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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乡村规划 理论研究 对策研究
一、我市乡村规划建设的现状:
1、乡村农业基础深厚,规划建设行为众多。我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乡村单体基数多、规模大,乡村建设行为日渐增多,群众对乡村规划建设的要求逐渐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急需规范和指导。
2、缺少专业的乡村规划建设研究团体和机构。我市重视乡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住建委、规划局、各乡镇政府都有乡村规划主管机构,但规划建设行为在基本管理流程上是顺利和清晰的。但是村庄规划建设活动还缺少系统理论研究和综合的考核评判标准和机构。
3、发展契机良好。几年来,我市先后进行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乡镇改貌工作等,都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乡村环境和乡村居民思想意思都有很大提升。应该抓住这难得的契机,将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系统化、理论化的归纳总结,形成直观的条文继续深入指导乡村规划建设活动。
二、做好乡村规划、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的社会价值与经济效益:
1、缓解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压力。我市正在进入城市建设的快速通道,城镇化水平快速增高,快速涌入的城市人口使得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压力相当大,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可以使人民群众在不背离乡土的前提下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减少城市公共设施压力。
2、稳定社会基础、构建和谐社会。良好地乡村建设实际,可以更好的留住村民,配合相配套的产业规划,可以使村民实现家门口安居乐业,减少留守儿童和独居老人现象的出现,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相当意义。
3、提高生活品质,争强乡土凝聚感和自豪感。乡村建设水平的提高,收益的不仅仅是区域农村居民,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涉农休闲项目也是城市居民向往和乐于参与的。更重要的是,良好地乡村建设可以打造起聊城乡村的品牌效应,将聊城乡村作为对外推介聊城的一张名片。
三、提升乡村建设质量水平的建议:
1、加强乡村规划学术研讨,提高规划建设的理论水平。乡村建设涉及的主管部门比较多,缺乏统筹协调,仅由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单独编制乡村规划,往往造成乡村规划脱离实际。建议由政府组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由政府职能部门、设计院所、科研机构成立乡村规划建设研究学会,专题研究我市乡村规划活动,提高理论创作水平,实现乡村规划的多元融合、多规合一。
2、做好舆情宣传,让乡村规划科学化、理想化的思想深入人心。我市在乡村规划建设工作上已经付出了相当努力,取得了相当成绩,应联合宣传部门做好舆情宣传。对内让群众干部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好处和作用,积极提供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改善乡村居民生活质量。对外向省市兄弟城市展现我们的工作成绩,扩大在本项工作中的话语权和权威性,争取更多政策资金帮扶。
3、加强村民参与,重视乡村居民的实际感受。建立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民是村庄建设的主体,简单由城市的规划院所编制乡村规划的做法,往往忽视村民参与和需求,造成村庄规划脱离实际。要通过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和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态度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把村民商议和同意规划内容作为改进乡村规划工作的着力点。要建立村民商议决策、规划编制单位指导、政府组织、支持、批准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4、创新乡村规划内容。乡村规划的内容构成照搬城市规划,村庄规划内容繁杂,往往造成乡村规划脱离实际。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应明确目标、统筹全域、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区分类提出村庄整治指引。村庄规划应遵循问题导向,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村庄整治项目为重点,本着实用的原则简化规划内容。坚持简化、管用、抓住主要问题的原则,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村庄整治项目为主,落实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内容。分散型或规模较小的村庄可以只编制农房建设管理要求,一些条件不具备的村庄只以文字规定农房建设管理要求的,经批准后也可以作为村庄规划。一般村庄在编制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基础上,还应提出村庄整治项目。美丽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村庄等特色村庄应在上述基础上依据实际需求增加相应内容。
5、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
四、总之
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乡建设也开启了新局面。以城区为中心的建设正加速向城乡协调建设转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任务更加迫切,美丽乡村越来越成为人们喜爱和向往的家园。规划建设好广大农村,推进美丽聊城建设,既是“十三五”时期的迫切任务,也是我市建设的战略任务。
各村管理范围内必须结合《乡“8.13”灾后二次重建规划》,规划建设必须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科学发展和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原则,符合区域内各项事业有序开展的需要,严格执行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制度,切实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程序,并负责规划建设按程序申报、前期协调、日常巡查和各类矛盾协调处理工作。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各村管理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包括农房、道路、农家乐、广告设置等)应当履行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二、管理内容
(一)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
各村书记是执行乡总体规划的第一责任人,规划区内(含场镇、集中居住点周边、公路及河道两侧)所有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禁未报先建。在建设动工前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二)规划区周边的规划建设管理
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开展任何建设项目。确需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乡政府审核同意后,并按照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点管控区域建设管理
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实行红线控制和管控范围控制。汉清路大桥入口至幸福家园入口,绕镇货运通道、老德阿路元包、棋盘段、新德阿路元包、棋盘段的红线控制范围内严禁任何建设行为;红线控制区管控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广告标牌的设置按照《市公路及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电力、通讯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规划区外的规划建设管理
规划区外的建设必须符合乡村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执行,重点加强村民住宅建房规划管理。
村主任是各行政村土地管理、农户建房审批管理及查处乱搭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农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在建房前应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张榜公示无疑后(公示期不少于20天),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审核后方可开工建设(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或采用标准图集,施工单位或个体工匠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建筑风格风貌应和本乡一致),乡村镇办负责开工放线、验线。新建农户由各村引导在规划区集中修建,并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
农村村民住宅建房占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不得超过批准用地的50%,集镇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含晒坝、沼气池)。乡村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含晒坝、沼气池)。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
关键词: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研究
为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农村发展环境,桐庐县围绕建设“中国最美山水型现代化中等城市”这一目标,坚持“以景区理念规划整个桐庐,以景点要求建设每个镇村”,进一步深化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1 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方向研究
1.1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
在村庄建设规划中要因地制宜的制定建设标准,合理使用当地传统的建设模式。我县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三种模式”和“五大载体”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农村住房改造任务。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以项目为载体,采用“二合一”模式,与县城浮桥埠区块拆迁改造、凤川柴埠区块拆迁改造、县城农民集聚安置房二期工程等大项目带动相结合;采用“二选一”模式,积极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建设和特色村提升改造,加快县城、中心镇农民转移集聚工程建设,引导有集聚条件农户向县城、中心镇集中居住;可采取新社区建设,空心村整治,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性整治等有效形式使整治后的村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道路路面符合规划,饮用水达到标准,厕所卫生条例要求,排水沟渠和新旧水塘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无害化处理,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富有地方特色。
1.2结合国情,因地制宜,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通过实施推进农村住房改造,打造了一批诸如金牛村、儒桥村、后浦村等农居点规划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风貌特色突显的美丽村庄,建成了一批如窄溪村拆迁安置小区、徐家埠农村集聚小区、横山农民集聚小区等高品质的农民集聚小区,保护一批如深澳村、茆坪村等历史文化深厚的传统村落和农村历史建筑,改造了一批农村家庭经济最困难、居住条件最差的困难群众住房,有力的带动了投资,扩大了内需,改善了民生,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心村新建农居点建设步伐,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美丽乡村要求,配建与中心村相适宜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其向新型农村社区转变。采用“民建公助”模式,与农村环境沿线整治、中心村培育新建农居点、美丽乡村精品村改造提升项目相结合,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推进规划农居点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改善农居条件和提升居住环境。
2 新农村发展策略分析
2.1科学编制规划,提升品质内涵
在完成县域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丰满和优化城乡规划体系,创新性提出编制风景桐庐建设总体规划,以“景区”标准指导推进“最美县城、魅力城镇、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打造五条风情带,即诗画山水带、古风民俗带、产业风情带、运动休闲带、生态养生带,从农房示范村色彩风貌塑造、产业旅游策划、分类控制、整治提升等方面引导村庄有序发展。今年申报的环溪、荻浦、徐畈、深澳四个示范村就位于古风民俗带,通过连点成线,连片成面,集中打造深澳古村落风景名胜区。为加强示范村建设指导,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农房改造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印了“美丽乡村”村庄景观整治图则,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吸收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所有方案都经过村民代表评选确定,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规划出精品,设计出特色,建设才能出亮点。各乡镇(街道)把规划设计作为实施农村住房改造的前提和重要保证来抓,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修编项目村规划设计方案,在农房建筑设计、村落空间设计上、景观节点设计上狠下功夫,打造体现地方特色的民居风貌,形成丰富多样、野趣盎然的景观效果,营造质朴宜人、浓郁亲切的乡土气息。同时要严格规划实施管理,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改造、无审批不动工,坚决杜绝不按规划建设和盲目建设。
2.2创新机制,规划管理向村级延伸
2.2.1建立村级规划服务团。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服务团活动的实施意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村级规划建设服务分团,由住建、国土、农办、环保、水利、安监、招标办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小分队,有针对性的到农房示范村开展各类服务活动,重点加强对示范村的服务和指导。
2.2.2建立村级规划管理员队伍。示范村建设既需要科学的规划、高强度的投入,更需要严格的管理、高标准的建设。因此,进一步增强村级规划建设技术力量,全县建立起覆盖全部行政村的规划员管理队伍,现已配备到位183名村规划管理员,其中46名为专职规划管理员,137名为兼职规划管理员,健全了县、镇(乡)、村三级规划管理体制,提高村一级在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中的参与性,实现村级基础设施、农房建设规划把关前置,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刚性,推动村庄可持续发展建设。
2.2.3完善农房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桐庐县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桐庐县农房标准图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全县建房条件和建造标准,进一步规范农房审批程序,全面实行农房建设有图审批、按图施工管理,并探索建立农村住房乡镇村镇办、土管所及行政村联合竣工验收机制。对乡镇、村干部、村镇工匠、农户违反农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界定,明确了责任追究处理措施,有效遏制违规建房行为。同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办法和实施细则,大力推行“两权一房”抵押登记,增加农民融资渠道,进一步促进农房依规依章建设管理。
2.3注重项目结合,突显村庄特色
2.3.1注重项目整合。在推进农房示范村建设中,注重项目整合,与“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清水治污”、“垃圾分类试点”、中心村培育和特色村创建等项目相结合,集中各线财力合力实施示范村改造建设。今年创建的4个示范村,采用集中连片实施改造,共涉及7大类86项目,总投入资金7838.5万元。
2.3.2注重对示范村特色的培育。做到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无论是规划设计、改造方案制定,还是工程设计、具体施工等各方面,着力体现各自的村庄特色。如环溪村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拥有多处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且90%以上村民是北宋大哲学家、理学鼻祖周敦颐后裔,该示范村在建设过程中,打造以“莲文化”为核心的文化休闲型村落,在产业培育上种植300余亩莲花,开发赏莲花、摘莲蓬、挖莲藕为主题的色彩型农业观光游。利用古村优势,建设爱莲文化广场和爱莲长廊等景观节点,大力发展农家乐,搞乡村旅游。又如荻浦村借助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突出“乡风文明身心美”,重点挖掘古孝义、古戏曲、古树林、古造纸等特色古文化,培育“古风荻浦”民宿经济,该村与浙江交投集团合作,集中100间原汁原味的老房子,投资开发民宿项目,带动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增加当地农民收入。
3 结束语
总之,我国的新农村规划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走城市化的老路。应当循序渐进,不断的摸索,寻找适合我国农村建设的规划之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的繁荣,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以达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 刘艳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几个现实问题及对策探讨[J].科技信息,2008,(28).
[2] 程茂吉.从城乡统筹再谈城乡规划全覆盖[J].建筑与文化,2009,(01).
一、基本任务完成情况
1、强化日常管理。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坚决做到无规划不发证,严把审批关,及时热情地为建房户服务,特别是为重点工程服务。
2、违章建筑查处方面。坚持每周巡查二次,发现违章建筑,立即下达停建通知书,责令停工,同时及时准确地上报。针对个别极少数户无视规划法律法规,坚持动工建设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遏制了违章建筑的发生。
3、农贸市场建设方面。1#、2#楼的主体工程完工,3#、4#、5#楼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烟墩岗新街及乡政府人行道辅道工程已基本完工。
4、村庄布点规划方面。完成全乡村庄布点规划和报批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5、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农环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市排名中稳中有升,先后投入资金100余万元,突出抓好基础建设,公路沿线、集镇及示范村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省住建厅的考核验收。
6、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完成该项工作,今年完成138户改造任务,政策补助资金1184000元,确实改善一部分五保户、低保户及家庭困难的居住条件。
7、美好乡村工作。莲花社区已确定为美好乡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完成4个安置点规划、建设工作,做好群众拆迁工作,4个安置点的建设基础已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城乡规划法》宣传力度,守住底线,坚决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2、做好年内建设项目收尾,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工程质量;
3、做好稳定,确实将民生工程项目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程序合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针对目前禹州市开展农村居住环境改造提升工作。近期,禹州市规划局组织了对禹州辖区内部分村庄的实地调研,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禹州市村庄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村庄现状
禹州市全市域面积1461平方公里,辖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颍川办、夏都办、韩城办、钧台办),18个镇(神垕镇、方山镇、顺店镇、无梁镇、鸿畅镇、梁北镇、古城镇、火龙镇、文殊镇、鸠山镇、褚河镇、郭连镇、范坡镇、朱阁镇、浅井镇、张得镇、花石镇、方岗镇),4个乡(苌庄乡、小吕乡、磨街乡、山货乡)。共657个行政村,2056个自然村,5100多个村民组,每平方公里约1.4个村庄。全市现有总人口约130万,常住人口113万人,流动人口约17万人,城镇化率42.8%。
禹州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厚重,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其夏禹文化、钧瓷文化、中医药文化源远流长,素有“夏都、钧都、药都”之称。禹州现存地面历史文化遗存2400余处,**年被命名为河南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目前,禹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中,针对全市657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局已统筹考虑,充分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已制定实施方案,对于每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将采取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实地调研和深入座谈的基础上,以村规民约为指导,正在科学规划编制各村庄规划。目前正分批次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67个(含传统村落,其中传统村落共52个:16个已完成评审,25个完成规划待评审,11个正在编制)。
(二)村庄改造提升的特征
禹州市现阶段特色农业发展优势明显(红薯烟叶种植、三粉加工、中药材种植),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生态类型多样,水资源较为贫乏。
农业地区村庄现状按照特征分类,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①村庄数量众多,空间分布不均,西部山区村庄建设分散,自然村较多。如:鸠山镇李村就包含14个自然村;②部分现状“空心村”现象明显,土地浪费严重,有的村庄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如:张得镇、小吕乡、范坡镇,以及西部山区;③煤炭开采区村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已经实施了村庄的整体搬迁。建设的比较好的有磨街乡的大涧村、孙庄村、玉泉村,方山镇的庄沟村,鸿畅镇的李金寨村等。④沿路建设时有发生,受长期以来马路经济的影响,部分村庄沿路建设情况比较严重。如:张得镇、小吕乡、花石镇;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居住环境较差。如:一些山区村庄,一些相对偏远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村庄。
(三)村庄环境改造提升规划建设
近年来,禹州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揽“美丽禹州”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启动了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了文殊镇陈南社区、神垕镇凤阳山社区、褚河镇小刘社区、磨街乡玉泉社区等12个新型农村社区,这些社区大部分已经建成投用。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对农村村庄以整治提升为主,着重进行村容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其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得到了一定的完善提升,逐步缩小了城乡差距,共打造人居环境先进村290个,美丽乡村117个,美丽乡村群10个,创建省级生态镇6个,省级生态村29个。我市被评为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先进县。我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总规纲要》省级评审,《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基本完成,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乡居民点体系。对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庄优先编制村庄规划,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优秀民风民俗,正在编制历史文化民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村庄有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问题是当前农村改造提升建设的主要瓶颈。由于村庄的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农村经济发展不均衡,也使得大量的村庄没有经济能力去进行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农村人口的规划意识较为薄弱。相对于城镇人口而言,农村村民的规划意识较差,规划宣传少,乱盖乱建、不服从规划管理现象较为普遍。
(三)乡镇规划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乡镇的规划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较为欠缺,难以形成高效的指导,且乡镇分管领导更换较为频繁,总体业务素质相对较低。
(四)有些村庄受自然条件限制发展困难。部分村庄地处偏远,村庄所处位置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其规划建设难度大,基础设施修建困难。
(五)整治空心村办法不多复耕率低。虽然也有一些村庄在空心村整治中创新了一些办法,给予了有效解决,但大部分空心村改造进展慢,政策的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复耕率低也导致了建设用地指标的匮乏。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当前村庄环境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力度。1、督促苌庄镇、鸿畅镇、方岗镇、朱阁镇、郭连镇、顺店镇等乡镇进行总规修编工作。 2、鸿畅镇、花石镇和浅井镇三个历史文化名镇初步规划已编制完成,2019年需督促进行评审及其他后续工作;3、对财政局审定的18个传统村落规划进行费用请示、招投标、并督促规划编制进展工作。(18个传统村落包括神垕镇东大村、鸿畅镇冀村、山底吴村、无梁镇王家村、龙门村、高垌村、张得镇张西村、方山镇方山村、鸠山镇天垌村、魏井村、朱阁镇大庙村、磨街乡黄沟村、关庙村、青山岭村、苌庄镇莱沟村、五坪村、古城镇狮子口村、浅井镇麻地川村)4、申请财政资金对未进行传统村落规划编制的村庄进行传统村落规划编制。5、督促需做村庄规划的乡镇积极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区别对待,分类推进。结合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按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坚持“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原则,根据村庄所处的处置及产业等,结合禹州市村庄发展实际,将村庄划分为城镇化改造型、重点提升型、整治完善型、建议搬迁型和特色保护型五种发展类型,制定异质化发展路径,以“配套提升为主、改造重建为辅”,分类指引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村落。对城镇化改造型村庄,按照城镇社区或城市居住区建设要求,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型,以改造重建为主,为城镇和产业发展腾让更多建设用地指标;对重点提升型村庄,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搞好环境整治和设施配套,整合现有资源,调整完善功能布局;对整治完善型村庄按照传统村落建设要求,整治空心村,改善村容村貌,以配套提升为主;对建议搬迁型村庄,迁入附近的城区或乡镇、就近并入中心村建设,或合并部分迁并村进行异地新建;特色保护型村庄,在保持村庄现有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
(三)广开渠道,加大投入。一是充分争取上级资金。国家每年都会投入巨资支持民生项目建设,要紧跟国家投资政策方向,加大力度,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对符合上级投资政策的项目进行整合,争取更多的农业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建设的盘子,争取到更多的资金,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已经争取到的上级资金项目,尽快开工,加快推进;二是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财政新增投入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对上级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公共财政框架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筹资体系。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
(四)重视宣传,加强引导。新农村规划建设涉及面广,必须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一是加强新农村政策宣传。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方针政策,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二是加强规划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认识到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三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使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规划在提高农村居住环境和质量、加快农村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注重培训,强化管理。积极组织对乡(镇)领导干部及从事村镇工作的人员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介绍好的思路和理念,学习借鉴外省、外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好理念、好思路,重点培训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规划建设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新农村规划建设。每个村都要确定相对固定分管村规划规划建设的村干部,经培训后,负责管理本村庄内的规划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