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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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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现就2014年村级农业农村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目标

通过分解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的农业现代化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等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突击重点,加强考核,狠抓落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推进全镇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考核内容

根据市对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结合本镇实际,分解考核到村的主要量化指标有10项:

1、严禁用粮田开挖渔池。

2、创办家庭小农场(100亩—300亩)。

3、推广机插秧面积。

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

5、村庄环境整治和提升及长效管理机制。

6、提水养殖管理费的收取。

7、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率(含上争资金)。

8、秸秆夏季全量还田和秋季综合利用及双禁率。

9、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

10、农业招商引资。

三、考核方法

村级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为10分。

1、严禁用粮田开挖渔池10分,控制率100%,出现一次不计分。

2、创办家庭小农场(100-300亩)8分,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1个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3、推广机插秧面积7分(含每村新增一台插秧机),按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计分。

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

5、村庄环境整治和提升及长效管理机制10分,按镇“四个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中,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考核结果计分。

6、提水养殖管理费的收取15分,以各村提水养殖面积为依据,每亩以50元为基数收取,由经管站提供收交的总额按完成比例计分。

7、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率(含上争资金)15分,达到20万元得满分,超过5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不超过4分。

8、秸秆夏季全量还田和秋季综合利用双禁率10分,按镇专项考核结果计分。

9、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8分(含村经济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按完成比例计分,增加1个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10、农业招商引资12分,有项目信息得6分,有项目落户再加6分,增加1个加2分。

四、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结果,取前9名予以表彰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其中50%用于奖励村主要负责人。

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一、考核对象

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服务中心和服务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机构成立情况。是否成立了服务中心。

(二)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设置是否专人专岗,服务人员是否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是否明确了工作职责。

(三)合同签订情况。乡镇与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与服务人员是否签订了公益合同,合同是否规范,是否合理测算项目资金、服务报酬等。

(四)资金管理情况。“以钱养事”辅助帐是否规范设置,“以钱养事”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是否杜绝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设立台账,资产管理是否规范。

(六)两险缴纳情况。中心服务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七)中心管理情况。服务日志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时报送资料;是否对服务人员进行了严格的日常考核、年终考核;服务中心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八)群众满意度。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无群众上访和投诉。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听、看、访、查”等形式。“听”主要是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看”主要是看被考核单位服务档案资料、服务现场等;“访”主要是访农户、访服务对象;“查”主要是查到村到户、查相关工作到位、查日常管理等情况。

(一)考核层次

1、区对乡镇考核。由林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对各乡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机构成立、岗位设置、合同签订、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两险缴纳、中心业务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2、业务主管部门考核。主要从专业技术指标、专业评价标准、行业管理等方面对公益人员进行考核,业务考核在每年11月底以前完成,具体考核办法由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综改办备案。

3、乡镇考核。主要从合同完成情况、服务日志、业务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兑现依据。

4、开展年度述职。涉及到农村公益“以钱养事”的业务主管部门年底进行工作述职。主要从合同内容的制定、服务人员竞争上岗情况、业务指导和培训、资金管理、考核工作情况以及日常资料的整理等方面进行述职。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区对乡镇的考核主要采取年度考核,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对服务中心和服务人员的考核主要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40%,获得优秀的乡镇由林区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80—95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扣除相应的“以钱养事”资金,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林区综改办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扣除的资金。

(二)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拨付“以钱养事”资金的主要依据。财政部门平时预拔80%的资金,20%的资金根据考核结果拨付。

(三)乡镇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合同兑现。

五、考核要求

(一)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在对服务中心和服务人员考核时,要做到有专人参与检查、有专门的书面材料、有完整的工作资料,要客观地总结和汇报工作,不做表面文章,不弄虚作假,对成绩不夸大其词,对问题不回避掩饰。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考评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履行合同管理制度,没有按政策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按考核结果足额落实“以钱养事”资金,存在上进下退的,或者截留、挪用“以钱养事”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评资格,并追回“以钱养事”资金,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格工作考评。要将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进行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服务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各种服务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必须经服务对象签字认可,坚决杜绝在合同兑现上搞平均主义、好人主义。

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职工奖惩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全体职工。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3管理职责

××1局长对职工奖惩管理负领导责任。

××2局劳动人事部负责职工奖惩的检查、监督工作。

××3劳动组织专职负责职工奖惩的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1处罚

×××1职工处罚的种类

a)考核处罚:扣奖,下岗。

b)经济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c)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撤职、留厂(局)察看1—2年,开

除。

d)以上三种类型处罚可根据情节轻重同时并处。

××2考勤管理

×××1职工工作时间,统一执行局安排的作息时间。

×××2本局职工上下班实行签名登记制度,主业职工出勤情况报至劳动人事部备案,多种

经营企业职工出勤情况报至实业总公司办公室备案,局考核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吉安电力

实业总公司,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吉安电力实业总公司具体考核班组、个人,并按考核结

果扣奖。

×××职工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名,任何人不得他人或由他人签名,违犯此条规定

者,相关人员均以旷工一天论处。

×××所有人员须签名登记,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下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或

其授权人)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

退论处,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擅自离岗30分钟以内者也按早退

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因偶发事故迟到者,经部门领导查明属实者,可准予

补办请假。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元。

×××职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局时间

,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内严禁从事与本岗位规范无关的事项,诸如炒股、干私活、打扑克、玩计

算机游戏等,一经发现,每次扣款×××元。

×××严禁在职职工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即以下岗处理。

×××职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奖金,每月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7天者,扣除当

月工资,并给予下岗处理,无故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职工在本市内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本省内出差,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到

省外出差,由局长批准。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

表者不发当月奖金。

×××事假: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天下午5时前申请,经部门领导查实批准,

方为有效,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

或人事部门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请事假职工按本人工资表应发工资除以××天计扣工资

×××病假:因病请假,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签核后,将请假条送

交劳动人事部登记。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出据当日就医的医院证明。不按上列规

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病假一个月以上职工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病假一

个月以内者按岗位工资除以××天计扣工资。

×××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因违反劳动纪律受到处罚的职工,如对有关部门、人员无故漫骂、无理取闹、报复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局中层以上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劳动纪律,接受职工的监督。

×××各部门应认真执行以上考勤制度,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等违规情况,扣该部

门一个月奖金。

××3劳动纪律管理

×××1劳动纪律是全局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

×××2组织纪律管理内容

×××1每个职工必须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服从分配,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弘扬

正气。

×××2参加各类政治、文化学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安全纪律管理内容

×××1每个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严格执行生产技术操作和安全规程

,执行本局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要抵制、纠正、制止违反安全规程的一切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属特种作业的职工,应按国家的规定凭证操作。

×××工作纪律管理内容

×××1每个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安

全规程以及运行、检修、设备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办事程序制度,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

×××3要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技术进步和合理化建议的活动。

×××财务纪律管理内容

×××1每个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局的财务管理的审计工作制度,各种费用的收支按财经规

定执行。

×××2要节约各种费用,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严禁假公济私,。

×××文明纪律管理内容

×××1每个职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工作,按规定定期打扫卫生,整理工作物品,保持

生产、工作环境清洁,物品整齐。

×××2各类设备要按期保养、文明生产,工作要符合保卫、消防的规定。

×××3要积极参与各种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下列行为之

一者要予以处罚。

×××1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或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或不服从工作

分配,调动和指挥,或无理取闹,或吵口打架,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2,违反生产技术操作安全生产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

×××3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等公物;或浪费材料、资金造成经济损失。

×××4,,搞不正之风,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5对违纪行为不制止,或知情不报,或作假证。

××4职工犯有赌博,观看传播录象、电影、,等违法违纪行为者按下列条款

处罚:

×××1对赌博,观看传播录像的处理:

初犯的六个月内不受奖,并取消当年评先进,调资、晋级资格;重犯的一年内不受

奖,不评先进,不调资,不晋级,同时:(a)初犯的生产、服务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处以行政警告处分。是中层管理人员处以

行政记过处分。

b)重犯的生产、服务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处以行政记过处分。是中层管理人员

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撤消行政职务。

×××2对犯有,行为的职工按下列条款处罚:

初犯的十二个月不受奖,两年内不评先进,不调资,不晋级,同时:

a)初犯的生产、服务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处以开除留用一年处分;是中层管理人员处

以撤职和留局察看一年处分。

b)重犯者一律开除局籍。

×××3引诱、教唆、强迫他人行为的职工一律开除局籍。

×××4违反上述各条款是党员者,按党纪法规并从重处罚。

××企业发生事故,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职工私包工程,损害企业利益的处罚。

×××1除没收全部工程款和按“得-罚+”处以经济处罚外,同时按工程造价给予经济处罚

和行政处分:

a)工程造价在200×××元及以下,给予当事人记过处分。

b)工程造价在200×××元以上不满500×××元,给予当事人降级处分。

c)工程造价在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给予当事人留用察看处分。

d)工程造价在1000×××元以上,给予当事人开除处分。

e)当事人属中层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其处罚向上靠一档。

×××2职工在从事私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社会纠纷等全部责任自负,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如当事者自身伤亡,其一切费用也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并不准享受伤亡病残劳保待遇(含离退休职工)。

×××3职工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与社会人员互相串通,吃里扒外,挖企业墙脚,视情节

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和局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若经多次教育仍不实行计划

生育的职工,除当地计生部门给予处罚外,局将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纪律处分:

×××1凡应结扎者,没有充分理由,经多次教育仍未实行结扎措施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

分,不参加调资晋级;凡应采取上环措施者,无充分理由经

多次教育仍不上环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凡是未经批准强生第二胎及二胎以上者,无论男、女职工均一律开除公职。

×××3违反计划生育其他规定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罚。

××职工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按下列程序处理。

×××1职工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已被司法机关判刑者,一律给予开除。

×××2职工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已被司法机关判处缓刑者,一律给予开除留厂(局)察看

处分。

×××3职工的行为触犯刑律,受到司法、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

及以上的处分。

××奖励

×××1奖励分为:评劳动模范,评先进集体、先

进班站,在给予荣誉时,给予奖励。

×××2对于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奖励:

×××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努力工作,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中有显著成绩的单

位或个人。

×××2在安全生产、系统运行、设备检修、改善电网、降损节能等方面进行技术改进、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果或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为维护局规局纪有突出贡献

的单位或个人。

×××坚持原则,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对维护社会治安有

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为客户服务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做好后勤服务,改善职工生活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在生产活动中安全、优质、高效完成任务,在节约国家资财和节约能源等方面成

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在防止误操作杜绝责任事故方面作出优异成绩者,发现重大设备隐患者。

×××查获窃电的可按局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学徒工在学徒期间刻苦学习,技术进步快,经考试考核成绩优异的,可提前转正

定级。

×××对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技术业务,成绩优异者,由基层单位(科室)提名,并整

理先进事迹报经局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金。

×××凡挽救触电群众,从而避免事故的,根据情节,给予一次性奖励。

×××给职工授予的荣誉称号及奖励,应将其先进事迹材料连同审批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单位或个人。

5检查与考核

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第二条 考核内容:审计工作中执行《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审计工作中查出问题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反映情况;审计成果的宣传作用及发挥情况;上级机关及本级政府要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实施与报告情况;其他有关项目质量事项。

第三条 审计质量考核实行百分制。

第四条 审计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审计程序(15分)

(一)未按规定期限送达审计通知书扣4分,文书送达回证日期有涂改痕迹扣2分,未有被审计单位盖章扣1分。

(二)无被审计单位关于所提供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书面承诺扣2分。

(三)审计报告未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或被审计单位拒绝提出书面意见,而审计组未加说明扣3分。

(四)审计组所在部门领导未在复核意见中签发审核意见扣2分。

(五)审计实施结束后,未在6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每延误一日扣1分。

二、审计方案(10分)

(一)审计证据未经提供者签名,盖章或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盖章而未注明原因扣3分。

(二)审计证据的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不足以证明审计事项并形成审计结论扣3分。

(三)审计人员未在工作记录中签字盖章或未注明取证日期扣2分。

(四)取证材料有关数据未注明来源扣2分。

四、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日记(15分)

(一)未按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内容编制工作底稿扣2分。

(二)审计日记记录不清晰扣2分。

(三)审计结论与事实不符合扣3分。

(四)定性依据不准确扣3分。

(五)工作底稿与证据数据勾稽关系不清扣2分。

(六)未按一事一稿或对同类事项进行合并的要求编写工作底稿扣2分。

(七)未注明索引号、页次和编制人姓名、日期及复核人姓名、日期扣1分。

五、审计报告(30分)

(一)基本要素不全每项扣2分。

(二)审计报告内容不全每项扣2分。

(三)重要审计事项事实不清或未查清查透扣4分。

(四)审计评价不恰当、不完整,或超出评价范围扣4分。

(五)审计建议无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扣3分。

(六)责令自行纠正的问题定性不当扣3分。

六、审计决定(20分)

(一)对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定性不准确扣5分。

(二)未告知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事实和依据扣3分。

(三)未告知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扣3分。

(四)处理处罚适用法律不当扣4分。

(五)未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执行期限,复议期限和复议机关扣3分。

(六)对符合听证条件,而未告知被审计单位有要求听证权利的扣2分。

第五条 实施审计项目抽审检查制度

(一)每年抽审上年度审计项目占10%左右,在审查时发现审计处理、处罚不当或运用法律、法规不适当,产生不良后果的扣50分。

(二)发现重大漏审事项或者审计结果不实造成重大影响等审计质量问题以及隐瞒被审计单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审计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按《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及负责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省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重点考核没有达标的指标。由于部分农村指标无法提供数据,本考核办法对乡镇考核指标在省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去除城镇指标,并作部分增加或改动,主要是:“经济发展”部分去除“城市化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增加“新增设施农业面积”、“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生活水平”部分去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改为康居示范村建设面积”,将“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或航道)比重”、“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改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通灰黑公路比重”、“农村人均拥有道路里程”;“社会发展”部分去除“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将“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改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生态环境”部分去除“城市绿化覆盖率”,将“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改为“生态县建设”。

三、考核依据

各乡镇考核指标数据以县统计局和县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县职能部门考核指标数据以市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计分办法

(一)乡镇考核指标计分办法

总分为100分,对22个指标分别计分。每个指标第一名得满分,其他乡镇以该指标最高值为基准,按比例计算得分。各项指标得分合计为乡镇总分,作为评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推进奖的主要依据。

各乡镇的最终得分折合成5分制,计入县综合目标考核总分。

(二)部门考核指标计分办法

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单个指标按100分计。一个单位承担多个指标的,按比例将单个指标得分折算成单位得分。各单位得分作为评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推进奖的主要依据。

1、对于2010年底前已达标的指标,得基准分80分,其中,2011年当年提升的,增加得分,计算方法为:比上年提升值÷小康目标值×100分;当年倒退的,扣减得分,计算方法为:比上年倒退值×2÷小康目标值×100分;如当年倒退为不达标,则扣减目标责任单位全部得分。单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

2、对于2010年底前未达标的指标,2011年当年达标的得100分;达到序时进度的,得基准分80分;超过序时进度的,增加得分,计算方法为:超序时值÷小康目标值×100分;未达序时进度的,得0分。单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

一个部门承担多个指标的,以每个指标在小康指标体系中的比重作为权数计算部门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示例如下:某部门承担2个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比重分别是10%和4%,年度两个指标得分分别是98分和99分,则该单位的得分为:98×〔10÷(10+4)〕+99×〔4÷(10+4)〕=98.3分。

各部门的最终得分折合成5分制,计入县综合目标考核总分。

五、考核办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考核由县统计局负责实施。县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指标数据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计算得分,并将最终得分报送县目标办,作为县综合目标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