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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合理的内控组织机构,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使各部门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能相互配合。
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金融机构的具体活动必须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来完成,不允许单人不受监控和制约而独立完成某项业务。因此,一是要按照业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内控组织体系,使每项业务的开展都有相应的内控部门监督制约;二是严格岗位分工,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尽量做到分工合理,并实行定期轮岗、适时交流和员工休假制度等,使每位员工和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三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个业务工作环节的操作规则,强化运作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和内部自律控制机制;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四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和案件多发部位的随时突查;五是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相互促进工作。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范围,并实行个人负责制,将具体职责范围落实到人,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形成一个团结协作、相互牵制的整体。
2、健全授权授信审批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防权力错位和失控。
制订法人经营管理责任制,明确法人系统经营管理中的责、权、利,以完善法人管理和经营体制。金融企业的法人应对分支机构健全授权、授信制度,对其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和自上而下的民主、科技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以及必要的决策咨询机构,特别要完善各级审贷委员会制度,可以实行行长一票否决制,但不能实行一票同意制;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强化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和人的素质的控制。也可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设计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使每一项交易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并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同时,各机构要完善以行长负责为核心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度,建立独立和超脱业务经营之外的内控委员会及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绝不许少数人独断专行,确实做到权力有限、责任有度、风险有数、内控有效。对各级行行领导的稽核,也可考虑在离任稽核的基础上加上年度任期的稽核,由上级稽核部门执行。
3、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内控规章制度,增强内控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是对我们每个员工业务行为的一种管制和约束,我们的工作如离开规章制度,必将屡出差错,甚至酿出大乱,金融风险将随时可能发生。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整、配套的规章制度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有的规章制度可能某一时点是适应的,可实行的,但到了新的时点虽仍可适用,却与现实不尽适应或带有明显滞后性,这就需要在紧跟形势,把握政策精神的情况下对原有的规章制度作进一步的调整、完善,使其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还要严格执行规范的操作流程。有了规章制度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关键在执行,否则规章制度将成为一纸空文。其核心之处就是要按部就班,一步跟一步,一环套一环,又要“一个都不能少”,在执行制度中不得随意增减或“偷工减料”,如果操作流程不规范,执行不到位,都将会出现错乱,甚至留下后患。因此,按照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确保工序流程循序完整,步步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简或繁的操作流程,都应以防范风险为远程目标,以避免差错为近期目标。对确需深化的流程应作拾遗补缺和系统整理,达到完善程序和规范操作的双重效果。
一、近年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的实践及取得的成效
自1999年人民银行内审部门行使中央银行再监督职能以来,内审部门在全面内审、专项检查等检查中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查促建、以查促整。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内控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补充建立新制度、修订完善旧制度的活动。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建立了包括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在内的内控制度体系。
通过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对内控制度在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履行基层中央银行职能等方面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排查内部风险点进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自觉性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单位领导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等职能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渐加大,初步形成了内控制度先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并重的风气和氛围。
二、目前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部门向来以内控制度严格而著称,但近几年部分机构在内控上却出现了“外紧内松”的现象。这一点从全国各地不少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中可以得到答案,特别是最近发生的人行洪湖支行枪弹失盗案和赣州抽张短款案给我们以警示,必须从内控制度建设中查找不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内控制度全面性难以界定
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现代化的产物,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各种工作程序、手续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因此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主要为:金融监管制度、货币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结算管理制度、国库业务管理制度、货币发行与金银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尽管各种制度较多,但内控制度全面性方面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建制工作中缺乏具体判断标准也即定量要求,导致内控制度评价、检查时标准不一,不利于相关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现实的问题是:基层行及科室需要制定多少制度才是全面的?作出全面性判断的标准或依据是什么?
2、内控制度的规范性不够
(1)有的基层行未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内控制度,有将上级行规章制度、全行性内控制度直接作为单位、部门内控制度的情况。
(2)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且与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有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情况。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文化,操作性不强,不能为业务提供实际的指导;有些制度偏重于强调纪律约束,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有些制度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制度。使一些基本制度如柜台交叉复核、双人双责和事后监督等难以落实,替岗、代岗、代人签章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导致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失误,增加了经营上的风险。
(3)内控制度未按照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部分制定。
3、内控制度的及时性不够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是,一些单位、部门未根据上级行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内控制度,以致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有些新型业务已经开展,但制度尚未建立,致使运作上带有盲目性。
三、对内控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将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理解为一项临时任务、阶段性工作。甚至,个别原来内控制度比较薄弱的单位、部门存在厌烦、畏难、抵触情绪。
2、由于内控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比较原则,导致部分单位、部门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理解、做法不一。例如,部门内控制度包括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组成部分,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应首先制定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然后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岗位,最后将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具体体现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中。又例如,部门岗位责任制如何制定未明确,有些部门即按部门现有人员来制定岗位责任制。我们认为应“因事设岗”而不应“因人设岗”。
3、内控制度体系不够完整。从目前情况看,从上到下都只要求职能部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从内控制度的体系角度看是不完整的。我们认为,一个单位的内控制度应由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两部分组成。全行性内控制度对全行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约束,部门性内控制度对部门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约束,两者无重要性之分,其区别仅在于约束范围的不同,即全行性内控制度是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部门性内控制度是该部门、该部门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4、内控制度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存在缺陷
(1)内审部门只是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协调、监督、检查部门,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部门误认为内控制度建设是内审部门的工作,因而不是主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而是等内审部门提出问题后再去修订、完善制度。
(2)内控制度评价效果不佳。各行虽然按规定成立了相关内控制度评价小组,但一方面由于熟悉全行各部门所有业务的人员毕竟是少数,评价缺少针对性,另一方面评价小组即使提出了修改意见也存在理解上的不同缺少权威性。
(3)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不够。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职责,在内控制度建设上也不应例外。而且,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各项业务和工作比较熟悉,对制度规定和岗位分工的原则要求比较了解。而现实的情况是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
四、增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性、有效性的建议
首先应该解决好对内控制度的认识问题。对上级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在内部制度面前,员工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就要追究责任。只有切实解决好这些认识问题,才能克服内部制度管理中的随意性,提高内部制度的权威性,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构筑起风险防范的“铜墙铁壁”。
1、为改变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的状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内审部门负责本行及下级行全行性内控制度的规范、统一工作,上级行职能部门在做好自身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下级行职能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2、为解决下级行内控制度建设上理解偏差的问题,同时避免上级行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监督时标准执行不一可能导致下级行无所适从的问题,建议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制定下发下级行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的目录(目录中规定的制度必须制定,除此之外可结合各行、各部门实际补充制定)。
3、为解决下级行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等问题,建议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将下级行现有已制定的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进行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对规范的各项制度蓝本后印发下级行,由其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各项内控制度。在此一是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任何内控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并考虑到其可操作性。因为制度是需要人去执行和为了规范操作的,好高骛远、不切合实际的制度即使再严格、再全面而不具有可操作性也会失去它本身的意义,使员工无所适从、难以执行,这就起不到制度应有的制约、规范作用。所以,要避免制度悬空或华而不实现象。二是要注重制度的动态性、时效性。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制度亦然,目前,因为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法规已不尽适应或相对滞后。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应随着业务的变化、中心工作的更替、重点的转移、时间的变迁等紧跟形势,把握政策,及时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树立动态的监督管理理念,避免内控制度对业务行为的不协调性和控制上的滞后,使内控建设紧跟形势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相信,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一定能较好地解决内控制度规范性问题。
一、预算管理
1.建立财务预算制度。施工企业应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做到全方位管理,全过程控制。预算编制要围绕中心工作进行,体现在对中心工作支持上,要全面、科学、合理,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2.坚持党委理财制度。坚持党委理财、党管经济是确保企业健康向前发展的重要保证重大经济活动或重要支出必须经企业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增强开支的合理性,增加开支的透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坚持预算公开制度。经党委讨论通过的企业预算,要在内部进行公示、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二、货币资金管理
1.建立银行定期对账制度。定期对账在于企业能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复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一致。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建立大额现金提取回访制度。企业要与开户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出纳人员在提取现金时,银行要与单位指定的人员进行电话联系,取得确认,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出纳随意提取现金,甚至出现携款私逃的现象。
3.建立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制度。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能有效预防出纳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企业财务专用印章由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保管,个人名章由出纳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建立现金定期盘点制度。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同时,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的抽查出纳人员库存现金盘点情况,对出现的长款或短款要的查明原因,及时作出处理。
5.建立银行账户审批制度。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企业内设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同时,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建立网上银行支付制度。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企业,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实行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要求操作人员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1.建立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制度。固定资产的购置要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实际,做到既能满足需要,又不闲置浪费,占用资金。企业年初要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有关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在购置时要充分论证,根据工作实际和资金状况确定型号、价格和付款方式,确保资源的充分利于和发挥。
2.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固定资产必须建账立卡,注明各类固定资产的编号、型号、价格、性能、购买时间、使用单位等,并要求使用人在卡片上签字,明确责任,便于查找,便于管理。
3.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维修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使用与维修保养并重的原则,严禁重使用、轻维修保养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性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4.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逐一核对,逐个确认,做到账实相符,对不符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或使用人的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材料物资管理
1.建立材料物资集中采购制度。集中采购有利于节约资金,降低工程成本。材料物资采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同时材料物资采购要按计划进行,根据标书确定的总需求量和工程进度适时、适量采购,防止超量采购,占用资金,造成积压浪费。
2.健全材料物资核算制度。材料物资必须建立实物明细账,详细登记库存物资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明确审批权限,健全出入库制度,完善出入库手续,详细记录材料物资的出入库和结存情况,做到登记及时,账簿清楚。
3.坚持材料物资盘点制度。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有序摆放存货、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对于特殊存货,可以聘请专家采用特定方法进行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劳务费用管理
1.完善劳务队伍工程款支付制度。劳务队伍工程款原则上不能提前支付,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防止出现超付,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2.建立劳务队伍工程质保金扣留制度。对劳务队伍完成的工程量,在办理计量结算时,须按比例扣留一点数额的工程质保金,对扣留劳务队伍的工程质保金只有在建设单位将扣留企业的工程质保金退还企业后,企业才能退还劳务队伍,对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被建设单位扣收的工程质保金,企业也须按比例扣留劳务队伍的,严禁不扣或少扣,给企业增加损失。
3.建立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近几年,国务院高度重视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要求用工单位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是施工单位在向劳务队伍支付工程款时,要求其提供经民工本人签字工资表原件,否则在支付工程款时企业财务部门有权将民工工资扣留,直接到施工现场为农民工发放;二是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直接将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三是施工单位在与协作队伍负责人签订工程劳务合同时,可要求其交纳一定数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不能按时向农民工支付时,施工单位可直接将这部分资金以工资的方式支付给农民工,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对外投资管理
1.建立对外投资论证制度。投资前,企业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作出评价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详细说明投资是否可行,预期目标情况等,提高投资的准确度,严禁盲目投资,造成损失。同时,企业不得利用银行贷款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以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2.建立对外投资定期分析制度。企业对投出的资金要跟踪分析,随时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对效益不佳的要及时回收,防止形成损失。
3.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对外投资要实行问责制,对效益不佳,甚至不能全部收回或无法收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
七、项目成本费用管理
1.建立项目成本分解制度。成本分解的最终目的是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的,成本分解必须切合实际,便于操作。企业在进行成本分解时,根据投标时确定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费用的单价,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后,重新确定单价,并以此单价作为对外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的依据,与原单价之间的差额,就形成项目的毛利,企业的经营目标也就明确了。
2.完善项目中期盈亏分析制度。中期盈亏分析的目的在于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企业要高度重视。中期盈亏分析不要只对数字进行简要的分析,关键是分析数字变动的原因,通过原因找出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问题制定出加强项目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以此来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3.建立项目成本费用审批制度。企业应当建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审批制度,根据成本分解确定的支出总额和支出标准,按照授权批准制度所规定的权限,对费用支出申请进行审批,严禁多人审批。对已列入预算但超过开支标准的成本费用项目支出,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上级授权部门审批。
4.建立项目成本费用考核制度。企业应当建立项目责任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及各种耗费。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考核时,可以通过目标成本节约额、目标成本节约率等指标和方法,综合考核责任成本费用预算或开支标准的执行情况,保证业绩评价公正、合理。
八、队伍建设
1.建立财务人员任期考评制度。考评目的在于促使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企业应定期对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思想工作、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征求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劳务队伍负责人的意见,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找本人谈话,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要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取消会计从业资格,确保会计队伍的纯洁。
2.推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企业在本企业所属施工单位推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这样做不仅有利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有利于监督所属单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1规范体系对山东上市公司内控的影响
1.1对目标定位的影响基本规范对内控目标进行了定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目标定位过低的问题.通过对山东省上市公司的分析,我们发现这种目标的转变也在企业中循序推进,正在向着更高的层次发展.从表2可以看出,自规范体系出台以来,越来越多的公司根据规定,提高内控的目标定位,将内控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2012年和2013年,企业披露的内控目标迅速提升,尤其是到2013年,多数公司的目标设定已经与基本规范相一致.但由于规范并没有对企业的内控目标的设定作出强制性要求,而且规范体系的实施范围也尚未扩展到中小版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尚有部分公司不能对内控明确定位,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1.2对内控建设的影响
1.2.1内部环境良好的内部环境是企业进行有效内控建设的基础.基本规范对企业的治理结构、文化建设、员工素质的培养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从年报等信息看,2010年,山东上市公司都已按照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控组织结构,“三会一层”分工有别,只有少数公司在2010年因内部治理结构运作不规范而被责令整改.近几年各公司也在不断加强内部环境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审计委员会对内控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从表3可以看出,山东省上市公司基本都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在2010年年报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仅有两家公司明确披露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另有两家公司未披露其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情况.2013年全部的山东上市公司均已明确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工作进行部署和监控.
1.2.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结果会被运用到控制活动中,直接影响企业的控制措施.基本规范要求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内外部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根据内控评价报告,山东省很多上市公司都规定了关键部门要落实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组织风险分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多数公司认为自身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2010到2012年,披露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司数量和所占比例不断提高,披露的详细程度也有所增强,并开始对企业风险评估方法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2013年,内控评价报告的内容发生变化,对内控要素的披露减少,对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单独披露的公司数也相应减少,但有更多的公司在整体情况中对评估出的主要风险进行了说明.从数据对比中可以看出,山东省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正不断增强,对风险评估的披露工作也在持续完善.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评价指引在内控建设的具体内容方面仅要求披露内控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并没有对风险评估等具体要素的披露作出详细的要求,因此很多公司还存在对之认识不足,披露不详的问题.
1.2.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内控的核心,基本规范要求企业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并明确了控制措施的一般内容.多数公司在报告信息中详细介绍了其各环节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控制活动的开展情况,由于企业业务活动和面临环境的不同,各公司的内控活动差异较大,统计效果不明显,对该部分内容没有找到较好的统计原则来进行统计.但从报告信息可以看出山东省上市公司这几年都加强了内控活动,针对主要风险点采取了控制活动,在财务、产销、投筹资等方面完善制度,加强控制和管理.
1.2.4信息与沟通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对企业十分重要,基本规范要求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加强信息的共享,确保信息及时沟通.山东多数上市公司采用了计算机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并制定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加大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确保信息安全.表5表示在内控评价报告中明确披露电子信息系统建立和信息系统安全控制情况的山东上市公司.数据表明,2010~2012年,将电子信息系统安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控制程序进行披露的公司数不断增多,说明随着应用指引—信息系统的出台,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受到更多的重视.同风险评估的披露情况一样,随着公司披露的内控评价报告内容的变化,2013年对信息系统建立和安全控制情况进行具体披露的公司数也有所减少,但大部分公司在整体情况中明确表示将信息系统纳入重点评价的业务范围.
1.2.5内部监督设立独立的内控监督部门并充分发挥其职责,是内控制度实施的可靠保证.规范体系规定企业要制定内控监督制度,对内控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评价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制定本企业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并进行披露,从表中可以看出,2010~2012年很少有公司在评价报告中披露缺陷认定标准,随着2012年内控规范体系在主板上市公司中的全面实施,制定并披露本企业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司数迅速增多,2013年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成为评价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绝大多数公司在报告中对本企业的定性和定量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除了内控审计部门的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等部门也对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但缺乏实质性建议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这与我国规范中对一些监督制度主要强调其存在性,却忽略了实质效果有一定关系.
1.3对内控评价情况披露的影响
1.3.1内部评价评价指引要求企业根据其内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控评价办法并进行披露.2010到2013年,大多数山东省上市公司都对企业的内控情况进行了评价,并以各种形式披露了评价报告和内控存在的缺陷.报告方式逐渐从以前的在年度报告中显示变为披露单独的内控评价报告,使信息披露更加详尽.从图1可以看出,在数量上,山东省单独披露自评报告的上市公司数在不断增多,从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看,每年都有明显的增长.这与内控规范体系在我国实施的时间吻合,是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影响.
1.3.2外部评价2012年8月,财政部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分批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意味着上市公司除了要对内控进行自我评价外还需要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外部评价并出具报告。72010~2013山东上市公司披露的外部内控评价报告,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上都在逐步提升,说明政策的导向给企业的内控活动带来很大的推动作用,企业内控的外部评价不断完善.外部评价报告的形式和规范程度也在发生变化.2010年和2011年以在年报的审计过程中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为主,仅供当年年报披露所用.2012~2013年正式的内控审计报告迅速增多,成为主体.审计报告不仅形式更加规范,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也要高于普通的鉴证报告.这说明规范体系的实施也促进了山东上市公司内控外部审计报告的规范性建设.
2对策与建议
随着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企业对内控标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山东上市公司在实施内控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对我国内控规范和企业内控的建设提出一些建议.(1)注重内控的效率与实质性效果在山东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只注重表面制度的建立,达不到实质控制的现象.从规范要求和企业的实例中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内控体系在一些方面仅强调了制度的建立和存在性,却忽略了对这些制度实质性效果的要求,也在无形中降低了内控建设的工作效率.因此,我国必须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加注重规范的实用性和灵活性,更好地引导企业的内控建设.(2)加强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要求与监控我国虽然制定了企业内控的评价指引,但其中对内控信息披露的程序与内容的要求较为笼统,尤其是没有对内控要素的建设情况作出具体披露要求,仅要求披露内控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从山东上市公司的情况看,各企业对内控建设情况披露的详细程度不一,部分上市公司在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内控要素的披露信息较少,不能充分显示其内控工作的建设情况.这就要求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内控信息披露程序,加强对内控建设情况披露的要求与监督.(3)提高规范体系的执行力度,继续扩展规范的实施范围从山东上市公司对规范体系的执行情况来看,由于其实施的历程较短,且强制实施的范围有限,尚有很多上市公司对其中的一些要求认识不足,没能及时调整企业的内控目标,完善内控建设,甚至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及时公开披露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因此,在实施规范体系的过程中,我国还需要继续加大规范体系的执行力度,扩展规范的实施范围.(4)加强企业文化和制度建设,减少舞弊空间从山东上市公司的内控报告情况看,企业较少披露反欺诈和舞弊的相关内容.我国企业的内控建设中对反欺诈相关内容重视程度较低,规范应加强对反欺诈内容的强调,使得企业更加关注舞弊风险.企业也应一方面从文化建设着手,以遵从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为原则,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另一方面,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从制度上预防舞弊.
3结束语
关键词:企业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一、引言
随着现阶段企业的飞速发展及市场上竞争的加剧,对企业的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运营层面,更重要的还需要练好内功,加强企业的内控管理,特别是财务内控管理,以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能有效实现其战略目标。科学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合法经营,并确保收集到完整、准确的内部信息,并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监督,能够帮助企业将经营风险降低至合理范围内,保证企业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能持续健康高速的发展。2008年6月,我国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五部门联合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从国家法律层面对企业内控予以了阐述,这也充分说明了,对现代企业而言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十分重要。
二、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企业财务内控管理普遍比较薄弱,有部分管理者对内控管理重视不够,认为企业只要做好产品的更新迭代或者扩大市场占有率就可以了,导致有些企业即使有内控管理制度也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还有的企业管理者有内控管理意识,但对内控怎样做、实行的制度流程是否符合本单位的情况,没有相应的评估,导致实行的内控流程不能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和现实需求,不仅没有为业务保驾护航,反而羁绊了业务的发展。随着当前市场和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很多企业的业务也经历着持续的扩张和调整,但企业内部相应的业务流程、标准、规章制度却没有跟进优化和改进,或者优化、改进滞后,从而导致内控管理制度的作用大打折扣。当前,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科学的内控意识
(1)目前,一般企业都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但有相当一部分管理者及相关人员更注重业务的发展,对内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内会有相关的内控流程,但在实施过程中较表面化,没有把握关键节点,仅仅为流程而流程,以至于使内控流于形式。(2)还有一部分人,主要是内控的管理部门,高举“唯内控论”,没有考虑一些实际情况或者害怕新事物的冲击,机械的执行内控流程,而没有考虑到内控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业务的健康科学的发展,为内控而内控,导致内控丧失了其最重要的作用。
2.缺乏有效的执行力
(1)有些企业有内控相关的一些制度和流程,但仅仅只是涉及到资金、物资采购等一些常规事项,对于其他非主营业务或者新业务的事项就没有相关的内控流程,内控没有贯穿到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没有覆盖到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存在着内控的空白点。(2)有些企业在内控的实施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比方时间、权限等,可能会采取一些特别方案,比方有些事项都已经完结了,因为财务报销的要求而事后补走流程;也有领导因为审批权限的缘故,指使经办人拆分处理,导致内控的实施没办法有效的执行到位。
3.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
(1)很多企业的内控制度及规定都是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企业就会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虽然短期解决了眼前问题,但后续没有针对这些情况进行归纳汇总,成立专门的部门或者安排人员根据现况进行制度流程的评估、梳理和体系化建设,整个企业的内控制度流程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制约着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2)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的业务发展也会随之进行着调整和变化,原有的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已不适应新环境、新业务、新情况,企业却没有及时进行优化、更新、调整,从而使得原有制度不具有可操作性,难以继续执行。
4.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企业的内控制度及流程执行的结果怎样、是否符合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很多企业没有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反馈、评估,也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内控管理水平难以提高。(1)内部监督。有些企业因为编制的限制没有设置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比方审计部门,或者设置了审计部门,但其职责权限有限,加之在内控的流程实施过程中对关键节点、不同事项等流程的设置上没有差异化,很多时候因为人为的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过程变形,影响实施结果,而对于结果往往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规定,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对内控流程与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保证内控的有效实行。(2)外部监督。目前税务部门、市场监督局、银行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多种关于企业内控的制度和规定,以规范企业能合规合法的经营,但由于各地政策的差异、标准的不统一,导致目前监督效率有限。
三、加强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措施
1.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识
(1)需要构建完整的内控组织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企业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结合企业业务特点和内控要求设置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监控,以保证信息通畅流动。(2)塑造全面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加强沟通,在企业内部可以实行部门内自查、部门间互查,并做出评价,及时反馈,做到透明及时。内部学习宣贯,提高大家的意识,对于那些对内控管理意识不足或者不给与配合的管理者或者人员,可根据制定的相关处罚措施予以惩处,以提高企业整体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识。(3)对于那种“唯内控论”的人员,一则可以考虑通过设计绩效考核体系时加入业务考核的关联性,来硬性提高其内控与业务关系的科学认识;另外,可加强沟通和理解,强化企业的内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共同的愿景和目标,以统一思想,真正的让内控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2.提高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1)根据企业的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和清晰的流程图,方便员工知道办事程序及规定,这样执行起来才具有可操作性。对于非主营业务或者新业务当发生时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和流程可参照企业内部类似业务规定流程处理,并且后续需要及时修改完善现有的内控管理制度及流程图。(2)对于内控流程和制度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首先要合理评估、科学分析,及时找出无法执行到位的原因,识别并分离出该事项与实现控制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合理确定出风险应对策略,然后再进行更新完善,方便执行。(3)要想保障内控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就需要专业的内控人才,合格的内控人才对制度的建设及制度执行的推进都有积极的作用,一方面,需要对内控人才培养机制进行完善,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内控管理人才队伍,对内控人才不仅需要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内控方面的专业知识,还需要了解业务,这样方可实现让内控管理渗透到企业经营的全过程。
3.建立系统完整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1)有些企业因为内部控制流程设置的比较冗繁、导致一些流程走完需要很长时间,严重影响了业务的正常进行,可进行改进优化内控流程的设计,对于那些不必要的审批节点进行优化,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新变化的情况可进行流程的改进,建立合理、科学的内控流程,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内控制度能得以有效执行。(2)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要逐步系统化、科学化,具有完整性,不可为了追求发展而忽视内控,也不可为了内控而影响业务的发展,可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设置相应的岗位,明确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奖惩制度,保证内控制度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4.强化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个完美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在执行过程中动作是否容易变形、执行过程后结果怎样,这些如果没有相应的反馈和评估,也无法确定该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为此,可考虑借助一些工具(比如,建立风控管理平台、引进信息化技术等),加强过程监督、事后评估、并对结果及时反馈。(1)加强内控过程的监督管理,在企业内部的流程过程中还需要有对流程实施的监督管理,以避免过程变形。日常监督可重点关注无法实现分离的不相容岗位情况、业务流程的重大变化、新业务等,根据企业的业务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当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发生调整或变化时需要进行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应当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以保证企业的内控管理持续科学有效的进行。(2)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的评估,企业内部可对内控各维度进行独立审计,对企业总体及流程层面等进行测试评估,并跟进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反馈,使内控制度流程得以真正有效执行。(3)倡导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启动风控管理平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企业可以建立内控管理风控平台系统,当某个节点出现异常时,风控管理平台就可以报警,这样可及时发现问题,对出现的问题点可予以解决,降低了风险。(4)提升企业的内控管理信息化水平。要提高企业内控管理的效率,需要把内控信息化建设作为控制的一个关键点,在现代企业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已深入到企业的每个环节,建立完善的现代化内控管理信息系统显得极为迫切及重要,通过信息化平台,整合企业的供应链、资金流、信息流、工作流等,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来打造大数据分析,从而实现新型的内控管理方式。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