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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第4季度游戏业务营收3.681亿元,高于易观预期2%,业绩增长受季节积极因素影响,"帐号回购及领养""武林大会"活动见效,《征途2》带动APA增长,摊薄ARPU,巨人"绿色"转型成功。
第4季度巨人网络APA为169.3万,环比增长13.1%;ARPU为人民币215.0元,环比下滑4.3%;平均同时在线玩家人数为58.4万人,环比增长8.5%;PCU为171.3万人,比上一季度增长16.9%,同比增长23.2%。ACU、PCU的增长,与《征途》巨人公司在第三季度清理机器人用户有关,同时《征途2》的不限号测试,也为其带来了实际的增长。
《征途》在10月开启高级帐号免费认领的活动,以及大规模对游戏内容进行更新,直接引入了部分高级付费玩家,对业绩的带动符合分析师预期,同时"舞林大会"活动也推动了全民PVP的氛围,有效带动业绩增长。
为了除掉这只恶物,镇长考克斯与欧洲著名猎手俱乐部“雷蒙斯”俱乐部合作,成立捕猎队伍,并放弃现代武器,采用古老捕猎技巧对大鳄鱼进行捕捉。
捕猎队伍先将压榨出的几十升麻痹动物的植物汁液椰桑塔,涂抹在山羊身上,然后把山羊赶入大鳄鱼经常出没的河段中。不出众人所料,入水不久的山羊就被鳄鱼盯上,不用几分钟,鳄鱼就把整只山羊吞入了口中。可众人想不到的是,这么多的麻药竟然对鳄鱼不起作用,捕猎行动宣告失败。
鳄鱼专家亚当提出,能不能尝试用巨形弹网捕捉鳄鱼?于是大家开始布置,半个月以后,鳄鱼游入网中,巨型弹网成功地从水面带着巨鳄收紧,近百人一起拉网。巨鳄疯狂地挥舞四肢,摆动粗壮的长尾。岸边布下的巨大石块和粗壮的承网树木皆被挪动、断裂。河滩旁沙土四起,大家不由得都往后退了一步。巨鳄终于返回水中,他朝人们看了一眼,游走了。
数次捕猎失败后,捕猎队伍中的动物学教授洛龙也因劳累过度去世。不过,他临终前给大伙提了一个好建议,就是用鳄鱼的天敌电鳗来杀死鳄鱼。捕猎队伍捕获十几条太平洋电鳗,再次找到了隐藏在滩涂泥浆里的巨鳄。上百人一起举起木棍,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喊,巨鳄不安起来。它只能向着滩涂后的水中快速爬去。考克斯连忙指挥众人将电鳗放入水中。
电鳗被鳄鱼惊扰得纷纷放起电来,鳄鱼痛苦地在水中挣扎翻滚。一会儿工夫,巨鳄失去知觉,任电鳗在它身边穿梭、叮咬,再也没有动作。队员们欢呼了起来,按照计划,用一端带有绝缘橡胶的棍子驱赶电鳗。
大家纷纷跳入水中,将巨鳄拖上了岸,用掺杂了熟牛皮的藤蔓,将它结结实实地捆在一辆木板车上,带回布纳万镇中。
关键词:新闻聚合;信息网络传播权;实质呈现标准
一、新闻聚合的界定
(一)新闻聚合的界定新闻聚合是指通过采用技术措施将散落在互联网中的新闻作品进行整合,从各新闻网站将海量新闻搜集至一处进行分类展示,供用户根据阅读偏好对新闻进行阅读浏览。新闻聚合平台是新闻聚合的载体,指的是通过新闻聚合为用户提供新闻阅读的服务商,用户无须页面跳转即可在新闻聚合平台直接浏览新闻。
(二)新闻聚合的法律性质学术界最初把网络服务商分成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前者“提供作品”后者“提供服务”。新闻聚合平台没有上传作品至服务器,仅将不同新闻标题放在页面供用户选择,仅向客户展示加框链接中的新闻,对被抓取网页中的广告及其他版块都进行有选择地屏蔽,转而投放聚合平台自己的广告版块和其他互动版块。由此,很多学者认为新闻聚合对除新闻内容的其他版块进行屏蔽就已经改变了原始新闻网站页面内容,并非单纯“提供服务”,构成“提供作品”、侵犯被链网站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要件为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实现向公众提供作品,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1]。因此,判断新闻聚合的“加框链接”是否属于“提供作品”即可确认是否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新闻聚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现状
(一)新闻聚合侵权认定标准新闻聚合是否构成“提供作品”存在多个认定标准,服务器标准要求将作品上传至服务器才能认定为“提供作品”。用户感知标准是根据用户主观感受作为判断标准,用户在新闻聚合平台浏览新闻时不能通过平台已有的表现形式判断出作品的真正来源,就认定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直接侵权。实质呈现标准是指如果新闻聚合平台提供的新闻作品与被链接网站提供的新闻并无实质区别[1],用户无须跳转到被链网站就可以浏览同样内容的新闻,就认定新闻聚合平台侵犯了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新闻聚合多种侵权认定标准下裁判不一、同案异判现象滋生第一,各法院裁判标准不一。新闻聚合“加框链接”是否构成“提供作品”存在多个认定标准必然导致各法院在裁判时适用标准不一[1]。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上诉现代快报案中,法院采用“服务器标准”认为字节跳动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仅提供链接服务,故构成侵权[1]。博易创公司诉北京乐趣无限公司案中,法院借鉴了“用户感知标准”,认为被告在涉案作品的下方标注了作品的来源,不构成提供作品行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华视聚合公司诉杭州思轩公司案时采取“实质替代标准”,认为被告虽未将涉案作品上传服务器,但其播放时替代了第三方网站的作用,用户在被告平台就实现作品浏览,无须访问被链接网站,法院认为被告行为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提供作品”,构成侵权。有的法院采取“服务器标准”;有的在“服务器标准”之上,以“用户感知标准”作为举证责任初步认定条件;有的法院会查明新闻聚合平台对作品来源是否履行提醒义务从而体现“用户感知标准”的要求;有的法院突破技术局限,以“实质替代标准”作为裁判标准。第二,同案异判现象发生。多个认定标准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同一案件在一审和二审期间因采用不同标准而产生不同的裁判结果。在腾讯公司与易联伟达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一审法院采用“实质替代标准”认为被告在客观上发挥了等同于原告向用户提供作品的作用,认为被告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提供作品”,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二审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认为虽然用户在北京易联伟达公司经营平台就可以浏览,但点击链接就可以回到作品的来源网站。法院认为在当前技术条件下,没有离开服务器实现的传播行为,北京易联伟达公司未将涉案作品上传至其服务器,其提供的仍是链接服务,不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直接侵权[2]。新闻聚合作为新时代网络技术发展的成果,其规模和数量攀升,涉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也愈加激烈。针对适用不同标准而最终导致同案异判现象,既未能保障著作权人的利益,打击了著作权人的创作积极性,也让更多聚合平台有机可乘,铤而走险地选择既侵犯他人权益又不利自身平台发展之路[2],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更重要的是使法官自由裁量的专业性受到质疑,不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三、完善新闻聚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认定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网络新词 理想化认知模型 认知理据
一、引言
网络语言的盛行使得相关研究成了热门的领域。关于网络语言的语言结构,于根元教授(2001)提出网络语言是汉字、数字和符号的组合,词性主要包括谐音词、缩略词和符号词,词义主要依靠义项的迁移和词性的变异来产生。纵观目前网络语言的相关研究不难发现,多数研究关注网络语言的形态和用途,而从认知语言学层面开展研究仍有一定的空间,故本文拟采用理想化认知模型对网络新词的认知理据进行探讨。
二、理想化认知模型
理想化认知模型ICM(Idealized Cognitive Model)是人们在认识事物和理解世界过程中对某领域中经验和知识所形成的抽象的、统一的、理想化的组织和表征结构。意象图示IS(Image Schema)构成CM(Cognitive Model),多个CM构成ICM,它们是形成原型,进行范畴化和概念化的基础(王寅,2007),分为命题模式、意象图式模式、隐喻模式和转喻模式。
(一)命题模式
命题模式是在现实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最基本的认知结构,强调体验的决定作用。作为认知模式的命题涵盖了特定概念下的相关知识和背景,是被认可的基本概念。因为命题是经验的总结,所以命题模式具有文化差异性、不确定性和易变性,如西方文化中有“Loyal as a dog”(如狗一般忠诚)的说法,而在汉语中则有“狼心狗肺”一词,显然两种文化对“狗”的命题存在差异。
(二)意象图式模式
王文斌(2008)认为意象图式涵盖了意象和图式,是对经验概念化的表征,较之意象更具抽象性和概括性,是已经抽象了的图式表征,是一种非命题的认知。换句话说,意象图式就是人在同外部世界经过多次交互作用后所形成的空间关系在大脑中形成的抽象认知结构,是“空间关系和空间位移的动态类比表征”(吴念阳,2009)。人类经验中具有多种意象图式,如“部分—整体图式”“上—下图式”和“前—后图式”等。
(三)隐喻模式
隐喻即是一种问题方式,也是一种认知方式(Lakoff&Johnson,1980),人们时时刻刻都在进行隐喻思维,它不仅是语言的表面现象,也是深层的认识机制,这个认识机制组织我们的思想,形成我们的判断,使语言结构化,从而有着巨大的语言生成力(胡壮麟,2004)。隐喻的工作机制在于将始源域的经验映射到目标域,从而重新认识目标域,它强调了两事物间的相似性,所以从根本上讲,目标域和始源域的形状、特性和颜色都建立在人的感知经验上,也符合命题模式的特点。
(四)转喻模式
转喻也基于人们的基本经验,现代认知学中认为它不仅是种修辞方式,和“隐喻”一样,还是一种普遍的语言现象和认知模式。该模式强调了两事物的联想性,涉及到一个概念域之内两个实体之间的替代关系。思维模式主要有“整体与部分”“地名与机构”“原因与结果”等。
由四个认知子模式组成的理想化认知模型存在着一定的运行机制。研究发现,认识子模式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刘晓莺,2012),命题是出发点和归宿,意象图式模式是隐喻模式和转喻模式形成的基础,隐喻模式和转喻模式互为依托。它们反映了由原有命题向新命题转化的过程。因此,可以利用理想化认知模型来观察新词意义的形成过程,进而发现其认知理据。
三、网络新词的认知结构
网络新词诸如“粉”“打酱油”和“浮云”等层出不穷,逐渐进入日常生活,它们的使用人群主要是经常使用网络的青年人,而对其他人群则会造成认知上的障碍,因此,探寻网络新词的认知理据有着客观的需求。如“人生是张茶几,上面摆着杯具和洗具”是句网络流行语,其中的“杯具”和“洗具”已在日常生活中被单独使用。下面我们就用理想化认知模型对“杯具”和“洗具”概念的形成过程展开剖析,找出它们的认知理据。
(一)“人生是张茶几”命题的形成
“人生是张茶几,上面摆着杯具和洗具”这句话中存在“人生是张茶几”的命题,它是隐喻映射的产物。而实际上,在两域形成之前,对“人生”和“茶几”已有基本命题界定,均以命题形式存在于两域之中。两域成形后,始源域“茶几”向目标域“人生”投射,形成隐喻,最后出现了“人生是茶几”的命题。该命题的形成离不开原来对茶几和人生的认识,它的形成也是“杯具”与“洗具”二词概念形成的基础。若不存在该组命题,下面的过程便无法继续。
(二)“杯具和洗具”向“悲剧和喜剧”的转化
意象图式是隐喻产生的基础,是抽象的认知结构,只包含少数构成成分和简单关系的结构。根据认知模型,意象图式转化要先于隐喻转化。根据蓝纯(2005)总结出的六种上下意象图式,结合“杯具”“洗具”与“茶几”的关系,三者构成的是“静态接触的上”意象图式。
“杯具”和“洗具”相对于茶几的平面来说更加立体,更加吸引人的注意。此时“杯具”和“洗具”成了物象(figure),而桌子成了背衬(ground),“物象”有形状,“背衬”不成形状,轮廓线属于物象,“物象”有内在结构,而“背景”没有,“物象”是人关注的焦点。由于关注点的对焦,“背衬”便被虚化了,开始仔细研究物象的“内部结构”。意象图式转化完成后,隐喻模式开启。通过对“杯具”和“洗具”的分析,并且基于“茶几是人生”这一命题,“杯具”和“洗具”的发音作为源域的成分向目标域“人生”投射。得益于音位的相似性,“悲剧”和“喜剧”两个空缺得以在目标域中出现。
(三)隐喻的最终形成
事实上,“悲剧”和“喜剧”并非“人生”目标域中固有的空缺,它们必须经过转喻模式,到达“戏”的概念,才能镶嵌到“人生如戏”这一组传统隐喻中,如此“杯具”和“洗具”与人生的关系真正才得以建立。不难发现,网络经验保障了映射结果的出现,但若没有“人生”与“戏”这一对隐喻,网络新词的隐喻转化是无法最终实现的。
(四)网络新词的认知特点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单纯把“杯具”和“洗具”看成是谐音现象,并将“茶几”看成是相应引申出承载悲剧(杯具)和喜剧(洗具)的环境是片面的。另外,还可以观察到对网络新词的认知要基于网络经验,但也并非完全脱离人们原有的认知基础,更确切的说是非网络环境下形成的认知基础。
上述的发现可从更多的网络新词中得到证实。比如:大虾、亲、神马和浮云。“大虾”在网络语言中指的是“网络高手”的意思。在转换完成后,一般类型的网民就被赋予了长时间使用网络以及技艺超群等特点,最后发现该词指的是需要经常使用电脑(坐在电脑前弓着背)的网络高手,其中“大侠”和“虾”的命题早已有之,而“弓形”和“大侠”只有向目标域“网民”投射,最终“大虾是网络高手”的命题方可呈现。
大虾弓形
人(网络高手)
大虾大侠
“亲”最早为淘宝客服人员所使用,旨在拉近客户的距离,直接用亲人一词太造作,会引起顾客的反感。“亲人”指存在血缘关系的人群,关系密切是该人群的特点,以它为始源域对目标域“淘宝客户”进行映射,使得亲人之间亲密的关系在到达目标域后,成为了“淘宝客户”与“淘宝商家”的关系。经过发展,“亲”一词不仅可以在淘宝网的交易过程中使用,也可在多种场合下使用,用来称呼关系较好的同事和朋友。不过,对网络经验的缺乏,无法实现“亲”的初步隐喻,从而形成“亲是亲人”这一命题,“淘宝客户与商家是亲人”的命题便无法最终形成。
亲亲人淘宝客户
朋友
亲亲人同事
……
再看“神马”和“浮云”,在使用过程中,二者一般同时出现:比如“房子神马的都是浮云。可以发现存在一个“A神马的都是浮云”的句型。还可以发现“浮云”可以单独使用,如“一切都是浮云”,而“神马”则无法单独使用,可以发现“浮云”是凸显始源域。“神马”和“浮云”两个源域共同投射向了“不重要的事情”这一目标域,而后“不重要的事”又作为源域投射下了“A”目标域,言下之意是A一点都不重要。
神马 什么
不重要的事A
浮云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网络新词的认知理据均来自于网络经验和已有的知识储备。因此,网络语言只在特定的年龄群体中得到使用的现象也可在认知层面得到解释,即该群体具有丰富的网络经验,并且已经具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储备,可以依托网络经验扩展原有的隐喻,这也符合体验哲学的观点。
四、结语
用理想认知模型对网络新词的认知理据进行分析,为我们认识网络新词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角度。发现网络新词是对原有隐喻知识的继承和发展,所以要做好网络新词意义的解释工作就要做好网络隐喻与固有隐喻知识的衔接。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后来学者通过对更多语料的分析,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对网络新词认知理据的细节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于根元.中国网络语言词[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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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壮麟.认知隐喻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王文斌.汉英“一量多物”现象的认知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
究,2008,(4).
[6]吴念阳.心理隐喻学[M].上海:上海百家出版社,2009.
[7]刘晓莺.认知模式及其关系探析[J].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
2012,(5).
[8]蓝纯.认知语言学与隐喻研究[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
他就是来自山东省临沂市的“机客网络技术”董事长徐瑞明。他的创业经历与比尔・盖茨颇相似,被喻为中国式的“比尔・盖茨男孩”。可是谁知道,他曾经是一个“边缘少年”呢?
“边缘少年”玩转互联网
徐瑞明1988年10月出生于山东省临沂市的一个普通家庭。他小时候喜欢绘画,11岁时第一次接触电脑,立刻就迷上了。很快,他在家长和老师眼中成了网瘾成性的“边缘少年”。
其实,徐瑞明在网上并不是只玩游戏,他对于编程和游戏制作也很感兴趣,并通过自学掌握了3种编程语言。3年后,14岁的徐瑞明在网络上结识了几个程序爱好者,为了共同爱好,他们组建了一支小团队,搭建了网络平台,做起了生意,主营flas制作、网站开发等,一年后,他们人均年收入已稳定在10万元这在当年,已远远超过他们父母年薪的好多倍。,
然而,徐瑞明却依然不能得到学校和家庭的认可,成了混迹于网吧玩电脑的“落后学生”和不务正业的“叛逆少年”。他却雄心勃勃,不在乎这些议论的声音,并于2003年底在一所旧房子里开始了追梦之旅,斥资买下和等域名。“‘9e3’的含义是什么?就是要让我们的网站做到拥有9亿3千万的用户,之后拥有9亿3千万的收入,一定要在互联网事业中闯出天地。”未满16岁的徐瑞明发誓说。
后来,徐瑞明参加中考,被一所省级艺术院校录取,但他在学校里只待了17天就放弃学业,选择了退学,全身心投入互联网创业中。在创业过程中,徐瑞明潜心学习最新的数字技术,并充分发挥自己的商业天赋,与许多伙伴进行合作,不断扩大自己的事业领域。
引领科技新模式,创造辉煌
2004年9月1日,正值互联网进入中国10周年之际,备受瞩目的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来自国内外的参会代表人数近2000名.16岁的徐瑞明成了最年轻的互联网公司代表。会上,少年徐瑞明毫不怯场,站在演讲台上侃侃而谈,陈述着自己对互联网技术的展望,他的演讲以其完整的网站商业链和前景广阔的合作方式赢得阵阵掌声,受到与会投资商们的高度关注。
3天会议结束,徐瑞明共签署多达11万部作品版权的合作协议,并与多家外国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还受到了美国新闻集团创始人格林斯潘的关注。2006年,以格林斯潘为董事长的美国新闻集团,共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入股徐瑞明的()网站,业务囊括了网络软件开发、制作及生产,以及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和信息咨询服务等项目。公司的世界排名一跃升至第八百余位,成为中国第一大互动展厅。格林斯潘非常欣赏这个小伙子,认为他的公司不管是从技术角度还是商业模式,都是很有创意的。
2007年,18岁的徐瑞明已分别在临沂、济南、郑州和上海,坐拥4家公司,在3G领域的增值服务占据了30%以上的市场份额,业务涉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互联网等多个传统强势媒体领域,将旗下网站打造成为多平台共同发展的娱乐门户,总资产超过了1000万元人民币。
跻身“福布斯”榜单
2010年,徐瑞明的机客公司获得了《创业邦(Q-Prize)》中国总冠军,在美国创新世界总决赛中获得全球第3名,这是21年来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次获得世界级总决赛名次。徐瑞明自16岁成为CEO,创业8年之后,24岁时就登上了《福布斯》中文版首度推出的“30位30岁以下创业者”名单。2013年3月,徐瑞明再次以5.1亿元资产市值登上《福布斯(30under 30》中文版榜单。
同为中途辍学,同是IT行业起家,徐瑞明的创业路与IT巨头比尔・盖茨极为相似,被人们称为中国式的“比尔・盖茨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