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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地域范围开阔,封闭强
2、购置物业人员层次较高,属于房地产市场尖端客户群体,其对居住的私密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并且具有相当强的物业消费承受能力;
3、购置物业用途复杂,有居住类要求、有办公类要求、有会所类要求等;
4、物业管理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户私有设施及服务的管理。
二、根据以上分析,对XX项目物业建议如下:
1、建议在保洁管理方面实行两个分开,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与针对业主提供的保洁工作相分开。因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是属于项目区域内具有公共及社会性质的工作,其对具体的环境卫生标准及人员素质与直接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要求不同,分开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必要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对外进行分包处理。
2、突出物业管理的两个体系,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以及针对业主的管家式的服务体系。
三、物业管理提供日常服务的内容:
1、对河道的清理与水质的保护(如通过种植水生性绿植改善水质、根据季节放养鱼类加强河道景观效果;
2、对市政道路的保洁;
3、对业主庭院环境的保洁(主要集中在季节更替时,如刮风导致的尘土积累或落叶)?
4、24小时水电维修;
5、对业主生活垃圾的定时清运;
6、对水、电、燃气等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
7、项目范围内绿化的种植与养护;
8、业主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
9、定期花木杀虫及灭鼠;
10、暂住证等社区性证明的办理;
11、业主院落档案的管理。
四、物业特约服务-管家式服务体系:
1、管家的服务,是指由管家负责,带领包括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为主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针对玉河项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务,应理解为通过物业管家的努力为业主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随时解决业主提出的关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务建议由2至3人24小时专职负责三到四位业主随时有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业主有需求只针对所负责管家提出,由该管家负责尽可能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任何针对业主的服务均需由物业管家陪同。这样,业主提出的要求有专人负责,避免了处理问题相互推托的情况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对业主的各种服务也同样由该物业管家带领陪同,增加了业主对物业人员的认同感并且避免陌生工作人员带给业主的不安全因素。
3、管家式服务的内容:
A、业主订购报刊的派送(报纸需经过熨烫,免费)?
B、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业主提出的家政服务要求(付费)
室内清洁
搬家、搬物
地板、地毯的清洁养护
代收洗、补、烫衣物
室内插花、装饰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
车辆清洗服务
家庭看护管理
宠物看护管理
C、为业主提供车辆接、送服务(付费并需要提前预约)
五、XX项目的安全保卫管理:
1、保卫部门日常工作内容:
24小时固定安全岗位的值勤
24小时流动岗位的安全及消防巡视
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
特殊时间段道路车流、人流的疏导管理
2、保卫部门的设施设备:
中央控制室
与中控室连接的门禁对讲系统
设像监视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业主院落重点部位(厨房)设置烟感报警系统
停车管理系统(如有大规模公共停车位需要管理)
安防器材(对讲机、灭火器、警棍等)
3、保卫部门提供的委托性特约服务:
礼仪性保卫
短途护卫(主要为业主携带贵重物品外出时对人员安全护卫)
(以上两种服务提供时需要有物业管家陪同并属付费项目)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的建立
业主物业的安全性是本项目物业管理的关键所在,除提供一般保卫方式外,还应建立联动体系,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将业主的损失降低。应急处理体系流程如下:
1、遇有突发事件,业主通过门禁对讲系统向中央控制室报警(或直接找物业管家);
2、中央控制室接警情后分别通知所属物业管家、片区巡视保安、备勤保安赶赴现场,控制事态不继续发展;
3、由物业管家向值班物业经理汇报现场情况;
公司所属前期驻点项目客服部:
为有效开展驻点现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现管理工作程序化和服务工作标准化,实施品牌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相关文件,特制定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暂行方案。
一、总体目标实施规范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二、明确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架构和相关岗位职责
1、明确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架构
公司对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实施专人负责制,统一标准对下设的各前期驻点项目客服部进行垂直管理,同时完善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即设立前期驻点项目品质保障部,由督察员按照《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暂行方案》和《员工手册》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2、建立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相关岗位职责。
三、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一)明确客服部工作计划
标准:由前期驻点项目物业顾问实行每周工作书面报告制度。
1、每周五下午17:00时前提交本周项目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签约户数、未签约户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客户意见和需求分析、工作改进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工作动态、工程现场情况介绍等。
2、每月提交现场施工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和项目工程进度记录表
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改进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工作动态。
3、下周工作计划 和重点。
4、合理化建议、意见
5、其他
(二)明确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每周例会制度工作计划
1、每周例会通报各部门前期驻点工作情况,同时提出下周工作计划和重点
2、研究分析各部门工作报告
3、研究分析物业管理新动态
4、实施培训和沟通
5、研究分析服务质量报告
6、其他
(三)建立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物业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
1、建立前期驻点项目品质保障部,确定质量监督员
2、明确工作程序
a、督察员每天不少于对各部门驻点现场实施2次监督检查,并据实记录,不规范服务现场纠正。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待人接物、仪容仪表、就餐、劳动纪律、现场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礼仪规范等。标准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督察员每周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报告和分析改进意见
b、每月督察员书面调查销售部现场主管及现场直接联络人,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具体调查内容,附XX物业公司前期驻点项目服务质量调查表
督察员每月底前提交书面报告和分析改进意见
c、每季度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书面调查开发建设单位法人或直接负责人,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
具体调查内容,附XX物业公司前期驻点项目服务质量调查表
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在每月首次例会上提交书面报告或直接负责人,同时向公司办公会报告。
(四)协调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建立客户报告制度
1、制定规范的联系函制度
2、建立和规范例会制度
3、协助建立客户联系报告制度。
四、建立长效的改进机制
1、成立前期驻点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研究机构
2、研究机构目前主要工作任务
a、研究和总结 项目开盘秩序实施计划
b、制订和完善前期驻点项目负责人、物业顾问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现场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
c、编写物业管理服务方面培训通用的教材
d、有计划编写各项目物业管理方案
e、有效实施形象策划系统
f、有计划实施各楼盘的物业管理员工内部培训
g、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的研究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三)
一、物业管理前期筹备工作
(一)管理人员、水电工、保安人员,应提早介入了解图纸熟悉房屋结构、性能、水电管道布局,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等管理中应注意事项,加强培训,为往后提高、保养、维修、保值、增值打下基础,为业主解决后顾之忧。
(二)建立整理楼宇的详细资料,组织整理设备档案,资料档案及业主资料,做到档案齐全,有序管理。
(三)依据相关文件及本小区住宅特点制定《小区业主公约》,《管理处岗位职责》,以及员工的规章制度。
(四)制订详细的设备,设施维修,房屋保养计划和检查制度,《水电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公共照明维护计划》,《监控与消防系统维护计划》等。
(五)规范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岗位培训,一个月内所有员工必须全部到位,并针对项目管理特点现场培训,提高实用素质。
二、接管后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设接待处,白天有专职人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服务做到"十二字方针"(即礼貌、热情、友善、乐观、主动、平等)。
(二)安防工作:
1、保安人员着装统一、整齐,待人要文明礼貌、热情。
2、保安倒班制: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视。
3、门卫进出管理要严格,来访车辆要登记,搬迁货物需由业主开具证明条。
4、充分发挥小区24小时电视监控系统、TV分割镜头监控系统、入户梯口电控防盗锁,搞好社区智能化管理。
5、做好消防工作,建立防火、防盗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器械。
6、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7、配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能随时启用。
8、小区内出入口设有明显标志,各组、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9、加强与市保安和临近派出所联系,建立联防,共同维护楼区安全,以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0、车辆收发卡并由保安员指挥进入车库和停车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区,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派专人管理。
(三)为了保障小区内公共秩序和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公司处罚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各业主(住户)应将全部常住人员情况如实填写在《业主入住登记表》中,并留下紧急联系办法;
2、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由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屋内安全由业主或使用人自己负责;
3、本小区实施准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管理公司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业主(住户)应主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防止各业治安事件的发生;
4、各业主(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口,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5、为了保障业主利益,凡个人携手箱、包装箱及大件物品离开小区,需事先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管理公司核实同意(房屋使用者需经业主签名同意)方可离开;
6、凡住户搬离小区应提前通知管理公司,并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业主签名同意、经管理公司核实后方可离开小区;
(四)环卫绿化工作:
1、公共部位卫生区,派专职卫生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楼道每3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3天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2、生活区按幢设立垃圾箱,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堆放、定期清运。
3、二次装修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对乱贴、乱画,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定期清理。
4、做好二次供水卫生检查,定期清洗,并做好水质检验报告书;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要清理一次。
5、聘请专职园艺工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细心保养和修整,按照绿化的不同品种、不同习俗、不同季节、不同生长期,适时确定不同的养护重点,制定不同的养护计划,为小区提供一个优雅的环境。
(五)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小区的干净整洁,为全体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住宅区内实垃圾袋化管理,各业主(住户)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投放到楼前垃圾箱内。
二、本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废纸和硬壳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内,如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时,业主(住户)应及时通知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粉刷、更新费用,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凡在公共场所乱贴、乱派广告、标语、传单者,除责令期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外,还将视情况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豢养宠物的业主(住户)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以及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七、保持小区的安静,不得在休息时间(12。00-14。00,19。00-8。00)制造噪音。
八、爱护小区绿化、不践踏草地、攀折花木,不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六)加强二次装修跟踪管理,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处与业主签定二次装修有关规定的协议,每天检查一次,协调好邻里关系,引导业主按规定装修,共同护房屋质量。
(七)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建立热线电话,方便业主,为业主提供中介电话,方便业主购机船票、请保姆、请钟点工等。
(八)根据本小区情况,做到微笑相迎,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竭尽努力让业主满意。
三、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小区交通管理规定,爱护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乱放;
2、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应注意前后左右规定的安全距离;
3、车辆管理员应提醒车主停放好车辆后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应随身带走;
4、机动车辆在物业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机动车辆在物业范围内禁止鸣号;
5、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6、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面、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7、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指定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专用场地内(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除外);
8、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公用设施;
9、保持停车位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四、管理模式
(一)拟采取的管理方式
服 务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管理处必须贯彻以下标准:管理无空挡,服务有标准,投诉有反馈,办事有时限,考核不迁就,奖惩有力度,满意见真情。物业管理要上水 平,就要发挥社区整体上下功夫,形成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紧密联系的"共建"机制。
(二)管理处组织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日常事物,代收报纸信件
(2)检查楼宇和绿化养护、保洁
(3)协调处理邻里关系
2、工程部:
(1)负责房屋质量检查
(2)建立设备设施维保计划
(3)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财务部:
(1)管好用好财务
(2)负责日常收管理费、租金、代收费等
(3)统购日常维修器材、分发器材
4、保安部:
(1)选好保安员搞好培训,管好保安
(2)加强消防检查,做好防火防盗维持小区良好治安秩序
(3)与街道建立联网治安,加强周边环境安全
(三)管理人员的配备
1、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小区日常事务管理。
2、物业主管及客户服务4人,负责楼宇的检查服务及收费等。
3、水电工6人,负责小区日常水电及工程维修。
4、保洁工20人,负责小区公共卫生,全日制保洁。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_;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XX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 ;
?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__,入住状况________。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一)参与项目设计,负责________。
(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________。
(三)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
第五条?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业主、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七条?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穿?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
共用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
第八条?其它委托管理事项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三)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四)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 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五)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位,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等的管理。
(八)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
(九)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7.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9.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物业使用守则》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有关规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5.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6.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7.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和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及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
8.《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________%以上,合格率达________%,险情排除及时率达________%,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前,由甲方按__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付费时间________。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收费时间________ 。
(四)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甲方、业主、使用人收________
(五)甲方、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六)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也可委托乙方实施保修,保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业主、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等。
第十七条 业主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三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解决。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关键词:物业管理;企业民事责任;侵权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3(C)-0225-01
一、物业管理企业侵权的民事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侵权的民事责任形态,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侵权所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和负担,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责任主体承担特定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形式。依据侵权法理论,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直接责任(自己责任)与替代责任(亦称转承责任),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包含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侵权责任的特点,主要体现为替代责任,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共同责任。
(一)替代责任替代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和为人之行为以外的自己管领下的物件所致损害负有的侵权赔偿责任,可以分为对物的替代责任和对人的替代责任。对物的替代责任包括对物件致害的替代责任和对动物致害的替代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为其下属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从事物业管理与服务过程中侵害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就是典型的对人的替代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对其内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是基于侵权损害的后果,但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的侵权行为完全超越了其职责范围,物业管理企业则可不负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的共同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侵权的共同责任是相对于单独责任而言的。单独责任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因其单独的侵权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结果,物业管理企业须对其侵权行为单独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相反,物业管理企业侵权的共同责任是指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行为人各自实施了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并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由该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行为人与物业管理企业一起来共同承担对该危害结果的侵权责任,这其中有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物业开发商共同侵权的(尤其是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有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水、电、热及管道煤气、天然气等物业性公用事业服务商共同侵权的,也有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部分业主共同侵害其他业益的,更有上述几种侵权行为主体一起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等。根据责任的性质、份额、比例等因素,物业管理企业因共同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共同责任可以分为: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
二、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依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的财产性质的保护方式以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人格权性质的保护方式。有损害自然应有救济,而赔偿是救济的最有效和最常用的途径之一。物业管理企业侵权损害的赔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填补损害的原则。通过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受害的权益给予赔偿,使其尽可能恢复到被侵害前的状况。
(二)过失相抵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损害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物业管理企业的赔偿责任。
(三)连带赔偿原则。物业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第三人共同加害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第三人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
(四)精神损害赔偿原则。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所造成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精神损害以金钱赔偿。
1、对人身损害的赔偿根据《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
2、对财产损害的赔偿对物业管理企业侵害业主财产的行为,在要求其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赔偿,赔偿范围应当以全额赔偿为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如对于侵占挪用业主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侵权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既要返还该基金,也要赔偿给业主造成的正常的利息损失。当然,上述赔偿的损失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由于业主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的扩大部分的损失,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3、对精神损害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责任。除此之外,笔者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侵权中的环境侵权也应当给予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人文学部08法学2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