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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2、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二)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三、检查时间
2012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学校督导检查工作。
2012年10月下旬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10月20日前各镇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附表1、2、3(含电子版)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数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10月18日)。
四、工作分工
各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一般中学、所有小学的卫生监督检查;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完职中学、私立高中学校的卫生监督检查,并做好对各镇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
20__年,各单位要继续把综治工作暨“创安活动”纳入到领导班子议事日程,认真建立健全各级综治组织机构,落实综治工作责任,督促履行综治、创安工作职能,切实承担起上级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配齐综治办工作人员,注重综治人员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开展好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能力。要确保综治工作的经费拨付。要把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成果纳入到对干部的考核体系之中。
20__年,国资委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进行了调整,其组织机构名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
各企业、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在人员发生工作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本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全面做好20__年综治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加强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继续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稳定为主线,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和苗头,要超前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各种矛盾相对较多的企业、单位,要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力量,加强教育和正确引导,坚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好已经发生的各类事件,尽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出现情况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企业在破产、改制和重组过程中,要把职工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确保企业特殊时期的稳定。
要继续加强反工作,加强对“法论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要认真加强防范,严防“法论功”和国外敌特势力及组织的扰乱和破坏,保证本单位和全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切实加强企业的治安防范工作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__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安全保卫部门为主体的治安保卫安全工作体系。要全面加强物防、技防等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电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安全高效的技术防范网络。积极配合驻地县(市)区政法部门,依靠行政、法律手段,确保企业、单位周边的良好治安环境。 要认真排查和解决好本单位内部的治安突出问题,消除治安隐患,坚决杜绝出现抢劫、盗窃、诈骗等重大恶性治安和刑事案件。要认真开展法制教育,贯彻落实《__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有效预防重要岗位职务犯罪、预防职工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确保年内本企业(单位)不出现重大治安案件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案件。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出现可防性安全责任事故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要责任到人。要继续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各种隐患。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事故、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易燃易爆、辐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要加强对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有效地治理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对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各单位都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完善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经常开展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新员工、临时用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坚持组织开展预防灾害事故、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活动。通过开展教育和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自我保户意识,掌握相关知识,提高避险、救险和互助能力。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春节、国庆和特殊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出问题。
五、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
20__年,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仍然是全市“十大平安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创建平安__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国资委负责全市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的牵头工作,这也是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一种工作机制,各企业、单位要适应这种机制,运用好这种机制,确保企业和部门的平安稳定,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要充实并完善活动方案,把教育、管理、服务、防范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各党委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帮助员工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和要求。要组织引导员工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各党委在活动中要充分发挥“齐抓共管”部门的作用,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职能。要把“创安活动”与
思想政治工作、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四是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广大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吸引员工的广泛参与,使“创安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好的成效。五是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所在县(市)区、街的创安工程活动,在活动中争先创优,成为所在地综治工作的标兵、先进单位。 六、夯实综治各项基础工作
20*年以来,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
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我委结合综治目标责任书,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综治措施
我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综治维稳日常事务。
年初,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记录,健全必要的工作台帐。单位主要领导与每一位干部职工签订了综治维稳、
禁毒防艾、反化工作目标责任书。
从人、财、物上对综合治理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制度。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各项安全措施,对财务、档案实施技术防范。在单位内部认真开展了
创“安全文明单位”、创“安全文明楼院”、创“安全文明家庭”活动。按时向县综治委上报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情况及材料,积极完成县综治办安排的各项工作。
此项总分30分,自评28分。扣分原因是没有上报信息。
二、认真履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职责
我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工作制度,主动配合县委、政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本单位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史志委的保密工作和防邪反邪工作认真,无泄密事件,没有人参与及其它
非法宗教组织。
此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三、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管理,确保内部安全
综治工作深入扎实,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良好,年内未发生违法犯罪事件及瞒报现象,无治安案件发生。
此项总分15分,自评分15分。
四、搞好禁毒防艾和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工作
对单位干部职工加强禁毒防艾和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禁毒防艾意识和自觉抵御社会丑恶现象的能力。把创“无毒单位”“无毒家庭”活动纳入综治维稳工作,年
内无贩毒、种毒、吸毒人员。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防范制造、贩卖、传播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杜绝、、赌博等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
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此项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五、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教育和管理
本单位认真做好了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无违法犯罪人员。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开展防抢、防盗、防火灾、防吸毒、防艾、防诈骗和遇灾逃生、紧急避险的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此项总分4分,自评4分。
六、切实加强对“两劳”释解人员和“五种人”
本单位无“两劳”释解人员和“五种人”。
此项总分3分,自评3分。
七、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努力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我委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了依法治理本部门本行业的规划,年内单位普法率达100%。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年内没有人受到纪律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
此项总分8分,自评8分。
八、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我委加强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
严格机动车辆的管理,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及其他有驾照人员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对单位有驾照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此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九、把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做好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我委在开展史志编纂业务的同时,切实抓好了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看好了自己的门、管好了自己的人、办好了自己的事,我委还指导参与挂钩村的综治维稳工作,承担起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责
任。
一、基本情况:
(1)食品卫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1*户,从业人员14660人。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546户,变更12户,年检2712户,其余为临时卫生许可证。培训食品从业人员13872人次。参加监督检查973人次,监督检查16973户次,监督覆盖面100%,食品卫生行政处罚141户,罚没款264429元。
上半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2)环境卫生:现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358户,从业人员3452人。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1户,复核635户(每二年复核一次),换证16户。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960人次,参加监督检查521人次,监督检查211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3户,罚款2300元。
(3)职业卫生:现管辖48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648人,参加监督检查12人次,监督检查7户次,对防护工作未到位的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并进行了追踪验收。
(4)学校卫生:全区管辖小学24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卫生监督要求,对7所小学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监测,评价结果均为合格,但存在诸如课桌椅高度未与学生身高相匹配等问题,对此,均向校方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
1、卫生许可证年检复核工作
年检食品卫生许可证2712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35户。
2、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省所去年底下发的卫生管理软件中,实现了网上管理功能,初步实现了年检档案管理电子化,提高了年检档案可利用率。
3、案件审核及业务指导
年初,对全体监督员举办了一期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及新发证有关事项的培训,重新规范行政处罚的系列登记工作,对结案的144个食品、公共场所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审核评分,对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反馈。
(二)、参与专项整顿检查
1、元旦、春节卫生专项检查
共检查餐饮业310家(含节前火锅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小旅店及公共浴室156家,商场、超市35家。
2、大型商场、超市空气质量监督
完成21家大型商场、超市的空气监测工作,从监测的情况看来,基本符合卫生标准。但仍有部分商场为节约电源,未开足新风量而至二氧化碳超标,为此监督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商场加强卫生管理,以供顾客有个舒适、安全、卫生整洁的购物环境。
3、查处各类违禁食品
(1)、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本次共检查60余家,总体情况较好,但也查获了个别违规产品,如登峰牌铁皮枫斗保健食品未取得生产该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为此我卫生部门依法对该经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提醒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索证关。
(2)、查处“香雪海”婴儿奶粉,对辖区内经营奶粉的53家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未发现内蒙古包头市生产的“香雪海”婴儿奶粉。
(3)、完成了市所布置的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的紧急通知,经检查辖区内4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未发现通知所列的违法添加药物。
4、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系列检查
上半年,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节假日也常加班巡查,检查督促落实亮证上岗及公共用品的消毒登记记录,本科人员参与了督导。
5、夏季集体用餐食堂专项检查
5月15日至19日进行了为期一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地食堂的专项检查,本次共出动了140人次,对220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
6、粽子卫生专项检查
端午节来临之际,对各粽子专卖店,便利超市连锁店及餐饮单位销售粽子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根据店主提供的进货渠道,对位于高塘二村干休所内的一地下加工场依法进行了取缔。
7、游泳场所卫生指导、检查
6月下旬,开展了部分已开业游泳场所的卫生检查,按照规范要求督查了卫生制度与消毒制度执行情况及上岗人员的持健康证情况。对准备开业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业务指导,要求建立健全消毒效果的自测和委托检测体系。
(三)、参与的卫生保障工作
1、4月中旬,完成了原二十一军部分老同志来甬活动在市财税招待所就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2、5月初,完成了第三届国际宁波茶博文艺节的在市日报社展出茶叶食品卫生保障。
3、6月初,参与完成了高考期间效实中学考点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
(四)、卫生培训宣传工作
1、为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4月28日,会同市所在宁波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举行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画、手册计526份。接受咨询人次数约68人,同时以有奖的形式激励民工了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知识。
2、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6月23日组织新街及周边区域美容店、餐饮店业主在附近华中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培训、座谈会议,培训宣传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卫生要求。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无证快餐摊、地下食品工场等在短期内难以取缔。这一方面与卫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跟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环保因素及市民卫生意识不强有关。
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有关。
3、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不清。卫生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卫监督发(20*)31号文件《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精神,已明确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业危害事故调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职业危害申报及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的职能划规安全监管部门,该文件于20*年1月17日下发已有一年多时间,但目前,我卫生部门仍承担全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旦因处罚引讼会造成卫生部门越权的尴尬。
4、取得资质职业病体检及危害因素检测机构十分有限。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职业病体检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资质认证,否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按无证从业查处。在我市中心城区取得检测资质的仅有市疾控中心、江东和鄞州疾控中心3家,取得体检资质的均在鄞州区共4家。在具体实践操作中,本区的一些企业委托这些机构服务时,这些单位常借口本区内的体检、检测任务忙而拒绝或拖延,给我区职业卫生执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对策。
1.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以上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政府牵头,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对地下食品工场,非法食品采购等到不良现象予以曝光,同时宣传《食品卫生法》等有关内容,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健康权益,自觉抵制非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不洁食品。
一、主动融入大局,积极引领女职工为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勇立新功
各级工会女职委动员和引导广大女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在“推进试点、争创示范”中建功立业。
1、提升素质、争先创优,全面激发女职工创造活力。各级工会女职委通过女职工周末学校、流动课堂、职工书屋等阵地,推动和引导女职工学习新理念、掌握新知识、提升新技能。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层层表彰女职工“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宣传先进、展示风采。市总工会举办全市女职工“双争”表彰暨巾帼风采展示会,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女职工们,通过小品、音诗画、时尚礼仪、技能展示、时装秀等多种形式,展示了女劳模、女先进的岗位风采。有7 3个市级五一巾帼标兵岗和71名市级五一巾帼标兵受表彰,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活力。
2、幸福女工、快乐工作,全面提升女职工工作热情。各级工会女职委宣传发动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幸福女工、快乐工作”主题活动,组织广大女职工参与“幸福女性、快乐工作”主题征文活动。来自各行各业的女职工干部和女职工积极参与。市总女职委从征文中精选了30多篇在市总工会网站《女工风采》栏目,供广大女职工分享,一批征文还被省总女职委登载于《江苏工人报》上。主题征文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突出服务主线,推动女职工帮扶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
各级工会女职委以三月“女职工关爱月”活动为抓手,切实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1、倾情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一是着力帮扶困难女职工。组织开展“六一”慰问和金秋助学,向困难女职工子女送去助学慰问金和圆梦奖学金;实施环卫女职工阳光关爱专项行动,向全市68名困难环卫女职工送去慰问金近18万元。二是贴心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市及各市(区)总女职委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组织困难女职工开展免费体检和减免费治疗;市总女职委向79名妇科手术的女职工送去安康互助保险补助金47700元;“三八”期间,市总女职委组织20多名困难女职工参观扬州泰州机场、中国医药城和泰州大桥,并赠送节日礼物;[,!]12月1日,市及各市(区)总工会与当地疾控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宣传日活动,深入广大职工中“送政策、送知识、送健康、送安全”。三是创新打造职工联谊服务项目。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增设单身职工“鹊之桥”联谊服务项目,为单身女职工搭建交友联谊服务平台。
2、强力推进女职工就业工作。一是加强技能培训工作。立足工会培训阵地或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加大对下岗失业女职工、女农民工的免费技能培训力度。二是深化公惠助业行动。积极向市领导进言要求改善“公惠放心早餐”经营条件,联合商务、财政、城管等单位赴山东济南和宿迁学习调研,在形成联合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积极谏言,推动政府将政府放心早餐工程纳入民生十件实事,以带动更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3月,联合市人社局和市妇联举办“春风送岗 助力就业”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 62家单位提供了2700多个工作岗位,吸引了1500多名女性求职者,958人达成用工意向。各市(区)也同步开展了专场招聘活动。
3、主动融入阳光快车集中服务行动。推动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委积极投身“阳光快车集中服务行动”之中,以外来务工女职工比较集中的餐饮行业为重点,按需推出送保险、送体检、送培训、送法律等菜单式“四送”服务,活动扎实有效、深受欢迎。同时各级工会女职委,面向外来务工女职工,实施“阳光助医、阳光助学、阳光助业、阳光助困、阳光维权、阳光服务”等六大行动。一周中,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委共开发阳光快车150多辆次,服务外来务工女工3万多人次。
三、重视源头参与,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级工会女职委从源头维护工作入手,切实加强女职工权益维权工作。
1、宣传、考核并举,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各级工会女职委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纳入专项合同,推动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建制、同步深化、同步推进,同步签订率达98%。通过企业宣传栏宣传、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加大女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广大女职工参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知识竞赛。全市近20万女职工积极参与,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入人心。泰州市总工会、靖江市总工会荣获全国优秀组织奖,50名职工荣获全国优秀个人;6家单位荣获省优秀组织奖,70名职工荣获省级优秀个人。
2、认真调研、督查,力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下半年,各级工会女职委在全市电子、化工、皮革制鞋等行业,开展了女职工禁忌劳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走访调查93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近5000份,开展座谈或访谈交流近千人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清实情。市总女职委形成调研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及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女职工禁忌劳动标准。
四、夯实组织基础,促进女职工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工会女职委切实加强女职工组织尤其是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以抓组建、严培训强化女职工工作基础。坚持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步筹备、同步报批、同步建立。层层组织开展女职工干部培训工作,市总女职委组织30多名新一届女职委委员参加市总工会干部秋季培训班,通过为期一周的培训和交流,使大家对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女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
2、以抓规范、强督导推进女职工工作不断发展。大力推进女职工组织,特别是非公和新建企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强化督导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规范例会制度和完善工作台账等举措,确保组建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运行更加优化、效果更加显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更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还不够强;调查研究、服务基层还不够深;运作机制、服务手段还不够优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改进。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抓改革、促发展、作贡献的目标任务,倾力实施建功立业、权益维护、阳光关爱、固本强基等“四大行动”,深化拓展女职工“五件实事”,切实当好女职工的“娘家人”,团结动员全市女职工为推进我市“三个名城”建设建功立业、再创辉煌。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发展,团结动员女职工为全面深化改革勇立新功。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广大女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上来,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动员和引导广大女职工在促进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建功立业。
1、全力开展女职工素质提升活动。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泰州市职工素质转型升级圆梦计划”,落实五年规划(2014—2018年),以实现女职工的学历提升、技能提级、素质提高、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女职工周末学校、流动课堂、职工书屋、培训基地、网上平台等多种形式和阵地,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女性技术工作队伍。广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积极参与“首席员工”、“金牌工人”评选,激励广大女职工岗位成才,争当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积极组织女职工参与以“阳光女性、幸福中国”为主题的第二届全国“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活动,引导女职工塑造积极健康的阳光心态,树立与时俱进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继续深化女职工“双争”表彰活动。继续通过层层表彰女职工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大张旗鼓地宣传女职工工作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展示女职工丰硕成果和时代风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女职工中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女职工、关爱女职工的浓烈氛围。进一步深化“双争”活动内涵,把“双争”品牌在我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中擦得更亮,叫得更响,做得更实。
3、创新开展女职工主题宣传活动。“三八”期间,在全市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巾帼情”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女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积极投身切合企业实际和女职工特点的技能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努力在本职工作中创先、创新、创优,全面激发女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力。
二、源头参与,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注重源头参与、强化法律宣传,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为重点,加强维权机制建设。
1、设法健全女职工维权机制。将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融入企业民主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推进女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在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女职工代表在职代会等基层民主管理体制中的比例,畅通女职工利益诉求渠道。主动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女职工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检查监督,监督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由点及面,防范类似侵权案件的发生。
2、切实加强女职工专项合同制度。在提高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实效性上下功夫,努力提升专项合同质量,积极推动企业将女职工特殊权益,特别是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禁忌劳动、四期保护等纳入制度性协商内容,真正发挥女职工专项合同制度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小微企业平等协商难以开展的现实,积极探索加强行业女职工特殊权益协商制度建设,以此带动和覆盖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建制和履约。建立督查工作长效机制,将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建制情况纳入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劳动关系三方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目标体系。
3、继续加大女职工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继续广泛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送法律进 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使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在各类企业都能得到落实。
三、倾情关爱,落实帮扶服务举措惠及广大女职工
各级工会女职委要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女职工作为工作主线,加大帮扶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女职工阳光关爱行动。
1、继续加强女职工心理关怀工作。进一步发挥心理疏导屋、心理咨询网站、心理疏导师资队伍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关爱女职工心理健康,打造女性关爱特色品牌。积极组织女职工干部参加省总举办的首期三级心理咨询培训班,为各级工会女职委开展心理关怀工作培训骨干。将心理疏导知识纳入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的必要课程,探索建立基层女工委员和女职工心理健康辅导员“二员合一、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把这项工作打造成为具有女性特点的协调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的特色品牌。
2、全面维护女职工生命健康权益。推动普遍建立每年一次妇检的制度,组织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增强女职工自我保健意识。继续把环卫女工、女农民工和单亲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作为重点,组织实施“两癌”检查工作。开展新一轮安康互助保障入会工作,宣传发动更多女职工加入互助保障,不断扩大保障金规模,增强其救助功能。
3、尽心尽力开展女职工扶贫帮困活动。精心策划和组织好三月“女职工关爱月”活动,扩大范围、拓展领域,进一步加大对特困、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力度,做到女职工普遍受益与重点人群受益相结合,日常帮扶与重大节日帮扶相结合,做细做实对困难女职工的助医助学助困工作,帮助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发挥“女职工爱心社”等关爱单亲困难女职工的爱心平台的作用,发动各级工会女职委与单亲困难女职工结对助困。继续做好促进下岗失业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巩固和拓展女职工“公惠”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女职工“星级再就业示范基地”培育和选树工作。 继续将女职工关爱行动融入“阳光快车”行动之中,融入工会帮扶服务大局之中,加强内外配合,借助社会力量,为困难女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扶助。
四、固本强基,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
各级工会女职委要切实加强女职工组织尤其是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确保同步组建。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抓住“两个普遍”契机,依托“党工共建”机制,同步推进基层女职工组织建设,努力做到工会组建到哪里,工会女职工组织就同步跟进到哪里,女职工委员会要与工会委员会同步筹备、同步报批、同步建立,最大限度地将女职工尤其是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吸纳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中来。突出企业工会的主体地位,分类指导、因企制宜,加强“两新”组织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工作,确保建会企业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