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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护岸
中图分类号: TV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0-89-1
水域面积逐年减少。在旧村改造等一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缺乏必要的水域保护和治理规划,不少村中的小河沟、小渠塘,被人为的缩窄、废弃甚至填埋,造成农村水域面积不断减少,使美丽乡村缺少“水”的灵气,严重的还直接破坏了水系构成,造成水系连通不畅,一遇雨水天气就受涝成灾。
水环境逐年变差。受上游水土流失影响,农村河道普遍存在泥沙淤塞,河道萎缩等现象,加之农田生产、乡镇企业、畜禽养殖业等生产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扩大的影响,使农村河道水体污染进一步加重,造成生态退化、水环境变差,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管理薄弱,管护责任划分不清。农村河道分布广,上下游涉河各村难以协调,多数处于“无管护主体、无管护制度、无管护人员、无管护经费”的“四无”状态。一些群众管护意识不强,将生活垃圾直接丢弃在河道之中,类似塑料袋等一些无法降解的垃圾直接悬浮在河面上,情形触目惊心。
专业人才缺少,治理手段单一。随着河道治理中生态、植物措施以及水景观工程的融入,河道治理已成为集水利、环境、生物、园林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而县内相关专业设计、施工、管理的机构和人才相对缺少。在以往的河道治理过程中,更多河道被人为的渠化、硬化,使河道失去了原有的蜿蜒、柔美、生态的特性。
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农村地广村稀,加之历史原因很多地方都要改善,用于农村河道整治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一些村仅有的一点资金,只能解决最基本的防洪防冲问题,无力顾及河道的管理,很难在水景观、生态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2 农村河道整治的一些成功经验
近年来,从事河道治理工作的人们开始逐步转变观念,在实践中总结出很多宝贵的经验,可以借鉴参考。
2.1 河道形态的治理
河道的开挖、清淤治理要尽量保留河道的原始走向、原始地形、地貌,对河道中原有滩地、沙洲都要加以保护,以营造受人类影响极小的生态“孤岛”。切不可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意愿,为追求防洪的安全,去“改造自然”,甚至“截弯取直”、将河道人为线性化、渠道化。
2.2 河道断面的治理
提倡缓坡,对直立的钢筋水泥防护,一般只在有特殊要求的河段构筑,尽可能的采用缓坡,为此河床原有内外连通的质地。也就要求在河岸护坡材料的选择上,尽量选择多孔的生态材料,目前,采用较多的是干砌块石、卵石的做法。
2.3 生态植物措施的应用
随着建设生态河道理念的兴起,生态、植物措施河道工程得到应用。出现了不少如生态砼、格槟挡墙、生态植物袋等新型的建筑材料,也有采用纯植物护坡的设计和实践,在一些区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4 亲水及景观建筑物融入
通过筑堰抬水,形成湖面,增设亲水设施,同时在堤防建设中景观建筑物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它可以进一步拓展堤防功能,使用防洪工程由单一防洪的功能向休闲、旅游等综合功能转变。
3 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议
3.1 关于项目管理方面的建议
要成立统一的机构。整合水利、农办、国土、建设、环保等涉及农村水利、农村环境各部门,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截污治污、环境卫生以及河道治理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形成的资金、技术合力,综合治理;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建立农村河道长效保洁工作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并加大河道保洁的监管力度,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保洁目标;加大宣传。加大宣传项目建设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提高环境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河道整洁,为未来项目建成巩固成果先打好基础。
3.2 具体整治措施方面的建议
3.2.1 要清淤疏浚保证河道畅通 通过清淤疏浚不仅加大河道行洪能力,也可清理淤泥、垃圾,从而改善河道水环境。需要注意的是,不可像疏浚渠道,一味追求河流通畅。要尽量保留河道原有的蜿蜒性,对河道中原有滩地、沙洲要加以保护,以营造生态小岛。
3.2.2 岸坡整治工程 在整治岸坡进行护岸设计的时候,要根据不同河段的特点,因地制宜的选择合理的断面设计。主要可以用以下几种备选的断面:
斜坡式浆砌石生态护岸。主要用于山溪性河道,坡降大,流速快,同时有一定建设空间的河段;斜坡式鹅卵石生态护岸。下部结构采用当地鹅卵石砌筑,上部结构进行植物防护,主要分布河道流速相对较缓,与当地的旅游业相结合;直立式浆砌石护岸。主要适用防洪、防冲要求相对较高,受地形限制;自然植被护岸。主要分布在农田等生产区以及对护岸要求不高的河段,遵循“故道治河”原则,以河岸整坡为主,保持河道弯曲、平顺、生态、自然形态。
3.2.3 水系连通工程 在一些水系发达的村庄,水系连通工程可使水系畅通,提高水系的防洪排涝作用、同时通过筑堰抬水,形成湖面,亲水性,并引配水能力,连通沟塘河渠,实现“村绕水,水环村”,将有利于改善水质。
五、河道、湖泊生态治理技术与方法
河道、湖泊的生态治理主要是靠营造水域全生态系统,使水体产生自净的效果。当河道、湖泊的水质已经被严重污染时,还必须采取一些辅助手段,先将水体的透明度提高到水生植物能够生长的要求,再进行水生植物的种植或修复,进而完善全生态系统。辅助的方法有:设置生态浮床、构建多功能净水生态漂浮湿地、生物灭藻等。
(一)全生态系统去水体富营养化技术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河道、湖泊的生态系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物链变短,缺乏生物多样性,我们必须根据生物链的破坏程度,完善生态系统所需的生物环境及营养级联关系,需要人工构建配合水系景观的生态系统,运用生态操纵技术有效进行水质净化,并通过调整使生态系统长期保持稳定状态。
构建全水生生态系统是根据水生生物食物链的数量金字塔和能量金字塔模型,人为地建立各个营养环节,应包含种类及数量恰当的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各种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种群的类型和数量相对稳定,处于生态平衡状态。全生态系统根据功能不同又被分成微生态系统、沉水植物系统、景观湿地系统、浮游动物系统、水生动物系统。
1. 微生态系统
水中微生物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微生物与有机碎屑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微生态系统,水质的变化与其直接相关。水质净化过程中,主要根据水中有机质的变化来选择不同的微生物来进行调节。常用的有光合细菌、芽孢杆菌群、嗜酸乳杆菌群、双歧杆菌、乳酸菌群、酵母菌群、硝化与反硝化细菌、粪链球菌等。根据水质的情况,使用不同的微生物群体搭配,能迅速改善水质,消除水体中的有机质,使水质鲜活、嫩爽。
2. 沉水植物系统
沉水植物是指植株全部或大部分沉没于水下的植物,是水体生物多样性赖以维持的基础。它的恢复是水生态修复的关键,其所产生的环境效应是生态系统稳定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依据。沉水植物在水质净化方面的四个作用机理:①直接吸收水体中的氮、磷、重金属,降低水体污染物含量;②附着于植物体表的微生物形成生物膜系统,净化水质;③同生态位的竞争,释放生物因子,抑制藻类的生长;④强光合作用,能使水中有机质絮凝,并形成气浮效应,使其快速氧化分解,降低BOD5(五日化学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
3. 景观湿地系统
景观湿地系统由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漂浮植物构成。
挺水植物是指茎、出水面的植物,沿湖岸带的挺水植物形成的湿地系统不但对水质净化有良好的作用,还是多种生物的栖息地,同时搭配周边景观,配合各种驳岸类型,能极大程度地提升水域景观品质。而且对暴雨冲刷还具有拦截作用,阻截外源污染。根据实验及工程经验得出:挺水植物对污水中TN(总氮含量)的净化效果比较,按净化率排序为:菖蒲>水葱>花叶水葱>野慈姑>慈姑>芦苇>菰>千屈菜>黄菖蒲>泽泻>花叶菖蒲>小香蒲。挺水植物对污水中TP(总磷含量)的净化效果比较,按净化速率排序为:千屈菜>野慈姑>慈姑>黄菖蒲>芦苇>菰>菖蒲>花叶菖蒲>泽泻>水葱>花叶水葱>小香蒲。
浮叶植物是指根长在水底土壤中,茎在水中,而叶片浮在水面的水生植物。如睡莲、芡实、菱、萍蓬草、荇菜、莼菜等。适量配植浮叶植物不但能增添水体景观效果,很多浮叶植物还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漂浮植物是指根生长在水中,植株漂浮在水上的植物。如水葫芦、浮萍、满江红、槐叶萍等。浮叶植物对水质改善有良好的作用,也有一些景观效果。但由于它们可随风向和水的流动四处漂移,在无法控制的污染水域慎重使用。
4. 浮游动物系统
浮游动物是指生活在水中的各种原生动物、轮虫类、蚤类、枝角类。有一些肉眼可见,而更多的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看到。浮游动物能够直接摄食藻类和有机碎屑,同时一些大型浮游动物又摄食小型浮游动物形成食物链。它们能够直接改善水质,抑制蓝藻水华的爆发。它们在一般的自然水体中都存在,但如果水中蓝藻大量爆发时,可通过培养专食蓝藻的大型蚤,进行人工投放,从而控制水体蓝藻的生物量。
5. 水生动物系统
水生动物包括水生昆虫、底栖动物及各种鱼虾。水生动物依据大小、食性形成了水体食物链,构成生态网,其多样性更有利于水体的生态系统稳定。适时适量合理地向水域中投放和养殖各种水生动物,使其与水体中的原生动物、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细菌、藻类之间建立相互协调,相互控制的“食物链”,构成复杂的生态系统,既能强化水质,又能使水体中的氮磷向大型的水生动物体上转移。
水域全生态系统中,各种不同生物都占据着自己的生态位,尤其是各种不同习性的植物,它们对水深都有各自的要求,因此,要构建不同水深的驳岸环境为各种生物创造有利的生境。针对河道与湖泊的结构和功能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的驳岸形式,既保证了各自的功能需要,又为各种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起到了很好的景观效果和水质净化作用。
(二)生态浮床与漂浮湿地技术
1. 生态浮床
生态浮床的结构为一个能提供浮力的漂浮载体,在载体中设植物种植篮,在种植篮中种植水生植物或水生蔬菜。浮床具有造价低廉、运行简便、改善景观环境等优点,可作为改善富营养化水体水质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植物的吸收作用直接吸收水中的氮、磷,而降低污染。同时浮床的遮蔽光照的作用及分泌克藻化学物质,可抑制藻类的生长繁殖。生态浮床除净化污染水体之外,还可为水生动物、植物和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场所,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
对于污染较为严重的河道,为了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可利用组合式生态浮床,即在传统的浮床下面悬挂兼具软性及半软性填料特征的高效人工介质,以富集微生物,形成生物膜净化区,该区域有着极强的有机质吸附能力,起到很好的水质净化效果。
最初生态浮床是利用泡沫板作为漂浮载体。现今则多用PVC等塑料制成中空的模块来提供浮力,并可以拼成各种图案。
2. 多功能净水生态漂浮湿地
多功能净水生态漂浮湿地是将生态浮床和潜流湿地两者功能结合在一起的装置。潜流湿地中用的滤料都是比重大于1的各种石材或矿材。而漂浮湿地利用了比重小于1的由天然材料加工的可漂浮颗粒。它既为漂浮湿地提供了浮力,又为种植在上面的植物提供了根系附着点,同时从流水中截获有机质,分解成无机物,并供其上的植物吸收。上面不但能栽种水生植物,还可以栽种部分陆生植物,很多农作物也能在其上种植。所以能够解决冬季浮床上苍凉的景象。
(三)河道、湖泊水质净化的步骤
河道湖泊的水质净化步骤,要根据水域及水质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对于新开挖的或是能够降水的水体,可以直接采取构建全生态系统的方式。对于污染非常严重的河道、小型湖泊,可先利用生态浮床或漂浮湿地将水质净化到具备一定的透明度,再进行植物栽种、构建全生态系统。对于大型的湖泊主要采取生态逐步修复的方式。
对于可控的、有大量蓝藻爆发的水体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 灭藻处理
当水体中有大量藻类生长时,水体透明度较低,沉水植物无法生长,必须要先进行灭藻处理。为了不带来二次污染,所用的灭藻剂不能用化学试剂,而是利用生物酶来破坏藻体细胞,使藻类快速死亡。当大量的藻类死亡后,自然界的微生物大量的繁殖并分解死亡藻体,形成很多的有机絮凝体,有的沉淀下去,有的会浮到水面。此时,水质看上去有恶化的感觉。
2. 微生物的投放
自然界的微生物种类繁殖是无序的,为了让水质更快地净化,迅速地消除有机质,需要人为地投放有益微生物菌种,引导水质向净化的方向发展。此时各种芽孢杆菌、光合细菌、硝化与反硝化细菌都是良好的选择。当微生物将死亡藻体形成的有机质分解殆尽时,要投放噬菌体来消灭细菌,使水质进一步澄清。
3. 沉水植物的种植
当消灭了蓝绿藻类,水体达到一定的透明度后,便可以进行沉水植物的种植。沉水植物的种植一般可不修剪,但对于根系比较发达的沉水植物也可剪去三分之二的茎叶后种植。而轮叶黑藻、金鱼藻等折断后,不需带根就可以分段种植。种植的品种和水深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水深不超过50厘米的区域可以种植低矮的苦草品种,形成水下草坪的景观。
4. 浮叶、挺水植物的种植
挺水植物移植时,为提高种植的成活率,应进行适度修剪。修剪时应在保证苗木成活的前提下,尽量照顾不同品种植株自然生长规律。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位置。对于爆芽期的挺水植物不必修剪。
挺水植物种植前,对种植土壤进行搂平、耙细后,用工具先掏出种植穴,种植穴的大小根据所种植的挺水植物根系的大小和形状来定,标准为植物放下去后不窝根。
5. 水生动物的放养
针对底栖动物螺蚌类的投放比较简单,只要均匀投放即可,不能堆积在某一区域。而对于鱼虾类的放养在挑选时要严格把关,不能带入有病及伤残个体;选择活泼健康的鱼虾有利于提高成活率。运输时应在低温晴好天气,如在夏季要避开高温时段,选择早晚进行。运输过程中应不间断充氧。
放养前在充气运输车箱内或池塘集鱼网箱内,用0.5%的食盐水对即将投放的水生动物进行消毒处理30分钟。投放时,先进行小规模试养,以确定该种类能在本水体成活。放养时要随暂养水体一起进入水中,做到轻拿轻放,不要损伤个体。
6. 生态系统维护
水体生态系统建立后,每年都要做适当维护,维护的程度和成本根据水体的实际功能而有所区别。如对于景观类的河道湖泊,为了保持景观效果和水质的清澈,必须花大力气维护,日常的垃圾收捞必不可少,挺水景观植物要适时修剪。而对于一些大型湖泊或农村生态河道,可采取粗放型的维护管理模式。其维护的目的主要是保持已建立好的水生态平衡,并进入良性循环。水域生态系统的维护主要工作是对水生植物的收割和补种,对水生动物的捕捞与放养。
(1)水生植物维护
对水生植物的维护包括景观维护和生态维护两个方面。景观维护主要是对挺水植物的修剪、浮叶植物的控制和对长到水面的沉水植物收割。生态维护主要是从水体功能和生物量方面来考虑。如果是景观水体,在构建生态系统的时候,就考虑到要保持水的清澈,水生植物的种植量都较大,因此在夏秋季必须进行收割。当收割植物的氮磷含量大于每年流入水体的氮磷含量,水质就会越来越好。如果收割量达不到流入量,而让其腐烂在水里,第二年水质就会恶化或造成沉水植物的疯长。景观水体是靠沉水植物来调节水体的透明度,它甚至可以让水的透明度达到2米以上。对于非景观水体,如大中型的湖泊,只要能够保证沉水植物的量,并不需要精心维护,就能保持水体生态平衡。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河道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河道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级、镇级和村级引排河道,包括湖泊和沟溏。
第三条市水利局是本市农村河道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协助市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市级河道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辖区内的镇(区)级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各类侵占、破坏河道及其配套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第五条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村级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各类侵占、破坏河道及其配套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第六条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及村(居)民委员会应严格履行农村河道管理职责,接受市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定期汇报管理情况。其管理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所管辖的镇级、村级河道及其配套水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制止侵占、破坏河道及其配套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三)对本辖区内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上报市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河道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类河道的管理范围:
(一)市级河道管理范围:河槽、滩地、迎水坡的坡面、青坎,有堤防(含堆土区)的包括堤防(堆土区)至背水坡脚外不小于5米,无堤防(堆土区)的青坎不小于10米。
(二)镇级河道管理范围:河槽、滩地、迎水坡坡面、青坎,有堤防(含堆土区)的包括堤防(堆土区)至背水坡脚外不小于3米,无堤防(堆土区)的青坎不小于5米。
(三)村级河道管理范围:村级河道及两侧各3米。
第九条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总体要求,将河道逐条、逐段落实管护责任人,做好河道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做到河面清洁、水体干净、河坡完整、无侵占河道等现象。
第十条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损坏涵闸、排灌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
第十一条禁止在堤坝、河坡及河道保护范围内取土、扒口、挖坑、建窑、扒翻种植和毁坏护坡、护岸林木及草皮等行为。
第十二条禁止在行洪、排涝、送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障碍物以及种植高杆植物。
第十三条禁止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废渣、农药,禁止排放油类、酸液、剧毒废液以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
第十四条禁止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开采砂石料、埋设管道和电缆或者兴建吊车、码头及其他建筑物;禁止擅自填塞河道。
第十五条禁止任意平毁和拆除、变卖、转让、出租河道工程设施;禁止擅自转让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
第十六条禁止在区域性河道和市骨干河道内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
第十七条禁止擅自圈围河滩、湖荡。河道管理范围一经确定,管理权属河道主管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损毁设施,妨碍或危害河道工程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凡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面、河坡资源,增加收益,用于河道的管理。
第二十条应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以水养河、以树养河、以渔养河等管护新模式。
第二十一条农村河道管理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镇(区)、村三级负担,主要用于河道巡查、保洁人员的报酬、河道工程日常的维修养护以及考核奖励等。
市级河道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安排,按每年3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助。
镇级河道管理经费以镇(区)财政为负担主体,市财政按每年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
村级河道管理经费由村自筹,市、镇两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财政按通南地区每年每村补助7000元、里下河地区每年每村补助4000元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
补助资金待市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后发放到位。
第二十二条市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对农村河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检查应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具体办法由市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
当前,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主要是农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复杂的农村路况、车况、通行状况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我县80%以上的农村道路属于山区道路,道路依山而走,伴水而行,山大沟深,坡陡弯急,道路等级低,基础条件差,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系数低,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普遍。违章行驶、乱载乱拉现象普遍,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客现象严重,尤其是遇到过年过节、婚丧嫁娶,摩托车、农用车违规载人、摩托车超员、饮酒驾驶等导致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
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农村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要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添举措,全力以赴,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要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构建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一要整合各方力量。由乡镇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站、行政村四个相关部门人员,整合力量,统筹管理,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工作。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安、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群治的联防网络,不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三要倡导村民自治。要引导群众参与,大力发展交通安全自律、自助、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将驾驶人教育监管纳入村民自治范畴,逐步形成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民俗风尚。
具体操作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和使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抢抓机遇,增强信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一)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各乡镇要抓住镇村联动的机会,大力开展乡镇集镇主要街道的改造,由原来粗放式的交通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的交通管理模式转变。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协助乡镇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制定集镇交通规划,同时要将交通勤务安排向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模式转变。
(二)加强隐患排治,改善通行条件。近年来,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要继续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一要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对农村道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特别对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二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着力打造“生命防护工程”。三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交通客运市场,合理安排线路,逐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从根本上杜绝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强化路面管控,整治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要将交通管理力量逐步向农村道路延伸,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制,全面整治农村道路通行秩序。一要突出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省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经常性的开展“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活动,努力破解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无头盔“三无”,面包车车况不合格、驾驶人不守法、应急处置技能不掌握“三不”,农村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营运、违法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三违”等突出问题。二要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要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对该村人、车、路进行全面排查,尽快建立涵盖该村的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基础台账。
关键词:农村河道 保护意识 综合治理
一.农村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域面积逐年减少
在旧村改造等一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缺乏必要的水域保护和治理规划,不少村中的小河沟、小渠塘,被人为的缩窄、废弃甚至填埋,造成农村水域面积不断减少,使美丽乡村缺少“水”的灵气,严重的还直接破坏了水系构成,造成水系连通不畅,一遇雨水天气就受涝成灾。
2.水环境逐年变差
受上游水土流失影响,农村河道普遍存在泥沙淤塞,河道萎缩等现象,加之农田生产、乡镇企业、畜禽养殖业等生产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扩大的影响,使农村河道水体污染进一步加重,造成生态退化、水环境变差,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3.管理薄弱,管护责任划分不清
农村河道分布广,上下游涉河各村难以协调,多数处于“无管护主体、无管护制度、无管护人员、无管护经费”的“四无”状态。一些群众管护意识不强,将生活垃圾直接丢弃在河道之中,类似塑料袋等一些无法降解的垃圾直接悬浮在河面上,情形触目惊心。
4.专业人才缺少,治理手段单一
随着河道治理中生态、植物措施以及水景观工程的融入,河道治理已成为集水利、环境、生物、园林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而县内相关专业设计、施工、管理的机构和人才相对缺少。在以往的河道治理过程中,更多河道被人为的渠化、硬化,使河道失去了原有的蜿蜒、柔美、生态的特性。
5.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地广村稀,加之历史原因很多地方都要改善,用于农村河道整治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一些村仅有的一点资金,只能解决最基本的防洪防冲问题,无力顾及河道的管理,很难在水景观、生态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6. 河道水环境已到了最后的底线
很多农村的河道,随着工业的发展,一些工业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到河道中,其水体自然净化功能退化,水质污染十分严重;还有部分河道无人管理,水草、浮萍、杂物等长期积聚在河道中,使河道变得脏乱不堪;河道治理工作难落到实处,一些河道长年淤积,水流不通,几近干涸。
7.农村的河道保洁工作不到位
大部分农村的河道都处于一种自然的状态,对河道的保洁工作认识不到位,缺少专人管理。加之河道水流具有流动性,使得上下游、左右岸保洁工作职责难以分清,相互扯皮推诿的事时有发生,难以转变河道的“水”况。
二.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
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既是当前改善水环境面貌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和实施城乡统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因河制宜、标本兼治地研究和制订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举措。
1.加大河道护岸力度
要遵循农村河道生态的多样性和沿河居民群众需求的多元化,针对河道所处地段、重要程度、功能效益,因河制宜地统筹优选和实施直立式、条石直立式、斜坡式、叠砌式、木桩式、自然坡式等多种护岸方式,稳固河道两岸河坡河岸,防治水土流失,满足河道生态性和沿河居民群众的安全性、亲水性和休闲性等综合需求。
2.轮流实施河道清淤
结合河道整治和冬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安排一定的时间完成农村骨干河道的疏浚问题,统一规划实施,解决农村河道普遍存在淤积严重、排灌不畅、调蓄能力弱化、水质较差等实际问题。
3.坚持开展河道配水
坚持生态河道的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沿线涵闸的调水配水功能,进一步加大河道的配水调水力度,坚持开展常年性、日常性的配水调水,将邻近大江大河河道中、上游优质的淡水资源,源源不断地引入内河河网,实施以动治静、以清释污,达到激活水体、改善水质,恢复和提高河道水体自净能力的目的。
4.落实河道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农村河道长效保洁工作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农村河道保洁考核办法,实施定政策、定责任、定河段、定人员、定考核的“五定”保洁措施。并加大河道保洁的监管力度,有效督促各保洁责任单位和镇、街开展日常化、制度化、常态化的保洁工作,从而完成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四无”保洁目标。
5. 重视实施河岸绿化
河岸绿化对于稳固河岸、保持水土有一定的作用,所以要重视河岸绿化,河岸绿化可以和河道整治同步进行,在河道清淤、河堤整治的同时,大力加强河岸绿化工作,根据条件,在部分河道两岸建设生态林带,布置休闲景观,在两岸打造绿色长廊,把河岸建设成游憩、休闲、运动、亲水的娱乐空间。
6. 严格实施依法管理
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在加大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开展巡查管理,严肃查处各类侵占填埋河道、河浜、河道水域等违法行为,制止和清除河道内各种阻水障碍物、拦鱼设施等违章行为,纠正随意向河道内倾倒各类生产生活垃圾等不良行为,严格审批、有效监管各类涉水项目的建设,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综合功能的全面发挥。
7. 加强水利知识的宣传
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现代的通讯传播工具,大力宣传水法,宣传河道知识,加强水利方面的宣传推广,转变人们的意识,让人人都能认识到水利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维护河道的工作中来,从点滴做起,共同维护河道的清洁。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建管并重,依法管理、依法治河,积极探索河道管理、河道整治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推进我区农村河道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水环境面貌的根本改变。
8.搞好规划,分级实施
生态河道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县级水利主管部门要科学做好长短结合的整治规划和具体实施的年度计划,并下达到各乡(镇)、村和河道、地段。各相关乡镇要根据县级部门的计划,及早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组建项目法人,相关村要处理好土地政策,协调好地面附着物的处置工作,变规划总任务为逐年度的实施任务。
三.结束语
农村河道是农村环境的重要载体,加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农村水环境,建设“民富、村美、风气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农村河道进行治理前应开展综合整治规划,综合考虑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河流生态、亲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对农村河道治理进行统筹布局,合理安排。规划实施要统筹考虑河道治理规划工作基础、示范作用、治理需求及地方配套能力等因素,进行项目排序,分步实施.
参考文献:
[1] 王小红,王苏杰.对加强河道管理的思考[J].陕西水利,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