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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染病;组织和管理;对比研究;学生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09-0857-03
近年来,发生在学校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中小学生具有人群易感性高、抵抗力差、聚集性大等特点。欧洲的一项调查表明,学校是空气源性传染病的高发场所[2]。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是有效防控校内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重要措施。为了解北京市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现状,为今后工作重点提供依据,笔者于2009年3月进行了现况调查,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1.1.1 问卷调查对象 抽取北京市各区县中小学校的学生传染病管理人员(校医或保健教师)为问卷调查对象。采用典型抽样的方法,考虑地理位置、学校性质等因素的影响,抽取中、小学校108所,涉及东城、宣武、朝阳、海淀、通州、房山、大兴、延庆、昌平9个区县。其中小学35所,中学73所;城区学校33所,城乡结合部学校43所,乡村学校32所;公立学校82所,私立民办学校20所,民工子弟学校6所。
1.1.2 小组访谈对象 随机抽取2个区县(东城和延庆)的校医9名、班主任11名、学生60名为访谈对象,深入了解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2 方法
1.2.1 问卷调查 采用自行编制的“北京市中小学校传染病管理现状调查问卷”,由经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对传染病管理人员进行一对一的问卷调查,按要求填写问卷。
1.2.2 小组访谈 由调查员对随机抽取的校医进行小组访谈(现场询问并录音),并负责现场记录和整理访谈资料,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1.2.3 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 3.1软件进行数据处理,采用双录入方式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采用SPSS 13.0 数据分析软件包,对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对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采用方差分析,不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采用秩和检验。
2 结果
2.1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校传染病防治规定,中小学传染病防治管理措施和制度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及定期体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与追查制度、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传染病应急处理方案、疫苗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等。
2.1.1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所调查的9项制度的建立情况较好,达标率均在80%以上。在不同性质的小学中建立情况存在差异的主要为“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其他制度的建立情况在不同性质小学间的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在不同地域分布的中学中,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的分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对各类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制度总体建立状况进行分析,在不同性质的小学间,建立了全部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学校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公立学校中,9项制度全部建立的学校较多(91.3%),其余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2.1.2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所调查的小学中,能够将本校所建立的所有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部落实的学校所占比例在公立、民办和打工子弟学校中分别为87.0%,100.0%以及50.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98)。3类小学所有制度的平均落实率分别为95.6%,100.0%和80.0%。
所调查的中学中,能够将本校所建立的制度全部落实的学校所占比例在城市、城乡结合部、乡镇中分别为73.3%,81.8%和95.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134)。3类学校所有制度的平均落实率分别为96.8%,97.3%和99.4%。所建立的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好。
2.2 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小学传染病防控措施大致相同,在每天坚持晨检、对患传染病学生进行追查、将疫情报告所有规定的单位3个项目上达标率达到了80%以上。打工子弟学校在“校医为疫情报告人”及“学生必须持复课证明复课”2项上达标率相对较低(66.7%和33.3%)。见表4。
各中学的传染病防控措施较好,除学生必须持复课证明复课外,其余调查项目在不同地域中学的达标率均在80%以上,且在各地域学校间达标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学生必须持复课证明复课”一项上,城乡结合部的达标率为68.2%,达标率有待提高。
2.3 小组访谈结果 大多数学校的晨检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检查学生是否发热、有无皮疹、个人卫生以及精神状态等情况,对有问题的学生会及时通知给校医,校医表示会根据情况上报有关上级单位。每天严格查勤制度,对缺勤的学生能够联系家长,确定孩子情况。教师及校医普遍反映学生家长对于相关工作配合程度不够,由于害怕孩子缺课,甚至出现伪造复课证明等情况。
学校内无论学生和教师均有定时为教室通风的意识,即使冬季取暖和夏季开空调时也能做到教室的定时通风。学生能够接受到相关卫生保健知识的健康教育,能够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常识。
3 讨论
学生在校内生活、学习,人群密度大,接触也较为密切,易造成传染病的流行,所以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成为学生健康的重要保障[3]。参与本次调查的小学中,各项制度建立情况的总体达标率较高,均达到了80%以上,达标率在不同性质学校间的制度是“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主要达标率较低的学校为打工子弟学校。突显出打工子弟学校对学生的日常保健以及健康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所调查的中学中,除“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外,其他制度建立的总体达标率都达到了80%以上。常参加体育锻炼,可促进身体生理功能发展,提高身体各器官生理功能,调节情绪,和谐关系,从而对人体知识、运动医学知识、营养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等有潜移默化的学习过程[4]。因此,应促进各学校体育活动制度的建立,进而保证学生得到足够的体育锻炼,增强体魄,提高抗病能力。
对各学校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各类学校所有制度的平均落实率均较高,民办小学的制度平均落实率已经达到了100%。这提示我们,各学校能够较好地落实已有制度,今后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上。
各学校的传染病管理中,打工子弟小学的管理状况欠佳,其“校医为疫情报告人”和“学生必须持复课证明上课”2项达标率较低。《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建议学校指定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为疫情报告人。被调查打工子弟小学疫情报告人多数由没有医学知识的班主任或校领导担当,极易出现漏报、错报。但整体上,本次调查结果学校达标率较2007年调查结果[5]有所提高。
通过健康教育等方式了解传染病传播机制及预防措施是预防传染病流行的重要措施[6]。通过小组访谈了解到,自2003年我国发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流行后,学校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进一步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校领导及教师的防治传染病意识均有所增强。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包括校医在内的相关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充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家长的不配合也是传染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调查中发现,部分家长不愿意配合学校工作,因害怕学生耽误课程而坚持让孩子带病上课。因此,也有必要对家长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配合学校工作。
传染病发生的早期有效反应是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最有效途径[7]。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的建立与落实能够保证其对传染病发生的敏感性,是防止传染病校内流行的根本保障。本次调查的结果总体情况较好,说明各学校对该项工作予以了一定的重视,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完善细节,为学生的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4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与管理.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5.
[2] KRETZSCHMAR M, MIKOLAJCZYK RT. Contact profiles in eight European countries and implications for modelling the spread of airborne infectious diseases. PLoS One,2009,4(6):e5 931.
[3] 楼乐平. 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的特点及对策.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4,20(6) :532 - 533.
[4] 高涛, 杜力. 试谈体育活动对促进身心健康的作用.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38-39.
[5] 郭欣, 王星火,石坚.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现状分析.中国学校卫生 ,2008,29(1):22-24.
[6] BLOOMFIELD S, EXNER M, FARA GM, et al. Prevention of the spread of infection:The need for a family-centred approach tohygiene promotion. Eur Surveill,2008,13(22):1-4.
我们六十铺镇中心学校按照教育局转发阜阳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开展阜阳市学校卫生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于9月17日—9月18日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我镇各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等,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 自身管理:大多数学校都成立了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兼职的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有工作计划,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但都没有校医疗室,部分学校配有兼职保健教师。部分学校安排了相关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少学校有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都能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各学校都在此次卫生执法检查活动中进行了自查。
2 学校食堂:所以学校皆无食堂。
3 卫生设施:无卫生设施。
4 建筑布局:无相应布局。
5 超市、小卖部:学校内部无超市和小卖部。学校周边摊点绝大部分属无证经营。
6 生活饮用水
(1)供水形式:中心学校属市政供水,学生饮水是桶装水,其他学校无供水,个别学生自带水。
(2)卫生管理:学校都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但卫生实施基本全无。
7 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报告: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能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报告,但大部分无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或日志。
(2)防治措施:学校开设了健康教育课,不少学校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学校有关人员经过镇医院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能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20xx组织学生进行了健康体检。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继续加强突发性重大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措施监督。
2、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实现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
3、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监督。根据卫生部以及有关防治监督方案,重点加强对医疗单位防治情况的监督。如发热门诊、医院感染、隔离病区、医疗废物、实验室安全等。
4、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监督医疗单位在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开展的肠道门诊建设、重点人群的霍乱监测等。
5、在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门诊、诊所等的医疗废物管理。
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机制。一是督促全市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预案;二是建立健全学生晨检制度、传染病登记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缺课追查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以及学校教室、宿舍、儿童玩具消毒制度等;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密切与学校的协作,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传染病防控预案,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加强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大对全市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监测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二是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性接种的查验和补种工作;三是做好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接到疫情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四是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措施;五是督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处理。
3、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及饮用水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督促设置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重点检查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推行学生就餐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四是监督和指导学校就餐场所对食品用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定期彻底的清洗消毒。
4、加强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督促学校对学生宿舍、图书室、电教室等场所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公共场所的消毒效果;协助学校开设“健康课”和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5、建立健全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学校基本情况建立基本档案,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频次2次/年以上。
2、在完成上级交办的消毒产品抽检任务的同时,加大我市消毒产品抽检范围。
3、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要求,规范市场的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四、其他方面工作
1、加强科室内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2、积极做好卫生监督信息登记录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造册备案,便于查询。
3、建立各项卫生培训制度,完成年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等培训工作。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15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进程报告: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③资源使用情况。结案报告: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③评价措施效果;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报告网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16〕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一、工作目标
为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重点开展对作为学生饮用水源的二次供水、学生直接饮用的各类饮水和各类饮水设施设备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和落实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防范介水传染病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结合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发病季节特点,科学有效地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报告、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等各项防治措施,预防校园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对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建筑、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宿舍、厕所等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状况开展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四)对学校医务室的监督检查。
校医室的设置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置相关资料及卫生专业人员或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记录以及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校医室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处置记录。
(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预案、制度的建立和事件报告人员的配备以及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工作,督促学校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年1月1日-3月1日)。
制定20**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并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年3月1日-7月31日)。
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予以纠正,对学校进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