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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机制中的信息系统
科学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原理
从新自由主义到嵌入式自由主义
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研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之行使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理论:二十年之后
国际法研究的经验分析转向
国际关系理论可以从国际法学中学到什么?
国际关系学者对国际法的研究概况
国际公共产品理论与国际法原理
世界银行反腐败制裁机制与全球治理
论作为自然人生活中心的经常居所地
对完善中国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思考
国家利益视角下的国际法与中国的和平崛起
世界政治法律化理论:兴起背景、成就以及局限
自由主义与后危机时代国际经济体制的发展
新形势下中国国家利益再定位与国际法上的转变
国际货币事务法律化:历史、现状与未来趋势
外层空间法的发展:框架、目标与方向
金融与财政危机对欧盟内外区域一体化的影响
WTO争端解决视角下的中美互联网措施之争
从嗣后行为理论看WTO“加入议定书”性质
“区域”内考古和历史文物的权利归属问题研究
日本低潮线和离岛保全的相关法律制度研究
利益与成本——国际法遵守的动力?
从迷茫到觉醒:国际关系变迁视角下的中国与国际法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者视野下的“国际规则”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讨会综述
WTO宪法化的第三条道路:WTO司法宪法论及其批评
国际法方法论:法学理论与国际关系理论的地位
是难民,还是?——国际反恐进程中的新问题
国际货物买卖法与海上货物运输法对接机制之构建
近代中国条约与文化的互构:建构主义的解读与检验
WTO裁决的遵守——一种从国际关系理论视角的分析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国际趋势
新自由主义国际投资机制初探——以国际机制理论为视角
关联、挑战与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国际贸易法的转型思考
国际习惯法的形成和效力来源——一种从国际社会视角的分析
直面正义纷争: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的价值定位与发展路径
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私政府立法”:兴起背景与原理探究
网络中立理论及其对世界贸易组织架构下互联网政策的影响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美国学者的回顾、反思和展望
康德“永久和平”思想的双重解读——哲学的和历史的视角
国际政治中的国际法及其关联性:一种从国际法的功能视角的分析
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间的建桥计划:一座遥不可及的桥梁吗
什么是国际法学的贡献?——论国际法学在IL-IR跨学科研究中的地位
决策理论与国际法学说——美国“政策定向”和“国际法律过程”学派之述评
国际法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一)提高学生素质的应然要求值得强调的是,掌握所学国际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具备其他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学生只有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准确理解国际法原则、规则的准确含义和内在精神,才能将其运用到对国际热点的深刻剖析之中。但是,具备了扎实的国际法学知识基础,并没有完成教师的教学目标。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在于一个学生如果在学校的时候只学到了基础知识,而不具备将其转化到现实生活中的能力,或者缺乏运用国际法的知识对国际社会日新月异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观察、思考的能力,那么,其在学校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就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也难以符合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对卓越法律人才素质的应然要求。(二)国际法学科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形成与行政、司法、执法机关以及企业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人才培养的合作与联动机制,不断进行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致力形成具有自身优势与特色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已经成为不少国内法学院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目标。一般而言,只有法学教学方法得当,与法学的教育目标相匹配,法学教育才能满足个人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并承担社会职能。惟有这样,法学教育才能得到社会的肯定,才能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投入到法学学科的建设中来,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选择学习法学。通常,一个社会的国际法意识水平、传播的程度和教学科研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国际法在其空间和对人的效力,进而影响整个国际法的价值在其国内的实现以及社会功能的发挥。目前,就国内而言,部分高校致力于培养符合现实和未来要求的“卓越法律人才”,开设了国际法学的双语课。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学校采用的是他山之石———纯外文原版教材,以完全“拿来主义”的方式教授学生,未能将自1949年以来中国对国际法、国际法学和国际法话语体系的构建所作出的创造性贡献(如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WTO“一国四席”、和谐理念对当代国际法新价值取向的启迪等)体现在双语教材之中,进而不利于培养体现中国气派的国际法的精英人才。因此,基于中国国际法学科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老师在国际法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融入中国元素,以培养兼具国际视野和中国风格的法学精英人才。(三)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国际法已经迈向“共进国际法”发展阶段。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国际法,和谐世界是中国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国际法是构建和谐世界的基础和保障。一方面,国际法为构建公正和公平的国际竞争秩序提供法律保证;另一方面,中国的发展也必将受到国际法越来越多的约束。国际法作为主要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其本质和目的就是维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协调的利益。但是,各国利益不尽相同,甚至会发生冲突,此时国家利益至上成为各国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目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与国际社会的交往日益加深。因此,在法学教育阶段,通过对学生国际法能力的先期培养,显然利于其在以后的实践中合理运用国际法规则,正确处理有关的国际法问题,进而毫不含糊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尤其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如国家和等。
对国外法学教学方法的借鉴
实际上,早在19世纪以前,“教科书法”也是西方通行的法律教学模式。后来,部分讲授者在认识该方法的弊端之后,率先进行了改革,提出了“布莱克斯通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不再单纯讲授法律,而是在政治学、伦理学和管理学等理论的框架内分析法律的原则。由于这种教学模式仍然不能摆脱教师在讲台上以说教为中心的窠臼,因此,又被称为“讲演式教学法”。随后,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兰德尔教授提出了案例教学法和苏格拉底教学法。该教学方法通过对法律的概念和原则的一系列分析及师生之间的问答,使得学生理解法律的内涵。这种教学方法符合普通法的特点,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但对教师和学生要求都比较高,因此,在推广过程中曾遇到较多的阻力。与之类似,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根据教学内容和理论深度的不同,上课的形式可分为讲座法、复述法和案例法教学。这种根据不同的课程内容而设计不同的教学模式的方法,无疑对国内的法学教育者具有启示意义。以国际法的教学为例,由于知识点较多,但囿于课时有限,采用复述法和案例法势必需要大量的课堂时间作保证;而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学生并没有养成课后预习、思考的习惯,采用这些方法也可能造成知识点的碎片化,不利于学生系统掌握必备的扎实基础知识。因此,就目前而言,国内的教育者在借鉴这种教学方法时,更应关注国外老师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手段,以及学校激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机制。为此,在设计教学方法改革方案时,不仅应考虑根据不同的课程内容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还应虑及国内学生不同于美国学生的性格特点。值得强调的是,学习法律在国外被普遍视为一件苦差事,因为学生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大量阅读有关法律书籍,这势必需要承担比其他专业更大的压力。但从另一角度而言,大量阅读在法学学习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国内高校,大多数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没有养成课外阅读的习惯,即使进行了一些阅读,其范围也仅限于法学专业的书目。其实,大量、充分的阅读正是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的基础,也是国际法课程采用案例法等教学方式的前提。因此,教育者应注意国内学生在阅读能力上的不足,在教学过程中督促、指导学生进行阅读能力的训练,同时提前布置与随后课堂教学有关的国际法案例的研读,进而为案例教学方法的使用提供坚实的保障。
资深的高级外交官
今年55岁的薛捍勤是山东人,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她不仅具有丰富的外交和国际法实践经验,而且学术造诣深厚。她在北京大学学的是国际法,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深造,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的长期工作中,作为中国政府的代表,出席过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主持过很多双边、多边国际谈判,是中国资深高级外交官和知名国际法学者。
薛捍勤于2002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并于2010年5月当选为委员会第62届会议主席,成为该委员会历史上第一位女主席。2003年,薛捍勤出任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兼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2008年起任中国驻东盟大使、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
学术上,薛捍勤长期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的领导职务,在国内法律院校兼任教授,出版和发表了诸多中、英文国际法著作和论文,在国际法学界得到广泛的赞誉。2005年,她当选为布鲁塞尔国际法研究院院士,2009年被推选为亚洲国际法学会会长。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法官均为“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
高票当选国际法院女法官
今年5月28日,国际法院中国籍法官史久镛辞职,国际法院席位出现空缺。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于6月29日同时举行法官补缺选举,薛捍勤分别获安理会15票和联大150票支持,高票当选。
选举结束后,薛捍勤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接受了新华社、央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的采访。她对记者说:各国对中国候选人的积极支持主要是因为看中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希望中国在国际事务中进一步发挥积极影响力。她认为这是她当选的主要因素。薛捍勤说:“这不仅仅是一份荣誉、光荣,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对国际社会的责任。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将秉承《联合国》和《国际法院规约》,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各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人士普遍认为,薛捍勤此次顺利当选国际法院法官,表明联合国会员国高度重视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教授认为,薛捍勤当选,将提升中国在国际司法事务中的话语权,同时向世界传递中国的司法理念。
不喜欢被称作“女强人”
薛捍勤留给公众的是“女强人”的印象,然而,她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她表示,公众对外交官的理解多少有些抽象。事实上,工作之外,大使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位镜头前形象高贵的大使,甚至举出了家中装修的例子。她说,夫妻俩在一些装修细节的问题上,也会有争执。
“哪天你看见我挎个篮子去买菜,不要有任何的奇怪。”薛捍勤说。此外,她还介绍说,因为工作的关系,尽管和女儿在一起的时间会相对较少,但在培养方面,她会去引导孩子积极思考,并形成自己的判断。
国际法院、法官简介
法学专业培养学生的最终目标是要使学生拥有法律思维逻辑,能够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渊源,其中司法判例是国际法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虽然司法判例不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它是重要的补充资料。许多重要的国际法原则源于司法判例,国际法院的判决对于认证、确定和解释法律原则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习典型国际成案对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十分重要。
(一)紧密结合课程内容,选取典型国际成案
譬如,在学习“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问题时,笔者选取了西伊福希诉加利福尼亚州案和巴西联邦债券案,在简要介绍案情后,梳理了法院的观点,通过案例让学生理解两者的关系。同时,若有相关国内案例也尽可能提供给学生学习,譬如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将“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之间的航空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海静安区法院,2001年11月)”案[2]介绍给学生。联系身边的案例,学生更能够感同身受,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注意课堂介绍和分析案例时,语言表述上应尽量简单化,不纠缠于无关问题
课堂时间有限、人的注意力集中有规律,介绍案情时要简明扼要,第一时间吸引学生注意力,引导学生尽快归纳案件关键问题,分析问题要抽丝剥茧、层层递进。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把握法官的思维逻辑,了解法律适用过程,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从而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三)更新案例库,时刻关注国际法院的案件审理
目前,国际法的案例教材版本众多,其中不乏精品教材,收集的案例典型、分析透彻并能跟进国际法院的新近案例,可以为学生指定一到两本案例书作为辅助教材。
(四)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高案例教学要求,选取和布置案例进行辅导
国际法院官网将案件所有法律文书公开,这是学习国际成案的重要资源。笔者曾指导学生跟踪“乌拉圭和纸浆厂案”的审理,这一过程不仅让学生完整地了解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和制度,也使学生对国际环境法领域的规则原则有了清晰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这对于逻辑推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效果显著。在法院裁决之前,阅读分析案件事实基础上试图利用所学知识推理,并在法院作出裁决时,检验自己的推理过程,从而培养和提高逻辑推理能力。
二、利用多种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分析国际时事
国际法的研究对象是国际关系,是一门理论性强、实践丰富的课程,所以学习国际法要对当代国际事件及时跟踪掌握,对国际形势,特别是国际政治形势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的兴趣和知识面,笔者在讲解讨论经典案件之余,通过对近年发生的国际时事热点问题引导学生展开探究和思考,教学手段上除了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外,还增加了课堂专题辩论、模拟联合国大会、模拟法庭和小论文写作等多种方式,将抽象理论和直观现实有效结合,一方面培养学生对国际法基本理论的运用能力,另一方面对学生的爱国情绪进行理性的疏导,深刻理解我国和平外交政策。上述各种教学手段对师生的知识储备要求甚高,需要花费大量的课余时间做准备工作,同一届学生中一般选择其中1~2种方式对时事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同时,针对不同的教学手段在选题等指导工作上有不同的要求。辩论的议题必须具有可辩性[3]。
三、利用视频资料、丰富教学内容
如今的学生生活在多媒体发达的社会,从小习惯于从视频获取讯息。的确,在相同的条件下,人们通过视觉获得的信息量更大,体验感更强,印象也更为深刻。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网络技术飞速发展,欧美大学的国际法教学中开始大量利用网络视频资料,不仅用来进行案例教学,也利用各领域专家的专题视频进行体系化的理论讲授“影视教学法”已在国际法教学中隐然成型[4]。本课程中,我们准备了有关国际法的电影、纪录片、时事新闻评论和国际法学者的专题理论演讲等数十个视频材料供学生观赏学习。充分利用视频资料,丰富了教学内容,提高了教学效果。利用视频资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首先,收集和筛选国际法影视资料时要保证其学术性和权威性,譬如中央台制作的纪录片、时政评论和国内外著名国际法学者的专题理论演讲,避免一些所谓“专家“、名人非专业评述混淆学生对国际法的理解。部分学生欠缺世界历史、国际关系史方面知识,将有关重大国际事件或外交实践的历史资料视频,如中央台发行的《世界历史》等推荐给学生进行补缺。其次,有针对性地精选优秀影片,推荐给学生课余欣赏,课堂讨论。譬如我们曾就好莱坞影片《卢旺达大饭店》讨论了时际国际法中宗主国的概念、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原则、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国际法问题。学生学习热情高涨、参与度很高,效果很好。而电影《东京大审判》和纪录片《东京大审判》在学习战争法中也发挥了同样作用。最后,坚持短片课堂、长片课后原则。由于课程课堂仅有51学时,课堂的时间是有限的,课堂上使用的视频需事先精选剪接,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为达到教学效果,对于较长的视频资料,主要是针对资料提出问题,由学生课后带着问题观看视频,这不仅能促进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也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畅通师生互动交流渠道
学习的动力在于兴趣。国际法教学中,学生对国际法课程没有浓厚的兴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结合国际法教学实践,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教学理念和指导思想比较陈旧。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根深蒂固,大多数高校教师仍然主要运用这种广受争议的教学方式。在国际法教学中,因国际法的理论性较强,往往给人抽象空洞难懂的印象,很多学生认为它离个人现实生活比较远,教师课堂上长篇大论的讲授,在学生看来似是空洞的说教,难以激起学生深厚的兴趣。其次,参与实践困难。与民法、刑法等国内法部门不同,在国际法的实践教学环节中,学生很少有机会能“走出去”深入到外交实践之中,这使得传统的国际法实践教学几乎无法开展。除了有机会正式进入外事部门工作,国际法专业的学生大多无从了解国际会议或外交交涉的具体过程,更无法学习、掌握其中的技巧。而这种正式参与其工作的机会只有毕业之后才有,而且机会并不多。学生也很少有机会亲身经历国际法事件或参与纠纷的解决,多是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评述。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国际法课堂教学实践只能参与模拟,而因为国际事件的重大性和遥远性,并涉及国家利益和具有政治性强的特点,学生也难以深入其中,进行人云亦云的评说和似是而非的分析,难免有隔靴搔痒之感。同时,一些国际事件发生后,我国国际法学家的权威评析和指点不及时、或没有公布甚至根本无人提及。大众的评说常常难以帮助学生提高运用国际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而面对一些热点国际法问题时,任课教师的国际法理论水平也面临挑战。另外,如前所述,国际法具有政治性强的特点,但难脱政治说教之嫌。国际法是以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法律部门,是与国家利益息息相关的一门学科。国际法教师在知识传授中必然会倾向自己国家的利益,尤其在结合国际时事与热点问题讲授时,很多情况下与政治课老师讲授的内容相似。因此容易模糊学生对政治课与国际法课的界限,从而产生国际法类似政治课的误解,导致他们对国际法缺乏新意感和兴趣。当然,当前国际法课堂教学的困境还有其他原因,如教材体系庞杂,知识点繁多细小,现行教材所涉内容的传授从深度和广度上不好把握。由于教学改革,减少了教学时间,等等。教师出于完成基本教学计划考虑,往往采用传统的讲授式,以更快捷便利地将大量的知识点“说”给学生,至于教学效果则无法控制。
2课堂教学中多元化教学方法的运用
正是基于国际法教学现状的不乐观,当前的课堂教学中,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明显不能适应提高国际法课堂教学效率的需要。只有革新理念,激发学生兴趣,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才是提供国际法课堂教学质量的必然路径。从理念上革新,首先要抛弃传统的师道尊严观念,重新理解长期以来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师主导型师生关系,而建立一种互动或平等的“师”“生”关系。因此,改革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突破目前国际法课堂教学困境。秉持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理念。在国际法课堂教学中,多种教学方法的采用可以达到这一目标。根据国际法理论性较强,知识点细小繁多的特点,精心设计每一堂课程,促动学生积极思考,积极参与,让他们不知不觉中融入到课堂中,从国际法课堂教学中吸取营养和知识。一般而言,国际法课堂教学宜采用如下教学方式。
2.1问题讨论法
目前在我国的国际法学教学中,讨论式教学法逐渐引起了教师重视。讨论式教学法是一种典型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它强调教师与学生,特别是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互动。讨论式教学一般由教师精心设计问题,通常是两难的或相互对立的问题,在课堂教学中适时呈现出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维,根据所学或所了解的信息,分析问题,各抒己见,表达自己的观点,完善或加强对国际法的理解。这一方法可广泛运用于各种情形,既可运用于理论讲授中,也可用于国际时事热点分析,抑或案例分析。如在关于国际法的效力依据理论教学中,涉及自然法学派的观点和实在法学派这两种对立的观点时,通过介绍有关背景知识后,由学生评析这两种观点的优点和不足,并表明自己更能接受哪一种观点。等等。针对这些知识点本身的理论分析,进行讨论和辩论,无疑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印象。其次,在国际热点时事讨论中,在呈现事实之后,通过分析其中相互矛盾或对立的观点,让学生拿主意支持哪一种观点,并说明自己的理由。如在学习“领土法”时,可以选取中日问题加以讨论,分析的国际法依据等等。案例分析中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当然这种教学方法的采用要求教师课前在内容的选取和讨论方式的选择做好精心的准备。无论如何,讨论式教学方法可以改变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往往造成学生们被动接受知识、消极思考问题,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锻炼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2.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专业课程中比较常用的方法,是通过将实践中发生的案例经过整理,归纳出问题,由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也同样是由于国际法的相关知识离现实生活较远,只有通过分析案例,才能使学生更好的分析理解知识,更形象直观地运用法律于具体实践。同样,案例教学有助于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当然,案例教学也要精心准备,合理选取案例,并运用正确的方式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案例选取要结合课程内容,最好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成案。除了国际法院曾经审判的案例,也要结合当前的热点,选取比较新的案例补充,才能吸引学生兴趣,与时俱进。国际法中的典型成案,已经经过推敲,有针对性和代表性。例如,在学习“引渡和庇护”时,可以结合斯诺登案和刘强案,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方法上,案情介绍尽量简练,尽快进入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不能过多提示,以免限制学生的思维,思考时间要适度,不能太短,不利于学生充分思考,也不能太长,浪费有限的教学时间,影响讨论参与的广泛面。
2.3将国际关系相关知识引入国际法教学法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国际法的学习离不开国际关系,尤其是当代国际关系。尽管大部分同学学过世界历史,但是对国际关系中发生的具体事件知道甚少,因此,在国际法教学中,适时引进国际关系知识,可以使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加全面,激发学习课外知识的兴趣。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国际关系历史与重大国际事件,对学生认识国际法的重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自觉运用国际法知识思考国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兴趣和主动学习的激情。
2.4引进国际时事与热点问题教学法
正如前所述,国际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是调整国际关系的学科。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当前发生的重要国际时事与热点问题,是我们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重要资料和生动题材。运用国际法知识对现行国际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无论对培养学生对国际法的兴趣,开拓学生的视野,还是引进国际法的新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无论哪一个国际法教师,不可能回避当前的国际时事和热点问题来讲授国际法。对这些热点问题讨论的量和深度则取决于每个老师的考虑和对时事热点的把握。将国际热点时事引入教学的方式很多,可以由学生在每一次上课前10分钟进行“国际新闻报道”或“新闻”,也可以由教师新闻。无论何种形式,教师都宜对这些热点新闻引导学生运用国际法进行分析和评价。甚至可以利用视频、课件等方式。这种方式下,无论是选择的新闻,还是时间把握不好等情况,需要教师加以引导。毫无疑问,这种方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2.5充分利用多媒体工具教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