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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 计量 公路工程
中图分类号: U412.3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公路相关的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执行办法
(一)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进行共同计量管理
就目前而言,一般情况下采用的是承包人以及监理工程师之间共同进行计量管理工作的方式,这可以有效地对计量的质量进行保障,同时极大程度的保证施工时间的简短。
(二)监理工程师所需要面对的计量管理工程项目内容
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只会针对三个方面内的工程项目进行相关的计量管理工作:①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清单涉及的所有项目;②双方合同文件中所涉及、制定的相关项目;③公路工程发生变更所增加的相关项目。
(三)当工程计量达到规定的要求时,工程监理师应该根据审查人所提供的相关计量材料进行共同的计量管理。一般情况下,主要的计量管理方式包括有以下几种:①对于整个工程进行实地勘察以及测量;②根据图纸进行相关的计量计算;③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的记录资料进行签认。
二、计量程序的控制
对于本公路工程计量而言,主要采用的是工程项目工程科、承包人与驻地监理共同计量的方式来完成。
(一)计量范围的确定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完工的情况,先做好自检工作,待合格之后方可填报《中间交工证书》,之后将其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了抽检、试验及测量等,待审核合格之后,方可签署《中间交工证书》,同时对该分项工程进行计量;一旦审核不合格,那么便立刻退回,本次不予计量,直到整改合格之后方可给予计量。
(二)填写计量表
按照图纸与工程量的计量规则,将已经确定的本期工程进行计算(这里指的是对分项工程工程量),并且要将期中计量申请表填写好。其中,该表(施工单位填报部分)主要包括了支表1—12,而支表2属于支付证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签署,同时下发给相关的施工单位,以此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工程发票开具的依据;此外,支表10属于永久性材料达到现场的情况表,属于申请开工预付款支付的主要依据;而支表11与支表12属于材料设备预付款与动员预付款的回扣报表;剩下的支表属于施工中的进度计量报表。相关计量填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且对计量结果给予清楚真实的汇报,切勿出现虚报、谎报等,相关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审核及后期的决算审核等工作。比如说,一旦期中出现了变更,那么就应将相关的合同工程计量台帐信息呈现在表中。本工程中就出现了一次变更,其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工程变更计量台帐信息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分项工程项目的建立工程师做好了相关的期中计量审核并做好相关申请报表之后,便可以对相关已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签认,同时将其报予相关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
(四)支付证书的签署
当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提交的相关申请表之后,便应根据已完工的工程情况及前期工程的进度计量情况进行对比审核,待审核合格之后方可签署期中支付证书。
(五)进度款的提取
上述审核完成,并获得相关的支付证书之后,施工单位便可以依靠期中支付证书进行各种税务发票的开具,然后将这些发票报予相关的建设部门,以便提取其中的进度款。
三、目前公路工程计量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一)计量管理相关的工作进度滞后
计量工作滞后。按照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所例子目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且报验资料齐全,才能够计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资料不齐全,报验滞后等情况,这就造成计量工作相对滞后。甚至有很多项目,工程完工很久了,计量支付还没有完。
(二)管理方式以及内容的不完善
工程款管理不善。对工程款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工程款付多付少,何时支付由业主定。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承包商拿不到工程款,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就很难得到保证。承包商很难按合同条款规定准时得到应有的工程款,更不用说去合理索赔了。
(三)在计量管理工作中,具体的实施还不够要求
计量工程师应具备交通部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是实际工作中很难全部满足要求。主要是针对项目经理部而言,并没有科学合理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计量回收目标及计划,导致各分项工程所需的各类资料收集不全,各部门没有明确职责,不能积极协助计量工程师做好计量回收工作,所负责的资料收集、整理、签认的任务落实不到位。
四、做好计量管理相关工作前必须注意到的问题
(一)对相关的合同文件认真的学习
所谓的合同文件包括有招投标文件、相关的合同条款等等,将合同的所有内容清楚认识,并准确的把握。将相关的计量规则有效的把握,并且对合同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必须有充足的认识。仔细的研读相应的设计图纸,实现对设计意图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可能发生的单价变更做好充足的准备。同时,对计量管理工作中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必须认真的学习,及时有效的做好相关的工程变更、洽商的基础资料等,为整个工程计量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做好相关的计量以及工程量台账
从一个方面而言,是对整个工程进行禁毒掌握,防止计量过程中出现漏项等情况发生。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是为整个的禁毒计划表的编制工作做好从住的准备。准确详细的计量台账能够为后面的资料归档工作以及相关的工程结算打下扎实的基础。
同时,工程量台账也同样很重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业主对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项目进行更改,同时在对负荷设计数量计算是,可以对小数量之间的所存在的差异性进行及时有效地更改,对一些比较大的差异项目进行或者提出工程数量相关的更改。
参考文献:
[1]高永华.当前公路工程计量的实施程序与管理规则研究[J].科学与财富,2010,(4)96-96
关键词:管理要求;报验;审核;
Abstract: With the progress of the society, the society and the individual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with higher pursuit, this is undoubtedly the supervision business level has a higher request, given the supervisi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the role of supervision, need to have clear, system control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or, is a brief overview of requires the management supervision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
Key words: management audit; requirements; inspection
中图分类号:TU71
对施工单位前期资料提供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
1、 在工程建设前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申报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以及其它专项施工方案至监理处审核备案。
2、对于公开招标确定的承包单位,其资质已在招投标过程中进行了审查,进场后需要把相关资质证明和质保体系以及相关仪器的标定证书等行为资料报监理备案。
3、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报监理审核通过,该部分费用不得另作他用。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建全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交底,并留有相关记录,同时施工单位每周应组织一次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文明现状检查、评估;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检查各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后复查情况以及检查评估情况详细上报监理备案。
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要求,对照自身工程情况,在施工前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和“需办理安监备案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一览表”报监理审核;同时应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完成时间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监备案时间,准时完成报审和备案工作,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需提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论证工作。
7、项目监理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将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整改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批,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阳奉阴违不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文的要求,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 对材料、设备抽样及报验管理要求:
1、材料、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进须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查三证、目测和必要的测量测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采用表A3.3)报监理验收。材料、设备三证、商检证明、施工单位目测、测试数据应交监理检验,并将盖有公司项目部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的复印件附在A3.3表格后交监理备案。在材料设备的首次报验时,需要提供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2、大型设备进场采用表A3.4,分两次报验,第一次为设备进场时报验;第二次报验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经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向监理机构报验。
3、监理在对资料、材料设备的实物进行核对和必要的检查后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答复。未经同意使用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亦不得存放于现场,且必须在监理通知期限内撤离现场,并报材料设备离场记录。
三、 对工序检查验收的管理要求: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签证单和质量检查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告经审核无误后,将即时尽快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完后,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一般在24小时内再行复验,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如复验仍未通过,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施工单位没有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将拒绝验收。
按图施工,施工中发现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的,应以书面形式具体阐明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监理和业主,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办法。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的变更执行,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图纸施工。
四、对监理指令处理管理要求:
针对监理发的各种书面整改指令,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凡要求施工单位回复的,
施工单位应逐条对应写明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内容完成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监理机构将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对因某种原因实施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除应积极按监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外,还
应在各项整改工作结束、具备复工条件时,向监理书面提出复工申请。
五、对工程计量、支付、索赔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需进行计量的,应填写 “工程计量报审表”(A4.1),
并提前7日上报。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应填写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4.3)。申请表应说明申请支付的依据、工程计量报审表(A4.1),计算方法及过程等,必要时应附相关证明资料。
施工单位认为存在索赔事项,要求费用索赔时,应填写表A4.2。报审表中要说明索
赔的详细理由和经过及索赔全额的计算方法、过程,必要时应附相关证明资料。
六、在其它方面的管理要求:
1、正式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月、按周报施工进度计划,每周监理主持召开由业主、监理、施工方等单位参加的监理例会一次,会议主要检查、解决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问题,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会议形成的决议,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对于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治理“工地乱象”,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和划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和收取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收取标准,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计算和支取。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填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一式四份)、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率和基本费率测定。
(三)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总费率,到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存款凭证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凭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费收据等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一)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作出定量评价结论。评价结果作为施工单位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
(二)施工企业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使用,申请支付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先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并填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
(三)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小组”对施工工地现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造价部门核定基本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经过现场评价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用的50%预付。
2.经现场施工准备、二层完工、主体完工(高层建筑每十层)、装饰装修等阶段安全评价,工程竣工后,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和造价部门核定现场评价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10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标准的,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
3.工程竣工并按规定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四)凡经分阶段评价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由建设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和管理
【关键词】计量支付;造价;合同;变更;质量
一、计量支付管理在高速公路施工中的意义
(一)施工单位可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如期获得工程款
高速公路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周期大、施工费用大,所以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一般都是国际高速公路施工的惯例根据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分段付款。分段付款的一般步骤是首先业主要想高速公路的施工承包人提供一笔预付的工程款,这个工程款属于业主提供的无息贷款。
其次,其他的款项一般都是根据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的工程价值和质量进行评估然后进行分段付款结算,从而保证施工不会因为资金链的断裂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二)良好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控制施工成本
计量支付管理工作可以让业主随时了解整个施工的进度,同时施工单位可以通过计量支付管理工作让业主加快支付的速度,缩短支付的周期。这种计量支付管理工作可以让业主对整个工程的收支情况有着根本性的了解,按照分包合同条款,搞好分包合同管理,控制好分包成本和自行施工成本这样可以对工程的施工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当前高速公路计量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
计量支付程序比较复杂繁锁,而且计量支付工作量集中,为了保证计量支付数据的准确性,在审批流程的每个节点上都需要时间来进行计算复核,从而延长了审批时间。任何一个环节的审批时间拖延,都将使整个审批时间延长,导致承包人很难及时获得计量款项,造成工地资金紧张,耽搁了下部工序的顺利开展。所以参与审批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素质、工作态度、责任及作风是决定审批时间的关键决定因素。
(二)未及时统计和控制数量
计量数据的组合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整个计量支付工作都必须依靠及时的统计和控制来保障计量数据的准确完整。公路建设项目是个工程的结合体,它可以分解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而计量支付顺序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是由小到大的逆顺序逐步组合过程。以前,往往在完成一级计量支付数据未能及时统计至上一级,并以此进行由小到大的数据控制,从而导致整个工程数量和造价控制不力。
(三)信息反馈渠道不畅通,缺少勾通
计量支付工作包括承包人报批、监理审核、工作组复核、合同部统计到总监审批,工作流程长,参与人员多,在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理解上的不一致,如何将这些不同意见进行及时的交流和勾通是保证计量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如果没有搭建起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必将导致信息反馈渠道不畅通,使各个环节缺少勾通,致使计量支付工作的不正常延误或计量数据的偏差。
(四)电算化操作尚不健全,计量系统还不稳定
从台帐工程量清单与合同清单的差额反映了目前的设计在某些环节上仍停留在手工作业上,即使采用了电算化操作,同样也面临着制度不完善、系统不稳定、流程不健全等问题,这至少可以说明还没有完全实现电算化操作,这对招投标时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加强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管理与控制的措施
(一)明确计量支付的程序和方法
1、计量支付的程序
(1)由施工单位于每月合同约定日期提出计量支付申请,连同所需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本专业工程申请计量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
(3)驻地组长审查本合同段各分项工程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及其是否符合计量要求。
(4)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各合同段申请计量的工程项目内容和金额是否符合计量和清单的要求,其工程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审查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必要时还应进行现场计量。
(5)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各合同段申请计量项目内容、金额等是否和合同要求的内容、金额一致。
(6)监理审查签认后,在由施工单位上报业主审查,审查合格予以签认批准拨入工程款。
图 工程计量支付程序示意图
2、计量支付的内容和要求
(1)计量支付的内容包括: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 (须有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变更指令)。
(2)计量支付项目的要求有: 必须符合合同要求;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包括经批准的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报验申请表、施工单位的自检资料和试验资料、监理单位的抽检资料);计量支付项目及序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序号一致。
3、工程计量的主要方法
(1)审查工程资料
按照合同文件和有关计量支付的要求,审查申请计量工程项目的各种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材料预付款需要出具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及金额票据。保险费需出具有效的工程保险合同。
(2)现场计量
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对申请计量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和复核,以及工程数量的核定,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应予以签认同意计量。
(二)加强变更的审批与计量
对于工程变更,始终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保证工期”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严格控制变更等级。从承包商提出变更申请开始,承包商收集与变更项目有关的一切资料,它主要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会议纪要、业主文件或指令、设计修改等,变更申请批复后,承包商开始动工。变更工程施工完工后,由3名以上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考查、测量、复核、计算确定,最后依变更等级由相应的人员签发变更令,全部过程完全按合同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对于单价变更由业主根据有关文件审批,并作为重要变更处理。变更令及其附件将作为计量的依据。
(三)坚持质量、进度、费用三者结合
费用控制与质量和进度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工程管理的基本手段与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了质量监理合格,工程才能计量。所以业主对承包商进行支付也是业主对承包商所做工作的认可,必须把好质量关。计量时要求承包商提供计量项目的中间质量检查验收资料。在计量过程中,要求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工程坚决不予计量,对数据失真的资料一律退回。
费用控制还必须与进度控制有机结合,这样,既能使工程按既定的计划顺利进行,让承包商能及时拿到已完工程的计量款,又不会导致资金的超前计量支付和浪费。
对合格的、优良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与支付,使承包商能够得到相应的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这是计量支付的目的,也是我们进行计量支付工作的宗旨。
(四)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计量原则
工程建设的过程,实际上是合同双方不断履行合同的过程,严格履行合同是工程顺利进展的前提。高速公路在工程计量支付方面严格履行合同,首先表现在它有严格的计量原则和依据。计量原则:实事求是,按合同文件、规定程序办事。
(五)建立健全完善的三级审核制度
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都会划分为许多个合同段。而对于每个业主单位,在人员构成上,不可能每个合同段设一个计量支付工程师。因此,一个计量支付工程师负责多个合同段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负责的合同段多,就不可能掌握最全面的现场进度状况。所以,为了更好的做好计量工作,一定要完善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三级审核制度。
由于监理工作在施工第一线,对现场的情况最为了解,所以,要给予一线监理相应的权力,发挥一线监理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了解施工进度的优势,充分信任其对计量数据的审核。业主计量支付工程师要经常深入到施工第一线,掌握工程的最新进展。要会同监理,进行计量前抽查、计量中抽查、计量后复查,以便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雷敏铃.略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内业计量支付[J].科技创新导报,2009.3.
第一条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本级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所有的资金拨付全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按照规范的程序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改变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地位。项目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主体。
第五条市财政行政部门是管理政府投资的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事宜,并监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二章支付原则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必须坚持按项目支出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及综合考虑其他来源资金到位情况的原则实施。
项目单位与实施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在上述原则基础上依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拨付,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得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抵触。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不得挪用或改变用途;同时减少拨款中间环节,将资金按规定直接支付给特定的收款单位。
(一)建筑安装工程款(含工程结算款、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核定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其中:
1.工程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按约定逐月抵扣工程预付款,累计月进度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待完成结算评审后再行支付。
3.工程结算款。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付至不高于合同总价的95%时停止支付,预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多项投资来源构成的投资拼盘项目,应综合考虑其他资金来源到位情况。
(二)货物(材料设备)采购款。由商品供应商凭合同约定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核定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供应商。
(三)设计费用、监理费用、课题费用和其他服务费用。由具体实施单位凭合同约定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核定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具体实施单位。
(四)拆迁补偿款和征地补偿款。由拆迁、征地管理部门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核定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支付到拆迁、征地管理部门指定的账户,并由其核拨给相关主体。
第三章支付程序
第八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除零星支出、管理性费用支出、特别紧急支出等少量资金及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支出实行授权支付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应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商和劳务供应者为主。
第九条项目单位在使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前应根据投资计划、项目预算、项目进度和规定用途编制资金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使用政府投资。
第十条项目单位在申请资金计划时,应向财政部门提供项目立项、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年度预算、开工许可等批复文件及资金使用书面说明等书面材料予以备案,作为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的依据。
第十一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报送。用款计划首先由财政分管业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国库部门根据分管业务部门的审核建议、项目进度、财政财力状况核定项目单位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批复和下达。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政府投资用款计划,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第十三条项目单位申请资金支付时,应向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签署意见;非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用途分别向分管业务部门报送确需支付的相关证明文件,分管业务部门审核后在《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国库部门据此办理支付事宜。
(一)建筑安装工程款方面须报送的文件:
1.招标中标通知书;
2.工程建设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付款进度、步骤和结算条件;若工程建设合同涉及总包分包,需要支付到分包单位的,应提供分包合同,明确付款方式和付款结算条件);
3.监理合同;
4.工程进度的相关资料(其中:聘请监理单位的项目,提供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审表、工程进度款申请表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支付证书;未聘请监理单位的项目,提供项目单位、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
5.申请工程结算款的项目,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部门出具的投资评审意见或审计报告;
6.结算时因价格变动、出现增减项等因素引发的总价款变动,需提供补充合同和工程洽商记录;
7.已按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完成基本建设工作的项目,应报送经投资评审机构等评审的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
8.多项投资来源构成的投资拼盘项目,应报送其他投资来源到位情况的相关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二)货物采购款方面须报送的文件:
1.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
2.验收手续;
3.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三)设计费用、监理费用、课题费用和其他服务费用方面须报送的文件:
1.合同;
2.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拆迁补偿款和征地补偿款方面需报送的文件:
1.补偿协议、补偿方案;
2.拆迁、征地资金账户资料;
3.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五)其他特殊情况须报送的文件:
1.因项目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审核资料的,项目单位应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
2.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的,由项目单位和合同签订单位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
3.项目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的,由项目单位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委托或授权手续;
4.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发生退款需要重新申请的,由项目单位提供相关退款手续,书面说明退款原因,并重新报送支付申请;
5.其他需要提供的特殊文件。
第十四条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除少量的前期费和工程预付款先期拨付外,应全部按照项目进度规范进行。
第四章支付审查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收到项目单位的支付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支付申请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支付材料是否按规定程序要求填写、手续是否完备、有关凭证是否齐全、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信息是否相符;
(二)支出内容是否全部符合项目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范围;是否有无预算、超预算和改变预算用途及扩大支付范围现象;
(三)有多项资金来源的项目,其他拼盘资金的到位情况;
(四)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款,收款单位和支付要素与合同等备案资料是否一致;
(五)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手续;
(六)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项是否有项目进度认定和竣工的相关手续;
(七)其他需要核实的事项。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账户;对相关补充资料和支付手续不全的,应及时通知预算单位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十七条除市政府批准的特殊事项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财政部门有权拒付或延期支付。
(一)未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使用资金的;
(二)有多项资金来源的拼盘项目,其他资金到位比例与财政资金投入相比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手续的;
(四)无预算、超预算使用财政资金或未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使用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扩大支出范围和改变资金用途的;
(五)预算执行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
(六)工程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
(七)出现其他需要拒付或暂缓支付情形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信息库,加强资金拨付动态监控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建立重大审核事项报告制度,凡在资金拨付动态监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财政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和反映。
第二十条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下达,细化预算编制。市本级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应按照资金用途细化编列,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相衔接,与政府投资绩效考核评价要求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