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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现代法学》2012年第2期)
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的范围、模式及方法
方世荣
在修订我国《行政诉讼法》时增加渊解制度,目前己成为司法政策的要求和学界的共识。在此背景下,哪些行歧案件可适用调解以及可采用哪些调解方法等乃是需要明确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认为,根据法理基础、实际需要以及可行性,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的范围可以概括为:群体性纠纷案件、存在自由裁量行为的案件、行政合同纠纷案件、直接或者间接涉及民事纠纷的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案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法律规定与相关政策不统一的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具有规制性的行政指导案件、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等共计十类。行政诉讼调解在调审关系的处理上,可选择较有效率的全过程“调审合一”的模式,但要把握好三个环节:调解时机、庭审中的调解、判后协调。而在调解方法上,则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找准问题调解、先协调后向被告提建议、内外配合进行调解和多层劝导、针对重点进行调解等多种方法。总之,在行政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的调解目前有许多方法值得总结并通过修订《行政诉讼法》形成为调解制度,运用得好,将能充分发挥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案件的作用,切实达到案结事了的最终结果。
(摘自《法学评论》2012年第2期)
诱惑性侦查比较研究
谢安平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条件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第三节法院调解原则
第四节辩论原则
第五节处分原则
第六节检察监督原则
第四章民事诉讼中的人民法院
第一节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职权
第二节法院在民事案件的主管
第三节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组织
第五章管辖
第一节管辖概述
第二节级别管辖
第三节地域管辖
第四节管辖权的异议和移送案件
第五节指定管辖
第六章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一节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共同诉讼人
第三节诉讼代表人
第四节第三人
第七章诉讼人
第一节诉讼人概述
第二节诉讼人分类
第八章诉与诉权
第一节诉与诉权概述
第二节诉的构成
第三节诉的类型
第四节反诉
第五节诉的合并与分离
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诉讼费用
第十一章期间、期日与送达
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
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第三节强制措施及其适用
第十三章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第一节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第三节民事诉讼证据立法与证据制度
第十四章民事诉讼证据的立法种类
第一节书证与物证
第二节视听资料
第三节证人证言与当事人陈述
第四节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
第十五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一节证明概述
第二节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
第三节人民法院的查证职责
第四节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第五节对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二编分论
第十六章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
第二节与受理
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四节开庭定理
第五节对案件审理殊情况的处理
第六节简易程序
第十七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发动
第二节再审案件的审理
第十九章法院裁判
第一节法院裁判概述
第二节判决
第三节裁定
第四节决定
第五节调解书
第二十章民事非讼程序
第一节民事非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特别程序
第三节督促程序
第四节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十一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第一节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概述
第二节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债权人会议
第四节和解与整顿
第五节破产宣告与清偿
第二十二章执行程序
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
第二节执行措施
第三节执行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对执行过程特殊情况的处置
第二十三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Teaching Reform of the Courses of Civil Procedure Act
JIN Meilan
Abstract: Civil procedure act is an applied science of law and theoretical jurisprudence with rich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To foster legal personnel with strong theory knowledge and application ability, teaching target should be set on both theoretical learning and practice capability training with elicitation teaching and interactive teaching in theory and case studies and practices in ways that enhance the quality of the courses. Only by designing the courses in all dimensions, could the high-quality, socialist, and legal personnel be cultivated.
Key words: courses of civil procedure act, teaching reform, theoretical teaching, case-based teaching, practical teaching
民事诉讼法作为与实体法相对应的程序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民事诉讼法其内容丰富,法条数量庞大,相关司法解释不断增多,使现有的课堂教学、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不以满足现有的学科特性,需通过专门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才能充分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可以说,民事诉讼法是一门应用法学,也是一门极具丰富理论内涵的理论法学,为了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应用能力较强的法律人才,在教学目标设置上应当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并重。
一、启发式、互动式的理论教学
教师在课堂授课民事诉讼法,一般依据教材和专门的民事诉讼法条选集、司法解释,采用讲授的教学方式,学生被动地学习知识。这种情况下教师一般对民事诉讼法课程中的基本概念、特点、规则等内容进行口头讲解,学生单方面被动接受。这种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法律技能的训练和法律思维的培养,改革此种课堂教学模式势在必行。
教师在课堂讲授的目的就是把知识传递给学生,因此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体,课堂模式也应紧紧围绕这个模式进行。教师在上课时,要用启发式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带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活跃课堂气氛。这样的教学方法,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教师可以在课堂上以提问、暗示等方式,引导学生用逻辑思维,自己得出正确的结论,并去领悟课程的基本逻辑和原理。另外,可以让学生们对所学知识点进行互相讨论,得出结论,对有争议的内容教师也可以介入进行探讨。
实践证明,民事诉讼课程是可以采取多元化教学模式的,现在网络模式的教学方法盛行,民事诉讼法也可以采用这种教学方式。比如,现在流行的“微课”等,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观看授课视频,围绕某个知识点,与教师进行互动,这种教学方法是当代教学新型的一种模式,应当大力推广、敢于尝试。
二、运用案例教学
近几年有关民事诉讼教学改革的研究中,也涉及到了案例教学的内容。这种教学法具有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形式灵活生动、教学内容导向社会现实与社会实践等特点。现实中,有关民事诉讼法案例汇编教材数不胜数,那么,如何选择适合的案例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选择案例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典型的案例
所谓案例的典型性是指单例应当具有普遍意义。案例法教学离不开教师的讲解,教师应紧紧围绕教学目的和主题精心设计,从具体通俗的材料入手,用生动的语言表达,充分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参与讨论。其实,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就是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让其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自由的教学气氛中获得新的理论知识。
(二)选择难易适当的案例
民事诉讼法是大学本科二年级时开设的课程,学生处在法学基础知识吸收阶段,如果选择难易度高的案例,学生就会丧失兴趣,打击学生的积极性。但是,案例太过简单,学生不经认真思考过程一看就知道答案,会降低对案例的讨论价值和教学质量。因此,对案例选用的标准尺度的把握,有助于按照教学进度表进行课程进度,提高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提高学习效率。
(三)案例的新颖性
选择的案例如果时间较长,就会陈旧过时,不能体现时代特色。而且民事诉讼法不断修改,新的司法解释陆续出台,时间较长的案例都不可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对案例的搜集和研究,补充最新案例,保证案例的及时性。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 案例教学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116
1 前言
案例教学方法在现代课堂教学中均有所涉及,尤其是在现代民事诉讼法课堂教学中更是不可缺少。民事诉讼法教学中若是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的传输,将营造出枯燥乏味的课堂气氛,降低学生的积极性,达不到民事诉讼法教学的目的。因此,民事诉讼法教学方式需要转变,在课堂教学中加入案例教学环节,以提高课堂的趣味性。
2 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结合授课内容,找出相适应的案例材料,然后有目的性地引导学生对案例材料进行准确的分析与讨论,从而使学生掌握一套实际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案例教学方法在民事诉讼案例教学过程中能够将学生的注意力转移到实际的案例分析中,提高学生对民事诉讼法律学习的兴趣,并且还能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打开思维,有益于教学活动的开展。若是在某一知识概念或是某小结授课完成之后,结合所学内容提供有价值的案例与学生探讨,可以让学生加深对所学内容知识的印象,巩固知识。若是在某一知识点讲解之前引入案例材料,将会引起学生的好奇心,从而营造一份轻松愉悦的教学氛围,有利于达到教学目的。总之,将案例教学引入民事诉讼法教学环节,将使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转变成具有灵活性以及趣味性的教学内容,还可以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
3 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的难点分析
3.1 案例老套陈旧
教师在进行案例举例时,避免不了选取老套陈旧的案例材料。不可否认的是,部分教师选择的案例在案例实际发生的几年里可能比较受欢迎,具有说服力。但是随着时代的改变,教材中的内容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导致这些案例材料已不再符合新教材中的理论知识与当今社会的发展。教师若依然在教学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使用旧案例,不仅不会达到教学效果,还会令学生产生反感心理,不利于民事诉讼法教学。
3.2 案例缺乏针对性
虽然教师认识到民事诉讼法的教学中需要贯穿案例讲解环节,但是不少教师却认为只要举出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就行,于是在课堂上随意地编造案例,致使举出的案例缺乏真实性以及针对性。学生往往对新鲜、贴近生活的实例比较感兴趣,并且经过仔细的分析与讨论之后,学生会对案例以及学习内容形成较强的联系,并且会记忆相当长的时间。而在教师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下,即使学生当时记住了,但却不能实现长时间记忆的效果,达不到该有的教学效果。
3.3 难以达到最佳的交流互动效果
当前教育体制下,教师需要加强与学生的课堂交流互动。但是不同的教师采取不同的交流互动技巧,产生的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别。在课堂中,有的教师只是将案例展示在学生眼前,然后让学生观看或是念一下案例材料,便开始一个人进行案例材料的分析,而很少询问学生的观点看法。这种方式下,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脱节,很难达到民事诉讼案例教学的效果。
4 解决民事诉讼案例教学的问题的方法
4.1 选取法律知识体系丰富的材料
教师尽量选择形式简单,而内容较为丰富的材料作为案例。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体系应该较为丰富,在保证案情紧凑的前提下,可以尽量的删减与教学内容或是与案情无关的内容,提高课堂效率。民事诉讼法的专业特点是程序法,因此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该尽量靠近程序性,以解决程序问题。由于教学时间有限,教师选择的案例中法律关系应该保持在两个或多个,避免多次寻找案例进行分析,浪费课堂时间。
4.2 增强案例与教学内容之间的关联性
教师进行案例分析时,应该保证案例能够符合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尽量避免使用牵强的案例。教师可以结合时展特点从多种渠道选取合适的材料,比如:网络、时事,保证案例对民事诉讼教学内容针对性,增强案例与教学内容相关联。
4.3 合理运用案例
同样的案例经过不用方式的运用,取得的成效也大不一样。要想使案例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最好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教师可以先将教材上的理论知识点进行全面仔细的讲解,然后在借助案例进行所讲知识点的巩固。这种方式下的教学内容将具有生动形象化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强化知识点以及提高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兴趣。
第二,教师可以在进行某一知识点讲解之前,提出相关案例,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然后教师在适当的时机把学生拉回教材教学中,这将会取得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第三,教师可以合理运用案例引导学生对易于混淆的专业法律术语以及现象进行区分辨别,从而使学生理清各种法律术语与现象特征,进而掌握已学习过的内容。特别是学生难以区分的术语,如普通公共诉讼与必要公共诉讼的区别,运用合适的案例以及掌握运用技巧,将有效提高学生的理解度,进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5 结束语
案例教学在民事诉讼法课堂教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教师应该结合学生需求以及教学内容要求等,选择身边的时事以及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特征的案例材料,并在课堂上运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手段,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喜爱程度。此外,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需要加强与学生交流互动,了解学生的想法与感受,并使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各抒己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共同促进民事诉讼法教学达到最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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