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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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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范文第1篇

民资再度进场,与房地产调控不放松之下土地财政不彰,进而导致地方政府融资能力剧减,以及国企利润下滑、投资乏力有着很大关系,因而有着较浓厚的救场意味。

外界担心,此前每逢投资遭遇资金瓶颈,从中央到地方便会对民资青睐有加,而一旦资金面好转,则“国进民退”时有发生。如何让民资心甘情愿进场,决策者需要审慎考虑,不能仅限于某些临时性口头表态或政策措施。

一方面,这取决于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能否真正放开那些“含金量”大的投资领域,另一方面则取决于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而让民资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充分保护,彻底免于进场、救场、出局的宿命轮回。而能否真正对民资“让利”“护权”,归根结底取决于我们到底怎么看待公有和非公经济各自所发挥的作用,取决于我们到底想要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符合长远发展需求和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基本经济制度

由此,厘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本经济制度表述变化的轨迹,并与时俱进地根据新的形势完善相关表述,就有着格外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有制结构已发生根本变化。1978年,除14万个体户从业人员,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而30年后,民营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二。中国经济制度的表述与时俱进地经历了四次变化:从个体经济是补充(中共十二大),到私营经济是补充(中共十四大),到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五大),再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共十六大)、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新格局(中共十七大)。

经济制度表述的每一次突破,都导致宪法的相应修改,如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个体劳动者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明确“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的每一次新表述,都经历了不少争议。而每次争议的解决,都给非公经济发展带来更大推力。当前,民营经济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与此相适应,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新的形式。

一些人对此持怀疑和批评态度,指责其违背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要求,提出要控制民营经济的领域和比重。面对各类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现实和趋势,我们更要继续与时俱进,实事求是,重新界定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与外延,做出符合实际的新表述。

新表述可以根据新的现实,明确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目前国有经济在数量上已不是主体,但它控制了经济主要命脉,在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与骨干作用。民营经济已占GDP的三分之二,数量上已是主体,今后比重还会上升。这些客观现实,应当承认并顺应。

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体现,不应体现在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上,而应更多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使国有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通过国有资本在行业和企业间的“有进有退”来实现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进而体现主导地位(详见《财经》2012年第13期“国企改革再清源”)。

也可以保持公有制经济的原有内涵,但表述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内涵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和集体及集体控股企业经济,目前占国民经济的约五分之二,数量上已经不是主体。与公有经济相对应的各类非公有经济约占国民经济的五分之三,数量上已经是主体。这些客观现实,同样应当承认和顺应。

还可以继续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但应重新解释公有制经济内涵与外延。中国有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已变成股权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司,其产权社会化程度已超过集体企业和许多地方国有企业,已成为一种“准公有”企业。经济中大量存在由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基金公司等建立的经济组织,其产权是多元的、公众的,公有程度超过集体经济和地方国有经济,这类企业的经济属性是社会所有制或公众所有制,是一种新兴的公有经济。

如果将公有制经济的内涵与外延加以完善,由仅限于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及集体控股的经济,拓展为包括前述的新兴的公有经济,继续提“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在理论、政策、法律和实践上都不会出现大矛盾。

基本经济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律制度 基本原则 制度完善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近年来循环经济这一崭新经济增长模式在世界各国大力推行,对此,法律必须有充分的理论准备,以便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同时,又能使制度的构建更加切合中国的现实。笔者试就循环经济法制的基本原则及制度完善作一简要探讨。

一、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与合理开发的原则。科学规划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首要措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土地规划、森林规划、污染防治规划、城市环境质量控制规划、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等。科学的规划能够建立跨企业、行业和园区的资源循环利用网络,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克服国民经济发展过程的片面性,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合理开发是指在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地安排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发时间、范围、进度、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和生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2.清洁生产与清洁经营的原则。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时,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工业企业来说,坚持清洁生产与清洁经营的原则,就是通过工艺改革、新工艺引进与生产环节优化,加强污染的末端治理,将废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同时通过改革不合理的产品与原料结构,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原料和产品,用对环境影响或损害、危害最小的产品来代替那些对环境影响或危害较大的产品。

3.产品再生利用或资源化原则。产品再生利用或资源化是指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尽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资源化,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坚持这一原则,就是要将一些废旧塑料、金属、玻璃回收后重新入炉制成新制品,废纸制品被回收后制成纸浆,农业和城镇生活废弃物根据其特性堆肥、生产沼气,缺水城市的市政中水回用;对于不能再用但含有贵重金属的电子产品及其元件,只要符合基本的经济和技术条件,拆解后提炼回收等。

二、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1.延续使用环境保护法中原有的一些基本制度。首先要确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的总体安排。各级政府必须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循环经济规划。将其纳入中央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运用财政预算等手段保证循环经济规划的实施;其次要确立清洁生产制度。在我国,清洁生产的实施是以企业为主的,主要通过对企业设置其在清洁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来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清洁生产信息的传递、清洁生产技术的创新和交流、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限期淘汰制度;再次要确立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管理是指在产品生产中采用符合国际贸易要求的资源和环保标准,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节能产品认证、能源标识、清洁产品环境标志、包装物强制回收利用等。这有利于突破国际贸易中日渐增多的“绿色贸易壁垒”,增强我国企业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积极完善循环经济所特有的基本制度。循环经济是环境保护的新发展,必然要出现传统环境保护制度所不能涵盖的一些新制度。这些新制度包括:

(1)环境税收制度。我国环境税收法律制度较薄弱,目前仅限于对煤、石油、天然气、盐等征收资源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税收制度也有所规定,如第36条“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第35条“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人企业经营成本”。在未来的循环经济立法中,也应把环境税收制度列入其中,作为推行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2)绿色消费制度。绿色消费实质上是指以可持续的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进行消费。绿色消费在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使自然资源的消耗最少,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使消费的结果不致危及人类后代的需求。该制度鼓励使用耐用产品,有限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消费产品,而对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的生产与消费通过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限制。

(3)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就能使我们对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效益与所付出的代价有清醒的认识,进而可以对我国的后续发展能力有正确的估计,这一点在资源不足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对于我们制定正确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陈泉生:循环经济与法律发展.东南学术2006(3)160

基本经济制度范文第3篇

一、国有经济要提高竞争力,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国有经济要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直接写在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有经济要提高竞争力问题,在对《决定》的说明中体现出来。今后国有经济的发展重点,就在这“四力”上面。

国有经济要提高竞争力,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存在的基础,也是其生存的根本逻辑。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取得,在布局中要讲重点,在对内竞争中要讲公平,在对外竞争中要讲实力,在改革中要讲去行政化、垄断化。

国有经济要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还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实现。为此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要融合发展。如在融合中,民营经济为国有经济增添活力,国有经济为民营经济提供发展空间。

国有经济的投资运营方向要讲战略性。国有经济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渐退出,而集中瞄准国家的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国有经济还要提升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度。一是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二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样做,逐渐回归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本意,其经营收益能全民共享,而非为企业内部的人员服务。

二、集体所有制经济要在新的机遇下发展壮大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家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两大部分,《决定》在这部分内容中对国有经济着墨较多,而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着墨较少,这部分只提到了集体资本问题,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但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部分和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两大部分中,都部署了集体经济发展问题。

我认为,集体经济在当前的形势下获得了如下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机遇,集体资本得以进入国有经济和民营企业当中,实现新的发展。

二是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的发展机遇。《决定》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这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为集体经济在土地运营方面开辟了道路。

三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中的发展机遇。《决定》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集体资产“活”起来是未来经营的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重点。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农村集体“三资”新型经营实体。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主体,强化经营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选择有条件的村,以经确权评估的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营收益、各级政府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村推进的土地收益等作为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成立经济实体(公司),按照“集体所有、股权量化、统一经营、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利益共享”的原则,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经济实体(公司)股东为全体村民,村“两委”为董事会,村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村委会主任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可公开选聘,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事会。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收益分配办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

有关资料介绍:北京市为了将农村集体资产更好地经营起来,从1993年开始,北京市启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撤村不撤社,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的改革方向,经过近郊区试点、远郊区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开3个阶段,基本完成了村级产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今年上半年,北京已有3823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占总数的96.1%;全市320万农村居民成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2012年共有111万股东获得分红23.6亿元,人均分红达2124元。下一步,北京将加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效益,鼓励和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经营。同时,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产权交易经营等新机制,不断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机制。

三、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升级,发展空间拓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非公有制经济安排可以说是产权保护升级,发展空间拓展。

产权保护升级体现在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不可侵犯”上,即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发展空间拓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二是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三是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范文第4篇

2、按劳分配的原因: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第三,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多种分配方式的原因:这种分配方式也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2、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基本经济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四座里程碑;中国模式;人民当家作主;人力产权自主实现

中图分类号:A849.1: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5-0044-08

总书记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90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史诗,集中体现为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而我认为,随着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而先后竖起的四座里程碑,可以说是上述三大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标志。

事实上,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建构发展的历程,也就是中国共产党团结领导中华民族探索复兴崛起道路的辉煌历程。“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及各种关系回归人自身。”这一辉煌历程的一切发展,归根到底是一个政治上人民当家作主、经济上人力产权自主实现不断充分体现的历程,一个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日益强起来的历程,一个马克思揭示的人的异化与复归规律不断演化为中华民族复兴崛起具体历史形式的历程。

一、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与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的勇敢担当——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复兴崛起历史使命的经济基础奠定

1 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及其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

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有三种基本历史形态。一是“单一公有型”,即改革开放前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公主共发型”,即以宪法形式确定下来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定型”基本经济制度。三是“公优充分型”,即将来公有经济优势充分发挥达到可以取代非公经济的“成熟型”基本经济制度。

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在社会制度实践上是探索中华民族复兴崛起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模式的过程;在人类解放理论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丰富创新马列主义、思想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过程。其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无论从“单一公有型”发展完善为“公主共发型”以及将来升华为“公优充分型”的历史过程看,还是从“单一公有型”、“公主共发型”和“公优充分型”各自建构发展过程看,作为经济基础,都毋庸置疑地决定着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进程的方向。

2 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本质与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的勇敢担当

从人的发展意义上看,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归根到底的历史本质,在历史进程维度上由人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作用于现阶段的历史必然性决定,集中表现为经济社会制度“否定的否定”过程中人的异化与复归;在社会政治高度上由中国共产党党纲见之于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历史过程决定,集中表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构实践效度上由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历史趋势的不可阻挡性决定,集中表现为人力产权自主实现。

当然应该看到,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历史本质当下的充分彰显,因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凭借经济、政治乃至国际话语权的某种主导甚至垄断地位,极力推行新自由主义并颠覆社会主义以攫取全球财富而受到严重阻滞。这种阻滞的温和表现,是新自由主义全球泛滥导致的“否定的否定”和人的异化与复归历史趋势的逆向化或恶化。如被“和平演变”,雇佣劳动关系全球性恶性发展等等。这种阻滞的极端表现,是西方发达国家打着维护人权、民主的幌子,对伊拉克、利比亚等国的人权乃至肆意践踏等等。面对这一严峻局面,中国共产党坚守“坚持不懈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争取对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的庄严承诺,不惧困难,勇敢担当,毅然决然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举世瞩目的中国模式。其意义的深远重大,在人类发展历史长河中,无论怎样估量都不为过。

二、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建构政治历史前提的浴血创造及其历史必然性——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的第一座里程碑: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

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及其上层建筑的建构创造政治历史前提,使中华民族政治上站起来,是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的第一座里程碑。撇开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的蓄意扭曲不论,学界对此依然存在的争议,是基于马克思“两个决不会”的片面理解,对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及其上层建筑建构历史必然性的质疑,甚至误认为中国社会主义“搞早了”。

1859年,马克思总结自己的研究时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够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他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之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一著名的“两个决不会”经典理论,列宁在批判俄国自由主义民粹派的思想时,曾引用并作了全面系统的阐释。今天重温并进一步深刻理解马克思这一经典理论以及列宁的阐释,有重要现实意义。

深刻理解马克思“两个决不会”理论,应像列宁那样,沿着马克思的思路,首先深刻理解这段话开头部分关于“经济基础”的论述。马克思把“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生产方式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称之为“经济基础”,其根本原因是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经济、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这也是早在提出“两个决不会”之前的《共产党宣言》中,强调废除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原因。马克思说:“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所有制问题的运动是一切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的发展程度怎样。”另外,“迄今发生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以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一部世界史,就是所有制关系变更的历史”,也是一句流传甚广的经典名言。任何蓄意淡化甚至扭曲这些基本原理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有害的。对于“财产的所有权‘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观点,把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改革开放,与新自由主义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混同的观点及改革倾向等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高放专文入木三分地指出:必须警惕有人把对“两个决不会”的错误解释,用作反对或改变改革的政治方向的挡箭牌。至于基于“两个决不会”误解的“搞早了”的观点,除对“两个决不会”理论认识欠深刻外,对旧中国的腐朽程度、当时的国际环境和中国共产党党纲的认识似乎也欠深刻。

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旧中国,自鸦片战争起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后,帝国主义列强肆无忌惮的军事、经济乃至文化侵略、掠夺,加速了经济的衰败和政治上层建筑的腐朽。辛亥革命时武装力量并不强大,参与人数并不广泛,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理论和目标并不彻底,由此可以说辛亥革命的成功概率很低。辛亥革命的成功,根源于清朝政府腐朽不堪到经不起微弱革命力量击打的程度。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致使“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人民不革命就没有生路,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经济社会基础。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起到的是“助产婆”的作用,只是在加速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上有决定作用。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马克思揭示的人类社会“否定的否定”发展规律、“两个决不会”经典理论作用于中国发展的成功验证。基于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63年建构发展的中国模式的享誉中外,是这一经典理论成功验证的再确认。

三、“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中华民族站起来经济基础的奠定和中国模式建构起步——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的第二座里程碑:“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

新中国建立,中国人民政治上站起来了,作为中国共产党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竖起了带领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第一座里程碑。第二步亦即第二座里程碑,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奠定中华民族政治上站起来后站稳脚跟的经济基础。虽然“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很不完善,但作为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第一个历史形态,其重大意义不容低估,“搞早了”的观点不成立。

1 “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烙印和历史功绩

新中国28年(1949-1978),以消灭私有制为指向,建立了最后使公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占95%以上的“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俗称“单一公有制”,为新中国整个上层建筑的建构发展初步奠定了经济基础。作为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第一个历史形态,“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不可避免地打着探索前行的历史烙印,如公有化的要求过高、过快,脱离生产力的水平等等。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翻身解放政治上站起来进发的巨大革命热情和奋斗精神,很大程度地弥补了上述不足。“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作为中国模式基本经济制度建构的起步形态,不但在经济上第一次让人民当了家作了主,而且初步奠定了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经济基础,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2 “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和经济社会基础

“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建构的主要理论基础,是对《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肤浅理解形成的“一大二公”观点。彻底“消灭私有制”作为人类发展自然历史过程中一个长期的历史阶段,需要以保障财富生产基本达到各取所需程度的发达生产力为物质技术基础。现在回头看,可以肯定,当时致力于把小农经济、手工业和民族资本全部改造成为公有经济是错误的,但若不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使之居于主体地位也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通过“三大改造”建构基本经济制度并进而使之不断巩固完善中,充分估量当时的生产力状况,紧紧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要求和共同富裕的经济目标,在广大农村巩固并不断发展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允许一部分小农经济和小手工业以及个体商业自由发展;在城镇巩固并不断发展完善公有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的同时,允许部分私有经济和个体经济自由发展。

但这绝不是说社会主义“搞早了”。若从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新三民主义与中国共产党党纲的一致性看,社会主义不是“搞早了”,而是“搞晚了”。孙中山是中国最早了解欧美合作经济并主张合作社运动的伟人。其他如廖仲恺、戴季陶、陈果夫、薛仙舟等等,也都曾是合作社运动的推动者。1927年6月薛仙舟起草了《中国合作化方案》,1934年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合作社法》和《实施细则》,并先后建构了17万个合作社。由此可见,如果第一次国共合作纲领得以全面实施,很快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必然的。进而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建构发展15至20年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也是十分可能的。这种可能性,首先在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纲领,其次在于时值苏联创造经济腾飞奇迹以及社会主义各国迅速发展树起的国际榜样,第三在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和软弱性。基于这些国内外环境,可以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提前10年左右是可能的。

当然,历史不能重新走过。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首先是由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决定的浴血奋战28年,让中国人民在经济上站起来的必然,其次是当时的国际环境使然——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对新中国的巨大支持和美国为首的西方对新中国的封杀(苏联在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天就予以承认并建交,而美国为首的西方20年后才先后承认新中国,中美直到1979年才建交)。何况,中国模式迄今为止的历史成就和国际影响,业已充分说明新中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正确,证实了“三大改造”对人类发展历史进程做出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伟大贡献。

3 “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建构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无论“三大改造”中的农村集体化,还是民族资本的赎买改造,都没有原盘照搬苏联模式,而是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化道路,标志着中国模式建构的起步。

农村集体化没有照搬苏联建立集体农庄的公有化模式,而是吸取其一步到位急于求成的教训,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村集体化理论,走出了一条循序渐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化道路。第一,立足国家工业化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全面把握工农关系,正确地制定实施了“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战略;第二,立足广大农民摆脱贫穷、实现共同富裕的强烈愿望,从巩固工农联盟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了农村集体化的历史意义;第三,把农业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机结合、同步进行,使之相互促进;第四,贯彻“改造”与“建设”同时并举的方针;第五,坚持自愿互利、反对强迫命令的原则,在引导、说服、教育农民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过程中,走出了一条“三步走”(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道路;第六,坚持党对农村集体化的领导,发挥了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第七,把合作化运动与农民人文技能素养培育有机结合;等等。

因而可以说,“三大改造”中的农村集体化,极大地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村集体化理论,走出了一条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创造了中国空前的农村发展奇迹农村集体化道路。其不可低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于除标志着中国特色农村集体化道路的成功外,还在于对当前乃至今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来说,也是一笔极为宝贵的经验财富。但意义更大的似乎是中国民族资本的赎买之路。

中国民族资本的赎买之路,可以视为立足国情破天荒地创新了马克思主义赎买理论,前无古人地走出了一条从流通领域到生产领域、从物的改造到人的改造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资本改造道路。如通过有利有节的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单个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形式,创造性地探索了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再如帮助民族资本家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者和劳动者,实现了物的改造与人的改造的有机结合;又如采取两面夹击战略恰当处理了与农村集体化之间的关系,以及恰当处理“三大改造”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等等,都是对马克思主义赎买理论以及实践的伟大创新。

无疑,“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走过了近30年十分曲折艰难的建构、巩固之路,存在这样那样的急于求成、急于求纯的错误。但对于“三大改造”的意义无论如何界定,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那就是“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理论和实践创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亦即中国模式探索的起步。因为即便仅就这一历史过程在西方封锁下打造的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而言,也将永远彪炳千秋。更何况,还有更具社会历史意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相应建构发展。因此,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说:“我们创造性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积累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由此可以预见,未来某个时期总结中华民族复兴崛起乃至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时,完全应该做出这样的结论:“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经济基础,所标志的中国模式的萌芽起步,是继新中国成立之后20世纪中国的第二次划时代巨变,也是继苏联之后发生的人类历史上改变国际经济政治版图举足轻重的重大事件。

四、“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中华民族富起来的经济基础和中国模式的形成标志——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的第三座里程碑:“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

“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作为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建构发展的第三座里程碑,奠定了中华民族复兴崛起走向富裕的根本经济制度基础。以宪法的形式把它“定型”确立,表明其既决定了又标志着中国模式的形成。其意义十分深远重大。

1 “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定型”确立的重大历史意义和重要历史地位

“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1997年写人中共十五大报告,1999年3月载入宪法,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经过50多年的建构、巩固和发展完善而最后“定型”。对此,无论从其奠定中国模式保障中华民族富起来的经济基础来说,还是从其作为中国模式的经济制度内容来看,都标志着中国模式的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20年(1978-1997),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由“单一公有型”向“公主共发型”的完善升华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加快富起来的过程。由此带来整个经济体制和上层建筑相应发生的重大变化,不仅有目共睹地得到广泛肯定,而且由于在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中凸显的优越性而首先被国际社会誉为中国模式。所谓中国模式,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亦称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作为人类发展模式的一种,举世瞩目地载入新中国乃至全人类发展史册,具有毋庸置疑性。如果不是刻意避开或抹杀中国模式的社会主义性质,那么,国内外某些把中国模式的形成原因归功于“市场化”、“全球化”的观点,在两个方面都显得十分肤浅。一方面,没有看到“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定型”确立,不仅奠定了中华民族加快富起来的中国模式的经济基础,而且作为中国模式的经济制度构成或中国模式中的经济发展模式部分,决定着也决定了中国模式的形成和历史性质以及发展方向和发展进程。另一方面,没有看到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仅仅同人类发展特定历史阶段即利益差别广泛存在的历史阶段相联系。看不到市场经济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物质的极大丰富、经济利益差别广泛存在的消失而退出历史舞台的必然性,也就看不到“市场化”服务于特定经济、社会制度的工具性和历史性。无疑,社会主义现阶段,市场化在配置资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种重要作用仅仅是一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以及其他社会都可以用的工具性作用,在我国只与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中国模式的现阶段相联系。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利益差别的缩小,市场经济作为基于利益差别的资源配置方式步入淘汰时期是自然而然的。届时,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将由“公主共发型”向“公优充分型”转型升华,中国模式将更加完善成熟,社会主义将由初级阶段向中、高级阶段演进。

2 “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定型”确立的历史贡献

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由“单一公有型”向“公主共发型”转型的历史贡献,是非公经济纳入基本经济制度范畴,使之由社会主义制度外到制度内,由公有经济补充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发展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其重大理论意义,模仿列宁对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的评价,可以这样表述:“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经济制度上最深刻、最全面、最详尽的证明和运用。

具体说来,“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建构发展的重大实践意义,至少有两个层面:从中国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层面看,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过程,也就是中国模式的形成过程。无论过去的“单一公有型”,还是现在的“公主共发型”抑或将来的“公优充分型”,都既是中国模式相应历史时期的经济基础,又是与中国模式形成、发展过程相应历史时期相适用的基本内容,并构成其根本或“脊梁”部分。中国模式在这场全球性金融一经济危机中的中流砥柱作用,是其根本或“脊梁”作用的初步彰显。从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层面看,“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作为中国模式的经济基础,对于中国模式形成和发展完善的决定性作用及其重大实践意义,就更加清楚了。可以说,“单一公有型”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经济体制是传统计划经济,可称为中国模式经济制度的起步形态;“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经济体制是当代有待完善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称为中国模式经济体制的当前形态;“公优充分型”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经济体制是完善发达也是趋于消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称为中国模式经济体制的未来形态。现阶段,“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多种产权形态,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和不断发展完善的市场主体体系基础。没有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由“单一公有型”向“公主共发型”的嬗变升华,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更谈不到中国模式的形成和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

五、“公主共发型”将来向“公优充分型”升华:中华民族由富到强经济基础的奠定——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发展的第四座里程碑:将来的“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

发展完善“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在将来使之向“公优充分型”转型升华,光大中国模式,打造中国共产党再创辉煌的第四座里程碑,将最终奠定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由富到强的根本基础。

1 “公优充分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和基本特点

“公优充分型”基本经济制度作为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第三个历史形态,亦即成熟形态,特指“公主共发型”在将来发展完善到公有经济优越性充分彰显,非公经济以及资本的历史地位和影响日落西山,公有经济加速取代非公经济历史时期的基本经济制度。其基本特点至少有两个:一是生产力水平在多个领域赶上并超越西方发达国家,共同富裕目标高度实现,公有经济制度发展完善到足以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程度。二是人类本性的复归日益加速充分,并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宏观政治体制较为充分地保障政治上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宏观经济体制充分保障人力产权的基本生存权实现的同时,全面发展权、公平共享权和管理监督权等权利也已经较为充分自主地实现;三是微观经济制度即企业制度中,人力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趋于普遍化。

2 中共自十六大以来对发展完善“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做出的重大贡献

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作为中国模式的根本基础,决定了当前光大中国模式的根本切入点,是加快发展完善“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对此,中国共产党自十六大以来做出的重大贡献,集中表现为两个“毫不动摇”的提出和内涵的不断完善。

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于”,简称两个“毫不动摇”。其内容即:“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中共自十七大以来,在一再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过程中,对“统一于”的内涵逐步作了完善。中共十七大提出了“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中共十七届四中要求全党“自觉划清”的四个界限之一,是自觉划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把两个“毫不动摇”应用于文化体制改革,为“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3 中共十六大以来发展“公主共发型”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意义

中共十七大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明确了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同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上一样拥有公平竞争的平等地位,这一为二者通过市场实现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而形成相互促进关系所作的历史定位,拓宽了两个“毫不动摇”“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的“统一”路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很大。非公经济的这一市场主体地位定位,对于非公经济来说是历史性的。即便“三大改造”之前,非公经济也没有取得如此历史地位。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全党“自觉划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事实上是提醒全党高度重视新自由主义在国内外的巨大危害,绝不能搞私有化,也不能搞单一公有制。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全党创造“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更清晰地明确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上的平等地位和公平竞争关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的要求,可以理解为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各种产业,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公主共发”的根本原则,都具有不可动摇性。所有这些,其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具有多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