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残疾人就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一)扶持对象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合适经营项目和一定经营能力的城镇未就业、失业残疾人以及持有《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已经从事个体经营或已被扶持过的残疾人不再扶持。
(二)扶持形式和标准
对首次经营服务业、维修业、加工业、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的残疾人,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等提供一次性扶持金。工业项目不超过8000元;小商业、服务业、种植、养殖业等不超过4000元;三人以上组织起来经营较大项目不超过**0元。
(三)申请程序
1、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扶持资金申请程序:
城镇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
(6)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7)经营场所房屋证明。
农村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
(5)经营项目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申请人携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扶持金。街道、乡镇残联对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符合扶持条件,对扶持项目的可行性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导填写《青岛市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扶持资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连同其他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报区(市)残联。
二、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
(一)社区就业岗位的范围
社区就业岗位是指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岗位。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1、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
2、社区停车场管理;
3、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4、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托残服务;
5、其它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
(二)社区就业岗位从业残疾人认定条件
1、社区就业岗位安置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有本地常住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
2、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1年以上并为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
3、月工资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4、就业岗位为社区就业岗位的残疾人。
(三)社区就业岗位工资补贴、保险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工作,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50元工资补贴和200元社会保险补贴。
(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每安置1人且工作满1年,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岗位开发补贴。
(五)社区就业岗位补贴申报
1、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写《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件2),于申报当月报同级残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
(2)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4)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工资发放表);
(5)招用残疾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2、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从业残疾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发放和管理。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于人员安置满一年后核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于人员安置次月逐月申报。
3、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后,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建立资金补贴发放台账。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主要用于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费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贴,纳入残疾人工资发放。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为从业人员办理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三、鼓励企业举办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举办以安排智力残疾人为主的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5人以上,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补贴用于购置方便残疾人生产的工具、设备和改善残疾人生产环境。另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工资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附件4、附件5)。一次性补贴在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次月发放;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核拨一次。
此类企业与其他企业同样执行保障金的收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的残疾人计算在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内。
四、鼓励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聘请各行各业的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未就业、失业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并与师傅签订《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附件6)。残疾人经培训开业的,每培训一人,一次性给予师傅600元培训补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补贴金,需提供《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残疾人证、残疾人开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它证明。
五、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一)培训对象及补贴标准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在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指导下,参加初级职业培训,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培训费、鉴定费全额补贴。参加中级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
对在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接受培训的残疾学生培训费,参照同期社会培训机构同类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况由市或区(市)分别承担。其中,由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与各区(市)残联联合开办的培训班,培训费按照区(市)残联与市残联各50%的比例承担。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自行办班,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由市级负担。
(二)残疾人培训费申领
培训机构申领残疾人培训费,需向本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残疾人的失业证复印件;
3、培训考核鉴定成绩单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每季末填报《青岛市残疾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汇总表》(附件7)。残疾人培训费补贴每季度核拨一次。
六、经费来源与拨付程序
上述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除残联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上述负担比例执行外,市内四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支付。其他五市三区由同级财政支付。
市内四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残联、财政审批盖章后,报市残联会同市财政核准。市财政负担的经费据实拨付区财政,由区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
其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市)残联、财政审批盖章,由本区(市)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扶持金、补贴等发放花名册汇总报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七、工作要求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权;就业保障;日本残疾人
劳动就业权是残疾人拥有的一项最基本人权,我国政府对残疾人就业问题一直保持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少且简单,主要是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登记、用人单位需求统计、就业培训,为残疾人推荐就业岗位等。由于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康复、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技术落后、专业人才匮乏,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岗位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充分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本课题结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公报所公布的最新数据,对我国城镇、农村残疾人近几年的就业状况、受教育情况、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情况等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在研究日本残疾人就业立法、就业服务的同时,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和残疾人就业的发展实际,对残疾人就业问题在理论和实践双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并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
1残疾人就业状况分析
1.1城镇残疾人就业状况。1.1.1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2014—2017年间,我国城镇、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稳步上涨。1.1.2城镇残疾人就业形式。目前,我国城镇残疾人就业形式主要有5种,从中残联公布的近5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新增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形式是个体就业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其次是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安排就业,最后是公益性岗位就业和辅就业[1]。1.1.3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人数。从2011到2014年,我国城镇残疾人新登记失业人数呈现上下波动趋势,依次分别为54037人、45146人、50237人、48925人。然而,实际失业人数不止如此,依然有大批残疾人处于待就业状态。1.2农村残疾人就业状况。1.2.1农村残疾人就业总体情况。对比近几年的数据可以发现,农村残疾人就业形势严峻,从2011年的1748.8万到2012年达到峰值的1770.3万,2013、2014、2015年分别为1757.2万、1723.6万、1678.0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1.2.2农村残疾人就业形式。在我国农村,残疾人以务农为主。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农村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数分别为1367.7万、1389.9万、1385.4万、1360.4万、1323.2万。这些数据表明农村残疾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土地,实际上农村残疾人大部分处于隐性失业状态。1.3残疾人受教育状况。在我国,残疾人接受学校教育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义务教育、特色教育普通高中班(部)、残疾人中等专业学校(班)、普通高等院校、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其中,全国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人人数,2014年有7864人,2015年有8508人,2016年有9592人,2017年有10818人,这些数据表明有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平等地享受高等教育。1.4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状况。截至2014年,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多达6154个,其中残疾人联合会兴办2211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3943个,38.2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由残疾人联合会兴办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总数变动不大,依托社会机构兴办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却增长迅速,这说明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服务越来越贴近残疾人的现实需求。
2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经验借鉴
日本是亚洲福利模式的模范国家,尊重残疾人就业权,致力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1立法保障在日本,涉及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有数十部,最主要的法律有两部,分别是于1960年颁布、先后修订多达25次的《残疾人雇用促进法》和1994年颁布的《残疾人基本法》。《残疾人雇用促进法》规定所有企业都要按比例雇佣残疾人,这是一项法律义务。公共就业保障办公室会依据企业每年递交的工作报告,对超比例雇佣残疾人的企业实施奖励,这些奖金将主要用于补助企业为雇用残疾人在工作设备、工作环境、福利设施等方面额外产生的成本,从而减轻企业负担,这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持续雇用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而《残疾人基本法》更多地强调国家、社会公共团体有责任和义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心理支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服务。2.2就业服务日本政府设立了残疾人职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共职业安定所,以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职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调查研究职业康复的相关事宜,并就相关的技术性事务,为地方的残疾人职业中心以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建议、指导、帮助。目前已经形成了社区残疾人职业中心、地方残疾人职业中心、残疾人职业综合中心三级网络,在残疾人劳动就业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公共职业安定所,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主要负责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前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从业适应性训练以及就业后的调查跟踪辅导等。具体内容包含:(1)把有求职意向的残疾人的求职信息推荐到相关对口企业,拓宽其工作应聘渠道;(2)对残疾人进行适应能力检查,然后针对其特点进行特殊的求职指导和职业培训,以保证其找到合适的工作;(3)对已经雇用和有意愿雇用残疾人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或者建议,为残疾人就业创造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2.3取得效果从2013年4月起,日本政府将企业雇佣残疾人比例从“1.8%以上”调至“2%以上”[3]。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日本残疾人就业人数首次超过30万,呈现逐年稳步增长的趋势。
3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建议
《残疾人就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年2月25日以国务院令第488号公布,*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条例》是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专项法规,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残联组织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职责,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吸纳残疾人就业方面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就业的各项保障措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使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各地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条例》的内容,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
二、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
各地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在分析就业形势、落实就业计划和制定就业措施时,通盘考虑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和实施。要深入分析、研究残疾人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专项政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鼓励社会依法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全面推进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指导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开发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指导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选择、培养并推荐符合用工要求的残疾人;运用政策导向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在选择项目、申办营业执照等方面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继续落实国务院促进就业的36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得到法律政策的保障。要将就业困难的残疾人作为再就业援助对象,加强与残联组织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帮扶。特别是在"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帮扶"零就业家庭"等专项活动中,与残联组织联手帮助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四、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继续向残疾人开放,免费为他们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支持各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要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善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将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纳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统计(劳社统就业6号表)的范围。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要逐步实现与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的联网,共享信息资源。
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为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职业技术培训,各地要给予支持和指导。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标准,对残联组织开展的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给予指导与技术支持,并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五、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鼓励并组织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政策。对企业吸纳和公益岗位安置的残疾人要落实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政策。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要,研究制定专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六、加大《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工作力度
[关键词]按比例就业;福利企业;自主创业;培训基地;就业扶贫基地
[中图分类号]C913.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2 ― 0064 ― 02
引言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劳动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实现人身价值的主要途径。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至关重要,对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有着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在这项问题的深入研究基础上采取了听取工作报告与实地调研、随机采访与定量测定、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残疾人就业问题的现状、问题和解决方式,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综合性的调研活动。
一、当前某县的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某县地处鲁中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总人口56万人,共有各类残疾人34925人,占总人口数的6.35%。其中,持证残疾人1.42万人,农村1.3万人,城镇900多人。农村户口的残疾人约占92%。在农村,残疾人就业率为68.8%,无业残疾人的生活主要靠家庭供养,占32.2%。就业残疾人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40%,低于该县最低工资标准;月收入1000元以上的人只有约20%;对现有收入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占三分之一以上。在城镇,有268人实现集中就业,用人单位给交纳保险,个体开业86人,其他城镇适龄就业残疾人大多是失业人员,靠低保维持生活。
1.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比例就业是某县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重点之一。我们着重调查了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有职工1200余人,是全县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数最多的企业。我们通过电话采访了公司所属的一个工厂厂长得知,该厂有46人残疾人,占到所有员工的3、68%。残疾人员工的工作都是他们力所能及的,工资待遇与普通员工没有差别,平均每月有1400左右的工资,每月还有公司补助100元,如果再加上年终奖、福利,每年会有2万左右的收入。
我们发现,按比例就业是政府直接干预,安排到企事业单位,由此就业的残疾人更像“正规军”,虽然收入不及有些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的,但是他们的就业、生活有更好的保障,也对自己有更高的自我认知和肯定。
2.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在吸纳残疾人就业上一直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更深入了解福利企业,我们到某有限公司做了深入走访调查。该公司共有29名残疾人,占总职工人数的38%。根据身体残疾程度,分配了不同岗位,像肢体残疾严重的安排为门卫,职责是每天浇浇花、开关大门;有语言障碍的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原料管理。虽然残疾人在公司里做的都是简单、劳动强度小的工作,他们的生产效率与正常人有一定差距,但是工资待遇、升职空间、评优奖励都与正常职工一样。
3.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方面占得比例较高,而且由于自主创业的范围更加广阔、就业方式更加灵活,所以其在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上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4.培训机构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培训机构便是体现这一道理的最好证明。对残疾人来说,教给他们一技之长,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使之自食其力、融入社会,才是彻底解决残疾人贫困问题的长远之计。
我们通过调查得知,该县以“就业为导向,培训促就业”为宗旨,制定了有关残疾人实用技术优惠政策,免费举办了残疾人电气焊、氩弧焊学习班,县内适合学习的残疾人可随到随学,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十元,直到学会为止。
5.就业扶贫基地
针对农村户口的残疾人众多,贫困残疾人数量较多的特点,该县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积极创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依托本地产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吸纳各方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分析
根据一个多月来的调查,同时切合书籍报刊音频资料,可以感受到残疾人就业总的形势良好,但也存在个别问题。主要表现在:
1.残疾人就业心态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原因,某些残疾人对于就业热情不大甚至有逃避心理。我们总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很多残疾人认为自己身体残疾,就业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自己放弃了培训、就业的机会。同时,少数残疾人家人的观念陈旧,认为残疾人身体残疾,就不能在让他出去“受委屈了”,由家里扶养或“吃救济”的观念还比较盛行。这使本来对外界有些怯懦的残疾人找到了不去工作的理所当然的理由。
2.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首先,在法律方面,《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残疾人的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缺乏深度和广度。部分残疾人自身对法律法规也知道不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3.培训内容单一、缺乏进一步的深入培训
残疾人之间存在这个体差异,培训机构虽然较多且培训内容有所差别,还是满足不了身体状况、心理、职业规划不同的残疾人。针对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一般都是技术含量比较低、培训内容单一的项目。在整个社会需要复合型人才的今天,单一型的人才获得合适的工作机会大大减少。
4.残疾人的教育水平
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是影响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原因。残疾人受教育的水平不高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就业。同时,受教育水平影响了对残疾人的管理,也就是“听不听话”。自身综合素质状况的相对低弱,使残疾人群体在追求效率的市场竞争中成为弱者,被迫退出竞争行列。
5.就业渠道狭窄
一是吸纳大比例残疾人的福利企业经营困难,发展萎缩。二是对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监督检查不严,个别企业存在残疾职工“挂名”和只发“生活费”等现象,不仅骗取国家税收,而且侵犯了残疾人的权益。三是用人单位的抗拒和排斥心理。大家在现实生活当中感觉接触到残疾人的机会很少,主要就是一般的企业都不太会选择残疾人员工。
6.政策的准入条件太高和程序太过繁琐、扶持不够
无论是申请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扶持资金、小额贷款,还是申请税收减免、社会保障补贴等,其政策的准入条件都比较高。由于残疾人分布比较分散,这就导致了办事处的设置等受到很多地方的约束。有些残疾人申请时,需要经过很多的程序并且需要在很多处多方奔波才能完成。
虽然政府部门很积极的对于部分个体创业的残疾人进行了支持,但是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和局限性,使的这种扶持并不能得到广泛的实施。由于对从事个体营业的残疾人扶持不够,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残疾人自身竞争能力差,个人及家庭负担较重,造成经营艰难。
四、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不仅有利于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通过劳动实现其自身权利并体现其社会价值,还会使残疾人从单纯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这无论对残疾人及其家庭,还是对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通过查阅资料、询问专业人士等方式得到了以下几种残疾人就业问题的解决方法,如下:
1.形成良好的社会观念与意识
社会观念与意识是残疾人就业需要的软条件。旧残疾人观中很突出的一点就是视“残”为“废”,把残疾人逐出生活主流,把他们与社会、与健全人隔离开来,这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却相当残酷的歧视,它忽视或抹杀了残疾人的创造性。因此,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必须从社会、残疾人自身上改变传统的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增强残疾人的自强、自立、自信
要组织开展各类扶助残疾人就业活动鼓励残疾人增强自信、勇于就业、敢于创业,为残疾人就业排忧解难。要在活动中平易近人,贴近百姓,摒弃“高高在上、爱答不理”的不良作风。
3.改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
培训多元化。要在市场预测和对残疾学员的现有技能评估的基础上,扬长避短,着重培训实用技能,让残疾人掌握一至两门甚至更多的实用技术,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拓宽其就业选择。
培训要有针对性。培训应从实际出发,做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要针对不同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残疾人的身体条件、年龄、文化基础、技能水平等,给予必要的指导,让残疾人员分别进入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接受与其意愿和能力相符的培训。针对残疾人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培训,针对下岗职工重点培训技能和专长,针对聋人培训噪音较大的工种,例如车床:针对年轻人培训网店、设计等技能;扬长避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4.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提高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的能力。
一是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标准和职责开展规范化、科学化的职业指导和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代管档案、协助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组织劳务、开发社区公益岗位等多项目、多方位的服务。
二是通过积极创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方式,提高残疾人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积极性,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融入行业;将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与各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培训机构形成协作机制,使三者之间形成信息联网,共享信息资源。
三是应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援助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就业援助网络,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和志愿者助残等活动,给残疾人就业以行政、法律、经济、道义和舆论援助。
我们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活动,经过长时间的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对于残疾人就业有了一定的认识,收获颇丰。我们深信,只要每个人都多关心、体谅一下残疾人,社会就会有所不同。
〔参 考 文 献〕
〔1〕张琪,吴江.中国残疾人就业与保障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2〕许琳,张艳妮.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与问题研究〔J〕.西北大学报,2008.
〔3〕郑功成.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宏观思考〔J〕.河南师范大学校报,2007.
〔4〕赵行良.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学术季刊, 1998.
〔5〕 赖德胜,廖娟,刘伟.我国残疾人就业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报,2008.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 就业援助 制度构建 政策建议
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的意义
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不仅有利于维护他们的劳动就业权益,而且可以助其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为家庭和社会减负增效。①
就业是提高农村残疾人自信心和参与社会的首要条件。农村未就业残疾人靠家庭供养的占到76.9%以上。《临沂市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中关于“就业对自己的影响”,56.8%的人认为没有工作压力非常大,26.7%的人认为压力比较大。另访谈发现,未就业农村残疾人的活动范围很小,几乎每天窝在家里。这些人很难得到家人和亲戚朋友的尊重,在社会上也没有地位。如果他们有工作,就业带来的经济收入,不仅可以改变家人和亲戚朋友对他们的看法,而且会使他们对自己的社会处境有一个积极的评价,从而对社会产生认同感,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而且,只有参与工作,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才有可能进行平等的社会交往和沟通,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体之间的隔离因素,在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取得共识,从而增强残疾人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农村残疾人就业可以为社会增加人力资源。邓朴方曾指出:“残疾人自身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力量,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必须充分发掘残疾人潜能,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②以临沂市为例,根据残疾人数据库统计,处在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22.4万人,其中农村残疾人17.5万人。很明显,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人力资源大军。他们的就业不仅解决了残疾人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还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
帮助农村残疾人就业可以促进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建设。农村残疾人是社会成员之一,也是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的主体。做好农村残疾人就业工作,对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特别扶助,给予其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的平等地位和均等机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之一。
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农村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农村残疾人大多生活贫困,完全靠自己劳动收入生活的不到30%,已就业的残疾人也存在就业质量差、劳动保障水平低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自身就业资本不足,目前的就业援助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农村残疾人就业需要所致。
农村残疾人自身就业资本缺乏。农村残疾人的就业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是指农村残疾人所拥有的、影响其就业的经济条件、文化知识水平、劳动技能、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网络资源以及政府公共政策资源的综合。
农村残疾人缺少就业的人力资本。近几年来,农民就业出现了分化,外出打工已经成了农民就业的主要形式。到目前为止,山东省已经有近70%的农村劳动力实现了由农业就业向非农就业的转移,完全农业就业劳动力只占农村劳动力的14.2%。③在农民转移就业过程中,具有体力与一定知识的农民是农民工的主体。而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农村残疾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18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中未上过学或仅上过小学的比例为82.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2%,④转移就业困难。
农村残疾人缺乏创业的经济资本。由于残疾人未就业或就业质量低,没有收入或收入少,更有甚者还需要专人照顾,影响到家庭的收入,残疾人家庭往往是“一人有病,全家致贫”。而农村社会保障不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多数农村残疾人在保险性收入等潜在收入上几乎为零。据统计,2010年全国农村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39.2元,是城镇残疾人收入(9365.8元)的50.6%,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9.0%。⑤多数农村残疾人所有的固定资产基本就是自己居住的房屋,加上一些简单的家具和农具。因此,无法进行自主创业方面的投资。
农村残疾人社会资本质量相对较差。对临沂市33个乡镇的调查发现:农村残疾人的社会资本质量较低,同质性高,网络结构呈现两极分化。农村残疾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是由血缘、婚姻、邻里关系等构成。受“门当户对”和“人以群分”等观念的影响,他们的社会关系一般是同质性较高的人群,能给残疾人提供高层次就业帮助的可能性很小。
农村残疾人获得的外部就业支持不足。我国《就业促进法》专章规定了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各地也把残疾人作为就业援助的对象。目前,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实施就业促进的措施,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来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分散就业,通过税收减免和小额贴息贷款等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但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农村残疾人社会资本的缺失,这些政策对农村残疾人来说,受惠者极少。以临沂市为例,已就业的农村残疾人中仅有5.6%是按比例到企业分散就业,另有3.2%到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的只占农村残疾人的1.5%。由于小额贴息贷款数量少,担保难,农村残疾人很少有人能申请上。由此可见,现有的国家就业促进政策对农村残疾人的就业所起作用并不明显。
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的构想
针对我国农村残疾人就业资本的缺失情况和现实需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市成功的就业援助实践经验,现就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机制。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机制是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的基础,包括提供就业援助所需的资金和人员等基本条件。首先要有资金保障,政府除了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门用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以外,还应另行安排财政预算作为培训资金和工作经费,明确每年用于残疾人就业援助的资金比例和增长幅度。其次要加快和谐社区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打造坚实平台。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主要是在基层,重点是在乡镇和行政村开展的。这就要求政府根据各行政村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帮扶措施,如派驻大学生村官等,加快社区经济和文化建设步伐,为残疾人就业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再次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乡、村之间就业信息资源的快速流通,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最后要充实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配套措施。首先要有整体规划,政府应根据农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制定长远的援助规划,落实年度援助计划。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政府主导,残联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有计划性地对农村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指导。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开展残疾人培训活动的民间机构或企业进行奖励或补助,通过政府补贴费用、减免税费、给予奖励等方式,鼓励他们开展农村残疾人培训活动。
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就业岗位。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不管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机构,也不论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组织,只要能够并愿意为农村残疾人就业提供岗位,政府都应该加以鼓励,并按数量和质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要健全鼓励农村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特惠政策,如针对创业项目和创业规模发放数目不等的创业基金;适当增加残疾人贴息贷款的数额;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园,给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场地、技术、资金、税收优惠等全方位的扶持帮助等。要实施开发性就业,深度拓展农村残疾人在本地的就业空间。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资条件,吸引多种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经济开发。对适应市场需求,能够发挥农村可再生资源优势并能够安排适龄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给予积极支持。同时采取财政补贴、信贷扶持、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优先等政策,培植农业龙头企业。要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农村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公益岗位专项资金,同时制定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更多的适宜农村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使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逐步增加。
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绩效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应设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各级残联负责落实,其他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要对各单位配合情况以及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法学院)
注释
①.
②http://news.省略/video/2008-11/11/content_103401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