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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外面世界获得的信息只有通过我和父亲,可父亲似乎并不愿意告诉她什么,只有我可以告诉姐姐哪棵树上的松鼠搬家了,哪一群大雁又飞走了。
晚上临睡前,我对姐姐讲那满山的落叶,清清的小溪,即将开花的竹子,突然飞起的一群鸟……
第二天下午我和父亲把那些长长的竹子一根根搬到院子里靠着土墙。就是这样的墙,隔阂了姐姐与外界。
父亲回来后气色很是不好,我发现他的手臂有两个洞,问他是什么,他说有可能被毒蛇咬了,我坚持要帮他把毒吸出来,而是他死活不肯。姐姐看见了,二话没说,把父亲的手臂拉过去就开始吸,父亲也没有阻止。
秦朝胡亥继承王位时,赵高位高权重,指着鹿称其为马,全朝上下无人敢反对,现作成语,意为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2、昭君出塞
公元前54年,匈奴呼韩邪单于被他哥哥郅支单于打败,南迁至长城外的光禄塞下,同西汉结好,曾三次进长安入朝,并向汉元帝请求和亲。王昭君听说后请求出塞和亲。她到匈奴后,被封为宁胡阏氏,象征她将给匈奴带来和平、安宁和兴旺。
3、岳飞刺字
【关键词】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 法律救济
一、股利及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
(一)股利和股利的分配
股利是股息和红利的缩略语,就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从可分配的利润中向股东支付的财产利益。《公司法》上并没有对股利的分配形式予以规定,理论上,股利依其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现金股利、股份股利、期票股利以及其它财产性股利等,我国最常见的就是现金股利和股份股利。
对于股利的分配,在实体上,根据资本维持原则,法定条件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公司对股东的分配只能来源于公司的利润。即公司当年无盈利时,原则上不得分配。其次,公司法规定,公司只能对税后的利润进行分配。另外,公司法允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对股利分配的具体办法如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特定条件下股利的强制分配等进行约定。程序上,只有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形成股利分配决议后,股东才能获得股利。
(二)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
所谓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按照出资或者股份比例请求分配股利的权利。在学理上,股利分配请求权按性质可以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两个层次。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进行股利分配的一种股东权权能,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一项固有权,也是一种期待权。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又可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是指当公司存在可分配利润时,股东根据股东会分配股利的决议而享有的请求公司按其持股类别和比例向其支付特定股利金额的权利,是经股东大会做出股利分配决议后,股东对经过确认的股利享有的给付请求权,具有典型的债权性质。
二、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受侵害的问题
(一)表现形式:在有限公司中,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股利分配的决议,但是公司迟迟不予执行该决议;另一种是公司明明有可供股利分配的利润,但是公司股东会却以种种借口不对股利分配进行决议或者决议不分或者少分股利。第二种情况在实践中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1.公司股东会不对股利分配进行决议2.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分配或者少分配股利。
(二)原因
1.立法忽略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我国的分配准则体现了重形式、重在规范公司资本的特点,这体现了立法者的选择。上述立法的重点主要围绕公司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对公司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考虑欠周,体现在既没有规定完成股利分配的时限、不分配的条件,也没有规定有利不分者的责任。我国《公司法》将股利分配的提案权赋予董事会,将股利分配的决定权赋予股东(大)会。《公司法》虽赋予了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的批准权,但股东(大)会的批准权行使的前提是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这种权力的分离配置,导致了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决定权无法单独启动,常常处于“名存实亡”的尴尬境地。
2.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是以多数利益与公司利益契合的立法假设为基础的,将多数股东的意志拟制为公司的意志,而中小股东的意志则被多数股东的意志吸收或者征服。而事实上,大股东的利益并不总是与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如果被滥用,大股东就可以通过表决权控制股东会,进而控制董事会,以致控制整个公司的经营,中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就将被弱化。
三、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的救济
依照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对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提供了一些保护方式,既有事先的保护――在公司章程中对股利分配做出约定,也有事后的救济,如股权转让、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股东会决议无效、可撤销之诉、公司解散之诉等,
(一)事先保护――章程约定
对公司来讲,公司章程是最为重要的自治规则,也是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自治机制。中小股东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初或者加入公司后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对股利分配问题进行规定,比如,只要公司存在可供股利分配的利润,就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或者规定如果没有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者股权达到特定比例的股东的同意,不得决议不分配股利等。从公司章程的效力来看,其对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是有约束力的。
(二)事后救济
1.股权转让。《公司法》赋予了股东股权转让的权利,因此如果在股利分配上出现大股东滥用控制权压制中小股东的情形,中小股东可以转让股权,退出公司。这无疑是比较便捷的方法。
2.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即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在立法取向上,该条目的在于推动或者迫使公司进行股利分配,也是在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分股利时对中小股东的救济。
3.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撤销之诉。在股利分配问题上,如果控股股东滥用表决权操纵股东会做出不分或者少分股利的决议,损害中小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中小股东可以据此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可撤销之诉。
4.基于股东诚信义务的损害赔偿之诉。《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这一规定非常原则,但是实际上也确立了股东之间的诚信义务,当然也就包括了控制股东对中小股东的诚信义务,就为法院以裁判导正公司自治提供了较大的弹性空间。
参考文献:
[1] 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 蔡立东:《公司自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关键词】非并网自备电源;事故防范;动态管理;责任制
随着客户对供电可靠性需求的增加,电力企业面临着巨大的供电压力,受故障、检修等多种因素影响,停电现象不可避免。为了不影响正常生产和经营,电力用户常会安装独非并网备用电源,如此即便电网停电,也可使用自备电源发电。实际中若使用管理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威胁到用户安全。为此,必须对其使用管理进行严格要求,并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1、实例分析非并网自备电源的管理现状
1.1实例
城市供电系统以并网供电方式为主,但实际应用中,仅依靠公用电网并不能完全满足人们连续用电的需求,此时往往需要发挥非并网自备电源的作用。某地夏季炎热、持续高温,且人口过于密集,加大了供电难度。停电现象频频发生,给人们生活到来诸多不便。2011年6月―10月份,该地部分用户都使用了非并网自备电源,虽发生多起停电事故,但用户依靠自备电源,依旧可以持续供电。在解决以往难题的同时,却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即安全事故发生率有所上升。如7月22日,某网吧在使用非并网自备电源发电时,因错误操作,导致2人重伤;8月14号,某加油站也发生一起电力安全事故,原因为安装不合理,且电源有被侵蚀痕迹。
1.2原因分析
当地供电公司在调查中发现,多数用户对非并网自备电源的安全操作都不熟悉,平时缺乏检查养护。部分用户缺少安全意识,抱有侥幸心理,错误地认为不会发生事故。甚至有用户使用自备电源未经任何程序,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许可。部分用户还存在设计不合理,如市电和自备电源的开关没有独立设置,为节约费用将两者结混用,两个系统之间未设置隔离开关等断开点,以至于出现;反送电情况。基于此,供电公司结合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对其设计、施工和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制定了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并与用户签订自备电源协议。
2、如何改善非并网自备电源事故频发的状况
2.1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电力设备在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多数用户都缺少安全意识,对如何安全使用电力设备不够明确,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部分用户甚至存在思想麻痹、盲目操作的行为,以至于常引发电力安全事故。而相关部门也缺乏安全知识宣传,致使用户在实际使用自备电源等设备时不规范。因此,供电公司应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帮助下完善自备电源的办理手续,对于未办理手续而违法或私自使用者,应严惩不贷。在办理时还应明确操作程序,并发放安全使用操作书,以提高用户的自觉性。同时,可通过上门宣传,或办讲座的形式普及有关知识,或以实际事故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令用户清楚认识到错误使用的危害性。
2.2完善责任制度,做好安装检查工作
供电公司应进一步完善自备电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业务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对于缺少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的用户,应督促其尽快建立相关规程,并定期进行实践演练。为预防突发事故,还应制定有合理的应急预案。在新客户安装自备电源时,首先应确保电源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其次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和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包括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等。如电气闭锁的开断点设置,若变压器容量不超过800KVA,尽量采用GGD柜和双投四极刀闸,相线和零线能够同步切换;若变压器容量在800KVA以上,尽量采用GGK柜和双断路器加电气闭锁装置,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电力转换提供有利条件,且电气闭锁装置需合格。另外,为防止电源向电网倒送电的情况,可在变压器出线总柜开关处安装一副辅助触点,能够与发电机启动回路形成闭锁,确保变压器出线电源开关只在冷备用情况下才能启动发电机。
2.3加大检查力度,实现作业的规范化
非并网自备电源除了安装使用符合规范,还应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这就要求必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包括对电源的安装合理性、使用规范性的监督,以及正确指导。供电公司应健全客户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并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能优的高水平的检查队伍。每年都应定期对用户开展专项检查,如用户的申请是否必要,操作规程是否可行、是否安装有安全保护装置等内容。若用户的手续不齐全,应予以劝说警告,并设定日期,若客户仍没有办全手续,则停封发动机。只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才能更好地保证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安全。对于违规使用,尤其是酿成严重后果的用户,应予以相应的处罚。另外,在监督检查中,应明确规定检查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对检查项目进行细化和规范,对检查目标、范围、内容、问题、解决措施等都详细记录,为实现标准化检查提供有利条件。
2.4加大培训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若电气作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足,会直接影响到用电安全。因此,企业应对自备电源电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供电公司可定期组织自备电源用户电工进行专项培训,以实践经验交流及理论知识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电工专题讲座,培养高素质的电工队伍。对于电工,首先应持证上岗,具备极强的安全意识和足够的防范技能,以及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其次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自备电源在不用时也可能受环境影响,性能降低甚至不能使用,这就要求必须采用动态管理法,加强实时管理。同时还应结合新形势要求,积极引进新技术,尽量能够提前预估事故,从而做好防范准备。而对于用户而言,同样也应及时参加相关培训,除了熟悉各项制度,掌握如何正确使用管理自备电源,还应具备基本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发生故障时,能够自我保护,并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3、其他注意事项
在使用备用电源时,必须关闭工作电源开关;为缩短供电中断时间,可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并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备用电源建立额定电压后,应逐路恢复用电设备运行,禁止带负荷零起升压,以保证负载安全运行;备用电源应具有足够的容量,相对总负荷有一定的冗余,以保证大容量负荷能够顺利启动;一路负载尽量设置一个备用电源,不可过多,否则极易破坏电源设备;若发生负载回路短路现象,导致电源失去,需保证备用电源不会自动投入运行,以防事故扩大;正式投入运行前以及投入后应及时向电力生产调度机构通报。
结束语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需求大幅增长,且对供电可靠性要求愈来愈高。为保证供电可靠性,对部分重要客户可使用非并网自备电源。但实际应用中,由于缺少安全知识、操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极易出现事故,所以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关键词】顾客需求;中小企业;动态知识管理能力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经济全球化及企业多样化经营的趋势下,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生产导向、技术导向转变为顾客导向。然而,随着社会、文化、经济及顾客自身状态的改变,顾客需求也在不断地发生着改变。近年来,国内外有关知识管理能力方面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知识管理的目的、内容、性质、手段、方法及流程的研究,而未能将知识管理与顾客需求动态性结合进行研究,也未针对动态环境变化对知识管理具体应用和实践进行分析研究。因此本文从顾客需求变化的角度出发,结合中小企业在质量、功能、成本和服务方面的知识管理能力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使知识管理具有实际的操作意义。
一、顾客需求和企业知识管理的关系
著名的管理大师彼德・德鲁克(Peter Drucker)在谈论顾客需求时强调,“企业经营的真谛是获得并留住顾客”。知识管理理念的创始人托马斯・达文波特认为:知识管理就是在充分肯定知识对企业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创造一种环境让每位职员能获取、共享、使用组织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信息以形成个人知识,并支持、鼓励个人将知识应用、整合到企业产品和服务中去,最终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对市场反应速度的管理理论和实践。
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已成为现代市场需求的主流。客户对产品的需求方向直接引导企业的生产目标,客户对产品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企业产品决策的成败。因此,时刻关注顾客需求变化是企业首应关注的焦点,只有正确把握顾客需求的变化,企业才能生产出顾客所需要的产品,才能具有持久的竞争力和源源不断的利润源。而顾客需求的外部信息知识通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恰恰可以给企业创造一种环境,让企业真正围绕顾客需求去获得、整理、储存、共享、应用和创新的知识管理,降低生产、服务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销售额和利润,促进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适应市场变化。
二、顾客需求的动态性与动态知识管理能力的内涵
2.1顾客需求的动态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市场细分的条件下,顾客需求对于产品的外观、功能、质量、服务等都提出较高的要求,并愿意为满足自身个性化需求支付较高的产品价格。因此,可以从顾客需求变化在质量、功能、价格和服务的动态体现出发,来诠释顾客需求的动态性。
在激烈竞争的中小企业中,商品的差异非常少,同类商品替代品多,面对趋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无法控制市场价格,只能接受现有价格水平;因此企业只能通过控制内部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个商品的生产成本,减少管理费用等降低生产成本。在消费理念更新速度快、消费多样化、差异化程度大动态环境下,如企业能快速有效地满足顾客对体现现代科技前沿的功能的需求,就能很快处于本行业的领先位置,获得超额利润。在传统的销售服务受到顾客需求的动态环境中,只注重销售员业务水平、销售态度和售后对产品维修等业务无法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下,以顾客需求为中心对顾客需要商品的使用目的、情景和顾客状态,提出贴身的服务在实践中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
2.2动态知识管理内涵
Teece等(1994,1997)在战略框架下引入了组织动念能力的概念,认为“动态”一词是指为了与动态变化的外部环境保持一致,企业延续或重构自身胜任力的能力;而“能力”一词则强调了战略管理在正确处理、整合和重构企业内外部组织知识、资源和技能以匹配变化的坏境需求中的关键作用。Teece等从某些方面强调知识管理在动态环境结合企业内部知识来匹配环境变化需求的能力。徐海宁(2007)则认为动态知识管理能力即企业能够适应快速的环境变化,建立并运用企业基础资源,通过具体的知识工具和方法,促进知识的创新与共享,实现知识由个人向组织层提升,并根据感知到的内外环境的变化,整合组织内外部知识,按照组织的战略发展方向,有效配置知识资源,推动组织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从而不断形成适应环境变化的动态能力。
综合已有观点,本文认为动态知识管理能力是指在中小企业在实际运行中,根据顾客需求变化的市场知识,有计划、有目的的整合、重置、更新和再造自身的资源,灵活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快速有效的提供市场所需产品,以满足顾客现有和未来的需要的能力。
三、基于顾客需求的动态知识管理能力模型的构建
从顾客需求的动态性出发,结合企业的知识管理能力,构建了顾客需求的动态知识管理能力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动态知识管理能力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