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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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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币

网络货币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监管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202-02

一、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定义、制度研究的现状

什么才是虚拟货币?腾讯的Q币、征途2游戏中的银锭、《梦幻西游》的点卡,它们哪些是“虚拟货币”,哪些不是?如果对虚拟货币的定义不清,就难免造成理解错误,从而就很难对其交易进行全面、有效监管。虚拟货币本身尚处于不稳定的发展中状态,中国学术界对“虚拟货币”至今无法做出科学、统一的定义。

到目前为止,中国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面的规范主要涉及到四个部门规章,它们分别是:(1)2007年《关于规范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2)200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监察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3)2009年《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文化部、商务部);(4)2010年《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这四个部门规章立法背景是:(1)前几年在互联网中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赌博/变相赌博的行为非常泛滥;(2)学界对“虚拟货币”可能对现实货币体系造成冲击表示普遍担忧;(3)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发行虚拟货币来侵犯用户的权益。这些规章主要的目的在于打击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的两个规章主要是为了整治网络赌博,之后为了杜绝冲击现实货币的可能性,2009年的规章又对Q币、百度币等常见“虚拟货币”进行了限制。直到2009年的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下文用《通知》代替)才首次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含义进行界定。该《通知》对网络游戏货币定义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照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子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1]。《通知》明确虚拟货币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根据该规定,网络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如服饰、游戏币、武器道具等将不属于虚拟货币范畴。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1]。

本人认为该《通知》对虚拟货币的定义有不妥之处:首先,它错误地将“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全部归入了虚拟货币的范畴。事实上,对游戏有所了解的人应该知道,虽然名目同为“充值卡”,同样表现为数字形式的预付金额、点数等形式,但其根本内容往往很不相同。它们主要有两种类型:(1)用于征途等这类具收费游戏(免费游戏)的充值卡:其作用是支付某种形式的虚拟货币,往往可以进一步兑换成特定游戏的虚拟货币,比如巨人一卡通兑换成游戏里面的银锭。(2)用于《魔兽世界》这类计时收费游戏的点卡、月卡,其唯一的作用就是购买游戏时间,“游戏时间”的本质是一种电子化服务,计时收费游戏的充值卡本质上是一种购买电子化服务的预支付手段,类似于很多城市和校园中通用的水费卡、电费卡,具有电子货币的属性。“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听起来都是货币,但本质属性有很大差别。

另外,该《通知》定义中明确规定网络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如服饰、游戏币、武器道具等将不属于虚拟货币范畴。在目前很多道具收费游戏当中,如果只购买了游戏运营商的充值卡,还是无法在游戏中直接使用的,必须转换成游戏中的游戏币才能使用,比如征途2s,必须把巨人一卡通的点数和特定的NPC转换成银锭以后才能在游戏中流通,按照《通知》规定,征途2s中的银锭就不是虚拟货币了。征途2s中的银锭作为游戏中唯一的货币,作为巨人一卡通点卡在游戏中的另外转换形式,征途2银锭在5173、淘宝等全国几十家游戏交易平台每天巨大的交易量,这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为啥银锭就不是虚拟货币了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通知》对虚拟货币的这样定义可能是基于以下几种原因:(1)网络游戏的游戏币等游戏道具基本不会对现实金融造成任何的影响;(2)政府对游戏运营商缺乏足够的信任,国内的好多游戏运营商只管挣钱,抄袭成风,热衷于推出新游戏赚取更多的利润,再加上游戏外挂、游戏工作室在游戏中各种“打金”行为,这些都导致游戏币贬值严重,玩家流失。(3)出于对网络运行商的保护。举例来说,征途2s如果哪天突然倒闭关服了,根据《通知》的规定,征途2运营商只对玩家手中的巨人一卡通负责,对把一卡通换成游戏中的银锭就没有必要采取回购或采取其他玩家同意的办法了。

2010年新颁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虚拟货币还是基本延续了2009年《通知》的定义: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2]。

这一定义删去了“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这种容易产生问题的列举式法律语言,取而代之的是采取了一种更模糊的定义方法。按照2010年《办法》的定义,仍然可以理解为将计时付费游戏的点卡、月卡归入了虚拟货币范畴。

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监管的学术研究

随着互联网不断渗透人们的休闲、娱乐、商务活动乃至生活的方方面面,虚拟货币的规模和使用范围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所造成的影响不断扩大,极可能冲击现实金融体系。由此引发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赌博、洗钱,甚至导致为网络盗窃、伪造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提供了一个隐蔽的平台。因此,对虚拟货币从法律的角度加以规制是很有必要的。

2007年1月8日,网易、盛大、九城、金山、腾讯5家互联网企业联合发表《关于联合打击网络盗窃、维护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的声明》,表示将联合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盗窃行为,并同时呼吁国家加快立法保护虚拟财产;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应加强对虚拟货币消费者的法律保护,对虚拟货币发行的资格审查和程序进行审查。王红涛老师提出从虚拟货币的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三方面出发进行保护[3]。谢永江老师也提出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对网络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行为的监管;对网络虚拟货币持有人的保护[4]。

朱晓阳老师对中国的虚拟货币立法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立法层次,明确虚拟货币的性质、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提高立法可操作性;严格发行商法律责任;加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建立虚拟货币数据库系统,加强数据监控和保护[5]。

张鹏富对网络虚拟货币规范管理提出两个建议: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缮,可以扩大对《民法通则》中第75条规定的“公民的个人财产”的解析范围,将网络虚拟货币纳入“公民的个人财产”当中,或者我们可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进行完善,将网络虚拟货币的买卖看作为消费行为,这样用户获得的网络虚拟货币就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的“财产安全”范围之内;进行单独立法,国家亟需设立一部《网络法》对互联网中出现的各种关系进行规范,在《网络法》中需要明确规范网络虚拟货币的内容、主体和客体关系、网络虚拟货币的范围、性质、定义以及网络虚拟货币取得方式、交易方式、转让方式、侵权方式和责任承担方式[6]。

以上观点大都是在宏观层面上运用法律法规对虚拟财产的交易进行监管,只要法律完备,有法可依,监管才能有效。笔者认为以上研究大都停留在表面,没有提出详细的法律、法规条文,这可能是各位前辈不熟悉中国的网络游戏市场造成的。笔者认为想要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进行有效的监管,必须深刻了解中国网络游戏发展存在的问题,认清政府部门、网络游戏运行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游戏工作室、外挂作者、网络游戏玩家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制定详细的法律条文,规定各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从根本保证中国网络游戏的健康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也必然走向透明化,不会对现实的金融秩序产生威胁。

参考文献:

[1]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Z].2009-06-26.

[2] 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Z].2010-08-01.

[3] 王红涛.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法律保护研究分析[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0,(5):11.

[4] 谢永江.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分析与监管建议[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9-35.

网络货币范文第2篇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网络虚拟货币是以Internet为基础,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手段,将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数据以电子信息形式进行传送,并最终实现货币的流通和支付功能。世界上最早流行的网络虚拟货币是由Flooz.com在1998年推出的Flooz币,我国最早出现的网络虚拟货币是由中文利网(China Bounz.com)在2000年推出的积分式虚拟货币。随后,国内各大网站纷纷推出了各自的网络虚拟货币,如腾讯的Q币、网易的POPO币、百度的百度币以及新浪的U币等。 

二、网络虚拟货币分类 

网络虚拟货币,在本质上是利用一系列经过加密的数字,在网络上进行传输和交易的媒介物。具体而言,是借用现行实体货币的名义,模拟其发行和流通机理,在网络虚拟世界里进行计量和单向流通的一种“代金券”或“提货凭证”,是商家进行营销的一种手段和策略。网络虚拟货币是虚拟世界里的计量单位,不具备法偿货币资格,因此只能在虚拟世界里流通。目前网络虚拟货币有数十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游戏币。是由网络游戏商家开发的,游戏玩家用其提供的游戏币购买游戏所用的道具和各类装备,以便更容易地通过游戏关卡。由于网络游戏时间的不确定性,加之网络转账支付时产生的银行系统服务时间受限问题,以及现金支付需网民去指定地点支付且网络商家需24h提供服务等情况所带来的不便,游戏币也因此而产生,它是一种虚拟货币,游戏玩家通过购买游戏币,便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随时在线支付。不同游戏币对应不同的游戏,不能跨游戏使用,也不能将游戏币兑换回现金。 

2.积分、消费式虚拟货币。是网站为了吸引网民而推出的一种营销手段,也是一种“奖励措施”,其不直接与现实的货币发生兑换关系。网站根据网民们的在线时长而奖励对应的虚拟货币,网民可以用这些虚拟货币进行网络消费,包括购买各种虚拟产品和虚拟服务等,这是网站用于扩大用户和增加人气的一种重要营销手段。 

3.交换式虚拟货币。是网络虚拟货币中数量最多的一种,也是目前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交换式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存在着固定的交换比例(例如1Q币相当于1RMB),用户通过网上支付等手段将法定货币兑换为虚拟货币,并存在自己的虚拟账户中,之后就可以利用虚拟账户中的虚拟货币,体验该网站所提供的增值服务和消费虚拟物品。 

三、网络虚拟货币流通风险 

虽然网络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之间是单向流通的,还未实现双向循环流通,但是这并不表示网络虚拟货币的流通是没有任何风险、可以任意发展的。深入分析网络虚拟货币存在的风险性,对于促进我国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网络虚拟货币对实体货币的影响 

事实上网络虚拟货币对实体货币的冲击风险是非常小的,但是若忽视不管这种小的冲击风险,其有可能会转化为更大的冲击风险,从而直接影响了我国的现实货币体系。其风险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挤兑风险;二是洗钱风险。尤其是在虚拟货币发行商出现资金链断裂情况下,有些网民或企业会大量收购某种虚拟货币,然后将其兑换为人民币,这种虚拟货币与实体货币之间的挤兑问题,会直接影响实体货币系统的正常运转。 

2.网络虚拟货币对网络经济的影响 

网络虚拟货币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流通的,属于网络经济的一部分,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科学技术的发展,虚拟货币的风险问题必定会影响网络经济的正常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在理论上商家是可以无限量发行虚拟货币的,而网民则是通过现实的货币来购买虚拟货币,因此可能导致网络商家用换得的人民币进行长期投资等现象,而投资的失败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网站倒闭,进而影响了网络经济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虚拟货币的假币现象,以及用户的虚拟货币被盗现象,会大大降低用户对某些网站的信任,进而严重影响了网络经济的健康营运。 

四、如何应对虚拟货币风险问题 

在网络技术方面,虚拟货币被盗现象的频频发生,大大降低了网民们对网站的信任,也严重影响了网站的正常运转,因此,加快网络技术革新,切实提高网民们虚拟账户的安全性,对于网络虚拟货币的健康有序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在法规政策方面,国家应制定相关措施,明确网络虚拟货币的交易合法性,监管部门要运用法律手段严格监管网络虚拟货币市场。一方面要控制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规模,规范网络商家的发行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网上交易透明度,深入调查网络虚拟货币的流通市场及其对现实经济体系的影响,在条件成熟时可建立“网上央行”,从而有效监督虚拟货币发行商,避免虚拟货币的不当交易。 

参考文献 

网络货币范文第3篇

网络银行在给中国的银行业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对传统银行理论带来一定的冲击,如网络银行条件下的网络货币就将打破传统的货币理论。

(一)货币的演变及其意义

在商品经济中,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质是不变的,但货币的形式却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而不断地演变。翻开货币发展的历史,我们会看到:1.实物货币。是人类最早的货币形态。各种商品如米、布、木材、贝壳、家畜等,都曾在不同时期内扮演过货币的角色。2.金属货币。其形态有一个从称量货币到铸币的过程,在质地上有一个从贱金属到贵金属的转变过程。铸币的产生,是人类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打上官方烙印的金属才能成为货币,贵金属垄断了货币的地位。3.代用货币。是在贵金属货币流通的制度下,代替金属货币流通的货币符号——纸币,是货币形式的飞跃。4.信用货币。即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信用凭证。如商业票据、现钞和支票完全依靠政府信用和银行信用而流通。5.网络货币的出现。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电子商务的出现,电子支付手段应运而生。借助于电子信息网络技术而产生的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统称为网络货币。网络货币将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及其在金融业和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广泛应用而不断发展,尤其是在网络银行出现后,网络货币将成为一种重要的货币形式而发挥其在商品经济活动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未来的网络时代中,网络银行将使货币变为一串我们永远不可以见到实物的数字。在货币的演变过程中,货币越来越轻,越来越虚化。

随着货币形式的进一步演变及网络货币的出现,货币的本质也越来越清楚地呈现出来。货币的本质纯价值体是在社会交换过程和流通过程中被提炼、净化出来的,正如马克思所说:“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马克思正确地意识到货币的本质是价值体,但是他还没有能够把它从金币的物质价值体中进一步提炼出来。这是历史的局限性所致。经过第二次和第三次技术革命,“社会蒸馏器”借助于电力推动和印刷技术的进步,终于将货币价值体从币材的物质价值体中分离出来,提炼到纸币的形式。就纸币来说,尽管它还有币材价值体,但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这两个完全可以成为分离之物了。用最新信息技术装备起来的现代化“社会蒸馏器”,进一步蒸发提炼得到几乎完全透明的纯价值体——数字货币、电子货币。现在人们终于可以清楚地看到了货币的本质就是从一切商品价值体中提炼出来的纯价值体,人类同质量劳动的结晶体。

(二)网络银行条件下,网络货币对传统货币理论提出了挑战

伴随着货币发生的根本变化,一些与货币有关的诸如货币理论、货币政策以及诸如通货膨胀之类的传统经济概念都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数字货币、电子货币使传统的货币理论体系受到了冲击。传统的货币理论体系将货币等同于商品或实物资产,所以货币应该有价格。其实,货币本身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具有惟一的价格,它的价格表现为与无穷种类的商品以及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此传统理论认为货币金融体制严格受法律限制和政府管理,货币是法律的产物,但在网络货币时代,电子货币、数字货币不再具有商品或实物形态,不过它本身作为一种纯价值体,可和其他商品相交换,它的价格是它与无穷类商品之间的兑换比例,这因此又回到了物质直接交换时期,但这不是历史的单纯复归,而是货币的一种更高形态,而且或许是终结形态。另外,由于网络货币——电子货币、数字货币是一种纯价值体,它发挥的作用是完全自发的,而不像现行的纸币制度,货币的发行流通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

二是网络货币将促使货币结构和货币内涵有所改变。在金融电子化的推动下,货币出现了新的形态,如信用卡、电子货币等,这些都是新货币形态产生的前奏,这是一种依托全球和网络银行产生的虚拟的无货币实体的数字符号。网络货币是货币在计算机网络中的存在形式。网络货币随着网络银行产生而产生,随着网络银行的发展而发展。将对传统的货币结构和货币内涵产生深远影响,甚至某种意义上改变其意义。其一,网络货币将部分替代流通中货币的作用使得传统的货币定义特别是基础货币的定义受到了挑战,基础货币通常是指创造存款货币作用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与流通在银行体系之外的通货这两者的总和。而网络货币的出现,使货币实物形态虚拟化,商业银行自己实现了部分货币发行,在实质上部分弱化了中央银行垄断发行货币的特权;其二,网络货币对流通中部分通货的替代作用,使得传统意义的基础货币的作用受到影响,商业银行作为直接货币供给,其进行创造存款货币的存贷活动,提供货币供给的数量,都建立在基础货币上,基础货币及其增减变化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准备金的增减,从而决定着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数量。而网络货币对流通中通货的替代作用使得这种能量减弱,再加上网络货币是商业银行自发地创造的,且具有快速的瞬息万变的特点和颇具信用风险,也使得网络货币创造货币能力与传统的存款货币能力不同。

三是网络货币对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产生重大影响。网络货币部分替代流通中的通货,部分通货以数字化、虚拟化形式出现,而中央银行发行的用于流通的通货是整个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因此对流通中通货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货币供给。影响最大的是狭义货币M1.M1=流通中的通货活期存款。流通中的通货在M1中占比重较大,所以网络货币虚拟和替代部分通货,就较大程度上影响了狭义货币M1,其主要表现是:其一由于货币数字化、虚拟化,流通中的通货数量会减少而影响M1;其二是由于虚拟化、数字化、电子化的网络货币存在形式的不稳定性,对商业银行的存款也会带来不稳定性,从而会改变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数量,影响M1;其三是通过货币乘数对M1产生影响。作为货币供给之源的基础货币,可以引出数倍于自身的货币供给量把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相比,其比值就是乘数。网络货币既影响基础货币也影响货币供给量,自然其比值关系也要受到影响,从而影响M1.

网络货币范文第4篇

关键词:网络环境;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企业中,企业为了提升管理水平和防范经营风险而实施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了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我国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深刻地研究,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但在具体执行和操作上,仍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以便与世界相关方面更好地接轨。

一、网络环境下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涵义和目标

(一)内部控制的涵义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

(二)网络环境下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

在网络环境中,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旨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中与货币资金相关科目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因此,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应该达到以下几点:

1.货币资金的安全性

货币资金产生错误与舞弊的风险较大,保障其安全应成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网络环境下企业只有建立完善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才能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才能有效预防货币资金被盗窃、诈骗和挪用。

2.货币资金的完整性

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包括各种收入及欠款的收回。通过严谨的网络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检查电脑中记录的销售、采购业务或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收回和归还情况,或通过截止日后入账的收入和支出,查找未入账的货币资金。同时还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所有的货币资金是否均已记录完毕,收到的货币资金是否全部及时入账,以防出现侵占单位收入的违法行为。

3.货币资金的合法性

货币资金合法性控制主要针对企业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付。合法性控制一般可以采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方法,即企业为了发现一些不合法的货币资金收付可以加大内部审计监督的力度。有时可以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从公众中取得不合法收付的线索,从而检查货币资金的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4.货币资金的效益性

企业财富最大化是货币资金效益性追求的目标。企业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有效地使用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以此来实现货币资金的效益性控制。通过网络企业可以了解当前形势,制定出合理的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在合理预测货币资金存量的前提下,实施延迟货币资金支付的采购政策和加速货币回笼的销售政策,来解决企业资金的缺口,但同时也要权衡成本费用,选择最优的解决方案;同样,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参与各种投资、降低采购成本,以降低货币资金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货币资金的经济效益。

由上述可知,企业应该在网络环境中合理地调度货币资金,经济有效地使用货币资金,以最优的方式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二、网络环境下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现存问题

(一)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不重视,缺乏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很多企业都不重视内部控制,从而缺乏内部控制制度。这是因为企业对内部控制缺乏深入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的查错防弊上。企业应当注重对货币资金的内部环境的审视,注意相关活动的正确有效进行,从而健全和完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货币资金收入进行合理合法的审计、对货币资金支出进行全面监控。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缺乏相应的计算机技术和手段

网络环境下,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电子数据的输出都是由会计软件对原始数据进行的加工处理,所有的记账、汇总、报表的生成等工作都是在电脑中完成的。然而计算机犯罪有着很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在网络环境下通过计算机舞弊和犯罪的可能性更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更严重,因此,网络环境下更要提高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计算机技术和手段。

(三)忽视财务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的作用

在网络环境下,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要求对货币资金进行稽核,包括由非现金出纳员盘点现金,由非银行出纳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等。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单位由于会计人员少和不重视等原因,未能很好地执行这一内部控制,如果这一控制环节缺失,将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三、网络环境下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要建立统一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权限。从货币资金利用的角度看,应建立人力资源控制系统,财力资源控制系统、信息资源控制系统。内部各机构间、各经办人员间控制职能和管理权限在每一个需要控制的地方都建立控制环节,进行科学的分工与互相牵制,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

(二)加强货币资金系统的安全控制

加强货币资金系统的安全控制,应该从账实盘点、专人专管和信息安全控制三方面来着手。具体的控制方法如下:

1、账实盘点控制

企业应该按照前述方法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将盘点的金额与账簿核对,不一致的金额应找出原因,以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

2、建立专人专管责任制

企业应该采取妥善措施确保除专人保管外,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实物。同时,还应采取选择合格的保险箱、安全的场所等保障措施,确保货币资金实物的安全。

3、信息安全控制

在网络环境下要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就要加强货币资金的信息安全控制。首先要采用有效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财务软件应采用多层加密技术。为防止非法人员窃取机密信息和非授权人员越权操作,就需要在系统客户端和服务器传输数据时进行多层加密,以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信息安全。

(三)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审计

网络货币范文第5篇

关键词:虚拟财产;虚拟货币;虚拟社区

一、引言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互联网实现了计算机之间的互联,万维网(Web)实现了信息的互联,物联网则是物的互联,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是人的互联。社会网络的具体形式包括社交网站(Social Net-work Site。SNS)、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ies)、社会媒体(Social Media)(如微博)等。国内外著名的社交网站包括Face—book,Twitter,Linkedln、QQ空间、人人网、朋友网、开心网等。人们在社会网络中可以拥有新的身份,可以不分年龄、不分职业、不分国籍,在这个虚拟世界里进行网络游戏和网络社交,其中虚拟社区是其主要表现形式。今天,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将虚拟社区从单一的功能发展成为综合性的甚至是全球化的全能社区,虚拟社区功能的完备性甚至可以与现实世界相媲美。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成长。人们在社会网络和网络游戏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虚拟财产。出现了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的交易需求也随之出现,产生了网络虚拟财产和虚拟货币的保护和交易的需求,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也应运而生,交易内容包括网络游戏账号、游戏币、代练、寄售担保等综合性业务。

2012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其中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3.24亿。网民使用比例为63.2%。这些数据说明社交网站和网络游戏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保护与交易需求日益突出。以网络游戏交易平台5173(省略)为例,每天有超过4万游戏玩家加入到网络游戏相关财产的交易中。为了保护网络游戏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认可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价值。规范服务商与玩家的权利与义务,解决由于虚拟财产而出现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财产保护法》于2007年1月1日实施。这部法律确认了虚拟财产的归属以及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等问题。

但是,随着虚拟财产的积累,虚拟财产的交易量日益增加,虚拟财产的价值通常以虚拟货币来体现,因此虚拟货币的使用与其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网络虚拟货币的种类日趋增多,一些虚拟货币的流通范围不断扩大,不同虚拟社区之间的虚拟货币的交易需求出现。需要建立和完善虚拟货币交易体系来规范虚拟货币的使用。建立虚拟货币交易体系的关键是找到一个恰当的虚拟货币兑换比率,使得不同种类的虚拟货币之间可以自由兑换。而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虚拟货币交换体系,其难度在于虚拟财产价值难以衡量。另一方面,由于虚拟货币没有统一的货币监管机制,虚拟货币的发行与消费必然会形成矛盾,当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发生兑换时。虚拟货币可能会影响到现实的金融秩序。虚拟世界是通过货币交换让虚拟与现实两个世界发生联系的,即所谓的真钱交易。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虚拟货币已经具有广泛的使用群体。而且出于安全性、流动性、方便性等方面原因的考虑,人们持有虚拟货币并把其兑换成人民币或真实物品的意愿还是极为强烈的。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易平台,将所有种类的虚拟货币统一于此平台进行交易活动,同样由市场自动定价进行交易。有文献研究了虚拟货币的交换问题,并设计和实现了不同虚拟世界之间虚拟货币的交换系统,对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换进行了探索。分析了虚拟货币对现实货币体现的影响。指出虚拟货币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国际游资可以利用虚拟货币流通的匿名性、虚拟性和无国界性将热钱转变成虚拟货币流入流出我国。由此可见。虚拟货币的相关问题已经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但是对虚拟财产与虚拟货币交易过程的分析还不够,特别是对于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的理论还没有建立起来。本文对网络空间中的虚拟财产和虚拟货币交易进行分析,探讨建立虚拟货币交易体系的相关问题。

二、虚拟财产与虚拟货币交换中的问题

网络空间不同于现实世界,虚拟财产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在现实世界中,商品、服务等都已经形成了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并可以用现实的货币表现出来;而在网络空间中,虚拟财产的价值往往与真实价值相孤立。不同虚拟社区的虚拟财产价值也难以确定。例如在游戏“梦幻西游”天津区的“天津卫”服务器,在一位名叫“疯狂剑圣”的玩家打造出一把“140级加体质无级别的武器”后,直接开价1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5万元成交。当然也有过曾经数万元的虚拟商品顷刻之间变得一文不值。因此,需要理解虚拟世界商品与货币交易机制和交易过程,需要研究虚拟财产和虚拟货币交换机制。从而建立虚拟货币价值比较机制。

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v)论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这就是帕累托改进或帕累托最优化。根据帕累托最优理论,建立一个合理的虚拟货币交换体系,需要明确假设出共同的价值体系。一个共同价值体系的存在条件是两套虚拟货币交换体系之间有唯一的帕累托最小集。为此。先分析当前虚拟财产和虚拟货币的交易现状。

(一)虚拟财产的交易

在虚拟环境中。几乎现实世界中的所有事物都可以通过数字化处理转化成虚拟的事物,甚至拥有虚拟的房屋和土地。这些虚拟商品已经有了相应的价值,并且通过交易平台与现实货币进行交易。以网络游戏“天龙八部3”为例,可以交易的虚拟商品如表1所示。

目前虚拟商品的交易主要是通过现实货币来完成的。而在同一个虚拟社区,虚拟财产是可以用虚拟货币来衡量和交易的。虚拟货币像真实货币一样。也是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可以用来储存与衡量虚拟商品的价值。只要虚拟货币的发行者宣布某一特定的虚拟货币含有相当于一定数量的虚拟商品的价值。那么该虚拟货币即可作为虚拟交易中的媒介。这样就简化了虚拟交易繁琐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