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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卫生法律法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1.1评价方法评价结果是衡量与对比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所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教学满意度调查与成绩考核两方面。结束课程后,使用统一的教学满意度调查统计表对对照组与实验组的学生进行调查,问卷共发放512份,回收512分,有效率100%。在课程结束后,还需对两组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以统一的试卷、统一的考试时间对学生的案例分析与理论知识进行闭卷考核。

1.2数据统计为比较两种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需要对两种教学所得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由于是对组间差异进行比较,所以针对计量数据资料,统计分析方法选用t检验法[3];针对计数数据资料,选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为卡方检验,P<0.05,处理方式使用SPSS11.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二、试验结果

对两组学生的教学方法满意度进行调查,结果为:对照组人数为256人,实验组人数为256人,在激发学习兴趣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90.6%,不满意者占9.4%,对照组满意者占71.9%,不满意者占28.1%;在提高自学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5.9%,不满意者占14.1%,对照组满意者占68.8%,不满意者占31.2%;在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1.3%,不满意者占18.7%,对照组满意者占64.1%,不满意者占35.9%;在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2.8%,不满意者占17.2%,对照组满意者占67.2%,不满意者占32.8%。使用卡方检验分析,差异显著。

三、讨论

3.1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案例教学法,以实际的经典案例为学生展现出了具体、生动、直观的卫生法律法规现实,是学生对相关方面规范、概念、原理的理解更加深入和确切,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3.2案例教学法在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的应用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需要注意案例的切入点,正确、合理、适时地切入案例,是案例教学实践中的重要技巧,通过将案例与卫生法律法规理论的结合,打破了原有的枯燥抽象的教学模式,使教学具体化,易于理解和记忆。

四、总结

卫生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1形态特征

雄成虫翅展22~26 mm,雌蛾32~40 mm,体黄褐色,额扁圆,被以粗糙鳞毛。单眼黑色有毛隆,下唇须黄褐色,向前伸超过头长2倍,下鄂须鸟嘴状,淡黄色。口喙退化,触角丝状具纤毛,前翅狭长黄褐色,散布有橙色鳞片,中室端脉有2个小黑点,中室中部基域下方各有1个黑褐色斑点,前缘顶角附近向后缘有1条深褐色斜线[1]。雌蛾前翅沿中轴有1条黑褐色纵带,后翅白色,缘毛白色。腹部末端有黄褐色鳞毛丛,雄蛾后翅及其缘毛淡褐色。幼虫:老熟幼虫体长30~35 mm,圆筒形,乳白色,密布褐色细点,头黄褐色,颊区有单眼6枚,呈弧形排列,上唇及下颚黑褐色,其他淡黄色,胸部各节各具胸足1对。气门位于前胸盾片下方,气门前刚毛2根,腹部3~6节各有腹足1对,腹部末节有臀足1对,第1~8腹节各有气门1对,腹足趾钩双序全环状、黑褐色、臀板(肛上片)两侧各有色斑,刚毛4根[2]。蛹:圆筒形,初期为乳白色,后变淡褐色,羽化时为黑褐色,头壳黑褐色,复眼灰黑色,腹部第2~8节各有气门1对,后足长达第7腹节,腹部末端光滑无臀棘。

2生活习性

目前发现大禾螟只取食芦苇1种植物,每头幼虫可为害1~3株芦苇,每株芦苇内只有1只幼虫为害。据报道,大禾螟幼虫为害甘蔗时,幼虫取食先从心叶向下逐渐钻孔,然后爬到生长点为害,使甘蔗产生枯心,直至叶片变黄枯死,这与为害芦苇的症状不同。大禾螟幼虫为害芦苇时,将芦苇咬断,幼虫进入芦苇茎节内部,向下取食为害,直至茎节端部。老熟幼虫在芦苇地下茎内化蛹,蛹期15 d左右。成虫具有趋光性,白天藏于芦苇枯鞘中或杂草丛中,用黑光灯可诱集到大量成虫。

3为害特点

以幼虫在水面处咬断新生的幼嫩芦苇后,钻进水面下的芦苇内取食,将内部的可食物食光后,幼虫即转入另一株芦苇继续为害。幼虫转移时,方式比较奇特,先将原来受害植株端部咬断成4~5 cm长的小段,幼虫将自身的尾半部分藏于其中,头胸部露在外,依靠头部摇摆,呈划水姿势,借助水层和风力攀附到另一株芦苇上,咬断幼嫩芦苇后,进入苇茎内部继续取食芦苇茎的内部组织[3]。这种转株方式可以减少幼虫在移动过程中的体能消耗,并可减少被天敌捕食的机会,提高幼虫转株的成功率。幼虫只为害芦苇水面以下和土层中的竖茎,目前未发现为害芦苇的地下横茎。

4发生规律

大禾螟在芦苇上只发现为害有水层覆盖的苗期芦苇,特别是长期积水的芦苇湿地,干旱或潮湿芦苇湿地内没发现该虫。长年淹水的地块发生最严重,受害轻重与芦苇湿地淹水时间长短成正比,一年四季有水层的地块是该害虫的常发地。水深在30~60 cm地块发生严重,水深在20 cm地块发生极少或不发生。发生密度以60 cm水深为中心,依芦苇长势向四周呈辐射状蔓延,中心点发生密度最大,离中心点越远发生密度越小。幼虫4―5月出现,蛹期15 d左右,6―7月出现成虫,幼虫危害期5―7月。目前尚不清楚大禾螟成虫产卵于何处、卵何时孵化及越冬状态。

5防治措施

5.1灯光诱蛾

利用成虫的趋光性,以黑光灯诱杀成虫,可以减少虫源。可在大禾螟发生严重的地块或附近地块设置黑光灯,既可诱杀其他害虫,也可诱杀到大量的大禾螟成虫。既可在芦苇湿地养殖区内,也可在水面上设置黑光灯,诱集各种害虫作为鱼蟹饵料。

5.2人工防治

由于幼虫的特殊为害方式,在该虫发生地很容易发现大量的幼苗漂浮在水面,因此在芦苇生产和水产养殖管理过程中,发现被害虫咬断无尖的芦苇苗,拔除水面下的受害株,带离发生地进行销毁处理,即可有效防除该虫[4]。带出田间的受害芦苇,无需做任何处理,因为大禾螟幼虫在没有水层的条件下无法转株为害。

5.3水层管理

水层管理应做到见干见湿。所谓见干见湿就是对芦苇湿地经常性地进行排灌,因为大禾螟在芦苇湿地经常发生在有水层和长期淹水的地块,幼虫转株为害也是依靠水层作为载体。因此,经常排灌水可以有效阻滞幼虫的转株速度,增加幼虫在转株过程中的死亡数量,达到防治目的。同时,经常排灌水,可增强芦苇地下根茎的活力和芦苇发芽力,能有效补偿由于大禾螟为害造成的密度损失。

5.4合理烧塘

采取适当合理的烧塘可减少翌年的虫源基数,这也是芦苇湿地管理过程中的常用措施,同时可兼顾防治其他害虫。但烧塘的做法不能连年使用,只能作为防治芦苇湿地病虫草害的方法之一,不到必要时尽量不要采用。

5.5生物防治

大禾螟的幼虫和蛹经常被寄生蜂所寄生。因此,可以利用寄生蜂防治大禾螟,该措施有可能成为将来有效的防治方法之一。

6参考文献

[1] 徐家生,李后魂.禾螟亚科昆虫――重要的农业害虫[J].昆虫知识,2006,43(5):742-746.

[2] 李参.螟蛾科主要害虫幼虫的鉴别[J].浙江农业科学,1962(12):559-568.

卫生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对于西瓜枯萎病的防治如果只采用单一的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只有把各种防治措施相结合比较才能研制出相对较好的防治效果。在选择可以高效的抵抗疾病的品种上,就应该从高质量、高技术栽培的品种中考虑;研制培育过程中要以高效的抗病基因作为主导线路、对各种抗病基因进行详细分析。

1 发生规律

所谓的“对症下药”正是根据不同病因的发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救治。首先要对病因的发生规律以及症状表现要有基本的了解;其次根据发生规律及症状表现做出详细的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最后把科学实验过的成果做出总结,以至于今后能够更好的做到对症下药,在防治方面打好基础、不多走冤枉路。

1.1 症状 西瓜枯萎病自幼苗至成株均可发病,以座瓜期和瓜膨大后期发病最重 1)幼苗期症状。幼苗受害,出苗前可造成烂种;出土后发病,子叶、真叶呈失水状萎蔫,茎基部变褐收缩呈猝倒状,拔出苗子可见根部黄褐色腐烂。2)成株期症状。成株期受害,初期病株下部叶片呈失水状萎蔫,似水烫状,茎蔓基部向上褪绿。最初萎蔫中午尤为明显,但早晚可恢复,3~6d后整株叶片枯萎下垂,不能复原,后期病部呈棕褐色,发软,常纵裂,有松脂状胶状物溢出,俗称吐“红水”。在潮湿条件下病株基部布满白色至粉红色霉状物,即病原的分生孢子,剖视茎基部至根部,可见维管束变黄褐色。病根根系变暗褐色腐烂,极易拔起。严重时瓜秧枯死,但叶片不脱落。

1.2 发病条件 1)高温、高湿。病菌在24~32℃和高湿条件下侵染力强,发病快。在保护地栽培上尤为明显,在温度20~30℃、相对湿度达到85%时最容易发病。2)土粘重、地势低洼、排水不良地块此病发生较重。另外,土壤pH值5~7或者受线虫危害地区,发病也比较严重。3)肥料配比不合理。底肥不足,氮肥过量,磷、钾肥不足,使用未腐熟好的带病菌的有机肥,地下害虫危害严重的都可以导致西瓜枯萎病的发生。4)轮作年限短,一般在七年以内,死株率高,往往造成毁种。

1.3 病原及侵染途径 1)菌源。西瓜枯萎病是由尖镰孢菌西瓜专化型侵染引起的维管束系统病害。2)侵染途径。西瓜枯萎病菌通过土壤、种子传播,厚垣孢子在土壤中存活10a以上,离开寄主的情况下也能存活5~6a。尖孢镰刀菌以菌丝、厚垣孢子、分生孢子和菌核在土壤或未腐熟的带菌肥料、病残株、种子和土壤中越冬,一般分布在0~25cm土层内,是翌年发病的初侵染源。

细菌主要生存在瓜秧的根系上,在一定的温度下滋生。并且通过刚刚成长的胚芽传染到种子内部,造成种子内部结构遭到破坏从而导致还没有出土就造成萎蔫以致死亡。细菌也可以通过瓜秧进入果实。

2 防治研究

在对发病规律进行研究之后,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在对兵营防治试验的基础上,要经过具体的优化分组,制定有效的西瓜枯萎病的防治技术:

2.1 农业防治 1)轮作倒茬轮作倒茬是生产上最简便、经济、有效的办法。与葱属植物轮作或混植,可以减少其后茬土壤中枯萎病菌的数量,减轻病害的发生。另外水旱轮作,土壤淹水能够大大降低病原菌数量。但由于枯萎病菌在土壤中可以长期存活,加之我国耕地面积有限,很难完全实行轮作倒茬。

2.2 土壤处理 在日本利用蟹壳堆肥、石灰等有机物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可减轻枯萎病的危害,在重病田效果尤佳 据报道,阳光暴晒可显著减少上层10cm土壤病菌含量,暴晒30~60d可延缓枯萎病发生。土壤添加剂是一种有机、无机营养混合物,中国台湾中兴大学研制的S-H混合物可抑制西瓜枯萎病菌厚垣孢子萌发,促进瓦解芽管,诱发土壤细菌分解菌丝。近年来日本在夏季高温利用太阳能进行土壤消毒,并结合增施有机物的综合防治方法已很快推广。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较少。

2.3 嫁接换根嫁接技术是目前西瓜种植中防治该病的主要方法 日本针对葫芦嫁接后易发生急性凋萎症的问题,培育出了抗病葫芦“协力”、“钝K”等品种,使嫁接技术在日本得到广泛的应用。目前在我国可利用的主要西瓜砧木良种是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培育的超丰F1西瓜砧木新品种。超丰F1不仅对枯萎病有免疫性,对危害根部的根结线虫和黄守瓜幼虫也有较好的抗性。嫁接技术也要配合其他管理技术才能发挥很好的效果,但由于我国一些地区栽培技术落后,大面积推广嫁接技术还比较困难。

2.4 育苗移栽 在无病地或无病土上育苗,种子用药剂处理(50%多菌灵浸种1h)育苗最好采用营养钵法,待瓜苗长至4~5片真叶时实行大苗移栽。育苗移栽可减少病菌侵染机率,推迟和减轻病害发生。如移栽前苗床用药剂如多菌灵、托布津、农抗120等灌根带药移栽,防病效果会更好。

2.5 药剂防治 农作物的成长过程中,最缺少不了的就属药剂。药剂种类的增多,防治的效果也尤为显著。

在室内抑菌测定的基础上,对抑菌效果较好的6种杀菌剂进行田间药效试验。采用多处理随机区组设计,重复3次。土壤处理是西瓜播种或定植时,将兑成的药土均匀施入瓜苗周围20厘米土层内。药剂灌根是在西瓜4~5叶期、7一8叶期、10~12叶期连灌3次,每次每株用药液30毫升。施药时需将瓜秧基部扒开,施药后覆土。

卫生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一、卫生监督与行政法

 

“行政”一词就其原意来说有两层含义,一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二指国家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从事的管理活动。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调整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中,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社会关系。卫生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其卫生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纵向行政管理关系,又有各种医疗机构、各种提供卫生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横向卫生服务关系。就纵向的卫生行政管理关系而言,卫生法与行政法是从属和补充关系。

 

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法的执行工作,即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从卫生法与行政法的从属和补充关系来说,它是以行政法为基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来说,卫生监督是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杜会组织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卫生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

 

二、卫生监督主体及其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只有卫生行政机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才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这种组织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般应视同于行政主体。卫生行政机关要把执法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并承担法律贵任。

 

2、职权的法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所执行的法律规范,只能是法律规定应当由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执法主体只能在法定职权内履行卫生行政管理责任,不得越权执法。

 

3、行为的主动性

 

卫生监督执法是一种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主动行为,不以相对人的意愿为转移。一般讲,法律规范颁布后它仅是一种抽象规范。有关公民、组织不自觉遵守,又没有行政主体去执行,就不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自动的发生、变更和终止。行政执法行为,则成为法的定与实施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4、国家强制性

 

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管理行政权运转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由卫生行政主体单方面决定的国家管理活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某一方面卫生行政管理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取得卫生监督主体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一,依据组织法或组织规则设立,并且具有外部生管理职能,能代表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上的法律关系。

 

第二,必须得到卫生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代表国家行使某一类别卫生行政执法职权。无论什么机关、组织和个人没有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就没有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三,法律、法规的授权必须与其外部管理职能、权限、范围一致。包括权限上的一致性及管理范围和对象上的一致性。如县级卫生行政机关就不能被授予省级卫生行政机关的相应权限;其他管理职能的机关也不能被授予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四,获得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还应当具备履行某一项卫生管理职能应有的技术能力。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监督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三种。

卫生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目前已成为临床、科研的主力军,是医学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我国试行医学专业学位虽然已有10多年,但是目前仍然没能正确把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内在要求[3]。本课题选择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主治医师对卫生法律认知的比较作为研究题目,依据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对医患沟通技巧、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从而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卫生法的内容,相关规定、医院与科室的相关规定,提高相关的临床能力,确保患者安全。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某校在读临床研究生及某三级甲等医院主治医师,采用目的抽样,抽取研二专业学位研究生139名,主治医生146例。

 

入选标准:2014年5月二年级各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认知正常。2014年5月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认知正常。

 

1.2方法

 

1.2.1量表的形成在参考了首都医科大学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岗前培训模式的研究[4],该问卷包括8个维度,分别是医德医风教育、医院规章制度学习、医患沟通技巧、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心电图、内科系统基本操作、外科系统基本操作等八个方面对临床研究生期中考核要点进行调查,每个条目分三个等级选项,即很需要、需要和不需要。由于条目繁多,一次性完成研究有难度,故其抽出中医院规章制度学习、医患沟通技巧两个条目。再此基础上对两个维度的条目进行修改,邀请7位医院管理、教育和临床的专家对问卷进行咨询。最终形成《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卫生法律认知》问卷,它包括2部分,①一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住院科室、工作年限。②卫生法规和沟通认知条目。抽取20例研究生和临床医生进行预调查。测得Cronbach`sα系数为0.890,内容效度指数(CVI)为0.864。

 

1.2.2调查方法分别对泰山医学院在读临床专业研究生和和某三级甲等医院主治医师发放《临床研究生期中考核能力问卷》285份,收回283份,回收率99%,有效率98%。

 

1.3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2结果

 

对研究生与临床医师调查结果的比较,通过χ2检验,研究生与主治医师对临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患沟通认知存在差异。对各个条目的两两比较,发现8个条目中,有6个条目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研究生与主治医师在医保相关规定及医院与科室的相关规定这两个条目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0.01。研究生在这两个条目上的得分均值分别是(1.03±1.01)和(1.32±1.74),主治医师在这两个条目上的得分分别为(2.28±2.18)和(2.89±1.78)。另外,研究生与主治医师在医患沟通技巧、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制度与合理用药必要性的认识也存在差异。传染病的上报及相关规定和医务人员岗位职责必要性的两个条目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3.1医患沟通能力研究生与主治医师医患沟通技巧认知方面有差异,P<0.05。首先,医学院校要从医学教育观念上重视沟通能力的培养,早接触、多接触临床。依据国际医学教育标准,从医学研究生岗位胜任力着手进行医德和沟通能力培养,

 

①人际沟通课程的设立以及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

 

②将医患沟通和专业课程教学联系起来,引导师生在专业理论的教学中融入医学伦理、沟通技能培养与学习;

 

③加强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课程教学改革,以及倡导人文社会医学知识的学习;

 

④营造人文校园、人文医院文化建设;从系统上完善医德和沟通能力培养模式。

 

医德与沟通技能培养应该贯穿在校教育全程。在临床培养过程中,对医生的培养是循序渐进的过程,①在防病、治病的方面;②医院文化的影响。

 

3.2法律法规知识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性的条目,研究生和主治医师认知有统计学意义,P<0.05。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制约研究生技能锻炼,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依法行医行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医疗法律法规,尽管从客观上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但也为医学生临床技能的培养带来诸多不便[6]。另外,随着医疗模式的改变和各种医疗法规的逐步健全,患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患者都拒绝研究生为自己做各种操作,医院为了避免医疗纠纷,也尽量减少研究生的临床操作机会。经常组织全院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新形势下的医疗服务中,医务人员要面对多方面的压力。

 

3.3规章制度知识医院与科室的相关规定研究中两者存在差异,P<0.01。研究生得分低于主治医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在临床实践中,应加入了医德医风教育、医院文化、人文关怀的服务理念、医疗核心制度学习等内容,将道德、伦理、人文、制度、技术有机结合在一起,加强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2年来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医疗纠纷。①医院得到可持续发展,医生业务技术得到提升,为医学领域进步作了贡献。②医院可以更好地服务部队,提高部队战斗力,医生有更广阔施展自己能力的平台[7]。医院也坚持利用大会、周会通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剖析本院及外院发生医疗纠纷实例,对典型的纠纷案例进行互动或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