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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财政票据费的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设立的财政票据监管部门(以下简称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对财政票据费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费委托银行代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并坚持“先收后支、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财政票据费收入
第四条财政票据费收取按照不高于*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各市以下的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只能按向省财政票据监管机构领购时的价格标准收费,不得加价。
第五条实行委托银行代收所使用的财政票据由各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向承办银行免费发放。相应的财政票据费由当地财政部门从委托银行代收的收费、基金和罚没等收入中按不高于省物价部门核定的财政票据费收费标准提取。
第六条各市、县(区)的财政票据监管机构按领购票据量的80%向省财政票据监管中心预缴票据费,年度终了后再按结算价清算。
三财政票据费支出范围
第七条财政票据费主要用于印制财政票据的费用支出以及各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实施财政票据管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财政票据费的支出包括: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
(一)直接费用:财政票据的设计、印刷、仓储、保管、运输、销毁等费用支出。
(二)管理费用:1、核定为经费自筹的财政票据监管机构的事业支出,按照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包括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等。2、专项经费。包括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办公、仓库的场租、票据仓库的建设、运输工具的配置、电脑管理软硬件的配备、业务培训以及开展财政票据专项监督检查等其他票据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票据费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各级财政综合规划部门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费或财政票据补助经费的核拨。审批财政票据监管机构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或提出的用款计划,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各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支出预算及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合理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用于与财政票据管理无关的其他支出。
关键词:电费发票;票据管理创新;会计管理;信息化
为用户提供更加周到、细致、满意的服务,是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提供优质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国家电网公司农村和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等改革措施,使供电企业管辖的用户急剧增长,势必给电费发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满足电力客户对发票的需求,对供电企业内部发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电费发票的管理不仅是税务部门对电力企业的要求,更是电力企业提升管理和服务的必然举措。
一、目前电费发票管理现状分析
(一)票据使用量大,管理难度大
电费票据具有用票量大、组织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电费票据涉及多种发票,几百个断号,每月需手工进行发票统计、报表编制,要保证各个使用层级的发票数据,记录清楚、逐级汇总,编制报表,做到准确无误谈何容易。
(二)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
现电费普通发票及收据使用SG186营销收费账务系统,增值税发票使用税务系统(金税3)管理,几种票据不在同一系统管理,且这两个系统均无法生成、汇总日常发票管理需要的台帐和报表等信息。为此一直以来发票的管理的台帐、报表只能依赖手工制作,给发票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
(三)实行多元化收费,票据打印不便捷
随着多元化收费逐步推广,自助缴费终端、银联POS机、电费代收点等缴费方式增长显著。但终端不能直接打印发票,打印凭条无收费章,且字迹不宜保存。用户换取正规发票,需再到营业窗口换发票,这样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给营业窗口增加工作压力。
(四)票据使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供电企业营业网点众多,地点分散,日常收缴电费用票量大。由于基层票据管理人员、开具票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不熟悉、工作随意性大,对发票的保护意识淡薄,缺乏识别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容易造成票据管理漏洞,引发各类票据管理事故。
二、规范电费发票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创新《票据会计管理办法》
从会计帐簿和会计报告的重要性引深发票帐簿和发票报告的重要性,引深票据帐簿和票据报告的重要性。票据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数据和票据数据是评价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认单位收支状况的主要指标。可在现有发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如何使用帐表规范企业内部发票管理问题。将会计的管理办法运用到票据管理工作中,可以总结一套《票据会计管理办法》。创新发票会计管理办法,全面规定按照会计方法进行票据管理的会计科目及记帐方法、帐簿格式及登记方法、报表格式及填制方法,从制度方法上解决企业内部发票管理这一大难题。
(二)信息化票据管理体系
在《票据会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可以使用软件技术设计一套与发票会计管理办法对应的发票会计管理平台,通过平台来实现办法中提及的所有功能。完善SG186营销系统、金税3系统功能不完善之处,解决多票据不同系统的票据统计难题。
《通用票据会计管理平台》可由平台管理、领发票据、缴销票据、票据帐簿、票据报表、数据管理六大模块组成。使用创新的《通用票据会计管理平台》,生成五种票据报表主表和三种附表,按月、按年查看所有票据的领销存情况;生成领入、库存、领用和缴销四类会计帐簿,按年分月查看选定票据的领、销、存情况;平台支持单票查询功能,只需输入发票编号,便可查看到发票的使用详细情况,达到了有效管理票据的目的。票据使用量越大,管理和使用票据的组织结构越复杂,它的管理优势就越明显。
(三)加大培训力度和对发票常识的宣传
将电费发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从思想上重视起来,针对人员素质低下的现状,应该不断的加强人员整体素质的培养。对全体人员广泛宣传和教育发票的基本常识,让全员能够了解发票的相关知识,了解发票领取、使用、保管等过程,为发票管理相关岗位提供大量储备人才;不断丰富发票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培养其良好的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促进票据管理工作的优质顺利开展。
(四)强化发票的监督检查,落实绩效考核
采取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各发票使用单位之间开展不定期的发票使用管理自查、互查、备查活动,将发票的检查工作纳入发票日常管理工作中,使发票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发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及风险。[2]通过完善制度,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健全统一的内控评价标准,量化评价结果,从而提升票据管理水平,促使各单位实现票据管理的规范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费票据具有用票量大、组织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要不断创新、完善发票管理办法,从方法上指导发票管理的工作,规范企业内部发票的使用,从制度上解决了企业内部发票管理这一难题。运用信息化技术,结合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制度,企业内部建立发票会计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实现发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参考文献:
形成退票的主要原因,一是客户法律意识不强。如:票据行为不规范;票据法律责任意识不强,出票人不履行出具票据应承担的责任;持票人对票据知识不了解,在行使付款请求权而被拒绝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索权的较少。二是银行在行使权时,没有切实贯彻票据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如:审核不严,一些行为不规范或无效票据进入同城交换领域;管理不利,执行法规、制度水平不高,包括银行对制度理解不同、执行有误或业务人员素质低,办理业务差错率高;开户银行对结算管理松懈,放松或放弃制裁,纵容了出票人恶意行为;部分银行法律责任意识不强,甚至知法犯法,如要改退票理由、变更票据要素等。三是支付结算制度不健全,缺乏全国统一的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办法,存在同城票据交换管理职责任务不清,交换业务具体操作不规范、不严密的问题。对正当的退票理由没有具体的规定,对无理退票没有明确的界定。退票通知书陈旧不规范,联次不清,使用说明不清,而且缺少必备的要素。四是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不够,缺乏相应的日常管理措施,处罚力度不够,如对无理退票和开户行支票监督处罚力度不足,对开户银行行为过错和银行审核不严等因素造成的退票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等。
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票据法律意识
各级人民银行要组织和协调金融系统做好面向社会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也要利用银企之间的直接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向客户作好宣传和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银行和广大客户的票据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票据法及其配套法规
一是加强管理,提高执行支付结算制度水平。商业银行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审核不严、工作差错及执行制度有误形成的退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转变观念,严格执法。商业银行要有全局观念,开户银行要严格执行空头支票、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对出票人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制度。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三是加强责任意识,维护结算纪律。金融业要严格执行票据法,充分认识到一切票据行为应付的法律责任,不得无理退票,不得随意更改退票理由,不得违法变更支票要素,维护结算纪律,提高银行信誉。
三、健全完善支付结算办法
一是建议出台全国统一的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办法。明确同城票据交换管理职责和任务,规范票据交换业务操作;制定退票管理办法,明确正当退票的理由,准确界定无理退票,制定加强退票管理的有效措施。二是统一退票理由书。按照《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退票理由书”必须包括下列事项:一是所退票据的种类;二是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是退票时间;四是退票人签章”。笔者认为应一式四联,退票行、被退票行、客户、人民银行各一联。
人员配备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严重影响到基层央行会计监管的效果。基层央行会计部门既承担着辖内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国库资金的上缴下拨等日常性业务,同时还肩负着帐户管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结算管理等监督检查职责。而目前,基层央行的主要监管手段仍停留在现场检查阶段,到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按制度要求,至少不能少于两人,但目前,县支行会计部门一般只有6-7个人,难免出现混岗违规操作的现象。
新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出现,给基层央行会计监管增加了难度。近年来,各金融机构随着服务品种和服务范围的扩大,信用卡、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新的支付结算工具随之产生,使传统的会计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加上基层会计监管队伍观念陈旧、年龄老化、学识水平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同时缺乏对各种新业务、新工具、新金融政策法规的了解,故而无形中对会计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打一定的折扣。
尽快制定相关支付结算法规,合理确定人民银行与银行监督部门的职责权限。尽快修订以《票据法》为核心,以《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为主体的支付结算法规制度,按照各有侧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原则,对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在会计监管上的分工进行明确。
基层央行要积极转变会计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管理手段与管理方式。将监管重点由以往的日常事物性管理、事后检查为主逐步向制度建设、工具创新、信息搜集分析、风险控制为一体的事前控制为主的管理模式的转变。要将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检测作为支付结算管理的重点,从制度和技术层面上不断提高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积极探索基层央行会计监管的新方法与新途径。
票据年检自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行为,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165号文件、《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规定》的通知要求,对我单位2011年开具的财政票据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领导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按照财政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收费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收费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收费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填开收费票据内容完整、规范,收费印章齐全,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收费票据无相互混用或串用现象。无擅自印制收费票据或买卖、转让、转借收费票据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保存收费票据及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省财政票据领购证》无丢失现象,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按规定妥善保管。无其他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