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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局市场管理科严格按照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局党委的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并根据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文旅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对我县内网吧、KTV、游戏游艺场所、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落实防控措施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凡是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文旅场所,坚决禁止开放。
坚持有序开放、预约限流。要求各文旅场所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和“苏康码”查验制度,要求各景区、网吧、娱乐场所在入口处安排专人值班,对进入场所消费者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限制上网人流,要求各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严格执行限流限量要求。严格控制成子湖度假区、妈祖文化园、杨树博物馆等热门景区人流密度,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值的75%,并对场所内游客数量实行动态管理,防范聚集性风险。
坚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成立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查组,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常态化细致化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督促各文旅企业负责人主动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立即督促复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坚持做好对文旅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通过应急广播、微信群、QQ群等渠道,重点加强对文旅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他们切实做好对员工的管理,自觉做到不擅自经营、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并及时报告疫情信息。
二、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工作
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再落实。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与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市场管理科与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张贴于企业墙上;三是要求各旅行社、景区、乡村旅游点根据自身特点分别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送至我局进行备案;积极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常态检查,排查再细化。局市场管理科根据《泗阳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等“行动”,由各大行动牵头领导带队,对县内各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过细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上传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平台,做到应录尽录、应改尽改,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次1465人次,检查各类文旅企业1300余家次,整改各类问题60余条。确保全县文旅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专项整治,力度再加强。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确保我县文旅行业安全平稳运行,我局在今年先后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双见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2020.5.11-2020.6.10)的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双见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馆、文物保护单位、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领域的平安创建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值班巡查、用火用电制度及安全预案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安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等。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约300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约120余家,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92处,切实保障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
二是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专项整治行动。为维护文化娱乐市场秩序,保障疫情后文化娱乐行业有序开放,我局按照省厅、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自2020年3月起,由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局属各科室、各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75人次,检查全县文化娱乐场所149家次,发现30家存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等情况,截至目前,30家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已有10家场所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其他场所都已关停或转向经营,门头字牌、店内设备、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范围等方面都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国庆”“中秋”双节文旅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0.9.16-2020.9.30)我局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旅游景区、成子湖旅游度假区、融媒体中心、广网公司、各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酒店等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客流控制进行了暗访,累计检查旅游场所27家、文化娱乐场所88家、文博场所4家,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3处,现场责令整改18处,限期整改5处,均已完成闭环。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意识再强化。5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2020年度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议,邀请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石成俊、县消防大队蔡旺主任进行现场授课;6月30日,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讲活动,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裴绪如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9月28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县文广旅系统“国庆”“中秋”假日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对全县文旅行业业主的安全生产意识进行再强化。
三、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完善旅游投诉机制,妥善化解旅游纠纷。在全县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行社和星级酒店等涉旅企业公布旅游投诉受理电话:0527-85271929。局市场管理科负责旅游投诉受理工作,保证“12318”旅游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理12345旅游投诉电话。对旅游投诉做到“四个及时”,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办理、及时反馈,确保投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截止目前,我局所受理的旅游投诉回复率和游客满意率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立旅游诚信服务“红黑榜”,将全县各旅行社、景区、星级酒店纳入“红黑榜”评价名单。并积极协调、筹备成立泗阳县旅游协会。积极探索旅游、餐饮等相关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发展模式。
加强旅游文明建设,树立泗阳旅游新形象。结合清明假期、“五一”小长假、“519中国旅游日”、“国庆”“中秋”小长假等旅游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引导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及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优化环境,打造“开心、舒心、省心”的“三心”旅游市场。以整治国内游和出境游市场为重点,重点打击“黑车”、“黑导”、“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4月17日,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旅游包车开展联合检查,本次行动共计检查旅游包车7车次,车辆运营资质均完备,旅游团队较为规范,这反映了我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整体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个别旅游客运企业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及时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执法人员一一指出,并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各旅游经营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季度为周期开展“双随机”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四、切实抓牢广电传播秩序整治工作
抓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治理。按照省、市广电主管部门关于应急广播安全播出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局党委安排,9月14日至16日,由分管领导、局市场管理科全体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播出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开展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单位的播控、传输、发射、监测、有线前端、铁塔等关键技术部位和供配电系统进行了检查,检查共发现问题12处,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检查组对做好应急广播安全播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工作,牢记政治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播出责任单位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四是重要节目、重要时段要加强核心部门、关键岗位的值班值守力量,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万无一失。
抓好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治理。我局持续将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始终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市广电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上下联动,全力配合,在全县长效持久地开展了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开展整治行动5年来,全县累计拆除“小耳朵”560台,同时,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加大整治范围,共查处非法销售网点3家,查扣设备60套。2020年,我局继续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放松,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小耳朵”10台,查扣设备2台,为创建平安泗阳、构建和谐泗阳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积极申报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11月20日已通过省局实地验收,进入台账申报阶段,并有望获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疫情防控工作。局市场管理科将继续按照局党委部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全县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使发现的问题形成闭环,确保我县文旅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安全生产工作。以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本月由我局统一制作安全生产责任标识牌,确保月底前全部张贴到位,并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营造全员参与氛围。
二是继续组织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实战演练。预计在2021年,分时段有序组织开展全县各文旅行业经营业主、安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实战演练活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文旅行业从业人员人人都有消防意识,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
三是过细排查,突出重点。建立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做到即时即改、立行立改,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不能积极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企业主体将通过约谈提醒、行政处罚等方式倒逼其落实主体责任。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认真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监测、药物和公共卫生干预等准备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流行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在我州的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能力,提高水平。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主要依靠省及本州力量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加强疫情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青海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预案(试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前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特点,将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阶段由州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判定。州卫生局就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州政府提出建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就当地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本级政府提出建议。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甲型h1n1流感流行发生前的阶段。由于其潜在的流行威胁,必需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应对流行的准备阶段包括下列几种情况及应急反应级别。
(1)无应急反应阶段:无甲型h1n1流感病例报告。
(2)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标本中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或检测到抗体,但未出现临床症状。
(3)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病例。
(4)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反应阶段: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2、大流行阶段,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反应阶段
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大流行阶段。
(1)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2)卫生部宣布发生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或省卫生厅宣布我省发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3、结束阶段
全州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州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论证,结合省级专家组意见判定大流行结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甲型h1n1流感流行准备工作
(一)由州人民政府成立的“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负责流行准备工作的日常事务。其职责为:
1、领导、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年度准备工作计划;
(3)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
(4)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
(5)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甲型h1n1流感疫情;
(6)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
3、根据上级部门授权,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二)职责分工
1、共同职责
(1)准备阶段
各部门制定相应的流感应急方案,做好各部门准备工作,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疫情监测信息。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
(2)流感大流行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职责、确保流感大流行阶段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不延误工作的开展。保证其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与卫生部门合作,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部门间应及时相互沟通、交换信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部门具体职责
为保证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协调、有序进行,成立“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办公室、州卫生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交通局领导任副组长,州旅游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妇联、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建设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武警人民政府支队、德令哈车务段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
各成员部门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应对准备,明确相关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各部门方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州卫生局组织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州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州卫生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州发改委负责协调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州经贸委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协助卫生等部门对曾往返流行地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州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等交通管理工作。
州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实履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
州教育局和州妇联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州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州民宗局会配合有关部门在主体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员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处理防控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州监察局负责落实防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防控工作各环节的监察,依法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州民政局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州司法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州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做好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州质监局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护用品、器械等物品的生产企业实行严格质量监管。
州旅游局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州内外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武警海西支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德令哈车务段负责组织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的环节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铁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全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新方案,保持方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并确保信息和政令的畅通。
(四)应急指挥组织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向州政府提出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三、准备工作
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同地区会处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不同阶段,因此,准备工作是个连续的过程,并贯穿于应对工作的始终。
(一)监测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预警。
1、监测工作内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暴发疫情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要按有关要求,采集流感样病人标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标本及时按要求运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检测和病毒分离,并报告结果。
2、报告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青海省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方案进行报告。
3、信息交流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利用“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保持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分析全国、全省流感监测信息,报告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各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
州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甲型h1n1流感监测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州卫生局指定州人民医院和格尔木市、天峻县、都兰县、乌兰县、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为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在省卫生厅确定格尔木市人民医院为省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基础上,确定州人民医院为州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两家医院按照《流感监测方案》,做好监测、报告、分析等有关工作。
疫情应对处置中,对德令哈地区有关人员需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的情况,10人以下人员在州人民医院隔离观察,10-18人在州蒙藏医院隔离观察,18人以上的请示州政府确定在相对偏远、独立的宾馆隔离观察。各地自行确定隔离观察场所。
(三)人员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病人的救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
(五)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人员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各级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实战能力。为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多部门参与协调处置能力,适时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综合应急演练。
(六)经费和物资准备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落实本级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应急反应和结束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本方案应急反应级别,根据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防控应对措施。
(一)ⅳ级应急反应
发生地将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密切接触人员标本进行分离,进行医学观察,采取防控措施。
(二)ⅲ级应急反应
1、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触者处理
列为医学观察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疑似、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确诊病例要按诊疗方案规范管理。
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具体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判定和管理。
2、流行病学现场调查
对报告的所有病例立即进行流行病学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居住地及家庭背景、发病和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附件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和填表说明。
在疫情调查处理进程中或结束后,应及时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甲型h1n1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分析结果和调查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
3、监测和报告
全州各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设立发热及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或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分离鉴定。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对所有流感样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发现疑难病例要按照转诊、会诊程序,严格执行医治要求,实行“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流感样病例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病人立即隔离、报告、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流感分离鉴定。
卫生、农牧、公安、质监、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机构应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
4、疫情、信息
州卫生局经省卫生厅授权、州政府同意,负责向社会本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州卫生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和指导做好对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和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的消毒工作。
(2)健康教育与咨询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知识的咨询。
(三)ⅱ级应急反应
在ⅲ级应急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检疫
疫情发生地区对外出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
未发生疫情地区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对可疑病人,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医学检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未发生疫情地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实行健康随访制度,要求每日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健康状况,出现症状者,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
2、紧急措施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3、病例转运
医疗救治病例收治到定点医院,转运工作由接诊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承担,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
(四)ⅰ级应急反应
大流行期间,对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
1、医疗救治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况,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须佩戴口罩。
2、监测策略调整
监测重点为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和耐药情况、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为掌握疫情进展、疾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救治、药物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
3、药物和防护用品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评估、预测药物和防护用品需求量,最大程度地满足防控工作的需求。
4、州卫生局定期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说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的旅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和投诉。
(五)甲型h1n1流感流行结束
1、评估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结束后,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3、疫情常规监测系统的建立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总结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治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我州甲型h1n1流感常规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应保证其监测敏感性。
五、督导
(一)准备工作的督导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准备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的建立和行动机制,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准备,医疗救治准备,培训及演练,健康教育等。督查组成员包括卫生行政领导、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调查真实的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二)应急工作的督导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各部门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工作的全面督查,按照相关行政和技术规范要求,逐项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内容包括监测系统,药物管理,医疗救治,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在现场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贯彻法律法规,规范卫生应急处置
应急法律法规是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的总结和升华。宣传、贯彻、实施应急法律法规,有利于深入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举办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学习,对从事卫生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开展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健全机构,夯实卫生应急基础
组织卫生应急工作专项调研,继续推进各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重点加强仍未单独设置应急办的地级市和珠江三角洲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机构建设,推进省、市级相关业务单位卫生应急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业务单位纵横交织的卫生应急体系。认真贯彻《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定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类业务技术支撑部门应急办机构、编制、队伍等指导意见,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职能,规范卫生应急职责,加强卫生应急业务技术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三、预防为主,做好卫生应急准备
认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卫生应急准备。按照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要求,以我厅与省人事厅印发的《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系列教材》为基础,认真抓好应急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医疗一线医务人员、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全员培训。组织考核型应急演练,着重考核卫生行政和业务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科学检验和动态更新修订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评估预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新发传染病检测技术体系,做好技术储备。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对各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督导。
四、着眼长远,落实卫生应急发展战略
认真落实卫生部《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制订《**省卫生应急工作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调研,对比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找出差距,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推动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战略研究,解放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全局,促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科学、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与技术建设,重点加强应急管理、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等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建立我省现场流行病学和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提高我省卫生应急管理、现场调查处理和检验检测能力。支持重点实验室成为国家参比实验室,统筹构建完善的、各有专长的应急网络实验室。
五、加强督导,推进卫生应急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作的检查、督导。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实施5周年,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督导。开展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和工作任务的评价标准研究,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评估,不断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开展。
六、重心下移,开展卫生应急基层工作
不断强化县级政府的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开展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区活动,引导政府加大基层卫生应急投入,及时协调解决人物财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和义务宣传员队伍。
七、联防联控,协调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不断巩固粤港澳、粤桂和泛珠卫生应急合作,建立完善跨地区的信息通报、技术培训、资源共享、人才交流、联合演练、定期会议等机制,实现地区间的卫生应急优势互补。继续加强与农业、林业、检验检疫、工商、交通、教育、航空、气象、宣传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逐步编织起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联控网络。
一、2009年卫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全力以赴抓好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治工作。
(二)突出抓好四项卫生民生工程
三是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截止到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达到75家,占全年目标任务90家的83%,阜阳城区覆盖人口达到80%以上,5县市区覆盖人口达到50%以上。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已完成3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目前有26家正在创建中,同时完成85名社区全科医师、95名社区护士培训任务。至9月底,省级已下拨资金511万元,市县配套746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90.4万元,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三)积极推进六项重点卫生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紧急救援四大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设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现了全市疫情信息网上直报,提高了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处置能力。
二是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开展了流脑、麻疹、出血热、狂犬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重点呼吸道感染疾病疫情监测、主动搜索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了碘盐监测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加强了疟疾防治工作,完成了常规计划免疫接种任务。
四是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围绕“一法两纲”核心,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强化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妇幼保健工作下农村、下工厂、下社区、进学校,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行孕产妇分孕免费救助,组织“三网监测”工作质控调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和爱婴卫生院创建工作。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六是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及卫生部“二个办法、两个规范”,重点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和血液质量管理。市中心血站顺利实现国家“is0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两个规范”建设达标验收。继续深入推进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19000多人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为7600000毫升,确保了临床用血需要,确保了血液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血安全。阜阳市连续二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发展中医药政策,积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阜阳站启动活动;在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和卫生科技工作,加强医学教育,提高教学水平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全市民生工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展不平衡。由于受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临泉县乡、村医疗机构工程建设进度迟缓。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经办机构的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管理任务不相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重大疾病防治任务重。由于我市人口基数大,人口流动量大,城乡卫生条件差等因素影响,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艾滋病患者占全省50%以上,防治任务艰巨。
四是卫生执法水平低。卫生监督监测设施落后,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管理能力低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卫生执法还不能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处置需要。
五是卫生人才匮乏。由于我市经济落后,引进人才的机制不活、政策不优惠,真正的人才难以入编和兑现工资,导致卫生人才、尤其是高层卫生技术人才引进难,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乡镇卫生院基本没有本科毕业生。
六是卫生行风建设仍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医疗服务质量差问题依然存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三、2009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程为突破,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突出重大疾病防治,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和科技兴医战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超前谋划、及早准备,充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应对处置工作。目前全省虽然撤消了手足口病防治ii级响应,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不麻痹,坚持已经总结出来的成功防治经验,在流行季节前严密监测疫情,完善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疫情态势,坚持早期预警预测,深入宣传防病知识,做到未雨绸缪,及早应对。
(二)突出抓好卫生民生工程。坚持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民生工程作为卫生部门的头等大事,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实行卫生民生工程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分级负责,落实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督查指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三大卫生民生工程任务。
(三)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监测;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措施;加强春季人禽流感防控和乙脑、流脑等疾病疫情监测;突出抓好以霍乱为重点的夏秋季节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抓好预防门诊规范建设和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预警预测能力,有效控制疫病的流行和传播。
(四)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执法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启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抓好农村卫生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监督监测实验室装备,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农民工卫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五)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工作年活动”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六)强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认真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切实保障血液安全,加强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建设,启动市中心血站新业务大楼建设,继续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共4页,当前第3页1234(七)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大力推进“降消”项目、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项目、“三网监测”项目、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实施工作。重点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面,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
(八)继续推进城市医疗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公开,管办分开的原则,认真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监管,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依法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深化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继续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构建医患和谐关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安全,实现目标,提升效益,树立形象,探索规律”指示精神,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原则,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丰富旅游产品供给,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接待服务质量,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欢乐、祥和、团圆的国庆、中秋假期。
二、工作重点
(一)确保旅游安全
做好“十一”、“中秋”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假日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安委办、市假日办的统一部署,9月中旬,组成8个联合督查组,围绕旅游、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中小学校校舍、食品安全、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景区景点、古民居、古建筑等安全防控情况,各部门应急值守、应急队伍和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对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2.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实行重点安全检查,严格“十一”、“中秋”假期各类节庆活动审查和监管。
3.加强旅游交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旅游车辆运营监管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查非法运营和违规违章驾驶行为。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加强运力保障、安全监管和客流疏导,做到安全有序运营,避免大规模游客滞留。
4.加强对经营漂流等特种旅游项目的经营企业的管控。严格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或在景区(点)内擅自开展漂流、竹筏摆渡等旅游项目。
5.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主动应对流感疫情的变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6.加强预警反应和应急准备。重点针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地质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准备。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卫生、气象、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并开展预案演练、现场疏导和人员安检等工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加强宣传营销
抓好宣传营销工作,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1.宣传部门要围绕产业发展、市场形势、消费热点,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报道力度。制定旅游宣传计划,主动为媒体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创造良好的采访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规范行为等方面作用,大力宣传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康体养生、节庆赛事、商务会议等新业态产品,突出“假日旅游、百花齐放”主题。
2.旅游部门要充分利用9月中旬参加天津**中国旅游产业节、宁波旅游节、扬州长三角旅游城市联盟会议和厦门旅博会的平台,积极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促销活动,“十一”黄金周**旅游最新信息,提前炒热市场。围绕“共庆祖国六十华诞,共享中秋团圆佳节”的主线,积极推出一批文化内涵突出、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活跃假日旅游市场,营造节日祥和氛围。要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
(三)提升服务质量
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1.各窗口单位要大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精细服务、快速处理投诉服务、出游信息服务和散客咨询服务等,进一步方便居民假期出游。各旅游企业要制定假日旅游接待方案,加强仪容仪表、规范操作、文明服务的培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落实工作职责,高标准完成接待服务工作。
2.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物价、“零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和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3.广泛开展规范全市宗教旅游场所燃香等提升文明素质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的旅游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9月10-18日)
主要内容:①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②完善市、区县、涉旅企业三级假日旅游协调机制。③召开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会议。④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和广泛动员,细化工作安排,责任到人。⑤各成员单位排定值班表并上报市假日办。
(二)准备阶段(9月19日-29日)
主要内容:①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安全督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在黄金周前对安全工作进行补缺补差,整改到位。②启动黄金周旅游信息预报系统。各区县假日办、**风景区假日办、各景区(点)、旅行社应按规定及时向市假日办报送旅游接待情况与客房预订情况。③推荐全市黄金周旅游新产品、有关节庆活动、旅游消费温馨提示。④公告市、各区县和**风景区旅游投诉电话。⑤印制市假日办假日值班表并报全国、全省假日办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假日办值班表收集汇总完毕。各区县核定上报的监测景区(点)旅游接待量统计表汇总完毕。⑥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市假日办制定的黄金周督查安排表做好节前督查工作,并于9月28日下午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假日办。
(三)实施阶段(9月30日-10月8日)
主要内容:①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全部按职责到岗,工作安排全面到位,各相关负责人靠前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②假日值班电话和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遇新情况、新问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积极受理,妥善处理。③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旅游宣传报道及旅游统计信息工作。全市旅游信息及黄金周旅游工作简报一日一报;全市旅游统计信息每日在**市旅游网上。④**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启动。⑤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0日前)
主要内容:①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在黄金周后要对黄金周旅游工作运行、市场分析、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分析并形成文字材料,并于10月8日下午5时前报送市假日办。②市假日办汇总并形成综合材料,报国家、省假日办和市委、市政府。
四、职责分工
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
1.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安全、市场秩序、社会治安、旅游接待、游客集散地和景区(点)经营秩序的管理;按照9月2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结合区县、管委会各自特点,黄金周期间要在高速路口、火车站、汽车站、重要景区(点)设立咨询服务台,及时提供服务咨询,受理旅游投诉,维护现场秩序。咨询服务台设计要美观,在辖区内要统一样式,委派精通业务的同志提供服务,此项工作须在9月29日前完成,9月30日开始启用。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市内外主流媒体,围绕产业发展、市场形势、消费热点等加大报道力度,并统筹安排黄金周前后新闻宣传报道和重要新闻媒体接待工作;配合市假日办做好旅游市场督查、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3.市旅委负责假日协调中心、统计预报中心、投诉受理中心、全市导游员、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市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旅游市场检查和投诉处理。
4.市公安局负责全市的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全市境内旅游公路的道路畅通和道路交通安全、城区和游客集散地及景区(点)停车场的秩序管理工作;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行拉客、机动车辆追客等行为,特别是对桑拿浴室、洗脚屋、美容厅、茶楼等场所的骗客宰客行为引发的治安案件进行重点打击;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社会稳定以和各类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三轮车管理;牵头负责滨江路(老街段)沿线秩序管理,车辆疏导,制定实施方案,并于9月28日前报市假日办。
5.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各类营运车辆的有序管理、有序调度、市内旅游公路的道路畅通和各类汽车站、码头、水上交通的安全、秩序、调度管理工作,特别对非法营运、站外揽客、转卖乘客、乱停乱放、乱收费的运输车辆进行打击;负责全市营运车辆、运输市场秩序和游客紧急疏导应急处置预案的制订和实施,确定专人每日向市假日办按时报送车辆运营和游客出游统计报表;负责市长运公司二期应急停车场的启用;负责市长运公司咨询服务台的设立,于9月29日前完成,9月30日开始启用。。
6.市卫生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全市宾馆、饭店、餐馆及饮食摊点、排挡等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和医疗急救中心的快速高效运转;负责全市突发性公共卫生、食物中毒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医疗紧急救护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7.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各类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牵头负责特种旅游的安全;牵头负责全市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实施。
8.市质监局负责全市各类产品质量和特种设施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10.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的市场经营秩序和中心城区集散地的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打击黑社黑店、流动叫卖、尾随兜售、乱设摊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少两等行为。
11.市物价局负责全市酒店房价、商品价格和旅游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执行明码标价或低价恶性竞争谋取暴利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12.市文化局负责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迹、网吧的安全和经营秩序管理工作,打击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欺客宰客不法行为。
13.市建委负责中心城区亮化、绿化、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供水安全、公交车的营运安全;负责横江桥应急停车场的启用。
14.市国土局负责全市交通干线地质灾害和景区(点)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
15.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并将每日的气象预测、预报,报新闻单位和市假日办。
16.市城市执法局负责全市的市容市貌、摊点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7.市规划局做好中心城区停车场的规划。
18.市文明办负责全市文明创建、旅游环境优化、节庆氛围营造工作。
19.市农机局负责对全市农用车辆、拖拉机等进行管理,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超载、超速行使,对农业专用机械车辆非法载客运输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0.市药品监督局负责全市宾馆、饭店、餐馆、饮食摊点、排挡等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全市药品、保健品的质量管理和安全,对药品、保健品批发、零售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1.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全市重要商业网点、大型零售商场、超市和社会餐馆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22、市统计局做好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23、团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到景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游客集散地开展志愿服务。
24.**机场分公司负责机场安全工作,每日将机票预订、航班增减和包机等情况,及时报新闻单位和市假日办。
25.**火车站负责火车运行、旅客疏导分流和站内安全工作,每日将车票预订、列车和专列增减等情况,及时报新闻单位和市假日办,确定专人向市假日办按时报送黄金周有关统计报表。
26.**供电公司负责全市的供电、用电安全工作。
27.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全市通信网络的安全和畅通,并向进入**市外地移动、联通用户,节庆欢迎短信、温馨提示信息。
五、四点要求
1.落实值班制度。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到人,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及时受理旅游投诉。
2.做好旅游统计。各区县假日办、**管委会假日办、各景区(点)和旅行社,要认真落实“**市黄金周旅游统计制度”,加强假日旅游期间旅游统计工作,按时向市假日办填报有关报表和分析材料。
3.加强假日督查。对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黄金周旅游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市假日办联合市安委办进行重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4.报送假日总结。黄金周结束后,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注重挖掘和提炼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将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市假日办。
附件:1.市、区县、涉旅企业三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示意图
2.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