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凄美的诗词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 次级债危机 信贷 启示
一、美国次级债危机的背景和渊源
1.次级债危机背景
次级债危机是指银行向信用分数较低、收入证明缺失、负债较重的人提供房贷。前几年,美国楼市火热的时候,大部分按揭公司或银行为扩张业务,介入次级房贷业务,而银行便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率收益。由于近几年美国楼市形势不佳、利率不断升高,也为次级房贷借款人按时还款造成了困难,次级房贷大比例地转化为坏账。2007年3月13日全美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濒临破产, 4月2日新世纪金融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地产业低迷时期最大的一宗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案。 6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公司旗下两只基金,传出因涉足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出现亏损的消息。8月7日 美国第十大贷款公司American Home Mortgage Investment申请破产保护。从去年11月起,全美起码有80多家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宣布停业,其中十余家已经宣布破产。8月9日法国巴黎银行宣布暂停旗下三只涉足美国房贷业务的基金的交易。 8月9日~8月13日为了防止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危机引发严重的金融市场动荡,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和澳大利亚央行等向市场注入资金。
2.次级债危机的渊源
美国次级债危机的根源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该市场的兴起有着长久的渊源。1980年《储蓄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Depository Institutions Deregulation and Monetary Control Act)取消了之前美联储所规定的利率上限。1982年公布的《可选择按揭贷款交易平价法案》(Alternative Mortgage Transactions Parity Act of 1982)正式允许适用允许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和大额尾付金贷款(Balloon Loan)。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the Tax Reform Act of 1986)限制了有限合伙的减税优惠,大大削弱了合伙企业通过产生账面亏损为其投资者进行税收抵扣的能力,并取消了房地产的加速折旧记账方式,放松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准入标准,从而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仅可以拥有房地产,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经营管理房地产。这几部法案共同为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理想的法律平台。九零年代后,美国借由“新经济”的名义创造了其资本市场十年的辉煌。但好景不长,2000年,纳斯达克的新技术股市泡沫破裂,随后道琼斯只说和标准普尔等主流市场的泡沫也随之破裂。在这样的危急情况下,美联储迅速将基准利率降至1%,此举造成的后果是将资本焦点从股票市场转移到了房地产市场上,也就造成了次级贷款的普遍发放。2000年美国拥有独立住房的居民仅仅占到了其总人口的一半左右。而早期的房屋抵押贷款主要是向信誉良好的居民发放的,虽然拥有良好信誉的居民占到了人口的带多数,但是其中有买房意愿的人数毕竟有限。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的贷款客户,以进一步推动房价的持续上涨,自2004年后美国金融机构便不约而同地开始大量发放次级贷款。相比于2003年底美国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共3000亿美元的总额,在2006年其数值已经大步迈向了2万亿美元。而在2006年的统计中,采用次贷购房的用户高达总新增购房人数的40%,同时,拥有独立住房的居民也升至64%。
“9.11”事件之后,美元利率开始逐渐地下降,开始让美元的可靠性受到了威胁,其主要表现之一便是其对欧元汇率的明显下滑。相比之下,自2005年开始,欧洲与日本经济开始有了较为显著的复苏趋势,连带而起的便是其货币相对美元的升值趋势。这便让美国倍添压力,为了维持住美元的强势货币地位,美国从2004年6月开始便对美元利率进行约20次的加息。加息固然能保持美元的坚挺,但是同时对美国国内的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在2005年美联储第11次加息后,美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波动,直接表现为房价上涨显著放缓,新房开工率下降,以及代售房屋的比重直线上升。而次级债问题的产生便是在这个时候,由于房地产泡沫破裂导致多数次级贷款负债人失去还本付息能力,从而进一步地令放贷金融机构由于无法收回贷款而面临资金问题,由此被迫倒闭或处于倒闭边缘。
3.次级债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总结
从客观来看,美国次级房地产抵押贷款制度是此次次级债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主要分为最优贷款市场(Prime Market)、“ALTA”贷款市场和次级贷款市场(Subprime Market)三个层次。次级贷款市场面向信用分数低于620分的借款人,无需提供任何偿还能力证明,往往采用“先低后高”的还款方式,主要实行首付低于15%或月供超过收入55%的浮动利率按揭贷款。这就说明, 美国次级贷款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房价持续上涨, 凭借抵押物剩余价值大于贷款本息规避市场风险, 并不依赖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保障市场存续。正因如此,随着上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房价不断攀升,次级贷款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全美抵押贷款规模约10万亿美元,而次级抵押贷款就达1.5万亿美元左右,已经具备了形成危机的制度基础和物质条件。
除了客观的制度隐患之外,美国银行在次级债中屡次降低房贷标准是其主观策略上的最大错误。2001年1月3日在美国经济初显衰退现象时,美联储宣布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下调为6%。此后,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最终在2003年6月将联邦基金利率降低到1%。在住房贷款市场上,放松的银根导致抵押贷款利率的持续下降。30年固定抵押贷款利率从2000 年底的8.1%下降为2003年的5.8%;1年可调息抵押贷款利率从2001年底7.0%下降到2003 年的3.8%。
另外,部分的房贷标准借由金融创新的形式被间接降低了。这主要是由于宽松的金融环境为可调息抵押贷款、只付利息贷款等多种高风险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条件,一些贷款企收甚至推出零首付,零文件的贷款方式,贷款人甚至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2004年底,可调息抵押贷款和只付利息贷款之和覆盖了近2/3的贷款总量,超过了以往固定利率抵押贷款的主体地位。2006年新增次级抵押贷款中,90%左右是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中三分之二左右为2+28 混合利率产品,即偿还期限30年,头两年以明显低于市场利率的固定利率计息,第三年利率开始浮动,并采用基准利率加风险溢价的形式。这意味着几年后借款者的还款压力会骤然上升。
二、美国次级债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1.对宏观调控必须采取强硬措施
美国监管机构受到的最大指责是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手段预防此次危机的发生,早在2003年底,监管机构就已经注意到了住房抵押贷款审核条件的过于宽松,但直到2005年12月,监管机构才提出要制定有关“指引”来控制不负责任的放贷,2006年9月这个“指引”才最终完成,而直到2007年3月监管机构才同意将这个“指引”延伸到次级债的监管。即使这个“指引”能及时完成,也对金融机构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银监会和央行等都明确表达了对房贷等信贷风险的警示,要求商业银行提高房贷首付比例。虽然今后的紧缩措施和成效尚难以预见和判断,但至少当前中国对资产价格过快增长所采取的强势态度要比美国当局的暧昧态度更值得肯定。一是,连续提升利率遏制资产泡沫。二是,通过放大汇率浮动空间控制资产价格泡沫的积累。
2.注意提高个人房贷资产质量, 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监管, 防止风险贷款产生。
对消费信贷操作风险的管理必须是在银行整体操作风险管理完整的大框架下进行的, 然后才是根据消费信贷的特点, 考虑在消费信贷上操作风险管理要点, 而不能孤立的从消费信贷这个单一的业务条线来思考;加强已放贷款的监督管理。完善个人信贷法律;加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从法律上保障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利益。
具体来说,应当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 改变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 以及银行和客户间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状况, 减少各种恶意欺诈行为, 加强已放贷款的监督管理; 完善个人信贷法律, 加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 从法律上保障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利益; 规范抵押贷款放贷市场, 防止恶性竞争导致抵押贷款质量下降。
3.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分散市场风险
目前, 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还没有实现资产证券化,所有按揭贷款都存放在商业银行, 也意味着所有风险都集中于商业银行。一旦银行遭遇风险, 将对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产业带来致命打击。对此, 我国应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避免所有风险都集中在商业银行。以证券化为代表的二级市场能够推动金融机构的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 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银行的盈利模式, 帮助金融机构突破资本的瓶颈, 分离存贷款业务, 使其可以凭借较少的资本控制大量的盈利性资产, 从而推动专业化贷款公司的诞生。当然, 在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也要加强监管, 注意规避由此产生的风险。
4.对金融创新应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
金融创新的其中一个结果便是金融衍生产品,它能分散风险,却不能消灭风险,在分散单一机构风险的同时也把局部风险裂变成全局性风险,把个别市场风险演化成系统性风险。所以,虽然单一机构风险可能得以分散,但是在整个金融系统内部风险还依旧存在。次级债在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同时,也把按揭风险向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领域扩散。当银行成功将现有次级贷款风险分散后,它会主动寻求更多次级贷款风险,其结果只能是金融系统总体风险不断增加。当总体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市场会自发拒绝局部风险的扩散。在次级债危机发生后,某些美国投资银行发行的股权收购债券认购倍数极低,这些银行将不得不自己购买这些债券。
参考文献:
[1]王静林琦:从美国次级债危机看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财经科学》. 2008(2)
关键词:次贷危机;次级抵押贷款;通货膨胀
中图分类号:F830.9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8-0158-03
“9・11”事件之后,美国为刺激经济增长,连续13次降低利率,美国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房价迅速上扬,越来越多的人产生买房的冲动。在这种背景下,信贷公司开始考虑那些甚至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并不断推出针对还款能力较弱客户的金融产品,次级抵押贷款就是其中一种。次级贷款的创新在提高美国居民住房福利的同时,也埋下了潜在的巨大风险。突出问题就在于先低后高的还款方式,这使得借款人将会在借款后的两年左右时间突然面临较大的偿付压力。从2006年开始,美国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速度逐渐减缓,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下降。由于抵押品价值的相对下降,对于某些借款人来说,唯一选择就是停止还款、放弃房产,因为房价下跌导致手中的房屋资产急剧缩水,他们根本无法通过再抵押支付高房贷,只能放弃房产,拒交贷款;信贷公司随即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因为房价的走低,即使取回抵押的房产,也是资不抵债,由此产生大量的坏账。自2005年以来,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率开始上升。到2007年第1季度,次级债的违约率上升了约2个百分点。次级债的风波便由此开始。
一、次级抵押贷款和次级抵押贷款危机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消费者以其住房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一次性满足住房需求而实行的分期付款财务安排。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就属于非标准抵押贷款类别,它对贷款者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要求不高,贷款利率相应地比一般抵押贷款高得多。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现代信贷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住房抵押贷款具有存短贷长的特点,为了获取更好的流动性安排,信贷公司愿意部分或全部出售其住房抵押贷款,而发达的资本市场则为这一出售提供了有利条件即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通常情况下,优质住房抵押贷款构成了MBS的主体;而非标准的住房抵押贷款则因其信用等级低,风险较高,要打包出售,就需要提高其风险溢价水平。这种MBS就是次级债。次级债也代表着住房抵押贷款的收益权,其收益直接体现于抵押贷款的还款现金流;风险状态也依存于抵押贷款为其基础资产的风险状况。
这种次级债的交易可以分为三层:一是初级证券化产品MBS;二是将次级债作为过手证券,进行再包装、再组合的CMOS交易;三是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衍生出的CDOS,主要用以进行对冲交易。与次级债联系起来的对冲交易,是将房地产市场变动,尤其是价格变动与次级债收益变动联系在一起进行对冲。虽然房地产价格与次级债之间存在着对冲套利的机会,但十分狭小。为了获取较大的利润,对冲基金必然会利用财务杠杆来扩大对冲规模。而利用财务杠杆进行金融衍生品对冲交易操作,在微观上加大了对冲基金的获利能力,在宏观上则加大了金融风险,一旦市场条件变化或对冲操作失误,风险即刻显现。与次级债联系在一起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础资产是住房抵押贷款的收益权,其风险状态也取决于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状态。一旦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出现违约率上升,整个链条就会产生问题。
由上可知,次贷危机的产生过程:在美国次级抵押市场上,信用较低的人从信贷公司获得贷款;信贷公司将房屋抵押的债权出售给投资银行,用收益进行再贷款;投资银行则将债权重新包装成债券,向投资人推介,在资本市场发行。而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就按照这样的路线图在蔓延:购房者无力偿还贷款贷款机构遭受严重损失甚至被迫申请破产投资基金买入由次级贷款衍生出来的投资产品而受到重创股票等金融市场资金面受影响而下跌。
二、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成因
20世纪80年代“里根革命”以来,美国政府一直朝着减少市场干预的方向发展。但愈演愈烈的美国次贷危机,却迫使美国政府出重手救市,其实施的住房援助法案,某种程度上更是一种“准国有化”行为。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爆发使美国经济陷入了衰退边缘。引发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度证券化和信用等级偏高
把部分债务收益,转化为证券后再卖给投资者,这就是证券化。次级贷款的放贷机构把超过6 000亿美元的次级贷款债权转化为证券后,卖给各国的投资者。美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的收入是基于所评级证券的金额,而不是信用评级能否真实地反映相关信用风险。而评级市场的不透明和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使得这些严重的高风险资产可以顺利进入投资市场。这样次级贷款的放贷机构就可通过信用评定机构,轻松地拿到“AAA”的信用评级,过多的“AAA”证书使银行失去了对风险的敏感性。由于证券化产品过于复杂,很多机构投资者对证券化产品的定价缺乏深入了解,完全依赖产品的信用评级进行投资决策。最终的结果是,证券化产品偏高的信用评级导致机构投资者的非理性追捧,最终导致信用风险的累积。
(二)通货膨胀,即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和资产泡沫的堆积
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房价的上升,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大,最终导致通货膨胀。而美联储为了降低通货膨胀不得不提高利率。但利率提高后,那些次级抵押贷款者就还不起贷款了,这导致次贷市场还贷拖欠比例迅速上升。至此,美国经济的货币流动性降低,经济发展进入低速徘徊状态,次级抵押贷款者就更难还清次级贷款债务。
(三)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货币政策由松变紧,监管当局监管不严
从2001年初美联储的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房地产市场上房贷利率同期下降。而这一阶段的利率下降,就是带动21世纪以来的美国房产持续繁荣、次级房贷市场泡沫起来的重要因素。因为利率下降,使很多蕴涵高风险的金融创新产品在房产市场上有了产生的可能性和扩张的机会。从2004年6月起,美联储的低利率政策开始了逆转;到2006年8月,联邦基金利率上升到5.25%,标志着这轮扩张性政策完全逆转。连续升息提高了房屋借贷的成本,开始发挥抑制需求和降温市场的作用,促发了房价下跌,以及按揭违约风险的大量增加。
2004年初,贷款机构开始放松贷款标准。与此同时,美联储一边持续加息,另一边却继续鼓励贷款机构开发并销售可调整利率房贷。正是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造就了次级抵押贷款危机。金融监管部门从意识到问题到将保护措施衍生到那些更为脆弱的贷款人用了3年,而此时危机已经产生。因此,监管者在这场危机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对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风险认识不足
随着世界经济金融的全球化趋势加大,全球范围利率长期下降、美元贬值,以及资产价格上升,使流动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张,而追求高回报、忽视风险的金融品种和投资行为也随之增多。次级房贷衍生产品客观上有着投资回报的空间,在一个低利率的环境中,它能使投资者获得较高的回报率,这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信贷环境宽松或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放贷机构因贷款人违约收不回贷款,它们也可以通过再融资,或者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出去,不会有亏损。但在信贷环境改变、特别是房价下降的情况下,再融资或者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就不容易实现;在较大规模地、集中地发生这类事件时,危机就出现了。
三、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管制的放松与金融产品的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大趋势。而与此同时风险也不断加大,必须加强对风险的监管。此次风波对中国的启示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一定要防止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和资产泡沫的堆积。次级债危机表明,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实体经济的平稳运行造成巨大伤害。此次危机的导火索是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过热与疲软。中国近来经历了长时间的低利率政策之后,资金不断涌向房市和股市,物价持续走高,经济运行存在由过快向过热转化的可能性,一定要防止资产价格过快攀升和资产泡沫的堆积。
(二)应该尽快推动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加快发展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化解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选择银行的优质资产实行证券化,并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组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衍生证券,而转出的资产也从资产负债表上移出。这样,银行就可回收流动性,使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得到改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美国、欧洲等地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对缓解次贷危机的冲击起到决定性作用。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面临严重的短存贷长问题,而将已投放的贷款进行证券化,提前回收流动性,就可以防止因为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所引发的风险。
在次贷危机中资产证券化的错误在于次级抵押贷款的缺陷,即证券化资产是信贷公司向那些风险高、还款能力较差的人发放的高利率次级抵押贷款。我国推进资产证券化时就要选择银行的优良资产进行证券化,要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一定要加强基础资产池的信息披露,建立资产信用风险的评价体系。
(三)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监管。信用评级公司、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有可能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结成利益共同体,而信息透明性对金融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行为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此外,在利益的影响下,信贷公司逐渐推出一些具有较高风险的产品,信贷公司寄希望于美国楼市的持续上涨,在房价不断走高时,即使炒房者现金流并不足以偿还贷款,也可通过房产增值获得再贷款以填补缺口。随着美国楼市出现下跌,次贷出现还款压力,进而导致信贷公司的资金链断裂。而在较高风险的产品不断推出时相应的风险监管却没有跟上。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利有弊,金融创新只能将风险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而不能从根本上消灭风险,它并没有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而衍生品也只是提供流动性和分散风险的重要工具,它虽然可以对冲风险,但不能消灭风险。除金融机构本身应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外,监管当局也应加强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从而不断加强对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监管。
此外,金融市场的过度反应和预期的自我实现,会加剧金融波动的程度,甚至会导致危机。在衍生品市场日益发达,金融市场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市场的过度反应、投资者信心的动摇会迅速波及金融市场全局。因此,市场信心应当成为货币和监管当局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在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金融合作将成为发展趋势,各国金融机构和各国政府之间应及时协调和应对金融危机。一个始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产品问题,却很快扩散开来,造成世界金融市场的动荡。各国央行和监管当局则联手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 “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缓解金融结构的流动性风险,避免了次级债风波的扩散,从而避免了进一步金融危机的爆发。由此可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互相渗透,危机极容易在各国之间相互传染。而各国也应建立和巩固国际金融合作机制,发展和扩大国际金融合作平台。对中国而言,就要在提高本国金融市场各类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与合作。
参考文献:
[1]陈华.金融监管、最后贷款人与存款保险相关制度研究[J].山东经济,2007,(5).
[2]梁福涛.警惕美国次级房贷危机[J].新财经,2007,(5).
[3]龚宇.美国信用评级业监管体制变迁[J].证券市场导报,2008,(7).
[4]李云林.美国为什么会发生次贷危机[J].中国投资,2007,(12).
关键词:金融危机 美国次贷事件 原因分析 启示
中图分类号:F832.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7)10-048-04
一、 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的情况及影响
(一)次级房贷危机爆发的基本情况
3月13日,纽约股市遭遇了2007年第二个“黑色星期二”,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暴跌242.66点,收于12075.96点,跌幅达1.97%,下跌幅度仅次于2月27日,是美国4年来第二大单日跌幅,全球股市随之下挫。标普500指数和NASDAQ指数的跌幅分别达到了2.04%、2.15%。在所有行业中,金融和建筑股受创最重,标普金融股指数下跌3.2%,住房建筑股指数下跌4.6%。新世纪金融公司(New Century Financial Corp)因濒临破产被纽约证券交易所停牌,是这次股市暴跌的导火索。
3月1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美国第二大次级房贷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必须在短时间内偿还84亿美元的债务,但该公司表示并无足够的现金流支付这些债务,而且已经停止接受新的房贷申请。3月13日,美国抵押贷款银行家协会2006年第四季度房贷市场季度报告,称2006年第4季度美国抵押贷款违约率(逾期30天或30天以上偿付贷款的比率)创四年来新高,达4.95%。其中,优质抵押贷款违约率从2.4%提高到2.57%,面向低信用客户的次级抵押贷款违约率从12.56%增长到13.33%。
此后,纽约股市因次级房贷危机多次出现波动。特别是2007年7月以来,随着企业和投资机构公布业绩,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越来越多的问题被曝光,8月6日美国第十大抵押贷款机构――美国房屋抵押贷款投资公司(American Home Mortgage Investment)正式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股市又遭遇重创。8月9日纽约股市收盘时,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比前一个交易日下跌387.18点,收于13270.68点,跌幅达2.83%,同日,欧洲及拉美主要股市全线暴跌,10日亚太地区主要股市开盘后也是跌声一片,亚太股市正经历着2001年911恐怖袭击以来的最严重下跌。
(二)次级房贷危机的传导效应及影响
以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为标志,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爆发,由此引发市场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投资者对房地产业、金融业以及美国经济的担忧。甚至众多投资者已经开始担心由此可能引发全球更大的经济、金融危机。据有关资料显示,次级房贷危机逐渐显现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有:
1、伴随次级房贷危机的出现,遭受冲击最大的是一些从事次级抵押贷款业务的放贷机构。如美国最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全国金融公司,业绩严重缩水,第二季度利润比2006年同比下降了33%,财务报告显示该公司被拖欠的贷款占全部非优先级贷款的比例达到20%,该公司也面临破产的危险。据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11月至今,在美国的100余家次级贷款公司中已有80余家宣布停业,其中11家宣布破产。8月6日美国房屋抵押贷款投资公司申请破产,成为继新世纪金融公司之后又一家申请破产的大型住房抵押贷款机构。与新世纪金融公司不同,该公司并非次级抵押贷款商,这表明美国的房贷违约现象已波及到信用等级较高的优质房贷客户,预示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已经开始扩散。
2、持有次级抵押贷款资产的公司以及与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相关的银行机构,包括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大型银行与保险公司等,将面临资产减值损失。2007年8月5日,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公司宣布,由于次级房贷危机拖累,旗下两只投资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基金倒闭,投资人总共损失逾15亿美元,负责此项业务的共同总裁和共同首席运营官澳伦.斯佩克特被迫当天宣布辞职。目前,始于美国的次级房贷危机已经波及其他西方市场。法国巴黎银行宣布暂停旗下三只涉足美国房贷业务的基金的交易。受次级房贷危机的连累,我国部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美国“资产证券化”的次级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将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3、相关次级房贷机构的停业或者亏损,可能进一步引发银行等最终贷款者快速收紧信贷或进一步提高贷款利率,致使主要金融市场局部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从而影响金融业的经营与稳定。次级房贷危机如果进一步升级,并扩大至更多金融领域,将会导致全球金融市场出现更加剧烈动荡。
4、房地产是影响美国经济走向最敏感的产业之一,虽然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次级房贷危机正在危害美国经济主体,但如果在美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个人消费开支也因资产缩水而受到挤压,则会对美国整体经济增长造成不利影响,世界经济也必然受到一定的冲击。
目前,为防止次级房贷危机进一步扩大,针对纽约股市暴跌,欧洲、亚太股市被波及的情况,美联储和欧洲中央银行等纷纷采取注资措施,希望通过向货币市场和银行系统提供巨额资金恢复投资者信心,保持金融市场稳定。甚至8月17日为促进恢复金融市场秩序,美联储大幅度降低再贴现率,下调0.5个百分点。但收效究竟如何,这次次级房贷风暴的后劲还有多大,会不会继续蔓延并演绎“蝴蝶效应”,现在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二、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爆发的原因分析
(一)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简介
1996年新世纪金融公司成立之初,只是一家位于美国加州的小银行,成立当年的贷款总额仅为3.6亿美元。1997年,新世纪金融在NASDAQ上市,至2005年,其贷款额已上升到560亿美元,成为全美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的快速扩张源于美国具有一个活跃的次级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和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为了准确把握次级房贷危机爆发的原因,有必要首先对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进行了解。
美国房地产贷款市场大致可分为三类:优质贷款(Prime)市场、次优级的贷款市场、次级贷款(Subprime)市场。“次级”及“优惠级”是以借款人的信用条件为划分界限的。信用是申请贷款的先决条件,美国人一般都有个人的信用评级,大多数人的信用得分处于300-900的范围内,越高越好。依据信用的高低,放贷机构对借款人区别对待。“优惠级”贷款市场面向信用额度等级较高(通常信用得分大于660分)、收入稳定可靠的优质客户。而“次级”贷款市场则是面向信用程度较差(通常信用得分低于620分)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贷款。由于优质抵押贷款门槛较高,大量信用程度较差的借款者只能在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寻求贷款。但即使是在次级市场,信用特别低的人仍然无法获得贷款。因对信用要求程度相对较低,次级抵押贷款利率比一般抵押贷款高出2-3个百分点。
在美国,向信用较低的人提供贷款的机构有多种,有的放贷机构是独立的,有的则是提供优惠贷款的金融机构的附属业务部门,一些大金融公司也为次级放贷机构提供贷款支持。由于利率相对较高,次级贷款对放贷机构来说是一项高回报的业务,但由于次级贷款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较优惠级贷款低,借款者信用记录较差,逾期还款比例较高,因此次级房贷机构面临的风险也更大。
此外,除了存在次级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美国还有一个活跃的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即抵押贷款的转让市场。可分为证券化市场和非证券化市场两部分。个人贷款者向抵押贷款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然后商业银行或者投资银行从抵押贷款公司手中购买抵押贷款,并将它重新打包成抵押贷款证券后在资本市场出售给投资者来分散风险,这一过程称为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过程。而非证券化市场则通常是指由投资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等机构投资人直接买断住房抵押贷款,从而实现相关债权主体的直接转换。
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除了可以为抵押贷款公司提供融资功能外,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风险的转移与分散。在非证券化的转让过程中,购买贷款的机构投资人从抵押贷款公司手中承接了大部分风险;而在证券化市场上,贷款风险则被分解成一个个小的资产包,被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人,从而在转移风险的同时也相对地分散了风险。
(二)次级房贷危机爆发的原因分析
从表面上看,美国第二大贷款抵押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和第十大抵押贷款机构――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投资公司破产的直接原因是有关大银行收紧信贷,大银行停止向其继续提供融资。在没有大银行支持的情况下,这两家抵押贷款机构现金流断裂,既不能接受新的贷款申请,也无力满足以前的全部贷款承诺,正常经营难以为继,只有申请破产保护。但是,从根本上看,次级房贷危机爆发的偶然性中却孕育着自身的必然性。这些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贷款机构之间盲目降低贷款条件,恶性竞争,埋下了危机的种子。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之中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许多放贷机构调低了针对所有借款人的信用门槛。不少放贷机构开始向一些信用等级较低的借贷人推出次级抵押贷款。一些次级贷款公司受利益驱使,开始了更加激进的信贷扩张,甚至推出“零首付”、“零文件”等贷款方式,不查收入、不查资产,贷款人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仅需声明其收入情况,而无需提供任何有关偿还能力的证明。一些放贷公司甚至编造虚假信息使不合格借贷人的借贷申请获得通过。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根本不可能借到钱或者借不到那么多钱的“边缘贷款者”,也意外地获得了贷款。美国近年来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可谓非理性快速扩张,2006年次级房贷总资产规模已经达到6400亿美元,相当于2001年的5.3倍。过于宽松的贷款资格审核虽然活跃了房地产交易,但也埋下了危机的种子,积累了较多的风险隐患。
2、房地产市场膨胀过后持续降温,购房者难以将房屋出售或者通过抵押获得新的融资。自2000年美国经济不景气时起,布什政府用低利率再配合减税措施,鼓励大家购房,从而逐步带动了一波以住房为标的的持续上涨的资产市场。从2000年-2006年,美国全国房价上涨了80%,涨幅为历史之最。其中,据美国联邦住房企业和观察办公室统计,仅2004年一年,美国房价平均涨幅就高达11%,为1979年以来最高纪录。在这期间,房地产销售人员是把房子当成“印钞机”的概念进行推销的。
但从2006年开始, 美国房地产市场逐步出现降温迹象,房屋价格开始持续走低。据美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第二季度美国单户住宅中间价格为22.38万美元,比上年同期下跌1.5%,连续第四个季度下跌。在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的时候,放贷机构和借款人以为,如果出现还贷困难,借款人只需出售房屋或进行抵押再融资就可以了。但事实上,一旦整个住房市场存在降价预期,借款人很难再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去,房屋价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偿还剩余贷款的地步。而逾期还款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情况一旦大幅增加,次级市场就可能发生严重震荡,并波及整个房贷市场。对于放贷机构来说,更需要的是还本付息,在房市低迷的情况下,第二还款来源的抵押房产的拍卖不仅需要较长时间,而且通常售价较低,难以弥补贷款损失。
3、持续不断的加息,加重了购房者的还贷负担。在美国经济出现衰退以后,美联储的降息力度很大,从而刺激了消费者的借钱欲望。但从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间美联储连续17次调高利率水平,基准利率从1%调到5.25%,导致以浮动利率为主的次级抵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负担逐渐加重,还款压力迅速增大。在不堪重负的情形下,违约现象大量出现。据统计,在2005年办理的次级贷款利率现已普遍升至12%左右,一些人的利率甚至高达20%,借贷人每月的还贷数额也因此上升了30%至50%。很多贷款者,成为名符其实的“房奴”,特别是那些“次级信用”的人,如打零工、新移民和年轻单身母亲等类人,如今就面临着没法付出利息的窘境,更别说偿还本金了,于是抵押贷款市场违约率不断上升。
4、高风险房贷产品创新对房贷市场泡沫形成推波助澜。美国次级房贷在2003年推出时,曾被认为是一项了不起的金融创新,因为它圆了没有充分财力置业且信用欠佳人的购房梦想。在众多次级市场贷款公司 “创新精神”的推动下,各种新的房贷产品大量涌现。比较有名的如:无本金贷款(Interest Only Loan),3年可调整利率贷款(ARM,Adjustable Rate Mortgage),5年可调整利率贷款,与7年可调整利率贷款, 选择性可调整利率贷款(Option ARMs)等。这些贷款的共同特点是,降低贷款初期的贷款利率,一般在还款的开头几年,每月按揭支付很低且固定,等到一定时间之后,还款压力陡增。上述新产品深受追捧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借款者想当然地认为房价至少在他们认为的“合理”的时段内会继续上涨,而且房价上涨的速度会快于利息负担的增加。二是放贷机构极力推广这类产品,并有意忽视向借款人说明风险和确认其偿还能力的工作。更变本加厉的是,随着偏好高风险的对冲基金及其他投资者进入这一市场,放贷机构推出了多种多样的更高风险的贷款新品。很多炒房地产短线的“信用优质”人士认定房价短期内只会上升,自己完全来得及出手套现,还有众多“信用一般”的人,用这类贷款去负担远超过自己实际支付能力的房屋。但当房价持平或下跌时,这些贷款就可能变成高危品种,就会出现资金缺口而形成坏账。
5、次级抵押贷款二级市场转让过程中风险并未完全转移,利益相关者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成就了新世纪金融公司等次级抵押贷款公司的规模扩张,但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残留最终导致了该公司的破产命运,对其而言,不彻底的证券化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是因为在抵押贷款证券化后,各行业的联系更加千丝万缕。抵押贷款公司将手中的抵押贷款出售给银行,银行将它重新打包成抵押贷款证券后出售给投资者来分散风险。但同时,银行还会与抵押贷款公司签署协议,要求抵押贷款公司应取得最低业绩指标(否则可视为违约),在个人贷款者拖欠还贷的情况下,必须回购抵押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次级贷款公司的风险并未完全、彻底转移出去。另一方面,银行也难逃干系。如果要求回购抵押贷款的公司本身陷入困境无力回购抵押贷款,那么银行将不得不承担最后的损失。
三、对我国银行业房贷业务的启示及应对建议
综观这场由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引发的危机,对我国的房地产和金融市场有何启示呢?不幸的是,对照美国次级房贷发生的背景和原因,似乎在我国局部地区也能找到它未来可能或者必然发生的影子。虽然美国次级房贷危机对我国影响有限,但次级房贷危机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一)我国局部地区具有次级房贷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1、我国将进入持续加息周期,房地产业面临利率上升的风险。我国经济从2003年开始就出现了过热现象,于今更是愈演愈烈,特别是2007年以来全国居民消费物价总指数(CPI)一直持续上扬,居高不下,其中6月份为4.4%,7月份为5.6%,创十年来新高,可以说现阶段经济已经面临通货膨胀的威胁。下半年以至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宏观调控的措施可能更大,收紧流动性的力度也会越来越强。实践证明,货币政策总体从紧最可能采取的措施就是调高存贷款利率。2007年初至今我国已连续四次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9年来首度升至7%以上,而且还将继续加息。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将不断走高,一定程度上成为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恶化和房价下跌的催化剂。
2、针对房地产的调控仍是未来一段时期的主基调,对长期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深刻影响,房价后市不容乐观。出于房市健康发展的考虑,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但未能有效落实。今后将会出台更加综合化、具体化的措施,以使房价及炒卖活动有效地被压制。在此情况下,房市有可能进入震荡整理,甚至出现下滑。如果仍“调而不控”,房市继续过快上涨,最终也极有可能出现衰退或崩盘情况,如同90年代的日本或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的香港。届时,这两种情况最终都将引致银行住房贷款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其实这种教训在我国是有前车之鉴的,海南房地产因1993年宏观调控“泡沫”破裂留下的废墟,至今仍在海南金融业留下了深重的烙印。
3、房价过快上涨,加大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价值风险。当前,在全球美元泛滥、人民币升值预期、流动性过剩等各种内、外部因素作用下,我国房地产业无论在投资、交易以及价格方面均出现强劲增长。根据建设部的统计,2007年1-5月,全国40个重点城市有17个城市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特别是深圳等城市甚至超过40%。深圳房价几年来持续过快上涨,2006年均价达到9956元,比2005年上涨32%,2007年上半年同比又上涨15%以上。另外据调查显示,当前过快增长的房市已是乱象丛生、泥沙混杂、投机盛行。部分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策划、参与或直接炒房进行房地产投机,加剧了市场紧张。房地产市场同股票市场一样,若陷入不规范、非理性繁荣,存在过热,甚至泡沫,当前在我国至少局部地区房价出现了“虚热”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房价泡沫上涨的情况下,银行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抵押资产价值攀升,但一旦诸如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预期、奥运情结等国内外因素出现拐点,房市出现逆转,房价出现大幅下调,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就会恶化。因为虽然这些贷款都有抵押,但银行要的是还本付息,而不是土地或房产等抵押物。
4、在房贷快速增长的同时,由于科学管理仍不到位,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在日益累积。这些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普遍增长很快,以深圳为例,2002年末,全市个人消费贷款(其中绝大部分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仅为786亿元,而2006年末则达到1785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1.78 %。2007年上半年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2256亿元,比年初增加471亿元,增幅26.39%。但是在房贷快速增长的同时,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
一是近几年我国银行业在向零售银行转型过程中,普遍视住房按揭贷款为优质资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个别银行过度迎合客户需求,放松业务办理条件,贷前审查流于形式,贷中向客户提供不合理的便利,贷后疏于跟踪管理,从而为不良个贷增长埋下隐患。
二是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虽然没有次级抵押贷款之分,但对一些按揭贷款者来说,估计其中很大部分人甚至连“次级信用”都没有,风险并不比美国低。近几年的个人房贷现场检查也表明,存在大量用假收入证明等虚假文件到银行进行虚假按揭、套贷、骗贷等现象。这部分住房按揭贷款者所具有的信用,可想而知。只不过在房价上涨期间,上涨的房价会把这类缺乏信用的住房按揭贷款的潜在风险掩盖起来。
三是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近年来许多银行在个人房贷方面纷纷推出刺激消费的新品种,如“房贷通”、“循环贷”、“气球贷”等,其中如“气球贷”等具有类似美国可调整利率贷款(ARMs)的特征,这种按揭产品实际上隐藏了一定风险。银行在营销贷款时对借款人可能的风险调查也不充分。
四是一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房产中介、评估机构等相关利益者串谋,高估房价、虚构交易,套取、骗取银行房贷资金。一些中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甚至凭借信息优势,挑动银行之间竞相压低按揭门槛,形成无序竞争,既加大了银行的经营成本,也给银行带来极大的信用风险。
综上分析,我国有些方面和局部地区与美国次级房贷危机发生以前的情况比较相像,造成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的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国当前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中。对于我国房贷市场来说,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其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只不过在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依然繁荣时大家视而不见而已。因此,各银行业对此都要保有高度的警惕,避免重蹈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的覆辙。
(二)必须采取措施积极、审慎应对,防患于未然
1、各银行应重视对住房信贷市场的监测和分析预警,准确判断房地产价格变化趋势,提前采取措施避免房价回落的不利影响。要积极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风险压力测试”,模拟在房价下跌或者其他政策改变的各种情况下,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提防住房信贷危机因素的累积。各银行应进一步健全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在业务拓展与风险管控之间取得平衡,未雨绸缪。
2、各银行应严格保证现行按揭贷款首付政策的执行,并适时对银行按揭首付比例进行结构性调整,对90平方米以上、按揭第二套房等情况,可考虑将首付比例提高到40-50%。当前应有步骤、有计划地通过增加首付比例、严格资产评估、提高贷款门槛等方式提前将银行的信贷风险加以释放。同时,各银行应采取严格的贷前调查杜绝虚假按揭,并加强贷后的跟踪管理。
3、各银行应重新审视“住房按揭贷款为优质资产”的观念,从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的教训来看,不要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味看作优质资产,而应当视为一种风险较高的贷款,只不过这种贷款的风险具有周期性、滞后性等特征而已。现在要居安思危,在形势表面大好的情况下,清醒认识到潜在的系统风险。当前,各银行要打好基础,扎好篱笆,按照贷款数量足额提取拨备,对该核销的要及时加以核销。
4、各银行在贷款过程中首先应注重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实际还款能力,而不能仅仅依赖抵押的房产等第二还款来源。在发放贷款时仅考虑抵押物的变现价值这本身就是一个误区,因为银行不是当铺,抵押不应也不能替代对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的评估。
5、各银行应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并尝试利用衍生品或证券化分散风险,避免房贷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银行在房贷创新产品的推销过程中,应切实坚持“买者自负”与“卖者有责”的原则,让借款人充分权衡自己的收入水平和偿付能力,避免不自量力,过度举债。
6、银行同业应加强自律,共同为房贷市场营造理性、有序的竞争氛围。各银行同业之间应建立不良中介黑名单制度,尽快实现个人不良信用的信息共享,携起手来,将低信用、炒房者等摈弃于银行信贷门槛之外。
关键词:结构性金融 抵押担保证券 住宅市场
中图分类号: F830.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7)10-043-04
一、 介绍
在一连串警示信号之后,美国“次级按揭贷款危机”成为近期的关注焦点。尽管有多家按揭公司倒闭、贷款拖欠率和被取消赎回权达到历史纪录,次级贷款要求也大幅提高,但到目前为止次级按揭贷款危机对美国重要金融机构的影响还是有限的。虽然有些结构信用的对冲基金损失惨重,但是按揭证券化似乎将风险分散于整个金融系统,这与1990年代初期的储蓄和贷款危机完全不同。信贷危机主要发生于证券和衍生品市场,而不是商业银行。
本文回顾了次级债券市场的历史和结构,并认为,新的债券发行和融资技术似乎增加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却是以减弱对客户保护的监管效力为代价。最后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建议。
二、次级按揭贷款市场的起源和历史
次级按揭贷款是指不符合“优等”(prime)贷款条件的住宅抵押贷款,其全额偿还的期望概率相对较低。评估依据通常是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打分、债务和收入比(debt service to income, DTI)以及抵押贷款和价值比(loan to value, LTV)。信用打分较低、DTI大于55%以及LTV超过85%的借款人都可能被视为“次级”。所谓“Alt-A”贷款处于优等和次级贷款之间的“灰色”区域。这主要指借款人满足所有优等贷款的信用评分、DTI和LTV的要求,但是未能提供完整的收入证明文件。
一些法规上的突破加快了现代次级按揭贷款市场的发展。1980年,联邦立法取消了各州政府所设定的利率限制,而从1982年开始,贷款人就被允许提供利率可变动的按揭贷款。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使住宅抵押贷款成为唯一可将利息抵税的消费贷款。这使得房屋证券提现(home equity withdrawal)成为一种改善住房条件和个人消费、更受欢迎的消费贷款形式。(Klyuev and Mills,2006)
自动化承销和证券化也是推动次级按揭贷款放贷成本降低的重要因素。承销的自动化(使用计算机模型,而不是贷款审批人的判断)提高了贷款发行的成本效率,而信用评分统计技术的发展也使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评估更准确和连贯。通过分散风险、向投资者提供更高收益率的高评级证券以及对非储蓄类金融公司开放贷款发行业务等形式,证券化也促进了市场发展。
因此,次级按揭贷款在1990年代中期成为一项专门的贷款种类、并大大提高了住房所有权的比例。这些发展放松了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那些贫穷、或者是少数族裔借款人――曾被传统贷款机构认为风险过高。
对次级贷款的借款人而言,曾经只能依靠联邦住宅协会(FHA)的担保才能获得贷款。但由于FHA的产品组合较为保守、对市场变化缺乏灵活性以及贷款上限较低,FHA的担保贷款已被次级贷款所取代。按揭贷款发行商也抱怨他们从FHA担保贷款中获得的收入尚不能弥补其处理成本。
尽管信用评分技术取得了发展,1998-1999年次级市场还是遭受了第一次“危机”。次级贷款的拖欠率超出了模型的预期,而东亚危机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倒闭也降低了投资者对高风险抵押证券的兴趣。结果,大多数大型次级贷款公司宣告破产。
三、近年来次级贷款的迅速发展
直到2003年,发行的大部分按揭贷款还是符合“优等”贷款条件的。这些贷款随后被两家政府公司(Fannie Mae 和Freddie Mac)购买。但截至2006年,发行的按揭贷款中一半以上已不满足这两家公司的要求。
因此次级和Alt-A贷款在发行贷款中的比例迅速上升。2006年的市场格局已变成,在所有发行的按揭贷款中,仅有36%为“优等”贷款,15%为“超优等”贷款(超过优等贷款的最高要求),3%为FHA和退伍军人事务部(VA)所担保的贷款,其余为“非优等”贷款――Alt-A(25%)和次级(21%)。
非优等贷款市场的快速发展有诸多原因。目前对满足要求的家庭贷款单笔上限为41.7万美元,而且对其DTI和LTV指标以及收入证明文件都有严格的要求。由于美国房地产价格的猛涨对个人的支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人们购买房产时,越来越多的贷款便达不到优等贷款的条件。与此同时,会计和政府法令迫使政府公司收缩对抵押贷款的购买业务,而证券化的技术创新亦降低了私有贷款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
存款机构仍然占据抵押贷款发行的半壁江山,但是他们仅购买了未偿贷款总量的30%。2006年底大约38%的未偿抵押贷款由政府公司的证券池(securitization pools)所持有(另有3%由政府公司直接持有),非政府公司(私有企业)的证券池持有18%,融资公司持有5%,余下为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和居民持有。
四、次贷危机如何引发
在房价迅速上涨的大背景下,贷款的杠杆率日益提高,这推动了近年来次按贷款市场的发展。居民的房屋购买力下降,以至于相当一部分借款人只能购买高风险的“可支付产品”(affordability products),导致其财务状况极为严峻,很多人为了得到贷款而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撒谎。同时,很多投机性借款人获得贷款是以预期抵押品升值为基础,而极少考虑自身偿还按揭贷款的能力。尽管次按借款人的平均信用评分在提高,他们的LTVs和DTIs也在改善,但这主要是增加使用二级贷款(second lien loans)的结果,而这并不一定需要告知主贷款人。
与此同时,2005-2006年投资者对于高收益证券的浓厚兴趣也是承销标准放松的重要原因。证券化过程中每个阶段的报酬都是费用驱动型的,再加上分散化的信用风险降低了监督动力,这些都削弱了对审慎性放贷的保障。因此,中介机构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所发放贷款的数量而不是质量,即使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质量在恶化。
2006年到期贷款迅速恶化的主要原因是房产价格的上涨速度放缓。在价格上涨时,资金窘迫的借款人可以凭借抵押资产的净值卖出房产、提前偿还抵押贷款,但随着利率的上升、房产价格变得平缓并在一些地区开始下跌,抵押资产净值极少甚至为负时,房产债券的借款人就不可能提前还款和重新贷款,经济窘迫的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违约。
结果,尽管有温和的经济增长作为支撑,2006年所发行的次级贷款的拖欠率和违约率仍然上升。变动利率按揭贷款(ARMs)的表现尤其糟糕,固定利率按揭贷款(FRM)相对好些。更让人震惊的是贷款恶化的速度,以“初期还款违约率”来衡量,借款人在最初三个还款月中有一至两次违约。欺骗行为是加速恶化的重要原因,这导致2006-2007年数家按揭贷款发行商倒闭,当时担保机构(securitizers)实行了“回收”决定――强迫贷款人收回逾期贷款。
拖欠率最高的贷款是“可支付产品”,比如“综合”(hybrid)和“可选择”(option)的变动利率按揭贷款。这些贷款根据一个固定的“teaser”利率,仅需偿还利息,这可能导致最初几年的分期偿还额为负值。根据Freddie Mac公司的调查,变动利率贷款占到近期次按贷款发行的90%,而且其中的大多数含有可支付特征(affordability features)。此外,表现最差的贷款还涉及风险“联接”――高抵押贷款和价值比(LTV)贷款与几乎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高债务和收入比(DTI)借款人。
五、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到目前为止,受次级债危机影响最多的是那些设此专项分部(subsidiaries)的银行(如汇丰)和一些专业融资公司。自从2006年中期以来,一些非存款机构、资金拮据的公司,结束业务、宣告破产或者被拍卖和收购,这些公司占2006年次级债发行市场份额的40%。一些投资银行可能因为所安排的次级债证券化交易还持有一些债券,但亏损到目前为止还是有限的、并且可以从对冲交易的获利中得到弥补。
损失往往发生于证券化链条的最后一环、由那些持有无评级和低评级的抵押担保证券(MBS和CDO)和次级部分(mezzanine tranches)的投资者所承受。损失规模取决于次级抵押贷款的违约额和损失发生的时间,这些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是所有的拖欠贷款最终都会违约,而且从登记违约至抵押担保证券的本金偿还受到影响,可能存在很长的时滞,因为取消抵押品赎回权(foreclosure)可能需要长达18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贷款服务公司继续向抵押证券池(MBS pool)偿还本金和利息,尽管它拥有赎回权取消收入的主张权利。最终,抵押担保证券(MBS)评级的下降反映至抵押债权证券(CDO)的评级上需要数周的时间,然后引发市场的重新估值(Mason and Rosner,2007b)。
但是,专门投资于低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ABS)和抵押债务证券(CDOs)的对冲基金,其损失开始显现。次级债的违约率不断上升并导致评级下降,两者间的时滞使ABS和CDO的投资者未必需要重新评估其资产组合以使损失显现。但近来投资者的出售和保证金的追加迫使一些对冲基金必须清算其所持有的投资而使损失显现。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清算活动的速度将主要取决于评级机构对ABS和CDO证券信用评级的下降幅度。
假设房屋价格平稳,那么大约3500亿未偿的MBS所支持的CDO的损失将达到180至250亿美元。假设房屋价格下降5%,那么损失预计会增加至600亿美元。
六、对居民的影响
未来的经济前景以及利率上调的影响将使借款人在2007-2009年面临重大的还款危机。Cagan(2007)预计,在2004-2006年所发行的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中,大约59%的贷款,其还款额将至少增加25%,2007年后还会更多;大约19%的贷款,其还款额将至少增加50%。此外,假设房地产价格平缓,未来7年中,这些可调整利率贷款中的13%,即大约110万笔贷款的赎回权将被取消。而按揭贷款银行协会(the Mortgage Bankers Association)估计,2006年大约有80万笔抵押贷款的赎回权被取消。
近年来,次级债的借款人可以依靠重新融资来降低偿付危机的影响,而如今这显然会困难得多。如果次级债的借款人在最初2至3年的还款期内能保持完整的还款纪录,那么他们可以被视为优等还款者而获得再融资。但2007-2008年,越来越多还款记录有污点的边际借款人(低信用评分和高LTV/DIT打分)将发现再融资非常困难,因为贷款人收紧了标准、房价也在下跌。
高昂的提前还款罚金也将削弱借款人的再融资能力,尤其是针对信用评分较低的次级债借款人。即使优等贷款并不像次级贷款那样容易提前偿还,有2%不到的优等贷款仍然包含关于提前还款的惩罚条款(Goldstein and Son, 2003, and Engel and McCoy,2007)。
七、证券模型中的风险管理和客户保护
费用收入、风险分散和隔离(compartmentalization)推动了“发行到分销”(originate-to-distribute)模式的发展。在从发行到融资的整个过程中,对费用收入的追求带来了潜在的利益冲突。例如,由于极少有贷款人保留其所发行的按揭贷款,承销和监督的尽职动力就有所减弱。偿还和抵押条款,如针对还款初期违约的“收回”措施,在某种程度上使发行商和投资者的利益统一,但对初期违约的评估时间有限,在某些情况下,发行商的资本额也很小,这都减少了相关条款的价值。当贷款拖欠率增加时,后者导致发行商破产、道德风险突现。由此,风险分散、隔离和远离掠夺性放款(predatory lending)的法律责任,都削弱了处于证券化链条最后一环的尽职调查的动力。最后,投资者感到尽职调查的必要性降低,尤其是对那些风险较低的AAA-和AA-评级的按揭贷款证券(MBS)和抵押债务证券(CDO),只有最严重的金融危机才会使这些证券面临损失。这些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MBS和CDO债券的评价和监督职能转嫁给评级机构,而这些机构的兴趣还是在证券化过程中创造费用收入。
当然,将信用风险分散于一个更广泛和多元的投资者群体使美国金融市场变得更富有弹性。否则,在这场次按贷款市场危机中受影响最大的将是那些以传统的“发起并保持”商业模式经营、在金融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金融公司。但迄今为止,大部分损失发生于发行网络的边缘,即那些资本较少的专业融资公司、低评级的资产支持债券(ABS)和抵押债务债券(CDO)以及一些对冲基金。当然有一部分损失发生于外国投资者。
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对借款人的保护被削弱了。如果借款人的财务紧张,那么一旦被误罚,他们现在所拥有的法律追索权就非常有限。因此,如果借款人要为欺诈或者其他一些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者必定会破产,无论是何种情况,法律条文的复杂性和诉讼费用将是惊人的。“四十年前,借款人可能只需要应付一方(贷款人),而要应对证券化过程中的所有法律诉讼,可能需要面对十家以上的机构”(Peterson, 2007)。按揭贷款(MBS)的投资者不对贷款发行过程中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是“正当过程(due course)的持有者”,所以也就免责于按揭贷款人的行动(Eggert,2007)。
此外,目前联邦法律中涉及次级贷款放贷行为,保护投资者免于掠夺性贷款的条文非常有限。《贷款法原理》(The Truth in Lending Act)(1968)和随后的房屋所有权和公平保护法案(Home Ownership and Equity Protection Act,HOEPA)(1994)在剥削性的贷款行为和客户信息披露方面规范了“贷款人”的行为。但是,大多数次级贷款是由一些中介机构操作,他们并不形成某一个“贷款人”。同样,根据HOEPA实施的联邦储备监管规定只适用于年利率超过可比同期国债利率8%的贷款。因此,这些法规对近年来所发起的绝大多数次级债无能为力,这些贷款的利率较低。
联邦银行监管机构最近增加了对非传统按揭贷款和混合型可调整利率贷款的指引。但美国金融监管法规所具有的分散性的特征意味着这些标准的遵守和执行是不一致的。五大监管机构可以要求他们所监管的公司执行这些规定,但是,由于非银行类贷款机构和贷款经纪商由州政府监管,所以这些规定的实施和加强还依赖于州政府层面的协调。
八、解决政策平衡:减轻压力和未来的改革
针对次级贷款赎回权取消案例的增加,政策反应有两类,一是减轻财务窘困的借款人的压力,二是改革次级债市场。第一类政策反应旨在解决当前次级债借款人所面临的服务问题,对所涉及的居民而言是有价值的,但考虑到全国受影响的居民数量,这项政策的宏观经济效应并不显著。第二类政策旨在防止类似的放松或者掠夺性的贷款标准再次发生。这类政策的意图很好,但要注意避免影响未来按揭贷款的可获得性和降低美国资本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等一些负面后果。
(一) 减轻借款人压力
所建议的干预措施包括对借款人的帮助和要求贷款人延长债务偿还期。一些州立机构、政府企业、社团组织和商业银行向陷于财务困境的借款人提供债务偿还咨询意见和通过补贴性的固定利率贷款提供再融资帮助。虽然这些措施使一些借款人免于被取消赎回权,但迄今为止其规模还远远不能对预期的数以百万计的赎回权取消案例产生显著影响。而且,除非精确定位,这样的帮助措施也存在使一些借款人居住于他们最终不能承担的房屋中的风险。
监管者也鼓励贷款人和服务商限制对抵押贷款赎回权的取消。这样的行动可以减少、或者至少推迟和平缓次级债赎回权的取消,以缓冲抛售对房价的直接负面影响。最好的服务商已经开始联系那些即将还款重置(payment resets)的客户,而如果借款人达到更高的利息存在困难但仍然希望住在这所房屋里,服务商就会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包括贷款利率、期限或者本金。但如果借款人不愿意继续居住,或者这些修改意见与现实不符,服务商可能会考虑“卖出”,那么本金的损失就会显现。当贷款的发行、服务和证券化由同一家机构负责,他们会保留一部分风险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ABS),那么对减少损失的动力就会大大加强。
但是,一些因素可能会降低服务商为避免赎回权取消所采取行动的灵活程度。首先,如果报酬仅仅以费用为基础,服务商往往不愿意承担因采用更灵活的清算安排所产生的成本(他们也会不愿意处理小额贷款,因为清算成本会相对较高)。第二,服务商对贷款池中贷款条件的自主修改权利可能会受到证券化管理文件的约束。这通常是指所修改的贷款必须小于未偿贷款的5-10%。第三,管理文件一般规定贷款修改只能在“最有利于投资者”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但并未说清究竟何种投资者的利益最为重要。
如果较大幅度的贷款修改不同程度地改变了资产抵押债券(ABS)不同部分的预期现金流,那么这种修改就会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冲突(Scholtes,2007)。而且会计规则可以要求大幅修改的资产池需要反映在发行商的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评级机构既定认为贷款修改有利于ABS投资者的普遍利益,所以评级机构不认为由投资者自己采取的贷款修改行动将会引发广泛的信用降级。但对服务商来说,要在证券化模式中大量采用限制措施还是存在一些潜在的障碍。
(二) 未来的改革
一些政治家和州政府的首席检察官提议,将掠夺性贷款的责任转移给参与证券化这些贷款的投资银行和评级机构。这些提议反映了这样一种挫败,即在次级债发行商大量倒闭的情况下,有偿债能力的机构几乎很少对证券化过程中的失误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资银行对证券化按揭贷款池的掠夺特性没有充分监督,情况也许就是如此,那么可能的解决方法是使按揭贷款的受托人对按揭贷款的掠夺特性承担有限责任――目前美国有五个州对所发行的贷款已经实施(Engel and McCoy,2007)。只要将责任规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样的措施会激励证券商更严格地监督他们从发行商处购买的贷款质量、并将那些显然会使购买人陷入风险的贷款剔除。尽管这样的转移会增加成本、减少次级贷款的供应量,但是它会将监督贷款质量的动机和监督的能力和专业知识联系起来。不过,如果潜在责任是无限的,那么就会存在极少甚至没有次级贷款可以发行或者证券化的危险(正如2002年佐治亚州所发生的那样)。
对证券化模型更为严重的威胁是某些人建议的、让投资者对掠夺性或者欺诈性贷款的损失承担责任。这不仅是因为这些投资者已经承受了市场损失,而且是因为这会将监督贷款发行过程的责任转移给投资者,而这些投资者对行使这些职能缺少足够的信息。如此转移会大大增加这些证券的风险贴水以及次级借款的成本。而且,将资产支持债券(ABS)的责任延伸给投资者还会大大降低此类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以致于美国经常账户赤字问题的解决更加困难。
没有必要再提高目前的贷款标准。来自于投资者、评级机构和监管者的更严格的检查已经使次级贷款标准大大提高,使证券化贷款的风险“联结”(risk layering)特质降低。而且,两家政府公司(Fannie Mae和Freddie Mac)不久将只购买符合联邦监管机构关于非传统和综合性按揭贷款新指引的贷款,他们同时减少了对低收入和没有收入证明文件贷款的购买。由于这两家政府公司购买了大约25-30%的AAA-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MBS),所以他们的举动将显著推动市场提高贷款标准以符合监管指引。此外,为增加次级资产支持证券(ABS)结构中所需的过度抵押(overcollateralization)程度,评级机构也在行动以完成特定的评级,他们也在修改自己的模型以惩罚那些和高违约率相关、具有风险“联结”特质的按揭池(mortgage pools)。所有这些,再加上2007-08年贷款的高重置(loan resets)和融资需求,次级贷款借款人和住宅市场所面临的危险将是贷款标准被收紧得太多、而不是太少。
美联储正在重新审视其所的关于贷款信息披露和非法贷款操作等监管法规的合适性。虽然房屋所有权和公平保护法(HOEPA)拥有适用于所有按揭贷款人、而不仅仅是受监管的存款机构的优点,法规的执行仍然依赖于五大联邦存款监管机构之一的联邦贸易委员会(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或者各州的贷款监管机构。因此,任何一项新法规实施的一致性都是困难的。同时,贷款人违反法规不仅会使其面临监管法规的实施行动,也会遭遇私人的,所以要在充分的消费者保护和持续的次级按揭贷款供应之间取得平衡将是小心翼翼的操作(Bernanke,2007)。
作为对次按贷款危机的反应,联邦住宅协会(FHA)贷款担保项目的改革目前受到各方的支持。目前的建议旨在允许扩大符合FHA贷款担保要求的借款人规模,包括提高FHA所担保的、当地住宅市场平均价格的最高按揭贷款额;简化FHA的首付规定,并允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行最低或者零首付;允许FHA根据按揭贷款所显示的潜在信用风险收取担保费;允许FHA提供更创新的贷款产品、以跟上私人市场的发展步伐,比如40年期贷款。
如果市场危机存在于低质量的按揭保险中,那么这些改革对保证向所有借款人提供援助是必要的。但联邦政府对零首付按揭贷款的保证以及将担保扩展至将要陷入财务困境的次级贷款,就会面临拿全体纳税人的税收去担保投机性贷款和不负责任或者欺骗性借款人的风险。理论上的情况是,陷于次级贷款危机的借款人不应该被客意留在他们最终无法支付的房屋中。
九、结论
次级市场近期的经历正是关于在一个变化的资产价格环境中,金融创新成本和收益的案例。一方面,高风险按揭贷款成本的下降使房屋所有率提高――尤其是在少数族裔中――而违约风险从核心存款机构转移到资本市场。另一方面,风险最高的按揭贷款及与此相关的证券是否能“存活”依赖于房产价格的持续上升,贷款标准被放松以产生高收益率的贷款、满足证券化的需求。而且,贷款标准放松的原因还有,在证券化过程中,基于费用激励的中介机构没有足够的动力去监督和保证长期贷款的质量。非专业的投资者满足于把自己的风险管理职责外包给信用评级机构,这些评级机构在按揭贷款的恶化初期行动迟缓。这种商业模式的极端情况――即满足住宅市场的最低端、那些无以为继的借款者的高风险贷款需求――是否能存活是令人怀疑的。
由于贷款标准已经收紧,政策反应应该在更好的消费者保护和保持这种证券化模式之间取得平衡。大多数真实和预期的次级违约损失由那些破产的发行人、持有贷款的贷款人和风险较高的ABS和CDO的投资者所承担。理想的情况是,贷款标准提高、评级模型加强,但次级贷款的供应仍然存在――以一个合适的价格――没有存款机构破产。当考虑未来的政策变化时,监管者和政策制定者需要仔细平衡未来对掠夺性贷款的限制,同时保持将较高风险按揭贷款的风险从银行系统成功转移、使那些财务紧张但仍然有偿还能力的次级债借款人在面临偿还危机时能够重新融资。在监管和法律环境并未很好保护身处“发行到证券化”金融系统的消费者的背景下,这是一项有挑战性的工作。
说明:
本文节选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工作报告07/188,“Money for Nothing and Checks for Fre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U.S. Subprime Mortgage Markets”。出版日期2007年7月。IMF对本文的中文翻译免责。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危机;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4-0040-02
当前美国因次贷问题而引发的华尔街金融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发生在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不仅重创了美国脆弱的经济,引起美国股市崩盘,也给出其它国家经济带来极大危害。这场金融危机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一、美国金融危机的原因
美国因次贷问题而引发的金融危机有着复杂的确背景,我认为其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刺激经济的超宽松环境埋下了隐患
2007年4月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标志美国次贷危机大爆发。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源头是其前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新经济泡沫破裂和“9.11”事件后,为避免经济衰退,刺激经济发展,美国政府采取压低银行利率的措施鼓励投资和消费。从2000年到2004年,美联储连续降息,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一路降到1%,贷款买房又无需担保、无需首付,且房价一路盘升,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这也成就了格林斯潘时代晚期的经济繁荣。
2.以房产作抵押是造成风险的关键
美国次贷的消费者以房产作抵押,房产的价格决定了抵押品的价值。如果房价一直攀升,抵押品价格保持增值,不会影响到消费者的信誉和还贷能力。一旦房价下跌,抵押品贬值,同一套房子能从银行贷出的钱就减少。如果贷款利率被提高,次贷使浮动利率也随着上升,需要偿还的钱大大增加。次贷贷款人本来就是低收入者,还不上贷款,只好放弃房产权。贷款机构收不回贷款,只能收回贷款人的房产,可收回的房产不仅卖不掉,还不断贬值缩水,于是出现亏损,甚至资金都流转不起来了。房价缩水和利率上升是次级抵押贷款的杀手锏。
3.次级贷款资产的证券化加重了危机的扩散
美国绝大多数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者是地区性的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地方性的商业银行也涉足按揭贷款。这些机构的资金实力并不十分雄厚,大量的资金被投放在住房抵押贷款上对其资金周转构成严重的压力。一些具有“金融创新”工具的金融机构,便将这些信贷资产打包并以此为担保,用于发行可流通的债券,给出相当诱人的固定收益,再卖出去。许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对冲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投资于这些债券。抵押贷款企业有了源源不断的融资渠道,制造出快速增长的新的次贷;投资机构获得较高的收益。但事物都有两面性,金融创新制度带来风险分散机制的同时,也会产生风险放大效应。当房地产泡沫破裂、次级贷款人还不起贷时,不仅抵押贷款企业陷入亏损困境,无力向那些购买次级债的金融机构支付固定回报,而且那些买了次级衍生品的投资者,也因债券市场价格下跌,失去了高额回报,同样调进了流动性短缺和亏损的困境。
二、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完善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具有重要启示,我国应引以为诫。
1.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完善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次贷危机表面上是美国房价走低、利率走高所致,根本原因是资金供应方降低信贷门槛、忽视风险管理,需求方过度借贷、反复抵押融资。著名金融学者易宪容认为,中国按揭贷款实际上比美国次级债券的风险要高。如果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逆转,其潜在风险必然会暴露出来,国内银行所面临的危机肯定会比美国次级债券出现的危机要严重。可以说,完善房地产信贷及其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是中国避免重蹈覆辙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住房按揭贷款的信用门槛。2007 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 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 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且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在紧接着的《补充通知》中明确“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在次贷危机阴云密布的背景下出台上述严格住房消费信贷管理的措施,表明我国监管层已经意识到了住房按揭贷款市场的高风险,显示了监管层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决心。
其次,要完善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制度。应当借鉴国外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经验教训,尽快制定专门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处理好外部监管和内控制度之间的关系,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
2.加强市场化监管,完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
次贷危机表明,要减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必须构建完善的市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市场化监管。以存款保险为核心的金融安全网在强调金融安全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道德风险。因此要加强市场化监管要求构建完善的金融市场准入机制、金融市场行为监管机制和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必须根除金融领域“不破产、无风险”的传统观念,并充分认识到金融破产制度的重要价值和意义:第一,可以有效抑制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第二,存款人的破产观念转变必然带来风险意识的提高,进而自觉对银行通过“用脚投票”等方式来监督银行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强市场约束的力量。一旦危机发生,它能够为政府干预危机措施的效果提供威慑力,同时也有利于确定政府干预的合理界限,防止政府过度干预破坏市场约束机制。
3.加强监管成本意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一种典型的分权型多头监管模式,被称为伞式监管+功能监管的体制,实际上是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混合体,监管机构形成横向和纵向交叉的网状监管格局这种监管体系存在的明显不足是容易造成重复监管或监管真空,从而导致金融体系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美国的经验教训警示中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03 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在混业经营趋势下,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也成为我国近年来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在实践中, 2004 年6 月28 日,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正式公布《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以制度形式赋予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的使命。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实践效果不尽人意,而且作为重要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主体的中国人民银行被排除在外。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国际金融论坛第三届年会上透露,我国正在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
另外,我们必须要加强金融监管的成本意识。不仅要考虑到新增监管机构增加的直接费用以及采取金融监管措施的必要费用,还应当考虑这些措施可能导致的市场损失,这是政府监管替代市场调节的一种机会成本。这是我们过去往往容易忽略的。例如我国是否真的需要建立一个凌驾于“一行三会”之上的机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 还是通过扩大中央银行的权力赋予其履行金融监管协调的最终职责? 这取决于不同监管方式之间的成本比较以及边际监管成本与边际监管收益之间的比较。一般而言,金融监管协调的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这是进行金融监管协调的经济学基础。增设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成本大于通过扩大中央银行权力增加的成本,就成本最小化而言,应赋予中央银行以协调金融监管的最终职责。
4.谨防国际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的一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受损失的不仅是美国的金融机构,欧洲与亚太地区的金融机构也损失惨重。实际上从遭受冲击和损失的程度看,欧洲的金融机构远甚于美国的金融机构,甚至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次次按风波实际上主要是由欧洲的金融机构为美国的金融风险埋单。中国亦有不少金融机构购买了部分涉及次贷的金融产品,如共汇出109 亿美元资金的银行系QD II、基金系QD II,近期纷纷遭遇净值缩水。金融全球化也是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波动会影响人们对国内金融市场的预期,增加国内金融市场的风险。中国金融机构及监管层应当谨慎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稳步有序地推进金融开放。
中国已经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证监会国际组织、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并且与许多国家或地区签订了金融谅解备忘录,为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应当善于利用金融监管合作机制,获取信息,了解政策甚至要求就某些具体目标采取联合行动以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