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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申请书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城镇低保申请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城镇低保申请书

城镇低保申请书范文第1篇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宗旨是解决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存问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年最新农村低保申请程序,点击“低保申请书”查看更多申请书参考吧。

2022年最新农村低保申请程序1、户主申请

符合申请农村低保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需要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伤残证、下岗证、退休证、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判文书……

2、村委会评议

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初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并公示。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文件退还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3、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组成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分情况重新审核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1、积极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必须是当地农业户籍且在当地常住。也就是说,具备当地户籍但是外出打工并未实际在当地居住的话,是不能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的。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才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2、消极条件

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如拒绝配合入户调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生活水准下降等家庭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2022年最新农村低保申请书格式--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是--社区居民,叫--,现年四十二岁,是原思茅鑫盛食品厂的下岗工人,和丈夫离异后由于没有经济能力一直和女儿借住在父母家里,由于父母年迈体弱多病,母亲患有严重的关节风湿和严重心脏病,加上年岁已高不能操劳,微薄的退休金除了要维持正常的生活开支,便无力承担昂贵的医药费用。

现在生活举步艰难,我本人由于无固定职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现在又要抚养女儿上大学,由于女儿自小就成绩优异,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在就读于上海对外贸易经济学院,不忍让她荒废学业,但由于离婚后十多年一直由自己个人抚养女儿没有任何积蓄,每当开学大笔的学费、生活费、日常生活开支的更是借告无门,欲哭无泪……生活的重压让我喘不过气来,现在仍然居无定所高额的房价让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

当我听说还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兴,本来已万般无奈的心情又看到了希望,希望政府和各级领导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一把!让女儿完成学业,让她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更好的回报社会回报那些关心帮助我们的热心人。为此,申请城镇低保待遇,以解决目前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城镇低保申请书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教材 应用文 规范 《应用文写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4-0054-02

教学过程中,接触过多种版本的高校《应用文写作》教材,其中四个文种时常会引发一些争论,本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研究并予以规范,以利于学生应用。以下分别论述。

一 条据的两个方面应当规范

1.条据的标题怎么写

先看高校教材《应用文写作》关于凭证式条据标题的写法。

A教材写道:“借条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其一,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他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

B教材例文:

今借到陈理先生人民币陆仟元整,定于2009年10月2日前归还。此据。(以下略)

此种写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以“今借到”作为借据标题,不够严谨周密,不能表明条据的文种和性质。二是从语法上讲,正文“陈理先生人民币陆仟元整”语句缺少谓语部分,是典型的病句。因此,标题应写为“借条”或“借据”,以表明条据的文种和条据的性质,这样既规范又可避免正文缺少必要的句子成分。正文则应写为“今借到陈理先生人民币陆仟元整……”

类似的情况颇多,有的教材将收条的标题写成“今收到”,有的教材将领条的标题写成“今领到”。在教材和教学中应当将这些不严谨、不规范的写法予以更正,合理规范的写法将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肃、严谨的学风和工作态度,进而杜绝非科学的所谓“创新”思路。

2.还债不该写欠条

先看高校通用教材中的阐释。

A教材写道:“借了单位或个人的钱物,已归还了一部分,还有部分拖欠,就拖欠部分也要写欠条。”

B教材则如是介绍:“欠条一般是在下列情况下写给对方的条据。一是借了单位或个人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

上述教材不约而同地强调:欠条的用途包括借了钱物已归还了一部分,剩余部分没有还清则应写欠条。这样写欠条是正确的吗?如依上述教材写条据,借钱物先行归还一部分还得写欠条,加之此前借款时所写借条,这个过程已经写了两份债务性条据,两条据相加的债务数额必定大于最初所借的真实数额。例如欠条写明“原借叁佰元整,已还贰佰元整,还欠壹佰元整”,那么借条借三百元,欠条欠一百元,其债务则为四百元,这显然不合事理,存在问题。

众所周知,欠条、借条、收条、领条都是凭证式条据,凡是钱物往来都要写条据,而欠条和借条则属于债务性凭证,在法律上则产生债的法律关系。因此,此种情形不宜写欠条,债务人偿还钱物应由债权人写收条,根本不该由债务人写欠条。

二 简历中应写“工作经历”还是写“实习实践经历”

A教材认为:“个人简历的内容包括个人资料、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个人能力、求职意向、附件六个部分。”

B教材写道:“个人简历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标题、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求职意向、其他杂项。”

上述教材无独有偶地阐释了简历必写“工作经历”内容。

工作经历通常是指从业就业过程,是专门从事职业活动的个人历史。作为用人单位固然希望聘用有工作经历经验的员工,但多数高校毕业生没有专门从事职业活动的工作经历,充其量不过是利用假期从事短暂工作,即使在校期间参加了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活动也是极其有限的,况且学生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活动也不属于工作经历,而是课业学习经历,应称之为“实习实践经历”,如是表述方为准确。因此,为了准确严谨使用概念,同时避免弄虚作假嫌疑,应将“工作经历”改写为“实习实践经历”或“主要经历”。

三 质疑申请书写祝颂语

A教材写道:“申请书的格式写法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祝颂语、具名、时间……祝颂语一般用‘此致敬礼’。”

B教材写道:“申请书有较固定的格式,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结尾写‘此致敬礼’。”

以上教材在格式写法上均要求申请书写明祝颂语,以表敬重之意。

贫寒学子申请减、缓、免交学费或申请助学贷款要写申请书,说明了充分的申请理由之后,还得写“此致敬礼”;城镇缺少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申请低保,照例要“此致敬礼”。究竟是向单位组织敬礼,还是向审批者敬礼?单位组织是法人,是法律赋予其虚拟人格和特定职能的机构,何敬之有?审批者是履行单位组织职责的,该批准则批准,不该批准则不批准,依法办事履行职责而已,何需敬礼?

形式为内容服务。作为申请书的格式是为申请书这一文种的特定内容服务的,但是祝颂语并不适用于申请书,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此,申请书应当在格式写法上(即结构形式方面)取消祝颂语。

四 书信的祝颂语写于何处

接触到多种高校教材版本均提到祝颂语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空两格写“此致”,另起一行顶格写“敬礼”;另一种是一度流行的随意空格的写法,其例文中显示“此致”可空四格至六格不等,“敬礼”可空二格至四格。究竟该怎么写?

前者是比较传统的写法,是前人表达礼节的书面形式,充满情感韵味。空两格写“此致”,是前人会见交谈结束后告辞作揖时需后退两步,而“敬礼”顶格写是不留白,不保留,则表达了充分十足的敬意。由此看来,传统写法较之后者更具礼节特性,更能表达敬意,更能体现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应用文规则。因此,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应当将前者的写法在教材中统一规范起来,使之既能充分表情达意,又可传承作为礼仪之邦的优良传统。

以上就四个文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进一步规范,有利于应用。

参考文献

城镇低保申请书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行特困对象重点保障,促进保障的公开、公正、公平、及时。通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2014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审核评议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联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低保年审工作。

三、年审范围、内容、时间

1、年审的范围:2014年3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及2014年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

2、年审的内容:主要审核全镇已享受或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现在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成员的情况,根据所核实的情况,重新确定保障对象及其保障标准。

3、时间要求:从4月1日至5月30日止,为村两委集中审核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镇集中审核汇总阶段。

四、年审重点

本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不得享受低保政策:

1、执行政策走样,违规操作办理。如农村户口办理城市低保;已转为城市户口领取养老金仍享受农村低保的;

2、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家人身体健康,但不主动寻找工作和就业的对象;

3、自有或经营机动车辆、工程机械的对象;

4、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对象;

5、拥有或租赁商业门面、店铺,家庭成员属私营企业主或从事服装、家电、百货、餐饮、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致使管理机构无法取得联系;或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7、子女择校付费上学,饲养名贵宠物,进行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

8、拒绝接受救助业务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或者因赌博、吸毒、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9、领取养老保险金且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0、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主要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村委会要召开好年审工作动员会、社员座谈会,及时把2014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工作主要精神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低保年审社会救助工作。

2、严把“四关”。在低保的年审过程中,要严把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审核关、公示关。

(1)入户调查关:联村负责人负责联系村(居)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必须深入村社,深入群众家庭,准确掌握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患者等特困户情况,对不知道如何申请低保的特困户,安排村(居)委会干部代为提交申请,纳入民主评议,所有入户调查材料联村负责人必须签字。

(2)民主评议关:各村(居)民主评议会议必须由联村负责人主持,由村(居)民代表进行评议。评议要坚持公平、公正,不拉帮结派、优亲厚友,不违背政策评低保,严禁拼保户、拆户保。参会人员要在评议记录上签字。

(3)审核关:受理低保申请应为镇人民政府,规范审核程序,镇政府为主体,本辖区内的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率必须达100%。各村(居)委会要对各村民主评议的结果形成材料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4)公示关:各村(居)委会要将低保评议审核结果在村阵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范围包括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村(居)委会干部。

4、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年审工作,严格政策界限,严格操作规程。对骗取低保待遇的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对无理取闹,强行索要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工作秩序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城镇低保申请书范文第4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低保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促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低保工作机构。在区民政局设立低保科,工作人员采取调配或招聘的办法解决。街道办事处(镇)成立低保管理中心,由4—6人组成,街道办事处(镇)主管领导任中心主任,街道办事处(镇)民政(低保)专干任副主任,配备2—4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辖区社区居委会中抽调。街道办事处(镇)的民政(低保)专干以区民政局为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镇)协同管理。社区成立低保管理站,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低保委员、社区低保协管员组成,社区居委会主任任站长。

(二)调整工作程序。将社区居委会接受低保申请调整为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直接受理贫困居民的低保申请;将社区居委会组织入户调查调整为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牵头,社区居委

会低保管理站配合;将社区成立低保评审会调整为在街道办事处(镇)统一设立低保评审会,评审会和低保义务监督协管员(以下简称低保协管员)人数根据街道办事处(镇)按照辖区大小、人口数量、低保人数等情况自行确定,并报区民政局批准,市民政局备案。低保协管员按照《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由街道办事处(镇)重新公开聘任,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评审会成员和低保协管员报酬由街道办事处(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发放。

三、调整后的工作程序

(一)申请。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行申报制度。由户主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对所报材料初步审核后,协助申请人填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报、核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请人应本着城信原则填写《申报表》。对不如实填写相关栏目和栏目填写不齐全,或不提供在职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调查。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在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的协助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调查核实工作,填写《申报表》。

(三)评审。由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召开评审会,对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进行民主评议,并经过无记名投票过半数的,社区居委会、低保评审会签署意见,同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内张榜公布,公布期不得少于7日。对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给予耐心解释,并按程序报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通过街道办事处(镇)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审核。街道办事处(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报经街道办事处(镇)行政会议研究后,认为申请人家庭符合入保条件的,以街道办事处(镇)名义在各社区张榜公布,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张榜公布时间为5天,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汇总后,以街道办事处(镇)名义行文上报区民政局审批。上报材料包括申请人的原始资料和街道办事处(镇)研究入保对象情况及其结论性意见。群众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责成低保管理中心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重新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再次予以公布。认为申请人家庭不符合入保条件的,要进行备案,并通过相关程序书面通知本人。

(五)审批。区民政局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报送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填写《申报表》,将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结果函告街道办事处(镇),并在保障对象的区内张榜公布,张榜公布时间为3天,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通过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通知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并由社区居委会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发给《*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管理审批机关根据审批需要,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管理。低保对象由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和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对*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宁民政[2005]106号)精神,对低保对象家庭进行分类管理,以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管理为主。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要按照分类管理的规定,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审核,并通过组织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等办法加强对低保对象的管理。

四、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和区政府负责调整城市低保管理模式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区民政局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批、低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低保资金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对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的考核。

区财政局负责区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并对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负责接受贫困居民的低保申请,做好登记备案,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在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召开低保评审会。对评审会意见进行审查。根据考勤情况,发放低保义务监督协管员和评审会成员的报酬。做好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低保对象档案、微机管理工作。

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协助街道办事处(镇)做好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和低保对象的定期审核工作。组织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做好低保对象的管理以及低保档案和微机管理等日常工作。

五、低保办理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的材料。户主本人的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劳动能力的申请人还应提供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道办事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求职登记情况。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确属非本人原因暂时无法就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出具证明,方可申请和享受低保。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街道办事处(镇)应当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街道办事处(镇)要做好受理申请的登记备案工作,接受申请后要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二)受理时限。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青海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镇)、区民政局必须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三)解决人户分离问题。按照《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五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跨区县以上地区的人户分离家庭,原则上在解决人户分离前,不受理入保申请;因无固定住房不能办理户口迁移的,可持公安机关证明和原户口向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申请入保。原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部门要根据移地居住居民的要求,向现居住地低保工作部门提供该居民有关情况。个别无法解决人户分离状况,且租住地不稳定,生活十分困难的人员,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低保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镇)按照程序办理。

(四)不得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不自食其力的或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培训、推荐就业的。

2、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不如实提供收入证明等有效材料的。

4、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暂停其低保待遇。

5、无正当理由,拒绝低保工作人员和“协管员”入户调查或对调查工作不予配合。

6、侮辱、殴打低保工作人员的。

7、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8、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自行购买商品房(旧城改造拆迁房屋除外)、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或出国留学、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

9、因吸毒、赌博、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其本人不得享受低保待遇。

另外,家庭拥有非经营性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的按日常费用计算其家庭收入。

(五)建立社区公益性考勤登记制度。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低保对象要按规定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劳动),公益性劳动以治安、环保、卫生等社区服务为主。劳动时间原则上一月不少于两次(或7小时)。禁止无劳动能力的人员顶替家庭其他成员参加公益性劳动。

六、工作要求

城市低保管理模式调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各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有效实施,确保机构健全,管理到位,操作规范,群众满意。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注民生、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切实加强对低保管理模式调整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安排,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调整低保管理模式工作。同时,区政府要把低保工作纳入对街道办事处(镇)的目标考核,对于因错保、漏保、行政不作为等造成群众上访的,经查证核实后,扣除街道办事处(镇)相应的目标考核分。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城市低保管理模式调整的政策和具体规定,使广大低保对象家喻户晓,理解支持此项工作。

(三)做好低保对象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各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镇)和社区居委会要利用4—5个月的时间按照新的低保工作程序对原有低保对象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并健全低保档案。同时,按照新的工作程序接受城市困难居民的申请并进行调查、审核、审批。

(四)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镇)低保中心和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要按照《关于对*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宁民政[2005]106号)“一类家庭每年审核一次,二类家庭每半年审核一次,三类家庭每2个月审核一次”的要求做好审核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低保管理站、低保评审会和低保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掌握了解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和收入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应停发或调整低保金的家庭,由社区居委会低保管理站上报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调查核实后,报区民政局审批,从批准当月起调整或停发低保金,区民政局通过街道办事处(镇)书面通知本人,并做好登记。同时,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区县民政局低保管理软件上做出相应调整。切实做到随着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变化,真正实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五)落实经费。为确保低保管理模式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区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区民政局低保科招聘的低保工作人员经费采取区财政负担的办法解决。街道办事处(镇)低保管理中心抽调的工作人员报酬从原渠道解决。低保评审会成员和低保协管员的报酬从低保结余资金中支付,低保协管员报酬原则上按每个工作日10元计发,但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00元;评审会成员会议补贴按每个会议日20元计发。同时既是低保协管员,又是评审会成员的,在领取报酬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高一级的待遇。

城镇低保申请书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机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高校贫困生认定是高校学生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关系着国家助奖学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从目前来看,高校贫困生认定也是倍受学生争议较多的一项工作。一个普通的高校大学生一旦通过了贫困生认定,则有机会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因此,每份助学金申请都带着各种不同的动机。有的学生家庭经济的确较困难,获得国家奖助学金能够切实帮助他们减轻经济压力,更好地完成学业。但有的学生家庭经济相对较好,为了增加自己的生活费用,也加入到贫困生行列中。笔者身在高校从事学生工作几年,较为了解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程序,深感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较多。在本文中,笔者将从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问题出发,提出贫困生认定的对策和建议。

一、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材料真实性难以保障

从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材料来看,内容包括由学生父母户籍所在乡镇民政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生证明、城镇低保证明,助奖学金申请书等等。贫困证明具体内容中一般要求盖有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的印章,同时出具证明人或单位的联系方式,以便通过证明人或单位考察材料的真实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也提交了贫困证明,一些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学生和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却羞于坦露家庭经济贫困的事实,而不愿递交贫困证明。另外,很多贫困证明没有落实到出具证明人或单位的联系方式,进而无从考证材料的真实性。

(二)认定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学校普遍采用的认定程序是由学生提交的贫困证明及相关材料,经辅导员或相关领导、老师审核,然后由班级或年级的学生评议小组进行评议产生受资助人员及受资助等级。从认定程序来看,辅导员(或其他领导、老师)审核筛选贫困证明的真实可靠性,因此,辅导员对班级贫困生信息掌握得越充分越全面,越有利于保障后续认定的公正性。但是目前贫困生信息的建立和更新缺乏系统性,因此审核老师们对贫困生信息掌握不够全面,操作人为性较强,缺乏制度性的保障。另外,四年的大学学习时间,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出现变动时贫困信息更新通常变更不够及时,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所好转,但仍被认定在贫困生行列,享受国家助奖学金,部分学生因家庭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却不能及时获得资助。

(三)贫困生评定的公正性难以保障

在贫困认定过程中,通常由班级或年级学生评定小组根据贫困证明、助学金申请书和申请学生的日常生活表现等材料进行评定。但通常由于评定小组成员各自根据自己的部分了解进行认定,评定难免缺乏全面性,部分评定成员甚至根据申请人员与自己的关系亲疏进行评定,有些申请学生甚至拉票分红。有的评议小组采用打分的方式评定,但打分的标准因缺少参考依据,使贫困生认定缺乏信度和效度,打分标准的科学性难以获得保障。

(四)缺乏良好的长效监督机制

贫困生认定的监督笔者认为应该包括两个部分,即评定过程的监督和评定结果的监督。在贫困生评定过程中,有的评定小组采用记录评议小组成员发言、记录投票或打分的方式实施过程监督,这些方式的采取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评定过程的公正性。贫困生评定结果确定后将实行公示,接受其他同学的监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学之间常常碍于情面,即使对结果有意见,也不会主动提出,从而使评定结果的公正性难以获得保证,公示监督的方式大部分成为一种形式和摆设。

二、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对策和建议

(一)关注贫困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辅助工作

在高校贫困生助学金评定的前期,作为分管的领导和老师,应该主动及时地了解自己所管理学生在校学习的生活状态和思想动态,掌握好学生的家庭情况、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和交际环境等,将贫困生在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难予以整理,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正确认识自己所遇到的困难,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在助学金申请过程中能够主动提出,不会因为心理放不开或害怕伤害自尊而予以退缩。

(二)及时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并不断更新

作为分管助学金评定的领导和老师,在大学新生入学初就应该并及时建立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日常生活信息库,在家庭经济情况上,可以根据学生的生源地、父母收入来源、家庭人口等多方面的考察学生家庭经济的情况;在学生日常生活信息库中,可以根据学生日常的生活开支、穿着打扮、学习生活用具、生活习惯、学生干部和与之接近同学的了解等方面了解其经济情况,每学期进行及时更新,在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和在校日常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综合的学生家庭情况认定。在具体的技术手段上,笔者认为在陈智玲老师的《利用校园一卡通数据流完善高校贫困认定体系》的论文中,建议采用校园一卡通数据流,完善和更新贫困生信息库,为更新贫困生信息库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思路和方法。

(三)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

在贫困生评定的过程中,作为分管的领导或老师,需要对评议小组做一次深刻的思想工作,将贫困生评定的目的和意义讲清楚,使评定小组成员树立起公平、公正、透明的思想意识。在评定的过程中,要求评定小组成员对每个参评人员的情况能够畅所欲言,从多个方向对比每个同学的家庭经济情况,形成贫困生的受助等级,在评议的结果上,评议小组成员都能签字确认,认同其集体评议结果。在评定结果上,建立对受助人员的跟踪机制,鼓励同学之间互相监督,对受助人员中如发现有经济状况不符合贫困的或者滥用助学金的,及时追回助学金和更新贫困生信息库,确保下一次助学金评定更加公平、公正。

从总体来看,目前高校贫困生评定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多,在具体的评定中也没有固定的操作模式,同学们对评定结果依然存在一定的意见。笔者认为,高校贫困生评定在一定程度影响着高校贫困生的心理成长和学业的顺利完成,关系着高校学生工作的良好开展,因此,高度重视高校贫困生的评定和助学金的合理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谢琴.对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思考[J].决策管理,2009(03);

[2]陈智玲.利用校园一卡通数据流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J}.中国科技信息,2007(08);

[3]田彩霞.对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几点思考――一浙江师范大学为例[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07);

[4]张长伟.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网络:现状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