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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

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范文第1篇

1.1汉哈谚语风俗习惯不同点风土习俗类的谚语所涉及的是某一地方的山川景物、风俗习惯、传说、特产等。充分反映了哈萨克人民生活环境、饮食习惯、生产方式等。

1.2汉哈谚语风俗习惯相同点在社会道德的谚语中,汉哈谚语有相同点。例如:汉语谚语中的“忠言逆耳”、在哈萨克族谚语中“朋友的话使你哭、敌人的话使你笑”在反映爱祖国、爱家乡这一品质方面有相同点。例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哈萨克族谚语中表现为“与其在别人的国家当苏丹、不如在本国当穷汗”;崇尚团结类。例如:“家和万事兴”、“兄弟不合、到嘴的东西吃不到”、“兄弟齐心、其力断金”;在重知识、重理想的方面。例如:“劳动是知识的源泉、知识是生活的指南”“、读书是知识的源泉、知识是生命的烛焰”。

2汉哈谚语畜牧文化差异

畜牧文化是哈萨克族最典型的文化特征,这些特征自然在其谚语中有所体现。首先在哈萨克谚语中有许多有关牧场的谚语,因为牧场是哈萨克族放牧的地方,是哈萨克族赖以生存的地方,选择好的牧场是发展畜牧业的关键所在,他们的生活和牧场息息相关,没有牧场就没有游牧生活的场所,对牧场的忠爱其意义不言而喻,所以哈萨克族人民非常重视人、草场、牲畜之间的平衡关系,对草场也是倍加爱惜,不破坏草场,自然在谚语中也会有不少是反映牧场的。

3汉哈谚语农耕文化差异

汉哈谚语农耕文化不同点自古以来,谚语始终活跃于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之中,无论是口头上,还是书面上,都被广泛地运用着。这不仅说明了谚语内容的广博,还说明谚语来自民间,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有着密切联系有关。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富,农业谚语也异常丰富,就涉及的范围来看,有农作物、节气、水利、耕作、肥料种植等方面的谚语。《中国谚语资料》编辑的四万多条谚语,其中农谚占了五分之一的分量。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关于农业生产的谚语:“稻花要雨,麦花要风”、“浅水插秧,寸水返青”、“高粱开花连天早,坐在家里吃好饭”,等等农业生产斗争的领域,是产生谚语的肥沃的土壤,农业生产的重要经验。我们以冬小麦的播种季节为例:华北地区中部的农谚是“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华北地区南部的农谚是“秋分早,霜降迟,寒露种麦正当时”;华北北部的农谚是“白露节,快种麦”又如芝麻的播种季节:北方是:小满芝麻芒种谷,过了冬至种大黍;中部地区是:芒种种芝麻,头顶一棚花;南部地区是:头伏芝麻二伏瓜,三伏栗子老庄稼(江西)即使是在同一地区,由于地形地势的不同,彼此的气候条件、温度、湿度也不一样。还是以小麦的播种为例,华北的农谚就是“白露种高山,秋分种平川”,湖北的农谚则是“白露种高山,寒露种平川”,高山和平川,即使它们是属于同一地区,播种同种农作物,农时上也要有所差异。由此可见,气候、时令节气、温度等变化直接影响着农民们的春种秋收、衣食饱暖,影响着农业的生产。地域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农时,古代农业主要是靠天收获,因此农民对天时和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十分注意。

4结束语

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种草养畜;作用;地位

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到达地面的太阳能仅有1%经植物光合作用而转变成化学能;且其中只有5%被固定在适于人类食用的物产中。若将其余的95%也转化成人的食物,反刍动物正好具有这种能力[1,2]。种草养畜,休牧轮作是发达国家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经验。自18世纪三叶草被西方国家相继纳入轮作制后,美国人工草地每增加10%,畜牧业产值便增加1倍;西部草原和中部玉米带区很好地结合,形成牛、羊生产的双重体系,农田有机质含量在3%以上,高者可达8%[2,3]。“无草,无牛;无牛,无粪;无粪,无农作”[2]。这句西方谚语中正确的科学理论早已被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许多地区生产实践所证明,其成功性值得探讨。

1种草养畜能更有效地利用太阳能

农业生产的实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食物能[2]。任继周提出,种粮只能利用光合作用生产的1/4,种饲草利用率至少可提高1倍。饲用作物在绿色营养体中产量最高,易被动物消化;适时收获可缩短其生长期,一年两收或多收,从而提高营养产量;多次刈用牧草再生,如复种指数成倍增长。

2种植多年生牧草具有发展农产与水土保持的双重功能

威廉士曾指出,土壤是地球陆表能产生绿色收获的疏松层。牧草蒸腾系数高于作物,但茎叶茂盛,覆盖度大,再生力强;庞大的根系增加土壤孔隙度,减少土壤容重,提高土壤贮水量,能有效防止雨、风蚀引起的水土流失。据威廉士计算,结构好的土壤能吸收80%的降水,无结构土壤最多只能吸纳降水的30%[1]。杨吉华等[4]研究保水效益三年生紫花苜蓿地土壤年侵蚀量仅为空旷地的56%。陇中水保资料显示,黄土陡坡地种庄稼年流失雨水达278.04t/hm2,冲走土壤41.61 t/hm2;种苜蓿则径流量减少94%,土壤冲刷量减少89%。

3种豆科牧草培肥地力,改土肥田,有利于土壤氮素补充

除水分外,氮是限制农业生产力的另一要素[1]。通常豆科植物与根瘤共生固定大气氮素能满足其全部需量的1/2~2/3;含氮量约1%的根与含氮可达10%的根瘤更新,会为土壤提供数量可观的氮素(朱昌平)。甘肃中部雨养苜蓿年产青草在22.5t/hm2左右,约含可消化能70×103MJ,可消化蛋白1.0t;其相应营养收获量依次相当于3.12、10.26t小麦干物质收获量(籽实﹕秸秆重量约1∶1)的总含量。王俊等[5]在榆中县中连川的研究表明,半干旱黄土区苜蓿与作物轮作,种植10年的紫花苜蓿地翻耕2年内土壤全氮迅速下降,各土层矿质氮均有不同程度积累,土壤活化程度提高,对提高后作土壤氮素有效性具有积极作用。

4粮草轮作是以牧促农良性发展生产的重要纽带

牧草的营养性不仅在于其丰富的蛋白质、脂肪、氨基酸,还可为家畜提供许多维生素、矿物质和生长必需的酶类等[2,6]。Ensminger[2]认为,优良家畜需要优良的土壤;没有一个地方,不出好草就能养出大量肉牛。种植业以水田为主的日本,曾以大量进口玉米、高粱等高能谷实饲料低粗饲工厂化养畜,养牛基地户均数一度超过西欧水平。但随之带来诸如繁殖力下降、不能站立、胃溃疡和肝脓肿等多种生理疾病,不得不采取措施发展自己的草产业[7]。

研究证明,苜蓿粗蛋白含量占干物质的20%左右,所含10种必需氨基酸比玉米、燕麦、大麦籽实及麦麸、米糠都多,其中赖氨酸比3种籽实料依次高3.0、2.3、1.7倍;而维生素和钙则比粮食及其秸秆高十几至几十倍[2,6]。与其他牧草相比,豆科草类中性洗涤纤维含量低、发酵效率高,家畜采食量高;若以苜蓿作高产奶牛的主要能量来源,可使生产性能获得更为理想的效果[8]。豆科牧草富含营养,成为优质饲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粮草轮作利用其固氮解磷抗旱、提钙降钠耐碱的农业生物技术特性,既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创造腐殖质富含钙质的巩固团粒结构,又为家畜提供良好的饲草[1],是农牧产业良性发展的有效措施。

5实行农牧结合是低成本发展农业、恢复植被的最佳途径

农业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功能无论气体循环、沉积循环或水循环,都要通过土壤贮存、输送、转化和利用;反映在一般水平即为土地肥力的高低与植物生长的兴衰[9]。仅用施磷方式就能维持豆科牧草生长,降低草场构成劣化速度,是新西兰草地农业建设依据豆科植物固定大气氮素并向伴生禾草循环供应,以磷促氮、廉价有效生产的基本原理。但与之异曲同工的草田轮作同样也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可用南澳大利亚3个时期谷物产量的变化证明(陈哲忠)。

南澳大利亚大部分谷类作物产在年降水量300~450mm的地区,1870~1900年的“小麦-休闲”耕作制,因土壤磷消耗减少,小麦单产由700kg/hm2降至450kg/hm2,30年下降36%;1900~1950年采取施用过磷酸钙、休耕制以及包括豆科牧草在内的农作物新品种,产量又逐渐上升至900kg/hm2,50年提高1倍;1950~1970年实行机械化,开始与豆科草轮作,单产增至1 250kg/hm2,20年提高39%,比1900年提高了1.8倍。

梅西大学的专家学者们指出,豆科植物是先锋植物,作为生态系统的固氮者及供氮者,在土壤无机氮低的情况下能发挥最好的作用。李裕元等[10]研究陕西神木六道沟流域苜蓿地群落演替特征发现,苜蓿从种植到其完全演替接近稳定的长芒草群落仅需10年;与邹厚远等在宁夏固原弃耕地补播沙打旺、兴安胡枝子自然恢复群落时间一致。认为种植豆科牧草可弥补天然草场不足,既增草促牧增加农民收入,又显著加快天然植被恢复,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双赢的目标。

6建立草地农业生态系统是寓富民增收于生态建设的重大方略

业已肯定,矿质淋溶、表土流失及营养由植物摄取被带走是农业土壤肥力衰退的主要原因。种植业除充分利用土地获取高产,更重要的是培养地力,施用有机肥或秸秆还田,或者种植绿肥或牧草,尤其是豆科牧草,为作物生长创造有利条件。全球气候暖干化趋势在不断加剧,我国北方冬、春沙尘频繁;集中于夏秋两季80%的年降水[1]却因与作物生长错位、地表裸露、土壤持水力低而无法被植物充分利用,强烈地表径流致使水土流失,直接影响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据报道,黄河流域甘肃境内每产1t粮食要以损失10t的沃土为代价[7]。干旱胁迫下土壤含水量>10%以上作物施肥效应随施量增加产量上升;施磷尚有增产作用,施氮会引起产量下降(兰晓泉)。这主要与植物生理干旱加剧有关。草地农业生态系统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从系统物质循环与能量流程看,牛、绵羊或山羊对庄稼残余物、秸秆及质量较差的干草可消化30%~80%,平均约80%的肥效值由粪尿排出;舍饲条件下40%的有机物排泄于厩肥中,氮、磷、钾可收回率依次为75%、80%、85%。若用“无氧消化法”生产洁净能源甲烷,每1t厩肥产燃气近200m3;养畜产生的污染被消除,处理后的沼渣肥效提高,更利于肥田[2]。这对保持地力,增加绿色覆盖,利用植物有效缓解大气碳氧平衡,减轻温室效应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7参考文献

[1] 内蒙古农牧学院.草原管理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

[2] ENSMINGER M E.畜牧科学概论[M].郑丕留,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

[3] 周占琴,晁玉录,高玉文.山区养羊与生态建设[C].中国草食动物养羊生产与学术研讨会议(1999~2000)论文集2001专辑.兰州:中国草食动物杂志社,2001.

[4] 杨吉华,张立文.地堰黄花水土保持效益研究[J].水土保持学报,1993, 14(5):70-74.

[5] 王俊,刘文兆,李凤民,等.半干旱黄土区苜蓿草地轮作农田土壤氮素变化[J].草业学报,2006(5):32-37.

[6] 东北农学院.家畜饲养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1979.

[7] 骆进仁,姜 良,丁连生.甘肃省退耕还草工程研究[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

[8] 康爱民,龙瑞军,师尚礼,等.苜蓿的营养与饲用价值[J].草原与草坪,2002(3):31-33.

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考历史 情境选择题 能力考查

近两年来,高考历史改革进入到深化阶段。从题目特点来看,由传统命题逐渐向新情景命题过渡,特别是选择题更多地呈现新材料、新情景,实现与新课程高考的接轨。从能力考查的角度来看,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过渡,从考查识记能力为主向考查理解、分析、比较、综合等多方面能力发展。

一、概念与特点

所谓历史情景选择题,就是创设新的历史问题情境,结合所学知识对试题中的新材料、新情境加以理解分析判断,然后对照选项得出结论的选择题。新情境试题能较好地考查学生的学科思维能力,有效地选拔出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因此在近年的高考文科综合历史试题中占有很大的比重。2010年高考文综全国卷Ⅰ中的12道历史选择题就有10道是情景选择题。

历史情景选择题是以历史文字史料、图片、地图、图表等为主要载体和形式,以考查学生分析处理有效信息能力、知识迁移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为主要目标的新型试题。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信息含量和思维含量大。

试题所提供的情景材料往往隐含大量信息,而时间、空间、人物、事件只是表面信息,在其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内容有待挖掘。它可以考查学生的阅读、理解、分析、比较、综合等多方面能力。

(二)具有多样性。

首先是载体的多样化,可分为文字、图片、地图、表格四大类型;其次是反映内容的多样化,大概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族关系、对外关系甚至综合内容。

(三)充满探究性、灵活性、新颖性。

试题重视课本以外知识的引入,对于考生来讲是第一手材料(原始材料)或第一次看到的素材和话题的引用,创设新的问题情境,为考生主观探究提供广阔的发挥空间。

二、题型及解法

下面结合几种类型的情境选择题谈谈具体的解题方法。

(一)文字型。

这是近年出现最多的新情景命题模式,文字材料涉及面很广泛,有诗歌、民谣、谚语、文献、墓志铭、对联、网贴、语汇变化、史学观点等各种表现形式。2008年高考全国卷Ⅰ、Ⅱ的选择题大多数采用此种形式。

解法指导:解答文字型选择题一般分三步进行。

第一,通过史料的有关信息(时间、地点、人物等),确定材料所涉及的历史背景。

第二,结合所学相关知识,弄清材料内容及相关的人物或事件,理解它所反映的历史内涵。

第三,搞清备选项的内涵及与题干的关系,找出符合题目要求和历史事实的备选项。

例:(08全国文综卷Ⅰ,13)一位在华美国人士在评论近代中国的一部著作时说:“它是因中英战争刺激而产生的一部成果.我们认为它将极大地摧毁傲慢心态,驱散中国统治者和学究们的愚昧无知,证明他们所属的并非地球上的惟一的国家。”该著作的作者是(?摇?摇)。

A.姚莹?摇?摇 B.徐继畲?摇?摇 C.郑观应?摇?摇 D.严复

分析:本题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根据题干中近代“中英战争”,可断定其为。C项和D项与题干中的时间不符,故均可排除。A与B虽然都在刺激下产生,但是姚莹的《康纪行》属边疆史地专著,与题干“证明他们所属的并非地球上的惟一的国家”等明显不符,可排除。徐继的《瀛环志略》详细、完整地介绍了世界各国史地情况,开阔了中国人的视野,冲破封建思想樊笼,因而B项为正确答案。

(二)图表型。

从图表的形式看,常见的有表格、折线图、柱状图、扇型图、饼型图等形式。

解题指导:首先要从图表的标题、时间、空间等内容中获取最大限度的信息。接着分析比较表格上下左右数值的变化,分段找规律或反映的现象。然后根据试题考查意图及所学的历史知识做出分析判断。审读图表内容及和题干内容建立正确的联系是解答的关键。

例:(07全国文综Ⅰ,21)图六反映的是1956年―1965年间我国( )。

A.煤炭生产的基本状况?摇?摇B.粮食生产的基本状况

C.钢铁生产的基本状况?摇?摇D.石油生产的就本状况

分析:从题中所给时间可知这一时期是十年探索时期。依据图中所示曲线可知其产量自1958年开始下降,1960年开始逐渐上升,依据所学知识可知1959―1961年是我国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由于“左”倾错误的泛滥,工农业比例失调加剧,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由此可以判断图中曲线描述的是粮食生产的基本状况。故B项为正确答案。

(三)地图型。

这是近年较常采用的一种类型,主要包括战争形势图、布局图、疆域图、分布图、交通路线图等。

解法指导:解答此型图表题,主要方法是抓住图中自然地理名称、政治地理名称的变化、经济和政治地理区域范围的变化,根据这些变化所反映的信息,判定该图所反映的历史事物或特征。根据地图名称、地图图示和地图隐含信息判断地图是什么时期或者朝代的、什么国家或者地区,寻找地图关键地点,强调地图上地点的分布特点。

例:(08全国文综卷Ⅱ,21)图5为历史上某次战争的形势图。该图所示战局的时间是( )。

分析:这是考查读图能力,首先从图里获得信息“奥匈帝国”,就知道是一战的,可排除A和D。从战争进程看,1914年,一战的主战场在西线,俄军在东线发动了进攻,而图片显示德国占领俄国大片领土,故排除C。选B。

(四)图片型。

它包括人物图、文物图片、漫画型情景、宣传画、连环画和民俗画等。

解法指导:要从历史图片材料中获取有效信息,主要途径有:一是对图片本身进行观察。通过图片内容,确定其主题或内涵:二是通过图片的文字说明,获取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图片内容说明、图片来源、图片形成时间等。尤其是对一些古代人物的绘画图,还要能从其服饰、发式、容貌等进行全方位的判定和提取信息。既要把历史人物放在特定的时代中去分析,不能脱离时代背景,又要一分为二辩证地看待。要能把题干信息、人物图表与教材知识结合起来。

例:图5是北京某街道老路牌照片,路牌外文是“RUEHART”,RUE是街道的意思,HART指担任近代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此路牌设立的时间应该是(?摇?摇 )。

A.第一次时期

B.时期

C.八国联军占领时期

D.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分析:英国人赫德从19世纪60年代起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时间长达半个世纪。由此可排除A项和D项。路牌由外文书写表明此时北京城由洋人统治,由此可判断答案为C项,八国联军侵华时期曾对北京城实行分区占领。

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范文第4篇

一、了解文化差异,加强文化意识

要真正掌握一种语言,就必须了解产生这种语言的特定社会背景,否则就不能真正掌握这种语言。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适时地渗透一些英语国家的文化知识和背景知识,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继承、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尊重和包容异国文化,吸取他们的积极因素,提高跨文化意识”。

首先,中西方在日常的问候与道别(greetings and partings)上就是其中一例。中国人见面打招呼常用的客套话是“您吃饭了吗”、“您去哪儿啊”及“你结婚了吗”、“你一个月挣多少”。如果一个不了解英美风俗习惯的人,按照自己熟悉的生活方式和别人打招呼,比如:“Have you eaten yet?”“Where are you going?”“Are you married?”“How much do you earn?”他们就会认为你在多管闲事,这些对于他们来讲是隐私,认为“这不关你的事”(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这种打招呼的方式很容易引起他们的不快,其实和西方人问好一句Hello或Hi就可以了。西方人道别时用的用语也和中国人不一样,中国人常说“您走好”、“您慢走”、“请留步”等。这些话如果对西方人说,他们会觉得莫名其妙,不可理喻,和西方人道别简单说声“Bye”,“Bye-bye”,“see you”或“So long”就可以了。

另外,在西方文化中还有一个与东方很不同的地方,那就是熟人之间为了表示亲近,一般都直呼其名。即使一些较大年纪的人也喜欢别人直呼其名字。这在我国文化中是绝对行不通的,是非常不礼貌的。对于上了年纪的人,如果直呼姓名,人们会认为你对他不敬。对于女性,如果一位男士要直呼其名字的话,其他人就会认为他们之间有暧昧关系。但在西方文化中,较熟的人之间常常直呼姓名,较生疏的人之间,一般在其姓名之前加上“Mr.”,“Mrs.”,“Miss”,“Ms”表示对其尊重,如Mr.Black,Mrs.Green,Miss White等。

其实,中西方在许多方面都存在文化差异,如婚姻、金钱、政治等,所以我们在和他们交流时一定要注意这些差异,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这是尊重对方的表现。

二、吃透英语教材,寻求文化信息

现行初中英语教材中的对话、课文及练习非常注重英语文化背景知识和社会习俗等文化内容,其中有些课文更是会专门讲解英语文化背景知识。

如仁爱英语七年级上册教材Unit 3 Topic 3学习了一些西方的食物名词;八年级上册Unit 4 Our World Topic 3出现了西方国家的一些标志性建筑的名词,如the Statue of Liberty和the Eiffel Tower等;九年级下册教材中Unit 6 Keep in Touch一单元中Topic1和Topic 3就分别谈论到西方的星座和毕业典礼;8A Unit 3中出现一系列的地名,如the Harbour Bridge、the Opera House及the White House等。像这些课文教师就可结合课文,介绍英语国家的饮食习惯、历史、地理、风土人情、民族、制度等文化背景知识,使学生全面认识、了解英美等国家。

三、把握词汇教学,渗透文化内容

在平时教学中,应注意介绍英语词汇的文化意义,使学生从文化的角度理解词义。了解这些文化知识,有助于学生对英语词语的理解和运用。

如“peasant”一词,如果用它称呼一个英美国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他会不高兴。因为“农民”在汉语中是中性词,而peasant在英语中往往是贬义词,常表示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人”,在西方称农民常为farmer。又如“dog”这个词,在中国文化中,常被用来形容和比喻坏人,如“走狗”、“狗仗人势”等;而在西方文化中,dog却常含褒义,它象征人类忠实的朋友,甚至被视为家庭成员,常比喻人,如a clever dog(聪明的人),a top dog(身居高位的人),a lucky dog(幸运儿)。

四、利用语法教学,介绍文化现象

教师在介绍某些语法结构时,同时可介绍其功能和意义以渗透文化知识。比如学习有关“天气”的话语时,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What’s the weather like today?

How ’s the weather today?

What was the weather like yesterday?

What will the weather be like tomorrow?

What’s the weather like in China/the USA ...?

英美人士喜欢用反义疑问句的方式谈论天气,常常加入一些个人感觉的评论。例如:

Lovely day, isn’t it?

It’s turning warmer, isn’t it?

It’s hot at this time of year, don’t you think so?

有关农业生产的谚语范文第5篇

一、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自给自足还是自给性生产?

经君健同志的《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联系》一文[①a],撇开以往经济史研究中相沿已久的说法,试图从一个新的思路解决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统治与商品经济发达这种理论上的“矛盾”。他认为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是西欧中世纪早期以庄园制为主要内容的领主经济的主要特点,至于以地主制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封建制度,则与商品经济有本质的联系,从总体上说来不存在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的特点。应该说,经君健同志的这篇文章是有新意的。以往有的学者虽然也认为战国秦汉以后自然经济不占统治地位,但他们大都是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的甚至认为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引起自然经济的瓦解来论述这个问题的。经君健同志认为,封建地主制经济根本不可能自给自足,因而也就不具备实现自然经济的条件。在他看来,中国商品经济很早就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但一直未能促进资本主义关系产生、发展,就是因为这里的商品经济与地主经济相适应。

认为地主制经济不具备实现自然经济的条件,当然也就取消了我们一开头所说的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统治与商品经济发达的理论上的矛盾。但这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因为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难以解释的困惑。首先,既然地主制经济从一开始就与商品经济有本质联系,而与自然经济没有必然的关系,那么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类型是不是就应定性为商品经济?既然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完全适应,为什么秦汉以后历代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要一再提出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思想和主张?其次,倘若说中国封建经济结构从总体上说属于商品经济而不是自然经济,为什么这种与地主经济相适应的商品经济一直未能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再有,既然自然经济从中国地主制封建社会一开始就不占统治(或主要)地位,1840年以后,阻碍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关系发展的内部经济因素,究竟是自然经济还是商品经济?这些问题,从理论上显然都是不容易得到合理解释的。

经君健同志的论文,用意是要破除按照欧洲中世纪的经济模式来套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实际的教条主义。从方法论上说,这无疑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他对“自然经济”范畴的界定,却完全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欧洲中世纪早期经济生活某些特点的论述来加以概括,而没有考虑这些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否也同样存在,这就不免削弱了他立论的用意。经君健同志承认,马克思并不曾给“自然经济”范畴下过定义。他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把自然经济的内容归纳为三点:一、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二、赖以建立的生产方式的条件,是要有作为农业副业的家庭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三、产品根本不进入或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也只有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过程。在经君健同志看来,“‘自给自足’是这种独立的封闭的经济个体最基本的特征,其他各点都是由此派生的”。也就是说,只有经济单位的生产与消费在使用价值形态上保持平衡时,自然经济才得以实现。他把这称为“自然经济平衡律”。

按照经君健同志所论述的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必要条件来衡量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生活,当然得不出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的结论。但问题是,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看来,能不能说“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最基本的特征?经君健同志在分析自然经济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时,是以西欧中世纪早期的领主庄园为考察对象的。但我们知道,即使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完全自给自足的领主庄园为数也不多,更不用说中期和晚期了。在领主庄园之外,欧洲中世纪还有许多分散的依附农民和自由农民,他们更不可能具备经君健同志所说的自然经济的五个条件。这就是说,如果用经君健同志所说的“自然经济平衡律”作为衡量的标准,则不仅中国地主制封建社会,就连西欧领主制封建社会恐怕也很难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事实上,如果我们全面地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自然经济的论述,就不难发现,他们更多地是强调经济单位的生产或者是“为了生产者本身的直接消费”,或者是为了“封建领主的直接消费”[①b]。应该说,自给性生产才是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是自给性的生产而后者是商品性的生产。我们可以认为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表现得最完整和纯粹的形态,但不能把自然经济归结为自给自足。同样是自给性生产的经济单位,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以什么形式满足本单位生活消费和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需要,可能表现出具体的差异,但这并不改变自然经济的本质。

方行同志在《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一文中,认为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多层次结构,亦即有自给型、半自给型和交换型等不同生产类型的农户。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一方面说:“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另方面又承认“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②b]这就不免使自己的理论前提陷入矛盾而难于自圆其说,因为“自给性生产”和“自给自足”毕竟是两回事。

自给自足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经济单位可以独立实现本单位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生产。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在中国古代是存在过的。《盐铁论·水旱》说:“古者千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农民不离畦亩,而足乎田器。”《淮南子·主术训》说古代人君“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殖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邱陵阪险不生五谷者,经树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瓜,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为民资。是故生无乏用,死无转尸”。上述材料虽说都带有理想化的成份,但在春秋战国以前,生活在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中的农民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而与市场很少发生联系,大致是事实。

春秋战国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动。原先作为基本经济单位的家庭公社和农村公社瓦解了,各诸侯国普遍形成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小农农村。铁农具的推广和牛耕的使用是个体小农经济形成的物质基础,而这些生产资料却是大多数个体农民家庭无法自给自足的。许行及其门徒号称自食其力,“必种粟而后食”。但是他们却做不到“织布而后衣”,而且做饭的锅甑和耕田的铁农具都需要用粟去交换。原因很简单,“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①c]从战国到秦汉,无论是农民家庭或地主田庄,与市场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它们的生产和生活消费,都需要通过市场得到补偿和调剂。但是经济生活的这种变化,并没有改变大多数经济单位仍然从事自给性生产的性质,因而也就没有改变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基本特点。在本文往后的叙述中,我们对此将作具体的说明。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都是反映经济生活运行机制的特定范畴。在经济史的研究中,需要应用经济学的一些范畴、模式和原理来说明问题,因为只有通过这种理论的抽象,才能深刻阐明经济现象的本质。但是我们又要注意历史现象是非常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一些范畴、模式和原理来剪裁历史。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②c]按照这种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理解不能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欧洲中世纪历史的一些论述出发,而应该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自给性生产是自然经济的本质,它并不排斥与市场的一定联系,而是以后者为自己的补充,这就是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基本认识。转贴于   二、“男耕女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我们通常所说的封建自然经济,主要也是就小农经济而言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小农的生产能力并非一成不变,相互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差别的。有条件生产较多剩余劳动产品的农民家庭,也就有可能从事部分的商品性生产。但对于大多数的小农来说,基本上都是从事自给性生产。在封建社会前期,尤其如此。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③c]能够达到温饱的小农家庭并不多,而即使是这样的家庭,也仍然属于自给性生产的类型。

小农的自给性生产,具体表现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亦即“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这是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历史文献谈到小农的生计时,经常耕织并提。《淮南子·主术训》:“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盐铁论·园池》:“夫男耕女织,天下之大业也。”农民男耕女织的劳动生产物,除供自己家庭消费之外,还要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有的农民家庭,由于男子在外做事,或要专心读书,妇女也有从事田间劳动的。如刘邦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而平时锄草一类的劳动则由吕后承担。[①d]东汉高凤“少为书生,家以农亩为业,而专精诵读,昼夜不息。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鸡”[②d]。但一般说来,男子总是农民家庭田间耕作的主要劳动力。还有的农民家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父家长死亡而子女幼小,或丈夫外出游学),妇女不得不单独承担维持家庭生计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妇女所从事的家庭手工业的产品,可能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要拿到市场上出售,用以换取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如乐羊子外出游学,思家返归,其妻引刀以裂织相劝,“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③d]乐羊子之妻所以能够独力奉养婆母,还“远馈羊子”,显然靠出售家庭手工业产品维持一家生计。但这个例子对于广大小农家庭来说,毕竟没有代表性。相反,孟光嫁给梁鸿,“求作布衣、麻屦,织作筐缉绩之具”。其后夫妻“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④d],倒是反映了当时一般农民家庭男耕女织以自给的实际情况。

正因为男耕女织是小农经济的基本支柱,所以封建国家维护和扶植小农经济的政策,着眼点往往也是加强和巩固小农的耕织结合。商鞅变法奖励“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⑤d]。秦始皇碣石刻石夸耀统一的秦帝国“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久并来田,莫不安所”。[⑥d]而秦帝国的崩溃,恰恰是由于“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⑦d],亦即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被拖入绝境的结果。西汉一些政论家在谈到秦朝灭亡的原因时,大都要指出这个深刻的历史教训。[⑧d]汉代皇帝屡次下诏劝课农桑,甚至亲耕籍田以供宗庙粢盛,皇后则亲自蚕织以奉祭服,作为编户齐民男耕女织的表率。当时的一些“循吏”,也都把劝课农桑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例如黄霸为颍川太守,“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⑨d]。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木畦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⑩d]。王景为庐江太守,”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①①d]。茨充为桂阳太守,“教民种植桑柘麻紵之属,劝令养蚕织屦,民得利益焉”。[①②d]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和壁画,常见有男子扶犁和妇女采桑的图像。山东、江苏、四川等地的画像石,还有普通的织机的图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这些材料,都说明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在封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我们说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这并不等于说当时所有农民家庭的衣着都由家庭纺绩业得到替换和补充。《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计算魏国农民的收入和支出,其中衣着费用是以货币计算的。可见早在战国时代有些农民家庭已从市场购置衣服。秦汉时代当亦如此。农民衣着不可能全靠家庭生产自给,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桑麻的种植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纺绩技术的推广则与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前引《后汉书·循吏列传》,茨充为桂阳太守“教民种植桑麻紵之属,劝令养蚕织屦。”说明在此之前,桂阳地区尚不知桑麻种植和纺织技术。同书《崔实列传》载:“〔实〕出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实至官,斥卖储峙,为作纺绩、织絍、綀缊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可见五原到东汉后期家庭纺绩业才得以推广。大体说来,关中、关东和巴蜀这三个基本农业区,家庭纺绩业比较普遍,因而历史文献经常谈到这些地区“农桑衣食之本甚备”,“颇有桑麻之业”,“女工之业,覆衣天下”,等等。[①e]《后汉书·廉范列传》载,“成都民物丰盛,邑宇逼侧,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毁削先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裤。”说明成都家庭纺绩业覆盖面很广。但即使在一些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的地区,也并非所有农民家庭都存在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东汉初年禁民二业,刘般上疏说:“今滨江湖郡率少蚕桑,民资渔采以助口实。”[②e]可见家庭纺绩业不能不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但上述这些情况,都不能否定男耕女织在全国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汉武帝时,一岁之中,“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武帝东封泰山,巡海上,“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③e]这样大量的丝织品,都是广大农民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东汉末年,曹操平定冀州后,下令“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④e]。如果说这还只是限于曹魏统治地区的话,那么西晋平吴实现全国统一之后,“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⑤e],就足以说明从东汉后期到三国,家庭纺织业已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也结合得更为紧密了。   三、小农的经济状况及其与市场的联系

说小农经济具有自给性质,并不意味着农民的劳动生产物在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全家生活消费之后就不可能有剩余了。小农的生产条件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消费的水平也会有差别。西汉初年封建国家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不少农民家庭不但可以过上温饱的生活,而且多少有些积蓄。《史记·平准书》说:“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禀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盐铁论·结和》也说,汉武帝即位之前,“上求寡而易赡,民安乐而无事。耕田而食,桑麻而衣。家有数年之蓄,县官余货财,闾里耆老或及其泽”。但是农民经济状况的改善,并没有改变他们自给性生产的性质。汉武帝即位以前,农民和市场的联系一般说来是比较少的。《史记·律书》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又《盐铁论·国疾》载贤良曰:“窃所以闻闾里长老之言,往者常民衣服温暖而不靡,器质朴牢而致用。衣足以蔽体,器足以便事,马足以易步,车足以自载,酒足以合欢而不湛,乐足以理心而不,入无宴乐之闻,出无佚游之观。行即负羸,止作锄耘。用约而财饶,本修而民富。送死哀而不华,养生适而不奢。”贤良所谓“往者”,即指武帝之前。他所说的“常民”,除了地主豪富之外,也包括一些比较殷实的农民。这一幅生活图景,正是与市场较少联系而自给程度较高的小农经济的写照。

汉武帝时期是西汉社会经济由盛转衰的时期。这个时期一方面由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出现了商品经济繁荣的局面;另一方面随着贫富分化的加深和封建国家赋税徭役的加重,出现了大批农民破产外出流亡。有的学者从农民的“背本趋末”,得出了自然经济已经解体的结论。我们很难同意这样的观点。因为所谓农民“背本趋末”,并不能理解为农民都去从事商业活动,更不能认为他们已经从自给性生产转为商品性生产。昭帝始元四年诏曰:“比岁不登,民匮於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师古注:“流庸,谓去其本乡而行为人庸作。”[①f]说明离乡外出的农民,很多是从事暂时性的雇佣劳动。恩格斯在谈到古代的雇佣劳动时说:“那时雇佣劳动是一种例外,一种副业,一种救急办法,一种暂时措施。不时出去打短工的农业劳动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几亩土地。”[②f]汉代许多外出庸作的农民,也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所从事的雇佣劳动,只是弥补生计不足的一种“暂时措施”和“副业”。一般说来,过一段时间以后还是要回乡务农的。即使有些人从事只需少量资本的贩运性商业,也都带有暂时性和季节性的特点。他们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劳动,与其说他们是“背本趋末”,不如说是“以末补本”。有些从事贩运性商业的农民,其实也是雇佣劳动者。居延汉简所载“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③f],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例子。寇恩原是颍川昆阳市南里人,寄居居延,简文称他为“客民”。甲渠令史华商、尉史周育本当为鄣候粟君载鱼去觻得出售,他们因故不能去,雇用寇恩与粟君的妻子同去,约定“载鱼五千头”,“卖鱼沽出时行钱*[原字廿加廿]万”。但是到了觻得之后,卖鱼所得不足四十万。寇恩把原来谈好给他作为僦值的一头黑公牛卖了,凑成*[原字廿加廿]二万给了粟君妻子,尚欠八万。回来后,寇恩以粟君雇他儿子捕鱼应得的庸值相抵,认为粟君还应给他儿子庸值余谷六石一斗五升。可是粟君不给,反而向居延县廷告寇恩负债。寇恩为粟君去觻得卖鱼,带有包销的性质。但他并没有能够获利,反而是把自己和儿子的工钱都赔了进去。这个事例,有助于我们了解汉代那些所谓“背本趋末”的农民的实际情况。

商品生产的基础是社会分工。秦汉时代专门从事园圃业和畜牧业的农民基本上属于商品性生产,因为他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秦汉之际的召平,“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俗谓之‘东陵瓜’”[④f]。像召平这样的种瓜专业户,当然就属于商品性生产的农户。但是从事谷物种植业(这是农业生产的主体)的农民,情况就不一样,他们生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养家糊口。以种植谷物为生的广大农民家庭,并不具备从事商品性生产的条件。即使有些农民家庭有可能把剩余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我们也不能把这些农民家庭列入从事商品性生产的经济单位,因为他们出售的剩余产品不但是很有限的,而且这种交换行为是不经常和非预定的。晁错在谈到农民生活的困苦时说:“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①g]农民为了应付水旱之灾和封建赋敛,有时不得不把有限的剩余产品乃至一部分必要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这种交换行为并非经常和预定的性质是十分明显的。

秦汉时代广大农民之所以只能从事自给性生产,而不能从事商品性生产,这是小农经济低下的生产能力所决定的。战国秦汉时代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由于土地丰度不同,加之当时亩制和量制都有大小之别,史书记载出入较大,要得出精确的估算有一定困难。以汉代而言,大致说来,平均一小亩可产粟2石,一大亩可产粟3石。[②g]耕种百亩(小亩)土地的农家,每年可收获粮食200石左右。这个收入维持全家的生活是否还有剩余呢?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消费水平会有差别,但各个时代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存消费,大体上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标准。晁错说:“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③g]从文献记载和汉简的有关材料,我们可以推算出汉代普通农民家庭为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消费。《盐铁论·散不足》说:“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汜胜之书》说:丁男丁女“岁食三十六石”粟。王充《论衡·祀义》说:“中人之体七八尺,身大四五围,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饱足,多者三四斗。”崔实《政论》说,长吏及其奴从二人每月“食粟六斛”。这些记载都说明汉代成年劳力每月口粮大致需要谷三石。汉简所载边塞吏卒的廪食,每月基本上是粟“三石三斗三升少”[④g],比上引一般劳力的口粮略高,这大概是因为边塞吏卒劳动条件比较艰苦的缘故。汉简还载有吏卒家庭成员每月的廪食标准,大女和子使男“二石一斗六升大”,子使女和子未使男“一石六斗六升大”,子未使女“一石一斗六升大”。边塞戍卒在服役之前,基本上都是农民,封建国家供给戍卒家庭的食粮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普通农民家庭为保证生存和繁衍后代所必需的食粮消费量。根据上述材料,我们可以推算出汉代不同规模和结构的农民家庭为维持全家生活所必需的粮食月消费量和年消费量。一个父母妻子型的五口之家,如果有两个大男,两个大女,一个使男,其粮食月消费量为12.48石,年消费量为149.76石;如果有三个大男,两个大女,其粮食月消费为13.32石,年消费量为159.84石。一个夫妻子型的四口之家,如果有两个大男,两个大女,其粮食月消费量为10.32石,年消费量为123.84石;如果有一个大男,两个大女,一个使男,其粮食月消费量为9.48石,年消费量为113.76石。汉代农民家庭的饮食非常简单,通常是“饼饵麦饭甘豆羹”,“园菜果蓏助米粮”。在估算农民家庭最低限度的饮食消费时,我们甚至可以不考虑菜蔬,但食盐的费用则是不可缺少的。汉简所载官府供应边塞吏卒及其家属的食盐,基本上是每人每月三升。据此估算,四口之家每月需要食盐12升,全年144升;五口之家每月食盐15升,全年180升。农家食盐要从市场购买。汉简有关于粟价和盐价的记载,假定盐价每斗30钱,粟价每石100钱,四口之家全年用盐折粮4.32石,五口之家全年用盐折粮5.4石。至于衣服费用,这是一个比较难于估算的项目,因为南方和北方需要的服装不同,各种衣服耐穿的程度也不一样。有手工业的家庭可以自己解决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衣服的替换,而另外一些家庭的衣服则需要全部或部分从市场上购买。如果按照《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估算战国时代农民家庭全年衣食费用约为1∶1.8的比例来测算,汉代五口之家一年的衣服费用相当于82石粮食,四口之家相当于68石粮食。这样,我们大体上可以估算出汉代普通农民家庭所需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费:有两个大男的五口之家全年约需口粮149石,食盐折粮5.4石,衣服费用折粮82石,共需236.4石。有一个大男的四口之家,全年约需口粮114石,食盐折粮4.32石,衣服费用折粮68石,共需186.32石。有了这样一些参照数字,我们对于汉代小农家庭的生产能力究竟能有多少剩余产品用于交换,就可以作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估计。每年收获200石谷物的四口或五口之家,如果只计算口粮和食盐消费,应有富余;但如果加上衣服费用,则只有很少剩余或入不敷出。而这还没有扣除种子、农具等生产费用和封建国家赋税的支出。可以想像,农民怎么可能经常有剩余产品投入市场出售呢?贡禹有田百三十亩,自称“年老贫穷,家赀不满万钱,妻子糠豆不赡,裋褐不完。”元帝征召他为谏大夫,他不得不“卖田百亩以供车马”。[①h]像贡禹这样有130亩土地的农家,尚且不能保证全家温饱,土地不满百亩的农民就更可想而知了。事实上,汉代农民占有土地不足百亩的很多。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郑里廪簿竹简记载的25户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多数是二、三十亩,最少的才八亩。其中占地最多的一家,是“户人胜能田三人口五人”,也只有“田五十四亩”。[②h]以他家的情况来看,如果只靠土地收获,没有别的谋生之路,显然也是无法度日的。

农业的副业是农民家庭的一项重要收入。农民种植谷物入不敷出,其生计有很大一部分是靠副业来弥补的。这就决定了副业的性质基本上也是自给性生产。纺绩业主要是为了供给家庭成员的衣着和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果蔬种植和牲畜饲养也是为了生活和生产消费的需要。黄霸、龚遂、茨充、崔实等人在郡太守任内劝民畜养鸡豚、种植果蔬和养蚕纺绩等,都属于在农民中推广自给性副业生产的性质,而谈不到是商品生产。崔实《四民月令》说:八月“趣织缣帛,染彩色。擘丝治絮,制新浣故。及韦履贱,好豫买,以备冬寒。”反映了当时一般农民家庭手工业基本上是为了满足自身衣着替换的需要。

我们说秦汉时代绝大多数农民的生产具有自给性质,而没有从事商品生产,这并不排斥他们和市场保持着程度不同的联系。把农民与市场有联系,在市场上出售部分农副产品,与商品生产混为一谈,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农民和市场之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联系,不外乎是由于如下的一些原因。

第一,小农家庭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并不完全具备维持再生产和满足自身消费的必要生产条件。铁农具和食盐是农民家庭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但这两项皆“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③h]。即使是衣着之类的消费品,如前所说,也并不是所有农民家庭都能自行生产的。

第二,封建国家的赋税并不完全征收实物,汉代的算赋、口钱和更赋都需要用货币支付。农民为了缴纳赋税,不得不把农副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货币。汉武帝置均输官,对农民“释其所有,责其所无”,也迫使农民不得不“贱卖货物以便上求”[①i]。

第三,无地少地和生计艰难的贫苦农民,为了谋生,不得不长年或在农闲季节外出从事雇佣劳动。这部分靠庸作增加收入的农民家庭,大都要从市场上补充大部分或一部分生活资料。

总之,秦汉小农和市场的联系,不论是出售商品或购进商品,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出之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一种不得已的交换,并不是为了牟利的目的而采取的经常的交换。也就是说,这是一种使用价值的交换,而不是价值的交换。价值规律对农民投入市场的产品虽然也要起一定的作用(如“谷贱伤农”),但农民的生产品种和耕种面积并不会因此而有所变动。小农经济的资源配置不受价值规律支配,说明农民和市场的联系并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属性。   四、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

秦汉大土地所有者的地产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把土地出租,另一种是自营田庄。这两种经营方式既有自给性的生产,也有商品性的生产。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地主田庄,是秦汉时代农业中商品生产主要的经济单位。

租佃制地主经济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经济单位。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一般只管收租,并不干预租佃农民的生产过程。因此,租佃制地主经济实际上包含了地主家庭和农民家庭两个经济单位。就租佃农民来说,他们交纳的地租虽然是自己的剩余产品(有时也包括一部分必要产品),但他们生产这些产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租种土地这一必要的生产资料,因而这些产品并不具有商品的性质。租佃制的农民经济,应该说和自耕农经济一样,基本上也属于自然经济类型。至于租佃制的地主经济,情况就比较复杂一些。按照“见税什五”的地租率,一个拥有200亩(小亩)土地的地主,在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只能相当于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家的全年收获。假定这个地主每年地租收入有200石左右谷物,如果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这个地主家庭的生活消费只能相当于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家庭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多少剩余产品可以投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地租只不过是从农民自给性生产的剩余产品转变为地主家庭必要的生活消费品,租佃地主经济显然具有自然经济的性质而非商品经济。但是,地主地租收入的多少,取决于他出租土地的数量。汉代有些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达数百顷,甚至千顷以上。如有名的酷吏宁成,因犯法抵罪髡钳,他回到家乡后,“乃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②i]仲长统《昌言·损益》篇指出,“豪人货殖,馆舍布於于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这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就非常可观了。一个拥有1000亩土地的地主,按照“见税什五”的地租率,每年可收租谷1000—1500石左右。如果拥有100顷土地,则地租量可增加10倍。这样大量的租谷,地主家庭当然不可能全部自己消费,而会投放市场换取巨额的货币,以便过上豪奢的生活,并且进一步扩大土地的占有。宁成把土地出租之后,几年之间“致产数千金”[①j]。马援在陇汉间役属宾客田牧,“至有牛马数千头,谷数万斛”[②j]。《昌言·理乱》篇说:“汉兴以来,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马。……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於四方;废居积贮,满於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这些身兼地主和商人的“豪人”,他们投入市场流通的商品,有许多本来就是从租佃农民那里榨取来的剩余产品。这样,地租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当地租量在满足地主家庭的必要消费之后还有富余时,以谷物为主要形态的实物地租对于地主来说,已经不再只是具有使用价值,它还代表着一种交换价值。因此,租佃制的地主经济也就不能再简单归结为自然经济,而是在一定意义上带有商品经济的性质了。正是地租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诱使大土地所有者不断扩大土地兼并和租佃制的经营。土地越多,意味着可以用来交换的地租量越大。这也是为什么汉代一些权家豪民热衷于从封建国家那里假得大量公田,再转手出租给贫民的原因。《盐铁论·园池》篇中的文学曾指出:“今县官之多张苑囿,公田池泽,公家有鄣假之名,而利归权家。”

秦汉大土地所有者的自营田庄,有的属于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经济单位。如秦汉之际的宣曲任氏“力田畜,田畜人争取贱贾,任氏独取贵善,富者数世。然任公家约,非田畜所出弗衣食”[③j]。又如西汉末年的南阳著姓樊重,其田庄“波陂灌注,竹本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④]j]。不但规模很大,而且农、林、牧、副、渔生产俱备。《后汉书·樊宏列传》说:

〔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

樊家田庄不但“闭门成市”,“有求必给”,而且连制作日用器物所需的梓树和漆树,都在田庄之内种植。像这样高度自给自足的田庄,比之欧洲中世纪一些自给自足的领主庄园可以说毫不逊色。但是樊重又是一位货殖家,他不但从事商品生产,还兼营商业和放高利贷。秦汉时代像樊重那样高度自给自足的地主田庄是很少的,但在不同程度上实行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地主田庄却不少。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另一特色。它说明,不能把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理解成完全对立和相互排斥的两种经济类型,它们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在同一经济单位中并存,并且相互补充。

秦汉时代完全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地主田庄,大多生产地区性的土特产。《史记·货殖列传》说:“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qiū①③;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谷物和姜韭不属于土特产,但也必须土地肥沃又靠近城市,生产才有利可图。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到谈到上述这些从事商品生产的大土地所有者时,说他们是“不窥市井,不行异邑,坐而待收,身有处士之义而取给焉”。可见这些大土地所有者自己并不经营商业,其产品是由专门从事贩运贸易的商人收购而投放市场的。而这也就意味着上述大土地所有者所经营的商品生产的规模及其获得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人对他们的产品收购的数量。由于多数农副产品容易腐坏和不易贮存,在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它们大多只能在地方小市场或附近的都市销售,这不能不使得农副产品的商品生产受到很大限制。《史记·货殖列传》在谈到“通邑大都”的商人每年出售的商品数量时,列举了“千石”、“千钟”、“千钧”、“千足”、“千皮”等等。论者或据此认为当时商品的营业额很大,说明市场广阔。其实,《货殖列传》的这段材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说明汉代市场的历史实际,是很值得研究的。商品形态各种各样,司马迁一概以“千”计算其销售量,这不过是形容其多而已。即使我们相信司马迁的话有一定可信性,也需要再具体分析。就以《货殖列传》所说的“贩谷粜千钟”而论,一钟六斛(石)四斗,千钟6400石。大都市的商人一岁之中可出售如此数量的谷物,这个营业额可以说不小。但按照当时一般人每月需要口粮3石计算,6400石只相当于供应178人全年的口粮。这样的供应量对于大都市的商人来说,就不见得很大。又《货殖列传》说,拥有“带郭千亩亩钟之田”的素封之家,其收入“与千户侯等”。如此看来,大都市商人全年销售的千钟谷物,相当于一个素封之家千亩良田一年的粮食收入。有了上述这两个参照数字,我们对于“贩谷粜千钟”所反映的商品销售规模,就有可能作出比较实事求是的估计。其他一些商品的销售,也有类似的情况。如一岁之中出售“鲐鮆千斤”,乍一看来数量也不少。但如对照前引居延汉简所载寇恩一次长途贩运卖鱼5000头,则大都市中的商人一年卖鱼千斤,这个营业额也就不足称道了。总之,对《货殖列传》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市场规模,不能望文生义而作过高的估计。   五、民间手工业与官府手工业的商品生产

与农桑并举的家庭手工业不同,独立的民间手工业的产品基本上是为了出售。不论是个体手工业者的手工作坊或是豪强大家的手工工场,都属于商品生产的经济单位。

与编户齐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手工业,主要是酿造、纺织、煮盐、冶铁、铸钱、制陶等业。其中,盐铁关系民生尤其重大。在封建国家实行垄断经营之前,盐铁生产主要掌握在豪强大家手中。有些豪强的手工工场“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①k],生产规模相当可观。这些盐铁工场主大都兼营商品生产和销售,亦即成为盐铁商。他们“公擅山川铜铁鱼盐市井之人,运其筹策,上争王者之利,下锢齐民之业”[②k],因而皆致巨富。但是盐铁商“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③k],却反映市场机制很不健全。《盐铁论·水旱》说:“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更说明价值规律的作用有限。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规模很小,其产品只能在地方小市场出售。《盐铁论·水旱》说,有些生产铁农具的个体手工业者“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转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贾,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这种在田间以货易货的交换方式,则显然带有自然经济的痕迹。

西汉中叶以后,“公卿大夫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①l]。消费观念的变化,刺激了某些手工业商品生产的繁荣。以衣着而言,过去高级丝织品民间是很少服用的,而到了武帝、昭帝时期,“富者缛罗纨,中者素绨冰锦,常民而被后妃之服,亵人而居婚烟之饰”[②l]。由于消费需求扩大,锦绣冰纨这类高级丝织品的生产有了较大发展。齐地、蜀郡和陈留郡的襄邑都以高级丝织品的生产而驰名。《论衡·程材》篇说:“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汉书·地理志》说,齐地“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左思《蜀都赋》描写成都织锦生产的情况说:“圜圚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其他供统治阶级和富人享受的奢侈品生产也很发达。但这类奢侈品生产的增加,并不足以反映整个社会商品生产的发展水平,因为它们毕竟不是广大农民所能享用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在抨击“女极纤微,工极技巧”的侈靡风气时,就指出“夫纨素之贾倍缣,缣之用倍纨。”[③l]。民间需要量最大的纺织品是缣布,而缣布的主要来源是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

官手工业的产品大致有三类:一是供皇室和贵族享受的奢侈品,如东西织室和齐三服官生产的高级丝织品,各地工官生产的高级漆器、玉器、金银器和铜器等。这类产品基本上不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二是军国之用需要的产品,如钱币、士兵的武器和装备、水利工程和皇家建筑工程和用品等。这类产品也不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三是与人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如食盐、铁农具、舟车、日用漆器和铜器、陶器等。这类产品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由于封建国家实行垄断,官手工业的盐铁生产获得巨大的发展。我们应该承认盐铁官营在某种程度上有保障人民供给的作用,但是这种体制也存在许多弊病。《盐铁论·水旱》载贤良说:“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民用。”“县官作铁器,多苦恶,用费不省,卒徒烦而力作不尽”。“今总其原,壹其贾,器多坚*[原字石加坚],善恶无所择”。“盐铁贾贵,百姓不便。”“铁官卖器不售,或颇赋与民,卒徒作不中呈,时命助之。发征无限,更繇以均剧,故百姓疾苦之”。贤良所说的这些弊病,在官营手工业中带有普遍性。封建国家经营商品生产,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只要有利可图,根本不考虑维护商品生产的经济条件。官手工业的劳动者主要是征发来的农民。他们的劳动带有封建劳役制的性质。由于被征发的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负责管理的官吏又不负责任,只求产品数量达到上面规定的指标,不考虑质量,因此成本很高而质量很差。产品卖不出去,官吏就强行配卖。凡此种种,都给人民带来了许多不便和痛苦。昭帝时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虽然贤良文学反对盐铁官营的主张未被当政者采纳,但王莽末年终于被迫废除包括盐铁官营的六管之禁。东汉初年曾一度恢复盐铁官营的政策,而自和帝之后,就实行私营而由国家征税了。盐铁官营这种商品生产之所以不能长期维持下去,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它完全违反价值规律。也可以说,它其实还带有很深的自然经济的烙印。

六、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看封建经济的特点

在讨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问题时,不应当把某些经济单位的经济类型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经济类型混为一谈。

我们可以确认封建社会中有些经济单位具备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但不能据此就推论整个社会经济结构都具有商品经济的性质。同样,肯定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自然经济性质,也不必否定有些经济单位具备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作绝对化和公式化的理解,因而不免在总体判断上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一般说来,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商品生产建立在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强制的基础上,因而不论某些生产部门商品经济有多大发展,总免不了要带有自然经济的痕迹。马克思曾经指出:

自然经济在任何一种依附农制(包括农奴制)的基础上都占优势,在带有或多或少原始性的公社(不管是否掺杂着依附农制关系或奴隶制关系)的基础上,更是占优势。

他还以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为例说:

奴隶制度,只要它在农业、制造业、航运业等等方面是生产劳动的统治形式(就像在希腊各发达国家和罗马那样),也保存着一个自然经济的要素。奴隶市场本身是靠战争、海上掠夺等等才不断得到劳动力这一商品的,而这种掠夺又不是以流通过程作为媒介,而是要通过直接的肉体强制,对别人的劳动力实行实物占有。[①m]

秦汉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虽然不同于古代希腊罗马,但是剩余劳动的占有不是以交换为中介,而是以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统治和超经济剥削为基础则是一样的。如上所述,秦汉官手工业(并非全部)和私营手工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的部门,大土地所有者的自营田庄通常也从事商品生产。但是它们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奴隶、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雇佣劳动者和被征发来的农民,因而这种商品生产同样也保存着自然经济的要素。更重要的是,农业是古代社会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秦汉农业中从事自给性生产的经济单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以及一部分租佃制的地主经济)占绝大多数,这就决定了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占有统治地位。只不过这种自然经济不但不排斥商品经济,反而是和商品经济结为一体。

秦汉时代商人资本活跃,这是人们容易得出自然经济已经被商品经济所取代的结论的重要根据。历史文献对于秦汉商人的活动确实有许多生动的描写,如“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②m];“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③m];等等。我们从这些材料诚然可以看到当时商人资本的活跃,但又不能完全相信其中的夸张之词。试设想一下,如果真是“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社会生产还有可能维持下去吗?有的学者认为秦汉时代已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市场,这种说法很难成立。《史记·货殖列传》说,“洛阳东贾齐、鲁,南贾梁、楚”;邯郸“北通燕、涿,南有郑、卫”。可见即使像洛阳、邯郸这样的都市,也只是区域性市场的中心。《盐铁论·通有》云:“今吴、越之竹,隋、唐之材,不可胜用,而曹、卫、梁、宋,采棺转尸;江湖之鱼,莱、黄之鲐,不可胜食,而邹、鲁、周、韩,藜藿蔬食。”说明各地的土特产流通范围有限。当时的民谚:“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④m]也反映了农副产品交换没有越出区域性市场之外。汉武帝通西南夷,“发巴蜀广汉卒,作者数万人。治道二岁,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费以亿万计”[①n]。实行均输法之前,各地所输赋物运至京师时,“或不偿其僦费”[②n]。为了供应京师官员和官奴婢的口粮,“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③n]。上述事实说明当时许多地区交通很不便利,甚至连封建国家需要的物资供应都遇到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谈得到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统一市场呢?至于司马迁所说的“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④n],能不能说是形成了平均利润率,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商业主要是建立在贱买贵卖和欺诈性买卖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基于价值规律的正常利润率的基础上。秦汉时代的市场机制不健全,价值规律作用的范围有限,前文已经有所论及。有的学者指出,《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的“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的谚语,恰恰说明当时没有形成支配整个社会经济的平均利润率,价值规律也不可能负担起调节社会总劳动合理分配的任务,这个观点是很有见地的。[⑤n]

商品生产不发达,商品交换的范围有限,市场机制发育不成熟,归根到底是由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占统治地位所决定的。这种情况与商人资本的活跃并不矛盾,因为“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⑥n]。商品经济包含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几个环节。一般说来,商品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商品经济的正常繁荣必须建立在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而在秦汉时代,由于商人资本的活跃,却带动了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马克思曾经指出,在商人资本得到独立而优先发展的条件下,“正是商业使产品发展为商品,而不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⑦n]他还说:“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够对组织极不相同、按其内部结构主要仍然是从事使用价值生产的那些生产部门起中介作用。”[⑧n]秦汉社会的情况就是如此。如前所述,秦汉小农和一部分租佃地主的经济本来都属于自给性质,但是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以及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的需要,他们不得不把一部分产品投入市场换取货币。从一个农民家庭或一个地主家庭来说,这些产品的数量是很有限的,但在市场上集中起来,经过商人转手出售的商品数量却是相当可观的。于是我们看到,尽管从事商品性生产的经济单位数量并不多,但是活跃的商人资本却源源不断地把众多的产品转化为商品。众多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就形成了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而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结合不是一种简单的并存关系,它不仅表现为封建经济既有自给性生产的单位,也有商品性生产的单位,而且表现为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种经济运行形式能够互补和互相制约。无论是地主经济或农民经济,在自然经济中都包含着商品经济的成份;而在商品经济中,又都带有自然经济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是不完全的自然经济,而其商品经济则是不发达的商品经济。之所以说自然经济不完全,因为它与市场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之所以说商品经济不发达,因为商品生产不发达,市场发育不健全,价值规律所起的作用有很大局限。

了解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结合的这种特点,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某些现象就不难作出合理的解释。由于封建经济既有自给性生产的单位,也有商品性生产的单位,而自给性生产的单位又与市场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因而中国封建社会从一开始商品交换就比较发达,不像欧洲早期中世纪那样,产品很少进入流通过程。但是,尽管中国封建社会从一开始商人资本就非常活跃,商业也相当繁荣,由于商品生产并没有相应的发展,是商业使产品变成商品,而不是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瓦解自然经济,反而是延长了自然经济和封建生产方式的寿命。因为作为封建生产方式广阔基础的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可以通过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产品的交换,弥补生计不足,从而使男耕女织的自给性生产继续维持下去。广大农民的消费能力低下,对市场的需求有限,又无从刺激商品生产的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生产率得不到扩大和提高。这样,封建经济结构就得以长期延续下来。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土地在中国封建社会始终被视为最重要的财富,“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成为人们治生的信条。商人的货币财富往往不是用于增加商品生产,而是用于扩大土地占有。农民因为对市场有所依赖,不得不在受地主和封建国家和剥削之外,再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维持再生产的能力特别脆弱,与他们受三层剥削有关。还应指出的是,由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与商品经济有天然的联系,这就为封建国家掌握大量财富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封建国家征收的赋税既有实物,又有货币。地主经济和农民经济与市场的联系,保证了货币的征收得以实现。封建国家把征收的实物投入市场,又可以换取大量货币。不仅如此,封建国家通过垄断盐、铁、酒等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日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又大大扩充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这就为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庞大的官僚队伍的俸禄、士兵的给养等等)以及它内外职能的发挥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这些现象,都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的封建经济结构有密切关系。  ①a 《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①b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9、430页;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8页。

②b 《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①c 《孟子·滕文公上》。

②c 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535页。

③c 《孟子·梁惠王上》。

①d 《史记·高祖本纪》。

②d 《后汉书·逸民列传》。

③d 《后汉书·列女传》。

④d 《后汉书·逸民列传》。

⑤d 《史记·商君列传》。

⑥d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⑦d 《汉书·食货志》。

⑧d 参看《汉书》《严助传》、《主父偃传》、《严安传》、《伍被传》。

⑨d 《汉书·循吏传》。

⑩d 《汉书·循吏传》。

①①d 《后汉书·循吏列传》。

①②d 《后汉书·循吏列传》。

①e 参见《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

②e 《后汉书·刘般列传》。

③e 《汉书·食货志》。

④e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裴注引《魏书》。

⑤e 《晋书·食货志》。

①f 《汉书·昭帝纪》。

②f 《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1页。

③f 释文见《文物》1978年第1期。

④f 《史记·萧相国世家》。

①g 《汉书·食货志》。

②g 参看宁可:《有关汉代农业生产的几个数字》,《北京师院学报》1980年第3期;又林甘泉主编:《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1卷第2编第4章。

③g 《汉书·食货志》。

④g 汉简所载吏卒的廪食,有每月粟“三石三斗三升少”、“三石二斗二升少”、“三石”,以及“二石”、“一石九斗三升少”等不同记载,而以“三石三斗三升少”记载最多,陈直先生曾指出“三石三斗三升少”是小石,“二石”是大石,见《居延汉简研究》第23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

①h 《汉书·贡禹传》。

②h 参看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③h 《汉书·食货志》。

①i 《盐铁论·本议》。

②i 《史记·酷吏列传》。

①j 《史记·酷吏列传》。

②j 《后汉书·马援列传》。

③j 《史记·货殖列传》。

④j 《水经注》卷29《泚水注》。

①k 《盐铁论·复古》。

②k 《汉书·货殖传》。

③k 《盐铁论·禁耕》。

①l 《汉书·食货志》。

②l 《盐铁论·散不足》。

③l 《盐铁论·散不足》。

①m 《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39页。

②m 《史记·货殖列传》。

③m 王符:《潜夫论·浮侈篇》。

④m 《史记·货殖列传》。

①n 《汉书·司马相如传》。

②n 《汉书·食货志》。

③n 《汉书·食货志》。

④n 《史记·货殖列传》。

⑤n 参看叶茂:《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战国秦汉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⑥n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