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凄美的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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凄美的诗词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次级债危机 信贷 启示

一、美国次级债危机的背景和渊源

1.次级债危机背景

次级债危机是指银行向信用分数较低、收入证明缺失、负债较重的人提供房贷。前几年,美国楼市火热的时候,大部分按揭公司或银行为扩张业务,介入次级房贷业务,而银行便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率收益。由于近几年美国楼市形势不佳、利率不断升高,也为次级房贷借款人按时还款造成了困难,次级房贷大比例地转化为坏账。2007年3月13日全美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濒临破产, 4月2日新世纪金融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地产业低迷时期最大的一宗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案。 6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公司旗下两只基金,传出因涉足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出现亏损的消息。8月7日 美国第十大贷款公司American Home Mortgage Investment申请破产保护。从去年11月起,全美起码有80多家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宣布停业,其中十余家已经宣布破产。8月9日法国巴黎银行宣布暂停旗下三只涉足美国房贷业务的基金的交易。 8月9日~8月13日为了防止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危机引发严重的金融市场动荡,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和澳大利亚央行等向市场注入资金。

2.次级债危机的渊源

美国次级债危机的根源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该市场的兴起有着长久的渊源。1980年《储蓄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Depository Institutions Deregulation and Monetary Control Act)取消了之前美联储所规定的利率上限。1982年公布的《可选择按揭贷款交易平价法案》(Alternative Mortgage Transactions Parity Act of 1982)正式允许适用允许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和大额尾付金贷款(Balloon Loan)。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the Tax Reform Act of 1986)限制了有限合伙的减税优惠,大大削弱了合伙企业通过产生账面亏损为其投资者进行税收抵扣的能力,并取消了房地产的加速折旧记账方式,放松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准入标准,从而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仅可以拥有房地产,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经营管理房地产。这几部法案共同为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理想的法律平台。九零年代后,美国借由“新经济”的名义创造了其资本市场十年的辉煌。但好景不长,2000年,纳斯达克的新技术股市泡沫破裂,随后道琼斯只说和标准普尔等主流市场的泡沫也随之破裂。在这样的危急情况下,美联储迅速将基准利率降至1%,此举造成的后果是将资本焦点从股票市场转移到了房地产市场上,也就造成了次级贷款的普遍发放。2000年美国拥有独立住房的居民仅仅占到了其总人口的一半左右。而早期的房屋抵押贷款主要是向信誉良好的居民发放的,虽然拥有良好信誉的居民占到了人口的带多数,但是其中有买房意愿的人数毕竟有限。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的贷款客户,以进一步推动房价的持续上涨,自2004年后美国金融机构便不约而同地开始大量发放次级贷款。相比于2003年底美国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共3000亿美元的总额,在2006年其数值已经大步迈向了2万亿美元。而在2006年的统计中,采用次贷购房的用户高达总新增购房人数的40%,同时,拥有独立住房的居民也升至64%。

“9.11”事件之后,美元利率开始逐渐地下降,开始让美元的可靠性受到了威胁,其主要表现之一便是其对欧元汇率的明显下滑。相比之下,自2005年开始,欧洲与日本经济开始有了较为显著的复苏趋势,连带而起的便是其货币相对美元的升值趋势。这便让美国倍添压力,为了维持住美元的强势货币地位,美国从2004年6月开始便对美元利率进行约20次的加息。加息固然能保持美元的坚挺,但是同时对美国国内的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在2005年美联储第11次加息后,美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波动,直接表现为房价上涨显著放缓,新房开工率下降,以及代售房屋的比重直线上升。而次级债问题的产生便是在这个时候,由于房地产泡沫破裂导致多数次级贷款负债人失去还本付息能力,从而进一步地令放贷金融机构由于无法收回贷款而面临资金问题,由此被迫倒闭或处于倒闭边缘。

3.次级债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总结

从客观来看,美国次级房地产抵押贷款制度是此次次级债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主要分为最优贷款市场(Prime Market)、“ALTA”贷款市场和次级贷款市场(Subprime Market)三个层次。次级贷款市场面向信用分数低于620分的借款人,无需提供任何偿还能力证明,往往采用“先低后高”的还款方式,主要实行首付低于15%或月供超过收入55%的浮动利率按揭贷款。这就说明, 美国次级贷款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房价持续上涨, 凭借抵押物剩余价值大于贷款本息规避市场风险, 并不依赖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保障市场存续。正因如此,随着上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房价不断攀升,次级贷款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全美抵押贷款规模约10万亿美元,而次级抵押贷款就达1.5万亿美元左右,已经具备了形成危机的制度基础和物质条件。

除了客观的制度隐患之外,美国银行在次级债中屡次降低房贷标准是其主观策略上的最大错误。2001年1月3日在美国经济初显衰退现象时,美联储宣布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下调为6%。此后,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最终在2003年6月将联邦基金利率降低到1%。在住房贷款市场上,放松的银根导致抵押贷款利率的持续下降。30年固定抵押贷款利率从2000 年底的8.1%下降为2003年的5.8%;1年可调息抵押贷款利率从2001年底7.0%下降到2003 年的3.8%。

另外,部分的房贷标准借由金融创新的形式被间接降低了。这主要是由于宽松的金融环境为可调息抵押贷款、只付利息贷款等多种高风险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条件,一些贷款企收甚至推出零首付,零文件的贷款方式,贷款人甚至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2004年底,可调息抵押贷款和只付利息贷款之和覆盖了近2/3的贷款总量,超过了以往固定利率抵押贷款的主体地位。2006年新增次级抵押贷款中,90%左右是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中三分之二左右为2+28 混合利率产品,即偿还期限30年,头两年以明显低于市场利率的固定利率计息,第三年利率开始浮动,并采用基准利率加风险溢价的形式。这意味着几年后借款者的还款压力会骤然上升。

二、美国次级债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1.对宏观调控必须采取强硬措施

美国监管机构受到的最大指责是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手段预防此次危机的发生,早在2003年底,监管机构就已经注意到了住房抵押贷款审核条件的过于宽松,但直到2005年12月,监管机构才提出要制定有关“指引”来控制不负责任的放贷,2006年9月这个“指引”才最终完成,而直到2007年3月监管机构才同意将这个“指引”延伸到次级债的监管。即使这个“指引”能及时完成,也对金融机构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银监会和央行等都明确表达了对房贷等信贷风险的警示,要求商业银行提高房贷首付比例。虽然今后的紧缩措施和成效尚难以预见和判断,但至少当前中国对资产价格过快增长所采取的强势态度要比美国当局的暧昧态度更值得肯定。一是,连续提升利率遏制资产泡沫。二是,通过放大汇率浮动空间控制资产价格泡沫的积累。

2.注意提高个人房贷资产质量, 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监管, 防止风险贷款产生。

对消费信贷操作风险的管理必须是在银行整体操作风险管理完整的大框架下进行的, 然后才是根据消费信贷的特点, 考虑在消费信贷上操作风险管理要点, 而不能孤立的从消费信贷这个单一的业务条线来思考;加强已放贷款的监督管理。完善个人信贷法律;加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从法律上保障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利益。

具体来说,应当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 改变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 以及银行和客户间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状况, 减少各种恶意欺诈行为, 加强已放贷款的监督管理; 完善个人信贷法律, 加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 从法律上保障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利益; 规范抵押贷款放贷市场, 防止恶性竞争导致抵押贷款质量下降。

3.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分散市场风险

目前, 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还没有实现资产证券化,所有按揭贷款都存放在商业银行, 也意味着所有风险都集中于商业银行。一旦银行遭遇风险, 将对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产业带来致命打击。对此, 我国应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避免所有风险都集中在商业银行。以证券化为代表的二级市场能够推动金融机构的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 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银行的盈利模式, 帮助金融机构突破资本的瓶颈, 分离存贷款业务, 使其可以凭借较少的资本控制大量的盈利性资产, 从而推动专业化贷款公司的诞生。当然, 在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也要加强监管, 注意规避由此产生的风险。

4.对金融创新应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

金融创新的其中一个结果便是金融衍生产品,它能分散风险,却不能消灭风险,在分散单一机构风险的同时也把局部风险裂变成全局性风险,把个别市场风险演化成系统性风险。所以,虽然单一机构风险可能得以分散,但是在整个金融系统内部风险还依旧存在。次级债在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同时,也把按揭风险向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领域扩散。当银行成功将现有次级贷款风险分散后,它会主动寻求更多次级贷款风险,其结果只能是金融系统总体风险不断增加。当总体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市场会自发拒绝局部风险的扩散。在次级债危机发生后,某些美国投资银行发行的股权收购债券认购倍数极低,这些银行将不得不自己购买这些债券。

参考文献:

[1]王静林琦:从美国次级债危机看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财经科学》. 2008(2)

凄美的诗词范文第2篇

关键词:次贷危机;次级抵押贷款;通货膨胀

中图分类号:F830.9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8-0158-03

“9・11”事件之后,美国为刺激经济增长,连续13次降低利率,美国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房价迅速上扬,越来越多的人产生买房的冲动。在这种背景下,信贷公司开始考虑那些甚至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并不断推出针对还款能力较弱客户的金融产品,次级抵押贷款就是其中一种。次级贷款的创新在提高美国居民住房福利的同时,也埋下了潜在的巨大风险。突出问题就在于先低后高的还款方式,这使得借款人将会在借款后的两年左右时间突然面临较大的偿付压力。从2006年开始,美国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速度逐渐减缓,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下降。由于抵押品价值的相对下降,对于某些借款人来说,唯一选择就是停止还款、放弃房产,因为房价下跌导致手中的房屋资产急剧缩水,他们根本无法通过再抵押支付高房贷,只能放弃房产,拒交贷款;信贷公司随即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因为房价的走低,即使取回抵押的房产,也是资不抵债,由此产生大量的坏账。自2005年以来,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率开始上升。到2007年第1季度,次级债的违约率上升了约2个百分点。次级债的风波便由此开始。

一、次级抵押贷款和次级抵押贷款危机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消费者以其住房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一次性满足住房需求而实行的分期付款财务安排。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就属于非标准抵押贷款类别,它对贷款者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要求不高,贷款利率相应地比一般抵押贷款高得多。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现代信贷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住房抵押贷款具有存短贷长的特点,为了获取更好的流动性安排,信贷公司愿意部分或全部出售其住房抵押贷款,而发达的资本市场则为这一出售提供了有利条件即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通常情况下,优质住房抵押贷款构成了MBS的主体;而非标准的住房抵押贷款则因其信用等级低,风险较高,要打包出售,就需要提高其风险溢价水平。这种MBS就是次级债。次级债也代表着住房抵押贷款的收益权,其收益直接体现于抵押贷款的还款现金流;风险状态也依存于抵押贷款为其基础资产的风险状况。

这种次级债的交易可以分为三层:一是初级证券化产品MBS;二是将次级债作为过手证券,进行再包装、再组合的CMOS交易;三是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衍生出的CDOS,主要用以进行对冲交易。与次级债联系起来的对冲交易,是将房地产市场变动,尤其是价格变动与次级债收益变动联系在一起进行对冲。虽然房地产价格与次级债之间存在着对冲套利的机会,但十分狭小。为了获取较大的利润,对冲基金必然会利用财务杠杆来扩大对冲规模。而利用财务杠杆进行金融衍生品对冲交易操作,在微观上加大了对冲基金的获利能力,在宏观上则加大了金融风险,一旦市场条件变化或对冲操作失误,风险即刻显现。与次级债联系在一起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础资产是住房抵押贷款的收益权,其风险状态也取决于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状态。一旦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出现违约率上升,整个链条就会产生问题。

由上可知,次贷危机的产生过程:在美国次级抵押市场上,信用较低的人从信贷公司获得贷款;信贷公司将房屋抵押的债权出售给投资银行,用收益进行再贷款;投资银行则将债权重新包装成债券,向投资人推介,在资本市场发行。而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就按照这样的路线图在蔓延:购房者无力偿还贷款贷款机构遭受严重损失甚至被迫申请破产投资基金买入由次级贷款衍生出来的投资产品而受到重创股票等金融市场资金面受影响而下跌。

二、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成因

20世纪80年代“里根革命”以来,美国政府一直朝着减少市场干预的方向发展。但愈演愈烈的美国次贷危机,却迫使美国政府出重手救市,其实施的住房援助法案,某种程度上更是一种“准国有化”行为。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爆发使美国经济陷入了衰退边缘。引发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度证券化和信用等级偏高

把部分债务收益,转化为证券后再卖给投资者,这就是证券化。次级贷款的放贷机构把超过6 000亿美元的次级贷款债权转化为证券后,卖给各国的投资者。美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的收入是基于所评级证券的金额,而不是信用评级能否真实地反映相关信用风险。而评级市场的不透明和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使得这些严重的高风险资产可以顺利进入投资市场。这样次级贷款的放贷机构就可通过信用评定机构,轻松地拿到“AAA”的信用评级,过多的“AAA”证书使银行失去了对风险的敏感性。由于证券化产品过于复杂,很多机构投资者对证券化产品的定价缺乏深入了解,完全依赖产品的信用评级进行投资决策。最终的结果是,证券化产品偏高的信用评级导致机构投资者的非理性追捧,最终导致信用风险的累积。

(二)通货膨胀,即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和资产泡沫的堆积

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房价的上升,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大,最终导致通货膨胀。而美联储为了降低通货膨胀不得不提高利率。但利率提高后,那些次级抵押贷款者就还不起贷款了,这导致次贷市场还贷拖欠比例迅速上升。至此,美国经济的货币流动性降低,经济发展进入低速徘徊状态,次级抵押贷款者就更难还清次级贷款债务。

(三)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货币政策由松变紧,监管当局监管不严

从2001年初美联储的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房地产市场上房贷利率同期下降。而这一阶段的利率下降,就是带动21世纪以来的美国房产持续繁荣、次级房贷市场泡沫起来的重要因素。因为利率下降,使很多蕴涵高风险的金融创新产品在房产市场上有了产生的可能性和扩张的机会。从2004年6月起,美联储的低利率政策开始了逆转;到2006年8月,联邦基金利率上升到5.25%,标志着这轮扩张性政策完全逆转。连续升息提高了房屋借贷的成本,开始发挥抑制需求和降温市场的作用,促发了房价下跌,以及按揭违约风险的大量增加。

2004年初,贷款机构开始放松贷款标准。与此同时,美联储一边持续加息,另一边却继续鼓励贷款机构开发并销售可调整利率房贷。正是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造就了次级抵押贷款危机。金融监管部门从意识到问题到将保护措施衍生到那些更为脆弱的贷款人用了3年,而此时危机已经产生。因此,监管者在这场危机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对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风险认识不足

随着世界经济金融的全球化趋势加大,全球范围利率长期下降、美元贬值,以及资产价格上升,使流动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张,而追求高回报、忽视风险的金融品种和投资行为也随之增多。次级房贷衍生产品客观上有着投资回报的空间,在一个低利率的环境中,它能使投资者获得较高的回报率,这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信贷环境宽松或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放贷机构因贷款人违约收不回贷款,它们也可以通过再融资,或者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出去,不会有亏损。但在信贷环境改变、特别是房价下降的情况下,再融资或者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就不容易实现;在较大规模地、集中地发生这类事件时,危机就出现了。

三、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管制的放松与金融产品的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大趋势。而与此同时风险也不断加大,必须加强对风险的监管。此次风波对中国的启示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一定要防止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和资产泡沫的堆积。次级债危机表明,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实体经济的平稳运行造成巨大伤害。此次危机的导火索是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过热与疲软。中国近来经历了长时间的低利率政策之后,资金不断涌向房市和股市,物价持续走高,经济运行存在由过快向过热转化的可能性,一定要防止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和资产泡沫的堆积。

(二)应该尽快推动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加快发展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化解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选择银行的优质资产实行证券化,并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组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衍生证券,而转出的资产也从资产负债表上移出。这样,银行就可回收流动性,使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得到改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美国、欧洲等地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对缓解次贷危机的冲击起到决定性作用。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面临严重的短存贷长问题,而将已投放的贷款进行证券化,提前回收流动性,就可以防止因为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所引发的风险。

在次贷危机中资产证券化的错误在于次级抵押贷款的缺陷,即证券化资产是信贷公司向那些风险高、还款能力较差的人发放的高利率次级抵押贷款。我国推进资产证券化时就要选择银行的优良资产进行证券化,要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一定要加强基础资产池的信息披露,建立资产信用风险的评价体系。

(三)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监管。信用评级公司、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有可能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结成利益共同体,而信息透明性对金融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行为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此外,在利益的影响下,信贷公司逐渐推出一些具有较高风险的产品,信贷公司寄希望于美国楼市的持续上涨,在房价不断走高时,即使炒房者现金流并不足以偿还贷款,也可通过房产增值获得再贷款以填补缺口。随着美国楼市出现下跌,次贷出现还款压力,进而导致信贷公司的资金链断裂。而在较高风险的产品不断推出时相应的风险监管却没有跟上。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利有弊,金融创新只能将风险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而不能从根本上消灭风险,它并没有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而衍生品也只是提供流动性和分散风险的重要工具,它虽然可以对冲风险,但不能消灭风险。除金融机构本身应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外,监管当局也应加强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从而不断加强对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监管。

此外,金融市场的过度反应和预期的自我实现,会加剧金融波动的程度,甚至会导致危机。在衍生品市场日益发达,金融市场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市场的过度反应、投资者信心的动摇会迅速波及金融市场全局。因此,市场信心应当成为货币和监管当局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在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金融合作将成为发展趋势,各国金融机构和各国政府之间应及时协调和应对金融危机。一个始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产品问题,却很快扩散开来,造成世界金融市场的动荡。各国央行和监管当局则联手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 “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缓解金融结构的流动性风险,避免了次级债风波的扩散,从而避免了进一步金融危机的爆发。由此可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互相渗透,危机极容易在各国之间相互传染。而各国也应建立和巩固国际金融合作机制,发展和扩大国际金融合作平台。对中国而言,就要在提高本国金融市场各类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与合作。

参考文献:

[1]陈华.金融监管、最后贷款人与存款保险相关制度研究[J].山东经济,2007,(5).

[2]梁福涛.警惕美国次级房贷危机[J].新财经,2007,(5).

[3]龚宇.美国信用评级业监管体制变迁[J].证券市场导报,2008,(7).

[4]李云林.美国为什么会发生次贷危机[J].中国投资,2007,(12).

凄美的诗词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近来美国次贷危机时全球金融市场产生的冲击,越来越受到各国人士的关注。欧美央行纷纷注资救市,其严重后果不仅要求我们积极应对此次危机,更要求我们反思并从中得到启示。

今年4月,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破产拉开了本次次贷危机的序幕。本次次贷危机引起了相关国的高度重视,波及面之广令人担忧,一些国家纷纷向金融系统注资:自8月9日以来至21日,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更是频频注资,其中欧洲央行总计注资2889.4亿美元,美国共注资1012.5亿美元。而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纷纷注资金融系统。波及面如此之广泛,此次次贷危机的浮现所产生的负面冲击是巨大的:先是美国股市的下挫,引起周边股市的暴跌,中国上证指数也在8月16号和17号出现连续下挫。虽然全球股市有所回暖,但此次危机并不会就此成为过去。我们不能不对此次次贷危机所产生的影响给与足够的重视,从中吸取教训。

次贷危机及其产生的影响

此次次贷危机给美国经济带来了巨大了的损失,要使我们不重蹈美国的复辙,我们必须了解次贷危机及其产生的后果。这掸我们才能有的放矢,为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做好充分的准备。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何谓次贷危机。所谓次贷危机即次级贷款抵押市场危机是由于美国给那些信用低的客户以住房贷款,由于住房贷款有住房作为抵押,所以一直以来没有被金融机构重视到其隐含的风险。

其次,此次次贷危机缘于美国楼市的高增长及后来美国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在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时期,各方资金纷纷流入楼市,而信贷机构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中的风险,为低信用的购房者放出大量的次级抵押贷款。以至今日房地产市场回暖,所抵押的房产其价值根本无法抵债,便产生大量的呆坏账,此时这些风险仅仅集中于本国的银行业。而一些国际投资基金或金融机构对其次级抵押贷款的投资或买断,将使风险扩散到全球整个金融市场。这也许就是本次危机对全球股市所产生的冲击的一个原因。

再次,此次次贷危机为美国金融机构带来大量的呆坏账,这将直接导致其流动性的严重缺失。流动性的缺失又将对本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冲击。

第四,由于次贷危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巨大损失,欧美各国相关金融机构纷纷裁员以降低成本,这将导致失业人口的增加,虽然数字不时很大,但足以说明此次危机带来的影响之巨大、牵扯面之广。

第五,本次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据美国金融统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等六家银行在此次危机中的直接损失大约49亿元人民币。由于中美两国经济往来密切,经花旗银行测算,美国经济放缓1%,中国经济将放缓1.3%。虽然此次危机给中国带来的直接损失并不大,但当美国经济受挫,也将使得中国经济面临较大损失。

次贷危机对我们的启示

此次次贷危机所产生的影响与潜在的影响使得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要做的不是危机爆发后才对银行进行救助,而应该事前做好准备以防止危机的产生。

第一,美国次贷危机直接起源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降温。美国成熟房地产市场都会引发次贷危机,何况我国的新兴市场。目前我国房地产投机行为尤为严重,使得楼市不断飙升,房地产市场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泡沫。泡沫的产生缘至于投机者没有得到有效的规制,现有的规制对他们投机带来的成本远远小于其将获得的利益。长此以往,也许数年后等到泡沫破灭的时候,受害的讲是广大有房贷的市民。由于我国抗危机的经济实力远不如美国,因此危机的爆发不论在我国经济上还是在社会稳定上所产生的影响程度都将是无法预测的。因此我们不论是出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出于防止类似危机在我国爆发的目的,我们都应该防止房地产市场巨大泡沫的产生。

第二,由于我国贷款主要来自商业银行,我们应加强商业银行对住房贷款申请者信用和还贷能力的审核。建立信用评审机制并非一朝一夕的问题,在我国个人消费信用评价系统还处于初级阶段、个人信用的数据储备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信贷机构应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贷款者的还贷能力的审核。而在现阶段,房地产市场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占有很大比例,银行业也必然想从中分享利益。这就需要尽量避免商业银行或信贷机构因为利益的驱使而放松借款者的资格标准,或对其有可能虚假的信息不进行必要的审核。甚至有职员为了业绩的提高,帮助那些条件不合格的申请者伪造信息或想办法规避银行现行的规制。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职员职业操守的培养,从前台开始培养风险的防范意识。与此同时,我国应该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给商业银行评价消费者信用提供一个合理的依据。

第二,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银行的本质是风险经营,要减少危机对银行本身的冲击就必然要求银行有抵御风险的能力。而有效的金融创新已被证明不仅能为银行带来直接的收益,也能为银行化解风险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工具。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还不成熟,放贷风险基本集中于银行本身,银行应该积极开拓新的金融产品以到达转嫁风险的目的。

第四,完善监管体系。银行经营应保持其安全性、流动性,之后才是盈利性。由于银行本身资产结构的高负债比例,容易使股东或管理者从事高风险业务。为了,保障广大债权所有者的利益,必须对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使其从事业务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外部监管应该与银行内部监管部门同心协力,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外部监管体系的完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监管机构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对银行的高风险业务经营进行有效的约束,而监管机构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应有的惩罚。外部监管应该引导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内部监管部门应对本行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客观的风险评估,从根本上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五,培养住房贷款居民的风险意识。不可避免的是有些居民对自己以后的还贷能力没有进行有效的估计,为以后的无力偿债埋下了隐患。在这方面就要求银行职员应该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其中的风险,帮助其分析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凄美的诗词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结构性金融 抵押担保证券 住宅市场

中图分类号: F830.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7)10-043-04

一、 介绍

在一连串警示信号之后,美国“次级按揭贷款危机”成为近期的关注焦点。尽管有多家按揭公司倒闭、贷款拖欠率和被取消赎回权达到历史纪录,次级贷款要求也大幅提高,但到目前为止次级按揭贷款危机对美国重要金融机构的影响还是有限的。虽然有些结构信用的对冲基金损失惨重,但是按揭证券化似乎将风险分散于整个金融系统,这与1990年代初期的储蓄和贷款危机完全不同。信贷危机主要发生于证券和衍生品市场,而不是商业银行。

本文回顾了次级债券市场的历史和结构,并认为,新的债券发行和融资技术似乎增加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却是以减弱对客户保护的监管效力为代价。最后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建议。

二、次级按揭贷款市场的起源和历史

次级按揭贷款是指不符合“优等”(prime)贷款条件的住宅抵押贷款,其全额偿还的期望概率相对较低。评估依据通常是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打分、债务和收入比(debt service to income, DTI)以及抵押贷款和价值比(loan to value, LTV)。信用打分较低、DTI大于55%以及LTV超过85%的借款人都可能被视为“次级”。所谓“Alt-A”贷款处于优等和次级贷款之间的“灰色”区域。这主要指借款人满足所有优等贷款的信用评分、DTI和LTV的要求,但是未能提供完整的收入证明文件。

一些法规上的突破加快了现代次级按揭贷款市场的发展。1980年,联邦立法取消了各州政府所设定的利率限制,而从1982年开始,贷款人就被允许提供利率可变动的按揭贷款。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使住宅抵押贷款成为唯一可将利息抵税的消费贷款。这使得房屋证券提现(home equity withdrawal)成为一种改善住房条件和个人消费、更受欢迎的消费贷款形式。(Klyuev and Mills,2006)

自动化承销和证券化也是推动次级按揭贷款放贷成本降低的重要因素。承销的自动化(使用计算机模型,而不是贷款审批人的判断)提高了贷款发行的成本效率,而信用评分统计技术的发展也使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评估更准确和连贯。通过分散风险、向投资者提供更高收益率的高评级证券以及对非储蓄类金融公司开放贷款发行业务等形式,证券化也促进了市场发展。

因此,次级按揭贷款在1990年代中期成为一项专门的贷款种类、并大大提高了住房所有权的比例。这些发展放松了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那些贫穷、或者是少数族裔借款人――曾被传统贷款机构认为风险过高。

对次级贷款的借款人而言,曾经只能依靠联邦住宅协会(FHA)的担保才能获得贷款。但由于FHA的产品组合较为保守、对市场变化缺乏灵活性以及贷款上限较低,FHA的担保贷款已被次级贷款所取代。按揭贷款发行商也抱怨他们从FHA担保贷款中获得的收入尚不能弥补其处理成本。

尽管信用评分技术取得了发展,1998-1999年次级市场还是遭受了第一次“危机”。次级贷款的拖欠率超出了模型的预期,而东亚危机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倒闭也降低了投资者对高风险抵押证券的兴趣。结果,大多数大型次级贷款公司宣告破产。

三、近年来次级贷款的迅速发展

直到2003年,发行的大部分按揭贷款还是符合“优等”贷款条件的。这些贷款随后被两家政府公司(Fannie Mae 和Freddie Mac)购买。但截至2006年,发行的按揭贷款中一半以上已不满足这两家公司的要求。

因此次级和Alt-A贷款在发行贷款中的比例迅速上升。2006年的市场格局已变成,在所有发行的按揭贷款中,仅有36%为“优等”贷款,15%为“超优等”贷款(超过优等贷款的最高要求),3%为FHA和退伍军人事务部(VA)所担保的贷款,其余为“非优等”贷款――Alt-A(25%)和次级(21%)。

非优等贷款市场的快速发展有诸多原因。目前对满足要求的家庭贷款单笔上限为41.7万美元,而且对其DTI和LTV指标以及收入证明文件都有严格的要求。由于美国房地产价格的猛涨对个人的支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人们购买房产时,越来越多的贷款便达不到优等贷款的条件。与此同时,会计和政府法令迫使政府公司收缩对抵押贷款的购买业务,而证券化的技术创新亦降低了私有贷款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

存款机构仍然占据抵押贷款发行的半壁江山,但是他们仅购买了未偿贷款总量的30%。2006年底大约38%的未偿抵押贷款由政府公司的证券池(securitization pools)所持有(另有3%由政府公司直接持有),非政府公司(私有企业)的证券池持有18%,融资公司持有5%,余下为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和居民持有。

四、次贷危机如何引发

在房价迅速上涨的大背景下,贷款的杠杆率日益提高,这推动了近年来次按贷款市场的发展。居民的房屋购买力下降,以至于相当一部分借款人只能购买高风险的“可支付产品”(affordability products),导致其财务状况极为严峻,很多人为了得到贷款而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撒谎。同时,很多投机性借款人获得贷款是以预期抵押品升值为基础,而极少考虑自身偿还按揭贷款的能力。尽管次按借款人的平均信用评分在提高,他们的LTVs和DTIs也在改善,但这主要是增加使用二级贷款(second lien loans)的结果,而这并不一定需要告知主贷款人。

与此同时,2005-2006年投资者对于高收益证券的浓厚兴趣也是承销标准放松的重要原因。证券化过程中每个阶段的报酬都是费用驱动型的,再加上分散化的信用风险降低了监督动力,这些都削弱了对审慎性放贷的保障。因此,中介机构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所发放贷款的数量而不是质量,即使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质量在恶化。

2006年到期贷款迅速恶化的主要原因是房产价格的上涨速度放缓。在价格上涨时,资金窘迫的借款人可以凭借抵押资产的净值卖出房产、提前偿还抵押贷款,但随着利率的上升、房产价格变得平缓并在一些地区开始下跌,抵押资产净值极少甚至为负时,房产债券的借款人就不可能提前还款和重新贷款,经济窘迫的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违约。

结果,尽管有温和的经济增长作为支撑,2006年所发行的次级贷款的拖欠率和违约率仍然上升。变动利率按揭贷款(ARMs)的表现尤其糟糕,固定利率按揭贷款(FRM)相对好些。更让人震惊的是贷款恶化的速度,以“初期还款违约率”来衡量,借款人在最初三个还款月中有一至两次违约。欺骗行为是加速恶化的重要原因,这导致2006-2007年数家按揭贷款发行商倒闭,当时担保机构(securitizers)实行了“回收”决定――强迫贷款人收回逾期贷款。

拖欠率最高的贷款是“可支付产品”,比如“综合”(hybrid)和“可选择”(option)的变动利率按揭贷款。这些贷款根据一个固定的“teaser”利率,仅需偿还利息,这可能导致最初几年的分期偿还额为负值。根据Freddie Mac公司的调查,变动利率贷款占到近期次按贷款发行的90%,而且其中的大多数含有可支付特征(affordability features)。此外,表现最差的贷款还涉及风险“联接”――高抵押贷款和价值比(LTV)贷款与几乎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高债务和收入比(DTI)借款人。

五、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到目前为止,受次级债危机影响最多的是那些设此专项分部(subsidiaries)的银行(如汇丰)和一些专业融资公司。自从2006年中期以来,一些非存款机构、资金拮据的公司,结束业务、宣告破产或者被拍卖和收购,这些公司占2006年次级债发行市场份额的40%。一些投资银行可能因为所安排的次级债证券化交易还持有一些债券,但亏损到目前为止还是有限的、并且可以从对冲交易的获利中得到弥补。

损失往往发生于证券化链条的最后一环、由那些持有无评级和低评级的抵押担保证券(MBS和CDO)和次级部分(mezzanine tranches)的投资者所承受。损失规模取决于次级抵押贷款的违约额和损失发生的时间,这些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是所有的拖欠贷款最终都会违约,而且从登记违约至抵押担保证券的本金偿还受到影响,可能存在很长的时滞,因为取消抵押品赎回权(foreclosure)可能需要长达18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贷款服务公司继续向抵押证券池(MBS pool)偿还本金和利息,尽管它拥有赎回权取消收入的主张权利。最终,抵押担保证券(MBS)评级的下降反映至抵押债权证券(CDO)的评级上需要数周的时间,然后引发市场的重新估值(Mason and Rosner,2007b)。

但是,专门投资于低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ABS)和抵押债务证券(CDOs)的对冲基金,其损失开始显现。次级债的违约率不断上升并导致评级下降,两者间的时滞使ABS和CDO的投资者未必需要重新评估其资产组合以使损失显现。但近来投资者的出售和保证金的追加迫使一些对冲基金必须清算其所持有的投资而使损失显现。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清算活动的速度将主要取决于评级机构对ABS和CDO证券信用评级的下降幅度。

假设房屋价格平稳,那么大约3500亿未偿的MBS所支持的CDO的损失将达到180至250亿美元。假设房屋价格下降5%,那么损失预计会增加至600亿美元。

六、对居民的影响

未来的经济前景以及利率上调的影响将使借款人在2007-2009年面临重大的还款危机。Cagan(2007)预计,在2004-2006年所发行的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中,大约59%的贷款,其还款额将至少增加25%,2007年后还会更多;大约19%的贷款,其还款额将至少增加50%。此外,假设房地产价格平缓,未来7年中,这些可调整利率贷款中的13%,即大约110万笔贷款的赎回权将被取消。而按揭贷款银行协会(the Mortgage Bankers Association)估计,2006年大约有80万笔抵押贷款的赎回权被取消。

近年来,次级债的借款人可以依靠重新融资来降低偿付危机的影响,而如今这显然会困难得多。如果次级债的借款人在最初2至3年的还款期内能保持完整的还款纪录,那么他们可以被视为优等还款者而获得再融资。但2007-2008年,越来越多还款记录有污点的边际借款人(低信用评分和高LTV/DIT打分)将发现再融资非常困难,因为贷款人收紧了标准、房价也在下跌。

高昂的提前还款罚金也将削弱借款人的再融资能力,尤其是针对信用评分较低的次级债借款人。即使优等贷款并不像次级贷款那样容易提前偿还,有2%不到的优等贷款仍然包含关于提前还款的惩罚条款(Goldstein and Son, 2003, and Engel and McCoy,2007)。

七、证券模型中的风险管理和客户保护

费用收入、风险分散和隔离(compartmentalization)推动了“发行到分销”(originate-to-distribute)模式的发展。在从发行到融资的整个过程中,对费用收入的追求带来了潜在的利益冲突。例如,由于极少有贷款人保留其所发行的按揭贷款,承销和监督的尽职动力就有所减弱。偿还和抵押条款,如针对还款初期违约的“收回”措施,在某种程度上使发行商和投资者的利益统一,但对初期违约的评估时间有限,在某些情况下,发行商的资本额也很小,这都减少了相关条款的价值。当贷款拖欠率增加时,后者导致发行商破产、道德风险突现。由此,风险分散、隔离和远离掠夺性放款(predatory lending)的法律责任,都削弱了处于证券化链条最后一环的尽职调查的动力。最后,投资者感到尽职调查的必要性降低,尤其是对那些风险较低的AAA-和AA-评级的按揭贷款证券(MBS)和抵押债务证券(CDO),只有最严重的金融危机才会使这些证券面临损失。这些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MBS和CDO债券的评价和监督职能转嫁给评级机构,而这些机构的兴趣还是在证券化过程中创造费用收入。

当然,将信用风险分散于一个更广泛和多元的投资者群体使美国金融市场变得更富有弹性。否则,在这场次按贷款市场危机中受影响最大的将是那些以传统的“发起并保持”商业模式经营、在金融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金融公司。但迄今为止,大部分损失发生于发行网络的边缘,即那些资本较少的专业融资公司、低评级的资产支持债券(ABS)和抵押债务债券(CDO)以及一些对冲基金。当然有一部分损失发生于外国投资者。

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对借款人的保护被削弱了。如果借款人的财务紧张,那么一旦被误罚,他们现在所拥有的法律追索权就非常有限。因此,如果借款人要为欺诈或者其他一些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者必定会破产,无论是何种情况,法律条文的复杂性和诉讼费用将是惊人的。“四十年前,借款人可能只需要应付一方(贷款人),而要应对证券化过程中的所有法律诉讼,可能需要面对十家以上的机构”(Peterson, 2007)。按揭贷款(MBS)的投资者不对贷款发行过程中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是“正当过程(due course)的持有者”,所以也就免责于按揭贷款人的行动(Eggert,2007)。

此外,目前联邦法律中涉及次级贷款放贷行为,保护投资者免于掠夺性贷款的条文非常有限。《贷款法原理》(The Truth in Lending Act)(1968)和随后的房屋所有权和公平保护法案(Home Ownership and Equity Protection Act,HOEPA)(1994)在剥削性的贷款行为和客户信息披露方面规范了“贷款人”的行为。但是,大多数次级贷款是由一些中介机构操作,他们并不形成某一个“贷款人”。同样,根据HOEPA实施的联邦储备监管规定只适用于年利率超过可比同期国债利率8%的贷款。因此,这些法规对近年来所发起的绝大多数次级债无能为力,这些贷款的利率较低。

联邦银行监管机构最近增加了对非传统按揭贷款和混合型可调整利率贷款的指引。但美国金融监管法规所具有的分散性的特征意味着这些标准的遵守和执行是不一致的。五大监管机构可以要求他们所监管的公司执行这些规定,但是,由于非银行类贷款机构和贷款经纪商由州政府监管,所以这些规定的实施和加强还依赖于州政府层面的协调。

八、解决政策平衡:减轻压力和未来的改革

针对次级贷款赎回权取消案例的增加,政策反应有两类,一是减轻财务窘困的借款人的压力,二是改革次级债市场。第一类政策反应旨在解决当前次级债借款人所面临的服务问题,对所涉及的居民而言是有价值的,但考虑到全国受影响的居民数量,这项政策的宏观经济效应并不显著。第二类政策旨在防止类似的放松或者掠夺性的贷款标准再次发生。这类政策的意图很好,但要注意避免影响未来按揭贷款的可获得性和降低美国资本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等一些负面后果。

(一) 减轻借款人压力

所建议的干预措施包括对借款人的帮助和要求贷款人延长债务偿还期。一些州立机构、政府企业、社团组织和商业银行向陷于财务困境的借款人提供债务偿还咨询意见和通过补贴性的固定利率贷款提供再融资帮助。虽然这些措施使一些借款人免于被取消赎回权,但迄今为止其规模还远远不能对预期的数以百万计的赎回权取消案例产生显著影响。而且,除非精确定位,这样的帮助措施也存在使一些借款人居住于他们最终不能承担的房屋中的风险。

监管者也鼓励贷款人和服务商限制对抵押贷款赎回权的取消。这样的行动可以减少、或者至少推迟和平缓次级债赎回权的取消,以缓冲抛售对房价的直接负面影响。最好的服务商已经开始联系那些即将还款重置(payment resets)的客户,而如果借款人达到更高的利息存在困难但仍然希望住在这所房屋里,服务商就会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包括贷款利率、期限或者本金。但如果借款人不愿意继续居住,或者这些修改意见与现实不符,服务商可能会考虑“卖出”,那么本金的损失就会显现。当贷款的发行、服务和证券化由同一家机构负责,他们会保留一部分风险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ABS),那么对减少损失的动力就会大大加强。

但是,一些因素可能会降低服务商为避免赎回权取消所采取行动的灵活程度。首先,如果报酬仅仅以费用为基础,服务商往往不愿意承担因采用更灵活的清算安排所产生的成本(他们也会不愿意处理小额贷款,因为清算成本会相对较高)。第二,服务商对贷款池中贷款条件的自主修改权利可能会受到证券化管理文件的约束。这通常是指所修改的贷款必须小于未偿贷款的5-10%。第三,管理文件一般规定贷款修改只能在“最有利于投资者”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但并未说清究竟何种投资者的利益最为重要。

如果较大幅度的贷款修改不同程度地改变了资产抵押债券(ABS)不同部分的预期现金流,那么这种修改就会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冲突(Scholtes,2007)。而且会计规则可以要求大幅修改的资产池需要反映在发行商的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评级机构既定认为贷款修改有利于ABS投资者的普遍利益,所以评级机构不认为由投资者自己采取的贷款修改行动将会引发广泛的信用降级。但对服务商来说,要在证券化模式中大量采用限制措施还是存在一些潜在的障碍。

(二) 未来的改革

一些政治家和州政府的首席检察官提议,将掠夺性贷款的责任转移给参与证券化这些贷款的投资银行和评级机构。这些提议反映了这样一种挫败,即在次级债发行商大量倒闭的情况下,有偿债能力的机构几乎很少对证券化过程中的失误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资银行对证券化按揭贷款池的掠夺特性没有充分监督,情况也许就是如此,那么可能的解决方法是使按揭贷款的受托人对按揭贷款的掠夺特性承担有限责任――目前美国有五个州对所发行的贷款已经实施(Engel and McCoy,2007)。只要将责任规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样的措施会激励证券商更严格地监督他们从发行商处购买的贷款质量、并将那些显然会使购买人陷入风险的贷款剔除。尽管这样的转移会增加成本、减少次级贷款的供应量,但是它会将监督贷款质量的动机和监督的能力和专业知识联系起来。不过,如果潜在责任是无限的,那么就会存在极少甚至没有次级贷款可以发行或者证券化的危险(正如2002年佐治亚州所发生的那样)。

对证券化模型更为严重的威胁是某些人建议的、让投资者对掠夺性或者欺诈性贷款的损失承担责任。这不仅是因为这些投资者已经承受了市场损失,而且是因为这会将监督贷款发行过程的责任转移给投资者,而这些投资者对行使这些职能缺少足够的信息。如此转移会大大增加这些证券的风险贴水以及次级借款的成本。而且,将资产支持债券(ABS)的责任延伸给投资者还会大大降低此类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以致于美国经常账户赤字问题的解决更加困难。

没有必要再提高目前的贷款标准。来自于投资者、评级机构和监管者的更严格的检查已经使次级贷款标准大大提高,使证券化贷款的风险“联结”(risk layering)特质降低。而且,两家政府公司(Fannie Mae和Freddie Mac)不久将只购买符合联邦监管机构关于非传统和综合性按揭贷款新指引的贷款,他们同时减少了对低收入和没有收入证明文件贷款的购买。由于这两家政府公司购买了大约25-30%的AAA-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MBS),所以他们的举动将显著推动市场提高贷款标准以符合监管指引。此外,为增加次级资产支持证券(ABS)结构中所需的过度抵押(overcollateralization)程度,评级机构也在行动以完成特定的评级,他们也在修改自己的模型以惩罚那些和高违约率相关、具有风险“联结”特质的按揭池(mortgage pools)。所有这些,再加上2007-08年贷款的高重置(loan resets)和融资需求,次级贷款借款人和住宅市场所面临的危险将是贷款标准被收紧得太多、而不是太少。

美联储正在重新审视其所的关于贷款信息披露和非法贷款操作等监管法规的合适性。虽然房屋所有权和公平保护法(HOEPA)拥有适用于所有按揭贷款人、而不仅仅是受监管的存款机构的优点,法规的执行仍然依赖于五大联邦存款监管机构之一的联邦贸易委员会(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或者各州的贷款监管机构。因此,任何一项新法规实施的一致性都是困难的。同时,贷款人违反法规不仅会使其面临监管法规的实施行动,也会遭遇私人的,所以要在充分的消费者保护和持续的次级按揭贷款供应之间取得平衡将是小心翼翼的操作(Bernanke,2007)。

作为对次按贷款危机的反应,联邦住宅协会(FHA)贷款担保项目的改革目前受到各方的支持。目前的建议旨在允许扩大符合FHA贷款担保要求的借款人规模,包括提高FHA所担保的、当地住宅市场平均价格的最高按揭贷款额;简化FHA的首付规定,并允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行最低或者零首付;允许FHA根据按揭贷款所显示的潜在信用风险收取担保费;允许FHA提供更创新的贷款产品、以跟上私人市场的发展步伐,比如40年期贷款。

如果市场危机存在于低质量的按揭保险中,那么这些改革对保证向所有借款人提供援助是必要的。但联邦政府对零首付按揭贷款的保证以及将担保扩展至将要陷入财务困境的次级贷款,就会面临拿全体纳税人的税收去担保投机性贷款和不负责任或者欺骗性借款人的风险。理论上的情况是,陷于次级贷款危机的借款人不应该被客意留在他们最终无法支付的房屋中。

九、结论

次级市场近期的经历正是关于在一个变化的资产价格环境中,金融创新成本和收益的案例。一方面,高风险按揭贷款成本的下降使房屋所有率提高――尤其是在少数族裔中――而违约风险从核心存款机构转移到资本市场。另一方面,风险最高的按揭贷款及与此相关的证券是否能“存活”依赖于房产价格的持续上升,贷款标准被放松以产生高收益率的贷款、满足证券化的需求。而且,贷款标准放松的原因还有,在证券化过程中,基于费用激励的中介机构没有足够的动力去监督和保证长期贷款的质量。非专业的投资者满足于把自己的风险管理职责外包给信用评级机构,这些评级机构在按揭贷款的恶化初期行动迟缓。这种商业模式的极端情况――即满足住宅市场的最低端、那些无以为继的借款者的高风险贷款需求――是否能存活是令人怀疑的。

由于贷款标准已经收紧,政策反应应该在更好的消费者保护和保持这种证券化模式之间取得平衡。大多数真实和预期的次级违约损失由那些破产的发行人、持有贷款的贷款人和风险较高的ABS和CDO的投资者所承担。理想的情况是,贷款标准提高、评级模型加强,但次级贷款的供应仍然存在――以一个合适的价格――没有存款机构破产。当考虑未来的政策变化时,监管者和政策制定者需要仔细平衡未来对掠夺性贷款的限制,同时保持将较高风险按揭贷款的风险从银行系统成功转移、使那些财务紧张但仍然有偿还能力的次级债借款人在面临偿还危机时能够重新融资。在监管和法律环境并未很好保护身处“发行到证券化”金融系统的消费者的背景下,这是一项有挑战性的工作。

说明:

本文节选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工作报告07/188,“Money for Nothing and Checks for Fre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U.S. Subprime Mortgage Markets”。出版日期2007年7月。IMF对本文的中文翻译免责。

凄美的诗词范文第5篇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危机;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4-0040-02

当前美国因次贷问题而引发的华尔街金融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发生在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不仅重创了美国脆弱的经济,引起美国股市崩盘,也给出其它国家经济带来极大危害。这场金融危机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一、美国金融危机的原因

美国因次贷问题而引发的金融危机有着复杂的确背景,我认为其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刺激经济的超宽松环境埋下了隐患

2007年4月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标志美国次贷危机大爆发。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源头是其前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新经济泡沫破裂和“9.11”事件后,为避免经济衰退,刺激经济发展,美国政府采取压低银行利率的措施鼓励投资和消费。从2000年到2004年,美联储连续降息,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一路降到1%,贷款买房又无需担保、无需首付,且房价一路盘升,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这也成就了格林斯潘时代晚期的经济繁荣。

2.以房产作抵押是造成风险的关键

美国次贷的消费者以房产作抵押,房产的价格决定了抵押品的价值。如果房价一直攀升,抵押品价格保持增值,不会影响到消费者的信誉和还贷能力。一旦房价下跌,抵押品贬值,同一套房子能从银行贷出的钱就减少。如果贷款利率被提高,次贷使浮动利率也随着上升,需要偿还的钱大大增加。次贷贷款人本来就是低收入者,还不上贷款,只好放弃房产权。贷款机构收不回贷款,只能收回贷款人的房产,可收回的房产不仅卖不掉,还不断贬值缩水,于是出现亏损,甚至资金都流转不起来了。房价缩水和利率上升是次级抵押贷款的杀手锏。

3.次级贷款资产的证券化加重了危机的扩散

美国绝大多数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者是地区性的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地方性的商业银行也涉足按揭贷款。这些机构的资金实力并不十分雄厚,大量的资金被投放在住房抵押贷款上对其资金周转构成严重的压力。一些具有“金融创新”工具的金融机构,便将这些信贷资产打包并以此为担保,用于发行可流通的债券,给出相当诱人的固定收益,再卖出去。许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对冲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投资于这些债券。抵押贷款企业有了源源不断的融资渠道,制造出快速增长的新的次贷;投资机构获得较高的收益。但事物都有两面性,金融创新制度带来风险分散机制的同时,也会产生风险放大效应。当房地产泡沫破裂、次级贷款人还不起贷时,不仅抵押贷款企业陷入亏损困境,无力向那些购买次级债的金融机构支付固定回报,而且那些买了次级衍生品的投资者,也因债券市场价格下跌,失去了高额回报,同样调进了流动性短缺和亏损的困境。

二、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完善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具有重要启示,我国应引以为诫。

1.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完善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次贷危机表面上是美国房价走低、利率走高所致,根本原因是资金供应方降低信贷门槛、忽视风险管理,需求方过度借贷、反复抵押融资。著名金融学者易宪容认为,中国按揭贷款实际上比美国次级债券的风险要高。如果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逆转,其潜在风险必然会暴露出来,国内银行所面临的危机肯定会比美国次级债券出现的危机要严重。可以说,完善房地产信贷及其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是中国避免重蹈覆辙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住房按揭贷款的信用门槛。2007 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 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 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且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在紧接着的《补充通知》中明确“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在次贷危机阴云密布的背景下出台上述严格住房消费信贷管理的措施,表明我国监管层已经意识到了住房按揭贷款市场的高风险,显示了监管层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决心。

其次,要完善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应当借鉴国外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经验教训,尽快制定专门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处理好外部监管和内控制度之间的关系,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

2.加强市场化监管,完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

次贷危机表明,要减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必须构建完善的市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市场化监管。以存款保险为核心的金融安全网在强调金融安全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道德风险。因此要加强市场化监管要求构建完善的金融市场准入机制、金融市场行为监管机制和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必须根除金融领域“不破产、无风险”的传统观念,并充分认识到金融破产制度的重要价值和意义:第一,可以有效抑制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第二,存款人的破产观念转变必然带来风险意识的提高,进而自觉对银行通过“用脚投票”等方式来监督银行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强市场约束的力量。一旦危机发生,它能够为政府干预危机措施的效果提供威慑力,同时也有利于确定政府干预的合理界限,防止政府过度干预破坏市场约束机制。

3.加强监管成本意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一种典型的分权型多头监管模式,被称为伞式监管+功能监管的体制,实际上是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混合体,监管机构形成横向和纵向交叉的网状监管格局这种监管体系存在的明显不足是容易造成重复监管或监管真空,从而导致金融体系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美国的经验教训警示中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03 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在混业经营趋势下,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也成为我国近年来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在实践中, 2004 年6 月28 日,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正式公布《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以制度形式赋予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的使命。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实践效果不尽人意,而且作为重要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主体的中国人民银行被排除在外。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国际金融论坛第三届年会上透露,我国正在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

另外,我们必须要加强金融监管的成本意识。不仅要考虑到新增监管机构增加的直接费用以及采取金融监管措施的必要费用,还应当考虑这些措施可能导致的市场损失,这是政府监管替代市场调节的一种机会成本。这是我们过去往往容易忽略的。例如我国是否真的需要建立一个凌驾于“一行三会”之上的机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 还是通过扩大中央银行的权力赋予其履行金融监管协调的最终职责? 这取决于不同监管方式之间的成本比较以及边际监管成本与边际监管收益之间的比较。一般而言,金融监管协调的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这是进行金融监管协调的经济学基础。增设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成本大于通过扩大中央银行权力增加的成本,就成本最小化而言,应赋予中央银行以协调金融监管的最终职责。

4.谨防国际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的一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受损失的不仅是美国的金融机构,欧洲与亚太地区的金融机构也损失惨重。实际上从遭受冲击和损失的程度看,欧洲的金融机构远甚于美国的金融机构,甚至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次次按风波实际上主要是由欧洲的金融机构为美国的金融风险埋单。中国亦有不少金融机构购买了部分涉及次贷的金融产品,如共汇出109 亿美元资金的银行系QD II、基金系QD II,近期纷纷遭遇净值缩水。金融全球化也是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波动会影响人们对国内金融市场的预期,增加国内金融市场的风险。中国金融机构及监管层应当谨慎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稳步有序地推进金融开放。

中国已经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证监会国际组织、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并且与许多国家或地区签订了金融谅解备忘录,为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应当善于利用金融监管合作机制,获取信息,了解政策甚至要求就某些具体目标采取联合行动以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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