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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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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

财务舞弊范文第1篇

会计变更寻租、财务舞弊寻租和审计意见寻租三个内容,本文主要研究财务舞弊寻租的内容。

关键词:财务舞弊;寻租

一、财务舞弊寻租概述

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稀缺资源主要是政府依据上市公司的“报表业绩”进行配置,致使许多公司在无法通过“实质业绩”实现“报表业绩”从而丧失资源配置的资格时,往往

会利用会计选择权重组“报表业绩”以实现其在股票市场上的再融资,但会计准则的可选择空间有限,通过会计变更可能不足以使上市公司顺利完成寻租行为。面对资本市场上“

巨额租金”的诱惑和融资管制的约束,上市公司可能会转向使用财务舞弊的手段,即便这种做法会有一定的风险。近年来,资本市场上接二连三的出现一些骇人听闻的财务舞弊案

件,也是因为受到资本市场上高额租金诱惑的结果。先是90年代初期的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海南新华“三大虚假财务报告(验资)案件”,随后1997年到1998年又发生了新“三大

案件”——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步入21世纪,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财务报告舞弊事件浮出水面。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未完全

消失,2001年又曝出麦科特舞弊案,银广夏风暴更是将财务报告舞弊推到了,使投资者的信心深受重伤。

这些财务舞弊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采用欺骗性的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信息,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一种违法行为,它包括:伪造、变造公司的会计凭证,虚构

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隐瞒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用不符合会计法规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虚假信息披露等等。

综上所述,财务舞弊行为不论其目的和形式如何,最终都要反映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资产实物等会计信息载体之中,要在对外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上做文章。

从实质上看,财务舞弊行为仍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寻租行为中的一种,但相对于会计变更寻租而言,财务舞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行为更为恶劣,是一种违法行为。为

此,笔者将财务舞弊寻租定义为在现有的会计制度和融资管制下,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信息,进而引起财富的非生产性转移或资源的不恰当配置等后果的活动,且这种

不正当的手段往往带有欺骗性。

二、财务舞弊寻租的制度基础分析

财务舞弊寻租,是相关当事人在对利弊得失权衡后作出的选择,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寻租问题,不可脱离证券市场特殊的融

资制度背景。

国内有一部分学者已经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进行研究,并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大都是通过对会计信息的操纵来进行的,且具有如下特殊的

动机:(1)为获得上市资格条件;(2)为提高股票发行价格;(3)为获得再融资资格条件;(4)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我国证券市场融

资制度安排本身不尽合理,这也是最首要原因。根据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上市资格、再融资资格及为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的公司其财务指标必须符合一

定的条件,这属于硬性规定。不符合实质性条件的公司,将失去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机会,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大笔损失。因此,公司为上市“圈钱”,不惜弄虚作假,进而引

发大量的财务舞弊行为。(2)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力度不够,成本与违规收益不能匹配。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理性的舞弊行为人,在实施舞弊行为时都会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联关

系,当收益大于成本时,舞弊行为才有进行下去的必要。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只有一小部分公司因为财务舞弊而被查处,即便被查处,财务舞弊主要责任

人员受到的处罚也较轻,跟寻租收入相比不成比例。在这种体制环境下,舞弊预期收入将会大大高于舞弊预期成本,这对上市公司高管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所以,他们往往倾

向于进行财务舞弊。

三、财务舞弊寻租的案例分析

在对财务舞弊寻租行为的制度基础做了分析后,我们对资本市场上财务舞弊寻租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为了更加具体的把握资本市场现行融资管制在上市公

司财务舞弊寻租案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及上市公司不惜触犯法律进行财务舞弊寻租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将提供一些典型的财务舞弊寻租案例,并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为第

四章作铺垫。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均为迎合现行资本市场融资管制而进行的财务舞弊寻租。即,本文是从资本市场融资管制这个角度进行案例分析,而不是从某一个特定的

公司,这有别于以往文章的分析角度。

1.红光事件

四川上市公司“红光实业”是从原来的成都红光电子管厂全额改制而成,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红光实业7,960万股股票,占全部股票的34.62%,成为红光实业的第一

大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事后调查所披露的数据,红光公司上市前已处于破产的边缘,公司1996年度亏损超过1亿元。当时,公司的黑白玻壳生产线池炉大修,停产八个月,已经属

淘汰设备,且其“业绩”主要来源的彩色玻壳生产线池炉,也无法正常运转。因此,通过股票上市,募集资金,上马彩色显像管生产线,是公司生存下去的最后选择。显然,如果

红光公司在上市申请过程中,如实报告其亏损、停产的事实,企业将不符合“上市前三年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30%”等的门槛要求。可见,四川上市公司“红光实业”弄虚作

假骗取上市资格的寻租行为肯定存在。

2.福建三农事件

福建三农1999年盈利3971.7万元,与上两年的业绩基本持平。福建三农在2000年3月刚实施配股,转眼到7月份该公司2000年公布的中报竟然亏损751.8万元。一家公司在前

三年业绩稳定,而后一年突然间亏损,根据福建三农自己的解释:其生产出来的主导产品因为受到沙溪突然发生死鱼事件的影响,导致国内外销售很不理想。但从投资者角度来看

,福建三农1999年的业绩是否如此很难保证不存在一点水分,可推测福建三农以骗取配股资格为目的的虚构利润的寻租行为肯定存在。

3.*ST花雕事件

*ST花雕原为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后相继改名为神龙发展、闽越花雕。当时总股本17342万股,流通盘4457万股,主营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及房地产业务。

2004年12月11日,闽越花雕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3年追溯调整前的净利润分别为2493万元、266万元和-7721 万元,追溯调整后为2251万元、-3418万

元和-8302万元。因“二连亏”公司被实行*ST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截至2004年底,*ST花雕总资产5.73亿元、净资产1.52亿元。然而,公司主业萎靡不振,公司又被大股东神龙集团掏空,账面上存在两处资产潜亏,一是应收款项3.38亿元

,二是长期股权投资1.32亿元,两项累计4.7亿元,因而,5.73亿元的总资产中,估计最多只能收回两个亿资产,甚至连1个亿都收不回,财务窟窿越来越大。除了上述两处潜亏

,*ST花雕对外担保高达4.58亿元,且对此没有计提一分钱的预计负债,这又是一处巨大的财务窟窿。而就在这种背景下,*ST花雕2004年年报竟然还实现净利润475万元。可以推

测*ST花雕虚构利润避免退市的寻租行为肯定存在。尽管如此,经过证监会调查,*ST花雕依旧难逃退市之祸。

除此之外,在融资过程中,一些尚不具备融资资格的股份公司还可采用其他的欺骗性手段如在申报材料的时候刊登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陈述些能产生歧义的句子,或者对一些

重大问题故意隐瞒不予披露等办法来骗取上市融资资格,以达到圈钱的目的。这样的案例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4.案例引发的思考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资本市场把融资作为最主要的功能,而忽略其投资功能。财务报告舞弊是上市公司在特定融资管制背景下利益驱动的产物。公司不论是为了获得上市资

格,还是为了获得配股资格,或者是为了避免因为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特别处理而进行的财务舞弊寻租行为,实质上都是为了达到从证券市场上获得融资的目的。而我国现

行的融资管制过度依赖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加剧了财务舞弊寻租行为。因此,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削弱基于会计信息的融资管制,通过市场机

制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及退市行为,缩小寻租空间,进而降低财务舞弊寻租的概率。(作者单位: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参考文献:

[1] 姚晗.合约安排、经济后果与审计意见购买[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02).

[2] 颜敏.上市公司会计变更寻租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3] 陈韶君.上市公司与独立审计联盟寻租博弈分析[J].特区经济,2006,(06).

财务舞弊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特征;舞弊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3-0052-05

一、引言

作为一种故意错报财务数据,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行为,财务报告舞弊始于18世纪20年代的英国。尽管各国政府加强了对财务报告舞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但是,从麦迪逊公司到安然公司,从琼民源到银广厦事件,国内外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仍是层出不穷。国外的学者对会计舞弊的动因、识别、防范与治理等多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而国内学者大多是从舞弊动因和公司内部治理与舞弊关系的角度来研究的。关于舞弊识别、防范与治理偏重于规范性描述。

TreadwayCommittee(1987)的报告认为:财务报告舞弊通常与那些正处在财务困难中的公司联系在一起。Beasley(1996)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会计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舞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的比例显著地低于未舞弊公司。Shleifer and Vishney(1997)认为股权的集中或大股东的存在会减少管理者机会主义的幅度,导致管理者和股东间更少的冲突。减少成本。Jensen(1993)认为当总经理也是董事会主席时,内部控制系统失效,因为董事会不能有效执行其关键功能。这些都是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角度对财务舞弊动因进行的研究,国内关于这方面的实证研究近年来也逐步增多,刘立国,杜莹(2003)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两方面对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度、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娄权(2003)研究发现,规模较小和财务状况恶化的企业容易在财务报告中舞弊。杨薇和姚涛(2006)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少数股东联盟、CEO任期、总经理董事长独立性和法制环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舞弊行为产生影响。袁春生和韩洪灵(2008)证明由于董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直接负相关,其边际监督能力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先增强而后减弱;企业经营绩效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由于国情不同,国内外关于治理结构与财务舞弊的关系研究不尽一致,甚至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本文认为研究财务舞弊的诱因与治理应该从财务报告的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客户、政府监管机构、外部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局等角度来展开。因此,我们分别从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两个内部环境与事务所选择、

证监会监督两个外部环境对财务舞弊的影响做统计分析。然后,根据舞弊公司这四个方面的不同特征做实证研究,为我国财务舞弊的治理提出参考意见。

二、上市公司舞弊特征的统计分析

文章选取的2003~2007年度5645家上市公司样本中,包括209家发生财务舞弊并被证监会惩罚的公司。下面仅就舞弊公司分别从公司本身(经营业绩、内部治理结构)相关特征、审计师相关特征和证监会相关特征来分析舞弊公司特征。

1 舞弊公司相关特征

统计结果显示舞弊的行业半数以上集中在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这两个行业相对来说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业务范围较广且复杂,为财务舞弊制造了相应的条件;在209家舞弊公司中有43家被“sT”的公司,处罚后被“ST”或者被兼并、重组而成立了新的公司103家,占舞弊公司总数的近1/2,这说明舞弊公司存在明显的业绩较差问题,经营业绩是影响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财务舞弊的治理应该关注舞弊高发的重点行业,同时,还应该关注财务状况较差的企业。

从表1可以看出,舞弊公司违规类型中,推迟披露、重大遗漏、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虚假陈述、违

规担保、虚构利润占了绝大多数,而出资违规、操纵股价、欺诈上市等违规类型从没有被发现,虚构利润和虚列资产并不像以往研究的那么严重。其中“其他”违规类型发生52次,占有较大比重,可以判断财务舞弊存在一些不为我们熟知的类型,也就是说舞弊公司操纵盈余有其他更大的隐形区间。这说明公司违规的类型存在多样性,一些重大的违规类型可能没有被发现,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舞弊的识别能力。从处理对象上看,75%的舞弊公司和管理层同时受到了惩罚。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应关注频繁发生的违规类型,同时,应该从管理层着手,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是财务舞弊的重要诱因。

2 审计师选择的相关特征

在我们对证监会处理公告中,发现很少事务所同时被处罚的情况,这说明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事务所和审计师的处罚力度。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代表较高的审计质量,从表2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中,聘请“十大”事务所的仅有23家,占11%;有46家舞弊公司在舞弊年度更换了审计师,占22%;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91家,占44%,这说明部分审计师还是履行了职责,发现舞弊并报告舞弊的能力较强。舞弊公司倾向于更换小规模事务所取得标准审计意见。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还应该从事务所及审计师入手,使他们保持应有的独立性,选择事务所规模和更换事务所频率和非标意见的出具成为判断上市公司是否舞弊的重要信号。

3 证监会监管相关特征

证监会在证券监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从表3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处理类型中公开谴责143次,占整个处理类型的一半以上,而处以罚款仅占37次,且5年累计罚款金额为1310万元,还不及一个大型公司一年虚增利润的金额。

可见,证监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罚款的力度。通过表4可以发现处罚公告和公司舞弊年度之间的时差,由于披露舞弊的时间滞后,往往舞弊2~3年后,证监会才发出舞弊公告,严重影响了报表使用各方的利益。公告延迟期间达10个月之久,舞弊期间超过两年的占20%以上,上市公司舞弊期间平均达24个月,有的公司

甚至连续5年舞弊。另外,舞弊期间的统计数据显示共计有110家公司舞弊,而样本选择舞弊数为209家,这说明有一半的舞弊公司是连续年度舞弊的。如何进一步加强证监会发现舞弊的及时性和处罚的力度是上市公司舞弊治理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财务舞弊特征的实证检验

通过舞弊公司相关特征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财务状况、内部治理结构、事务所相关特征和证监会处罚的及时性和力度成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诱因。下面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以及统计分析得出的这些特征来验证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文章选取2003~2007年度沪深两地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剔除变量缺失的部分数据,共计5645家。主要数据来源于国泰君安数据库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另外一些缺失变量根据新浪财经各公司财务报告手工收集补充。采用SPSS15.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假设与模型设计

利益决定着行为主体的特征和价值取向,上市公司有配股、吸引投资、逃避惩罚、管理层完成考核指标等经济方面的利益,也有政治利益,而这些利益的获取和失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数据的高低与增减,促使企业更有动机去粉饰财务报表。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10%,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且每年不低于6%)是取得配股资格的主要条件。《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另外,深沪两个交易所也规定,凡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一律要被“ST”处理。因此,本文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上市公司业绩的主要指标,提出假设1:

H1:净资产收益率在舞弊公司和未舞弊公司中存在明显差异,且与上市公司舞弊负相关。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舞弊关系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外已经很多,蔡宁、梁丽珍(2003)研究发现,发生财务舞弊与未发生财务舞弊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容易发生财务舞弊;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舞弊行为不存在显著相关性。上市公司配股活动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公司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樊行健(2005)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逐步理顺财务报表审计关系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中的关系,强化财务治理,以促使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的向前发展。尽管各自研究结果有所差异,但都证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因素对于财务舞弊有影响。结合相关实证研究,本文提出假设2:

H2:股权集中度、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经济警察的地位一直都受到高度的重视。虽然审计合谋的现象令人困扰。但事实证明审计师也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具有较高审计质量。DeAngelo(1981)认为大规模事务所比小规模事务所有更强的提供高质量审计以维护其品牌的内在经济动因。同时,根据特征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大规模事务所0可以有效防治财务舞弊,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负相关;事务所更换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正相关。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负债率是公司经营情况较差的表现。更需要通过审计师的选择获取标准意见,来传递较好财务状况的信息;而同时债权人对公司的监督力相应增强,倾向于向董事会施加压力选择高质量审计师来判断公司财务状况。另外,考虑到公司规模为财务舞弊提供物质基础。将资产负债率与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来研究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模型设计如下(其中ζ为误差项):

CR=β0+β1ROE+β2AUDITOR+β3AC+β4MNG+β5INDP+β6CRI+β7DUAL+β8LEV+β99SIZE+ζ

(三)实证分析

1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6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选择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F检验的P值均小于0.01,这说明两个样本方差存在显著差异,也既是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这些指标存在显著差异;同时,经过两个独立样本的T检验,在事务所选择、事务所变更、股权集中度和公司规模方面两个样本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且舞弊公司这五个指标的均值均小于非舞弊公司,这和统计性分析中的结果吻合,可以初步推断上述这些指标确实是上市公司舞弊的重要影响因素。

2 多重共线性问题诊断

Logistic回归需要考虑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利用线性回归来检查容忍度,可以发现无论是被处罚上市公司还是没有处罚的上市公司,容忍度均在0.90附近,方差膨胀因子VIF基本上均接近于1(限于篇幅共线性诊断表略去),同时,对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变量之间即使存在相关性,但相关系数远小于0.3,相关性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可以判断变量间共线性的问题并不严重。

3 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回归分析检验了盈利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事务所规模对公司舞弊的影响,通过表7回归检验结果,没有发现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与公司舞弊的显著相关性,仅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规模和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与公司舞弊具有显著相关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规模均在1%的水平显著负相关,与假设2相矛盾,这说明在我国股权集中度越大、公司规模越大,大股东的监督力度越大,由成本所导致的舞弊情况出现的越小;事务所规模与财务舞弊在5%的水平显著负相关,舞弊公司倾向于选择小规模事务所,这说明审计师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财务舞弊的发生,事务所变更与财务舞弊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假设3得到证明。另外,在加入独立董事比例的平方后,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舞弊成“u”型关系,也就是说适当的独立董事比例可以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过高的独立董事会使执行董事比例下降失去有效监督,而过低的独立董事又不利于监督,通过计算最低点比例为45.16%。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无关,特别是净资产收益率、财务杠杆两因素与财务舞弊不相关。虽然在舞弊公司与未舞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但假设1没有得到很好证明,却证明了公司舞弊是由于治理结构的原因,而不是财务状况本身,这和大量学者研究结果不一致。同时,也与我们的统计性分析不一致,毫无疑问公司财务状况较差会导致财务舞弊,实证检验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究其原因可以从表1的特征描述发现,大量公司的舞弊并不是靠简单的虚增利润、多列资产达到的,而是存在一些更隐性的操纵空间,使得两类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业绩指标差别缩小。但是,财务状况差导致财务舞弊是不争的事实,舞弊治理在关注其他因素时,也应该关注财务状况。

财务舞弊范文第3篇

1.舞弊的定义。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对舞弊定义为:“财务报表的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舞弊和错误的区别在于,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2.财务报表舞弊的概念。关于财务报表舞弊的定义,也是有多种多样的。在我国财务报表舞弊是指会计主体为实现其主观目的,违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而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的行为,亦为会计信息的虚假陈述。

3.财务报表舞弊的类型。(1)虚报盈亏,偷逃税款。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虚增利润;另外,还有些企业刻意增加成本费用,削减所得的利润,目的就是想少缴纳税款。还有些企业向财政部门上交的报表是亏损的账,目的是为了获得财政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向银行提交的报表是盈利的账,目的是表现出其优良的财务状况,欺骗银行贷款。(2)各个报表之间不相符。按照有关的规定,企业向外界公布的报表之间必定要存在必然的联系。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和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相同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一个企业在最近几年里没有长期和短期的投资,即长期和短期投资都为零,但在损益表的“投资收益”项目已录得5000000元,检查后发现该企业的投资来源是一笔销售业务,而企业为了躲避营业税,将此项收入记入到投资收益科目,使得表表不相符。

二、财务报表舞弊的手段

1.资产负债表的舞弊。一些企业的领导或者职工利用他们在自身职位上的便利之处,为了不法套取现金而开出空白发票。假若是审计人员审查出财务报表中所记载的费用额十分庞大,那么就必须要向企业取得相对应的凭证和发票等,然后对照别的报表,检查下是否有那么报表就可能存在问题。

2.利润表的舞弊。一些项目,尤其是服务项目或劳务项目,一般是所有或者大部分的款项先赋予提供者,在未来的一段期间中提供劳务和服务。但是有的企业却在收到款项的时候马上确定为收入,不看将来是不是仍然会提供服务。

还有的企业提前确认收入的舞弊行为是编造生产记录、发运记录和发票等,粉饰他们的舞弊作假行为。还有一种方式是企业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时,委托方应该在受托方把商品销售并且受到开出的销售清单时才能够确认收入,但是有些企业却提前确认收入。

三、财务报表舞弊的危害

1.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对财务报表的舞弊粉饰企业实际的运营情况,误导大部分投资者或者是国家对该企业的经济业绩判断。进而危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2.危害广大投资者。社会上的广大投资者大多是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从而了解到企业的运营情况,对将来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有所掌握,在对企业的整体情况有所了解之后,才决定是否对该企业进行投资。而如果企业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而一般的投资者是难以发觉的,这会骗取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导致投资者的损失

3.危害会计人员本身。企业的会计人员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这一问题会使得社会对会计界的人员失去信任,导致社会各界对会计界有所质疑,这对会计界的发展的是一个极奇负面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会计人员本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会计人员的一生。

四、财务报表舞弊的审计对策

1.开展诚信教育。其实对于很多的财务报表舞弊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请记住我站域名/]方面的问题,大部分是关于他们自身的素质修养,职业道德的问题。所以我觉得对审计人员、企业管理层、注册会计师等有与财务有联系的人员都应该加强诚信教育。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我们应该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一个可以独立审计的环境,不仅是要在形式上独立,而且要在实质上独立,不能让外界人员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财务舞弊范文第4篇

1.舞弊的定义。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对舞弊定义为:“财务报表的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舞弊和错误的区别在于,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2.财务报表舞弊的概念。关于财务报表舞弊的定义,也是有多种多样的。在我国财务报表舞弊是指会计主体为实现其主观目的,违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而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的行为,亦为会计信息的虚假陈述。

3.财务报表舞弊的类型。(1)虚报盈亏,偷逃税款。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虚增利润;另外,还有些企业刻意增加成本费用,削减所得的利润,目的就是想少缴纳税款。还有些企业向财政部门上交的报表是亏损的账,目的是为了获得财政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向银行提交的报表是盈利的账,目的是表现出其优良的财务状况,欺骗银行贷款。(2)各个报表之间不相符。按照有关的规定,企业向外界公布的报表之间必定要存在必然的联系。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和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相同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一个企业在最近几年里没有长期和短期的投资,即长期和短期投资都为零,但在损益表的“投资收益”项目已录得5000000元,检查后发现该企业的投资来源是一笔销售业务,而企业为了躲避营业税,将此项收入记入到投资收益科目,使得表表不相符。

二、财务报表舞弊的手段

1.资产负债表的舞弊。一些企业的领导或者职工利用他们在自身职位上的便利之处,为了不法套取现金而开出空白发票。假若是审计人员审查出财务报表中所记载的费用额十分庞大,那么就必须要向企业取得相对应的凭证和发票等,然后对照别的报表,检查下是否有那么报表就可能存在问题。

2.利润表的舞弊。一些项目,尤其是服务项目或劳务项目,一般是所有或者大部分的款项先赋予提供者,在未来的一段期间中提供劳务和服务。但是有的企业却在收到款项的时候马上确定为收入,不看将来是不是仍然会提供服务。

还有的企业提前确认收入的舞弊行为是编造生产记录、发运记录和发票等,粉饰他们的舞弊作假行为。还有一种方式是企业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时,委托方应该在受托方把商品销售并且受到开出的销售清单时才能够确认收入,但是有些企业却提前确认收入。

三、财务报表舞弊的危害

1.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对财务报表的舞弊粉饰企业实际的运营情况,误导大部分投资者或者是国家对该企业的经济业绩判断。进而危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2.危害广大投资者。社会上的广大投资者大多是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从而了解到企业的运营情况,对将来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有所掌握,在对企业的整体情况有所了解之后,才决定是否对该企业进行投资。而如果企业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而一般的投资者是难以发觉的,这会骗取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导致投资者的损失

3.危害会计人员本身。企业的会计人员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这一问题会使得社会对会计界的人员失去信任,导致社会各界对会计界有所质疑,这对会计界的发展的是一个极奇负面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会计人员本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会计人员的一生。

四、财务报表舞弊的审计对策

1.开展诚信教育。其实对于很多的财务报表舞弊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方面的问题,大部分是关于他们自身的素质修养,职业道德的问题。所以我觉得对审计人员、企业管理层、注册会计师等有与财务有联系的人员都应该加强诚信教育。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我们应该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一个可以独立审计的环境,不仅是要在形式上独立,而且要在实质上独立,不能让外界人员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财务舞弊范文第5篇

2010年11月11日,财政部公布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八号)。据悉,该部于2009年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78家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4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719亿元,查补税款6.2亿元;组织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17,089家、会计师事务所543家,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583亿元、查补税款5.95亿元。

这场大检查风暴过后,不少企业潜藏的内控隐患浮出水面。为实现业绩考核达标、获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高管自利等种种目的,人为调增调减资产收入费用、提前或滞后确认收入、粉饰财务报表、含混进行信息披露等手段被企业无所不用其极。

耐人寻味的是,尽管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对湖南投资、罗牛山、时代出版、鲁润股份等16家企业予以罚款,并责令60户企业调整账务、补缴税款,但时至今日,除了少数涉及的上市公司主动揭伤疤披露相关信息外,相当数量的上市企业对此讳莫如深。

灰幕一:小金库、假发票不绝 财务制度缺失

在财政部是次检查中,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以假发票报账、私设“小金库”、侵占国有资产等违规问题。以生猪养殖及销售为主业的罗牛山(000735)就是典型一例。

据查,罗牛山的具体问题包括:“信息披露不实,存在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问题,为其他企业套取现金173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实,财务报表合并不规范。”

罗牛山有自己的解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珍称,生猪作为一种生物资产具有其特殊性,期末盘点和分析需耗费大量时间。因此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将生猪盘点日及结账日定为每年12月20日,此后至年末所发生的销售款均在预收账款中核算。此外,“下属猪场众多且地处偏僻,路程非常远;客户分散,大多为农户。由于银行网点较少、一般户无法支取现金、节假日不对公营业等客观原因,各猪场就近开立储蓄户,以解决现金存取不便的问题。”

然而行业的特殊性不是管理失范,可以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理由。事实上,将盘点日及结账日调整为每年12月31日,并给猪场安装银行POS机以杜绝现金交易,就可以避免。据悉,银轮股份(002126)也存在类似问题。

而南京医药(600713)被查出,所属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和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结算户,形成664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所属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虚列广告费、会务费、劳务费套取现金及截留代销货款,形成663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等问题。为此,公司遭到重罚:除了缴纳罚款外,南京同仁堂药业董事长被通报批评,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被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南京同乐药业总经理被通报批评、行政警告并免职。

此外,因以假发票入账的受罚企业还有广百股份(002187)等。

灰幕二:玩转收入、成本跨期利润调节

为实现在不同年度之间调节利润,按需调节毛利率等核心指标,上市公司往往对会计准则“故意”执行不力,通过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不计或少计成本等手段达到目的。这一传统的舞弊现象大量存在,仅这次检查中就涉及中恒集团(600252)、莱茵生物(600252)、时代万恒(600241)、法拉电子(600563)、中国宝安(000009)、华联控股(000036)等上市公司。

中恒集团继2009年股价暴涨418%之后,2010年再度上涨逾160%。然而就是这家公司被查出“将以前年度房地产销售收入延迟至2008年度确认,多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76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7,126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819万元等问题。”由此,公司2008年度少计税前利润3176万元,此前则多计税前利润3176万元。外界猜测,这是运用会计手段调节利润,以帮助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铺路。

公司对此予以反驳,指“房地产销售是历史遗留问题,是2006年的事情,以前改制的时候没有解决。2008年公司改制时正好解决。我们认为并不存在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铺路的做法。”

“延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要看具体的会计科目以及往来款项。”中银律师事务所付明德律师认为,中恒集团的会计处理涉嫌违反了《会计法》第三条以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灰幕三:应对考核、贷款虚增资产收入

在现有的考核框架下,企业规模往往对高管的仕途和待遇有着重要的影响,对间接融资也有重要作用,由此,不少公司动起了虚增资产和收入规模的歪脑筋。

在受查的40家上市公司中,鲁润股份(600157,永泰能源前身)虚增在建工程3514万元,湖南投资(000548)虚增资产823万元,江苏开元(600981) 虚增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655万元,而“老病号”罗牛山(000735)则在2008年度虚增资产4844万元、收入9739万元。这些公司以国企居多,但相比神火股份(000933)的“手笔”就显得小儿科了。

据悉,神火股份由于内部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导致编制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多计2008年销售收入19,933万元,并且很多问题出在子公司身上。“这肯定是我们内控制度存在漏洞,否则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长伟承认。

事实上,神火股份的母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更狠,多计2008年销售收入高达19.2156亿元。

引人注目的是,神火股份还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违规融资。2008年,神火股份以“支付运费”名义,对子公司神火铁运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亿元,后者收到承兑汇票后到银行贴现,并转给神火股份。但该项交易并未真实发生。无独有偶,神火股份另一家子公司沁澳铝业2008年从神火铝材购进货物17,573万元,却向神火铝材开具银行承兑4.4亿元,当年神火铝材实际向银行贴现票据1.8亿元,将资金转回沁澳铝业。

“这主要是2008年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贷款额度受到限制,为解决资金缺口,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对外支付款项尽量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结算。”吴长伟表示,目前公司已经意识到上述的错误行为,今后将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灰幕四:竭力粉饰财报羞于信息披露

或许是满不在乎,或许是家丑不外扬,上市公司普遍在相关信息披露上羞羞答答。江苏开元就是一例。

在此次检查中,江苏开元被查出“将业务按照自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65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562万元;对截至2007年末和2008年末已实现销售的进口商品未在相应年度确认收入,少计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009万元,少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71万元等问题”。

令人遗憾的是,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至今仍矢口否认内控失效,认为,“公司作为商已代进口企业缴纳了增值税,因而很自然地可以把这部分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这种情况在外贸体系内是很常见。”财政部与国税总局的审核标准不同,只能说是理解上的问题。

而对未在会计年度确认相应收入的问题,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辩称,“外贸企业经常有些单子分三次或四次交货履行完毕。比方说,客户在年末的一笔交易只进行了一部分的情况,我们当然是在整笔交易履行结束后才核算主营业务收入。”

但财务专家夏草直言,税务抵扣与会计核算没有直接的关系,外贸企业并不能因为实现了增值税的抵扣就必然地将其业务划分为直营业务。公司的业务究竟是还是自营业务,判断标准应为会计准则,包括双方合同的性质及增值税的最后承担方等因素。“何况,企业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而目前的做法则采用了收付实现制,是一种违规的做法。有些上市公司常常采用挂账的方法来平移成本或平移利润,这其实是一种操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但作为上市公司时至今日未进行披露。江苏开元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问题并没有达到信息披露的要求,所以没有必要披露,“这些小问题的披露反而会引起投资者的恐慌”。

事实上,除了川投能源、罗牛山、神火股份、建投能源、南山铝业、天兴仪表等少数公司外,相当部分的公司至今仍未对公众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在夏草看来,如此违规尚不能引起上市公司应有的注意,可见内控形同虚设到了何等程度。

灰幕五:增减费用收入偷逃巨额税款

在这次大检查中,逃税、欠税成了异常突出的问题,仅以上市公司为例,欠缴企业比例就达到40%。不少公司为了达到目的,竭力隐瞒收入、多计费用。

湖南投资(000548)就是个欠税大户,由于守法纳税意识薄弱,公司截至2008年底欠缴以前年度土地交易形成的企业所得税7352万元。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处以87,000元罚款,对三名主要责任人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

“说我们欠税,确实有点冤。”湖南投资证券事务代表何小兰解释,2008年南方地区出现50年一遇的冰冻雨雪灾害天气,湖南投资属受灾企业。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抗冰救灾有关税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受灾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由此公司在2008年度出现欠税。

长春经开(600215)也同样是个欠税大户,检查发现该公司截至2008年底存在欠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共计9069万元。同时,长春经开还存在2008年度少计投资性房地产6781万元等问题。公司证券办工作人员不愿接受采访,声称董秘出差。“我们也不知道他啥时候回来?另外,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其他的,我们都不清楚。”

中国宝安(000009)在这次检查也被发现存在将账面价值10,592万元的出租房产未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少计房产转让收入1687万元,少计成本1458万元,所属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度少申报企业所得税1172万元等问题。但公司董秘办人员拒绝对此事发表评论,至于为何不公告,该人士也表示这些还没有达到信息披露的要求。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直言,只要是因为纳税人的原因少缴税款,不论主观客观,一律视为偷税。“只有因为税务机关的过失,而使纳税人少缴税款才叫漏税。这些企业敢于如此大胆地进行偷逃巨额税款,主要还是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能躲过检查。对此类有主观偷逃税款行为的企业,应该严厉惩罚。”

灰幕六:掏空、输利不绝盈余管理合法剥削

最初用来形容捷克体制巨变中大量腐败现象的“掏空”一词,如今成了关联交易的重要形式。掏空行为往往具有合法的形式,而且手段多样,包括控股股东侵占企业的投资机会、采用对控股股东有利的价格转移资源和利用企业资产为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等。利益输送是另一种关联交易的形式。对众多企业集团中的上市公司来说,掏空和利益输送两种关联交易时常发生,可能交叉影响,已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大手段。结果很显然:大股东和高管受益,中小股东的利益很受伤。

早先的五粮液就是一个例子。大股东通过各种努力提高上市公司业绩;业绩提高了的上市公司可以提高再融资的效率,同时也不会成为监管部门及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后大股东再利用其控制权将上市公司的现金或其他有效资源转移到自己手中,从而形成所谓“上市公司有业绩、大股东有现金”的“双赢”局面。本次检查中,也有部分上市公司或多或少存在相似问题。

为什么关联交易监管如此之严,还会备受青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新兴国家普遍存在的负债软约束,使得控股股东在公司出现困难时不仅不逃避债务,而且还会追加投资,从而保持未来可以剥削小股东,得到合法分享收益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