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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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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总结

劳动保障总结范文第1篇

20*年,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部署,以党的**精神为指针,以实践“**”重要思想为目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快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现将20*年度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及明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年主要工作实绩

(一)工作概况

就业服务:全区新增就业岗位9307个,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612人;实施再就业援助2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低于市下达的4%的控制目标。

企业养老保险:全区新增参保职工29483人;增收养老保险基金16800万元;共征收养老保险基金34257万元,征缴率为96%;支付养老金18589万元。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000万元,备付能力为14.15个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年参加养老保险结算的单位726个,在职参保人数10391人,离退休人数2858人;征缴保险金4405.9万元,收缴率100%;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4300.2万元;基金累计节余11486.4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农保转社保手续868人,金额538万元;收取保险费730.5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3470.91万元。支付1848人养老保险费189.80万元。

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9.3万人,完成常州市目标任务的101%;征收失业保险基金2030万元,征缴率99%;期末享受失业保险人数为3483名,发放失业保险金2226万元。

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374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588个,企业786个;参保人数109213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34526人,企业参保人数74678人;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281万元,征缴率99.7%;征收企业住院医疗统筹基金2941万元,征缴率为98.59%。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金收入356万元,清欠17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8%。支出242万元,累计结余824万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52万元,清欠11万元,基金征缴率98%,支出223万元,累计结余704万元。

退休审批和劳动鉴定:办理各类退休审批1442人,其中提前退休220人,因病退休78人;办理各类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180人;组织劳动鉴定476人,其中伤残等级鉴定191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98人,离休干部护理依赖程度鉴定96人。认定工伤307人,审批工伤待遇31人。

职业培训: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61期,培训21576人;举办转岗培训班32期,培训4600人,完成区政府目标任务的100%,其中城管、交通协管员培训100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9519张;举办农村与外来人员培训班170期,培训2.18万人。

劳动执法:巡视监察用人单位1100户,查处严重违法案件34起,结案34起,结案率100%。查处各类非法用工2300余人,清退童工12名,补签劳动合同8569份,为劳动者追回押金及工资150.8万元。

劳动仲裁:区仲委会办公室依法立案225件,结案220件,结案率98%;各镇仲裁办事处调处劳动争议1282件。

(二)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

就业再就业工作以坚持城镇失业人员及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为主,兼顾失地农民的就业,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的稳定。一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主导作用。首先形成了以“武进区劳动力交流中心”为龙头,乡镇公共职介机构为依托,14家民办职介机构为补充的职业中介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其次各种各类劳动力交流招聘洽谈活动,给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再就业搭建了一个就业平台,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全年共举办各类劳动力交流洽谈会53期,提供就业岗位10000个。10月底举办的武进区20*年度秋季劳动力招聘洽谈会暨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型咨询活动共吸引120余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最终有80余家用人单位与850多人达成用人意向;南北劳动力交流活动中,共有23家用人单位吸纳苏北劳动力4933人。二是再就业援助探索出了劳务派遣的新形式。今年,区政府出资120万元购置100个交通、城管公益性岗位,由新成立的武劳劳务中心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帮助1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另外,还先后向区国税局、法院、工商银行等单位派遣了下岗失业人员522名。三是再就业优惠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首先是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做到公开操作程序,实现阳光工程,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今年再就业资金财政预算安排1850万元,支出591万元;其次是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工作规范合理,不仅在申领过程中坚持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申领制度,还会同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制度和程序、再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再就业优惠政策配套措施,今年全区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806本,有381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享受各种税费减免达437万元。四是劳动保障事务工作开展顺利。至12月底,档案托管人数累计为24000人,为625人了退休手续。

2、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围绕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在扩大社保覆盖面和严把退休审批审核关上做文章。一是推进扩面征缴,促进养老保险工作尽快向乡镇覆盖。今年由于受“非典”影响,区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年初制订的社保扩面征缴5万人的目标调整为2.5万人后,合理布置各镇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财政、地税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扩面工作联动机制,扩面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扩面2.9万人,完成了调整后的区目标任务。二是大力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以及少报漏报缴费基数等社保领域欺诈行为的发生,提高了稽查审计工作的力度,健全了社保反欺诈机制,使稽核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全区共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210万元,应补缴养老保险费58.8万元,已补缴到帐58.8万元。三是严格把好退休审核、审批关,管好、用好养老保险基金。通过邮寄明信卡的形式,对离退休人员待遇、供养人员的领取资格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并建立了社会监督体系。经调查核查,226名供养人员已经死亡,供养救济费已全部停发。到今年底,我区新增退休人员1557名,累计人数为22239名,平均月退休费673元。四是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坚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在规定的时效内,全部办结工伤认定手续。全年认定为工伤的307起,不予认定的7起,不予受理的14起,撤消43起。

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医保政策日趋完善。先后出台了劳动、人事机构挂靠的非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若干补充意见,明确了乡镇工业公司定岗定职人员、六十年代停办大中专生、下乡知青、划归人员等四类人员的参保政策,提高了区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对结算办法及开放常州定点医院进行调研,使政策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扩面14273人,全区参保单位达1374家,参保人员109213人。三是基金征缴态势良好。基金移交地税征收后,适时调整征缴策略,保证各项基金足额及时到位。全年应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74万元,实收6222万元,综合征缴率99.2%。四是基金运行情况平稳,严把基金支出关,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能。至今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60万元(不含按实结算部分),基本医疗统筹金累计结余1278万元,救助基金累计结余1124万元,基本做到各项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五是基础管理更为科学。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督促力度,违规基金的支出进一步减少。对内部局域网、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库等进行了调整、更新和完善,保证医保工作的有序运行。

4、加大征收清欠工作力度,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成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重点放在保险基金的征收、清欠、结算以及《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鉴证工作上。一是协助人才市场和湖塘镇政府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防止单位故意拖欠保险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率。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再创100%,做到了十年无欠缴,继续名列全省前茅。二是将现有的结算单位的往来代码以及结算单位再次进行核实、确认,提高了结算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专技人员、人事人员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与鉴证工作,已有820个单位12013份《手册》鉴证完成。四是积极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改企工作,开通养老保险关系接转的绿色通道。

5、建立信息数据库,规范农保内部运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完成了业务档案信息的清理核对,通过农保业务档案软件,初步建立了农保业务档案数据库。农保领取证旧证换新证和集体卡分解工作已基本结束,划归新北区七个镇的农保业务档案移交顺利。9月份,配合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礼加等镇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作了专题调研,到目前为止,全区农保违规基金中已有50万余元清欠到帐,较好地维护了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6、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积极指导主管部门调整企业工资,了解企业对《市区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到目前为止,商业局、粮食局、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已审办结束,涉及49个单位3842人;今年全区在岗职工人数为56690人,其中企业在岗职工人数为33777人,预计2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256元,与20*年同期相比增长15.7%,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070元,增长9.4%,达到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9%的要求。会同区总工会等有步骤、有计划地采取“稳定规范签订企业,扩展增加新签企业,逐步延伸镇属企业”的办法不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共有96家单位签订了工资协商协议,效果良好,并已超额完成了任务。

7、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维权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关系规范年活动”的要求,开展日常巡视监察、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案件的执法检查,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94人,及时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138起;立案处理严重违法案件34件,结案34件;全区有96%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了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加强了针对日益严重的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令用人单位清退违法收取的抵押金及被无故拖欠、克扣的工资150.8万余元;举办了2期大型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8、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处理以推进“阳光仲裁”为切入点,严把立案受理关、集体争议关、廉洁办案关,增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透明度。及时调整了区仲委会组成人员,完善了三方机制。工会和经贸局的仲委会成员共参与办案13件。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各镇仲裁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区仲裁办工作人员40多次到各镇仲裁办事处指导工作,2次组织各镇专兼职仲裁员观摩公开开庭。仲裁办调处劳动争议的业务能力有显著提高。今年各镇仲裁办共调处劳动争议1282件,比去年增长12%,鉴证劳动合同12.6万份,鉴证率达9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各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11月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我区召开的全省乡镇仲裁办事处现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对我区乡镇仲裁办事处的成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9、大力拓展职业培训领域,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职业技能培训开发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调整并加强了武进区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依据“常武”、“常武技”、“常武交”三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全区大力开展技术工人培养和鉴定技术等级发证工作强化了组织和机构建设。二是建立并完善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月报表制度,要求各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及培训网络中各培训单位每月上报《培训情况统计表》。三是协助区有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了实施办法,为提高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增加就业率作出了根本性的保证。四是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显著。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576人次,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61期,其中举办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班170期,培训人数达2.18万人。经考核鉴定,核发劳动者就业权证9519张,其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581本。

10、积极开展“勤廉之风万人评”活动,不断提升劳动保障部门形象。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劳动保障政策透明度,创办了《武进劳动保障》内部刊物,加强劳动保障部门与企业、劳动者的沟通,把劳动保障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二是增加工作透明度,把全局所有审批、审核、核准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先后在湖塘、前黄、高新区等十余个镇(区)召开了由当地领导、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私营业主、农民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有针对性的组织整改。四是落实整改责任制,制订了“勤廉之风万人评”活动实施意见,用目标管理的手段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整改措施分解细化,纳入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部门负责人总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防止推诿、扯皮和个人弄权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和接受群众投诉,建立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对每一件投诉和举报都落实专人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予以公布。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办事效率,也为整个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1、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兑现、资金的使用相对滞后,促进就业的效果不十分明显,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和湖塘外来人员临时交流务工点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2、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展缓慢,社区服务平台尚未建立,影响了我区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进程与质量。

劳动保障总结范文第2篇

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再登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3人,占全年计划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8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3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62.9%,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黑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10.356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402人减免工商管理费24万元;为364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6.5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县14个乡镇十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落实”。强化了再就业服务,发挥劳动力交易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开发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与政法委、嫩江镇联合招用社区联防员,安置“4050”人员51人,为社区招用清洁工人,安置“4050”人员120人。加强我县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内联各乡镇、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县劳动力市场,为求职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场所以及方便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县政府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现已投入运营。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1.990人,其中再就业1.600人,预备役90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11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10类培训班14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7名,占培训计划的55%,其中培训下岗职工324人,失业人员393人,“4050”人员1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69人,再就业率为65%。劳动预备制培训312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159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8人,通过技能培训有46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5%;免费职业介绍611人,介绍成功221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连、天津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4.9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679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206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4.39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57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616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08%。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万元,实际清理欠费8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281%。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1,523万元,实际拨付1,52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2003年8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125万元,实际收缴245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30万元,实际完成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63%。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50%,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12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973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1%。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黑宝山煤矿、黑河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362万元(8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北方公司544人、地铁877人、电业局242人共3户1663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12%。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14户企业计2,636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476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147户,参保人数达12,480人,完成市计划11,912人的105%,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80%,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57万元,实缴46万元,完成计划的81%。应清欠10万元,实际完成33万元,完成计划的330%。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33户单位的1,60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64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6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23户1,775人,参保人数已达到17,388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5%。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00人。

(三)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拖欠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妇女权益等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先后监察用人单位126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条款116处、补发拖欠职工工资56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66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0人,追回拖欠农民工资24万元,处理投诉案件8起,立案3起,查处涉案人员17人。处理和纠正了部分企业、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对每名投诉举报者,做到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并耐心地向他们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让他们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还组织开展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厂矿、工地、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5件,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退回押金0.9万元,群众举报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18件,涉及职工461人,已结案13件,结案率72.2%,时效内结案率90%。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等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劳动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劳动保障系统局域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为局域网正常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成了养老保险数据初始化和数据交换,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和机构,做到了上线平稳、操作合理、运行无差错。三是圆满完成企业并轨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传输,为顺利完成“并轨”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是开展了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工作,通过对100多户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开展了对全市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增资工作,认真审批企业调资方案。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

(七)改进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运用理论成果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求得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变成工作成果。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出来热情和干劲,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劳动保障总结范文第3篇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平台建设培训会议上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

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于2002年下半年相继成立,现全县15个乡、镇都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凤山镇的4个社区均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现有在岗工作人员共31人,其中:专职人员28人;兼职人员3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基本方针、政策、标准;贯彻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规则;执行社会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领取条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开展就业服务,就业前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管理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实施对乡、镇(社区)内企业、私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等。

自成立以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所(站)的建设及工作进展十分重视,加强对所(站)的领导和管理,先后多次组织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全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总结会议,一边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所(站)的业务指导工作,一边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为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协调工作关系和创造工作条件。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健全和完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体系为主线,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权益为己任,积极工作,热忱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切实推动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全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是最贴近劳动者、最贴近用人单位、最直接的劳动保障工作者,通过及时正确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促进了地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全面了解、及时掌握和熟悉辖区内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了劳动保障工作台帐,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统计和上报各项报表数据及资料。

(三)及时了解和处理辖区内劳动保障工作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为广大劳动者解决后顾之忧。

(五)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服务及就业前培训工作,将社会保险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主动管理好外来流动就业人员。

(六)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本达到了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使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得到了组织上的管理和服务上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一部分同志对劳动保障工作,在思想上和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劳动保障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对工作的超前思考和计划。

(二)一部分同志对劳动保障工作业务知识方面学习不够,还不能及时完整准确的将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广大劳动者之中,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的本领有待提高。

(三)一部分同志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有待改善,“有为才有位”,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能丢。

(四)劳动保障内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机构成立时间较晚,现有条件差、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人员思想不稳定、有顾虑,不利于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五)县局对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今后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业务技能,努力掌握为劳动者服务的本领。

(三)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同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树立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劳动保障总结范文第4篇

上半年,我科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坚决贯彻落实 “浙江无欠薪”行动的基本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在各兄弟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支队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经过科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半年来,我科根据支队党支部的统一部署,科室所属人员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支队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我科共完成投诉举报案件66件,其中行政处理3家,行政处罚2家,共为7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960941.81元。处置突发事件4起,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均得到有效处理,领导交办案件均及时反馈;检查建筑工地30多处,有力的督促了六项制度的落实;到辖区大队、中队指导工作60多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规范,提高了中队监察员的业务技能;全科人员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工作组对我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创建“无欠薪市区”的考核验收工作,为最终实现“无欠薪”贡献了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相互协助,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我科根据支队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科室成员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要求科室人员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无欠薪”行动的基本要求,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提升城市品牌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作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手段,特别强调在工作中着重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以此作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通过业务学习,提高了科室成员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监察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开展日常监察,及时纠正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全科上下在合理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的同时,积极通过日常巡视监察的方式开展主动监察,3月份我科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共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活动中,我科共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所共10家。通过检查,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又加强了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细节性疏忽,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从源头上落实“无欠薪”夯实了基础,也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好评。

2、积极配合做好“110”转发突发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全年来,全科共受理“110”转发的重大突发事件隐患50余件,在指导区大队处理过程中,全科人员能做到敏感意识强,依法依规,顾全大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第一时间接件,第一时间指导,第一时间反馈处理情况,以高昂的工作热情,负责地工作态度,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强化“无欠薪”治理,确保落实 “无欠薪”。

继续深入开展 “无欠薪”行动,突出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无欠薪”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测、预析、预报和预防的预警排查制度,以制造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深入推动欠薪治理综合监管。重点抓住政府工程领域这个关键,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账管理、银行工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维权公示制度等长效机制落地,有效防范化解欠薪矛盾和劳资纠纷,有效应对预警监控缺失、制度落实缺位、排查督导缺力的矛盾。上半年我科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申报无欠薪市区的相关区的考核验收工作,在年初就围绕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岗位特点,逐条对照抓落实,同时指导辖区大队同步做好各项工作。对各在建工地侧重于抓制度规范和落实,特别是“六项制度”的落实,在检查中指出问题,限定时间整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结果。上半年全科共对辖区内40余家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六项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确保了“国考”和省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立足本职做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

半年来,我科全体工作人员能紧紧围绕支队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落实无欠薪工作的指示要求,立足本职岗位,不怕苦、不怕累,坚持深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线,既着眼相关法规政策的宣讲,又强化对防欠薪制度措施的具体指导,同时注重对大队、中队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了“无欠薪”工作的整体水平。如我科XX同志,自身业务能力突出,支队领导安排其负责无欠薪工作后,能第一时间进入情况,积极主动联系相关协同单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探索制订落实“六项制度”的细化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同时承担起了全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先后为各区的一线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举办业务培训,为我市全面创建“无欠薪市”做出了较大贡献。半年来,科室所属人员团结协作、执法公正、认真负责,在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中注重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既有效地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又及时制止和纠正了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贡献了一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提升了支队劳动监察工作的整体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仍需不断提高。当前,在对一些复杂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我们经验的积累,更需要我们在完全理解和理清所有法律问题的前提下,严格执法、创新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因此,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亟待提高和改进,这样才能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新形势的发展,才能沉着地面对即将出现的一切新情况,才能有效地解决出现的一切新问题。

二是在处置一些新型劳动关系的案件过程中,因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手段较单一。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科室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保持科室团结气氛,增强凝聚力。

劳动保障总结范文第5篇

一、主要工作

1、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工伤认定工作,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受理工伤认定,做到件件有登记,并严把三关(即:时间关、调查关、材料关)。紧紧扣住受理、调查、举证、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到送达认定书等各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对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做到快立案、快调查、早认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截止12月底,受理工伤认定286起,已认定工伤258起(其:死亡4人),不予认定2人,还有26人正在认定中。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2人,其中:已鉴定50人,(三级2人,四级:3人,六级:1人,七级5人,九级19人,十级15人,安装假肢2人,同意丧失劳动能力1人,条件不符合2人),还有2人正在申请鉴定中。

2、职工退休。截止12月底,为企业职工办理职工退休247人,其中:正常退休228人,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9人。

3、依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年检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共有定点服务机构47家(其中定点零售药店19家、定点医疗机构28家),抽调各相关单位人员对部分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抽查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康复中心等三家定点医院及药业公司五家定点零售药店,经检查各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基本都能认真全面地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或药品价格政策,执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定点医院实行医药费用即时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截止12月底,我县已办理参保人员56人,其中:已到年龄参保24人,未到年龄32人。

5、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做到案件,件件有登记,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确切的民生问题。截止12月底,处理案件44件,涉及126人。

二、存在的问题

工伤认定工作。工作量大,随着参保单位不断增加,参保面不断扩大,员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工伤案件日益增多,条件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稽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