风险,还可以腾出时间来协助经销商加强空白市场的开发。最终实现利益集中,分销错位,在公司所运作的系列品种当中,一部分能获得较快的成长,一部分可以取得较高的利润,也有一部分趋于衰落。

渠道归拢的“分而散”对“散而分”

渠道归拢的本质是减少或增加经销商数量,以及对现有经销商的经销权限进行调整。因此,可采取的归拢方式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种:由分散到集中减少一级经销商(直接开户的企业)的数量,把一些小的一级经销商砍掉,或将其转型为“三方捆绑”中的二级协议商,将他们的经销权归并于为数不多的几家规模大、实力强的经销商。

由集中到分散,这里有两层含义:依据产品分类精耕细作的原则,将不同类别的产品放入不同类型的渠道,改变原来那种产品群打包销售、经销权相对集中的渠道状态;在二级市场,吸纳新的区域性经销商作为协议的二级经销商,将原有经销商的经销权限进行分散,改变整个市场由一家经销商独家专卖的现状,转型为以一家总经销商为主、多家二级分销商辅助一起来做市场的局面。不管是由集中到分散还是由分散到集中,在我国目前的医药商业格局下,渠道归拢到什么程度基本都有一个可遵从的规律。就全国市场而言,和厂家直接发生货款往来关系的总经销商宜控制在100家左右;在总经销商处进货、与总经销紧密合作的二级协议商(和厂家是间接关系无账款往来)宜限定在1000家以内;建立贴身服务关系、可掌控的零售终端则在10000家左右比较适合。

医药营销渠道范文第3篇

1 医药产品的销售现状

在我国,医药企业普遍依行以投入大量的广告或者招聘大量的业务员作为确保销售量的主要方式,还没有找到更创新的销售模式。普遍的医药企业没有对产品销售出去后的市场进行有效的分析。医药企业经常对于这种后期市场的反应没有处理会让医药企业在经营策略中发生失误。很多医药企业在销售管理上是做不到位的,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的方式单一没有目标性。现在的医药市场,顾客对产品的效果从盲目跟从到理性消费,要求更高。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模式与网络营销化的经济模式相结合,加剧了企业在销售模式上的创新和改变。近些年,我国放开了药品销售市场,制定了药品采购的公开招标政策,促使医药企业以合理规范的途径把产品推向市场。因此制药企业的选择什么样的药品销售渠道成为了企业能否成功关键因素。

2 医药产品的销售模式

制药企业的销售渠道主要有八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为医药企业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药品零售药店消费者;第二种模式为医药企业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医院消费者;第三种模式为医药企业自营医药公司药品零售药店消费者;第四种模式为医药企业自营医药公司医院消费者;第五种模式为医药企业自营医药公司医药公司药品零售药店消费者;第六种模式为医药企业自营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医院消费者;第七种模式为医药企业各地销售中心医药公司药品零售药店消费者;第八种模式为医药企业各地销售中心医药公司医院消费者。现有的销售渠道存在着成员相对较多、渠道控制力弱、渠道环节多、渠道功能弱化、相应的渠道成本较高、渠道管理水平低、渠道控制力弱、效率低等不同的问题。第一种模式、第二种模式、第三种模式、第四种模式渠道较长渠道控制力弱,渠道费用较高。第五种模式和第六种模式缩短了渠道周期但容易引起覆盖率低。第七种模式和第八种模式增加销售成本,易导致串货。

3 制药企业营销渠道模式选择的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医药企业营销渠道模式综合因素,确定一级指标为营销渠道的效率(A1)、营销渠道的运行(A2)、营销渠道的控制(A3),确定二级指标为营销渠道的增长率(B1)、营销渠道的扁平率(B2)、营销渠道的铺货率(B3)、销售市场渗透率(B4)、营销渠道的决策效率(B5)、营销渠道的反应力(B6)、营销渠道的信誉度(B7)、营销渠道的服务水平(B8)、营销渠道的串货现象(B9)、营销渠道的存货周转能力(B10)、营销渠道的存储条件(B11)、营销渠道的资金周转率(B12)、营销渠道的成本(B13)、营销渠道的新产品的渗透率(B14)、营销渠道的回款时间(B15)、营销渠道的处理问题的能力(B16)、营销渠道的信息反馈的能力(B17)、营销渠道的松散度(B18)。

医药营销渠道范文第4篇

1.1独家独家营销模式是药品企业将某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的经销权授权给唯一的商,由商进行市场的开拓,这种营销渠道的优势在于中间的分销环节少、效率高、便于管理和运作,然而独家营销渠道由于商的唯一性,使得药品生产企业对于商的依赖性较强,药品的铺货情况以及销售量、销售额均与商的水平和职业道德息息相关,一方面商容易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更多价格上的优惠,一旦满足不了商的要求,就很可能导致商对于产品销售施以冷漠的态度,导致药品销量的下降。因此一旦在商的选择上出现失误,就会给药品生产企业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基于以上的特点,药品的独家营销渠道主要适用于某些缺乏自主营销能力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另外,在我国进口药品的销售必须具备进口药品的权,因此一般国外药企对于在我国国内销售业务的开展都要采用独家的渠道模式。

1.2多家多家是相对于独家而言的,是药品生产企业分别授权不同的几个单位进行药品营销,各商在不同的区域内分别进行销售业务,这样就在一定范围或全国范围内形成产品的销售网络,由于是生产企业与商直接接触,没有中间环节,因此有利于快速铺货和销售,而且同种商品不同商之间会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关系,无形中有利于提升营销效率。另外,相比较独家营销渠道,多家的营销减少了药品生产企业对商的依赖性,给药品生产企业更多的选择权,降低了营销风险。多家的缺点也是客观存在的,例如药品生产厂家为各商提供的货源和服务如果存在差别就会造成一定的矛盾,而且在实际铺货过程中容易造成业务区域界定不明的现象,给营销管理带来困难。多家主要适用于产品周期较短的情形。

1.3办事处与区域分销相结合药品生产企业在各地区设立办事处,负责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临床推广工作,与此同时在各区域内选择一家或若干家经销商负责药品的实体分销和服务。这种营销渠道最大的优势在于药品生产企业对市场的把控更强,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销商的依赖,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和树立品牌形象,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更为专业的服务。但采用办事处与区域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也使得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势必增加销售成本,而且由于给于分销商的服务项目较少,且自由度更低,造成利润空间降低,从而降低销售积极性。此种营销模式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营销。

1.4生产企业直销药品生产企业与大型的医药超市、药店、医院直接发生联系,将医药产品直接销售给这些单位,之后便不负责后续的销售业务,当前这个销售渠道已经成为药企的主流销售模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这一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生产企业直接向医院、药品超市和药店销售的模式工作效率较高、营销环节少、铺货迅速,有利于企业以最快的速度占领市场,同时对于市场信息的获取也更为有利,从而提高企业对终端市场的把握,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但采用这一营销渠道药企就需要更多的营销人员,增加了人力成本,而且由于营销人员分散各地,不利于对营销人员的监管。

2、对营销渠道成员的选择

无论采用哪一个营销渠道,对于药品的营销管理来说,选择渠道成员都是最为关键的一步。渠道成员的选择是在已经确定了营销渠道后,在众多的渠道成员内优选出适合当前药品营销渠道结构、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药品生产企业的营销目标的过程,对于渠道成员的选择,本文主要从影响营销渠道成员选择的因素着手,引出渠道成员的选择方法。影响选择营销渠道成员的因素有很多,作为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必须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以选择出适合本企业营销渠道的成员。第一,渠道成员的信用和财务状况。这是每一个生产企业在选择渠道成员时需要考察的首要因素,只有市场信用良好的成员才能最大限度保证不损害厂家的利益,而只有财务状况无问题的成员才能确保长久的合作,这个因素具有否决性,一旦成员不具备良好的引用和财务状况就可将其移除营销渠道成员的考虑范围内。第二,经销商的销售实力。经销商的销售实力主要体现在销售人员数量、销售人员素质、销售网络覆盖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总额等,这些指标可以帮助厂家清楚地了解所要合作的成员的合作价值。第三,产品线。生产商通常从四个方面考虑中间商经销的系列商品:①竞争对手的产品;②兼容性产品;③互补性产品;④产品质量。生产商在成员的选择上应当尽量避免竞争对手的渠道成员。综上,药品生产企业在构建和改进营销渠道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的影响,从多个潜在的合作者中选择最适合当前营销渠道的渠道成员开展合作,以谋求长远、互利的合作关系。

医药营销渠道范文第5篇

如在基层农村市场,各项政策利好作用突出。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明确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基层医药市场将随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实施而得到壮大。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城市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与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约为4:1;城市人均药品消费与农村人均药品消费约为7:1,其中04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中,农村销售为2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

但是,进军农村医药市场,做好农村医药市场,企业必须谨慎。现阶段,制约医药企业在农村医药市场盈利的关键是农村假药泛滥和农村营销问题。

假劣药阻碍进军农村医药市场

近年来,由于农村药品供销渠道不畅,监管力量薄弱、农民自我防范意识差、农民收入水平低等实际情况,给了无证药贩营造了发展空间。有资料统计,全国70%以上的假劣药品都是在农村发现的,80%的假劣药品案件发生在农村。虽然国家已经严厉打击假劣质药品案件,可是最关键的因素农民收入水平低导致假劣药市场不可能彻底瓦解。我国现今农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区域的农村生活水平富裕,但是在中国现阶段,这种情况毕竟占少数,大多数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并不高。

一位多年从事医药销售的业务经理告诉记者,在农村市场假药劣质药市场占据额非常人,假药的存在是企业碰到的最厉害的对手。由于劣质药、假药的价格非常低,农民往往只认价格低,而不认药品的质量。记者在河南、山东一些农村也看到,在城市里我们要用十几块钱才头到的进口感冒药,在农村花不到一块钱就能买到写着有同等功效的药。而实际上,这种药的疗效并不能得到保证。可是对于低收入的农民来说,在巨大的生活负担之下,哪能买得起贵得多的药?

农村医药市场中假药祸害的普遍存在,致使企业在进军农村医药市场时必须与假药展开顽固的持久的斗争。而在与假药进行斗争时,由于部分企业因为不是很清楚地了解农村市场,往往会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反而致使企业在农村市场节节溃败,得不偿失。

这些都说明农村假药劣质药市场的猖撅丝毫小差于城市里竞争激烈的医药市场,这对进军农村医药市场的企业的实力提出了高的要求。首先,面对假劣药企业要采取什么样的竞争手段,是靠打价格牌还是走广告营销路线,假劣药由于不存在审批、检验、广告等多个正式的渠道,因此在价格方面存在绝对优势,打价格牌这对进入农村医药市场的正规企业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走广告宣传路线,虽然广告可能使农民认可此药品品牌,但在假劣药便宜,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靠广告的宣传是否有效?

在中国农村医疗市场假劣药猖撅,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不管以何种方式要想在市场中获胜,都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打造强有力的竞争手段。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实力,以及在与假药做斗争经验上的欠缺往往导致企业竞争力不够。

新营销是企业进军农村医药市场的关键

在农村需要建立新营销体系。一方面,进入农村医药市场,营销渠道不畅也是制约企业的关键因素。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如交通条件差,运输成本大,不仅阻碍农村消费的发展,而且阻碍农村营销渠道的畅通。农村医疗市场比较分散,小卫生院与偏远乡村诊所、药店的药品供应渠道则更为复杂。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王恒认为农村的药品销售网点过于分散,管理起来非常困难。农村市场的药品经销商更喜欢返利、促销等优惠措施,一旦生产厂家达不到其要求,经销商便不愿意再卖这个厂的产品。而市场上可供经销商选择的同质化品种又有很多。这就要求企业在渠道设计、营销政策上多做文章。另一位长期经营药品的业务说:“诊所和小药点通常拿货比较零散,几十元、几百元、几千元,有时候送药的利润还不能抵一次来回的油费,遇到过路收费站那就更亏了。”营销渠道的不畅通,必然会导致企业在营销渠道上的花费增加,再加上企业在渠道建设和维护方面需要大量的投入,这些使得流通成本过高,考验着企业的实力。而很多企业针对营销渠道不畅通的情况,想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类似城市市场的营销队伍来解决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容易使企业陷进去的大坑。首先在农村,企业必须要有懂农村,懂农民的,扎根在县乡村的营销队伍。这对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营销人员提出挑战。另一方面,在农村形成的农村营销队伍,一般文化素质不高,要让这些“游击队”转正为“正规军”,对于企业也是个挑战,企业不仅需要在长期的营销中花费时间给予政策性的指导,更要进行一定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农村营销人员的培养,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且在假劣药猖獗的情况下,企业在农村建立营销渠道还要考虑到打假的问题,如何使自己的产品保证质量安全地到达到农民手中,该采取什么样的营销渠道?仅依靠批发商或零售商能够保证药的质量吗?这些都对企业的营销渠道提出了新的要求,仅靠类似城市的原营销渠道是不行的。

另―方面,基于文化背景、生活环境的特点,以往在城市里的广告攻势在农村市场很可能失灵。什么样的广告语容易让农村消费者记住?什么样的产品名称容易让农村消费者接受?什么样的广告投放方式、时间和力度是合适的?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农村的购买力呈现出层次性,区域文化的差异导致各地农村居民对不同形式的广告、促销活动的偏好也不同。在这些方面,广告在农村如何发挥出最大的效用,也值得企业注意。

再一方面,农民普遍知识文化水平低,且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对牛活质量追求还不高,因此医药企业在进军农村市场时如果要推广稍高价位的药品,就必须对农村消费者进行前期教育。以供电企业为例,供电企业如果要开拓农村市场,就必须对农村进行持续性教育。如加强用电优越性的宣传,鼓励购买家用电器等用电设施,从而刺激农民对用电量的需求,带动供电量增加。虽然医药企业在进军农村市场时因为农村卫生知识的普及而相对省去了对农村市场的卫生宣传,但是在现阶段农村刚刚解决温饱的情况下,农民的收入水平并不高,在昂贵的医药价格面前,很多农民存在害怕看病,害怕吃药的情况,如何说服农民在有病时看病,用好药,这对企业的农村营销的前期教育是相当有难度的。

因此在现阶段如何准确把握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什么样的农村营销方式、渠道等才能快速安全地使产品抵达目标终端,进而在农民消费者心中形成――定的知名度,这些都是企业进入农村市场必须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中小型的商业性医药企业。

普药为企业提供契机

鉴于假药和农村新营销方面的问题,普药为企业进入农村医药市场提供契机。由于普药的技术含量低,市场上生产企业较多,产品进入市场比较容易,所以普药的价格较低。农民对医药的价格非常敏感,农村医药市场其实是新兴的普药市场。在农村普药广受推崇,一些普通的发烧消炎等病,在城市医院里花几百块钱才能看好,可是在农村如果买普药也可以治好病。根据目前中国农民的消费水平,普药在农民心里才是价廉物美的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