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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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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试题

国际贸易试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对外贸易;问题;对策

一、后危机时代的经济态势

“后危机时代”的经济态势,有着其自身的特点。首先,最突出即为通货膨胀。应对危机而采取的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刺激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剧了通过膨胀的预期。其次,危机中金融业、高端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受到严重冲击,于是更多的资本重新重视实体经济,低碳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重归试题经济也便成为“后危机时代”的一大特点。最后,经历危机后,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消费率将会降低, 储蓄率将会提高, 鉴于危机暴露出的过去金融体制下的问题,加速改革国际货币体制,增强金融监管力度也是一大特点。

二、后危机时代我国对外贸易面临转型和调整

后危机时代我国对外贸易面临转型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是低成本竞争优势面临转型和调整;二是贸易生产体系面临转型和调整;三是模仿创新模式面临转型和调整;四是外贸增长方式面临转型和调整;五是东亚区内贸易格局面临战略性调整;六是对外贸易的国内区域布局结构面临战略性调整;七是外贸激励机制面临转型和调整;八是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破解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九是经济发展将进入扩大内需、稳定外需主导下的战略转换。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

后危机时代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要立足国内,放眼全球,既要实现外贸本身的健康平衡发展,发挥外贸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尽可能化解矛盾与摩擦,为我国外贸发展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在提升对外贸易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逐渐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因此,后危机时代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应向效益优先、协调发展型转变。其中包括:一是贸易政策应向有利于提升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同时增强进口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用的方向转变;二是贸易结构向提升零部件贸易和中间产品的比重,调整贸易结构,实现国际收支由双顺差向基本平衡转变;三是对外贸易主体结构应向混合所有制方向调整,加大民营进出口企业所占比重;四是贸易产品价值链向提升跨境运输、保险、金融、信息和技术贸易等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五是切实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六是贸易方式应逐步提高一般贸易所占比重,新贸易业态的综合运作能力,推动加工贸易向提升本地增值、本地配套、主体本地化的方向转变;七是对外贸易战略应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相协调,形成向西开放的新战略;八是对外贸易体系应向贸一体化。后危机时代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和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客观需要。

四、“后危机时代”中国对外贸易面临的问题

(一)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贸易方式不合理

一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都存在贸易依存度过高,贸易方式不合理的问题。目前,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60%,加之国内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高度依赖出口。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最主要方式,也是对外贸易增长最重要的推动因素。然而,通过加工贸易我国只能赚取增加值,中低技术、中的端产品和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成为“后危机时代”中国对外贸易需要调整的关键,促进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

(二)产品附加值低、出口市场比较集中

中国的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程度很高的加工组装阶段,处于产业链低端,缺乏核心技术和租住创新知识产权,缺乏知名品牌。同时,在出口市场分布状况上,中国外贸出口市场过于狭窄。市场的过分集中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和波动性。

(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加剧

世界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对外贸易面临更严峻的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形势,反倾销、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国际贸易摩擦将成为对外贸易和全国经济向前发展的羁绊。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我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出口应诉的贸易摩擦案件增多,大量出口产品受阻。国外低价倾销产品冲击我国市场。

(四)美元持续贬值、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

美元处于大幅贬值的状态,弱势美元已成定局,“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面临美元持续贬值和全球性通胀的挑战。随着美元贬值和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 国际金融市场开始进入持续动荡时期, 人民币升值压力将空前高涨, 出口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显著加大。持续贬值的美元、全球性通胀以及动荡的金融市场,都是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巨大挑战。

五、“后危机时代”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使得中国进一步开始正视自身对外贸易发展中的不足,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中国应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对外贸易战略,进一步巩固贸易大国地位, 加速推进迈向贸易强国进程。

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及资金扶持。国家应该调整外贸出口战略,把出口的目标转变为提升国家整体经济竞争力和确保宏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上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外贸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引导,对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给予鼓励政策。进一步优化国家金融储备结构, 减少元资产比例,在信贷、融资政策上给予支持,减轻外贸企业面临的外汇风险。

积极转变贸易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出口企业应该转变外贸发展的模式,促进外贸出口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进行自主创新,努力研制开发自主品牌的产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善贸易结构,提高企业和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中国对外贸易的突出问题就是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问题的加剧。我国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外贸出口预警机制,及早预见风险,防范风险,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维护自身权益;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大力鼓励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我国的全球产业链布局,降低出口依存度。同时, 面对国际经贸摩擦增多的新特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借鉴各国成熟经验, 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调整贸易地域,加快形成多元化出口市场格局。金融危机冲击后,我们必须要在更广阔的空间创造更多具有缓冲弹性的外贸目标市场,防止和缓解外部需求演变对我国外贸以及国内宏观经济运行的严重冲击。要摆脱单一贸易依赖,考虑更加广阔的出口渠道,减少对欧美少数经济体的依赖程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加强区域联系。贸易保护主义一直盛行,各种贸易壁垒不断出台,世界性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严重冲击全球贸易。各国应该加强区域合作,加强沟通,扩大合作范围,处理好独立与合作之间的关系。对我国,要抓住机遇及挑战,努力提升我国的对外贸易的竞争力,使我国的对外贸易更加快速、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秋石.后金融危机时期全球经济的五大特征——兼议中国后发展地区[J].当代财经,2010(12).

国际贸易试题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银行 贸易融资 现状 情况

一、我国贸易融资现状

国际贸易融资是外汇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提供的资金便利的总和。与其它业务不同的是,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集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于一身,无论对银行还是对进出口企业均有着积极的影响,已成为许多国际性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有的银行设在国外的分支机构,主要的业务就是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与融资,其业务收入可占到银行总收入的八成。此项业务的发达程度与否,已被视为银行国际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我国,90%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银行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较弱,资金扶持和贷款投向普遍向大企业倾斜,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难、担保难的发展困境。由于受到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制约,中小企业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条龙式专业化贸易结算和融资服务。华夏银行就推出了这样的一系列创新产品。比如针对台资企业推出的两岸汇划直通车、美元汇款全额到帐和去年推出的出口票证通等等。其中,出口票证通是以出口收汇权为担保,为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和进日开证服务,组成??以应收帐款权益为保证手段、还款来源的业务,也就是说基于应收帐款基础上的贸易金融服务,这是在物权法基础上的一个业务创新,也体现了进出口贸易的自偿性特点。还有近几年推出的华夏贸易宝是为解决中小企业出口结算环节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而推出的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福费廷和信保融资四种出口贸易融资产品的组合套餐,这是第一期,第二期还要推出进口产品的服务组合就是在进口环节对进口商进行金融产品组合,进口商可以从产品组合的篮子里选择能够适合他们需要的服务以及产品组合和打包。

众所周知,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被称为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中间业务的发展是商业银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内各商业银行都把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列入重要发展内容。据统计,股份制商业银行近50%的中间收入是国际业务带来的。而贸易融资业务能促进国际贸易结算业务的开展,进而拉动中间业务的快速增长。贸易融资以其在风险资本占用和交叉销售等方薅的优势,正日渐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业务重点之一,已成为各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外资银行首先是在中国开展跨国公司的国际结算,然后是做所有外币的贸易结算,接着是傲中国公司的本外币贸易结算,现在才开始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国际业务方面有相当的市场实力和产品优势,比如在上海地区,大概有一半以上的国际业务是被外资银行瓜分的。

中资银行在国际业务方面很早就和外资银行直接竞争,在竞争过程中,中资银行逐渐提高了能力,外资银行也了解了中国。不过由于中国市场潜力巨大,整个盘子也越做越大,所以中外资银行更多的是处于发展状态。并没有太多的激烈竞争。

二、我国银行在贸易融资方面反映的情况及对我国银行贸易融资的建议

国际贸易试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际贫易风险转移交货原则

一、关于风险转移的几种理论说法

凤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而风险的转移实际指的就是风险承担的转移,也就是对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因其涉及的利益重大,因而对于风险转移这一个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并影响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问题,各国对其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在法律中明确予以规定。

二、风险转移的三个原则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各国经过了长期的争论,在实践中先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合同订立时转移。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未交货.风险即发生转移,货损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种规定大多忽略了对买方的权益保护。当合同订立时,货物仍存卖方手中,风险就已转给买方,这容易造成卖方怠于保管货物的结果,给买方带来损失。所以这种风险转移的原则并不被接受。

2、风险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发生转移,即在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前,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所有权一旦转移给买方,不论货物是否已经交付,其风险即由买方承担当货物所有权因买卖合同而发生转移时,凤险自然也应随之转移。它在过去是可行的,但是在现在的国际贸易中,独立承运人用先进运输方式运送货物,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往往以海运提单的转移为标志,这种所有权的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名义上的转移,标的物仍在卖方的控制、占有之下。因此,风险随所有权的转移也不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3、交货时转移,即以货物的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这就把所有权转移问题同风险转移问题区别开来。实务中应以具体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在这一原则下,风险的转移是从保管货物免遭损害的角度来确定的,货物在谁手里,谁就更容易保护货物。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因此,这一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推崇。我国采取的是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这一原则。

三、风险转移的时间

根据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时间有如下规定:

1、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国际货物贸易因其国际性,往往需要经过运输环节,而风险大多发生在运输途中。《公约》第67条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那么货物的风险在卖方按照合同把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此即“第一承运人规则”。如果买卖合同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风险仅仅在卖方将货物于特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方才转移,此即“特定地点承运人规则”。同时基于货物所有权与风险分离原则,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虽然提单在甲公司手中,但根据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并不能阻止风险转移,货物灭失由乙公司承担。

2、在途货物买卖风险的转移。在途货物买卖,也称路货买卖,是指针对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买卖双方达成的货物买卖。由于货物已在运输途中,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实际情况都不大了解,这样无形中加大了交易的风险,所以,确定在途货物风险时要相对复杂一些。《公约》第68条规定,在途货物买卖,货物风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但如果在途货物买卖是凭单交易,即卖方以向买方交付运输单据作为交货依据时,风险转移提前至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简单的说就是凭单据交易的路货买卖,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风险发生转移,由买方承担风险。同时为保护买方,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卖方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发生损坏或灭失的事实,而向买方隐瞒,那么货物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而不按上述时间转移。

3、不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针对买方自行安排运输的国际货物贸易,《公约》第69条规定,如果在卖方营业地交货,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转移,或者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但遭无理拒收时起转移。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由此开始转移。

国际贸易试题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随着基因生物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转基因食品在世界农产品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相应地占世界农产品国际贸易总额的份额也在迅速提高,因此,积极关注转基因食品国际贸易的现状,对当今亚须解决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办法和对策,这既是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权益的根本所在。

随着基因生物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在农业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因而在未来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据有关权威机构统计,2000年世界农产品国际贸易总额达到5600亿美元,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与基因生物工程技术有关。因此,转基因食品逐步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焦点。这种现状对作为传统的农产品贸易(出口)大国的我国在该领域保持并扩大份额无疑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积极关注和预测转基因技术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研究转基因食品国际贸易中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尤其是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已日显紧迫。

一、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

基因(gene)是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是DNA双螺旋结构片段。无数特定的基因相互连结,构成生命遗传的物质基础。转基因(genetransfer)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手段将外源性基因转移至某种特定生物体中,使其生物性状或机能发生部分改变的过程。以转基因生物体直接作为食品或以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叫做转基因食品。

自从1983年首例转基因烟草问世以来,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争论甚为激烈,逐步形成了支持和反对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支持方的观点为:(1)转基因技术可增强粮食产量,减少食品生产的投人,有助于解决世界范围的粮食间题;(2)转基因农作物具有抗病虫害特性,可减少杀虫剂的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3)可以利用某些基因增加食物品种,使食物更加可口;(4)转基因技术可准确地生产人类想要的动植物品种,克服传统嫁接及杂交技术的不确定性,使癌症等顽症的治疗可望取得突破。反对方的观点为:(1)转基因技术使不同物种的基因相互融合,可能造成“基因污染”,引起生物学上的混乱;(2)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毒性问题,疾病可能有很长的潜伏期,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长期影响难以确定;(3)一些人对转基因食品存在过敏反应;(4)转基因食品的营养作用、对抗生素的抵抗作用、对环境的威胁等问题还未得到证实或解决;(5)一些实验已经表明了转基因食品的负面影响。上述两派观点争论至今,双方都未能找到令人信服的证据,因此,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尚有待时间来证明。

二、当前国际转基因食品的发展状况

联合国粮农组织提供的资料显示,1997年全世界转基因作物的播种面积约为1100万公顷,1998年上升到近3000万公顷,1999年底达4000万公顷,2000年约为4500万公顷,增长十分迅速。进人21世纪以来,其发展势头更是迅猛。

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是转基因技术采用最多、最先进的国家。目前美国农产品的年产量中SS%的大豆、45%的棉花和40%的玉米已逐步转化为通过基因改制方式生产。目前,大约有20多种转基因农作物的种子已经获准在美国播种,包括玉米、大豆、油菜、土豆和棉花。据估计,从1999年到2004年,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和食品的市场规模将从40亿美元扩大到200亿美元,到2019年将达到7S0亿美元。专家预计,在本世纪初,很可能美国的每一种食品中都含有一定量基因工程的成分。

1997年初,欧盟以安全为由禁止进口美国的转基因玉米,使美国出口商每年蒙受约2亿美元的损失。美国要求其出口商向欧盟提供他们出口的玉米并非转基因产品的证明,但欧盟只认自己的检验标准。1999年7月,欧盟环境部长们决定无限期延长对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禁令。美国农业部最新公布的调查报告表明,受欧洲国家和本国市场抵制的影响,2000年全美转基因玉米的种植面积锐减了24%,转基因棉花的种植面积占棉花种植总面积的比例已由1999年的55%下降到2000年的48%转基因大豆则由1999年的57%降至2000年的52%。

近年来,我国转基因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也有较大进展。中科院植物所提供的资料表明,我国已经开展了棉花、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品种的转基因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并在转基因药物、转基因作物、农作物基因图谱与新品种等方面具有相对比较优势。但目前我国只有抗虫面、矮牵牛花、抗病毒甜椒、抗病毒和延熟番茄等少数品种进入了商业化生产阶段。据国外一家研究机构发表的报告,1999年中国种植了30万公顷转基因作物,较1998年增长了2倍,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国家,主要品种是棉花。该报告表示,目前中国转基因农产品的播种面积仅次于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居全球第四位。另外,我国在转基因产品检测技术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据报道,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日前利用改进的PLR结合核酸杂交技术,从一批进口大豆中成功检测出了转基因成分。此外,广东、江苏等省的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也具备了对转基因产品的检测能力。

三、各主要国家对转基因食品的立场

在世贸组织的现有多边贸易协议中,与转基因食品国际贸易有关的协议有二,即《卫生与植物检哭刻昔施协议》(SPS)和《技术贸易壁垒协议》(TBT)。前者规定:各成员国为保护境内人类和动物的生命或健康,可以采取必要的检疫措施,并允许各成员国在认定某种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时,自行制定本国的规则并建立相应的贸易壁垒。后者规定: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必须有合理的目的,而且实施的成本必须与目标相称。具体到转基因食品,由于各种观点的科学依据不足,人们的认识不同,现有多边贸易协议的规定过于模糊,解释空间过大,对转基因食品缺乏约束力。

由于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疑虑,世贸组织有关协议的规定不甚严密,以及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世界各主要农产品贸易国都对转基因食品的国际贸易采取了不同立场,使得转基因食品的国际贸易争端不可避免。以下为各主要国家对转基因食品的立场:(1)美国:在生产、流通中不给予任何限制;不人为划分消费食品是否属于转基因种类;基因改造作物毋须用标签注明;反对在国际贸易中对转基因食品施加贸易壁垒。(2)欧盟:对转基因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持谨慎态度;要求在其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产品加贴标签,提醒消费者可能存在风险;强调世贸组织成员国应有权采取预防性措施,主张制订有关生物标签的多边规则。(3)英国:支持发展生物科技,但在没有证据显示基因食品是否有害的情况下,对转基因食品持谨慎态度;大型连锁超市和餐厅不得出售经基因改造的玉米、大豆等食物,多数地方禁止学校和老人院的餐厅使用转基因食品;自1999年9月起,饮食行业必须在菜单上标明食品里转基因成分,否则罚款5000英镑。(4)俄罗斯:不明令禁止转基因食品上市销售,但对2000年7月1日前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有在包装上做出提醒性标记的要求;从2000年7月1日起,没有做出提醒性标记的转基因食品将禁止上市。(5)日本:持较为中立的立场,一方面对转基因食品有进口需求,另一方面对其安全性又有所顾虑;规定采用基因技术获得的农作物及食品不能作为绿色食品;2000年4月公布30种转基因食品目录,对目录中列明的品种需要加注标签。

据上可知,对转基因食品所持的不同观点和立场,将直接决定一国或地区对此所采取的不同的政策。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在转基因技术开发领域一直处于国际前列的国家,极力主张对转基因食品采取宽松的管理。美国作为转基因产品商业化生产的积极倡导者,认为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与非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没有实质的区别,转基因食品是一种科技创新,是用现代科技去加快自然选择的过程,只要转基因食品通过新成分、过敏原、营养成分和毒性等常规检验,就可以上市。

二是欧盟内部大多数国家奉行较为严厉的管理制度。基本的认识是,在转基因食品(作物)拥有众多优越性,如遗传性稳定,有利于保护环境,加快光合作用,提高作物抗病害、抗盐碱、抗干旱的能力,增强作物产量等等的前提下,其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至少存在着潜在的、不清晰的危害性,而对此则需科学技术尤其是生物技术的发展来加以进一步的证明,除非有技术的证据支持,并足以表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否则将不改先前的严厉的管理措施。

三是相对于美国和欧盟,其他国家包括中国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特别是应用性开发较晚,相应的管理法规和措施尚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这些国家从本国国家利益出发,权衡转基因食品(作物)的利弊,往往采取较为温和的政策和措施。基本的观点是,转基因食品(作物)是未来农产品发展的必然方向,虽然目前尚存在一些较模糊的、不确定的、不安全的因素,但只要深人研究,趋利避害,就一定能在避免转基因食品的危害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转基因食品(作物)的发展,同时又满足本国及世界经济未来发展对粮食产量的进一步要求。

四、我国的相关对策分析

各国在转基因食品国际贸易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之争。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的不一致,转基因技术水平的差异,以及产业规模的不同,更加剧了各国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市场决定观念,欧盟及其他国家对转基因食品的抵制,究其实质,则是对美国在这一领域垄断优势的抵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其经济利益。鉴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的长期影响,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在短期内不可能在科学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因此难以形成统一的国际标准,各成员国只能自行制定相应的贸易标准和政策。

我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产品出口大国,应尽早制定有关转基因食品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法规。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几方面作出相应的对策安排:

1.对转基因食品的政策选择。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对转基因食品的政策选择上有三种模式或路径:一是将转基因食品视同其他普通农产品,对其进口不加管制;二是采取“二嗯英”模式,禁止转基因食品的进口;三是在严格检疫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允许转基因食品进口,并在进口的转基因食品包装上作出提醒性标记,让消费者判断是否购买。不难发现,第一种选择可能对我国农业带来巨大冲击,导致某些农产品市场最终被几个拥有转基因技术的跨国公司所垄断,以致对经济安全造成影响;第二种选择可能会给我国对外谈判、履行承诺带来很大压力,并可能引发贸易战;第三种选择符合国际惯例,可能是对我国较为有利、可进可退的政策选择。此外,对进口农产品进行严格的转基因检疫,张贴提醒性标记,会加大进口商的成本(约增加10%左右),消费者也可能会持慎重态度,从而削弱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力,以维护我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国际贸易试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主要问题 对策分析

进入21世纪,我国的经济突破了区域的限制,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地位日渐提升,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各个国家都倍加关注的问题,而我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贸易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很自然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就不容忽视了。在我国十七大报告中,主席就知识产权明确提出:我国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性国家,这对我国健康稳健的发展对外贸易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

(一)对我国知识产权的认识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的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和私人塑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得到了普遍的确立,并且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扩展、丰富和完善。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且不断的变革和创新,当今国际经济已经处在了知识经济的时代,技术创新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动力,知识产权也逐渐的成为了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实施市场垄断的主要手段。

我国在2005年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工作。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不断的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行政或是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组成的。

(二)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发展现状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开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而现在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部分组成,从而建立起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我国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同时,我国也不断的参加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及有关的协定,我国从19世纪起就相继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各种关于知识保护的协议或是条约;近几年来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严厉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盗版行为,并且针对违法行为严重行为,通过强化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等进行规范和制约。

二、我国国际贸易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淡薄

虽然我国在20世纪就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但是在我国很多的企业和商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依然比较薄弱,对于自己研发的科研成果,来不及转化为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管理结构不健全

我国的有关部门在大力支持成立各种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业协会方面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的知识管理产权部门和国内的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疏远问题,之间缺乏沟通,所以造成了信息不流畅,再加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比较匮乏,所以即使在企业对自己的科研成果进行保护的时候也不知道要如何做,造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结构尚不健全。

三、针对我国国际贸易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转变学习观念,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现在我国已经加入了WTO,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开始在国际舞台上占据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我国具有知识产权的经济要参照WTO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此外我国还要加强对我国主要贸易国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实践规定等进行了解,掌握法律规定,立法的趋势,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维护我国的自主科研成果。

(二)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

鉴于我国的大型企业和科研人员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对于知识产权的注册,应用等意识比较淡薄,即使有的企业本身面对侵权的行为,但是害怕诉讼会对企业的形象和未来的发展带来影响,而放弃诉讼的机会,这样就很难维护自身的知识产产权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我国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要不断的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我国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加大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我国国际贸易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等进行了分析,最后也针对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有效对策进行分析总结。可见虽然我国已经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还是不够健全,相关的企业对于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所以我国应该转变学习观念,加大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此外还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以及建立健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加快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参考文献

[1] 董勤.外经贸工作中的专利问题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07.

[2] 罗飞.中国企业如何走出“专利”陷阱[J].法律与生活,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