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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小学六一班王琦
这次考试我考得很好,高兴得我做梦时都能笑出声来。
一天晚上9点左右,我把《激励故事大王》放下,钻进被窝,很快进入了甜美的梦乡。不知睡了多久,我忽然醒了,感觉有一团绿色的光雾向我移来。我心里一惊:“啥玩意?难道是鬼?”这时,它发话了,“嗨,王琦。”我问:“你是谁?”“我是你的眼睛呀!”我真不敢相信!这时,又移来红色的、蓝色的、黑色的、白色的光雾,分别是耳,口、鼻、手。我的天啊,我问:“这不是我的五官吗,你们咋都出来了,找啥?”
“是我”“我是老大”“你算什么,我才是老大呢!”……大家闹成一片,声音十分嘈杂。
耳朵抢先发言,“我应该是老大,要知道,没有了我,你们可就什么也听不见了。可是,你竟然朝我乱打。”“你不就是只能听那么两下子吗,要是没有了我,你们都要饿得扁扁的了。”嘴巴不服气。“你们算哪根葱?”眼睛发火了,“要是没有我,大自然的万紫千红、百花争艳,你们能看得见吗?要说老大,我才是当之无愧的人选呢!”平时沉默寡言的鼻子也忍不住了,说:“我才是不折不扣的老大!”眼睛、鼻子和嘴巴异口同声地问:“为什么?”“你们这群笨家伙,连这都不知道。你们得想一想,如果没有了我给你们提供氧气,那你们还能生存下去吗?还敢跟我争老大,切!”鼻子又说到。 “是我”“我是老大”“你算什么,我才是老大呢!”……大家闹成一片,声音十分嘈杂。
这时,大脑语重心长地对它们说:“可是不管怎么样做,鼻子只能呼吸、嘴巴只能吃、耳朵只能听、眼睛只能看谁也无法谁;你们是一个集体,个人有个人的作用,如果离开了这个集体,谁也无法生存。所以,你们要团结友爱呀!”
五官听了大脑的一番话,鼻、嘴、耳和眼都知道错了,觉得很惭愧。从此,它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了。
一、全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工作,构筑畅通平台。
一是在2月底,完成县局到税务所广域网络改换工作。县局到各所总共10网点的网络运营商由广电改为电信后,网络通信故障大为减少,内网络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全年因运营商线路故障原因引起的网络通讯故障仅3起,且都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
二是根据市局要求完成了全局内外网的完全隔离,开通机关大楼22个网点光纤上互联网工程,其余各所也通过ADSL方式开通2-3台计算机能上互联网,既解决了各单位上互联网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通道问题,又解决了数据信息的安全问题。
三是在4月中旬,完成到市局网络双线路改造工程。改造后的网络到市局带宽由由2M增大到8M,运行速度大大提高,且双线路同时运行,一条线路出现故障后自动切换到另一条线路,确保了到市局网络24小时不间断,网络改造后县局到市局网络没有出现一次通讯故障。
四是7月下旬为了加强网络安全,县局为每位职工配备一个2G优盘,在11月上旬升级了全局内存为256MDDR2为1G,对全局针式打印机进行统一维护,有效地解决了基层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9、10月份对县局、三江所、打通所的机房实施了网络线路改造,对机房的改造完全按照网络安全标准,统一规范,整洁有序,夯实了硬件基础,增强了网络运行稳定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应用水平。
一是在下半年重新修订了《计算机类设备管理办法》和《计算机员管理暂时管理办法》,针对近年计算机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了对计算机使用责任人和物的管理,我局计算机类设备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计算机管理员的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整合机房服务器资源,启用新的数据业务。今年以来相继对县局FTP服务器功能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设“临时存放”和“全局共享”文件夹,通过归类管理,优化了服务器性能;同时县局还启用了新的FTP(单位内部共享FTP)服务器,解决各单位个人的电子数据的安全存储(备份),作为县局FTP的有效补充;同时开通了全市地税系统范围内的即时通讯工具RT软件,方便了工作联系,加强了职工之间的交流;
三是关口前移,加强预防,实时监控,网络安全管理上新台阶。今年以来督促全局内网所有电脑安装由市局统一配备的瑞星网络版杀毒软件,不留一台死角,并实时监控,对发生问题的计算机及时通知处理;同时用好市局下发的防火墙、防入侵检测等网络产品,通过实时监测每天的数据流量,利用统计分析结果实现网络安全预警、问题及时发现、事故及时处理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我局网络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有效减少了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到目前为止通过网络监控发现问题计算机在20次以上,每次都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得到处理,最大限度将安全损失降至最低,有效避免病毒的大面积感染和网络阻塞,保证全局的网络安全;
(三)加强维护,做好服务。
一是用好市局下发的VPN设备,实现远程办公。目前已对局领导、人教科、办公室、计财科以等特殊重要岗位配备VPN实现了家庭远程办公,有效减轻了上述岗位人员到办公室加班的压力;为解决今年以来西城所运输企业拷盘/写盘多次发生带病毒到局内网络的问题,对西城所运输企业拷盘/写盘不进入局内网进行操作,而采取单独计算机杀毒后通过互联网VPN方式直接进入市局运输发票服务器单独进行拷盘/写盘,保证了局内网的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是指行政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第三条除本办法第九条所列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
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省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是全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处理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负责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事宜;(二)受理和处理向本机关提出的索要政务信息申请;(三)保管、维护和更新或者督促本机关有关机构保管、维护、更新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四)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目录;(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据本办法,要求行政机关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务信息。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一)涉及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文件:1.政府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涉及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3.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1.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适宜公开的审计情况。(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2.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和任用结果等情况。(五)行政许可方面:1.行政许可的设定;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3.行政许可的听证和收费;4.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监督检查结果。(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行政机关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制定过程中,起草机关或者决定机关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第九条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一)属于国家秘密的;(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侵害的;(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六)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要求获得政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务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三)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四)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五)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六)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二条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十三条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属于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情形,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行政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行政机关向其提供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对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并签名或者盖章。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适时或者不相关的,有权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及时予以更改。受理的行政机关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不得通过与行政机关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指导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介组织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第十六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依照本办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务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在申请人办妥申请手续后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申请人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经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务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
第十八条根据本办法第七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以下一种或者几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一)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二)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三)政府新闻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四)在行政机关主要办公地点等地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向公众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编制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各级行政机关应当编制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政务信息目录应当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的简单描述及其产生日期。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编制本机关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适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查阅。
第二十条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5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在政府公报上公开,并可同时采取其他的公开形式。
其他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上公开,并可同时采取其他的公开形式。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代表本级政府向社会政务信息。
各级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本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务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务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或者主管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履行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的;(二)公开的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三)不提供或者不及时更新本机关的办事指南、政务信息目录的;(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五)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六)不依法更正有关申请人本人信息的;(七)违反规定收费的。
第二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办法应当公开的行政机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本办法施行前没有依法公开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市、区关于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是:继续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委办〔20*〕111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上有关精神,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和提高,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公开,进一步抓好政务信息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和督查考核工作。
二、工作措施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区政务(社区)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单位、经济管理部门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等窗口单位,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程序,规范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对内实行“一门受理、内部运作、限时办结”;对外要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依据、监督投诉方式及当事人应备齐的相关资料和前置手续向社会公开,发挥事务受理中心、服务窗口的最大效能,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最便捷的服务。
(二)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公众信息网为主要载体,为公众提供政府的各种信息和服务。要以丰富内容和功能为主要任务,建设完整、标准的网站栏目。要以固定栏目的形式公众需要了解的静态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办事指南、网上申报审批等栏目。要及时更新网面内容,以动态信息的形式反映公众关心的政府工作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互联网方便、快捷提供服务的功能,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办理公众服务事项较多的窗口部门网站,要积极开发以网上表格下载和网上申报审批为主的功能,努力实现面向公众业务互动。
(三)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是否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监督协调小组,是否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是否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措施及监督意见,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制定的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自身工作实际,是否在政务、财务、人事和群众利益方面对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是否实行挂牌亮证上岗服务,是否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建立政务公开栏、设立意见箱,有条件的单位是否利用电子触摸屏、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将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四)大力加强督查考核
进一步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及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纳入区政府工作目标,一并下达、一并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年底要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写出自查报告并报区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落实、检查指导、信息收集和反馈等工作。
(二)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
(三)区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公众信息网及区政府网站的管理和政务公开信息的工作,确定开展面向公众业务互动的窗口部门并加强指导,切实提升电子政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