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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5年全镇启动建设7个一般自然村新农村建设村点(详细名单见附件2)。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配套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1、编制建设规划。以村为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点规划,重点做好村庄整治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实现村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侧、住整洁房、居优美村”目标。规划要预留发展空间,使村庄能够建成农民永久居住点。
2、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积极开展筹资筹劳工作,建设点通组路、通户路硬化率达100%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100%以上,水冲厕普及率100%以上,无破烂旧房和人畜混居。
3、公共环境建设。重点开展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及拆除破旧栏厕等“三清一拆”工作,搞好垃圾处理和村庄绿化等。生活垃圾实现专人收集、转运或集中处理,保洁制度完备,村内干净整洁。
4、活动场所建设。根据村庄规划和现有条件,充分利用空地和空闲房屋,建设理事会办公及村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如图书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广场等,丰富村民文化体育生活。
5、“一村一品”培育。有产业基础特别是有特色产业的村庄,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积极培育专业大户,推进合作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考评办法
设新农村建设工作考评分值100分,按照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由镇新村办按照“一支队伍、一把尺子”要求组织人员,到点逐项逐户核实工作进度,并定期通报结果,详细考评标准及内容见附件1。
三、考核措施
1、召开流动现场会。以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在5月30日和9月15日两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进度为依据,召开两次流动现场会。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分别到工作进度最好和最差的两个村召开现场调度会,工作好的介绍经验,工作差的作出检讨说明原因。5月30日前的工作重点是理事会组建、管理规划和环境、厕所整改;9月15日前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工作。
2、注重平时考核。从4月份开始,对各村点实行一月一考评制度,由镇新村办工作人员按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排位。对连续两次倒数第一或连续两个月无工作进展的村,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对村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第三个月仍然倒数第一或无工作进展的,对村书记给予组织措施处理。同时,视全镇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工作落后的村进行书面通报批评。每通报一次在村级目标考评总分中扣5分。对在年终考评“三改”未达100%的村点给予一票否决,取消年终各项评先评优。
3、实行重点扶持。对在4月30日前达到准入条件的村,即完成三清一拆、成立理事会及有理事会办公场所,镇政府将预先拨付2万元启动资金。5月30日前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不予拨付启动资金。对工作积极、进度较快且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的建设点,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资金倾斜,重点打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是我镇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各点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迅速启动三清一拆三改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贯彻“产业富村、科技兴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民主治村”的理念,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我区村庄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区农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我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造方案,做到村庄改造与区域整体规划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结合,管理理念与现代产业经营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以实施“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为抓手,强化城乡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构建“视野前瞻、定位准确、系统完善、管理科学、覆盖城乡”的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指导建设原则。围绕当前建设重点,编制一批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强的规划,指导城乡建设有序开展。
2、坚持适应形势发展原则。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对已有规划抓紧修订、补充和完善,对未编规划抓紧启动编制。
3、坚持即期长远结合原则。编制一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和前瞻性的规划,增强规划的引导性。
4、坚持规划联动衔接原则。城镇规划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与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城市、县、镇总体规划
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定位,完善城市、县和建制镇总体规划,为城镇建设提供更合理的框架结构、更充裕的发展空间和更科学的规划指引。**年完成市和四县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以及2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修订,**年底前全面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近期工作重点:
1、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用地功能布局,统筹**排市域交通、供电、防洪等重大基础设施,对旅游、生态、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等提出规划指引原则。同步完成未来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及近期建设区的控规编制工作。
2、修编“四县总体规划(**-**)”。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四县总体规划修编。歙县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总体定位,突出“古城保护与新区开发”并举;休宁县以“与中心城区同城化”为原则,做好与中心城区的衔接,同步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开展近期建设区域的控规编制;黟县围绕西递、宏村等重要节点,依托文化遗产密集区的资源优势,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关系;祁门县以“新城”开发建设为主要载体,重点开发建设新城区,同步改造提升老城区。
3、修订建制镇总体规划。根据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要求,全面修订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以20个特色镇为重点(名单附后),突出发展特色和优势,做好镇区规模拓展和镇域村庄协调建设,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引。
4、编制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立足区域经济一体化,明确重点发展区域,统筹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形成以**中心城区(含屯溪组团、新城组团、岩寺组团)为核心,休宁海阳组团、歙县徽城组团为两翼“一加二”的空间结构框架,统筹南部城镇群协调发展,为**市城市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城乡重点发展建设区域规划
围绕“十大工程”建设,服务即期建设需要,在**年底前完成一批重要区域、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为开发建设提供翔实的规划依据。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可延至**年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划定范围,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编制。
近期工作重点:
1、编制《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在《**风景区总体规划》指导下,以服务**景区为目标,按照“四门洞开,山上山下互动”的总体要求,处理好景区与周边汤口镇、谭家桥镇、耿城镇、焦村镇、三口镇和洋湖林场区域之间的关系,尽快编制完成“**景区外部交通专项规划”和“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带动并加快“五镇一场”建设,提升**景区及周边城镇接待能力和容量,形成以**风景区为中心的“大**、大联动、大旅游”格局。
2、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按照规划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控制面积27平方公里的规模,通过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实现站前区枢纽交通与市域和市区交通的“无缝”衔接。按照商贸旅游、商务办公、文体娱乐和高品质居住区的功能定位,编制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站前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3、编制《新**江综合开发工程规划》。制定西起桃花岛,东至花山景区的新**江综合开发规划。以老街区域为核心,改造提升老城区沿江风貌,完善滨江旅游服务功能,编制三江口、桃花岛和江心洲三个主要节点周边的详细规划建设方案。以花山谜窟为核心,拓展城市空间,丰富新型旅游业态,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旅游休闲度假区。
4、完善《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按照建设国际一流滨湖旅游度假区的要求,以加快环湖区建设为主题,以环湖公路为主线,拓展环湖区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太平湖总体规划内容,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空间,为太平湖的大发展、大跨越提供规划依据,年接待能力从80万人次提升到200万人次以上。
5、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围绕正街整治、小巷开发、滨江改造和配套,修订完善《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规划》,完成老街区域交通协调规划研究工作和小街小巷保护与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导则。深化《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府衙修复、斗山街改造、渔梁坝开发和练江改造等方面做到详细规划的深度。以“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为抓手,以西递、宏村、唐模、棠樾、呈坎、黄村等一批重要的历史村落为重点,修订和完善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和其它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按照一个新村(解决村民的居住问题,疏解古村落的保护压力)、一批项目(提升旅游接待水平,丰富旅游服务业态)、一套设施(道路交通、消防供水、污水排放)的要求,完善和拓展开发利用篇章。
6、编制和完善重点建设区域详细规划。根据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尽快完成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完善工作。近期重点完善和编制雨润商务度假区、茶博园、新徽天地旅游度假区、黎阳老街改造、徽文化艺术长廊、东**旅游小镇、太平湖SPG项目、金盆湾旅游度假区、**北驿度假区、奇墅湖旅游度假村、新**医药博物园、纳尼亚小镇等一批用地面积在1000亩左右的重大旅游休闲、文化产业项目详细规划。同时按照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抓紧编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规划。
7、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别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在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道路沿线和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生态、徽韵”原则;景区景点周边按照“建设新村、配套功能”原则;城郊按照“集约用地、风貌整治”原则,结合“村庄清洁工程”,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三)城乡发展重要支撑专项规划
保障发展需要,在**年底前,加快完成一批重要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
近期工作重点:
1、编制**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交通”的要求,结合高铁建设,尽快完成高铁站站前区综合交通规划,确保高速铁路与城市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同时建成投入使用。抓紧做好**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全市公路网和旅游公路网发展规划,尽快形成以高铁**站为核心、高速公路为骨架、等级道路为脉络、县乡公路为延伸的市域道路交通体系。
2、编制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旅游”的要求,编制自驾车旅游服务专项规划,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全市自驾游服务中心”,在各区县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区”,在景区景点周边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接待点”,通过三级体系建设,构建自驾游配套服务网络。修编**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抓好乡村旅游全市统筹,完成乡村旅游的规划布点和用地布局,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3、修订和完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园区建设”的要求,抓紧完成全市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修订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园区集中、产业积聚的发展思路,着力扩大园区规模,**经济开发区原则上按照20平方公里规模进行建设;区县园区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土地,结合发展条件,适当拓展规模。在现有园区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要求,在全市统筹**排2-3个新的园区。
(四)城乡环境风貌整治规划
针对需要重点整治环境风貌的节点、路段和区域,按照“突出特色,提升品位”的要求,在**年底前,编制完成环境风貌整治和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塑造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新面貌。
近期工作重点:1、编制城市重要节点改造规划。中心城区按照“拓展和内涵提升”的要求,完成高速公路率水桥区域、草市—篁墩区域、汤屯高速公路出口区域环境风貌整治改造详细规划,同时启动仙人洞路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完成建成区的“城中村”改造、拆迁**置区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各区县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选择若干“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重要出入口”区域,完成一批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规划,通过环境整治和整体改造,迅速改善城市面貌。
2、编制特色风貌规划。以“整体要有规划,群体要有美感,单体要有特色”和“瘦、透、秀”的总体要求,制定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导则和新农村民居建设标准图集,分类指导各地建设。编制完成城市(区县城)亮化规划,提升亮化的品位和档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构建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抓紧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制定具体的规划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2、加大投入,做好资金保障供给。城市、县、镇总体规划等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各项目业主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项目开发建设的总投资,保障资金供给,确保各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
3、开放市场,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拓展视野,开门规划,加强与国际接轨,开放搞活规划编制设计市场。广泛借助“外脑”、引进“外智”,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加强前期论证和调研,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高质量规划、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实施。
4、狠抓落实,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各司其责,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缓慢、任务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关键词:黔北地区;乡村绿化;模式
中图分类号:S731.7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8-0022-02
1 引言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庞大的“惠民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绿化、美化村庄,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主要从规划原则、绿化模式、实施措施3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2绿化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2.1整体协调统一规划
要把村庄绿化规划纳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村庄绿化的布局、绿化用地安排等要与各部门的专项规划进行整体协调。在规划目标上,要遵循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要求,扩大绿化规模,逐步向城区森林化、农村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城乡绿化一体化方向迈进;在规划思路上,更多地运用生态学、景观学原理,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植被、水域、历史演变及发展方向等因素;在绿化品种选择上力求做到多林种、多树种、多植物、多层次、多色彩;在景观配置上力求做到绿色植物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建成独特的山水景观,植物景观、人文景观。
2.2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要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对村庄绿化建设分类指导。要立足实际,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要选择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口先行绿化美化,再向一般地段推进。首先要充分利用闲置地、边角地,把能种树的地方先种起来,做到见逢插绿。
2.3生态优先科学造林
要应用森林生态原理,通过乔、灌、地被植物的合理搭配,实现植物多群落,结构多层次,向空间要生态。纠正目前树种单一、结构简单的做法。道路绿化要采用上层常绿与落叶乔木间隔,下层花灌木,底层地被物的3层结构。庭院绿化要把四季和时鲜水果引进家门口,以乔木化落叶水果为主体,矮化常绿水果作搭配,花卉、地被物为下层进行配置。宅旁绿化要以落叶速生大乔木为主,做到夏有荫,冬见阳。
2.4因地制宜注重特色
绿化要与当地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人文景观相协调,针对不同的气候、地形、建筑特点,采用多样化的绿地布局;对路旁、宅旁、水旁和高地、凹地、平地等采取灵活多样绿化形式。把生态园林理念融入到村庄绿化规划中。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木、围村林、村边森林等原有绿化,要将其融入村庄绿化整体规划,充分展示各自特色。生产绿地、生活绿地要合理布局。鼓励拆围透绿和拆违建绿,要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隙地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竹园等,发挥庭院绿化的经济效益。
3新农村绿化的基本模式
3.1道路绿化
根据道路宽度及村庄的经济条件,确定相应的道路绿化模式标准。一般机动车道可在两侧各栽1~2行行道树,不宜太宽,以便农业生产、减少占用农田;非机动车道较窄的可在一侧栽植单行树。以乔木树种为主,或乔灌结合,选择生长快、易成活、耐瘠薄、抗风折、病虫害少的乡土树种。在宽阔的道路上可选用树干挺拔、冠大的树种;在较窄的道路选冠幅小的树种;在高压电线下选用矮干树种或灌木。
3.2村片林和环村林带
根据村庄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状况,选择相应的建设模式。
3.2.1公共绿地型
在经济较为富裕的村庄,以吸引游客和为村民提供休闲游乐场所为目标,充分体现人本观念,充分运用园林建筑艺术,以选景为主,发挥多种功能。
3.2.2经果林基地型
对大多数山区丘陵村庄,主要是利用村庄“四旁”,发展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树种选择主要考虑经济效益、适应性和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兼顾绿化效果。
3.2.3苗圃型
适合山区或有苗木生产传统的村庄,根据各种基地建设需求和绿化苗木市场需求进行建设,做好规划,保证整齐美观。
3.2.4用材林基地型
在丘陵村庄,利用村前屋后人畜活动频繁、难以耕种的土地资源,在满足当地生产、生活用材的基础上,为社会生产提供商品材,也可与林业企业联营,共建工业原料林基地,药用林(药材)基地等。
3.3庭院绿化
在植物配植上做到简洁自然,兼顾观花、观叶、观果和采用,达到乔灌木结合、花卉草坪结合、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结合、水生与陆生植物结合,主要有4种模式:
3.2.1林木型
在面积较大庭院的房前屋后,选择景观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均较好的乔灌木树种,如银杏、水杉、广玉兰、桂花、香椿、樟树、枫香、棕桐、厚朴等;
3.2.2果树型
在面积较大的庭院,既可三五种果树混种,也可成一型小果园,品种可选板栗、桃、李、杏、柿、枣等。
3.2.3花卉型
在面积狭小的庭院和喜爱花草的农户,既可露地也可盆栽,品种可选择腊梅、丁香、天竹、月季、丹桂、山茶花、杜鹃花,草皮地被可选马尼拉、三叶、葱兰、兰花等;
3.2.4园林型
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型农村,庭院面积较大,可模拟园林造景,精选植物品种,建筑小型假山、喷泉、水池等。
3.4堤岸绿化
主要起水土保持作用,树种宜选择耐湿的柳树、水杉、槐树等。
3.5山丘绿化
以巩固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成果为目标,郁闭度在0.5以下的加强封山育林管理,郁闭度0.3以下人工补植。
4新农村绿化的要求
4.1广泛动员共同推进
园林绿化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规划设计、科技指导、种苗调剂等项工作;农业、交通、水利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教育部门要把村庄绿化与开展“我与小树同成长”活动结合起来,动员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绿化家园,美化环境活动。
4.2多方支持增加投入
村庄绿化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要列出专项,在种苗和管护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把村庄绿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内容之一,安排相应的投入;乡村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企业和大户的承包作用,明确责权利,自筹资金、劳力开展绿化。
4.3依法治林巩固成果
认真落实“树随田走,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法规,及时发放林权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造林积极性,依法打击毁林毁绿、乱砍滥伐等破坏行为,尤其要注重保护古树名木和“风水林”、“水口林”等传统生态景观。
4.4加强领导确保质量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要把村庄绿化作为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认真抓好,并加强督查指导。造林要坚持标准,规范实施,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全面推进生态黔北的建设,形成村外森林环抱,村内花木成景,家家户户绿化掩映的格局。
关键词:城乡规划;原则;思路;发展
1 村镇规划突出问题
1. 1 规划管理法律地位未真正确立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不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主体虚置或弱置,影响城乡发展和规划目标的实现。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界定各执己见,导致在实际管理中执法主体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有些地方长期以来没有规划机构、没有编制规划、没有规划执法权,造成规划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1. 2 规划管理机构无统一规范依据
城乡规划法中尚无统一具体的规划管理机构名称设置规定,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存在着与《城乡规划法》所赋予职责不相符的问题。1)机构设置名称不规范。当前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不规范表现在名称不规范、归口不规范、级别不规范、编制不规范等方面。2)机构设置体系不健全。规划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体系,城乡规划管理没有达到它应有的覆盖面。有些地方没有专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制镇规划基本是空白,急需加强此方面的工作。
1. 3 规划权限界定不明影响城乡规划整体发展
《城市规划法》明确赋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十种管理权限并要求依法实施城乡规划。有些地方未严格按法律赋予的权限进行规划管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下放规划管理权,人为造成规划管理秩序的混乱,给城乡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副作用。
2 村镇规划原则
2. 1 用地统筹和城乡统筹
用地统筹的核心是土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指产业和城市发展高度融合、在单位土地上产值最大化的土地高效利用、科学的土地规划比例和人居产业联动发展。城乡发展统筹是以社会均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主要是指通过产业的发展吸纳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民就业,通过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协调城镇化进程中产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通过城镇的辐射效应带动农村发展,融入区域大发展,通过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施。
2. 2 生产性投入和生活性投入
在城镇化建设中政府需要通过引导性投入建立新的产业发展平台,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投资拉动产业发展。生产性投入包括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投入、产业服务平台投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生产业投入。生活性投入包括公共设施投入、居民消费投入、城市环境建设投入、市民安居投入。两个投入可以解决政府独自实施城镇化的资金困境,同时调动企业、居民的城镇化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城镇化建设的效果。
2. 3
平等的市民待遇和平等发展机会
平等的市民待遇是指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权益保障,享受到与原有城镇居民同样的身份待遇,平等的发展机会指的是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收入保障,通过产业的发展保证农民变市民过程中,农民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的充分就业机会。平等的市民待遇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户籍等若干领域的改革,使农民在身份上和城市居民平等。平等的发展机会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应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和就业环境,为进城农民提供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基础保障。
3 方法及思路
3. 1 扩大总体规划区域
总体规划范围扩大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做出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3. 2 深化城镇体系规划
加深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深度,增强它的系统性、预警性、整合性和可操作性。城镇体系规划可以延伸到村庄,对村镇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布局,配合土地利用规划,从区域的角度对村镇的整治和发展起指导作用。
3. 3 城乡一体化的规划
城市和农村应该一起统筹规划以解决面临的问题,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一体的土地制度、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制、一体的基础设施体制、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
3. 4 专项的城乡统筹规划
根据城乡关系和矛盾修编解决这些矛盾的专项区域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编制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的若干主要方面、重点领域的展开、深化和具体化,须符合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并与总体规划相衔接。
4 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
4. 1 村镇建设目标要与农村发展的核心目标相联系
在村镇规划建设过程中,按照“量力而行、适度集聚,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的要求,加快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以现有的行政村为中心,按规划保留、扩建、新建三类标准,完成农村集中居住点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通过一定时间规划建设,将自然村庄逐步迁并农民集中居住点,对规划外的原有自然村庄逐步完成土地复垦。认真编制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通过制定科学规划引导乡村发展,实行分类分区指导,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注重实现民众的自我管理和组织。
4. 2 有整体的长远规划并吸收民众全程参与
强调城乡规划立法的重要性,将指导性区域规划上升为立法性规划,明确要求制定相关村镇规划,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村镇建设规划分层次进行,形成市域、乡镇、村庄三级完善的规划制定管理体系,规划从上到下呈金字塔形,形成规划统一、区域统筹、公众参与的完整体系。在村镇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实现权力和决策权力再分配,让农民参与进来,组织起来,对当地公用事业建设产生认同感和拥有感,保证村镇的可持续发展。
4. 3 村镇规划建设监管机制和过程管理
建立以乡镇、村为单位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村级成立规划建设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乡镇镇区的管理可以纳入市域的总体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总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不断提高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小城镇建设应开展专项设计,按照功能定位准确,坚持节能节约的原则设计。采取相对集中公共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和公共设施配套经费的开支,避免城镇化进程中的浪费现象。
4. 4 城镇历史文化保护
城镇开发建设中要保护有价值的古建筑,挖掘城镇历史文化,精心规划设计,建设亮点工程,打造特色城镇,通过深挖历史文化底蕴,提高城镇建设品位,使其成为镇区新的亮点。
5 结语
村镇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关乎城镇化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规划既是行动的纲领,也是行动的方案。推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必须把村镇规划作为龙头,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从城乡统筹、市域统筹、经济与社会建设统筹、人与自然统筹等角度来考虑,坚持高标准编制规划,并通过搞好规划加快城镇化建设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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