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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顾彬推崇他在上世纪80年作的中短篇小说,但批评他的长篇小说还停留在欧洲18世纪,过于注重讲故事,而忽略了对语言的锻炼——一位优秀的作家应该对文学自身有更大的突破。
在接受《Lens》记者采访时,顾彬也同时承认自己的观念在不断调整,面对那些他所重视的肯定莫言的声音,他在反思自己的局限以及文学在当下世界的处境和意义。他说自己是一个典型的“现代主义”者。他对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些批评是基于其精英化立场的。其参照系主要是西方经典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以鲁迅为代表的1949年以前的中国文学。他感到当下的世界和它的标准太过复杂,对美和秩序的追求陷入了困境。
顾彬批评当代中国文学的关键词是“语言”。他认为民国时期许多作家的语言水平是非常高的,既能在白话中糅合古汉语的优美,又掌握了多种外语,能翻译,也能用外语创作;而当代作家的语言能力萎缩了,不再具有曾经的开放性和包容力。
如果考虑到其出身德国的思想背景,顾彬的言论就很容易理解了。他曾经引述海因里希·伯尔的话表达自己何以如此注重语言:“德国在1933年-1945年间经历了12年与世界文学的断裂,其语言在这期间已被政治错误使用。我们的国人1945年以后根本不知道文学是什么、语言是什么。我们应该重新学习语言,学习我们的母语和文学。”为此,顾彬充分肯定战后德语作家在语言上的探索以及对自身“语言牢笼”的突破。
与英美批评家相比,顾彬更容易理解中国在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生了什么,文学又遭遇了怎样的挫折,宏大的、口号式的、粗暴的语言怎样渗透进文学乃至日常生活。因此,他认为中国作家也亟须向德国作家那样重新学习曾经美丽的母语,并通过了解世界其他语言来反思自己的语言,锻造优美的现代汉语。
面对中国当代文学,顾彬紧锁着他标志性的严肃眉头:“中国作家比他们的德国同行做得更成功吗?我有点怀疑。”
《Lens》:莫言得奖已经过了一些天,您也曾经表示会以此为契机重新思考他的小说。现在有什么新的想法或角度吗?
顾彬:我不喜欢总是重复我自己,我对文学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整个德语国家的汉学界是歌颂莫言的,我是少数过去批评过莫言的人。德国记者大部分年纪都比较大,他们中有很多人和我有过同样的看法。但是,我应该重视别人,重视高水平的文人、作家、记者和同行,我应该回国,跟他们见面。我的标准、我的看法也许会变,我不太清楚。
现在我的想法有些矛盾,不是很清晰。
如果我们拿莫言和过去获奖的作家比较,从语言和虚构能力来看,他的水平可能会低一点。但我同时碰到另一个问题,比如海因里希·伯尔,他1972年获了诺贝尔文学奖,那时候我们都很肯定他,但是今天他没有读者,有人开始说他没有写过什么好的文学作品,他的德文差得很。他代表我们的良知、良心和我们的道德,但是,他当时提出的政治、社会问题,1989年以后已经基本都解决了。
另外,我们的问题或许还有,为什么是莫言?为什么不是贾平凹?为什么不是王安忆?很简单,莫言在日本和英语世界有最好的翻译家,他们语言很好、懂文学,他们知道译本怎样才能成功。如果他们发现作品中的问题,他们会找到处理的办法。可能英语的莫言小说译本比原来的中文小说好一点或者好得多。这些译者会坦率地告诉你,如果我们碰到乱七八糟的地方,我们会想办法,或者删掉。作者可以犯错误,但译者不能犯错误,因为译者之后还有出版社。
《Lens》:在莫言得奖后,围绕作家与权力体制的关系,出现了一些争论。您怎么看?
顾彬:我觉得不应该这样。从文学评论来说,应该将“人”与“作家”分开。写小说的并不是莫言这个人,而是莫言这个作家,是这个人内在的某一个声音,是这个声音开始书写。这种内在的声音会变化,出来的作品会不一样。
即便一个人的政治观点有问题,也不代表他写不出很好的作品。比如奥地利作家彼得·汉德克,他是一流作家,但在政治上有问题,我们可以批评他的政治观点,但这跟他的写作没什么关系。
我估计很多作家嫉妒死了,所以他们找一些可笑的理由来攻击莫言,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
《Lens》:其实,中国的政治和文学的纠缠已经几十年、上百年了,到了当代,文学有一种被“边缘化”的趋向,反而让它与政治拉开了一定的距离。但莫言得奖之后,人们还是会从政治的角度去评价一个人。
顾彬:你说得很好。当然,文学可以思考政治问题,但如果像我们的和你们的“”那样用口号和政治的语言去写作,那文学就没有意义。莫言的小说里也有政治意涵(对政治的隐喻),那是很正常的,我的作品里都有政治。
《Lens》:您评价文学,尤其是现代文学,主要是在语言的层面。而小说还有个叙事或者说讲故事的层面,语言能够完全成为它的标准吗?
顾彬:我是少数持这样看法的人。大部分读者希望看到故事,他们不想再看1945年以前不讲故事的作家的作品。对于我较为绝对的态度、认为写小说的时候不该只为了故事,也许我该重新思考。
《Lens》:如果在语言上进行更深入地探索,会对人的精神和情感状况有更深邃入微的表现。
顾彬:对的。我刚刚提到的彼得·汉德克,他不讲什么故事,但是他的书仍然非常厚,他创造的是一种sound,一种声音。
《Lens》:这也就是您曾经批评中国当代作家的出发点,认为他们的写法有些过时,还停留在欧洲18世纪,自身没有突破。
顾彬:我们应该看到,莫言、余华他们都曾是先锋作家。现在,在国内国外我还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就是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最好的小说。但是,读者不想看什么先锋小说,无论在中国、德国,还是美国。所以我们不应该只批评小说家,也可能我们没有好好培养我们的读者,所以他们不想跟着我们(文学的发展),可能他们还需要文学之外的东西。
精英文学则不考虑读者,有没有读者无所谓。我完成了我的小说就实现了自己。(如果)你问北岛,他的诗需要多少人看,他(会)说一两个人差不多了。这是一种中国中世纪文人的态度,如果你有知音,一两个就够了。
但同时,中世纪的中国诗人,过了1000多年我们都还在看他们的作品。1000年后,人们是不是还在读莫言——这个问题我们没有办法回答,但是可以思考。
《Lens》:您的这个倾向,是否与您对“现代”的理解和精英化的立场有关呢?
顾彬:对。我这些天总在思考我自己的思想,我发现自己好像还是一个很典型的“现代性”的代表,“现代性”追求美,我自己也苛刻地要求美。但后现代对美不感兴趣,他们认为一切都是平凡的。现在是个民主的时代,我们几乎没有语言的“贵族”。现在出版的小说,语言水平差别并不太大,语言的味道——那种香味——差别也不太大,余华们、格非们、苏童们、莫言们差别不太大。但是中国当代的诗人们区别却非常大,在德国也是。
欧洲的现代性有一个倾向,看不起平庸,也不一定歌颂民主。当时有不少代表现代性的作家跟着法西斯主义走。多元化可能从1945年、1949年以后慢慢开始,德国从1968年开始,中国大概从1992年慢慢开始。
《Lens》:我个人感觉,欧洲的一些现代思想家认为,精英追求绝对的自由,大众在大众的范围内追求民主。
顾彬:这个说法是对的。
《Lens》:您曾经谈到中国当代作家没把握好“现代性”,您觉得这和他们的生命体验、文化环境是否有关呢?毕竟中国并没有经过一个充分、彻底的现代性的洗礼,而乡村的、“乡土中国”的体验可能更长久也更深刻一些。
顾彬:你说得很对。的一些项目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实现,所以从来看,如果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在内,好像中国作家大部分没有经历从现代性(modernity)到后现代性(post-modernity)(的过程)。不过,诗人也许已经经历了,如果我理解得对的话,他们跟我一样,也对语言有很强烈的需求。
《Lens》:您曾谈到中国的语言经过“”的十几年,和德国语言经过纳粹的十年一样,是被破坏的。
顾彬:我们也有小“”,1968年到70年代末,那时候我们最好的作家要求我们不要再用什么精英语言来写作,我们应该用最简单的、像口号一样的语言来写作。甚至说,我们不需要文学,他们宣布了文学之死。直到德国统一以后我们才纠正了这个完全错误的观点。
《Lens》:中国当代文学如果在语言上存在问题的话,您觉得更多是作家个人没有掌握更好的语言技巧,还是当代汉语本身就已经出了问题、是一种被破坏的语言,作家在用被破坏的语言写作?
顾彬:这些原因都有。1968年,法国和一些德语国家,都跟传统的古典文学告别了。但是因为民主德国没有这么做过,所以德国以及德语国家很多好的作家都是奥地利特别是维也纳人,或者是从民主德国来的。那些在六七十年代(的联邦德国)非常红的作家,现在没有什么读者。
中国当代作家一般来说不太懂古典文学,包括所有以前的文学。如果他们有什么背景的话,特别是中国当代诗人的背景,很可能和英语世界、英语诗人有关系——这是可怕的。
《Lens》:有一种说法,中国现当代语言最好的人都做翻译了,没有做文学创作,但可能搞创作的人语言水平又不够高。
顾彬:这个说法我听说过,可能有道理。在德国,最有名的译者的地位和作家一样,他们的语言水平都非常高,不但可以和作者比,甚至可以超越。这是很可能的,我知道你们1949年前后乃至60年代末有很好的译者,到了90年代,他们过世了,所以问题开始了。
《Lens》:在您看来,西方世界对莫言的接受和对高行健的接受有什么不同?
顾彬:高行健在2000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德国的大报纸都讽刺他,很厉害、很可怕,否定他的小说有任何价值。这次我听到的德国的声音是相反的,除了一些记者以外,好像其他的读者、作家、出版人都说没问题。高行健的小说差得很,但是他的话剧很不错。
《Lens》:您是一直都认为中国小说没有进入世界文学领域吗?
顾彬:如果我们不谈1949年以前,多数的好像没有;少数作家,比如王安忆,我估计没问题。
在我看来,莫言当然受到了一些国外文学的影响,包括拉丁美洲、苏俄、英国等文学的影响,但恐怕他读的都是译本,没办法看原文,另外这些译本好不好我不敢说。
在德国,基本上作家也是思想家、评论家和译者。他们都是知识分子,他们可以评论文学、文化或政治。但是莫言不是一个思想家,王安忆也不是。很少有中国当代作家可以被看成思想家或者真正的知识分子。这也可能跟20世纪或者中国的传统有关系,值得思考。
在他的家乡高密,鬼怪就是当地世俗构成。阿城说,他听莫言讲鬼怪,格调情怀是唐以前的,语言却是现在的,心里喜欢,明白他是大才。
对于这样的评价,莫言却出奇的冷静。
他称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大才,连中才也算不上。如果他这样的就算大才,那他们村子里的那些老头老太太都是“超大才”。
1986年夏天,阿城和莫言在辽宁大连相聚,莫言讲起自己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近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近在眼前,于是再趟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阿城说,这是他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很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净,重为天真。”
大概是从小受《聊斋志异》等古典小说的影响,莫言笔下的世俗杂糅着魔幻气息。而莫言说,在他的家乡高密,《聊斋志异》中的很多故事都在民间口口相传,从小深入他的骨髓。
有评论说,莫言是“中国的马尔克斯”。和那位写就《百年孤独》的作家相比,这个经常踱步在山东小村落中的身影,确实有着相似的眼光和视角,对生活,也有着相同的观感和笔触。
莫言的作品均以高密为背景,故乡于他可谓如影随形。美国当年有“天才”之誉的小说家托马斯·沃尔夫,生前不敢回故乡,英国小说家劳伦斯也被他的乡亲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在莫言看来,他们都是在外边“吹牛太过,不知天高地厚,伤了乡亲们的感情。”
高密的“三贤四宝”(三贤:晏婴、郑玄、刘墉,四宝:年画、泥塑、剪纸、茂腔)伴随他长大,决定了他基因中的“高粱地”。而他想当作家的愿望至为简朴:就是盼着一日三餐都能吃上香喷喷的饺子,娶石匠女儿当老婆。
莫言说话,每每言及他的故乡,他的童年,他心中的“高密东北乡”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如今,“高密东北乡”已经成了中国乃至世界的一个缩影。就如莫言所说,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跟他的命运紧密相连,已经成了他生命履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作家不可能是万能的,他只能写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谁没有自己的一个高密东北乡呢?”
从《红高粱》到《生死疲劳》,从《天堂蒜苔之歌》到《蛙》,以及《丰乳肥臀》、《檀香刑》,读过莫言的人,会发现其作品无处不显示着对历史的沉重反思,对现实的尖锐拷问,以及对人性的剔骨描写,还有那肆意的想象力。
在莫言的小说里,时常还会流露出一种前乌托邦主义的心态,通过对已经消失的美好世界的描写,来否定现存的丑恶世界;用原生态的社会模式来反讽秩序化的呆板现实逻辑。他总是表达一种要回归过去,重返婴儿时代的愿望。这种愿望,或许是基于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而产生的。莫言的小说里常常出现一种鲜明的对比模式:过去和现在的对比,儿童世界和成人世界的对比。
在这种对比中,莫言流露出对“生态多样性”的向往。他说,“当这个世界所有的鸟都变成凤凰的时候,是多么的单调,所以我们要有凤凰、要有乌鸦、要有麻雀、要有孔雀那才好看,当然我是乌鸦。”
虽然有一个地理上的故乡,但是,莫言眼里的故乡不是封闭的,而是不断扩展的。故乡久远的历史源头是纵向的扩展;在空间上,作家也往往有着把异乡当作故乡的能力。乡土是无边的。“我有野心把高密东北乡当作中国的缩影,我还希望通过我对故乡的描述,让人们联想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莫言有自己的生存之道。他的《生死疲劳》是一部有关的小说。他在开篇引用了佛家的概念,他说,“写作有慈悲,写作有自在。”
通过慈悲和自在的书写,莫言的作品成了世界文学的一部分,他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的生活,“站在人的角度上,超越了地区和种族的界限。”
莫言代表作
《蛙》(长篇小说):2009年首次出版,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生死疲劳》(长篇小说):2006年首次出版,获第二届红楼梦奖首奖。
《四十一炮》(长篇小说):2003年首次出版。
《檀香刑》(长篇小说):2001年首次出版,获台湾联合报2001年十大好书奖,第一届鼎钧双年文学奖。
《丰乳肥臀》(长篇小说):发表于1995年,获“大家文学奖”。
《酒国》(长篇小说):19 9 3年首次出版。
《天堂蒜苔之歌》:1988年首次出版,莫言第一部长篇小说。
《欢乐》(中篇小说集):1987年首次出版,收入20多部中篇小说,艺术风格鲜明,各具特色。
磨光门槛的读书狂
莫言自小对书就很痴迷,书籍成为那个文化生活匮乏的年代里,年少莫言最好的伙伴。莫言直到现在还记得一个很鲜活的例子。他说,“我们家实际上都爱看书,二哥也是个书迷。我们家原来有一条门槛,当时农村没有电,只有一盏小煤油灯。每天晚上这个煤油灯的火苗真是像一个黄豆一样那么小,我母亲在锅灶上做饭,我们就利用这点机会,我就一脚踏在门槛上看书。踏了几年之后,那个门槛竟然被我们弟兄两个给踏的明显得凹下去一块。”
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痴迷于书本,莫言坦言,与那个时代有关,没有文化生活,就觉得这个东西能把你抓住。“那时候书非常少,一个村子里几本书了如指掌。为了看书,也想尽了一切的办法,提前拿着自己仅有的几本书去跟人家交换。人家不感兴趣,就帮人家干活,帮人家推磨、割麦子,换来阅读人家家里藏书的权利,后来附近十几个村庄的书都看完了”关于读书,在莫言的身上有很多故事,大家津津乐道的一个就是莫言能背新华字典。“后来实在没书看了,就看新华字典,看新华字典也觉得蛮有意思的,以至于说倒背如流,那是太夸张了,那不可能。就是读得很熟,有时候甚至把新华字典的错误都可以找出来。”莫言说。
素材解读:任何成功,应该都是可以找到它的理由。一个孩子,愿意用一天的辛苦劳动,来换取阅读一次阅读书本的权利,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动与震撼的事情啊!有了这种极致的热爱,有了这种滴水穿石的恒心,还有什么事情不能成功呢?
适应考题:热爱、追求、人生路上、童年的记忆、不会忘记、与书为伴、我也行。
把作品放在高粱地里
提起莫言,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电影《红高粱》里那些色彩鲜艳的画面和黄土地上张扬的生命力,那里就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高密不仅仅是莫言地理意义上的家乡,更是他几十年来在文学创作道路上一直苦心构筑的文学故乡。
他说,20多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一切都看厌了,那些低矮、破旧的草屋,那条干涸的河流……所以,1976年2月16日当他爬上装运新兵的卡车时,连头也没回,感到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可当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人说到了目的地时,他才感到深深的失望。两年后,他重新踏上故乡,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自己走来时,眼睛里顿时饱含泪水。那时候,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莫言说,我生于斯,长于斯,我最早的作品,都是以这块土地,以我的经历,甚至小说中的很多原型都是我的左邻右舍。所以,没有这块土地,没有父老乡亲,就没有我这个作家。
素材解读:在莫言的作品中,家人乡邻,乡村的池塘,都成了他信手拈来的写作素材。正是这种深深植根于农村的精神,让莫言的作品有了更多的生活气息。他的成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养育我们成长的家园,往往是最生活与事业的力量源泉。
适应考题:家园、根本、精神、成长、生命的清泉、土地、一起前行。
用故事吸引世界
山东高密,到处都是讲故事的人。莫言回忆说,“在我们乡村的广场上,在我们的集市上,在寒冬腊月生产队喂牛、喂马的饲养棚里,我们都可以听各种各样的说书人,给我们讲述古今中外的故事。我听了这样的故事,回家对我的父亲母亲讲,对我的哥哥姐姐讲。他们刚开始对我的这种讲述非常反感,但是很快他们会被我的这种讲述吸引。我母亲后来也对我网开一面,允许我在集市上听人说书,允许我到别的村庄听村子里的人讲故事。回来以后,晚上面对很小的油灯,她做棉衣的时候,我在旁边讲我听到的故事。时候我记不全了,我就开始编造,当然我编造可能编得还不错,以至于我很小的时候也成了一个说书人。”
这些孩童时的经历,成了他后来文学写作的源头。莫言自己也说,“我后来从事文学写作,写小说,写剧本,可能就是从给我母亲讲故事开始。”从1980年表作品以来,虽然风格上可以看到作家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影子,看到所有文学前辈和他的个人思考,但莫言笔下的故事,几乎都是来自他生活的山东高密,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之一、瑞典汉学家马悦评价说,“莫言是一位很好的作家,他的作品十分有想象力和幽默感,他很善于讲故事。”
素材解读:听故事有趣,要学会讲故事却不容易;在讲故事的过程中,能够编得宛如亲历,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意思的是,莫言编的故事不仅让中国人喜欢,还能吸引世界读者的眼光,那便真是一种能力了。没有长年的积累,显然是无法达到这种境界的。
适应考题:学与做、坚持、过去与现在、兴趣、习惯、鼓励、个性。
成功不在写作上
莫言早已是名人,可从不嫌弃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的妻子杜勤兰,女儿管笑笑更是莫言的最爱。莫言曾说,他最大的成功,不是写出很多名篇,而是有一个幸福家庭。1995年,13岁半的笑笑和母亲离开山东,随莫言来到北京生活。这一年的莫言,正处于构思长篇小说《丰乳肥臀》的关键时期,妻子的到来,刚好可以照顾他从前单身居住缺少规律的生活。而女儿笑笑此时则已长成一个渐渐褪去天真的大孩子,在北大附中初二年级插班上学。
在笑笑的印象里,父亲对自己的疼爱和关切跟天下每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是一样的。有所不同的是,父亲更多的却是不事张扬、默默无言的关爱。笑笑读高一那年,一天中午,突然下起了大雨。早上上学时天还很晴朗,笑笑没有带伞,中午到食堂吃饭时才暗暗叫苦,这雨总也不停,下午可怎么回家?然而回到教室却意外发现课桌上放着一把崭新的伞。同学们羡慕地告诉她:“笑笑,你真幸福,刚才是你老爸来给你送的伞!”一股暖流涌上笑笑的心头。打着伞回到家看着父亲俯身爬格子的背影,笑笑只感到父亲的爱沉甸甸。从学校到爸爸上班的魏公村有四站多路,而爸爸一路在风雨中奔波,为的就是给自己送一把伞!
素材解读:幸福的方式也许有很多种,但有一种幸福一定是最美好的,那就是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试想,如果你的事业没有成功,还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或许你还是幸福的;如果你没有幸福的家庭,事业再辉煌,那又有谁来分享你的快乐呢?莫言的魅力,不仅表现在文学作品上,更表现在情感之中。
适应考题:最美、幸福、风景、芬芳、真情、暖流、微笑、父爱。
贴着底层生活
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前,莫言曾经说过,文坛就好像池塘一样,其中有很多种鱼,每种鱼都有自己最适合活动的深度和区域,每个水域和深度之中,也必然会有最适合某类鱼食用的食物。文坛亦如此。各个不同层次的作家都有自己各自不同的追求和理想,不能说哪个好哪个不好,有的人追求畅销、追求流行,只要不犯法,不伤害他人,那就无可指责。
有记者问莫言,您觉得您是处于哪个水域哪个深度的“鱼”?莫言说,我相对来说还是在比较底层的,沉得比较深的,但我不是大鱼,只是那种喜欢贴着底层生活的鱼。他认为,最近10年来文坛反而是沉下来了,有的人在悄悄地写作。而认为文坛是“浮躁”的这样的判断,其实仅仅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这么大的一个社会,不能因为一个作家的某种行为,就来判断整体都是浮躁的。他说,现在那么多刊物,看一看《人民文学》,看一看《收获》,实际上会发现,现在中短篇小说的质量比起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短篇小说质量已经提高很多。很多年轻作者出手不凡,他们创作中短篇小说的水平,已经完全达到了跟世界范围内的作家、跟世界文学相对话的程度。我经常看《人民文学》和《收获》,每一期都能发现相当不错的作品。
一、莫言的故乡情结
2012年10月11日是一个值得中国文学永远铭记的日子,首位中国籍作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根据瑞典文学院的新闻,我们了解到莫言“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同时,在莫言的小说中“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由此可见,对于民间文化的吸收和民间故事的借鉴为莫言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他本人的文学创作开辟了新的空间。莫言本人对于自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表现得较为平静,这从他在瑞典文学院发表获奖感言《讲故事的人》中就可以看到。作为一个从山东高密东北乡走出的世界级作家,莫言对于自己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保持着高度的谨慎,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而他所讲的故事正是那些发生在他自己、亲人、乡亲们身上真实的故事,是对于乡土生活的真实描写。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乡土小说是莫言文学创作中最有分量的部分。“所谓乡土小说,主要是指靠回忆重组来描写故乡农村或乡镇的生活,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说。”对于这一点,我们能够在莫言创作的多部小说中感受到农村生活带给他的巨大影响。在《红高粱》中,开篇就是对一大片高粱地的描写,这正是莫言家乡的真实写照。作为一种无法割舍的情结,莫言时刻将自己对于家乡的那份乡愁记载在心中。德国作家措特勒曾将作家对于故乡的那份感情分为“呼吸故乡”和“头脑故乡”,丁凡先生将其阐发出新的理解:“我以为所谓‘呼吸故乡’应该就指‘生存故乡’,也就是地理位置上的故乡;而‘头脑故乡’,我以为就是指‘梦幻故乡’、‘精神故乡’,这就是作家头脑中,具体说是创作思维中的故乡,它是作家主体活动中的梦幻般的世界。”因此,《红高粱》中的高粱地便是莫言的“生存故乡”,而《丰乳肥臀》《檀香刑》中的世界就是莫言的“精神故乡”了。对于莫言来说,那些时刻萦绕于心中并且挥之不去的故乡情结深层的、隐秘的文化心理底蕴是什么呢?这样的审美诉求又最终凝定为怎样的文学表现方式呢?
笔者认为,对故乡的回归不仅是肉体的回归,那仅仅是形而下的层面。莫言所要实现的不仅是在空间距离上靠近自己的故乡,更是要在精神上实现与故乡的回归。为此,莫言将自己对故乡的眷念凝定为某种特殊的东西,如《红高粱》中“我爹这个土匪种”展现的豪放,或《丰乳肥臀》中对母亲的祭奠。在魔幻现实主义的外衣下,莫言以乡土小说的形式为自己找寻到了心灵世界的回归。
二、莫言乡土小说的“精神故乡”
在莫言的笔下,处处生长着高粱的家乡是一个贫困、落后的地方,但是却极为的美丽。那里有洒遍山间的高粱酒,有质朴的罗汉大叔,还有所有凝聚着莫言家乡记忆的事物……另外,在莫言的小说中可以体会到淳朴的民风、曾经的快乐……总之,故乡生活的一切和故乡所有的景象,这些在莫言看来都是充满着感情的审美对象,都凝结成为特殊的精神氛围。
对于所有从贫瘠的家乡走出来的现代人而言,这将是一个永远无法割舍的记忆。在莫言乡土小说中永远存在着一个悖论: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不同于其他乡土小说对故乡的描绘,莫言没有极尽笔墨地去展示家乡的美丽,而是在刻画人性的另一面。不同的人生境遇中无法规避的正是身处异乡的莫言故乡意识的杂糅,在生活的漂泊中,试图回归故乡的意识相伴而行。或是由于时空的远隔,这种可望而不可即的追慕贯穿于莫言乡土小说的全部。
1976年2月,我应征入伍,背着我母亲卖掉结婚时的首饰帮我购买的四本《中国通史简编》,走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既让我爱又让我恨的地方,开始了我人生的重要时期。我必须承认,如果没有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也不会有我这样一个作家。(《讲故事的人》)
在诺贝尔文学奖演讲中,莫言坦言家乡是“既让我爱又让我恨的地方”,这句话说出了所有离开家乡人的心声。家乡的贫困、落后、闭塞促使一代又一代人离开了生养自己的这片土地,作者离开了那“蓝天白云”“鬼怪妖狐”的农村,进入了城市文明生活中。当幼小的心灵突然被置于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时,那种恐惧、不适、挣扎的心理印痕便留在了人的大脑中,一旦触动了这一记忆机制,思乡之情便会滚滚而来。
因此,莫言才会那样盼望回到自己的故乡,这里承载着他童年所有的记忆。诚如童庆炳先生所说:“完整的童年经验并不仅仅是指原来的童年生活记录,它还包括活动主体对自身童年生活经历的心理感受和印象,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固然,城市中有丰富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但同时也出现了自然环境被破坏、人际关系恶化的现象。人与人之间虚伪、矫情、势力、自私,生命在卑怯、苟且中消解而失却了乡村社会固有的率真坚韧、执著豁达。当现实的刺激异常强大,以至强大到必须胀破原来的心理图式,即作家童年时期对城市的恐惧与排斥、对故乡的眷恋不已的心理机制时,这种企慕心境便愈发浓重。最终凝定为作者笔下的乡土小说。
作为一名享誉世界文坛的作家,莫言的文学创作是从他对自己家乡――山东高密东北乡的回忆中汲取营养的。这里不仅有他童年的快乐,也有生活的艰辛。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莫言无法忘却的,也是他取之不竭的文学宝库。他对于人类既往生活的重视并非是一种创新,也不是纯粹地借鉴“魔幻现实主义”。他是要在自己的文学创作中去寻找现实生活中永远无法回归的精神家园,也就是属于他自己的“精神故乡”。在这里,他不仅可以找到自己儿时生活的碎片,也能慰藉自己多年来对母亲的愧疚。因此,我们在《红高粱》中似乎可以找到童年的“莫言”,在《丰乳肥臀》中又能看到莫言“母亲”的形象,在《蛙》中又能看到一位姑姑的身影。这样的描写都是莫言在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故乡”的道路上所取得的成果,是对于既往岁月的最佳肯定。对于生活在钢筋森林的现代都市人而言,这或许正是莫言小说最大的魅力所在。
三、莫言乡土小说的文化机制
莫言的文学创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这正是一个中国社会迅速变革的历史阶段,新旧的文化传统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不断冲突、交织。关于新旧文化的对抗,这本是莫言所处时代的大背景,也映照着中国人的心灵史。众所周知,“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的文学艺术及其文艺理论,都是结晶在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之上的”。对于这一点,马克思也曾明确指出:“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自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
特殊的时代带给莫言独特的思考,他对故乡的眷念正是对于传统生活方式的向往与追求,也暗含了莫言本人对于现代文明谨慎处之的基本态度。诚如弗・詹姆逊所说:“所谓文化――即弱化的、世俗化的宗教形式――本身并非一种实质或现象,它指的是一种客观的海市蜃楼,缘自至少两个群体以上的关系。这就是说,任何一个群体都不可能独自拥有一种文化:文化是一个群体接触并观察另一群体时所发现的氛围。”在对比中,我们认识到了不同文明体系的差异,也深刻理解了某一文化类型的自我特征。
对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我该说的话都写进了我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我希望你们能耐心地读一下我的书,当然,我没有资格强迫你们读我的书。即便你们读了我的书,我也不期望你们能改变对我的看法,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作家,能让所有的读者都喜欢他。在当今这样的时代里,更是如此。(《讲故事的人》)
在莫言的乡土世界中,离开了家乡的自己和所有漂泊的游子一样对家乡有着永远的眷念。留在家乡生活的人们,虽然物质贫乏,却享受着精神世界的愉悦。所有的人都在寻求着自己的生活,守望着美好的未来。在故事的内核中,所凝聚的正是莫言对当下社会不断演进的独到而敏锐的观察。这种思考所代表的将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精神取向。
但是,在文化层面上,故乡却也逐渐脱去了“田园牧歌”的和谐之美,更多的是一种愚昧与落后,如莫言对于种种酷刑的展示、对于人性丑恶的描写。这样,作者就不得不在审美的氛围中歌唱旧梦的同时,又无情地从文化意义上剖析故乡了。正是在这个价值层面上,笔者认为莫言的乡土小说不再是纯粹的地域上的故乡,而是精神上、文化上的故乡了。
【关键词】英语 教师 第一节课 兴趣 学习方法 学生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1-0132-01
初中英语教师上好第一节课非常重要,它不仅能提高新教师的影响力,更重要的是提高教师的教学自信。每学期开始,学校总会分来一些新来的英语教师,由于刚开始参加工作,有的新老师对教学工作总是畏首畏脚,生怕上不好第一堂课,给学生留下不好的印象,于是很多新老师总是会在办公室询问第一节课要上什么内容之类的话题。对于这个问题,本人想谈谈自己的看法。俗话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作为一位老教师,我不应该给新老师说该如何上,因为这样会束缚他们的教学创新能力,也不能什么都不讲,因为这样有的新教师第一节课肯定很茫然,鉴于此,故在此抛砖引玉。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农村地区的英语新教师,第一节课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考虑:
首先,自我介绍。自我介绍是每个新老师面对一个新的班级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老师要介绍自己的姓名和学历等情况,能够和学生分享一下自己的求学经历会更好,这样有助于学生了解老师,促进师生友谊,让学生更多的了解自己的老师,促进师生间的交流。如果所上班级学生少的话,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做个自我介绍,活跃一下课堂气氛。如果班级学生人数较多,也可以让学生每人写一张小纸条交给老师介绍自己,让他们写出自己的爱好,擅长学科,生活方面的困难等;让自己对学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能够力所能及的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让他们写出对老师所教学科的需求等。这样做的好处是使学生了解了自己,自己也了解了学生。有利于以后教师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其次,介绍英语学科。教师要介绍自己对英语的认识,联系社会实际说明学习英语的重要性,英语是中学生必学的一门外语,精通一门外语,在未来的求职生涯中能发挥很重要的作用。2012年中国作家莫言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家,除了莫言的文学作品题材敏感、反思尖锐、风格独特、语言犀利、想象狂放、叙事磅礴外,更重要的是翻译的帮助,诺奖评委会是看英文、瑞典文等语言。试想,如果没有翻译家把莫言的作品译成外文,任凭莫言的作品如何好,莫言也难成为诺奖的得主,他的作品也难以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因此教师第一节课一定要突出英语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热爱自己所教的英语学科。农村学生刚开始上初中接触英语,对英语有很大的好奇心,很多学生都愿意去学,去尝试。教师要借助第一节课好好引导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重视英语,爱上英语,这样对以后的学习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教师要让学生感受到教师对他们的期望,让学生觉得很有必要把英语学好。
再次,介绍学习英语的方法和策略。要求学生重视课前预习,课前预习时在不懂的地方要注明情况,上课时好向老师询问,预习有助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重视课后复习,德国教育理论家根慈秋说:“复习是学习之母”。不通过有效的复习,就不能把新旧知识加以对比、联想、融会贯通。新老师可以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说明怎样学好英语,并把一些学习英语的基本方法传授给学生。学习英语需要大量的记忆,不但要记忆单词,还要记忆老师所抄的知识点,并让学生做好学习英语方法的笔记。同时老师也应该讲解初中生和小学生学习方法的差异,让他们找到自己的学习方法,并尽快适应初中的生活。
另外,讲解本人对学生上课纪律的要求。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学习的保证,因此教师要求学生上课不准迟到,不准违反课堂纪律,不准课堂上睡觉,要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认真听讲并做好课堂笔记,下课后认真复习等。必须让学生明白今后应该怎么样做,如何学好这一科目。让学生在今后能按你的要求学习,遵守纪律,按时交作业,可以为以后上课节省一些组织教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