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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玉田县凯悦家苑住宅小区
2、工程地点:玉田县无终街中段北侧
3、项目审批情况:已审批
4、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5、招标范围:土建、水卫、采暖、电照
6、投标邀请书发出时间:20**年3月19日
二、资格审查情况
2、报名名单:唐山市华诚建筑有限公司、玉田县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田县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开标、评标情况
2、按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唐山市华诚建筑有限公司、玉田县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田县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无。
4、评标时间和地点:20**年4月10日在玉田县建设局七楼评标室。
5、评标委员会确定过程: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四名专家与一名甲方人员组成五人评标小组。
6、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
(1)第一名:唐山市华诚建筑有限公司。
四、定标情况
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确定的中标人的名称及理由:唐山市华诚建筑有限公司因其商务标得分名列第一,并且技术标通过了符合性审查,所以唐山市华诚建筑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3、中标情况
中标范围为土建、水卫、采暖、电照;中标价为37424587.75元,中标工期为240天,中标质量标准为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为杨国铭。
玉田县振兴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招投标情况报告(二)
为期十天的投标生活结束了,时间很短,仅仅10天,但正是因为如此,有些东西愈发显得迷足珍贵,让人感动,让人留恋,让人不舍,同时又让人震撼,而震撼之余则是深深的思考。
来公司将近一年,作为一名实习生,第一次参加投标工作,心里自然是充满了激动与好奇,但与此同时也感到了深深的压力。因为对于我而言,一切都是陌生的,好多东西我需要时间去熟悉、去学习;好多东西需要经验去掌控,需要技巧去润化,需要彼此沟通、彼此了解、彼此默契。而摆在我面前的是时间紧迫,我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整自己,第一时间进入状态,投入本次招标工作。
我们负责本次投标工程二标段——西宁站改工程(地下空间工程)的技术标。此工程位于火车站南广场,地下两层,局部三层,工期500日历天,一层为停车车库,二层为火车站换乘大厅,三层为地铁2#线预留口。我们几个人分了工,从熟悉投标文件到答疑资料,我们认真研读每一个细节,确保不放过一处可能疏忽的地方;从熟悉图纸到确定组卷顺序,我们仔细对照图纸,严格把控每一道工序;从编制进度计划到编写施工方案,每一个细节都费尽心力,力图做到尽善尽美。
过程很辛苦,十天时间,我们起的很早,睡得晚;十天时间,我们要把图纸及招标要求变成数字及指标,工序很多;十天时间,我们要综合考虑,力图使每一个施工方案经济、切实可行;十天时间,我们熬了几个通宵,废了好几个方案;十天时间,我们坚持着,熬着,奋斗者,完善着是啊,十天时间,我们坚持住了,熬过了,成功了,500多页的标书是我们成功的见证,中标的结果更是我们汗水的结晶,对于我们,对于我,这都无疑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刻骨铭心的同时记忆犹新,因为这次招标,我又经历了一次新的锻炼,又尝试了一次新的挑战,又学习到了不少知识与经验,又明白了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以及急需改进的东西。
是的,投标结束了,我们中标了,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但回想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心中不免有丝丝的遗憾。虽然我是第一次参加投标工作,缺少经验,有些东西不懂,但是有些错误犯得确实低级,而这些问题其实是可以避免的。的确,如果投标过程中我们有一个铁的纪律,就不会导致本因该按期完成的工作相应顺延,也就不会导致最后时间紧迫,使一些应该进行的程序被缩减,草草了事;如果过程中我们加强沟通、加强交流,各专业、各标种之间的问题就会很少,也就不会牛头不对马尾,出现专业衔接不上的问题;如果排版过程中我们严谨对待、认真校对、加强管理、有条不紊,打印标书过程中也就不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小失误;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认真仔细,严谨求实,兢兢业业,毫不马虎,标书中也就不会出现错别字及编号问题;如果我一开始就用2003word,也就不会造成2007word无法转换的问题…太多太多,太多如果,太多不应该,太多失误,而每一个都足以导致废标,每一个都足以导致投标失败。
幸而万幸,痛定思痛!现今唯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养成习惯,多加锻炼,丰富自我,尽快成长,以取得更大的进步。
第一条招标申请:招标人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登记表》(三份),并提供下述资料:
1、发包资格条件和资料:
法人资格证书,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文件、立项文件(或年度计划)报建手续,能满足招标需要的施工图纸,银行资金证明或计划财政部门资金划拨文件,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资格预审文件。
2、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证明文件(或可行性报告),依法应公开招标的项目转为邀请招标的或采用费率招标方式的,应有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管办)核准的文件。
3、委托招标的应提供:
招标机构资格证书,委托合同,从事本工程工作的人员名单和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经劳动部门签证的合同),其他有关资料。
4、自行招标的应提供:
从事本工程招标机构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
第二条收件核验
1、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工作人员核验招标人递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核验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是否准确完整而有依据,投标报名条件是否合理符合要求。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并完整的予以受理;不完整的或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投标人所缺少资料,或不符合规定的理由。
2、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填写核验意见。符合受理条件的,建设项目交易科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登记表》上加盖“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业务专用章”,打印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样稿,提交业主盖章。
3、收件时应确认招标人是否选择招标公证。
第三条信息
1、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在经招投标中心审核批准的招标公告样稿上,经批准加盖“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单位印章,同时填写《信息配合函》返还给招标人。及时转送中心信息管理科。
2、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管理科根据工程项目投资额及有关要求分别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页、中心场内电子屏幕或报纸上及时招标信息。
3、招标公告一般情况下在招标申请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
第四条勘察、设计、监理、材料招标等申请参照施工招标。
第二章投标
第五条投标报名
1、招标人:
①在报名区指定位置收取报名资料及《乐清市建设工程承包报名表》。
②填写投标单位报名统计表,并在报名截止前2小时核对电脑刷卡记录,有漏刷的通知补刷。
③报名结束时,同时向建设项目交易科递交《投标单位报名统计表》复印件,双方签字。
2、投标人:
①递交《乐清市建设工程承包报名表》及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
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
①安排招标人报名位置,在报名区摆放报名牌,发给《投标单位报名统计表》参与报名。
②接受投标人报名刷卡,打印报名单位刷卡记录给招标人。
③检查招标人是否按公告规定时间、条件收取报名材料
④收取《投标单位报名统计表》复印件。
第六条投标人资格预审
1、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办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填写《投标人资格预审登记表》在中心场内进行投标人资格预审,并出具资格预审情况报告,会同全体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预审结果。
2、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派员全程参与预审,核对资格预审文件是否完整、准确。如实记录资格预审过程,发给和收取预审相关资料并归档。
3、市招管办根据需要实施监督。
第七条正式投标人产生确定原则
1、随机产生确定原则:即在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队伍中随机确定正式投标人,以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队伍数量适当原则:根据工程规模和报名合格的队伍情况随机产生确定适当数量队伍为正式投标人。以防止漏标、串标。体现充分竞争,维护市场有序进行。
①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经资格预审合格后的施工企业中随机确定(15家以上)的施工队伍参加投标。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经报名条件合格后的施工企业中随机确定7-15家施工队伍参加投标。
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增加一个报名周期。经建设项目交易科审核后,在中心网站新的招标信息。
③工程建设项目依法或者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邀请符合投标资格的3家以上(包括3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3、施工企业的随机确定:由抽签摇号的办法确定。
第八条正式投标人产生确定程序
1、抽签摇号准备:
①招标人向建设项目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抽签摇号联系函》及资格预审情况汇总材料。
②建设项目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签收资格预审情况汇总材料;核对投标申请人是否有电脑刷卡记录,将符合公告要求或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列入抽签;并在《抽签摇号联系函》上签字盖章后,转送信息管理科。
2、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管理科按下列程序抽签摇号:
①信息管理科组织抽签,验证交易参与者身份(人数限2人以内),交易员到位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交易证,记录参加抽签人员姓名、单位。
②招标人检查摇号机及球的编号是否完好。
③宣布摇号开始。
④将所有编码放入摇号机内,第一轮摇出投标人顺序号,并将投标人逐一对号编码;第二轮按照顺序号摇出正式投标人。
⑤宣布摇号结果,填写《正式投标人(单位)确认表》。
⑥招标人、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签名确认。
3、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及未入围投标单位。
4、市招投标中心建设交易科收取《正式投标人(单位)确认表》归档。
第九条招标文件
1、招标人向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招标文件、经备案的答疑纪要、补充招标文件及其他事项,购取统一印制的标箱、标袋、封条等有关资料。
2、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招投标文件主要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安排评标、开标场所。
3、招标人向正式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第三章收标、开标、评标
第十条收标及开标评标准备
1、招标人:
①凭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收据接收投标书。
②接收标书(2人以上在场),严格检查投标箱、标袋封条及密封情况(必要时监控录像)。
③向投标人出具投标书收条,写明收标时间、标书密封完整性、送标人、收标人。监督人、公证人共同签字。
④投标时间截止后停止收标。
⑤填写《收标记录表》。
2、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3、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
①凭《正式投标人(单位)确认表》,填写《保证金缴纳登记表》(一式二份)转综合科备收保证金。
②评标前一天与市招管办联系监督人员并核实场地安排。
4、市招投标中心综合科:
①凭《保证金缴纳登记表》收取保证金,开具收据,并予以登记汇总,在接收标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此表其中一份交回建设项目交易科(业务科室)在开标时核对。
②评标前半小时完成场地准备。
第十一条开标程序
1、招标人:
①招标人主持开标,组成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
②按投标书送达顺序宣布开标次序。
③唱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监督人共同检验确认投标书的密封情况。
④验证并宣布投标人投标代表的资格。
⑤拆封投标书,宣读标书,记录人予以记录。
⑥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
⑦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监督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参与开标,收取需归档资料。
3、市招管办:根据需要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组织评标委员会
1、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通知书》(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拟聘专家人数、专业类别、职称要求、自选专家姓名、职称)。
2、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
①受理《评标专家抽取通知书》核对资料是否齐全。
②查验拟聘专家的专业、职称是否合理以及自选专家专业、职称,与专家成员数量、比例、专业、职称要求是否合理。
③转信息管理科抽取专家。
3、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管理科:
①核对招标单位受托人身份。
②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回避要求进行核验(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的专家不得参与评标)。
③专家的抽取和通知均应在市招投标中心的保密区内进行。专家抽取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抽取,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评标。
④招标单位受托人在信息管理科协助下,按照规定数量以1:1比例从计算机系统中随机抽取正选与备选专家并打印出专家编号,双方签字确认。
⑤抽取专家后,信息科通知专家评标时间、地点,不告知拟评标工程及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评委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前保密。
⑥正选专家因故不能出席的,由备选专家顺序替补。备选专家不足的进行新一轮抽取。
⑦开标前专家到齐后招标单位受托人及信息管理科人员共同核对专家身份后,进入评标室。
⑧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招标,如市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暂无同类专业专家时,可以由招标人推荐,按所需专家与推荐人选1:3的比例,经招管办批准后抽取。
4、市招管办:根据需要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评标过程
1、招标人:负责评标工作。
①准备评标的基础资料、评标表格。
②对密封投标文件编号,并将投标文件的编号及对应的投标单位名称登记在编号表中,密封在指定信封内。
③核对专家身份,核实有无需要回避的专家,如有及时通知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和信息管理科更换。
2、评标委员会:
①在专家到齐后,推选出评标委员会主任。
②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评标工作,并与其它评标专家共同检查核实评标资料、表格。
③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④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完成评分汇总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⑤将评审记录和评分汇总表等书面资料留存中心壹份。
3、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参与评标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留存需归档资料。
4、市招管办:对评标过程有否异常情况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人选择及评标专家行为是否合法、公正、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根据需要,邀请市纪检监察驻中心监察室监督。
第四章中标
第十四条中标公示
1、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填写《中标公示单》。
2、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中标公示单》,核对是否与评标结果一致,核对后经中心批准转信息科在中心网站和场内电子屏幕公示。
第十五条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工作人员对中标结果公示无投诉或投诉已处理终结的,按下列程序进行交易确认。
1、招标人填写《交易确认审批表》,缴纳交易费(包括广告费、信息费、场地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结算),根据有关要求提供资料办理《交易确认单》。
2、中标人缴纳交易服务费。
3、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
①受理资料,核查签收,不完备的告知缺漏清单。
②审查确认整个交易过程,写出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公示期满无投诉后在《交易确认审批表》签署意见。
③核实交易费缴纳单。
④报中心负责人审核批准,办理《交易确认单》。
⑤统一填写《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汇总表》,经中心审核批准,送交综合科,办理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第十六条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1、招标人: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订立合同后7日内,报市招投标中心备案。
2、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凭合同及招标人意见,经审核批准后转综合科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第十七条市纪委监察局驻中心监督室对建设项目交易过程,根据需要实行监督核查。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市招管办对下列招投标环节实施监督检查
1、招标方式的确定。
2、投标人资格预审及正式投标人的产生确定。
3、开标、评标全过程。
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监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严重,依法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交易活动(包括房屋建筑、管道线路、设备安装、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邮电及等)。
第二十一条资料归档
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在交易结束即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资料整理,经核定后统一编号归档。
第二十二条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招投标后,承包人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业主,合同的约定难以兑现,想法设法变更工程,增加工程造价,主要问题有:
1、合同履约不到位。有的中标单位,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招投标中承诺的商务、技术要求无法兑现,出现实际到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情况,承诺人员冒名顶替、资质证件虚现象;人员到位率低,更换多,素质不高的情况;有的甚至出现工程分包和非法转包现象,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或资质低的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出现“一级企业中标,二级企业承包,三级企业管理,包工头负责施工”等怪现象,以致影响工程质量。
2、设计变更多。工程招标后,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方案造价偏低部分想法设法进行变更,变有利于自己的施工方案、追加建设资金,从而增加工程造价。有的变更甚至违反逻辑性,出现价、量严重超出常理的现象。
3、新增工程量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要求,不断新增工程量或设备,特别是增加附属工程,从而增大了工程的造价。有的业主把新增工程量超过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部分,纳入设计变更,由原施工单位延续承包,从而规避招投标。
4、材料变更,单价提高。有的施工单位从招投标文件设置的暂定材料单价上动脑筋,以高于市场几倍单价上报材料价格;有的在施工单位,对在投标文件中报价低的材料,以种种理由,或说市场上已经没有这种材料,或说原有的材料品质差,需要更换品质好的材料,促使业主变更材料,从而增加工程造价。
二、产生原因
工程招投标后,出现与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异差较大的方面,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的主观因素,主要有:
1、决策仓促,勘察设计不到位。项目决策的内容影响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业主决策仓促,赶时间,赶工期,勘察设计粗线条,有的甚至出现边设计图纸,边施工的现象。勘察设计不到位,在客观上给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了机会。
2、业主的主观随意性。有的业主负责人凭主观意愿,不断增加工程量,对工程方案设计更改比较随意,把不该变更的也变更,不按施工合同办事,把招投标当儿戏。业主的主观随意性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
3、个人利益的驱动。工程承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总是不断想法设法通过金钱贿赂业主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及监理人员,要求增加工程量和提高材料单价。而业主和监理人员往往被对方收买,出现投标价底、管理不善的工程,通过设计变更,使亏损工程变为赢利工程,使小赢利工程变为高赢利工程,高赢利工程变为暴利工程。
三、加强监管的建议
工程招投标后,整个施工期及后期工程结算,都是在落实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严肃性,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合同履约检查。为了维护招投标工作严肃性,当认真负责的业主,业主要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后,对投标人承诺的事项要进行检查。履约检查中,对照合同文本,对有关参建单位承诺人员、机械数量等不到位违约情况,要进行处罚。加强合同履约检查,旨在强化参建单位的履约意识,树立“信守合同、诚信经营”的理念,确保工程建设能按照招标文件的预定目标顺利进行。
2、加强工程资金的监管,控制资金的拨付。
业主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支付,并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工程计量资金拨付后,要监督资金的流向,使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挪用,确保工程建设有充足的资金。同时,业主也要及时支付工程款,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由此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
3、有效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不能超出工程概算。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设计变更中,允许设计优化,通过设计优化节省工程造价,不会影响工程参建各方的利益。设计变更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的使用和安全性。一经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不要随意变更,可变更可不变更的不要变更。对必要的设计变更,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要有“四方会议”纪要,并按照变更的金额,实行分级审批。对“四方会议”纪要签字不全的变更,一律不予认可。
本文作者:刘晓丽工作单位:山东省即墨市交通运输局
投标过程中,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资质较低的单位为了中标而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表面上投标主体是一个施工企业,但真正的投标者可能是个人(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借资质,任人挂靠,收管理费了事),这种“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是当前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一些企业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会选择互相陪标,还有一些施工队伍为承揽工程,肆意拿来多家企业证件进行围标、买标,由于招投标过程中这类行为隐蔽性强,使得出现招投标还未进行,就有某某人已中标的传言,对一些真心想投标的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围标陪标行为扰乱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并且监督机关难以监控,容易给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留下隐患。招标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行政干预一些业主认为农村公路是小工程,没有必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招投标不重视,甚至为谋私利简化程序,不公开招投标工作,采用邀标议标方式,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扰乱了招标的正常程序。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许多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招投标双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各项工作也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是在招标前便已“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了,其他投标单位只是做个“陪衬”,招投标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资金筹措困难,招标投标不能公平、公正、准确进行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交通建设是靠中央定量补助,其余的由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投入,目前多数农村公路的修建资金是各地方政府自筹的,而乡镇地区资金不够充足,资金筹集难,经费十分紧张,资金到位能力相对较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有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垫资,一些资质和信誉较好的施工单位认为无利可图而不进行投标,一些信誉较差的施工队伍乘虚而入,极大地影响了工程质量。
健全招投标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应健全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这一法律法规。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法制经济竞争下的产物,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有一套完整的法制体系才能约束各方,保证工程市场的有序稳健开展。目前国家已经有了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法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地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和合理中标价。同时,要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加强相关部门对《招标投标法》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把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各部门相互监督,杜绝不法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各部门共同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好招投标的政府、社会公开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使招投标活动透明化、公开化,避免暗箱操作,杜绝索贿受贿卖人情账等腐败现象的蔓延,严禁擅自简化程序和压价招标,防范“围标”“陪标”现象出现,对于“围标”“陪标”等恶意破坏招投标工作的行为,规定期限内应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使农村公路招投标公开公正,健康稳健发展。强化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规范中介机构对施工从业单位,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施工单位的资信履行情况以及他们的工程质量,以优惠政策吸引素质高、信誉好的公路施工队伍参加农村公路的招投标工作,对于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工程质量差、浑水摸鱼的施工从业单位应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规范发展。同时,对招投标中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出现不按法律规定程序实施招投标,素质低下的中介机构,以及那些与不良施工队伍沆瀣一气,联手坑害业主从中谋利的中介机构,要予以坚决打击,责令其退出市场。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评标质量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宣传,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资金充足,避免因出现垫资情况而使优秀施工队伍不愿投标,那些素质差、资信差的施工队伍恶意压价抢标,导致施工速度缓慢、工程质量不过关的现象发生。目前农村公路就是普遍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在这个基础上增加施工单位的质量、信誉评价因素,综合评价选定最优施工队伍。总之,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工作只有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强化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快步稳健发展,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工作目标:
1、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招标监管率100%;政府集中采购进场交易监管率100%;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监管率100%;土地出让交易监管率100%。监管和服务工作继续保持零差错、零投诉。
2、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
3、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查找突出问题,遏制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进一步健全招标评委库及政府采购评委库,加强对评委的考核。
5、不断完善中心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及远程评标。
6、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7、在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范围与规模以及难点采购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8、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简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招标采购、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就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招投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标后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出台《遏制串标围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__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效率和效益。
3、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途径,力争在解决招投标工作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认真研究网上报名、网上招标等,并尽快推广到工作实践;建立投诉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评标结果公示,推行诚信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减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强化评委队伍建设,出台《评委考核办法》,建立评委考核奖惩机制,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