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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小雅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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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小雅伐木

诗经小雅伐木范文第1篇

关键词:诗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3-0229-01

《诗经・尔雅》由不同部分组成,有反映国君宴会宾客,出使官员思念故乡的,也有君臣、兄弟间的,不同内容的对我们有不同的启迪意义。

一、《诗经・尔雅》

《诗经・尔雅》包括《鹿鸣》、《四牡》、《常棣》、《伐木》、《天保》、《采薇》、《m杜》、 《鱼丽》等在内的13篇文章,其中《南陔》、《白华》、《华黍》三篇今佚。

《诗・小雅・鹿鸣》是一首聚会宴饮之诗。全歌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显示出主人与宾客的坦诚相待。在《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中,“常棣”是一个文学意象,它被赋予兄弟情义的意义。后常以常棣代表兄弟.《诗经・小雅・鹿鸣之什・伐木》则劝诫人们要尊老爱友,和睦共处。这首诗说的是亲友间正常的交往,表现了古代人民对待亲友的真挚感情。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浪潮已经波及全球。当今世界,和平是发展的主流,建立一个和谐世界已经是世界人类历史的发展潮流。社会主义和谐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积极构建和谐世界而努力奋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新世纪新阶段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实践需要,符合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客观形势的要求,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深化和拓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三、《诗经・尔雅》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这已成为一时代的必然性。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着力建设和谐文化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文化,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没有和谐的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根基,没有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继承和发扬..建设和谐文化,要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观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点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诗经・尔雅》从不同方面强调了人们交往的原则,注重和谐,这对于当代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

《伐木》是抒写宴请亲朋故旧的诗歌,表明饮酒摆宴、歌舞欢乐都在于表达人的感情,和睦和关系。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了解越来越少,《伐木》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它劝诫人们要尊老爱友,和睦共处。这在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学会诚信友爱、和睦相处。

《鹿鸣》一诗写宴饮招待客人,在欢乐融洽的气氛中,在悠扬的音乐中,尽情享受美酒。此诗体现了一种和谐的氛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讲求的即是和谐,高朋满座、吹笙鼓簧,其乐融融,主人与宾客坦诚相待。这也是我们现在所追求的,对和谐社会也有重要的意义。

《采薇》写西周时期一位饱尝服役思归之苦的戍边兵士从出征到回家的诗歌。诗中叙述了他转战边陲的艰苦生活,表达了他爱国恋家、忧时伤事的感情。 这要求统治者体察民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采薇》启示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社会的真正目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我们应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脚踏实地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借鉴、继承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从中汲取所需,扬长避短。《诗经・尔雅》从不同方面给我们以启迪,有利于形成尊重劳动、关爱他人、维护公平、相互关爱、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继承优良文化传统,构建和谐社会。

诗经小雅伐木范文第2篇

出自《邶风·终风》:“终风且霾,惠然肯来。”

解析:巧妙提取诗经中“惠然”延伸改变取名,既满足了带木字的查找,又赋予了女孩子一个寓意美好的名字。“蕙”意指蕙质兰心、贤良淑德之义,与“然”字搭配突出了女孩子有修养、有文化的气质特点。

2、文茵

取自《秦风·小戎》“文茵畅毂,驾我骐馵。”

解析:“文”指文学、文化之义,形容有文采、有智慧,表达出希望女孩学识渊博、有才华的意思;“茵”具有柔和、温暖的意思,以“茵”字为名既能衬托出女孩心地善良、内心温暖。又满足大家对于五行属木的字查找。此外与“文”字搭配文化气息浓厚,给人一种清新、美好的感觉。

3、乔木

源自《诗经·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

解析:在诗句中意指迁居于高位,因为有一个直立主干,且通常高达六米至数十米的木本植物称为乔木。所以,用作女孩名字,体现出了女孩子高贵,超凡脱俗的气质特点,并且名字中带有木字。

4、绮梦

诗经小雅伐木范文第3篇

关键词:《诗经》《左传》 双音词 单音词 比较 双音化

汉语词汇从以单音词为主,发展到以双音词为主,是汉语发展史上的一大变化,这个变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事实表明,在距今三千多年的两周时期,这一变化就已经开始了。这一时期,我国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伴随着这些变化,汉语也在不断发展,表现在词汇上,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双音词。汉语词语双音化的原因是交际的需要。从客观方面看,在生产力较为低下的情况下,人们的生活领域和认识领域还比较狭窄,靠单音词基本能够满际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词汇需求增加,同音词大量出现,容易混淆,为了区分这些同音词,双音词便应运而生。双音词避免了音系复杂化、同音词过多等弊病,增强了汉语的交际功能;从主观方面看,双音词的出现是为了更形象、生动地反映客观,进行交际。双音词说起来上口,听起来悦耳,看起来整齐,增强了语言的表达力。

《诗经》与《左传》同为两周时期的作品,但它们的风格不同,《诗经》口语风格较强,而《左传》书面语风格更强,因此二者的双音词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对这一时期汉语词汇的双音化倾向有初步了解。

一、《诗经》《左传》双音词研究概述

前人对《诗经》与《左传》的双音词已经做过研究,程湘清先生在《汉语史专书复音词研究》中对《诗经》的双音词做了详细的研究,而陈克炯先生在《左传复音词初探》一文中对《左传》的双音词做了详细的研究。本文将在前人的基础上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

关于双音词的判定标准,程湘清先生在《汉语史专书复音词研究》(2008:39)一书中从汉语特点出发,提出了从语法结构、词汇意义、修辞特点和出现频率等方面来判定双音词的标准。他认为,在语法结构上,两个音节结合紧密,不能拆开或随意扩展的是词;结构上结合紧密、意义上共同代表一个概念的是词;处于相同句式的相同位置上双音组合,其中一个已确认是词,则其他的双音组合也考虑是词;一些见次率很高的双音组合大致可确立为双音词。这些标准详细完备,因此我们用以判定双音词,并从二者双音词的数量、词性、构词方式以及双音词的运用等四方面来进行比较研究。

二、《诗经》《左传》双音词在数量上的差异

据程湘清先生统计,《诗经》中的双音词有726个,陈克炯先生统计《左传》有双音词284个(不计姓氏、地名等)。处于同一时期的两部作品中双音词的数量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异,是因为二者的文体风格不同。《诗经》是用西周口语写成的,在日常的口语交际中,为了更形象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人们往往采用双音词或者更加复杂的复音词。《诗经》是一部诗歌作品,它可以配乐歌唱,单音词显然不能满足韵律的需要,于是便采用了更加悦耳整齐的双音词形式。而《左传》是一部历史散文集,它需要真实地记录历史,并且只为社会高层所阅读,一般的平民百姓很少接触,因此,它继续采用流传已久的雅言作为书写材料,而雅言中单音词占绝大多数,只有为数不多的双音词。由二者的双音词在数量上的差异可以看出,双音词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出现并大量运用,而散文中还比较少,汉语出现了言文脱节的现象,但是汉语词汇双音化的趋向不可阻挡。

三、《诗经》《左传》双音词在结构上的异同

关于构词方式的划分,我们采用黄伯荣、廖序东先生划分汉语词汇的标准,将《诗经》与《左传》中的双音词从构词方式上分为单纯词和合成词。单纯词又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叠音词,一是连绵词;合成词又分为复合式、重叠式、附加式。其中,复合式又细分为联合式、偏正式、支配式、陈述式、补充式。

(一)单纯词

1.叠音词

《诗经》中的这类词最为常见,据程湘清先生统计,《诗经》中叠音词有360个,使用了689多次,这正是《诗经》双音词的一大特色。在《诗经》的360个重叠组合中,除“滔滔”“高高”“明明”等一小部分是单音词的重叠而构成的重叠式合成词外,大部分是单纯重叠词。其中又大都属于状态形容词。例如:

(1)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周南·桃夭》)

(2)菁菁者莪,在彼中阿。(《小雅·菁菁者莪》)

《左传》的叠音词不多,只有13个。这13个叠音词是“恤恤”“皇皇”“振振”“闵闵”“熙熙”“茕茕”“遥遥”“穆穆”“荡荡”“贲贲”“融融”“锵锵”“焯焯”。这些叠音词与《诗经》中的叠音词一样,也大都是来摹景状物的。例如:

(3)鹑之贲贲,天策焯焯,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僖公五年》)

(4)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隐公元年》)

可见,二者叠音词在数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原因是叠音词的出现和发展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叠音词更能体现诗歌的流动性和韵律性,并且叠音词在摹景状物方面比单音词有更大的优势,于是《诗经》更多地采用了叠音形容词,《左传》较少采用叠音形容词。

2.连绵词

《诗经》中的双音词除了大量的重叠词以外,还存在大量的连绵词。这些连绵词有双声的,有叠韵的,有双声兼叠韵的。例如:

(5)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邶风·静女》)

(6)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秦风·蒹葭》)

(7)陟彼崔嵬,我马虺隤。(《周南·卷耳》)

《左传》中的双音词也存在着连绵词,这些连绵词同样也有双声、叠韵、双声兼叠韵的。例如:

(8)谓我敝邑,迩在晋国,譬诸草木,吾臭味也,而何敢差池。(《襄公二十二年》)

(9)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襄公四年》)

(二)合成词

1.复合式

1)联合式

《诗经》中的合成词有双声、叠韵以及双声兼叠韵的,但由于叠音词和连绵词较多,所以合成词的数量相对较少。例如:

(10)勉勉我王,纲纪四方。(《大雅·棫朴》)

(11)靖共尔位,正直是与。(《小雅·小明》)

《左传》中联合式双音词共96个,占双音词总数的33.7%。例如:

(12)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襄公九年)

(13)吾不忘先君之好,将使衡父照临楚国,镇抚其社稷,以辑宁尔民。(昭公七年)

(14)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襄公十四年)

2)偏正式

先秦偏正式双音词主要由“名词和名词”“形容词和名词”“数词和名词”三种结构方式构成的名词,其他方式构成的词则居少数。《诗经》中偏正式双音词同合成词一样,相对大量叠音词和连绵词也只占很小的比例。例如:

(15)大夫跋涉,我心则忧(《鄘风·载驰》)

(16)帮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商颂·玄鸟》)

《左传》中偏正式双音词共109个,占复音词总数的38.3%。可见比重也很大。例如:

(17)先王何常之有, 唯余心所命。(《昭公二十六年》)

(18)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昭公二十六年》)

在偏正式双音词中,有一种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有一些代表最常用的概念的单音词(均属于基本词汇),往往成为构词能力很强的词根。例如:

人:价人(《大雅·板》);私人(《大雅·崧高》)

夫:仆夫(《小雅·出车》);大夫(《鲁颂·閟宫》)

民:庶民(《大雅·灵台》);先民(《大雅·板》)

子:男子(《小雅·斯干》);君子(《大雅·卷阿》)

这些词根具有很强的构词能力,每个词根都可以和大量的单音语素组合成合成词。广泛利用词根复合法构成新词正是汉语在词汇方面的特点之一,这一特点不断发展完善,延续至今天仍然是现代汉语的一大特点。可以说,这些词根的出现大大加强了汉语词汇的双音化趋势。

3)支配式

《诗经》与《左传》中的支配式合成词比较少见,只有寥寥几个。例如:

(19)睕彼牵牛,不以服箱,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小雅·大东》)

(20)虽遇执事,其弗敢违。(《成公三年》)

另外的两种形式——补充式和陈述式,几乎没有。

2.重叠式

《诗经》的叠音组合中大部分属于单纯叠音词,重叠式合成词只有少数。例如:

(21)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周颂·敬之》)

(22)视尔梦梦,我心惨惨。(《大雅·抑》)

《左传》中的叠音组合都属于单纯叠音词,重叠式合成词没有。

3.附加式

1)前附

(23)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小雅·巷伯》)

(24)无俾城坏,无独斯畏。(《大雅·板》)

2)后附

(25)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大雅·皇矣》)

(26)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小雅·伐木》)

上述结构一般叫作衬字双音结构,这种结构几乎是《诗经》有的语言现象,在《左传》等先秦散文中不常见,除了“有”字组成的双音结构偶尔出现外,其他类型都是十分罕见的。在词性方面,单音词与这些衬字结合以后,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在词义方面,衬字也没有改变单音词的意义,也不增添附加的意义和情彩。唯一的不同是形成了轻重相间的双音节,对诗歌的节奏有着比较重要的影响。《诗经》语言的韵律和节奏,对词汇的音节有着特殊的要求,当时虽然已经出现了双音词,但还不能满足《诗经》追求韵律的需求,《诗经》中大量衬字的运用只是为了补足四字格式,在韵律上达到和谐。客观上这一结构促进了汉语词汇双音化。可见,《诗经》这种这种韵文文学形式对汉语双音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比较看以看出,《诗经》双音词最大的特点是存在大量的叠音词、连绵词、衬字双音结构以及语用上的析言合用现象。而《左传》的双音词也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单纯词的数量不多,不像《诗经》大量运用连绵词和叠音词来摹声状物,写景抒情。

第二,句法构词能力大大增强,其中基本成分加附加成分这种构词方式不占重要地位,但联合式、偏正式构造的双音词数量很多。

第三,基本词汇中某些表示最常见的事物、反映最常用的概念的根词,表现出越来越强的构词能力。例如“人”构成的词有“小人、大人、圣人、庶人、野人”等;以“大”构成的有“大夫、大隧、大路、大命”等。

形成《诗经》双音词特点的原因是:《诗经》具有口语风格,讲究句式整齐,韵律和谐,它可以配乐歌唱。由于修辞形式、文学表现手法以及声律节奏的需要,《诗经》中的语言和一般的散文典籍不完全一致,这就必然会在词汇运用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而形成《左传》双音词特点的原因是它的散文性特点。《左传》采用流传已久的雅言,既短小精悍,又准确规范。《诗经》和《左传》虽处于同一时期,但语言风格的不同造就了二者的差异,二者的差异体现了先秦时期汉语词汇的双音化倾向,演变到现代汉语中,双音词已经成为汉语词汇的主流。

参考文献:

[1]程湘清.汉语史专书复音词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朱广祁.诗经—双音词论稿[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

[4]陈戍国.春秋左传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6.

[5]孔丘编订.诗经[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7.

[6]陈克炯.左传复音词初探[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

会科学版),1978,(4).

[7]石云孙.诗经双音词语分言、合用例释[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

诗经小雅伐木范文第4篇

对文言文词语和翻译的教学,我们基本上都采用教科书上或教参上的说法或理解,但教材中的文言文注释存在诸多的问题。同时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也很少教学生一些阅读文言文的方法或是理解文言词义的方法。

1 文言文注释中存在的问题

1.1 词义辨析方面:

(1)关键词义含混带过

教材的注解,只介绍其然,不介绍所以然。

如《鸿门宴》中“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教材下的注释,对这一句翻译为:“做大事不必注意细枝末节,行大礼不必讲究小的谦让。”这里,对“让”没有单独注释。由整句话的翻译可以推出,教材的编委,把它理解为“谦让”。事实上,把“让”理解为“谦让”是不准确的。《说文》中注:“让,相责让”,以言辞相责备。比如,《信陵君窃符救赵》中“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以及《汉书·苏武传》中“使者大喜,如惠语以让单于。单于顾左右而惊”。这些句子中的“让”,都解释为“用言辞相责备”的意思。

(2)语境义误代基本义

有的文言文篇目词义的注解不是很细腻,把语境义当基本义教给学生。

如《察今》中“雍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 。“循表而夜涉”文下注为:顺着标记在夜里渡水。这里,对“涉”也没有单独注释。由整句话的翻译可以推出,教材的编委把它理解为“渡水”。《说文》注“涉”,徒行厉水也。在甲骨文中,“涉”指两个脚趾一前一后,徒步涉水。所以,“涉”的基本义应理解为“徒步涉水”,课文的注释不是很细腻,很清楚。

(3)某种意义孤立存在。

如《马说》中“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文下注:临,面对。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说文》中注:临,监临。俯下身子,面对盛水的器皿照镜子。这种用法,古书中很多。比如《论语·为政》“临之以庄则敬”。皇疏“临谓以高视下也”。《左传·昭公六年》疏:临谓位居其上,俯临其下。

其实,学文言文的词义与学外语有相似之处,某种意义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其他的地方会有相似的解释。新课标也要求中学生有一定的文言鉴赏能力。我们认为必须在真正准确读懂字词的基础上才能鉴赏。像“执策而临之”的“临”由“俯下身子看”,引申为“居高临下”,就非常传神地把千里马的悲哀刻画出来了。

1.2 语法判断方面

对词类活用的判断,教材中往往有错误或不准确的表述。

如《信陵君窃符救赵》“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文下注:朱亥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子打死晋鄙。此处把“椎”注为“一椎子”,不准确,此处的“椎”,应是名词活用作状语,用铁锤。

文言文中,名词活用作作状语的例子很多,如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鸿门宴》)中的“兄”;“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 (《鸿门宴》)中的“翼”;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狼》)中的“犬”,这些词语都是名词作状语,可解释为“像……一样”。

2阅读理解文言文的方法

准确理解文言文应沿循训诂的研究精神,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考证字句在语境中的准确解释。

所谓训诂,按照黄侃先生的说法,就是“解释”,就是“用语言解释语言”,具体地说,就是用现代语解释古语。训诂方法除了常用的形训、音训外,义训。这里主要说一说义训。义训,就是直陈词义,而不借助于音和形。(周大璞《训诂学要略》)四川大学张永言也认为,形训、声训以外的训释字(词)义的方式都属于义训。义训的依据主要有援引已有的训诂的结论、利用语言环境确定词义。

2.1援引已有的训诂的结论

如《史记·李斯列传》:“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中的“税”,应该解释为“脱”。依据的是:郭注,西汉杨雄《方言》:“税,舍车也。”“税犹脱也。”

读文言文,有时碰到选择义项的问题,要找到唯一的正确的解释。

如《左传·文三》“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崤尸而还”。此处的“封”,《左传》杜预注:封,埋藏之。东汉贾逵说:封,识之。两种义项,都可以说得通。但在这个语境中,只能取其一。刘文淇《疏证》引朱骏声说:崤败在僖三十三年四月,封尸在文三年。阅三载之久,岂尚有可以埋藏之尸?唯表识其地而已。可见此处的“封”,可解释为“立碑作标记”。

2.2利用语言环境确定词义

2.2.1观境为训

观境为训也叫“据文定义”,即根据词语所处的语言环境,以推求词义的准确含义。所谓语言环境,指一个词所在的上下文(本句、邻句、全篇等),乃至整部著作、整个时代的著作、整个历史时期的语言运用情况。

(1)根据“连文”、“复语”探求词义。

如《史记·乐毅列传》中“具符节,南使臣于赵,顾反命起兵击齐。”顾:本义“回头”;反,返回。

王念孙《读书杂志》中“顾反者,还反也。

《韩子·外储说左篇》中“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汝杀彘。’”都是同样的用法。

(2)根据“对文”探求词义。

所谓对文,就是指处在结构相似的上下两个句子中的相同位置上的字和词。这样的字和词往往是同义词或反义词。根据对文的这一特点,可以利用它来求得某一词的确切的解释。

如“言可闻而不可殚,书可观而不可尽(《法言》)中“殚”“尽”对文。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穷”“达”对文。

《岳阳楼记》:“沙鸥翔集,锦鳞游泳。”课本注:“时而飞翔,时而停歇”。“集,栖止。鸟停息在树上。”根据对文,“翔”“集”是两个词,从而推断“游”“泳”也应该是两个词。《说文·水部》曰:“泳,潜行水中”;《玉篇·水部》曰:“游,浮也。”所以,“锦鳞游泳”的正确解释应为“漂亮的鱼儿,时而浮出水面,时而潜入水中”。

像上面的例子,可以在文言文的骈文或者诗词的对仗中找出许多。

2.2.2比较互证

比较互证,即通过排比、归纳用法类似的语言材料,比较分析它们在用法上的异同,来获得对某些疑难词语的解释。

诗经小雅伐木范文第5篇

关键词:《诗序》 《诗论》 乐教 乐语之教

结合出土文献进行学术研究,这是近年来文史学界普遍认同的新方法和新趋向。因此,上海博物馆最近整理的战国楚简诗论资料,甫一公布,便受到学者们广泛注意。可以预料,这批资料将积极地影响中国文学史研究,在许多争讼已久的问题上引起重新思考和讨论。例如,从诗经形成史的角度看,这批新资料及其初步整理成果,便包含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整理者把这篇作品分成《诗序》、《讼》、《大夏》、《少夏》、《邦风》、《综论》等六个部分,亦即在作品序列的编排上采用了《颂》、《大雅》、《小雅》、《风》的顺序。其中《诗序》一类,辑录概论诗而不涉及具体作品的简文;其中《讼》、《大夏》、《少夏》、《邦风》四类,分别辑录论及具体篇章的简文;而被归入《综论》类的,则包括所论对象分属于《邦风》、《大夏》、《少夏》的那部分简文。《上博书》的这种编排,意味着楚竹书代表了不同于今本《诗》的另一种结构。按《上博书》第二简云:“讼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屖,其歌绅而逖,其思深而远,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1]整理者认为,这里“可能存在着不同于《毛诗》的《国风》、《小雅》、《大雅》、《颂》的编列次序”。[2]也就是说,如何理解这篇简文的意义,如何恢复29支简书的原有顺序,这将影响对《诗》的早期形态的认识。

二、从内容上看,《诗论》是和今本《毛诗序》性质相近的一份文献。整理者认为,在这份文献中“从未出现过像《小序》那样将诗的内容极端政治化”的情况,因而判断“小序并非是孔子所论的真传”,而是“汉儒的臆测”[3]。这一观点能不能成立呢?这就有待于对以下两个问题--楚简诗论的内容是否与《诗序》相矛盾?其时代关系如何?——作深入研究了。而这样一来,《诗序》的性质及其在诗经学史上的价值,都需要重新认定。

由此引出第三个问题:“献诗讽谏”、“采诗观风”的古说是否可以否定?还是应当据信为实?因为《诗论》与《诗序》相矛盾的文句,集中见于对国风诸诗的评论,而这种差异很可能是同采诗之制相关联的。

这三个问题的中心,是《诗》的早期形态问题;其具体表现,则是《诗》的文本结构--编排顺序如何、先秦时代是否有《诗序》存在——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的看法与《上博书》整理者有所不同。为此撰写本文,略作申论,希望得到专家们的指正。

一、关于《诗》文本的结构顺序

首先应当讨论的是《诗经》各部类的排列次序。《上博书》把概论《诗》及各部类的简书列于文首,判其次序为:

第一简:行此者其又不王乎?孔子曰:诗亡离志,乐亡离情,文亡离言。

第二简:寺也,文王受命矣。讼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屖,其歌绅而逖,其思深而远,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

第三简:也。多言难而悁怼者也,衰矣少矣。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俗焉,大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孔子曰:唯能夫

第四简:曰:诗其猷平门,与贱民而 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曰:邦风是也。民之又罢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何如?

上述排序表现了相当明显的逻辑缺陷:其一,第一简是对诗与志、乐与情、文与言之关系的综合概括,而其余三简则论述讼、雅、风的基本特点与社会功能。诗与情志的关系和诗的社会功能,这是两个层面上的问题,不应放在同一个意义环境中来讨论。其二,第二、第三简已分别述及《讼》、《大夏》、《邦风》,不必在其后又加一句总论性的评语“诗其猷平门”,然后又回过头来评论《邦风》。而且,从句式与意义的完整性上来说,第四简包含两个比较完整的意义段落;前一段落论及“邦风”,后一段落(“民之又罢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何如”)则不再是对《邦风》的评述,而应当是针对“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的《小雅》而言的。所以,跟在这一句话之后的,应是“少夏是也”。此简实质上已经显示了《诗论》论诗的逻辑顺序:先总论诗“诗其猷平门”,然后分别论及《邦风》和《小雅》。那么,在同一语境下,是否也有对《大雅》与《讼》的评论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被《上博书》归入《讼》下的第五简正好有“氏也,又城工者可女,曰讼氏也”等辞,其句式与第四简论《邦风》之语相同。首辞“氏也”二字,必是“《大雅》氏(是)也”的阙剩之文。这就是说,在第四简与第五简的残存辞语之间,阙失的除了“《小雅》氏(是)也”与“《大雅》”等辞以外,应有一句评述《大雅》的、类似于“与贱民而 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或“成功者何如”的问句。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诗论》论诗的顺序与《毛诗》《国风》、《小雅》、《大雅》、《颂》的次序并无二致。也就是说,《诗论》时代的《诗》,在类的编排上与今本《诗经》无别。

为什么我们能够依据第四简隐含的“诗”—“邦风”—“少夏”的顺序,断定《诗论》论诗的顺序与《毛诗》的排列相同,而不同意《上博书》得出的《讼》、《大夏》、《少夏》、《邦风》的结论呢?因为《上博书》整理者的依据是第二简(其文見上)。这支简书在关于《讼》、《大雅》的评述之前,有“寺也,文王受命矣”一句,显然是对某一具体诗篇的评述。而同样涉及“受命”之辞的简文则有被《上博书》列为第七简的一段文字:“怀尔明德害,城胃之也。又命自天,命此文王,城命之也,信矣。孔=曰:此命也夫。文王隹谷也,得乎?此命也。”“怀尔明德”当引自《大雅·皇矣》“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云云,言文王受命之事;“又命自天,命此文王”当出自《大雅·大明》——《诗序》有云“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也”云云,亦言文王受命之事。由此可知,此“寺也,文王受命矣”一句,应是接在第七简之后的。这就是说,第二简对《讼》与《大雅》的评论,是紧接在具体的作品评说之后出现的,是在分说之后对作品特点的一种总体概括。这种概括不一定要依据固有的类别顺序一一进行,因而也就不足以成为判断诗文本排列次序的依据。

二、关于《诗论》与《诗序》

从《诗论》的内容看,在性质上同它最接近的文献是《诗序》。《诗论》中的评述之语,很大一部分和《诗序》相类似。在考察这些评述之语与《诗序》的关系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上博书》中尚存疑义的释读再做一些讨论。

被认为是逸诗而在《诗经》中找不到对应篇章的《 又荠》与《中氏》,应分别是《鄘风·墙有茨》与《周南·螽斯》。“中氏”出现于第二十七简,简文云“蟋蟀智难,中氏君子”。“中氏”与“螽斯”音近,当可通假。《螽斯》诗云:“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乃是祝人多子多孙的诗歌。其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其中并未涉及“君子”之义。“《螽斯》君子”之释读,不但在文义上与上文之“蟋蟀智难”不相对应,而且与《螽斯》之诗义不合。因此,此处之“君”字,不应解作“君子”之“君”。《广雅·释言》云:“君,群也。”《周书·谥法》云:“从之成群曰君。”《韩诗外传》卷五云:“君者,何也?曰:群也。”《白虎通·号》亦云:“君之为言群也。”“君”、“群”迭韵。故所谓“中氏君子”,应读作“《螽斯》群子”,意为“《螽斯》多子(成群之子)”。如此,则上下文意明白晓畅且与诗义契合无间。

“ 又荠”见于第二十八简“ 又荠慎密而不知言”。“又”字在简文中通作“有”,“ ”与“墙”皆从“爿”,而“荠”与“茨”皆从“艸”。“慎密”,有谨慎小心、密不外宣之义。《墙有茨》云:“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中冓之言不可道”,此即所谓“慎密而不知言”。《 又荠》当即《墙有茨》无疑。[4]

《上博书》疑而未定的《可斯》,应是《小雅·何人斯》。整理者释第二十七简云:“可斯,篇名,或读为‘何斯’。今本《诗·小雅·节南山之什》有篇名《何人斯》,但诗意与评语不谐。”[5] 按此简简文云:“可斯雀(诮)之矣,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氏也。”所谓“宾赠”,乃丧礼。《仪礼·既夕礼》“知死者赠,知生者赙”疏:“各主于所知者,以其赠是玩好施于死者,故知死者,行之赙是补主人不足,施于生者,故知生者,行之是各施于所知也。”又“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疏:“以宾客所致有赙、有赗、有赠、有奠,直云书赗者举首而言,但所送有多少,故行数不同。”又“书遣于策”疏:“以宾客赠物名字少,故书于方;则尽遣送死者明器之等并赠死者玩好之物名字多,故书之于策。策书明器之物,应在上文而于此言之者,遣中并有赠物,故在宾客赠贿与赗之下特书也。”那么,《何人斯》是否与丧礼有关呢?其诗有云:“胡逝我梁,不入唁我!始者不如今,云不我可。”“唁”,《说文》云:“吊生也。”由《既夕礼》“知生者赠,知死者赙”可知,唁生吊死而有所赠,乃人之常情、礼之常仪。而此所谓“何人斯”,不但无所赠,甚至于“不入唁”,因此引起诗人极大的不满,愤而作诗“以极反侧”。由此可见诗与丧礼的关联。《诗论》之所谓“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是也”,当是“诮之”的具体内容:“宾赠”乃礼之所需,用以表达对死者难以割舍之情。《何斯》之不入唁,违礼违情,故而“诮之”。

在《上博书》中未能隶定的篇名中另有《 》与《菜 》。《 》见于第十六简,《菜 》见于第十七简。整理者释“ ”云:“‘ ’字据下文也可写作‘ ’,第十七简之《菜 》也写作从艹从 ,和第一字从艹从 不完全相同,但应是同一个字。”[6]我们以“菜”之读音为线索在《诗经》中寻找,可以找到篇名中含“采”字的诗篇《采蘩》、《采苹》、《采葛》、《采苓》、《采薇》、《采芑》、《采菽》、《采绿》。在这些篇名中,“蘩”、“苹”、“葛”、“苓”、“薇”、“芑”、“菽”等字皆从艹,与“ ”之从艹相同;但其中仅“葛”字作为诗歌篇名第一字出现过,这就是《葛覃》。那么,现在我们得到的《葛覃》与《采葛》两诗,能否与《 》、《菜 》对应起来呢?《诗论》对《 》、《菜 》两诗的评语分别是:

第十六简:孔子曰:吾以 得氏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一本。夫 之见歌也,则……

第十七简:菜 之爱妇

先说《菜 》。由此评语可知,《菜 》抒发的是“爱妇”之情。而《采葛》诗云:“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正是一首极写怀思之情的诗歌,其义与“爱妇”这一评语可以吻合。再看《葛覃》与《 》。《葛覃》诗云:“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此正是简文所谓“夫 之见歌也”。而简文所谓“氏初”、“反一本”的意义,则亦与《毛诗序》的解释相呼应。《诗序》云:“《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由“反一本”、“后妃之本”等文句推测,所谓“得氏初之诗”或可读为“得始初之时”,意为由《葛覃》可知其当初在母家之时躬俭节用的美德。因此,把《菜 》、《 》释读为《采葛》、《葛覃》,这是没有疑问的。

除此之外,《上博书》将出现于第十八简与第二十简之《折杜》确定为《小雅·杕杜》。整理者云:“《杕杜》一在《国风·唐风》,一在《小雅·鹿鸣之什》,前者言‘人无兄弟’,后者言‘征夫遑止’、‘征夫归止’和‘征夫迩止’。孔子云:‘折杜则情喜其至也。’那末,诗篇可能属于《小雅》中的《折杜》。”[7]但是,《小雅·杕杜》只是一首表现征妇思夫盼归之情的作品,与“情喜其至”的评语并不吻合,将简文之《折杜》确定为《小雅·杕杜》不免牵强。实际上,除这两首《杕杜》之外,《唐风》中还有一首母题相同的《有杕之杜》,其诗云:“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适我。中心好之,曷饮食之?”“适我”、“好之”所表现的正是“喜至”之情。据此,简书中的《折杜》应为《唐风·有杕之杜》。盖此诗以“曷饮食之”来表现喜乐之心,由小见大,故有此评。

在确立了上述诗篇的对应关系之后,我们便可以通过比较《诗论》评语与《诗序》之间的同异,进一步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了。

据统计,出现于《诗论》中的诗歌共有六十首,除未能找到对应诗篇的《 而》、《角 》、《河水》之外,《伐木》、《裳裳者华》仅存篇名,《小明》、《青蝇》的评语仅存一字。因此,可资与《毛诗序》进行比较的,仅有五十三首。为醒眉目,兹按今本《诗经》的顺序,将简文评述之语与《毛诗序》的相应内容列表如下,简文中的数目字表示竹简编号:

关雎

关雎之怡;关雎以色俞于豊(10);关雎之怡,则其思賹矣(11)。好,反内于豊,不亦能怡虖?(12)以琴瑟之敓,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14)

关雎,后妃之德也。……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

葛覃

吾以葛覃得氏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一本。夫葛之见歌也,则

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

卷耳

卷而不知人(29)

卷耳,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内有进贤之志,而无险诐私谒之心,朝夕思念,至于忧勤也。

樛木

梂木之时,则以其彔也(11);梂木福斯才君子(12)

樛木,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

兔罝

兔罝其甬人,则吾取(23)

兔罝,后妃之化也。关雎之化行,则莫不好德,贤人众多也。

汉广

滩广之智,则智不可得也(11)

汉广,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也。

鹊巢

鹊巢之归,则离者(11);鹊巢出以百两,不亦又离虖?(13)

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

甘棠

甘棠之保(10);及其人,敬爱其树,其保厚矣。甘棠之爱,以邵公(15);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甚贵其人,必敬其立,敓其人,必好其所为,亚其人者亦然(24)

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

螽斯

中氏君子(27)

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

柏舟

北白舟闷(26)

柏舟,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

绿衣

绿衣之思(10)绿衣之忧,思古人也。(15)

绿衣,卫庄姜伤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

燕燕

燕燕之情,害曰童而皆贤于其初者也。(10)燕燕之情,以其蜀也。(16)

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

北风

北风不绝人之怨(27)

北风,刺虐也。卫国并为威虐,百姓不亲,莫不相携持而去焉。

墙有茨

墙有茨慎密而不知言(28)

墙有茨,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

木瓜

木瓜之保,以俞其捐者也。(18)木瓜又臧愿而未得达也(19)

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兔爰

又兔不逢时(25)

兔爰,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

扬之水

汤之水其爱妇恨(17)

扬之水,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

采葛

采葛之爱妇(17)

采葛,惧谗也。

将仲子

将中之言不可不韦也(17)

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

褰裳

涉秦其绝(29)

褰裳,思见正也。狂童恣行,国人思大国之正己也。

东方未明

东方未明又利词(17)

东方未明,刺无节也。朝廷兴居无节,号令不时,挈壶氏不能掌其职焉。

猗嗟

猗嗟曰:四矢反,以御乱,吾喜之(22)

猗嗟,刺鲁庄公也。齐人伤鲁庄公有威仪技艺,然而不能以礼防闲其母,失子之道,人以为齐侯之子焉。

蟋蟀

蟋蟀智难(27)

蟋蟀,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尧之遗风焉。

有杕之杜

折杜则情喜其至也。(18)吾以折杜得雀(20)

有杕之杜,刺晋武也。武公寡特,兼其宗族,而不求贤以自辅焉。

宛丘

宛丘曰:訇又情,而亡望,吾善之(22)

宛丘,刺幽公也。荒昏乱,游荡无度焉。

隰有苌楚

隰又苌楚得而悔之也(26)

隰有苌楚,疾恣也。国人疾其君之恣,而思无者也。

鸤鸠

鸠鸤曰:其义一氏,心女结也,吾信之(22)

鸤鸠,刺不壹也。在位无君子,用心之不壹也。

鹿鸣

鹿鸣以乐词而会,以道交见善而效,冬虖不猒人。(23)

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

天保

天保其得彔蔑疆矣。巽寡,德古也。(9)

天保,下报上也。君能下下以成其政,臣能归美以报其上焉。

湛露

湛露之賹也,其猷酡与。(21)

湛露,天子燕诸侯也。

菁菁者莪

菁菁者莪,则以人益也。(9)

菁菁者莪,乐育材也。君子能长育人材,则天下喜乐之矣。

祈父

谇父之责亦又以也。(9)

祈父,刺宣王也。

黄鸟

黄鸟则困而谷反其古也,多耻者其病之乎?(9)

黄鸟,刺宣王也。

十月之交

十月善諀言。(8)

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雨无政

节南山

雨亡政、即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8)

雨无正,大夫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

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

小旻

少旻多疑,疑言不中志者也。(8)

小旻,大夫刺幽王也。

小宛

少宛其言不亚,少又佞安。(8)

小宛,大夫刺宣王也。

小弁巧言

少弁、考言,则谗人之害也。(8)

小弁,刺幽王也。大子之傅作焉。

巧言,刺幽王也。大夫伤于谗,故作是诗也。

何人斯

可斯诮之矣。离其所爱,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是也(27)

何人斯,苏公刺暴公也。暴公为卿士而谮苏公焉。故苏公作是诗以绝之。

谷风

谷风背,(26)

谷风,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绝焉。

蓼莪

翏莪又孝志(26)

蓼莪,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

无将大车

将大车之嚣也,则以为不可女可也(21)

无将大车,大夫悔将小人也。

大田

大田之卒章,知言而又豊(25)

大田,刺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

文王

文王曰:文王才上于邵于天,吾美之。(22)

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

大明

又命自天,命此文王,城命之也,信矣。孔=曰:此命也夫。文王隹谷也,得乎?此命也(7)

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也。

皇矣

褱尔明德害,城胃之也(7)

皇矣,美周也。天监代殷,莫若周,周世世修德,莫若文王。

生民

后稷之见贵也,则以文武之德也。(24)

生民,尊祖也。后稷生于姜嫄,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

腸=少人

荡,召穆公伤周室大坏也。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故作是诗也。

清庙

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豊,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5)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6)

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

烈文

烈文曰:乍竞隹人,不显隹德。于乎前王不忘,吾敓之(6)

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

昊天有成命

昊天又城命,二后受之,贵且显矣(6)

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分析上表所列《诗论》与《诗序》对这五十三首诗歌的评述,可以把其间的异同关系概括为以下三种情况:

在第一种情况下,《诗论》与《诗序》的评述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与发明,表现了基本一致的评判取向。属于这一类的作品最多,共有三十五首,它们是:《周南》的《关雎》、《葛覃》、《兔罝》,《召南》的《鹊巢》、《甘棠》、《螽斯》,《邶风》的《柏舟》、《绿衣》、《燕燕》,《鄘风》的《墙有茨》,《卫风》的《木瓜》,《王风》的《兔爰》,《齐风》的《东方未明》,《小雅》的《鹿鸣》、《天保》、《菁菁者莪》、《湛露》、《祈父》、《黄鸟》、《十月之交》、《雨无正》、《节南山》、《小旻》、《小宛》、《小弁》、《巧言》、《何人斯》、《谷风》、《蓼莪》、《无将大车》,《大雅》的《大明》、《皇矣》、《生民》、《荡》,《周颂》的《清庙》。

第二种情况是《诗论》的评述与《诗序》不发生在同一个层次上,其间不存在可比性。《诗论》采用了流行于春秋时代的“断章取义”之法--仅针对诗篇中某几句话发表评说,或在引诗之后用简单判语表明主体态度,如“吾美之”、“吾信之”、“吾喜之”、“吾善之”之类。这种断章取义的评述以及感情性判断是不应该被当成篇章之义而与《诗序》进行比较的。属于这一类因而可以排除不予讨论的作品有《猗嗟》、《宛丘》、《鸤鸠》、《大田》、《文王》、《烈文》、《昊天有成命》等。

第三种情况是,《诗论》的评说与《诗序》不合,二者表现了完全不同的评判取向。《诗论》立足于歌辞本身进行评说,而《诗序》则按“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的方式,把诗歌与伦理政治联系起来。属于这一类的作品共有十一首:《周南》的《卷耳》、《樛木》、《汉广》,《邶风》的《北风》,《王风》的《扬之水》、《采葛》,《郑风》的《将仲子》、《褰裳》,《唐风》的《蟋蟀》、《有杕之杜》,《桧风》的《隰有苌楚》。

上述分析结果显示,《诗论》与《诗序》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与发明的情况占有压倒多数的明显优势。这说明它们应是同一系统的诗说。那么,对于后一种情况中不相吻合的现象又应作如何理解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十一首诗歌全部出自《国风》。这一现象是令人感到奇怪的。为什么《诗论》与《诗序》不相吻合的情况会如此集中的出现于《国风》当中呢?要讨论这一问题,就要讨论《国风》作品的采集目的以及先秦时代人们诗歌观念的演变。

三、关于“采诗观风”

在秦汉时代的史籍中,出现过许多关于“采诗观风”、“献诗讽谏”的记载。“献诗”之制由于《国语》、《左传》的记录而得到了学者们的肯定,但是出现于《礼记》、《汉书》等史籍中的“采诗观风”之说,却由于缺少先秦信史的记载而一直是争论和怀疑的对象。直到今天,在《上博书》公布的这批资料中,终于可以找到支持“采诗观风”之说的证据了。《诗论》第三简云:

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俗焉,大敛材焉。

这支简文明确说了到《邦风》“纳物”、“溥观人俗”以及“大敛材”的特点。这也就是《汉书·艺文志》所云“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之义。除此之外,在第十六、二十、二十四简又曾三次出现过“民性固然”这句话。由此可以确认,诚如传世文籍所记载,除了献诗讽谏的制度之外,“采诗观风”亦是圣王之制的重要内容。

一旦确认了“采诗观风”这一先秦古制,我们便可以进一步讨论作为中国政教文学理论核心内容的美刺之说了。所谓美刺理论,实质上是关于献诗、采诗的理论;或者说,是对献诗、采诗指导思想的理论化与系统化:总之是献诗、采诗制度的直接衍生物。其核心本质,则通过“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的序诗方式表现出来。换言之,诗之美与刺,是序诗者依据诗歌创作或采集时代执政者德行之高下以及当时社会的实际状况,对诗歌作品性质及意义作出的带有浓厚主观色彩的规定与评说。假若一代之主并非有德之君,产生于这一时代的作品,无论其本身的内容如何,都会因这“一人”之无德而被纳入“刺”诗的行列。通过研究《诗经》作品的创作与编辑时代可以知道,几乎所有的“刺”诗,其被编辑的时代都晚于被创作的时代。这意味着,所谓采诗观风,一方面表现为采诗之乐官通过歌诗向君王呈现与作品相联系的民俗土风,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乐官通过这些诗篇向当朝君王呈现前朝的社会风貌,提供历史鉴戒,以达到“知得失,自考正”的目的。与仪式配乐一样,出于讽谏目的采诗观风也是周代乐教的重要内容,而“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的序诗方式,则是造成用诗之义与歌辞本义疏离的重要原因。《国风》中大量抒写男女欢爱的情歌被《诗序》当成“刺时”之作,皆缘此。尽管《毛诗序》云“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但是,这种序诗方式并非《国风》的专利,它也同样也出现于《小雅》当中。《小雅》中与时政无关的“刺幽王”之诗,亦因此而来。从这个意义上说,《诗序》是周代乐教的直接成果。

周代社会的教育制度,除了以瞽矇为对象、服务于礼仪的乐教之外,还有以国子为对象、培养政治人才的乐语之教。周代乐教的重要内容是“风、赋、比、兴、雅、颂”,而乐语之教的中心则是“兴、道、讽、诵、言、语”。前者实际上是瞽矇传诗时弦歌讽诵的六种方法,而后者最重视的,则是立足于歌辞的“诗言”与“诗义”之教。[8]萌芽于西周中期的引诗、赋诗,正是实施乐语之教的成果与表现。乐语之教使乐歌的文辞受到了很大的重视。春秋中期以后,随着引诗、赋诗之风的逐渐盛行,当人们赋引的对象由《雅》、《颂》而延及《国风》之时,依据采诗观风的思想对诗义的解读所造成的与诗辞本义之间的矛盾逐渐凸现出来。适应当时社会“赋诗言志”的现实需要,调整《诗序》与作品歌辞本义的矛盾,立足于歌辞对之重新阐释,遂成为实施乐语之教的当务之急。换句话说,一旦“赋诗言志”成为诸侯聘问的重要外交手段,那么,立足于文辞本身的引申与阐发必然成为各国诗教的重要内容。这应是《诗论》赖以产生的文化土壤,也是《诗论》对《卷耳》、《汉广》、《采葛》诸诗的评述与《诗序》发生分歧的根本原因。

在《从汉四家诗说之异同看〈诗序〉的时代》 [9]一文中,笔者曾对《毛诗》和齐、鲁、韩三家说诗特点作过分析,认为:“在《毛诗》一系传承旧说并作进一步申述的同时,儒家后学亦有人开始从诗本身出发去理解诗义,由此出现了突破传统说法的诗学流派,发展到汉代,形成了齐、鲁、韩三家之说。史籍记载今文三家或出自战国末年的荀子,这种说法在时代上是可信的。”在分析了《诗论》中相关的内容之后,我们知道,汉代今文三家从诗歌内容出发理解诗义的作法,实际上应该萌芽于孔子时代之前,而在孔子以《诗》立教的授诗实践中,也已经有了立足于歌辞阐发诗义的先例。这就是说,原先被认为出自荀子的今文诗说,实质上仍然是孔子传诗系统的支流。而这些支流的存在,则进一步证明《诗序》(准确说是《毛诗》首序)的产生时代,必然在孔子之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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