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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效果。当前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都有所上升,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拓展财政改革空间。报告认为,积极财政政策在适当兼顾总需求条件下应将重点放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关于地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成果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各地经济发展促进效果显著,同时应重视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双重叠加的问题。
权衡考虑两种风险
中国财科院日前开展的“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调研,分别针对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并面向全国开展“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在线问卷调查。
调研报告显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效果。比如,东部地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领先发展,呈现诸多积极变化,工业运行平稳,进出口降幅明显收窄或转正,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升级态势明显。
报告表示,前3季度,东北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有所回暖,大部分调研地区的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如工业用电量、货运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呈增长态势。
报告在肯定经济发展诸多亮点的同时,也着重关注了风险问题。“我国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整体风险在加大。”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调研显示,当前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都有所上升。
报告所述的公共风险,包括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结构性风险等,具体表现为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对公共服务提出挑战,地区之间的分化明显,传统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等。
财政风险则是指财政收支面临的压力,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市县财政收入负增长或零增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债务增长的压力大。这其中既有“挤水分”的因素,也有经济下行在财源上的反应,应警惕财政运行风险。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万东华也认为,要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就要更多地发挥财政的作用;另外,经济下行对财政的压力也很大,因此在政策空间方面也提出一些挑战。
“这显然是一个两难问题,财政风险和公共风险的权衡组合是当前制定宏观政策的一个基本依据。实际上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拓展财政改革的空间,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当前的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刘尚希强调。
地方债应透明规范
调研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步,尤其是置换债券对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成本、明确政府权利义务、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不确定性风险意义重大。
报告指出,无论是东北、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的规模不断下降,政府债务的偿还责任更加明确,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水平也相应降低。
与此同时,报告也揭示了一些地方政府债务面临的问题,包括经济下行和减税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局部地区债务率偏高、地方融资平台转型难度大、不规范的融资行为等。
比如,对东北地区调研显示,有的地方债务率超过了100%的警戒线。与此同时,支出刚性难以改变,收支矛盾较大。中部地区调研则显示,不少地方“发展依赖于项目”的现象较普遍,融资平台的政府投融资职能很难简单免除,一些地方存在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这些都可能为未来政府债务的增加带来隐患。
报告建议,要控制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防止财政风险蔓延,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债务规模限额控制,严格控制违规举债行为,确保债务规模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杜绝盲目举债;规范发展PPP模式,避免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伪PPP”“假PPP”。
“当前,加强地方债务管理,透明度提高,规范性增强,债务的增长明显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地方的支出压力和债务增长压力并没有减弱。”刘尚希指出了地方政府面临的收支矛盾。
对于我国政府债务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孙学工表示,我国政府杠杆率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当中是最小的,风险总体可控。“以前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主要不在规模,而在于不规范、不透明。现在建立了规范透明的融资方式和防控风险的一整套制度,可以通过加强政府和市场的约束,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的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他认为。
用好积极财政政策
刘尚希认为,明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还将延续。以前的积极财政政策可能更多着眼需求方面,现在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考虑,在适当兼顾总需求的条件下重点放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报告认为,进一步减税降费在未来宏观政策中具有重要性和导向性,并提出以下建议:针对关键环节完善税收制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在现行已适度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适度降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率。
“政府要为市场创造条件,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避免过多地采取各种手段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市场活动领域。”报告建议,在当前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应更好发挥市场调控作用,减少直接行政性干预;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性或引导性应通过投资领域来体现,采取清单管理模式,将具体项目选择权和投后管理等委托专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
报告还对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法治化的财政体制提出建议,认为要加快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推动《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实践层面的落地;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间的税收分享机制;探索各级财政支出责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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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给体系质量、效率提升的方针,体现了我国经济工作思路和宏观调控指导思想上的新思维。需求和供给是经济中一对“相反相成”的概念,政府的调控职能在于实现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动态平衡。过去,经验较丰富、较成熟的是总量型的“需求管理”,以抽紧或放松银根、对总需求刺激或抑制实施“反周期”操作。被人们长期忽视的,是供给管理,其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定向调控的结构性特征十分明显,理性掌握的难度也比需求管理大得多。
首先,从经济学基础理论层面说,人的需求是原生动力,但供给侧对需求侧的响应机制及其特征,却是划分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和不同时代的决定性因素,使人类社会从以采集、狩猎来满足生存需要的原始状态,一路走过以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为标志的文明提升过程,其中关键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创新,都发生在供给侧。在全球化时代,供给侧以美国苹果产品为代表的产出创新,可以在中国引出释放消费需求的购买热潮;出于对国内供给品鱼龙混杂、质量无法保证的预期,中国游客会到日本去大量购买使家庭卫生设施升级换代的“马桶盖”。过去需求侧总量视野内称为动力来源的消费、投资、净出口“三驾马车”,其实必然演生出“结构化”的动力问题,但我们只有将这种结构化逻辑传导、转移到供给侧充分展开,才真正形成了对于整个经济增长动力体系的认知和把握――在真实世界并非以完全竞争自动解决全部结构优化问题的情况下,政府便不得不处理引导结构优化的“政策供给”和激发潜力释放的“制度供给”的复杂问题。
其次,从经济调控实践经验说,政府如何合理实施供给侧管理问题无法回避。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美国当局以区别对待把握重点的措施先后给花旗、“两房”、通用注资,成为引导复苏过程的决定性转折点;中国近年也一再努力以“定向宽松”实行货币政策的结构化运用,财政政策方面更是为优化结构而不遗余力。
最后,从我国经济社会转轨过程和具体国情看,客观上特别需要注重供给侧结构性问题,在“三农”、区域协调、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科技创新、国防、重点建设等方面补短板优结构,特别是以制度供给、深化改革来解放生产力、化解矛盾累积与隐患叠加引领新常态,形成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后劲。
供给侧改革不是贴标签式地选择新概念,而是实行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供给侧改革不是否定需求侧意义、作用和简单搬用美国供给学派的“减税为主”思路,而是借鉴中外所有需求管理、供给管理有益经验而侧重于供给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供给侧改革不是所谓搞“新计划经济”,而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总体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有限政府相结合,实现中国的现代治理和追赶、赶超的超常规发展。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一、现有财政政策及其不足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质上是要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实现生产方式的调整与提升。首先必须改变经营结构,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改变产品供给结构,前者是因,后者是果。从表面上看,农业供给侧改革是要改变农产品的供给品种、品质和数量,实际上是要改变和提升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过程,进一步来看是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就是说,当农民合作社从事第一产业生产活动时就是新型经营主体,当其为成员服务时就是新型服务主体。现有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对于改善农民合作社的外部环境,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农民的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看,仍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
首先,总体规划不够完善。财政政策是政府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财政支持资金总量继续增加,但缺乏整体规划。在管理体制上,各部门之间缺乏横向沟通协调机制,导致各类资金缺乏有效整合。
其次,目标导向存在偏差。公平和效率是公共财政的核心价值,财政政策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一定要有利于所有合作社有公平获得财政资金的机会。从实际情况看,面对农民合作社的“井喷”发展,各部门在驱动和利益示范规模偏好下,一些农民合作社从不同部门收到财政资金,形成了财政重复投资。
最后,支持内容显得落后。目前,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而对农民合作社合作意识的培养、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等内容重视不够。建设和发展项目容易集中在个别农民合作社,不注重将财政资金用于公共发展平台建设,向更多农民合作社提供社会服务。
二、财政政策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
农民合作社是弱势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防御性选择,有助于提高其自身竞争力、保护自身利益。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合作社所从事的是市场经济中相对弱势的农业,其成员都是全社会中相对贫困的农民,因此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扶持农民合作社实际上是扶持农民,减少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利用财政扶持政策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可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是一种费用较低和更有效的方法。
农民合作社能够为其成员提供农资统一供应、农产品统一销售、农产品包装加工、农业信息技术等集体,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小农户解决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面临的问题,实现个体农民无法实现的集体功能。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农民合作社能够承担起其他组织难以替代的职能。一是经济功能。农民合作社利用合作优势,可以收集大量的市场信息,从宏观上把握市场,以专业的分析做出准确的判断,减少其成员参与经济活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可以通过利润返还,直接实现农民增收。农民合作社还可以依靠自身的规模经济,通过集体力量与垄断资本抗衡,防止垄断资本侵害农民利益。农民合作社在经济学角度上,是一种促进市场竞争的力量,能够提高不完备市场的绩效,增加社会经济福利;二是社会功能。因为对互惠和公平的追求,农民合作社的成员之间天然具有内部服务最大化和非营利性的经济特征,使得农民合作社在解决就业问题及提供社会保障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农民合作社还具有天然的社会中介属性,可以有效地建立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阀门,是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所谓“供给侧改革”,有别于以往刺激需求端,回到增长本源创新,强调制度供给,构建发展新体制,以期通过供给端发力破除增长困境,释放增长红利。即强调在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的中长期视野的宏观调控。由于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存在着十分突出的结构性问题,由不平衡向较平衡状态做调整及由被动的高代价平衡向积极主动较低代价的平衡做调整势在必行,而且变不均衡为均衡的过程,也是释放潜力、激发活力、合成动力的过程,客观上需要特别发挥政策在供给侧的结构调整作用,即力求在短板上增加有效供给。
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农民合作社不仅要把握公平的内在追求,而且要在外部追求效率,这种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显然不利于其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和增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民合作社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不断引进和应用最新的技术,必然会对资本的需求越来越大。但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其自身资金非常有限,使得农民合作社创立资金先天不足。同时,合作社成员资格的开放性,又令其成员可在退出时将其股金抽回,使得合作社资本又时刻处于不稳定状态;合作社公共积累的不可分割性又让其成员倾向于将盈余划归个人名下,使得合作社发展缺乏后劲。资本问题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最大软肋。不少农民合作社虽然不断尝试吸引外部投资,但受制于资本报酬有限的原则,对外部资本吸引力有限。因此,农民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以及公共财政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等社会服务职能,决定了财政政策改革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要性。
就改革指向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向主要是指向生产者,着重从供给角度进行结构性改革,主要着重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政府财政政策在供给侧端的扶持,对农民合作社而言,可以视为其投入品的价格下降。这种财政扶持政策有两个方面的经济效应:一是短期内,合作社不改变生产规模,但由于投入品与产出品的比价降低,因此会产生更高的利润或更少的亏损;二是长期内,农民合作社将扩大生产规模,农民得到的利润则更高。政府财政扶持,是政府扶持特殊产业群体的有力措施,扶持极具未来发展前景的农民合作社,能够扩大未来的社会总供给和改善供给结构,促进农业的持续增长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财政政策供给侧改革的建议
农业基础竞争力的提高不完全取决于资源禀赋。从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角度看,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培养现代职业农民等途径,就能在相当程度上打破资源约束的瓶颈,明显提高农业的基础竞争力。因此,政府在制度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财政政策供给侧改革上,要充分遵循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采取适度、审慎的态度,经科学评审后才予以执行,并且要充分尊重合作运动的自治和独立原则,不对农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依据这样的理念,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科学制定和规划财政政策。财政和相关涉农部门要加强调研,科学规划和制定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部门扶持农民合作社的项目,要分类编制、分类管理,对达到规范要求的农民合作社,可通过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扶持等,支持其形成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与“三农”资金同步增长的农民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的长效机制,积极扩大扶持规模和范围。把农民合作社的农业综合项目列入惠农支农项目正面清单,凡是涉农企业能享受和承担的政府投资扶持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同样享受;并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向农民合作社倾斜。探索利用财政资金进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农民增收、农业增长提供助力。
二是合理确定财政扶持对象。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财政扶持对象应选择经营规范、有发展潜力的农民合作社。在对象选择上,大规模的农民合作社不过度投资,也不能忽视更能体现合作社“民有、民管、民收益”属性的规模相对较小的农民合作社,要重要考察农民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财政扶持对象的选择,可考虑设计农民合作社发展能力评价体系,地方政府根据综合指标和分类指标,对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排名,并作为财政扶持的重要依据。在农民合作社发展数量和质量较好的地区,政策上要积极推进合作社之间的横向联系,引导农民合作社的联盟与合作。
三是明确财政扶持政策的关键环节。要明确财政扶持的关键环节,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别是良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现代市场服务设施和设备、土壤肥力和基本农田水利建设改造等项目。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深加工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农民合作社创新经营机制、形成产业链提供政策导向。对于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民合作社,可通过提供技术设备、开展深加工等,支持其做大做强,形成农业产业链。在支持的过程中,鼓励农民合作社的自助和自立,避免政策依赖惯性,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
主要参考文献:
[1]陈锡文.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农业新难题[J].农业经济问题,2016.3.
[2]孔祥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内涵与政策建议[J].改革,2016.2.
带着疑问,记者走进淮钢。通过深入采访,答案渐渐清晰:正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推动淮钢在寒冬中破冰前行。
资产重组助力转型升级
中钢协数据显示,2015年1至11月份,重点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67万亿元,同比下降19.3%,亏损531.32亿元。从这组数据中不难看出钢铁行业的“冰冷”。
仔细分析下来,钢铁行业表象是需求不足,但实质是供需错位。要在困境中寻求突破,唯有从供给侧发力。淮钢的发展正暗合此道。他们十年前便以开放、前瞻的眼光,从供给侧要素之一的资本入手,坚持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体制改革。
2006年,地处苏北腹地的淮钢,与世界500强、全国最大民营钢铁企业――江苏沙钢集团实施资产重组,由国有控股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2010年12月,企业成功重组上市。资本经营的成功,为淮钢的发展提供了更高的平台、更广的空间。重组后第一年,淮钢销售收入就突破100亿元,迈上年产300万吨钢、300万吨材的新台阶,实现历史性跨越。更重要的是,通过体制改革,淮钢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难题,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成功实现了产品结构“普转优”“优转特”的转型升级。
其后,淮钢趁热打铁,与天津钢管集团合作投资30亿元,新建75万吨大口径无缝钢管生产线,并于2012年5月顺利投产。如今,淮钢已发展成为世界最大口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中国最大模具钢生产基地、中国大型锻造生产基地,一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大型特钢企业崛起在江淮大地。
科技创新锻造核心竞争力
推进供给侧改革,本质是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具体到钢铁企业,就是有效供给市场需要的产品,其中关键是科技创新。
纵观淮钢的发展史,创新已融入其血脉。
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淮钢建立了一支实力雄厚的研发队伍。早在1991年,淮钢就成立了江苏冶金行业首家博士后流动站。其后,又陆续建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中心,网罗了王忠英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并与钢铁研究总院、东大、江苏大学、淮阴工学院等单位实施产学研合作。
通过不懈地科技创新,淮钢拥有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淮钢承担了国家“973”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新一代超级钢铁材料”中的“全等轴晶技术开发”和“400PMa超细晶碳素钢筋”两个专题,并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美国、德国等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铁水热装”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荣膺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被誉为“国内冶金工业的一次革命”。
淮钢一直跟踪全球钢铁生产前沿技术,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目前,淮钢已拥有70吨超高功率电炉-精炼炉-连铸-热送/热装-连轧的短流程中小型棒材生产线,100吨转炉-LF钢包精炼炉-RH真空脱气炉-连铸-配套中小型棒材连轧的长流程生产线,直径380-600mm的大圆坯生产线及与之配套的直径70-300mm大棒材生产线,技术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世界先进。
淮钢的科技创新从未止步,随之而来的是,产品结构逐步优化,供给侧改革效应正在显现。目前,弹簧钢、轴承钢、船用锚链钢、合金管坯钢、汽车用钢等特种钢已占淮钢总产能的90%以上,广泛应用于市场前景广阔的汽车制造、铁路、机车、造船、电站、机器制造等领域。
科学管理铸就“淮钢”品牌
作为钢铁企业,既无法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也无法及时应对市场需求萎缩。科技创新投入巨大,时间漫长,还有专利限制等问题,甚至有失败的风险。而强化管理却是企业最有价值的战略投资。
为此,淮钢人向管理要效益,以“钢的意志、铁的纪律、火的热情”推动管理创新,加强生产组织,提高经营水平,锤炼产品质量,铸就了享誉海内外的“淮钢”品牌。
得益于科学严格的管理,淮钢产品质量过硬,赢得良好的口碑。Ⅲ级螺纹钢为全国免检产品,应用于连云港田湾核电站、上海南浦大桥及京沪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弹簧钢获“省质量信得过”产品;热轧带肋钢筋、汽车大梁用扁钢、锅炉用无缝钢管坯等七个产品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淮钢产品不仅畅销国内,还远销美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韩国、巴西等国家,锚链钢获得英国、挪威、日本、美国及中国船级社船用钢材认可。同时,“淮钢”品牌也声名鹊起,“淮钢”牌系列产品连续多年保持“江苏省名牌产品”,“淮钢”牌已成为江苏省著名商标。
淮钢人还非常重视“工匠精神”的培养。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岗位技能大赛,提高职工岗位技能。特别是创造性地以职工名字命名了“成江保温法”、“立成刀具法”、“家宝法”等岗位发明,极大地肯定了职工的价值,调动了职工追求精益求精的热情。
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是一条重要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虽然需要一定的投入,但是可以变革“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污染”的传统增长模式,形成“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代谢物高效再生”的新发展模式,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淮钢坚持以技改为支撑,以管理为抓手,推动节能减排。“十一五”期间节约标准煤14.3万吨,“十二五”期间超额完成节约29万吨标准煤的重任。每年减少CO2排放104800吨、减少SO2排放1140吨,高炉渣、转炉电炉渣、除尘灰等固体废弃物实现零排放。
同时,淮钢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废物利用,变废为宝。通过技术改造,高炉、焦炉、转炉煤气得到高效利用,转炉工序实现了负能炼钢。每年因高效节能水泵、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及余热余压发电等措施,减少从电网购电量达6.4亿度。采用国际先进的高炉渣无害化处理方法,利用高炉渣生产超微细粉,直接掺入水泥,掺入比例达40%以上,可使混凝土强度提高30%,不仅减少了水泥生产的矿石资源消耗和有害气体排放,还可从中获利。
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关系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意义重大。生态产品是生存之本。生态产品与我们的生存环境休戚相关。大自然是整个人类的生命支持系统,正是它产出的生态产品哺育了人类,促进了人类的起源、生存与发展。人们须臾离不开空气、水源和食物等生态产品,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条件和基础。生态产品是生产之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一方面,生态产品为生产活动提供了原材料和能源资源等必需品,保障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产品可以显著提升生产竞争力,有利于把资源环境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刺激相关产业加速发展,创造新的绿色增长点。比如南京的高淳区,近年来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持把“山清水秀生态美”作为最大资源,着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国际慢城,走出了一条绿色崛起之路,近三年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9%和17.7%,很好地验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是生活之要。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由“盼温饱”转向“盼环保”,由“求生存”转向“求生态”。人民群众在期待安居、乐业、增收的同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净,期待拥有优质的生态产品,期待享受良好的生态红利。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重生态”摆到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同等重要的位置,率先颁布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率先划定生态红线,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扎实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经济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制度创新等“七大行动”,努力为全省人民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考核基准数下降20.5%,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提高6.5个百分点;478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优Ⅲ比例上升3.7个百分点,劣Ⅴ比例下降4.2个百分点,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率达86.5%。与此同时,对照“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迫切期盼,良好生态产品供给已成为突出“短板”。雾霾天气、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源不安全等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空间受到挤压,自然系统遭到破坏,生态产品品质和供给质量不断下降。一些地区领导对政府应当提供生态产品公共服务的职责认识不清,对生态产品产权价值重视不够,缺少相应措施;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违法排污、损害生态产品的行为时有发生;全社会呵护生态产品的意识有待提升,无节制、无约束消费生态产品等现象依然存在。
新时期,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既顺应中央的改革趋势,又契合江苏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扩大有效供给,更加注重形成绿色化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我省“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把“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作为今后发展的目标要求。总的看,无论是“补短板”、“促供给”,还是“绿色化”,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都是应有之义。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基本、优质、高效、永续”的标准,努力扩大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为基础,促进生态产品基本供给。生态空间是生态产品的“主产地”、“富集区”,必须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坚持保护优先,守住“三条红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保障生态产品基本供给。一要严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区是生态产品最重要的“原产地”,要强化生态红线刚性约束,建立生态红线保护监管平台,严肃查处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和擅自调整边界等行为,完善生态补偿及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2%,不断提高生态产品的产出能力。二要划定并严守城市开发边界红线。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防止城市生产开发活动过多挤压、侵占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生态产品的产地安全。三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升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为农业生态产品留下更多良田,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占用率显著下降,产出效率明显提升。
坚持治污为核心,促进生态产品优质供给。生态产品好不好,关键要看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要紧紧立足需求端,坚持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煤、控源、禁烧等举措多管齐下,推动空气环境全面好转,确保到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淮河、南水北调沿线和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治理黑臭河流,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70%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深化实施城镇环境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好交通拥堵、噪声污染等“城市病”,加快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建成1万个左右的美丽宜居乡村。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严禁开山采石,推进丘陵、荒山、滩涂植被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持续推进绿化造林,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坚持增值为目标,促进生态产品高效供给。保障生态产品供给,必须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融合,坚持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两端发力,促进自然资本大量增值,提高生态产品的产出效益和供给效率。一是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既能为环境减负,又能为生态增值;人们对优质、高端生态产品的绿色消费需求,也会极大带动相关产业的良性发展。因此,我们既要推动“产业生态化”,又要推动“生态产业化”,真正促进“生态”与“产品”高度融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要强化结构调整“调绿”的鲜明导向,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建立生态产品的绿色供应链。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要充分依托环境禀赋,把生态产品作为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提高生态产品“附加值”;生态资源优势不明显的地区,也要善于挖掘生态财富,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刺激旅游、房地产、养老、生态农业等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实践证明,能源资源消耗越少,生态产品的产出效益就越高。能源资源节约力度越大,对生态产品供给的贡献就越大。要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努力以最小的资源能源代价产出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三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革命可以倒逼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供给侧改革,促进生态产品供给更加绿色。要加强资源短缺、环境脆弱的省情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珍惜生态产品、爱护生态产品的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