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银行金融论文

银行金融论文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银行金融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银行金融论文

银行金融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激励就是组织通过设计适当的外部奖励形式和工作环境,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来激发、引导、保持和归范组织成员的行为,以有效地实现组织及其成员个人目标的系统活动。现阶段我国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必须予以解决。

现阶段银行在激励约束方面存在的问题

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还没有完全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要求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决定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可能建立起股份有限公司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各级分行的行长由上级行任命,并只对上级行负责,而不是对本级行的干部和员工负责。对分行行长的约束来自上级行,而不是来自本级行内部。但是,来自上级行的约束常常不能及时到位,这使得各级分行的领导层缺乏来自内部与外部的约束。而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贪污腐化等违法违规问题,从而加大银行资产损失的风险。

同时,在现行的委托——关系下,限于银行内部人的干预,目前一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内部监管部门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未能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它们对各级行的稽核起不到防范内部人道德风险和控制成本的实质作用。

货款审批权和信贷经营约束。首先,货款审批权高度集中。近几年我国各商业银行总行纷纷强化一级法人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授权授信,欠发达地区贷款权限迅速向总行及省分行集中。而且,目前各行发放一笔贷款信贷手续繁琐。其次,信贷经营策略约束。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纷纷调整了经营策略:工行选择对重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农行把优势产业、优良客户作为信贷支持重点;中行实行“四重”战略;建行贷款向大企业、大行业集中。这种信贷资金的集约经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经济欠发达地区信贷投入的增加。

现阶段银行在激励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首先,激励方式单一。目前,我国银行偏重物质激励,对人们其他方面的需要重视不够。特别是对主要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的心理需求激励不足。

其次,薪酬和考核制度不合理。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收入水平整体偏低,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员工在收入上差距较大,抑制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二是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员工工资实行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员工个人报酬与工作绩效虽然挂钩,但是两者之间不成比例。

再次,人才激励机制过于僵化。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干部管理制度依然是传统的公务员式的官本位激励体制,采取干部任用制的形式,这与企业管理的要求是相背离的。另外还缺乏完整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等方面“人治”较严重,难以为优秀人才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和环境,不能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银行激励约束机制的创新

(一)按《公司法》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

第一,要逐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需要降低国有股的份额,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因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需要注入较多的民营资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管理层需要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促进其公司制改革的深化。

第二,要有充实的银行自有资本,不断提高资本充足率,清理不良资产,满足《公司法》的要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进而在条件成熟时上市,就必须严格按《公司法》的要求补充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以及不良资产比率,采取各种措施来防止新增不良资产的产生。

第三,要理顺银企关系,减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阻力。企业是银行主要的服务对象,企业的经营机制,营运效果直接影响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及其资产质量。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造也必然要求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并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只有理顺了银企关系,才能在资金借贷上实行双向选择,提高融资效率。要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造,就要采取措施改革我国的资金融通体制,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

(二)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构建国有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

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薪酬制度。国有商业银行要在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制定科学、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合理拉开工资差距。高层经营者的薪酬可以考虑采用年薪制。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可以由董事会或其下属的薪酬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的实施可以对公司经营者产生强烈激励作用,但它仍没有解决经营者行为短期化的问题。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还可考虑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和对经营者实施股票期权制。

坚持差异化激励。商业银行的员工包括多种类型,而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特性,他们的需求、个性、期望目标等个体变量各不相同,这就要求银行根据激励理论处理激励实务时,必须讲究原则、方法和技巧,对不同层次的员工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所以银行应该充分考虑其发展成就和成长需要,将眼前的短期激励和未来的长远激励结合起来,建立一整套的尽可能照顾到其各个层次且多方面需要的激励机制。

(三)构建银行企业文化

构建银行企业文化,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注重银行的长远发展。通过创新企业文化,使员工的人员需要得到满足。良好的企业文化有利于员工身心的健康发展,并使员工参与到银行的经营管理中,由此把“银行的目标”变成每个银行员工“自己的目标”,在银行员工之间结成科学家倡导的“心理契约”,使银行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商业银行员工的年平均工资比全国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高出400元以上,在各行业年平均工资排名中名列前茅。现在作为一个整体,我国商业银行员工已不再满足于初级需要的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等更高层次的需要的重要性开始凸现,物质激励的边际效率呈递减规律。因此,必须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坚持以发展前景为基础的物质激励,尽可能地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

(四)完善约束机制

在注重激励机制的同时,也应建立起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谋取个人私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的、全方位的、相互补充的、完整的制度化约束体系,这里主要指对信贷人员的约束。首先,适度给予中层信贷管理人员与责任、能力相对称的信贷审批权限,根据其能力、客户信用等级来确定,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能力越强、客户信用等级越高,授权其审批金额越大。其次,建立合理的信贷经营管理制度和贷款经营损失责任必究制度。凡贷款发生损失的,应当区分情况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归属。最后,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上级行派驻信贷监督员、存款大户的监督、行内员工监督、借款人的反监督和公共舆论的终极控制,完善对信贷人员的有效约束。

(五)发挥声誉的激励及约束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体系会趋于完善,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也会出现,而职业经理人市场就是经理人个人声誉的变现场所,它可以为职业经理人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收益。经营者之所以非常重视自己的声誉,是因为声誉往往对其长期职业生涯有重要的影响,如果他在一个企业工作时的声誉不好,那将会影响他将来的求职和发展,甚至断送掉职业生涯。职业经理人市场为经营者所提供的事业成功所带来的职业声誉、社会声誉变现的机会既是激励银行经营者努力工作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约银行经营者的市场力量。

参考文献:

银行金融论文范文第2篇

商业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关键环节,根据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优化的目标取向和当前面临的障碍,实现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优化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明晰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应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原则。治理结构优化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商业银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合理配置问题,只有坚持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才能有效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是公平性原则。主要是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如果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应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同时,银行治理结构的框架应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雇员、客户等)的合法权益。三是透明度原则。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银行进行市场监督的典型特征,是投资人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信息披露也是影响银行行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良好的公司治理要求在信息披露中采用高质量会计标准和可靠的信息审计,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风险控制体系的不可替代性原则,即不以治理结构优化替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要防止将治理结构优化作用夸大的倾向,那种认为“一股就灵”、银行上市就会自动走上持续发展道路的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事实上,无论是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还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银行倒闭潮都是在商业银行具有良好治理结构背景下发生的。

2、实施商业银行硬预算约束,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目标。渐进式改革、增量型改革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特征,目前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只有硬化商业银行预算,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减少外部的非市场手段支持,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进而重造商业银行的信用基础。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应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层的责任和义务,配套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加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化进程,让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尽快退出商业银行,减少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与中央银行的博弈机会,通过解决商业银行产权问题来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恢复商业银行的企业信用基础。总之,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或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借助经济民营化进程,实施“国退民进”的改革,才能从出资人的源头解决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优化问题。

2、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1999年了《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体系、特殊风险监控、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应具备的要素。根据这些原则,结合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实践,当前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应着重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完善规范组织架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改变经营管理层权力过份集中的现状。二是建立董事会下属的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基本途径有两种:一是引进外部非执行(独立)董事以增强董事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并建立独立董事评价制度。二是设立专门委员会。从目前的实际看,独立董事受到供给源、社会声誉机制缺乏的制约,将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将大于独立董事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将使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具体化,真正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三是优化对银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防止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错位。由于银行高级经营管理层事实上拥有对商业银行资源的投票权、支配权和决策权,他们是否会积极运用本身的经营管理才能(“企业家精神”)为银行创造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银行或者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因此,必须以适当的形式(如相对较高水平的与业绩挂钩的奖金、认股权等等)给予这些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以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同时,加大对经营结果的监控、考察和评估,促使这些拥有事实上投票权的人员对投票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如风险金等方式),从而抑制“廉价投票权”的广泛存在对银行经营效率的侵蚀。

3、以优化董事会的运行机制为突破口完善治理机制,力求治理结构优化效用最大化。首先要规范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防止“一股独大”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通过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运作程序等措施,充分发挥股东大会作为商业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重点要建立和规范董事会的运行机制,这是提高治理机制的关键环节。一是要规范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和选聘程序,确保专家治理和适当的规模;二是要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美国花旗集团董事会的17名董事中有13人来自外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68.4%)。董事会某些方面的决策,特别是涉及到对经营班子的考核评价、奖惩、薪酬政策等方面均主要由独立董事做出决定。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制定的“董事会批准与监控指引”,规定了贷款和或有负债审查程序、一定数额以上的投资、资产负债管理、融资管理、增资计划和财务预算等需董事会批准,衍生金融工具、利率风险和货币风险敞口的管理、审计方案、内部控制等事项需事后向董事会报告;三是要明确董事会的职责,设立执行董事,并建立独立的评价机制。可以由监事会聘请管理咨询公司对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进行绩效评估,并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向董事会反馈结果;四是提供董事所需要的信息,以利于决策;五是董事会应就对银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和激励形成定期评估的机制,并至少要满足几个通用的标准:第一,至少要每年评估一次;第二,评估需要分析银行的年度以及长远表现,并且与竞争者进行横向比较;第三,必须通过行长个人目标和银行目标来判断其业绩的优劣;第四,行长必须对自己的业绩表现作出自我评价;第五,行长必须与外部董事直接沟通并能够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反应。

4、改革银行业的外部环境,提高外部治理效率。外部治理是优化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必不可少的方面,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即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通过资本市场产生的替代效应,促使商业银行自觉改善内部治理;二是建立并实施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加大行业开放程度,鼓励行业兼并,通过增加商业银行生存压力来促进治理结构优化,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三是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的上市进程,发挥资本市场对于治理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商业银行上市有利于加速商业银行发展,借助外部力量改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和机制。目前世界排名前50名的大银行除我国的三大国有银行外(建行已于2005年10月上市)均为上市银行,表明商业银行上市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四是加强外部监管。以与国际接轨的监管要求对国内商业银行实行评级、并大力推行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公众和存款人关注商业银行的信用状况,强化债权人约束,进而促进商业银行自觉优化治理结构。五是大力培育银行家市场,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层的人员流动创造条件。

5、配套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从而在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之上建立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框架。商业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专业机构,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只是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基础,要真正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还需要商业银行配套进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改革。这里首先是董事会必须建立清晰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具有指导性的企业文化价值观,使全行的经营行为能够得到统一。其次,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推行矩阵式管理,逐渐形成垂直化、集约化的经营系统,提高对市场的反映能力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第三,建立垂直化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独立评估信贷风险,并建立直属董事会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全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监测、计量与控制,防止风险管理失控。第四,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在实行董事会直接管理稽核部门的同时,引入外部审计部门实施对内部审计的再审计,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6、充分的信息披露是市场约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我国要根据国际上有关银行信息披露的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2002年5月21日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己初步建立了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我国商业银行《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公司治理信息及年度重大事项进行公开披露。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较弱,各商业银行要参照国际银行业惯例,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信息的公开披露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改革会计制度,提高会计制度的透明度、可信度以及与国际通行准则的统一程度。监管当局还必须用经济、法律的手段,对信息的虚假披露和不按期披露进行严格处罚,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公司治理问题归根结底是要在出资者、经营者、劳动者、相关利益者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这是一道永无止境的课题。世界上也许不存在一种统一的、完美的、或一成不变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事实上,由于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各国公司的所有制模式和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差异,但是公司治理还是存在一些普遍的规则。随着我国国内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在借鉴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公司治理,既是一个必然选择,也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

在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和变幻莫测,竞争异常激烈的形势下,认识发展战略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决策者从琐碎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及时发现和解决那些有关商业银行生死存亡、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问题,有助于将银行经营活动的视野放在全方位的未来发展和广阔的市场竞争中,对系统、对银行进行战略策划,从而寻求出适合自己成长的最佳道路,使银行获得更大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要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并保持传统的竞争优势,需要采取与竞争对手截然不同的战略。首先要结合银行自身实际选择一个独一无二的战略定位;其次,为了选择战略定位,必须列出尽可能多的可选择项;再次,在列出所有的选择后,必须做出明确选择,即追求什么,放弃什么。

为此,我国商业银行需要认真思考并解决以下问题:

1、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是什么?是向全能银行发展,是以对公业务为主,还是以零售业务为主?在确定总体目标后,还应进行市场客户细分,明确提出追求什么,放弃什么。

2、市场战略。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要研究制定自身市场竞争战略,是立足于巩固现有市场,还是发现一个新的市场,是用现有的产品来打开新的市场,还是开发新产品来打开新的市场,还是组合使用各种市场战略,来不断巩固、发展银行的市场。

3、区域战略。要确定业务发展的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要在机构设置、技术投入、产品研发、费用分配、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倾斜,进一步形成在该区域的市场竞争优势;对于非重点区域,要实施果断的推出战略,减少资源的无效、低效占用。

4、客户战略。要对公司客户、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按照贡献度进行细分,确定本行重点依托的客户群体,建立起能长期合作、提供稳定收益来源、保障银行长远发展的客户基础。

5、产品战略。产品战略要以特色突出、品质优异、收益显著为目标,培育银行自身的核心品牌产品。对核心产品,要大力提高研发质量、适当加大资源投入,精心组织营销策划,有效开展产品包装,宣传营销和市场推介,落实具体人员,提升核心产品的售后管理,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凸显品牌价值。

6、科技战略。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金融产品创新中的支撑作用是提升金融服务的技术保障。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信息网络技术与金融的联系日益加深,依托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创新科技含量高的金融产品,已成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主旋律。

7、文化战略。要想赢得竞争,就要建立适于现代商业银行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文化。突出的是要树立整体营销的意识和氛围,要主动为客户服务,主动去营销客户,了解客户的需求,以客户的需求为银行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他想要的服务。要通过建立营销的竞争文化来对银行员工的行为进行导向、约束和激励,从而促进整个银行更加健康、高效地运行和发展。

8、活化经营策略――面向市场,融入市场,抢占制高点,开拓生存和发展空间,走集约化经营之路。当前,商业银行的经营困难是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许多历史问题的累积、有些改革的不到位等多种因素造成的。活化经营、抢占制高点,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从根本上与外资银行抗衡的战略选择。我们要本着“发扬传统优势、扩大独特优势、培植后发优势、聚合整体优势”的指导思想,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了解、融入、服务、开拓、占有市场,审时度势地提升经营层次,突出经营重点。在组织资金上要把主攻点放在抢占黄金地段的滩头阵地、抢占市场份额上;在配置资金上要把落脚点真正放在壮强扶优上;在追求目标上要把根本点放在以效益为中心的集约经营上。摒弃大包大揽、规模扩张、粗放经营等习惯行为,注重人均创利和存贷款平均成本等效益性指标。当前,要研究、调整、拓展金融产品的消费群,真正实现有效投入。信贷配置要面向外需,抓好内需,巩固传统产业,着眼新兴产业。

(三)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控制风险是确保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加入WTO后,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银行经营将暴露在更多的国际、国内的不确定因素之中,承受更多的风险。所以,如何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评估、预警、监测、消化、防范机制,规避经营风险就显得更加重要。还要看到,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环境很不宽松,潜在风险很多,防范和减震的难度增大,更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要十分地提高警惕,把防范化解风险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抓紧抓好。同时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吸取亚洲金融风波的教训,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高效、稳健、安全运作。为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构建完整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管理的核心之一,建立符合银行战略定位的科学、完整、高效、可控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建设良好银行治理的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实现对风险管理进行整体战略决策管理;通过独立而权威的风险管理部门实现对银行内各机构风险的有机统一管理;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对银行内各种类型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通过创新先进的风险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和转移,实现对风险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理明确的职能划分,实现风险管理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有效协调和联动管理,最终实现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2、建立健全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馈机制。我国商业银行要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风险组织流程、风险计量模型、风险数据库、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灵敏的信息收集、加工、反馈机制,建立完整的信息交流渠道,使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的基础上,利用各种信息及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加强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及时协调解决内部控制中的问题,消除信息传导失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3、整合优化业务流程,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对现行的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彻底的检查、全面整合和完善,使得制度具备自我修正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各类规章制度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制约性问题,真正做到“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的要求,实行内控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流程与职责有明确认识,将防范风险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

4、加强稽核审计,完善专业监督检查制度。首先,应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其次,应建立合理有序的内部稽核检查制度。第三,要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科学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作为警戒线对监控对象的状况做出快捷的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第四,要借鉴国外审计经验,将外部审计作为内审的有益补充,促进内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优势,谁就拥有竞争优势。一方面,要加强对银行业人才的培养,更重要的则是留住人才。因此,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增强凝聚力、归宿感;要建立起符合市场竞争规则的人才开发和激励机制,建立起较为稳定和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和配置的制度体系;同时还要建立起一整套有效测度和绩效评估的技术指标和科学管理体系。留住人才并不是要制造人才流动的障碍,留人而留不住心是没有实际效应的。只有在人才的流动和竞争过程之中,积极地创造适宜金融核心人才发展的空间和机会,我们才能发现和真正留住人才。

建立和完善激励制度。激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多层面的,在管理者的激励中,报酬激励和控制权激励是两个重要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将控制权激励内化于市场型的公司治理体系时,重视报酬激励机制,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追求委托人的利益。各级管理者应按照公开、公正的选拔标准、制度、程序及其规则,竞争择优聘任,实施科学的控制权激励。

在员工激励中,建立市场化用人制度,优化劳动组合,加快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定岗定员、减员增效的全员竞争上岗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优化劳动组合的同时,建立绩效挂钩、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分配制度。以岗定薪,加大工效挂钩力度。完善内部授权,依据经营效益、管理水平、客户结构、风险履历等多种因素综合授权,并根据情况不同进行调整,建立权限和程序合法有效的经营机制,使人力资本与银行经营资本优化配置。

考虑在董事会中设立薪酬委员会,制定书面的、制度化的对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以完善对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激励机制。对员工的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薪酬标准由以职位和工龄为基础过渡到以岗位技能和业绩为基础,依据科学的岗位评价标准,将员工的薪酬拉开档次,以真正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劳动强度和技术含量,并在此基础上加大收入中与员工绩效挂钩的部分,以加强薪酬的激励作用。逐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属于长期激励收入行为,是通过资本投入取得红利;股票期权计划是建立在该银行股票上升的基础上的,运行程序是:银行授予员工股票期权员工更好地为本银行工作银行取得更大的业绩、利润股票价格上升股票持有人获得无成本收益员工持续地、更好地为银行工作、服务。该计划做到了“零风险、高收益”,克服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垫资负担和套牢风险。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计划,来激发员工在银行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藉此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

(五)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业务创新,创建核心竞争力

“当变则变,不可自缚”。面对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入世带来的各种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就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惟有创新,才能跟上市场变化,才能推进银行的有效公司治理、增强银行的实力。金融创新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它要求在一定机制下银行各部门协同工作,进行整体联动性的研制、开发、运用和推广。

首先,与客户关系密切的公司业务部门、零售业务部门、营业部门应及时收集、汇总和反馈客户的各种金融服务需求信息,针对这些信息,信息科技部门应及时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对有普遍性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加大宣传、推广运用的力度,以赢得更多的新客户。

其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从组织结构上、人员结构上、业务结构上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及时调整优化,使业务流程安全可靠、快速细致、齐全周到。

第三,实现业务流程科学化,这样能减掉传统业务流程70%以上不必要的工作,从而节省成本;使经理人员得以集中精力和时间研究企业的发展战略、发展方针以及人才培育开发等重大事项;减少管理层,实现管理的扁平化,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使银行组织系统更具柔性,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

第四,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品种的创新应以高知识含量、高附加值及安全性为准则,实现负债业务方面的存款证券化、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和个人退休账户等的创新,资产业务方面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保理贷款、个人信贷等的创新;中间业务方面的多功能高品位的银行卡、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衍生金融业务等方面的创新。

(六)加强信息科技建设

银行金融论文范文第3篇

(一)市场准入监管。监管机构依法对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查和审批,对其业务范围和职能定位进行界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年度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以及接受监管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考核。

(三)合规性检查。对照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检查设置或变更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超授权、超范围经营,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完备,业务经营状况是否合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等。

(四)日常的非现场监管。根据政策性银行定期呈报的报表、报告,主要从五个方面的监管指标:贷款投向指标、安全性指标、流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及总量控制指标进行业务分析和监督。

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对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法规不健全,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只有根据政策性银行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策性银行的发展方向问题。国外对政策性银行都是先立法、后建行,不管是国际上成立政策性银行时间较早的美国、加拿大和德国,还是成立时间较晚的日本、韩国,都制定了自己的政策性银行法,如美国的《国民银行法》、《银行法》、日本的《政策投资银行法》等。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均在1994年成立,确定三大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任务、经营目标和宗旨的主要依据是成立之初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监管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法》和相关的《会计法》、《贷款通则》等。但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完善的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或法规,来明确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规范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监管。

(二)非现场监管很多指标是参照和沿袭商业银行的标准,需要调整和修改。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监控报告一般都分为七个部分,其中只有一部分不同,一千是要求政策性银行报送贷款投向分析,一个是要求商业银行报送资本充足率分析,要求分行二级法人报送再贷款余额和按照一逾两呆进行分类的资产质量状况等。上述指标的设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政策性银行监管的内容和指标没有根据其发展状况和国际惯例作相应的调整,而是照搬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

(三)监管手段落后,监管质量和效率不高。近年来,监管机构先后开发了具有不同特点、覆盖不同业务功能的多个版本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但这些系统与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发展及加入WTO后对金融监管提出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是没有针对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特点而专门开发监管程序和系统,造成大量的重复劳动,效率不高。

三、监管建议

笔者认为,要建立对政策性银行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使政策性银行贯彻中央“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又要支持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针,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尽快制定《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法制化、规范化。《新巴塞尔协议》把一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作为有效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并要求监管当局必须依法依规对金融业实施监管,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而金融法制不健全,尤其是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银行法和相应的监管法规,是困扰我国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主要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尽快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实行依法监管。在制定法规时,一是要根据政策性银行的不同特点和业务范围,分别制定不同的政策性银行条例或法律,明确政策性银行的定义、性质、职能和任务,组织模式,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与商业银行的关系,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二是完善对政策性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使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保证政策性银行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科学的监管指标和内容,从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走向风险性监管为主。目前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年度经济发展规划,考虑三大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和融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目标及业务特点,分别制定适合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的专门监管指标和内容,应坚持合规性和风险性并举,以风险性为主的指导方针。因为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金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建立了比较完善和完备的贷款程序及规则。鉴于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期限长,大部分在5—10年,有的长达20年,所支持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项目的借款人的法人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建议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结合近年来开发银行的发展情况,一是取消目前对二级法人再贷款余额等指标的考核,修改完善存款和利润与计划数完成情况等监督指标;二是增加政策性银行是否及时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贷款投向是否合理,内控制度能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保证国家信贷资金的安全,贷款的期限结构和资金来源结构是否匹配、能否控制资金风险,资本充足率和风险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国际通行的标准等内容。

(三)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更新监管理念,使监管与服务、指导相结合。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委员会已正式挂牌成立,并设立了专门的监管部门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银监会的成立,为提高金融调控效率,加强银行监管提供了体制框架。下一步需要加强对监管人员进行稽核审计专业培训,可采取国外银行监管部门进修或到政策性银行跟班操作等形式,提高监管人员的金融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使监管人员了解与政策性银行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知识、法律、会计和计算机等基本知识。也可以从各政策性银行中选拔一批熟悉业务和具有稽核工作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监管队伍中去,实现监管队伍的专业化,造就和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熟悉金融方针政策、能够运用国际银行监管准则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精通政策性银行业务的监管队伍,提高监管水平。

银行金融论文范文第4篇

一、发达国家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纵观发达国家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历程,不难发现其个人金融业务虽然起步较早,但真正快速的发展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经济金融状况的较大变化,推动了个人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

一方面,各国的金融市场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较快,各国企业的资金筹措逐渐由过多地依赖从银行借入的间接融资型转向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从金融市场筹集的直接型,使得资本市场的资金调度成为企业融资的中心,而银行借款则只是作为一种对直接金融的补充。在这样一个金融变革的过程中,以传统存贷款为中心的银行业功能逐步发生转变,银行不再仅仅是从前单纯的存贷款中介,而是提供范围广泛的各类服务的金融服务企业,或者说是一种帮助进行资产风险控制的风险控制企业、资产经营企业,这是一种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迫使银行努力探索新领域、开发新产品。开拓个人金融方面的业务,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讲是一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也是发挥自己网点网络优势的主要领域。

另一方面,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中心的科技产业迅猛发展并改变着世界,也促进和加强了金融领域的改革。高速通信网络和运算速度极快的个人电脑等使消费者个人水准的信息通讯基础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在瞬间完成双向信息情报交流,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以往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距离大大缩短了。这场技术革命,使银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的金融服务具备了操作技术的可行性。在这两方面主要原因的促动下,发达国家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开展得有声有色,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随着发达国家银行业功能的转变,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开始逐步表现出如下趋势:

一是服务方式的电子化趋势。过去个人金融业务服务方式比较简单,主要采取的是营业柜台服务的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在银行业的不断应用,给银行的经营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各银行纷纷开设网络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安装ATM机等,在银行和广大个人客户之间架起了桥梁,成为传统营业柜台的有力补充和服务的重要手段。电子化的进步,实现了从传统银行到现代银行的重大变革,银行也一改以往单纯靠机构扩张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模式为多渠道服务方式。在一些发达国家,除了现金业务,几乎所有的私人银行业务都可以通过电话解决,网上银行业务也已发展成熟。随着服务渠道的增多,近年来,一些银行开始撤并网点、收缩机构,利用新的更经济的渠道向客户提供服务。

二是组织机构的专门化趋势。传统银行对私人客户的服务由多个部门分开经营,导致信息无法沟通,资源不能共享。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减少资源浪费,世界上著名的商业银行都纷纷成立个人金融业务部门,集中设计、开发和办理私人客户的金融服务,为私人客户提供全面、广泛的服务。

三是业务重点的多元化趋势。个人金融业务最初发展集中在消费信贷方面,包括住房抵押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90年代以来,在个人住房和耐用消费品需求逐步满足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向股市、外汇、保险和基金寻求新的投资渠道,但由于市场的风险性及人们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得商业银行个人业务有了发展的契机。针对市场的需求,个人金融业务从单纯的消费信贷扩大为包括结算、担保、投资管理、个人理财、咨询等广泛内容。随着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的日益丰富和规模的迅速扩大,个人金融业务收入成为各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转向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

四是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趋势。90年代以来,随着证券、保险、基金行业的兴起,银行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能有效吸引客户,各家商业银行开始绞尽脑汁不断研究开发适应客户需求和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业务范围因个人需求的不同逐渐涵盖社会生活各层面,如财务咨询、委托理财、外汇、税收、代收工资费用等,同时通过网络进一步提供旅游、信息、交通和娱乐等个性化服务。与此同时,传统的存贷款服务,也开始根据客户的需求重新设计、包装。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明显滞后。在我国,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加之银行对个人金融业务在认识上和观念上的滞后,因此长期以来,国内商业银行往往只注重对大企业、大客户的金融服务,而忽视了对个人金融业务市场的拓展,这也导致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几乎是空白,市场需求处于极大的压抑状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就是指单一的居民储蓄业务。

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家银行开始逐步认识到个人金融业务对整个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性,纷纷成立个人业务部,以加大个人金融业务开拓、管理力度,制定了以储蓄业务为重点,卡业务为龙头,代收代付业务为依托,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综合理财业务为突破口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策略,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的步伐明显加快。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理念、营销战略、科技支撑、业务创新、人员素质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对商业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商业银行仍忽视个人金融业务,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理论上没有做好大力开拓个人金融领域的充分准备,缺乏科学的长远的规划,措施不完备,工作中盲目性较大,影响了产品的推广及个人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二,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单一、规模有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仅仅是以储蓄为主体的单一产品形式,与发达国家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另外,就规模上来看,其他个人金融业务指标如代收付业务结算量、个人消费信贷总量等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在现有的产品构成中,结构也不尽合理。例如,在各项中间业务产品中,成本高、收益低的劳动密集型中间业务如代收代付占比很大而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

第三,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目前仍有商业银行对营销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设置专门的营销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和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应用,个人金融产品往往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通过具体形象的演示才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接受。而一些商业银行往往由于宣传方式及营销手段的落后,使银行推出的新产品无人问津。此外,虽然商业银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但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使得许多居民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第四,技术手段落后,电子化及网络化程度低。目前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电脑网络和电子化服务还很不完善,一些先进的自助银行设备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电话银行还不普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刚刚起步。目前我国个人金融业务中90%以上仍由柜面人工办理,许多简单的存款支取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完全可以采取机器处理或客户自助的方式解决,却往往集中在柜台办理,一方面增加了人工成本和柜台压力,挤占了其他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造成业务处理速度低,营运成本居高不下。

第五,人员素质尚需提高。个人金融业务是国内新兴的金融业务,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要求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敢于竞争、开拓性强、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其决策层、管理层以及一线窗口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掌握相关的业务理论及操作技能,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还不能完全适应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和提高。

第六,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尚未做好。例如,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造成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难以对借款人信用的真实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为保证贷款质量,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过程中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调查、签合同、办理公证,手续繁琐,步步谨慎,费时、费力,大大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三、我国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的现实意义

个人金融服务市场蕴涵的巨大商机和潜力,使得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拓和占领。同时,就基础条件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也已经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社会财富格局的改变为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现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居民的私人财富不断积累。一方面,近20年来,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存量增长了200倍,年均名义增长率达到30%,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截止2003年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超过了10万亿元,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也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4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60%多,并还在不断上升。另一方面,在国内个人金融资产这块“蛋糕”中,资产集中化的趋势也已十分明显。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20%的人掌握着80%的金融资产,目前在国内资产超过100万元的家庭已经超过了1000万户,一个稳定的高收入富裕人群层次已经形成。此外,可以说,社会财富格局的改变为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将极大地催发市场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需求。

其次,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在个人金融服务市场需求总量不断扩大的同时,老百姓的金融服务需求层次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个人金融资产由过去单纯的保存保值型向综合理财、增值型转变,我国城乡居民消费习惯正逐渐由生存型消费、数量型消费向发展型、质量型、消费型转变,居民正由单纯的消费者转变为借款者、投资者和消费者。尤其是那些拥有富裕资产和稳定高收入的个人群体,尤其需要有专业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确保私人资产在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增值,这就为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再次,个人金融业务增长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银行分业管理的体制下,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公司类批发业务获利空间逐步降低,信贷风险不断聚集,迫使商业银行必须拓展零售类个人银行业务去化解。据不完全统计:银行提供公司类批发性业务,只有2%-4%的利润空间。而提供零售类个人银行业务,则有5%-8%的利润空间。个人银行业务具有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和个性化以及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也是银行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金融产品创新的重点。从利润贡献上来看,香港恒生银行个人业务对该行赢利的贡献率已达48%,个人业务在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银行业务中占30%-50%左右,而国内银行都在10%以下,但这也正说明了个人金融业务的拓展对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

最后,入世后金融市场的开放迫切需要国内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个人金融业务。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银行抢占中国个人零售业务已经到来,国外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在发展战略、市场细分、科技运用、创新机制和产品、营销管理、人才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比我国都具有明显优势。一般来说,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客户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以下三类:一是公司客户,重要行业内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有规模的民营企业;二是机构客户,如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三是个人客户。对商业银行来说,20%的客户往往可以带来80%的利润或市场份额,而中国66%的储蓄额正掌握在10%的人手中,因此基于此规律,外资银行开拓在华业务时,会将主要精力放在争取发达地区的重点客户,其中就包括这些富裕的“尖端客户”。因此,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如果不尽快拓展个人金融业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就很有可能面临失去这些客户的危险。

四、拓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策略选择

借鉴发达国家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我国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个人金融业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经营战略。经过20年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已经具备很强的现实条件,个人金融业务将成为银行主要业务之一。因此,各银行必须充分认识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转换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战略,真正把个人金融业务当作主要业务来抓,将信贷投放由支持生产为主转变为支持生产与消费并重,把服务对象由企业为主转变为企业与消费者个人并重,并尽快改变过去的运作程序和服务方式,树立以个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个人金融业务的运行规律和特点,科学设计个人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及所采用的手段,使个人金融业务朝着健康、高效的轨道发展。

第二,加强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一是改进现有服务品种,完善功能,使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如以银行卡为载体,对已有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功能进行整合、完善,借助多功能银行卡推动个人消费、外汇、证券、保险、基金、债券、收付、消费信贷等各种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二是不断推陈出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以赢得客户的信赖和长期的支持。在研究竞争对手及国际先进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类型的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积极开发有市场潜力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开发产品的同时要做好售后服务以及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包括对金融产品的不断更替、包装、重组,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的合作将更加密切,为银行提供更多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创造了条件。各商业银行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要重视打造品牌,因为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最能反映和体现其形象,银行也只有通过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获得忠实的客户群,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做好品牌的定位和形象设计,努力推出能代表本行特色的“精品业务”,树立安全、稳健、优质的名牌形象,增强银行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第三,运用高新技术,加快网络化进程。从国外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设施来看,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个人财务管理软件和可视电话大有取代传统银行分支机构之势,银行已经大大改变了以往以机构网点为中心的个人服务形态,银行不仅实现了不受时间、地理等限制的一天24小时、全年365天的全天候服务,以此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而且大大降低了原来固定场所的运营成本,提高了自身的竞争能力。近年来,我国银行的电子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但对个人客户所提供的网络化服务大多处于试运行阶段。要想使我国银行能与外资银行相抗衡,也应尽快发展我国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利用网络技术,向个人客户提供以存款为基础的个人汇兑、结算、、投资、咨询、评估、理财等业务,真正为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服务。

第四,采取适当手段和策略,加强营销管理。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讲,银行营销就是指银行在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运用金融中介机构及其功能,实现货币的聚集和重新配置,使货币资金在银行和客户之间有序运行,创造出客户满意的服务并取得经济效益的经营行为。银行在开展个人金融业务时,营销策略和手段的选择会变得更加重要。我国银行要想把个人金融业务真正很好地开展起来,也必须确定适当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手段,必须通过对环境的客观分析,通过细分市场,选择适当的目标市场和发展战略,并针对不同的市场采用不同的产品、定价、分销和促销策略。只有采用了适当的策略和手段,才能缩短个人客户与银行之间的距离,增强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的联系,在客户与银行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把我国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应该说,目前各银行所开展的客户经理制是强化银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五,加快培养和引进个人金融业务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个人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优秀的决策管理人员、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和优秀的一线操作人员是保证个人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其中,决策管理人员要负责研究市场需求、开发新型产品、实施管理控制;市场营销人员负责宣传策划、推销产品、拓展市场;一线操作人员负责客户的接待、产品的前台推广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每一层次、每一岗位的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业务及管理水平。为此,商业银行要尽早培养或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个人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未来竞争打好基础。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挂钩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分配比重,体现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分配差距,通过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激励员工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与企业相比,个人搬迁、工作调动频繁,流动性大,不易管理。拿个人贷款业务来讲,银行很难了解借款人的信誉、品德、收入水平和还贷能力,很难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另外,目前我国银行缺乏一套系统地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技术手段,也没有像对企业那样的资信评估方法,并且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债务追索、托收机制。面对个人客户大量的借款申请,银行不得不提高借款的门槛,增加审批手段,延长调查时间,提高担保的要求。消费者个人则因手续繁杂、长期等待和收费过高而望而却步。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像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一样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在法律的保护下,通过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在客观、公正、中性的原则下评估个人信用程度以促进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

参考文献:

(1)《我国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之探讨》,任碧云,《金融研究》2001年第7期

(2)《有效推动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姜志强,金融时报(2002年09月09日)

(3)《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探讨》,李恒光,《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银行金融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金融体系;交易成本;产权改革

从2007年3月1日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开业拉开村镇银行试点的序幕发展至今,村镇银行体系已初具规模。我国村镇银行是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伴随农村商业银行,小额农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而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村镇银行是带着政策的光环诞生的,是政策的产物。

1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现状及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含两个层次,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各种正规金融组织和民间金融组织。就正规金融体系而言,这样一个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组织为主体的框架,基本涵盖了大部分的农村地区。

1.1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支农功能弱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的是总分行制,省以下分支机构的缺位使得它的资产运营目标难以得到至上而下的贯彻,不得不将大量业务委托农业银行,一方面农业银行的营利性特征让它有足够的动力来挪用这部分资金甚至直接占为己有;另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过分局限于粮棉收购,对于亟待政策资金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乎漠视。

1.2农业银行的撤离造成农村商业金融安排空位

自1979年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以后,中国农业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一直处于核心地位,主导农村金融。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类银行业务的交叉使农业银行不再固守农村金融这一传统领域,而逐步将眼光转向农村金融以外的业务领域。在商业化的思路指引下,农业银行更明显的以一个商业银行的姿态参与同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营利性成为其首要目标,并由此开始了大规模的“洗脚上岸”式的战略调整,大量拆并县及其以下的分支机构,业务中心开始向大中城市转移,农业银行的撤离,必然造成农村金融主体的缺失,直接在原有金融体系中打开缺口,造成商业性金融机构部分产生供给空白。

1.3农村信用社存在诸多问题

1.3.1产权归属不清

信用社发展到如今,信用社的产权关系却变得越来越模糊:一些农村信用社的员工并没有将信用社当成是农民的,而把他当成是商业银行看待,为农意识淡薄;一些农民也不把信用社当成是自己的,而是把他当成是国家的或是商业的银行。

1.3.2不良贷款比重高,资产质量差

农业生产的低效益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农信社的农业贷款面临较大的损失风险。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近些年,农信社的资产质量有所提高,但从绝对比重来看,其比率依然很高。过高的不良资产比率使农信社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而不得不审慎对待农村贷款,限制其农村业务的开展。

2设立村镇银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2.1培育了新的农村金融主体,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空位”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必不可少。所谓“交易成本”是指利用经济制度的成本。即交易成本=签约成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成本。

交易方式或交易机构的选择取决于实现交易成本的最低。在交易层次比较低的时候,民间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优势比较明显,而当交易层次提高以后,伴随资金交易的扩大,商业金融的规模效应就会体现出来。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暴露出来,相应的弥补资金风险的信息成本会增加,这些通过大额资金借贷的高利率体现出来。但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来说,现有的安全评估成本会因为资金规模的增加而降低其单位水平,同时单位签约成本也会因此而降低,如图1所示。

图1

所以为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不同的金融机构应有自己不同的市场定位,民间金融和合作机构应着力于分散性、小额性的资金需求,而对于集中性、大额性和共性化的市场需求,则安排商业性的金融机构能使交易成本最低。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中本来包含有商业金融的安排,但是,农业银行的“洗脚上岸”已经在事实上打破了原有的“三足鼎立”的局面,直接形成商业金融的缺位,导致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交易成本的非最优化。我国村镇银行是按照公司制新组建起来的企业法人,或是其他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从性质上来说,它属于商业银行,按照商业性的原则在农村开展金融业务,它的设立弥补了农行撤离所留下的农村商业金融空位,也缓和了这种空位下的交易成本问题,从而保持了原有体系的完整。

2.2创造竞争环境,推动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不应该只单纯依靠设立几家新的金融机构,对原有金融机构组织的改革同样重要,对于农信社来说,改革的核心在于重塑合作制。

另一个关键在于竞争机制的培养。村镇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入住农村,从业务来看,它和农信社存在很大的交叉领域;从水平上来看,农信社属土生的金融,管理技术和水平远不如下乡的这些村镇银行。

2.3带来协整效应,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