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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自2018年3月以来,我区20个乡镇(场)和340个村围绕精准扶贫,着力抓好“1+2+N”产业,组建了区、乡、村三级“一社一司”市场主体。为进一步厘清发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一社一司”创新发展,现就做好乡镇、村级“一社一司”年度工作总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各乡镇、村认真做好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一社一司”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的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要求有具体数据做支撑。
2、依法编制财务报表。各村级“一社一司”要分别根据《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厘清资产、收支、债权、债务,根据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
3、公开财务和经营状况。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应经执行监事进行内部审计,并由理事会提交社员大会审议,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有效;公司的会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向社会公示。
4、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各乡镇(公司)、村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按要求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具体公示办法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具体要求
今年以来,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村(居)农户稳定增收、脱贫攻坚大排查、扶贫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加强帮扶防止返贫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巩固提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止返贫监测工作落实情况采取摸底排查、明确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三步走方针,4月初,组织对全区建档立卡农户上半年收入和预计全年收入进行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随后,出台《宿城区关于加强帮扶防止返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扶贫系统推进会,对监测对象排查和确定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和部署,目前监测对象建档工作已完成,共确定监测对象962户3494人,占建档立卡总人口的4.3%,其中不稳定脱贫户954户3472人,易致贫边缘户8户22人。因家庭无劳力、缺劳力、突发支出性较大的有112户391人,已申请纳入低保,目前正在审核。此外,积极落实政策兜底措施,目前不稳定户累计受益3886人,产业扶贫受益412人,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41人,资产收益扶贫受益802人,扶贫小额信贷受益98人,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受益208人,专项社会救助受益1756人,急难社会救助受益71人。边缘易致贫户累计受益4人,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受益4人。(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1.教育助学政策。今年春季学期已资助14556人1106.4万元,其中区内困难学生13772人计1044.9万元,市外就读学生784人计61.475万元,都已通过打卡发放。在区外市内学校就读的3595人,市教育局正在组织各县区核实,目前已反馈3050人,尚有545人的就学信息未反馈,此部分助学金已准备到位。2.医疗保障政策。一是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目前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0—6周岁儿童已全部完成体检,其他年龄段正在有序全面开展,已有7944人完成体检。二是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截止4月底对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时进行签约服务(外出、迁出等不在家除外),基础包签约62655人,个性包签约826人,覆盖率达79%。三是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全区一级以上医院按照“先诊疗后付费”接诊患者3234人次,同时各医院已完成基层医疗信息系统升级工作,设立独立结算窗口,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四是“医疗零付费”工作。年初至4月底累计发放惠民卡16636张,受益人口18563人,累计住院减免1089人次,减免29.26万元。3.住房保障政策。我区在2018年底,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现有危房改造。累计完成改造433户,投入资金931.1万元,住房安全全面达成,台账准备完毕。当前,全区积极推进农房改善工程,已累计搬迁群众6980户,在搬迁农户中需要兜底的52户采取补偿不足4万元补齐4万元,安置入住暖心房或共有产权,集中供养等方式进行兜底安置,住房保障全部落实到位。4.基础养老金发放和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政策。今年基础养老金标准148元/人/月,全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8.7万余人,发放金额约5324.43万元,发放率达100%。截止目前已为3.4万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代缴工作,按100元/人/年进行全额代缴保费,代缴金额340万元。5.饮水安全政策。通过镇村排查,全区2.3万建档立卡户,已全部实现自来水安装工程。计划投资17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服务技能培训、巡查、探漏管网工作,并常态化开展违章用水查处,保障饮水用水安全。6.医疗保险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在区域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控制在10%以内。截止5月底我区2.4万户8万余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除待遇期前死亡39人外,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贴7.8万余人(包含与民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重复人员共计12007人),补贴金额达2100余万元,补贴金额已全部拨付到基金专户。7.农村低保、养老扶贫、残疾人两项费用补贴等政策。截至4月底,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3853户、7791人。1至4月份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31554人次发放低保金1384.6万元。累计为721人次发放救助金50.81万元。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共惠及重度残疾人8077人,发放生活补贴共计1105.2万元。实现80%以上农村空巢老年人接受“1+1+1”关爱服务。(三)资金项目推进情况2020年全区共收到省财政专项资金1535万元,共编排实施12个精准扶贫帮扶项目,分别是:中扬镇标准化厂房项目206万元,屠园乡创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138.46万元,陈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105.2万元,洋北镇购买标准化厂房项目59.78万元,龙河镇龙韵标准化厂房项目141万元,罗圩乡陈塘圩村标准化厂房项目105.75万元,埠子镇标准化厂房项目116.47万元,耿车镇花卉新品种交易展示中心项目41.22万元,王官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84.75万元,蔡集镇农业扶贫产业园项目502万元,双庄街道购置门面房项目15.58万元,支口街道董坝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18.79万元。目前,已完工项目6个,分别是:龙河镇龙韵标准化厂房、罗圩乡陈塘圩村标准化厂房、王官集镇标准化厂房、双庄街道购置门面房项目、洋北镇购买标准化厂房、支口街道董坝社区标准化厂房;在建项目5个,分别是:中扬镇标准化厂房、屠园乡创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陈集镇标准化厂房、埠子镇标准化厂房、耿车镇花卉新品种交易展示中心;蔡集镇农业扶贫产业园项目已完成招标,计划9月底完成。已拨累计付使用资金898.8万元,资金拨付率为58.5%。 (四)排查问题整改情况根据省、市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市级《关于对建档立卡户脱贫情况组织开展核查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市纪委交办“省纪委第一轮专项督查”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3月份与区纪委共同对2019年底脱贫户逐户排查,重点排查收入是否真实、脱贫结果是否认可、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帮扶责任是否落实、通讯是否保持畅通等问题。4月2日召开全区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对2019年之前脱贫的农户开展全面脱贫结果认定核查工作。全区共排查出脱贫不认可农户41户,各类错误信息8136条,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104户。截止目前,省纪委通报的我区“两不愁三保障”模块中2019年有52户预警信息已全部整改到位。2019年、2020年收入逻辑关系错误信息共计18353户,已整改了16300余户。对41户脱贫不认可农户进行了再核实,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并及时组织对脱贫不认可农户进行了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有可能返贫农户加大了帮扶力度。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和交办处理,8136条错误信息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政策宣传不到位。走访发现部分扶贫干部、低收入农户对政策熟悉度、知晓率不高,部分农户对已享受的扶贫政策说不清,电话抽查部分帮扶责任人对政策解释不清,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二)少数低收入农户还存在返贫风险。部分农户受疫情、大病支出和家庭重大变故影响,可能出现反贫迹象。(三)部分单位帮扶责任人走访不扎实。主要表现在《帮扶手册》信息未及时更新,未按要求填写走访记录,手机APP录入的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填写的农户收入信息逻辑错误等。特别是市级学校和市级企业单位帮扶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局结对帮扶洛水镇洛城村,全村辖13个村民小组数、总人口2853人,全村有党小组13个、党员115人。2014年全村确认建档立卡贫困户101户186人,2017年通过全面精准核查后,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4户160人,其中2014年脱贫32户67人,2015年脱贫21户33人,2016年脱贫26户39人,2017年脱贫13户17人,2018年脱贫2户4人。截止2018年11月,洛城村贫困户已全面实现脱贫。2019年动态调整后洛城村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2户156人。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政具体负责洛城村结对帮扶工作,城监大队、园林所、市政所三个部门的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洛城村贫困户,其中城监大队51人,结对帮扶65户;园林所6人,结对帮扶11户;市政所11人,结对帮扶16户。
二、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定期进村入户,第一书记真实掌握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精准反馈扶贫对象信息,制定调整完善帮扶措施,实施帮扶行动。
2、常态化的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贫困户,及时了解贫困户的个性需求,因户施册的针对性制定出相应的帮扶措施。要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求帮扶责任人坚持“进家门、见本人、问实情、常联系”,确保做到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家庭收入、联系电话“五个清楚”,贫困户对帮扶干部基本情况、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三个清楚”,确保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3、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积极为有劳动力适合种植、养殖业发展的贫困户解决部分化肥等生产资料,给部分贫困户户种植优良品种大蒜、选送禽苗等,帮助发展洛水特色优势产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4、积极为有劳力的贫困户,联系介绍安置从事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计划利用我单位空余临工岗位为有意愿劳动力的贫困户提供工作机会,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
5、改善环境卫生,增添部分环卫设施,结合环境整治、给村部和各组集中点配送垃圾桶20个,争取城乡环境治理经费,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卫生。
6、对丧失劳动力、无法通过产业帮扶和就业实现脱贫的特殊困难家庭,要主动上门看望、慰问,协助镇、村完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救济进行扶贫;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或其他方式进行帮扶资助,力争取得实效。
7、对患有重大疾病、身体残疾、精神残障等特殊困难群众提高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水平,采取特殊措施予以帮扶。落实好各级的惠民政策,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8、搞好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工作,协助村党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三大工程”;协助“农民夜校”培训和“四好村”建设工作。
9、定期开展好走访慰问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开展慰问贫困党员活动等。
10、对前期已脱贫的贫困户,要持续“输血”,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扶上马、送一程”,做到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和上级的检查,综合执法局结对帮扶洛城村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驻村帮扶工作资料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二是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环境卫生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部分帮扶责任人工作履职还有不积极、不到位的现象。四是对部分扶贫政策的落实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因户施策,增强脱贫效果。对贫困户实行分类帮扶,选择有潜在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通过技能培训,政策扶持,能人带动等组合手段,编制产业脱贫发展规划,因户因人扶持发展脱贫产业,扶持贫困户宜养则养,宜种则种,促进产业脱贫。对老弱病残、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二)强化宣传,切实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强化各类政策宣传引领,切实将精准扶贫政策原汁原味地宣传到群众当中去、落实到贫困户中去。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直接受益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扶贫开发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农村低保扶贫行动落实情况
为了确保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并结合柳林实际,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提出了实施生态扶贫、产业扶贫、企业帮扶、金融扶贫、兜底扶贫“五大行动”,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兜底扶贫最重要的举措,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关精神,精准识别各类救助对象,全面落实保障救助扶贫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民政兜底脱贫范围,社会兜底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1、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8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1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17〕161号)以及《关于农村特困人员社会保障精准兜底的意见》(柳民函〔2017〕17号)文件,为贫困户实现脱贫提供了政策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双向进入通道完全打开,做到了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信息衔接,使他们共享国家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带来的实惠。
2、推进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现应保尽保
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贫困户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简称“两线合一”)。2016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684元;
2017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为每人每年3924元,2018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164元,2019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764元,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继续保持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全市最高水平。同时,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086户18167人,其中,属于建档立卡对象3607户6400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比为35.2%,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为19.2%,2019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6136.6万元。
三、工作中的主要措施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紧紧抓在手上,特别是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主抓手,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很大支持,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年健全、管理逐年规范、救助标准逐年提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救助制度较为完善
2013年,为了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我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有别、相互衔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城乡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柳政发〔2013〕44号);
2015年,制定了《柳林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柳林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柳政发〔2015〕2号)以及《柳林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柳政发〔2015〕3号);
2017年,民政部门出台了《柳林县2017年民政兜底扶贫行动计划》(柳民发〔2017〕17号)。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在定期组织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同时,加强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二)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比较健全
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电〔2017〕6号)及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柳政办发〔2017〕13号),建立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重大问题,推动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了受理、分办、转办程序,确保贫困人口“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设,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经办能力;
同时指导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
健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自然增长机制,连续多年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06年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4764元;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1999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月585元;
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2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06年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6300元,连续多年保持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全市最高水平。
四、存在问题
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我县脱贫攻坚取得了巨大成效,特别是社会兜底扶贫行动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群众不了解政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贫困户和部分非贫困户收入差距不大,但因享受的扶持政策差别比较大,造成非贫困户满意度有所降低,社会救助等扶贫政策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社会救助范围及水平不能满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从总体上看,我县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困难群众出现的各种新需求,如上学、住房、医疗等,特别是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情况较为突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救助标准还比较低。
五、下一步打算
(一)重点夯实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研究、制定和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制度。一是继续强化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扶贫合力;
二是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水平,公正、公平开展好低收入家庭核对认定;
三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
四是逐步规范临时救助,重点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做好“救急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一、基本情况
XXX位于XXX东部,全村4个社,总户数191户,总人口728人,(其中:男372人,女356人)劳动力425人,其中技术性劳动力45人;党员40名(男29,女11);少数民族4户9人;异地搬迁户61户,其中政策性搬迁15户。目前常住户175户,690人;耕地总面积2188.56亩,其中退耕地1138.13亩,人均耕地3亩,全部为浅山地;在校学生107人,其中大学20人,高中10人,初中、小学77人;全村60岁以上老人84人(男37,女47)。据调查XXX主要劳动力均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人员中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占多大数,普遍缺少专业技术。主导产业洋芋、蚕豆、劳务收入。留守人员中老弱病残较多,普遍缺少劳动力,部分村民发展意识缺乏,基础设施较差,制约了经济发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组织安排,我们扶贫工作队由3人组成,于2015年10月8日到村开展工作,进村后及时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召开村“两委”会、群众代表会、党员会等形式,全方位宣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政策,营造了人人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为制定符合XXX实际的帮扶措施,我们把走访入户,了解民情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深入农户家中与村民们了解情况,重点围绕如何增加村民收入、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征求村民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了解到部分村道没有硬化,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年轻人大都外出务工,家中只有老弱病残 ,给发展经济带来很大困难;有些农户想发展种植、养殖却缺少资金等问题。二是精准识别。XXX2013建档立卡贫困户98户312人,2014年底,当年减贫33户83人,2015年脱贫26户67人,根据最后精准识别要求,最终识别出贫困户39户162人。主要是因上学7户32人,因病4户19人,因残4户17人,缺劳力10户29人,缺技术14户65人.
致贫原因分析:
XXX属后进村,从人均收入指标看,与全乡总体水平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一是基础设施差、水利设施落后,尚有村社道没有完全硬化。二是自然环境较差,资源缺乏。以传统的“蚕豆、马铃薯+养猪”模式为主,生产结构单一,经济收入来源较少,土地抗风险能力低,自然环境恶劣靠天吃饭。加之地理条件差,大量农产品运出成本较高。致使多数群众生产难发展,贫困状况难以摆脱。自然灾害是造成贫困和返贫的重要原因。三是思想消极保守,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懒思考、怕困难、怕担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脱贫致富无门路、无条件、无能力,没有发展动力。目前主要是“妇幼、老弱、病残”人口,致使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力,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四是劳动力素质较低,只能从事简单或低收入的生产劳动,收入水平低,仅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大,难以脱贫。五是农村金融机构对群众贷款额有限,甚至不少群众害怕还不起银行贷款而不敢贷款,缺资金成为制约贫困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瓶颈。六是疾病、伤残、修缮房屋、供学生上学成为贫困的主要原因。
三、工作思路及措施
1.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道路交通修建、修复,方便群众出行。积极会同乡村两级组织向区交通局申请解决村庄道路硬化项目3.6公里、巷道9.5公里,目前这项工作已完成前期测绘、项目上报等工作,预计4月底将开工建设。二是争取帮扶单位和企业资助,硬化村党员活动室场地250平方米,配备健身器材,目前已落实水泥沙石等物资15吨,预计6月底将实施。三是积极争取新农村建设项目,配套村级基础设施和老年活动中心,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消除留守老人孤独感,提升村民间亲密度,增强凝聚力。
2.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两委班子。将真正能起到带头作用的党员选配到村党支部委员中,健全村两委班子,目前通过走访推选,初步确定村支部书记候选人选,4月底前配齐班子。
3.因户脱贫措施。对目前已识别出的精准扶贫对象,按照“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XXX39户162人中,通过低保政策兜底11户45人,发展生产21户83人,发展教育7户34人,确信2017年底全部实现脱贫目标。一是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积极引进马铃薯、蚕豆等优质品种,改换品种后亩均可增加收入10-20﹪。今年计划种植马铃薯750亩,蚕豆150亩,小麦110亩,油籽30亩,其他10亩。目前通过籽种调换解决马铃薯籽种1.2万斤,帮扶单位解决大豆籽种4000斤,菜籽200袋,折合资金约2.7万元。二是发挥产业带动优势,对3户有种植技能的精准户合理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拓展种植业。在现有种养植户的基础上,壮大家庭种植,提高种植收入。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开辟致富门路。以强化动技能培训为抓手,大力开展科技扶贫。协调团委、就业局、农牧局、党校等对村级种植业大户、致富带头人等根据所需,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把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鼓励群众用好、用活现有各种优惠政策加快发展,让群众心中有数,发展有底气。同时加大电商培训,让群众了解并基本掌握互联网平台运用,促进农产品电商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