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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省城,二儿子就是我丈夫,在县城。儿子们想把母亲接出来同住,尽尽孝道。但婆婆不同意,她说城里住不习惯,环境陌生,整天闷在家里,迟早憋出病来。终究是故土难离。儿子们也不好勉强。
乡邻好友们关心婆婆,劝她找个伴儿,好歹有个照应。婆婆想想也对,如今世道好,人寿年丰,自己今年才66岁,还有一二十年的好光景,应当有个伴儿,共度晚年。于是一个年轻时的娘家好友便走进了她的生活。那也是一个命运多舛的人,他中年丧妻,老年丧子,现在无依无靠。可喜老人身板硬朗,干活利落。加上性格温和,肚子里又有点墨水,与当年的公公颇有不少相似之处……听说童年时,他与婆婆两小无猜,情同兄妹,两家父母曾说笑过娃娃亲呢!如今,有人牵线,自然是两相情愿,一拍即合。
有一天,婆婆招回了两个儿子、儿媳,向大家宣布,她要找老伴了。老伴就是大家熟悉的李叔。也许都是女人吧,我和嫂子很支持婆婆的婚事。但两个儿子却感到突然,特别是我丈夫,他太爱他的父亲了,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婆婆有些伤心。我和嫂子商量了一番,决定做好两个男人的思想工作,安慰婆婆不要性急。
五一节,我和嫂子商定,两家一起到湘西旅游。一天,来到了“孝子桥”,一座横跨于两峰间的索桥,桥下是深不见底的山沟。
导游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南峰住着孤儿寡母,北峰有一座寺庙。寡母与寺里的一个和尚有一段难舍的情缘。每次幽会,都要爬越两峰间的山谷。羊肠小道,崎岖山路,虎豹之途,绝壁深渊,儿子十分担心。
儿子聪明好学,金榜题名,做了官,由地方到京城,官越做越大,距离深山越来越远,思母心切,几次想接母亲出山享福,以尽孝道。但母亲终是忘不了寺里那个人。儿子深知廉义孝悌难以两全,最后,他成全了母亲的黄昏恋,修起了这座横跨南北的索桥,缩短了老母与老僧的距离……
周末我被父母紧急叫回家,妈妈问我:“你爷爷交了个女朋友,这事你知道不?”我故意惊叹道:“爷爷真是神速啊!让我这个做孙子的情何以堪?”妈妈很生气:“你还有心情贫嘴?你奶奶去世不到一个月,他就迫不及待地去找新老伴,薄情寡义得让人说三道四,我们也跟着丢人!”旁边的爸爸也变成弱势群体,不敢为爷爷争辩,唯有尴尬和叹息。其实,作为爷爷忘年交小友,我的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莫衷一是……
不久前奶奶因病去世,奶奶的后事处理完毕,我父母邀请爷爷和他们同住,爷爷拒绝了,他说要有自己的空间,他会振作起来重新生活。父母当然不放心,叮嘱我常去看爷爷,多陪陪他。我在本市上大学三年级,每个周末都可以回来。
终于等到周末,我从学校出来急着去看爷爷,发现爷爷家已焕然一新,不过一周时间,卧室和书房贴了壁纸,更换了全套的家具和家电,爷爷没有悲伤,而是心情舒畅。我心里有想法,嘴上没说,而是调侃他:“房子收拾得这么漂亮,就缺个女主人。干脆来个梅二开度吧。”“真理解爷爷,我是有这个雄心壮志。”我愣了一下,忍不住说:“奶奶才去世没几天,你就想着找新老伴,这合适吗?”“你奶奶在时,我一心照顾她,心无旁骛。现在她走了,我当然想开始新生活,这也是你奶奶的意见。”“那你就不难过,不想我奶奶?”“当然想,只是属于我的日子不多了,时不我待,所以我要把怀念安放在内心深处,继续我的生活。”我有些怀疑,如果爷爷真思念奶奶,现在应该痛苦难过,怎么会兴高采烈地计划新生活?我甚至阴暗地想,大概在奶奶临终前,爷爷就已经想另开炉灶,甚至巴不得奶奶早点死呢!
一周后爷爷打电话告诉我,有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要去相亲。对方叫张淑兰,61岁,退休公务员,也是书法爱好者。我为爷爷高兴,可心底又冒出另外一个想法,爷爷一定感觉到了,他问我怎么了,我吞吞吐吐地说:“是不是……太快了?我理解你(其实我也不太理解),可是别人会怎么说,老伴去世不到一个月就找新欢,会不会被骂忘恩负义啊?”爷爷说:“我到了这把年纪,还在乎别人的议论吗?我要为自己活一回。”
不顾非议,黄昏恋如火如荼
爷爷和张奶奶一定是郎情妾意,因为之后爷爷都很忙,忙到我去看他他都说没时间。可是我还是不放心,就不请自到去他家里等他。
爷爷回来了,奇怪地问我来干什么,我当然不能说刺探情报,就说手头紧张,想勒索个大红包。爷爷呵呵笑着给了我几张百元钞票,我嘻皮笑脸地接过来,连说谢谢,并假装随意地问道:“对了,妞泡得怎么样啊?”爷爷说:“很好啊,我又重新享受了生活的美好。我几十年没进电影院了,才知道现在看电影和以前大不相同,还要戴眼镜,简直身临其境!黄河风景也大变样,河岸的栈道蜿蜒在天际尽头,在上面散步真是别有意味……”爷爷还掏出手机给我看他们的合影,张奶奶是位挺有风度的老太太,和爷爷并肩站在一起很般配。这期间我偷偷观察爷爷,邻居王奶奶的描述非常贴切,爷爷果然激情四射,神采飞扬。
我却心下黯然,忍不住复述了王奶奶的话,爷爷不高兴了:“我的生活我做主,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我终于坦白承认:“其实我和王奶奶想的一样。奶奶去世不到一个月,就连我想起她都很难过,你却这么快就有新欢,难怪别人议论……”
爷爷带我来到书房,墙上挂着奶奶的遗像,遗像下的书桌上摆放一大束怒放的康乃馨。“康乃馨是你奶奶生前最喜欢的花,我隔几天就会买回来,从不间断。我是想告诉你,我从没有停止对你奶奶的思念,但现在我做的正是她期待和希望的,她要我抓住最后的生命时光,幸福而快乐地生活……”好吧,爷爷的做法或许不尽情理,但这是他的选择,且问心无愧,我虽然不能全面理解也只能尊重。
关键时刻,我为爷爷扫除障碍
周末我被父母紧急叫回家,于是发生本文开头一幕……
虽然我不太赞同爷爷,但是爸妈如此激烈反对他,我自然要讲义气站在他的阵营里,我把爷爷的想法说了,特意强调这是奶奶的临终遗愿,并详细描述了爷爷的幸福现状。我问爸妈:“你们是想看到整天愁眉苦脸、痛苦煎熬的爷爷,还是愿意看到容光焕发的爷爷?”爸妈沉默良久,妈妈说:“你爷爷的房子当时说好是给你的,但现在就难说了。还有,他要再婚,难不成让我再多侍候个婆婆吗?”我明白了,他们反对爷爷恋爱,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说:“爷爷的房产爷爷自己说了算,我不计较他将来留给谁。”母亲骂我:“别不知天高地厚,那房子现在能值一百多万,够你奋斗一辈子的了!”哦,我想了想,也是呵,心中的自私开始翻腾,便不再和妈妈争辩。
几天后,妈妈打来电话高兴地说:“麻烦解决了!”原来他和爸爸去见爷爷和张奶奶,直截了当地说出他们的反对,张奶奶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当即表示不再和爷爷来往了。
我觉得爸妈做得太过分了,便赶过去看爷爷。家里当初的明媚温暖突然变得黯淡清冷,爷爷蜷缩在书房的沙发上,身上披着毛毯,正抱着奶奶的遗像发呆。我骇然发现,之前意气风发的爷爷变得枯萎憔悴了,他无力地看着我:“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重新生活,现在被打回了原形。是我错了,我今后要靠对你奶奶的回忆终老了……”他摸着奶奶的照片:“老伴儿,你走得太早了,扔下我一个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我终于明白,爷爷其实是痛苦的,他能用那套“时不我待”的理论武装起自己是多么的不易……
我给爷爷透露情报,实话实说我父母反对他恋爱的原因,表层的和深层的。爷爷听后叹息地说:“其实你父母想到的几点我们都想到了,我和张奶奶都有所考虑。”原来张奶奶自己也有房子,为了不让各自家人的利益有触动,他们商量好了,如果他们结婚会去做婚前公正,而且,他们也没打算靠子女养老,而是会去养老院,他们各自的工资足够支付费用了。
我很为我们的自私汗颜,我郑重地告诉爷爷:“我爸妈就是虚伪,他们不敢把话说清楚,只能用堂而皇之的理由来反对。现在有我支持你,放心吧,我会扫除一切障碍的。”
我去拜访张奶奶。她比照片上的还要明艳动人,难怪爷爷对她一见倾心。我把整个事情详细说了一遍,张奶奶终于露出明媚的笑脸:“我知道你奶奶去世不久,也知道人们在议论你爷爷是个薄情之人。可你不想想,如果他真是那样的人,我怎么敢飞蛾扑火呢?其实,我很理解你爷爷。或者只有到了我们这个年龄,看到了身边人的生生死死,才明白什么叫把思念装在心里,继续生活,这真的不是薄情寡义……”
劝服好了张奶奶,我又马不停蹄来和父母谈。爷爷的话,以及张奶奶的经历,给我人到中年的爸妈上了一堂生动的人生之课,有关生死,有关活着……终于,在我热心的奔走下,爷爷的恋爱完成了清障行动。
保姆是一个瘦高个子的中年妇女,丈夫去世,一个女儿结婚,留下她一个人打发着寂寞的日子。保姆来到山中老汉家,她感到生活又是―个样子了,山中老汉虽然已经七十多岁了,腿脚也不利索,但精神却挺好,最重要的是人也挺勤快,许多事情不待她动手,老汉自己已经做好了。其实保姆也知道,山中老汉是习惯了,因为他的妻子在世时就常年卧病在床,家中的事都是老汉一个人操持。
山中老汉住在一层,刚开始的时候,楼上楼下的邻居们常常看到保姆哼着小调在厨房里面忙碌。保姆围着花围裙,打扮得花枝招展,干活也很利索,每天早来晚走,常常听到山中老汉和他的三个儿女对邻居们说,找了一个好保姆。
没多久,细心的人们发现,保姆晚上不再回家了,拖着拖鞋进进出出,端着饭碗在楼前的石桌上吃饭,俨然一个家庭主妇的模样。以前山中老汉的三个儿女常常回来看他,渐渐地,儿女们回来的次数少了,即使回来也是放下东西就走。
没几天,传出了山中老汉和保姆已经结婚的消息,邻居们不禁议论纷纷,毕竟年龄相差二十多岁,两人认识的时间也只个把月。有人说保姆为了老汉的家产,有人说老汉是昏了头,可也有人说,老汉一辈子守着一个病老婆,也该享受几天女人服侍的日子。
新婚的日子也算恩爱,山中老汉也好像年轻了许多,衣服换洗得十分勤快,人也精神了许多,见了人总是主动地打招呼,好像要让人分享他的幸福似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
突然有一天,已经是晚上十一点钟了,尽管是夏日,乘凉的人们也陆续回了家。山中老汉的家中却传出激烈的吵闹声,邻居们本来对他的新婚生活就好奇,一会儿都从窗户里探出了头,有的甚至跑到楼下山中老汉的窗户外听起来。
“我怎么瞎了眼,找了你?”女人的声音特别大,“你的儿女们说我给你吃的不好,不好让他们来给你做啊,你病了也是我在侍候你,他们管你了吗?”女人越说越有劲,一会儿跑到了阳台上,好像故意让外面的人听似的,声音又尖又细。
山中老汉也不甘示弱,推开阳台的门叫骂:“你吵什么吵,不嫌丢人啊,这个家不好你滚啊……”一会儿又回到了客厅。山中老汉毕竟顾忌老邻居的面子,有一句没一句地骂着,但女人却毫无顾忌,大声地诉着苦,“你的柜子全上着锁,就是保姆也应有个放东西的地方吧……”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骂着。之后好长时间不见了山中老汉新娶的女人,山中老汉也很少出门。偶尔出来也是蔫头耷脑的,见了熟人也不再说话。
又过了很长一段日子,山中老汉接回了保姆,女人大包小包地背着,后面还跟着她的女儿。
案情:王某,现年76岁,有四个子女。1992年,王某的妻子去世以后,王某一直想再找个老伴,但遭到了子女们的反对。后来,王某认识了单身的钱某。在交往的过程中,双方产生了感情,有了共同生活的愿望。王某把自己的想法向子女们提了出来,但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王某的子女们认为,王某已经一把年纪了,再找老伴是老不正经,是让他们非常丢脸的事。王某是一个性格非常倔强的人,他认为子女们不理解自己,为此,和子女们的关系非常紧张。1994年,王某不顾子女的反对,搬到钱某家和钱某共同生活在了一起。迫于双方子女的压力,他们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钱某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住房,每个月有400多元的退休金。钱某有一个儿子,也反对王某和钱某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出于孝心,见母亲态度坚决,便没有过多的阻拦,但对王某的态度非常冷淡。由于并没有在一起生活,自从王某搬来以后,便很少往来。王某有5万多元的存款都交给了钱某,自己购买的一些家具电器也全部搬到了钱家。但王某没有退休金和其他经济来源。王某搬到钱家以后,王某的子女便不再对王某提供任何经济支持,并最终断绝了往来。直到2004年,钱某去世。钱某的儿子把王某从钱某的家中赶出,并卖掉了那套房子。王某的存款早已花光,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好去找他的子女们,但他的四个子女均拒绝接受王某。王某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在律师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他的四个子女告上法庭。在法院的调解下,四个子女同意向王某提供生活费,但均拒绝将王某接回家共同生活。王某被他的子女们送到了养老院,每月的生活费500元,由四个子女分担,每个子女负担125元。2008年3月,王某患脑血栓,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养老院要求王某的子女将王某接回家,或者每月增加400元的护理费,但王某的子女既不愿接王某回家也不愿出增加的护理费。王某没有办法,再次将他的儿女们告上了法庭。
律师观点: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由于老年人的婚姻问题而引发赡养纠纷的案例。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很多人对于老年人的婚姻存在偏见。子女的反对成为老年人不敢追求或者不能获得晚年婚姻幸福的最大阻力。这是一个社会思想文化有待提高和进步的问题。关于本案,单就法律的层面来讲,它涉及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婚姻自由的问题;另一个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在本案中,王某的四个子女以王某的再婚使他们丢脸为由对王某的婚姻横加阻拦,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尽管王某最终冲破阻力和钱某生活在一起,但他也付出了和子女们断绝往来的代价,并为后来的赡养纠纷埋下了隐患。而且迫于双方子女的压力,王某和钱某没有办理婚姻登记,致使王某和钱某十年的共同生活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王某和钱某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直接的后果是,钱某去世后,王某没有权利继承钱某的财产,而被钱某的儿子赶出家门。从某种意义上讲,王某的子女和钱某的儿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另外,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王某的子女对于王某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王某也有权利要求他的子女们给付赡养费和因患病而增加的护理费。
本期点评: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黄江明副主任郑建文律师
提示:本栏目点评属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意见,仅供读者参考。
对于单身老年人而言,除了子女的关怀外,更需要一个晚年伴侣。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单身老年人走出世俗偏见的樊篱,寻觅生活的伴侣,进而再婚,重组家庭。然而,在再婚老年人中,由于种种原因,“闪婚闪离”现象日渐增多。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日前的审理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调研报告显示,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再婚老年人占9成,且婚龄在5年内的占总数的45%。另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再婚后又离婚的占了一半以上。
“老年人离婚案件呈现年龄差距较大、婚龄短等特点。”长沙县法院院长何文哲介绍说。调查发现,老年人“闪婚”,多是因为儿女不在身边,情感无处寄托而找一个伴儿互相扶持。老年人“闪离”,又恰恰因为仓促的婚姻造成双方不够了解、不适应;同时,子女的干涉与反对也是造成老年人离婚的重要因素之一。专家称,相比年轻人,“闪婚闪离”对本该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伤害更大。
情形一:老年人的特殊心理引发“闪离”
84岁的肖老先生决定和58岁的妻子陈女士离婚。
2009年,肖老与相识不久的老陈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
“我年龄大了,想找一个年轻又愿意照顾我的妻子过好晚年生活。”肖老说,“婚前还好好的,婚后老陈却一反常态,既不和我外出散步,外出时也不坐在一起……每月给2000元还嫌少。”肖老说陈女士日夜吵闹让他整夜失眠,他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生活,要求离婚。
陈女士则不同意离婚。她说自己一直对肖老细心照料,还到乡下为其找土药方治疗调养,使其身体比以前好了很多。“我们夫妻感情其实很好,虽然有时候因为身体原因我不愿意到外边散步,但他也不能因为我偶尔不能相陪就否定我,这明显是不客观的。”
法院没有准许双方离婚。法官认为,肖老和陈女士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主要是由于性格上的差异加之缺乏沟通,才会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只要双方互相关心体贴,互相信任,不去无端猜疑对方,夫妻关系是可以维系的。
“其实,老年人的特殊心理易导致离婚——人到老年,脾气、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可能发生变化,如喜欢唠叨、疑心重、‘老小孩’等特殊心理易使矛盾加深,最终闹上法庭。”法官解释道。
情形二:再婚原因过于“实用化”致分手
老张今年60岁,彭女士45岁。2009年5月,老张与彭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同年7月,双方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
婚后彭女士在外从事销售工作,老张在家务农。彭女士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在外居住,而老张猜疑心较重,怀疑彭女士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常为此争吵。
2010年10月双方发生争吵后,彭女士离家居住。2011年6月,彭女士向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予准许。之后,双方关系并未得到改善,仍处于分居状态。
前不久,彭女士再次向法院离婚。老张不同意,他说当初彭女士与自己结婚的动机不纯,是想“以结婚为手段,以达到将户口迁入我所在集体组织的目的——因为我所在集体组织的土地有可能被征收,会获得经济补偿。”“为了结婚,我花了不少钱,离婚后将人财两空。如果她能一次性支付我30万元,我就同意离婚。”老张提出要求。
“此案中虽然男方不同意离婚,但其答辩内容说明并不是还存在夫妻感情,而是担心离婚后经济上会造成损失。”法官认为,以上事实表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法官表示,有些老人因为自己身体不好,儿女又不在身边,想找一个老伴照顾饮食起居,把老伴当成“保姆”;有些老年人再婚是为了急于解决住房或者为了解决子女的户口……当老年人在这些过于“实用化”的再婚中发现自己的目的达不到时,就会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分手。
情形三:为摆脱扶助义务而离婚
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也有一起生活了30年最终选择分手的案例。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为何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80岁的李老爹与72岁的陈老太是1977年结婚的,双方都是再婚,且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双方感情还算不错,但自从2011年年底李老爹遭遇车祸住院后,夫妻感情发生了变化。2012年年底,陈老太向法院,要求与李老爹离婚。虽经多方调解,终因陈老太坚持要求离婚而无法和解。后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离婚。
“这起离婚案起因和李老爹的身体有关,照顾多日之后,陈老太已经没那个精力了。”法官在分析这起案件时说,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种为追求生活质量而离婚的现象。人到老年,健康方面不如当年,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的义务加重。于是,想通过离婚摆脱这种扶助义务的案例也多了起来。
对策:婚前加强了解,公证婚前协议
在老年人离婚案件中,为什么再婚老年人占9成?
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调研报告认为,一些老年人独自生活,倍感孤独,找个老伴携手相依的愿望非常强烈。有的经人介绍后“一见钟情”,与对方认识时间短,在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仓促再婚,缺少深入了解。如果生活习惯和个人修养差异较大的话,双方重新磨合较难,婚后易出现矛盾。
另一方面,有的当事人再婚时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如女方想在经济上找个依靠,男方则因独立生活能力差,想找个“保姆”型的老伴。这种缺乏感情基础、有目的的婚姻,在婚后只要有一点矛盾,就很容易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
报告显示,老年人离婚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与年轻人婚姻最大的不同是,老年人婚姻会围绕婚姻附带更多的社会问题,比如健康、子女、财产等。同时,老年人离婚后受到的伤害更大。
针对这一现状,法官建议:老年人再婚前要加强了解,清楚对方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和经济状况等;同时,子女要对老人的情感世界多加关注,对老人的再婚多理解,对老人再婚后的生活要心中有数并多关心,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持再婚后的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