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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虽好修垮以戦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3、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
4、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5、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6、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逐谓余以善。
7、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8、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9、忳郁邑余佗際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
10、宁溢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11、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
12、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
13、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14、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15、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
16、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17、步余马於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
18、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
19、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20、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21、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22、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
23、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
24、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
25、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法律关注性骚扰,给受害者以司法救济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可法律应如何关注性骚扰,是以专门法的形式系统规范还是修改现有法律?是在现有法律中寻求依据还是移植外国的法律?
目前,在我国较有影响力的呼声一是以陈癸尊等为代表的制定一部《反性骚扰法》,另一种是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反“性骚扰”的内容。
制定专门法律惩治性骚扰反映了人们希望严厉惩治骚扰者的良好愿望,但我认为目前的条件尚不具备并且没有这个必要。
首先,“性骚扰”概念尚未明确,它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哪些“性骚扰”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哪些应该归为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范畴这些根本性原则性问题还未讨论清楚,如果匆促立法最后因法律不完善而不停地修改甚至废止,有损法律的权威性。
其次,法律大多调整某一方面的法律关系而非规范某一行为,对“性骚扰”还未达到需要由专门法来调整那样严重的程度,国外也没有反《性骚扰》单行法规的先例。
第三、一部新的法规必须与国家现有的法律体系相配套,必须在《宪法》这部国家根本大法中找到依据,必须先有大量理论研究和判例作基础,这些立法最基本的条件我们都还不具备。
制定专门法律条件不具备,是不是可以通过修订现有法律来规范性骚扰行为呢?当前,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性骚扰”的内容是呼声最高的一种观点。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反性骚扰的内容是不是就能解决性骚扰问题?我认为不能,仅凭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想解决性骚扰问题最终只会违背立法者的初衷,百害而无一利。
首先,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性骚扰”的内容沿用了国外性骚扰是一种性别歧视的思路,在我国性骚扰绝大多数不表现为性别歧视,不符合我国国情;
其次,国外性骚扰大多发生在工作场所,对骚扰者惩处同时雇主同样承担责任,而我国无论是刑事制裁、行政制裁还是民事制裁都无单位承担责任一说;
第三,在法律中明确规范“性骚扰”行为先确定性骚扰的性质,应承担的责任是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是民事侵权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一部保护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难以担当如此重任。
第四,如果仅将性骚扰界定为男性对女性的骚扰,以后出现女性骚扰男性或者同性间的骚扰怎么办?
第五,就算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有关“性骚扰”内容,受害人到法院同样难以起诉,会因为没有案由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会因为举证难而官司难打;会因为无损害结果证据而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这些难道是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所能解决了的吗?
我国法律体系不属于英美法系,判例不能成为法律渊源。这决定了我们不能先制定法律后通过用判例不断完善法律来解决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虽然现有的几起案例都是发生在工作场所,很多国家靠《劳动法》等有关法规来规范性骚扰行为,但我国劳动关系是合同关系,可以要求单位制定内部防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由于我国并没有雇主对雇员个人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规定,这种规定缺乏强制性,更解决不了非工作场所出现的性骚扰问题,想依靠劳动法规的修订解决面临的日益严重的性骚扰问题一样行不通。
(欲了解本人的详细观点,请参阅本人所著〈〈反击性骚扰〉〉一书,该书已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作者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新华下路9-1号江汉区图书馆4楼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
振翅飞翔到最初意思是扑打翅膀在天空中任意飞翔。现指有志气,努力向上的人或物。
振翅:鼓翼扑打,尤指扑打翅膀。翱翔:在天空中任意飞翔。
出处:战国屈原《楚辞·离骚》:“凤凰翼其承旗兮,高翱翔之翼翼。”
译文:凤凰展翅承托着旌旗啊,长空翱翔有节奏地上下。
(来源:文章屋网 )
[宋]杨万里
未与骚人当糗粮①,况随流俗作重阳。
政②缘在野有幽色,肯为无人减妙香?
已晚相逢半山碧,便忙也折一枝黄。
花应冷笑东篱族,犹向陶翁觅宠光。
【注】 ①糗粮:干粮。首句典出屈原《离骚》“夕餐秋菊之落英”句。②政:通“正”。
《野菊》阅读题目
(1)颔联描绘了怎样的野菊形象?(2分)
(2)请自选角度赏析颈联。
(3)尾联化用了陶渊明哪句诗?表达了作者怎样的志趣?(3分)
《野菊》阅读答案
1.[答案] (1)野菊生长于山野,花色清淡,香气清馨。不因无人欣赏而自减其香,不为外部环境而改变内心的高洁。
(2)修辞:对偶,借代。炼字:“逢”“忙”等。色彩:“碧”与“黄”映衬。情感:喜爱之情。
(3)采菊东篱下。率性自然、超凡脱俗。
《野菊》阅读译文
不给文人骚客做干粮,更不肯随流俗在重阳节被俗人赏识。正因为在野外更有清幽淡色。哪肯因为无人,剪掉自己的幽香。已是傍晚时分,在绿色的半山腰中与野菊相逢。即使匆忙也要折一枝淡黄的野菊。野也许会冷笑那些家养的,因为家菊们竟然向陶渊明寻求恩宠。
《野菊》阅读赏析
野是似菊而小的黄色小花,与相比,它并不太引人注目。但诗人却给了它诗情画意,让它在诗坛上占一席之位。
诗的前半用先抑后扬的笔法写。“未与骚人当糗粮,况随流俗作重阳。”屈原《离骚》有“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诗句,所指的秋菊是菊而不是野菊。重阳有赏菊的习俗,两句写野菊在世默默无闻,既未被文人采用以登上文坛,更未受世俗钟爱。“况”字使次句的语气紧连首句,有更进一层的意思。
“政缘在野有幽色,肯为无人减妙香”两句,既写形态又写精神,对野菊的姿色、芳香和品性作了生动的描绘。“在野”与“在庭”相对。因不为人赏识,便任其在野自生自灭。不似一般之菊在庭院中有人着意栽培。这也许是野菊的憾事,但诗人却把这看成是快事,因为它可以避免栽培人的束缚剪裁与观菊者的诸多采摘,即不受人们的干扰,因而显得幽闲自若,别有丰彩。以至于诗人面对着它,“任是无情也动心”,情不自禁地要采来观赏——已晚相逢半山碧,便忙也折一枝黄。
“半山碧”写出野菊生长、繁衍的旺盛,也表现野菊的生活环境是在野外山上。“已晚”写时间,“便忙”写情状。诗人旅途之中到了傍晚,本该忙于归宿,但山中野菊的丰姿与妙香,逗得诗人即使在匆忙之中也要去折取一枝来加以观赏,诗写至此,已流露出对野菊的浓厚兴趣,而尾联更以写野的自豪感来进一步表达对它的赞美:花应冷笑东篱族,犹向陶翁觅宠光。
关键词:中国文化专有项 目的论 翻译策略 鲁迅小说选
一、引言
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由于各国文化在传统习俗、、审美情操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各国语言中包含着大量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独特文化内涵的表达方式,即文化专有项。文化差异是造成文化专有项翻译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符号的转换,也是文化的交流。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如何将大量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文化专有项翻译成适当的英语,对更好地传播中国文化,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论简述
以人类行动理论、现代交际理论、接受美学、语篇语用学为理论来源,历经赖斯、弗米尔、曼塔莉和诺德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成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而翻译目的论是其中影响最大的核心理论,因此功能派翻译理论常被称为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
弗米尔把翻译界定为一种有目的的跨语言、跨文化的活动,它既涉及语言又涉及文化的转换。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遵循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其中目的原则是首要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都从属于目的原则,即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译者应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选择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以实现译文的预期功能。
诺德将译文按其交际功能分为文献型翻译和工具型翻译。文献型翻译是对源文作者和源语文本读者间在源语文化中的交际所作的“文献记录”,源语文化特色在译文中保持不变,翻译方式无需根据目的语境作出调整。工具型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即译文要在译语文化里的一次新的交际行动中充当独立的信息传递工具,译文根据自身目的对源文作出调整。这两种翻译模式更为全面,更为包容,更为开放,为译者提供了更为实用的翻译策略指导。[1]
三、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翻译思想
从20世纪30年代末开始,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合作翻译了《红楼梦》、《儒林外史》、《离骚》等大量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及巴金、鲁迅等现当代文学大家的作品,同时也将许多西方优秀文学作品译介到中国。1982年,杨宪益发起并主持了旨在弥补西方对中国文学了解空白的“熊猫丛书”系列,重新打开了中国文学对外沟通的窗口。杨氏夫妇的译作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对中国的翻译事业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2]
从杨氏夫妇的翻译实践不难看出,他们的翻译目的就是将中国优秀的文学作品译介到西方,向西方传输中国文化,让外国人了解中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弘扬中国文化,加强东西方之间的文化交流。
杨宪益曾在《略谈我从事翻译工作的经历与体会》中提到,翻译的标准就是“信、达、雅”,“信”和“达”则是缺一不可,对原作的内容不许增减。由此可见,杨宪益坚持“忠实”是翻译的第一要义,翻译的时候不能做过多的解释,以忠实的翻译“信”于中国文化的核心,中国文明的精神。[3]
基于以上的翻译目的和翻译原则,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在翻译中国文化专有项时,采用了文献型翻译为主,工具型翻译为辅的翻译策略。
四、《鲁迅小说选》中文化专有项的英译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可以说是当时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其中包含了大量中国文化专有项,具有浓厚的中国文化特色。《鲁迅小说选》中收录了《狂人日记》、《孔乙己》、《故乡》等脍炙人口的作品,杨宪益夫妇的译本堪称是一个成功的典范。
为达到传播和弘扬中国文化的目的,杨氏夫妇在翻译《鲁迅小说选》中的文化专有项时,主要采用了文献型翻译的方法,如音译、直译、解释,从形式和内容上保留了中国文化特色,做到形神兼备,同时用意译和替代等工具型翻译方法作为必要的补充,以增强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一)文献型翻译
1.音译
音译指用目的语中与源语内容发音接近的表达方式来翻译,能完整地保留源语的语音形式,通常用于人名、地名、专有名词、专业技术术语等的翻译。随着越来越频繁和深入的跨文化交流,许多音译词已经被人们所接受,极大地丰富了各民族的语言。
2.直译
直译指译者在翻译时不仅保留源文的内容和神韵,并且尽可能地保留源文的形式和风格,做到传神达意,形神合一,这是翻译文化专有项的一种常用方法,可以丰富语言的多样性,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杨氏夫妇在翻译《鲁迅小说选》时大量采用了直译的方法。
3.解释
由于“文化缺省”的存在,有时单独的音译或直译可能会造成外国读者的误解,若在其后加注释,既能体现不同语言的文化差异,让外国读者欣赏到原汁原味的异域文化以增长见闻,同时可以弥补文化空缺,帮助外国读者更好地理解文化专有项所包含的独特文化内涵以促进文化交流。
(二)工具型翻译
1.意译
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和文化的巨大差异,死板的逐字翻译可能会导致“中国式英语”。为避免这种情况,可采用意译,即在忠实于源文意义的前提下,译者不再拘泥于源文的形式结构,以简洁的翻译使外国读者更容易理解源文的内涵。 如:丁举人 Mr. Ding, the provincial-grade scholar, 子曰诗云 the Confucian classics,中状元 come first in the official examinations。[4]
2.替代
考虑到译文的可接受性,可以用英语中一些与中国文化专有项具有相似文化意义的表达方式来替代,这样的翻译很容易被外国读者理解和接受。如:四文铜钱 four coppers, 六斤五两 six pounds five ounces, 六尺多长 over six feet long。[4]
五、不足
作者认为,杨氏夫妇的翻译也存在一些瑕疵。有些文化专有项的翻译没有表达出其隐含的文化意义,对于那些缺乏相应背景知识的外国读者来说,就会造成理解困难,甚至误解。如“清明”一词,即使是威廉·莱尔也把它翻译成了“Clear-and-Bright Festival”,很明显,他误解了清明节的天气状况和其所包含的文化意义,更不用说其他普通的外国读者。而杨宪益可能出于对译文流畅性的考虑,仅仅把“清明”音译为the Qing Ming Festival,应在其后加上注释以增强译文的可读性。
另一个例子是杨宪益把“豆腐西施”意译为“Beancurd Beauty”,不熟悉中国历史的外国读者就很难理解西施和beauty 之间的关系,若加上注释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文化空缺。
六、结语
翻译不仅是语言的转换,更是文化的传递。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译者在翻译文化专有项时,很难在目的语中找到完全对应的表达方式。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为文化专有项的翻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指导。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根据翻译行为的目的与意图,灵活选择翻译策略和方法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在翻译《鲁迅小说选》中的文化专有项时,采用文献型翻译为主,工具型翻译为辅的翻译策略,既保留了中国文化特色,又考虑到了译文的可接受性,实现了他们向西方国家介绍中国优秀文化遗产,传播中国文化,弘扬中华文明的目的。语
参考文献
[1]卞建华.传承与超越: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8.
[2]付智茜,杨小刚.对翻译家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翻译思想的描述性研究[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28):15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