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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努力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将加强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二、督点
(一)城市卫生情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对公园广场、车站码头、机关院落、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在建工地、公路和河道沿线,以及经营场所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治理。将公共集中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公园、车站等重点区域作为治理重点,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强垃圾中转,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全面清除卫生死角,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二)城市秩序情况。加强对游商小贩占道经营、以街为市,背街小巷的车辆乱停、随意调头影响市容市貌等现象的整治力度。
(三)扬尘治理情况。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每天增加几次机械化洒扫,确保道路整洁,无扬尘污染。各级各部门要相互联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砂石、建渣、泥土运输车辆超载、冒载、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违规行为,严禁脏车入城;加大城市道路、行道树及绿化带的冲洗力度,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四)旅游景区保洁情况。县旅游局要牵头抓好旅游景区环境治理,要督促各景区制定好景区环境整治方案措施,明确任务责任。节日期间,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置卫生监督岗,加强巡逻检查,规划好小吃、购物摊点,增加和合理设置垃圾桶,加派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洒扫次数,及时清运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切实做到干净、整洁、清清爽爽迎接游客,给广大游客留下美好射洪的印象。
(五)2014年工作部署情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谋划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制定推进治理工作保障措施。
三、督查方式
一是县委督查室、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县治理办组织对全县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暗访督查。二是各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现场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本次暗访督查结果将纳入月测评和年度考核,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问责机制》奖励或扣减年终目标分。对推诿扯皮、问题久拖不决,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和单位坚决曝光,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暗访曝光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四、督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关于切实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开展环境整治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五乱”治理,营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镇、*镇、*镇、*乡、*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2009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一、专题研究,统筹安排
对照省、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办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强化机制建设,优化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坚持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广泛发动。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过程变为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获得群众支持、为群众谋利益的过程。以舆论宣传为先导,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村民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既深入人心又形成合力,建立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1.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内容扩展至市容市貌整治、污水治理、河道整治、畜禽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实现全面铺开,同步推进。年投入3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农村垃圾处理,已建成垃圾中转站1座,配备垃圾压缩清运车2辆、钩臂式垃圾转运车6辆、垃圾中转箱200个,根据村庄、居民点特点优化布局,合理放置,方便居民投放。并为每个村组配备1-2名专职保洁员,全办3.4万人口共配备保洁员120余名,远远超过上级要求的2‰标准,配齐了保洁车和工具,建立健全了村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现全办农村日产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已超过90%。
2.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了以河道、沟渠、公路沿线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为重点的陈年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筹措专项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前期每户60元启动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共向各村(居)拨款40余万元。每村(社区)选取1-2个自然村作为试点,采取了“划段包干、村(居)带头、群众参与”的办法,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治理,使村庄和农户庭院干净整洁,环境大为改观。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常住人口2‰的标准配齐配农村强保洁员队伍,对保洁员的服务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目前在岗保洁员有111人,实现所有村组农村保洁全覆盖。同时对保洁员实行动态考评,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出台管理办法,通过资金调控措施,建立街道、村(社区)、群众三级监督评比体系,奖优罚劣。同时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严格按季兑现,不得拖欠。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制订了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卫生管理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现已基本建成了人员齐备、设施完善、经费有保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覆盖面达到100%。
四、下部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目前已与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了对接,出资30余万元由城乡规划局对西部4个行政村进行总体规划,通过逐村实地查看,重点对道路、排水、小游园等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待规划完成后逐步实施。
二是持续推进“厕所革命”。要加快户用厕所改造,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目前全办非卫生户厕调查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省、市相关部署,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每户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和改造模式。
进一步搞好学校除四害工作,提高对除四害工作的认识,学校将在全体师生中进行宣传,培养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的思想,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计划材料资料,欢迎阅读,提供参考。
爱国卫生计划材料一
20__年,为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我校继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要的综合防治方针,以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为目标,进一步改善我校校园环境,注重科学管理,把四害危害降到最低限度,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疾病的传播,推动学校除四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学校除四害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科学预防,责任到人,坚持工作,定期检查。
具体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除四害工作,提高对除四害工作的认识,学校将在全体师生中进行宣传,培养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的思想,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
2、成立学校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要求,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力求实效。
二、时间安排。
1、1月3月,制定全年除四害工作计划
2、4月5月,组织开展全校投药灭鼠活动
3、6月8月,灭蚊蝇活动为主,
4、9月12月,集中人力、物力,使四害密度降低。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除四害药品、药具、确保除四害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管理,定期检查。
1、春、秋两季、开学、放假学校全面开展除四害工作突击性检查。
2、每周进行两次全校性环境卫生大扫除。
3、每周进行一次除四害工作检查。
五、积极开展除四害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1、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全体师生进行灭四害的宣传。
2、开好主题班队会,适当时机组织学生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
3、组织学生办除四害小报。
4、开好、上好健康教育课。
5、按学校安排,经常性开展灭蚊、灭鼠、灭蝇、灭蟑螂工作。
六、搞好学校除四害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做到了落实具体,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载。
爱国卫生计划材料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改善城乡卫生面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建设“人兴业茂,清风明月”的宜居港城。根据涵爱卫委〔20__〕1号文件要求,结合20__年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以及做好迎接全省文明城区总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科学规范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统一除四害活动,巩固除四害工作成果,防止四害传播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镇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等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除四害工作任务。
二、环境治理
城乡除四害工作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其中,除四害重点区域为所有机关、单位、居民住宅、宾馆、运动场馆、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闲置空地、公园绿地、环卫设施、车辆修理、缸罐存放等场所,以及禽畜饲养场所、户外积水、河流、沟渠、下水道、水池、水溏等水体。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实施城乡除四害活动。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除卫生死角、营造卫生整洁的城乡环境的基础上,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要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技术管理
今年除四害要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选择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类使用的药物由区爱卫会统一选择,各村、企事业单位统一向区卫生消杀站采购使用,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各单位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使用药物除四害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四、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筹措应以村为单位,根据“谁受益,谁出钱”、“三个一点”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受益群众和受益单位为主,层层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各级财政应予以相应的补助,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___、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5月上旬。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三是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在统一时间进行三轮施药,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施药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其他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会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日~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六、督查考核
市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近年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乡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农业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十分严重,工业污染不断向乡村蔓延,城市淘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向乡村转移,主要河流污染严重,乡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环保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乡村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已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乡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搞好乡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把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与措施落实到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中,作为乡村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乡村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改善乡村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坚持以人为本,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乡村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处理(资源化)率达到75%以上;湖泊、水库围网养殖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围网养殖及投肥养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乡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5%以上;乡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乡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乡村危险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物等,下同)安全处置率达到70%以上;全市建设1-2处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设100个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创建1个以上生态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创建3个市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8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2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以上生态村;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以上。乡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乡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三、着力解决乡村环境突出问题
(一)切实保护好乡村饮用水源地。各地要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提高乡村地区自来水覆盖率,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各地要加快制定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牌,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和监管,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集中整治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周边排污单位,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制定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乡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及分散式供水水源的水质和卫生监测;加强乡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
(二)进一步加大乡村工业污染监管力度。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由城市向乡村转移。科学规划乡村发展布局,推动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乡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进一步加大乡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要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制定乡(镇)村环境保护规划。加快乡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各地要选择有条件的区域优先建设一批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结合乡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要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规划,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积极推行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继续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乡村危险废弃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工作,加强危险废弃物收集网络建设,危险废物要在专业场所集中处置。
(四)进一步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各地要科学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搬迁、关闭或实现污染物零排放。现有、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现有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大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方式,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乡村年,各地要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3个以上,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大对养殖水域水环境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水库、湖泊、河流水产养殖的规模和数量,禁止在水库、湖泊、河港内养殖珍珠,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围网养殖,逐步减少湖泊、水库围网养殖面积,控制投肥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水环境敏感区域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方式。
(五)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把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着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开展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严禁在已不满足水环境容量、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的水域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从事种植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进农膜使用技术,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调整种植业结构,推行清洁种植,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六)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土壤进行监测。建立全市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建立预警机制,有效消减土壤污染事故的环境影响和损害。加强土壤监管,严格限制粮食主产区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污染,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和治理工作,重点抓好重金属污染土壤及农药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创建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七)进一步加强乡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搞好环境功能分区,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居,保护古树名木。乡村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山、水、田、林、路、草、房、厕、池、管线等,合理布局乡村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结合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河流、水库、湖泊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落实责任,努力恢复乡村水系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重点抓好大别山等重点地区生态建设,开展示范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合理开发矿产、水、旅游等资源,遏制新的人为破坏。开展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病原微生物和转基因生物的控制与监管,保护乡村生物多样性。
(八)积极发展农业循环。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鼓励建设户用沼气,采用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联建的方式,将农户粪便和畜禽废物资源化。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生态型、循环型的新型养殖模式。积极推广太阳能、风能及秸秆气化等项目。城郊村镇应逐步纳入城市能源供应体系规划,提倡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大力进行节能设施的推广与改造,改变目前乡村生活用能方式和习惯。积极推进农田内循环、种养循环、生态链循环与“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模式。大力构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九)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优先在自然条件好,利于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地区建设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生态市、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街道办事处)生态村为重点的四级联创”活动,把创建工作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一批社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良好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率先达到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乡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要把乡村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抓紧解决乡村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乡村居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要逐步推行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定乡村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各级政府要迅速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将乡村环境保护纳入中心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同、联合推进”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班,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乡村环保工作目标和任务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快乡村环境保护工作步伐。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乡村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的审核、乡村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工作。
2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制定全市村镇建设整治规划。整体推进村庄整治建设,落实、指导开展乡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制订全市乡村环境保护规划;负责乡村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稳定达标制度;开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乡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4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组织指导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建设、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生物防治;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指导乡村“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配合建设部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5水产部门负责开展水产养殖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监管,取缔无证养殖和超环境容量水产养殖。组织实施生态养殖示范工程建设。
6畜牧部门负责开展畜禽养殖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组织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7规划部门负责指导乡村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湾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
8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落实乡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探索乡村环境保护投入增长机制。
9水利部门负责制定乡村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测与管理,负责乡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乡村水系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0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开展乡村卫生工作。组织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乡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
11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工程。
12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建设、物种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植树造林。
(二)建立健全乡村环保投入机制。乡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征收的排污费中用于乡村环境保护的比例不得低于20%。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中,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乡村环境保护工作。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筹工筹劳,参与乡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乡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各地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制定乡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乡村环境保护,把乡村环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尽快建立、健全推广乡村环境保护服务体系,推广乡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