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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遂自荐的主人公是毛遂。
2、毛遂自荐(拼音máo suì zì jiàn)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毛遂自我推荐。后来用“毛遂自荐”喻指自己推荐自己,典出《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3、【故事】: 战国时赵孝成王九年,秦兵攻打赵国,赵孝成王命令平原君赵胜到楚国去求救,平原君的门客毛遂主动自荐随同前去。平原君与楚王谈判半天没有成效,毛遂手拿宝剑走上宫殿,陈述利害关系,终于打动楚王出兵联合抗击秦国的侵略。
(来源:文章屋网 )
I.诚信就是一言九鼎。(《四川日报》,2014年4月4日)
2只有这样,“一诺千金”“一言九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类与诚信有关的词语或典故,才不会简单地停留于纸上,而是真正践行于我们的生活中。(《光明日报》,2014年2月13日)
3.中国古代有“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古训。在当今社会,虽然确有少数人不守信,但重信守诺之人一定是更受肯定和欢迎。(《杭州日报》,2013年10月25日)
“诚信就是一言九鼎”,“一言九鼎”就是“与诚信有关的词滑或典故”,这样的理解或判断是否正确?还是让我们考察一下这条成语吧。、
《史记・平原君列传》记载:秦国包围赵国的都城邯郸,平原君到楚国求救,同楚王谈判很久没有结果,平原君的随行人员毛遂按剑上前,对楚王晓以利害,终于说服楚王童语出兵救赵。事后平原君赞扬毛遂说:“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相传夏禹铸九鼎,象征九州,夏商周三代奉为象征国家政权的传国之宝。九鼎常用来比喻极重的分量,特别是说话的分量。例如宋・范浚《寄上李丞相>:“冀一见有轻万户之心,得一言若九鼎人吕之重。”后以“一言九鼎”四字成文,形容说话的分量重、作用大。如明・岁洪宪
“一言九鼎”的意思是明确的,无论从它的出处,还是从它的字面意义,都可以清楚地看出就是形容说话的分量重,与是否诚信毫无关系。有些人位高权重,一言九鼎,但是经常玩弄权术,出尔反尔,毫无诚信可言,古今中外这种人难道还少吗?可见说话有分量同诚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认为“言九鼎”就是讲信用、重承诺,实在是・种误解。这种误解误用在媒体中并不罕见。例如:
4.找到了问题、作出了承诺,就必须一言九鼎、兑现承诺,切实加以整改,着力解决问题。(《资阳日报》,2014年11月27日)
5.一言九鼎宁可自己承担损失也不失信于客户的羊绒企业老总马奇虎……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荣誉――“宁夏守法好公民”。(《法制日报》,2014年12月4日)
古代历史成语故事大全·利令智昏
战国时期,秦国派大将白起带领人马攻伐韩国。不几天,秦国便攻占了韩国的野王(今河南泌阳县),断绝了上党(今山西长治市北)的交通。这样一来,上党城孤立无援,眼看就要失守。上党守将冯亭看到野王已经失守,认为上党也会保不住的,与其让秦国占了上党,还不如亲手把它转交给赵国,韩国就可以和赵国联合起来共同抵抗秦国的侵略。
当冯亭派人把上党的地图带给赵孝成王时,赵王左右为难,他不知该怎么办,于是召集大臣们商议,其中有一个叫赵豹的大臣劝赵王不要接受,因为无端地接受别人送来的东西,就会引起祸患,韩国之所以把上党献给赵国,目的是想让秦国把矛头指向赵国。可是赵王并不同意他的意见,于是又和平原君赵胜商议,平原君认为即使发兵百万,一年半载也不一定能攻下一座城池,现在却不费一兵一卒,就可得到上党的土地,决不能坐失良机。
赵王听了平原君的话,非常高兴,于是派平原君到上党去接受土地,并封冯亭为华阳君。
然而,没过多久,赵国就大祸降临了。这是因为秦国看到即将到手的土地却被赵国占领了,便又派白起去攻打赵国,赵国派出了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详见“纸上谈兵”小节)去应战,结果吃了败仗,秦国在长平之战中消灭赵国士卒40多万。后来,差一点儿还打进赵国的都城邯郸呢。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求解驿站】形容因贪图私利,使人头脑发昏,甚至失去理智,不辨是非。利,利益、私利;令,使;智,理智;昏,昏乱,神志不清楚。
【活学活用】他见钱眼开,~,如今被绳之于法,实在是大快人心。
【妙语点拨】司马迁在评价这件事时,认为平原君是一个行为高出一般世俗弟子的公子,但却不明白“利令智昏”的道理,利这个东西,能够使聪明人冲昏头脑,丧失理智。平原君贪图冯亭的利诱,以致赵国在长平损失了40多万人,几乎连赵国的都城邯郸也快失去了。后来,人们用“利令智昏”来形容因贪利而失去了理智。
【近义】见利忘义、利欲熏心
古代历史成语故事大全·投笔从戎
东汉初年,有一位非常杰出的政治家和外交家,此人名叫班超。年轻的时候,班超家里很穷,靠帮官府抄写公文勉强过日子。
抄写工作十分辛苦,而且抄写的东西还非常多,经常要工作到半夜才能睡觉。官府对于抄写的要求也非常严格,抄错一个字,就要责骂,还要扣工钱,甚至开除。因此,班超工作时特别小心翼翼,每天都累得腰酸背痛,眼睛直冒金星。除了累以外,抄写工作还特别枯燥。一份同样的公文常常要抄好几遍,有时甚至多达几十遍,这使得班超非常烦躁。
有一天,他正在抄写公文的时候,写着写着,突然间站起来,狠狠地将笔扔到地上,非常愤怒地说:“大丈夫应该像傅介子、张骞那样,在战场上立下功劳,怎么可以在这种抄抄写写的小事中白白地消耗一生呢!”傅介子和张骞两个人,生在西汉,曾经出使西域,替西汉立下无数功劳。因此,班超决定学习傅介子、张骞,为国家的外交事业做出伟大的贡献。
从那以后,班超就扔掉了手中的笔参了军。
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奉车都尉窦固出兵攻打匈奴,班超随从北征,在军中任假司马(司马)之职。假司马官很小,但它是班超文墨生涯转向军旅生活的第一步。班超一到军旅之中,就显示了与众不同的才能。他率兵进击伊吾(今新疆哈密西四堡),战于蒲类海(今新疆巴里昆湖),小试牛刀,斩俘很多敌人。窦固很赏识他的军事才干。
由于他作战非常勇敢,立下许多战功,很快就被封了官。
后来,他建议和西域各国来往,以便共同对付匈奴。朝廷采取他的建议,就派他带着数十人出使西域。在西域的三十多年中,他靠着智慧和胆量,度过各式各样的危机。
班超一生总共到过五十多个国家,和这些国家保持和平,也同时宣扬了汉朝的国威,后被封为定远侯。后来,人们把班超投笔于地、参军作战的故事叫做“投笔从戎”,用来比喻弃文从武,有志报国。
——《后汉书·班超传》
【求解驿站】扔掉笔去参军。指读书人放弃文化工作参军入伍。投,扔掉;戎,军队。
【活学活用】爆发后,革命青年纷纷~,奔赴抗日的前方。
【妙语点拨】班超四十岁投笔从戎,弃文就武,体现了他的雄心壮志。我们应像班超学习,从小就树立远大的志向,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成为一个栋梁之材,报效祖国。我们要意识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尚不能国,何及家与个人?武能定国,文能安邦,不管投笔从戎也好,弃武从文也罢,都只有一个目的,为国雄于地球而贡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
【近义】弃文就武
古代历史成语故事大全·改过自新
汉朝初年,有个名医叫淳于意,作过齐国都城管理粮仓的长官,又称太仓公,从小就喜欢钻研医术。汉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向同郡元里的公乘阳庆拜师学习医术。这时阳庆已七十多岁,就把自己掌握的秘方全给了他,并传授给他黄帝、扁鹊的脉书,和观察面部不同颜色来诊病的方法,使他预先知道病人的生死,决断疑难病症。学了三年之后,为人治病,预断死生,多能应验。他诊治疾病和决断生死的能力深受患者好评。
有一次,一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状告淳于意医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汉文帝初期的刑罚,刺面削鼻,剜膝砍脚)。
根据刑律罪状,要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她们都跟在后面哭泣。淳于意又急又恼,大声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到紧要关头就没有可用的人!”最小的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很感伤。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去长安,家里人再三劝阻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会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奏章,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救了她父亲。
——《史记·吴王濞列传》
【求解驿站】勇于改正自己的过失或者错误,重新做人。
【活学活用】原本以为他从监狱出来后,能够~,没想到又犯事了,真是不可救药。
【妙语点拨】缇萦舍身救父的事迹令人钦佩,后被编入中国古代着名的“二十四孝”的故事里,万代流传。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
关键词:以 用法 意义
一、引言
“以,用也。”《说文解字》的这一解说指出了“以”的语义基核。文献典籍中对“以”的最早训释见于《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凡师,能左右之曰以。”其后的《公羊传・桓公十四年》:“以者何?行其意也。”都说明了“以”最早用作动词。动词“以”这种表行为活动的意义,又常引申而表心理活动,《玉篇・已部》:“以,用也,意也。”
下面我来简析“以”在古代汉语中的用法及意义。
二、“以”的动词用法及意义
《论语》中的动词“以”较少单独使用,包括宾语前置者仅8见。例如:
(1)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使人战栗。”(《论语・八佾》)
(2)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论语・子路》)
两例中的“以”都处在谓语的位置上带有宾语,它们都是动词,只不过后例中的宾语前置罢了。
动词“以”多和动词“为”结合成“以×为×”这样的动词性结构,在句子中充当谓语。有时“以”的宾语省略便成为了“以为”。其中的“以”表示客观行为“使用”义时,全句为兼语结构;“以”表示主观意念为“认为”义时,全句为包孕结构。例如:
(3)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
(4)二三子以我为隐乎?(《论语・述而》)
(5)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论语・八佾》)
“以”这个义核为“用”的动词,在上古就已主要用作了介词。介词是一种动作性不如动词强的在单句内部的偏正结构中表示介系关系的词类。
(6)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论语・为政》)
(7)不患无位,患所以立。(《论语・里仁》)
从历史渊源看,汉语中的介词几乎全是由动词演变来的;从语法功能看,动词和介词都能够带宾语,都能和指代性结构助词“所”组成所字结构。可以说,介词就是虚化了的动词,介词结构就是虚化了的动宾结构。介词“以”就是因动词“以”的动作性减弱而虚化来的。例如:
(8)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
(9)夫颛顼,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论语・季氏》)
(10)能以礼让为国乎?(《论语・里仁》)
三、介词“以”用法及其省略
介词“以”字常见的用法有如下几种:
第一,表示动作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当“拿”、“用”、“把”、“凭”讲,例如:
(1)请以剑舞。(《史记・项羽本纪》)
(2)于是项伯复夜去,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史记・项羽本纪》)
(3)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第二,“以”由凭借的意思引申为表示原因,当“因”讲。例如:
(1)武安侯虽不任职,以王后故,亲幸。(《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灌夫以此名闻天下。(《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第三,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例如:
(1)文以五月五日生。(《史记・孟尝君列传》)
(2)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3)侯生曰:“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史记・魏公子列传》)
这三个“以”字和“于”字的用法相同,都当在讲。这种用法的“以”字及其宾语所构成的介宾词组一定放在动词的前面。
第四,“以”字表示率领的意思,它的宾语限于跟“人”有关的名词。例如:
(1)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史记・晋世家》)
(2)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史记・魏公子列传》)
(3)栾书中行偃以其党袭捕厉公,囚之。(《史记・晋世家》)
这三个“以”字都当“率领”讲,这种用法的“以”字及其宾语所构成的介词词组一定放在动词的前面。
在古代汉语的句法里,介词“以”字也常常可以省略。例如:
(1)死马且买之( )五百金,况生马乎?(《战国策・燕策》)
(2)使秦破大梁而夷先王之宗庙,公子当( )何面目立天下乎?(《史记・魏公子列传》)
(3)子欲( )手援天下乎?(《孟子・离娄上》)
例(1)省略的“以”当“拿”、“用”讲;例(2)省略的“以”当“凭”讲;例(3)省略的“以”也当“拿”、“用”讲。
四、介词“以”的宾语的提前和省略
在古代汉语的句法里,为了强调介词“以”的宾语,可以把宾语无条件地提到“以”字的前面。例如:
(1)楚战士无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史记・项羽本纪》)
(2)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孟子・离娄下》)
(3)若晋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唯君裁之。(《左传・僖公十五年》)
例(1)的“一以当十”,就是“以一当十”;例(2)的“夜以继日”就是“以夜继日”;例(3)的“朝以入”,就是“以朝入”。
在古代汉语的句法里,介词“以”的宾语又常常可以省略,这个被省略了的宾语是代词“之”。例如:
(1)平原君闻之,谓其夫人曰:“始吾闻夫人弟公子天下无双,今吾闻之,乃妄从博徒卖浆者游,公子妄人耳。夫人以( )告公子”。 (《史记・魏公子列传》)
(2)陈胜起山东,使者以( )闻。(《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例(1)省略的“之”字指代地方;例(2)省略的“之”字指代平原君对其夫人所说的一番话;例(3)省略的“之”字指代上文“陈胜起山东”这件事。
五、连词“以”的用法及意义
连词“以” 是由介词“以”虚化而来的,其演变的内在联系决定了它们有一些共同的语法性质:有联接作用,能表示关系。但是,它们毕竟是两类不同的词,有着相与区别的语法特征。从语法功能看,介词“以”能组成介宾结构修饰谓语,连词“以”则只能顺接语言单位表示关联。从使用范围看,介词只能用于单句内部的偏正结构,而连词“以”不仅能用于单句内部的连动结构,且可连接两个句子。“四分天下而连词有其三,介词只有其一”,从语法结构看,介词“以”一般带有宾语,前边受副词或能愿动词的修饰,而连词“以”的前面一般是动词性词语。
连词“以”具有顺接语言单位的语法功能,从它的结合能力来看,可以连词亦能连句。古汉语中句子之间的语法关系以意合为常,连词“以”也多用于单句内部,其中尤以用于连动结构表目的关系为多。例如:
(1)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论语・子张》)
(2)回也问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论语・公冶长》)
(3)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论语・为政》)
(4)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
前两例中的“以”都处在连动结构中,前后项所表示的行为不仅在时间上先后相继,而且在事理上一意相因。例(1)中的“以”是由表原因的介词“以”虚化而来的,表示后项是前项的结果,句意重在强调后是前项行为造成的客观事实。当“以”进一步虚化为等同于“而”的连词时,便可如例(3)那样连接两个动词或形容词,表示时无先后义无主从的并列关系,或者如例(4)那样用于偏正结构表示修饰关系了。
连词“以”也可用于分句之间。对于这种用法,人们比较注重其中的领句释因,往往忽视了它的句间相承。例如:
(1)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论语・雍也》)
(2)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论语・颜渊》)
(3)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颜渊》)
(4)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如也,绎如也,以成。”(《论语・八佾》)
例句中的“以”都用于分句间表示承接,这种承接不仅有相继的时间关系,而且多兼有了相因的事理关系。
连词“以”表示因果关系亦有两种形式,“以”所带的表因分句在后者为据果究因,“以”所带的表因分句在前者为由因释果。例如:
(1)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刑也。(《论语・先进》)
(2)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论语・先进》)
在汉语中,介词连词的分合之争莫过于表因介词和表因连词的区别了。如前所述,表因介词“以”只能在单句内部起组合作用,其因果关系也表现在成分与成分之间。概言之,可以用领词还是连句这一标准来区分它们。特别是古汉语中的表因小句作介词宾语时,一般都有使之偏正化、名词化的结构标志,区别起来就比现代汉语容易些了。
参考文献
[1] 论语[M].中华书局出版社,1960.
[2] 司马迁.史记[M].辽海出版社,2015.
[关键词] 王力《古代汉语》;注释;商榷
王力《古代汉语》是国内一部最为通用的权威性的古代汉语教材。代表了古代汉语教学与研究的最高水平,影响广泛,在古汉语知识的教学、人才的培养方面,功不可没。然而,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中难免存在一些疏误,文选中一些注释处理得不甚恰当,教材虽经数次修订,但都未能改正。本文作者将王念孙的《读书杂志》与王力的《古代汉语》进行对比阅读,发现它们公共部分的一些词语的注释不一致,有的甚至相差千里,有待进一步考证。
与王念孙的《读书杂志》相比较,王力《古代汉语》文选注释值得商榷的地方有三种情况:可补充者;可订正者;两说皆可通者。可补充者,即王力的注释很模糊或者失注,而王念孙的注释却很精确,我们认为可以采用王念孙的观点取代王力的。经过资料的搜集与整理,这种情有4处。可订正者,即王力的注释经过我们考证之后证实是错误的(即误注),而王念孙的注释很准确,我们就用王念孙的观点纠正王力的。经过考证,需要订正的有7处。两说皆可通者,即王力的注释与王念孙的注释都说得通,这种情有5处。下面就值得商榷及失注之处,分类加以讨论说明。
一、王念孙本可补充王力本注释例
1、《战国策・冯客孟尝君》后期年
王力《古代汉语》:后期年,齐王谓孟尝君曰:“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为臣!”孟尝君就国于薛。王念孙《读书杂志》案:年下当有毁孟尝君于王之事,而今本脱去也。王听谗,是以使孟尝君就国,下文王为书谢孟尝君曰:寡人沉于谗谀之臣,开罪于君。正谓此也。
通过上下文语境,我觉得有必要加上“毁孟尝君于王之事”,它起到了一个过渡作用,文章的背景是齐王听信谗言,开罪于孟尝君。下文齐王向孟尝君赔罪。而王力本没有作仔细说明,给读者阅读造成一定的理解障碍。
2、《战国策・鲁连义不帝秦》久居若围城之中
王力《古代汉语》:辛垣衍曰:“吾视居此围城之中者,皆有求于平原君者也;今吾视先生之玉貌,非有求于平原君者,何为久居若围城之中而不去也?”王念孙《读书杂志》案:鲍改若为此。吴云,若疑居字讹衍。念孙案:鲍之改,吴之疑,皆非也。若,犹此也。若,古字或兼数义,后人不能辨认,或改之,或删之。
在《汉语大词典》中,“若”有如此、这个的含义。例如《孟子・梁惠王上》:“以若所,求若所欲,犹木而求鱼也。” 焦循正义:“若,如此也。”《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君若谨行,常在朕躬。”这都证明王念孙所言不误。这是个比较重要的语言点,王力本却缺少注释,应该补上。
二、王念孙本可订正王力本注释例
1、《战国策・触说赵太后》有所郄
王力《古代汉语》:而恐太后之玉体有所郄也。王力注释:郄,不舒适。王念孙《读书杂志》案:而恐太后之玉体有所也。念孙案:字,本作【亻*】,谓疲羸也。
我支持王念孙的观点。《汉语大字典》是这样解释的:《说文・人部》:“【亻*】,徼【亻*】,受屈也。”《广雅・释诂一》:“【亻*】,也。”又“【亻*】,劳也。”王念孙疏证:“司马相如《子虚赋》‘徼受诎’”。从这些文献上看,【亻*】是疲羸、疲倦的意思。王力的不舒适意思不够精确。
2、《墨子・非攻》也
王力《古代汉语》: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裳,取戈剑者。王力注释: 也,语气词,引起下文。王念孙《读书杂志》案: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裳,取戈剑者。念孙案:也即拖字之误而衍者。
我支持王念孙的观点,这个“也”是衍文。这句话的意思是至于杀死无辜的人。根据上下文,这个“也”是多余的。前面的“至攘人犬豕鸡豚者”,“至入人栏厩”,后面的“今至大为攻国”都没有“也”字。可见前后都不需要“也”作为语气词,那么“也”为衍文。
三、王念孙本与王力本两说皆可通例
1、《战国策・庄辛说楚襄王》以其类为招
王力《古代汉语》:不知夫公子王孙,左挟弹,右摄丸,将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类为招。王力本注释:把黄雀的颈作为弹射的目的物(依王念孙说,见《读书杂志》)。类,当为“颈”字之误也。王念孙《读书杂志》案:以其类为招, 类,当为颈字之误也。
《文选・阮籍咏怀诗注》引此作以其颈为。《艺文类・聚鸟部》、《太平御览・羽族部》引此云:左挟弹,右摄丸,以加其颈。这都是“类”为“颈”字之误的证明。
2、《庄子・北冥有鱼》培风
王力《古代汉语》: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王力注释:培,凭,凭借、依赖。培风,等于说乘风( 依王念孙说,见《读书杂志》)。王念孙《读书杂志》案:培之言凭也,凭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