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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建市级卫生村,切实抓好我村环境卫生工作,控制霍乱和其它疾病的发生,提高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巩固我村的卫生成果,确保卫生保洁工作的长效开展。按照县、镇两级下达的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订创建市级卫生村工作计划。
一、卫生工作落实:
1、彻底取缔露天粪缸,管理好现有的公共厕所。
2、健全卫生网络队伍,实施长效保洁制度。
3、加强检查,督促管理,取缔废品收购乱堆放。
4、认真落实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促进卫生工作长效保洁的开展。
5、清扫保洁区域负责到人,确保无卫生死角。
二、设备及劳务投入:
1、在保持设立320只垃圾桶点的基础上,适当适时增加布点。
2、确保垃圾收集车一辆正常运作,配备工作人员2名,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配备公厕冲洗的工作人员2名,确保公厕卫生达标。
4、保洁人员在去年的基础上调整到22名,并签好保洁工作协议。
三、改水改厕工作:
1、确保100%的村民饮用自来水,严格对土井水定期药物消毒,控制病从口入关。
2、全面完成好全村的排污工程的扫尾工作并进入大地污水处理站。
四、除“四害”工作:
1、加强宣传力度,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村民“除四害”意识。
2、建立除“四害”领导小组,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的群众性除“四害”活动,以控制蚊子、苍蝇、蟑螂、老鼠的孳生地。
五、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做好医疗健康体检工作,检查率争取达到95%以上。
2、认真做好防疫、防病宣传工作,争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总结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对今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出意见。
1.正确评价五年来新农村专项资金投入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成立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专项资金1亿元,2007年增加到2亿元,过去五年累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村环境建设,突出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个重点,协调推进了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全面提高了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概括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带动了各级财政投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聚财力和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局面。据统计,五年时间市(州)和长白山工委会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46亿元,县(市、区)投入达到10.77亿元,乡镇投入达到4.09亿元,加上省级投入,各级财政投入总计达到25.3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占35.5%,市(州)级财政投入占5.8%,县级财政投入占42.5%,乡级财政投入占16.2%。到目前,全省有近1/3的市(州)、1/2的县(市、区)、3/4的乡镇都有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二是有效捆绑了各类资金项目和集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专项资金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效应十分明显。在省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下,按照资金项目投入渠道不改、使用方向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和打捆使用农村泥草房、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商贸网点、市场流通、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农家书屋、信息网络、职业教育、扶贫开发、畜禽养殖、绿化美化、环境整治、社区建设、兴边富民、水库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形成合力。在整合项目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机制,有效整合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力量,创新建立了村企共建、军民共建、部门帮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方式。同时,积极调动发挥了乡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的主体作用,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总投入达到227.06亿元,其中整合各类项目投入46.43亿元,占20.4%;各级各部门单位帮扶投入14.74亿元,占6.5%;发动社会能人和有关团体、企业捐助投入3.9亿元,占1.7%;乡村集体投入51.55亿元,占22.7%;农民自主投入94.12亿元,占41.5%。省级专项资金辐射带动效应达到1∶25.23,起到了“四两拨千斤”和杠杆撬动作用。
三是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建设,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和村屯改造。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补贴是省级专项投入的重点。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了试点阶段“百镇千村”和深入实施阶段1000个示范村建设,支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538个,支持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项目609个,支持建设农村环境改造项目437个,支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424个,支持改造农村泥草房50110户,支持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13个。省级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形成了新的农村投入机制,构建了城市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渠道,推动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实现了市带县、城帮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在全省共同努力下,有6类项目建设呈现了快速推进的大好局面:第一类是在产业发展上,全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屯4205个,工业集中区72个,各类专业合作社978个,实现产业立村230个,市场活村75个,人才强村36个,旅游兴村58个,城镇带村63个,第二类是在农村道路建设上,全省1000个示范村,累计修水泥路11132公里,柏油路47公里,巷道铺砖466公里,修边沟12513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屯屯通和户户通达到70%以上,第三类是在农村房屋改造上,新建砖瓦房16.4万户,改造旧砖瓦房15.4万户,新建和改造面积2449万平方米,户均面积达到80平方米,重点推广了新式农居和暖房子,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第四类是在农村环境整治上,改围墙8.3万延长米,修铁大门21.6万个,建公共厕所14443个,建室内水冲厕所32151个,建户外卫生厕所33.9万个,建垃圾站18180个,建垃圾填埋点15117个,栽树15098万株,安装路灯50547盏,第五类是在办公健身活动场所上,新建和改造村部2240个、卫生所2342个、农民夜校1213个,建乡村文化站599个、村图书室2150个,建文体健身广场1093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4600套,第六类是在便民服务上,新建农村超市3056个、幼儿园746个、网吧293个、洗浴点602个、老人托养所161个。通过新农村建设,全省打造了一大批产业发达、环境整洁、院落整齐、设施完备、美化绿化的魅力村庄。
四是强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切实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到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来。规划是建设的前提。加大规划编制的资金支持,是启动规划、做好规划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和把握规划先行的原则,累计投入规划编制资金5500万元,其中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220万元,地方配套3280万元。开展并完成了全省696个乡镇(街)、9306个行政村、38539个自然屯和364个国有农场自然概况、经济发展、农民收入、主导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规划布局等11个方面数据普查,支持完成了28个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1361个试点(推进、示范)村、51个省级试点镇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促进了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五是支持启动了多层次、大规模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能力和工作信心。五年来,在省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先后举办了地厅级领导干部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了全省60个县(市、区)县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到中央党校参加新农村建设培训,省新农村办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对全省62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从2009年开始,由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农委和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万名村干部培训工程,利用5年时间,对1万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进行系统培训,实施两年已完成培训任务4000名。省里还组织3期90人的韩国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5期近200人到长三角、珠三角考察新农村建设活动。
总之,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省和各级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分不开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专项资金的设立已经成为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合力建设新农村的原动力和活化剂。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规范,积累了一定经验。一是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扭住关键,找准切入点,牢牢抓住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两项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强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这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才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果,才能加快农村面貌的改变。二是尊重民愿,切实发挥农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还权于民,建什么、怎么建都由农民自主决策,不包办代替,不行政命令,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这是搞好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的有效办法和重要保障。三是激励约束,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主要是充分体现专项资金的补、引领性和带动性,对于项目捆绑多、自主投入大、干的效果好的,坚持多补助、多奖励,调动积极性;对于具有创新的、方向性强、起点高的项目,比如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这类项目等,给于重点倾斜和大力支持;对于那些无所作为、工作推进慢、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适当削减支持规模。四是立制规范,把各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注重项目审批程序,坚持村申报,乡镇、县、市和省逐级审核审定的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公示制、建设合同制、工程招标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每年春秋各集中检查一次,既检查项目,又检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扎扎实实,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协调配合,努力做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有序、上下工作拧成一股绳。多年来,与省财政、省发改部门工作协调顺畅,保障了专项资金的规模和及时审批下拨;加强了与市(州)、县(市、区)和村镇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可行性,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可以说,这些工作经验是上下共同努力、共同实践的结果,要倍加珍惜,积极运用,以利工作,切实把今后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做的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
2.全力做好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1年是全省新农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第二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补助。前段时间,经过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农委党组研究确定,省新农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吉林省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以吉农综字[2011]56号文件下发到各地组织实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与历年比较,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情况:一是时间紧。按照计划,在2月底前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下发工作,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3月31日前完成项目考核,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调整,4月30日前审定项目上报省专项资金委员会,争取5月份第一次例会审核通过,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市、县。从整个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上看,可以说是步步紧逼、环环紧扣,时效性很强,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任务重。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和审核审定工作,无论是从示范村数量来说,还是从工作环节来讲,都存在着点多面广、程序多项目多、数据量大工作量大、检查任务重和复核任务重的特点,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攻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三是责任大。项目建设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示范村建设水平,而且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是否科学和规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工作上要细上加细,做到申报无纰漏、无遗落,一次申报、一次成功。四是关注程度高。尽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新农村办公室以及各个示范村对此非常重视,不仅关注能批多少资金,还关注今年干什么项目,我们一定要引导好,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各个方面和各个层级满意高兴。
根据2011年面临的新形势,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要求,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一)申报范围、补助原则和支持重点项目。项目申报范围主要是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补助原则主要有5条: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成效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重点支持,主要是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倾斜。相反,则适当削减支持规模。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分别是: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这10类项目是省里综合考虑全省情况确定的,既照顾了建设好的地区,又考虑了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项目申报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对于省里没有支持的项目,各地可通过本级专项资金、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予以扶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申报程序基本是与往年一致。各示范村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州)、县两级农业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按照早申报、早批复、早实施的要求,省里已将《项目申报管理指南》通过网络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在3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到省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里还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上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这样,2011年的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最晚不迟于6月底前完成。因为,省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11年同2010年一样,凡是6月底前没有下拨专项资金的,每逾期1个月削减10%,并在第二年预算安排时扣减。11月份起不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这次会议结束后,大家就要立即着手组织抓好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尤其是部分县(市、区)示范村数量较多,市县两级要加快项目审核进度,在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出现贻误时间,影响省里项目批复,责任自负。
(三)项目核查。为确保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省里要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检查。3月15日以后,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会同财政部门组成9个组,对全省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对所有示范村2010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查阅账目,对2011年申报项目进行逐村现场对接,根据实地与可能确定建设项目,同时对部分示范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和检查。要坚决杜绝和防止利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偿还历史积累的债务。发现哪个地方出现这类问题,不仅要追缴今年的专项资金,以后也不再支持安排。
(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在申请补助额度上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申请额度要实事求是。一般来说,每个村申报资金规模在20万元左右,工作开展好的村可以多报一些。另一个是注意项目捆绑。省专项资金委员会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不撒‘芝麻盐’,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这是硬性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2010年的做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捆绑立项,以申报指南的10类项目进行捆绑整合,如,道路建设项目就是将各个示范村申报的道路建设项目捆绑为一个以县(市)为单位的项目,一般一类项目申报示范村个数要在3个村以上,申报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各(县、市)在申报时一定注意,没有达到这个规模就协调各村进行项目调整。
(五)需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坚持以规划为指导进行项目申报。做好规划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特别是这1000个示范村,要进行连续三年的投入建设,必须要制定科学建设指导规划。去年,在省里的要求和督促下,各地、各示范村都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一些县(市、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本级拿出很大一块资金,推进省级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到目前已有近70%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完成。2011年还没有完成的,要抓紧完成,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建设。在项目核查中,是否是按照规划进行申报将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突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面貌。经过省里积极协调,农户的院墙、大门建设和安装太阳能路灯纳入了2011年省里支持项目,这是一个突破。同时,市县两级也要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要投入方向,建立起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2011年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的有利时机,把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和积极争取其它政策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立项和批复会充分考虑对其它方面投入带动情况,凡是有其它投入的就优先立项,凡是其它投入较大的就给予多一些的支持。几年来,省里一直督促市、县两级要设立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践看,凡是设立的,工作就主动,工作成果就大,就能形成多渠道投入、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社会广泛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这次会议后,还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市(州)、县(市、区)还要继续积极争取,这不仅是我们做好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单位职能、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方面。四是切实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项目申报要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路、水、气、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坚持民主程序,项目申报要进行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在村里公示7天。五是做好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申报。2011年继续以试点性质安排一部分秸秆气化站建设项目,总体考虑数量控制在15个以内,力求做到当年投入、当年建设、当年运营。由于秸秆气化项目投入较大,省里只解决项目投入的一半多一些,所以要求申报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示范村要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所在的县(市、区)财政投入要达到30万元以上。同时考虑项目长久运营,在项目检查中,凡是申报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省里将对村班子组织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农民自筹能力和县级财政匹配资金情况也要进行考核。对于不具备条件或条件不成熟的,不得申报秸秆气化站项目。
3.切实抓好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从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各县(市、区)都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安排,科学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但个别县(市、区)仍然存在着缓拨、滞拨、串项使用等倾向性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切实加强管理,就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出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省级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当年省里批复的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专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乡镇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拔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付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一是坚持实行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经得起检查和审查。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不准暗箱操作。四是建档立卷。对于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四)加强存在问题的整改。从前段时间省里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调度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县(市、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是严肃规范的,专项资金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效能,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但也存在着有的地方资金挂帐、项目无法实施问题。对于过去擅自串项的要妥善处理,抓紧解决。对于去年和今后批复的项目,无论是因灾还是其他原因,省里要求一律不准串项。各地要坚决杜绝这类问题,哪个地方再出现这样问题,就取消哪个示范村资格,同时对县(市、区)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提出批评,并取消年终省级先进的资格。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一、项目内容
2013年农村卫生改厕项目将以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大于1%的行政村为重点,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以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为主,在条件适合集中连片居住农户可选择大三格式化粪池加人工小湿地的方式进行粪便处理。
二、项目目标
2013年11月底以前,完成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3000座的建设任务,确保以行政村为单位,改厕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继续重点向重疫区村覆盖,以行政村为单位,尽可能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优先考虑有改厕积极性的村庄和农户,改厕村的村卫生室必须首先达到无害化的要求。
2、改建与新建相结合,以改为主,大力提倡厕屋入室(附建式结构)或无害化卫生厕所建在农户院内。
3、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变,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达到防病保健康的目的。
四、项目范围
2013年农村血防改厕项目涉及全市12个镇:。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农村血防改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血防办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改厕技术标准、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估等;编制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设计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施工图纸;承担项目实施镇办的资料审核、培训及技术指导,并适时开展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监测、改厕效益评价工作。项目各镇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农办、血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具体落实农村血防改厕项目。
(二)投入保障。2013年农村卫生改厕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每个农户500元,用于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各项目镇也要配套部分项目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下,统筹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的进度和力度,使农村卫生改厕项目惠及更多的农户。市血防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改厕经费,每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补助资金。超额完成本单位计划任务的,可以从进度迟缓的单位调剂。
一、加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管理,强化基层网络建设
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各乡镇卫生院要按“五统一、两独立”要求强化对村卫生站实行一体化管理。一是要严格准入管理,对乡村医生进行年度聘任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任,促使乡村医生自觉服从管理,尽心尽责地做好工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任务量化分解到村卫生站和乡村医生,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三是要继续按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对村卫生站的基药实行乡镇卫生院统一招标采购管理,保证基药制度的顺利实施。四是要切实抓好村卫生站财务管理工作,督促村卫生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时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账务资料,接受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监督管理,以保证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五是要探索县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县招乡用”、“乡招村用”,推进医疗卫生县乡联动夯实基层卫生基层工作。六是要抓好绩效考核工作,完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站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能够由村卫生站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可能安排给村卫生站,并与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挂勾,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继续抓好乡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开展乡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是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增强自我更新发展能力,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方式,是省、市下达的指令性目标任务,各乡镇卫生院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现尚未开展达标评审工作的6个乡镇卫生院见附件1,要建立健全乡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按达标评审要求建立对应项目工作小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和岗位,列出具体的工作日程表,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在10月底前完成达标评审工作。已完成第一轮达标评审的乡镇卫生院,要做到班子不散、力度不减,继续按《省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试行)》规定,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提档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的建设和管理,按卫生局下达的2014度村卫生站达标评审目标任务要求见附件2,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村卫生站达标评审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村卫生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乡镇还要加强至今尚未建站的空白行政村的村卫生站建设,通过实施村卫生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领办等方式建立村卫生站,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保健网络,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三、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方式改革
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丰富乡村医生服务内涵,转变服务方式,发挥村卫生站的网底功能,实现人人拥有“家庭医生和小病不出村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要按市卫生局下发的《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指导意见》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好,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强的行政村,组织动员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定服务协议书,按照协议明确的服务规范和标准,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评估、转诊服务。村卫生站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依据群众意愿,由签约家庭家长代表全家,以家庭为单位与村医签订书面服务协议,负责对签约农村居民提供服务,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服务对象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各乡镇今年要选择安排30%的村卫生站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并其实行绩效考核管理,以促进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