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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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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保障;国有企业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备,中国的国有企业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已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相对薄弱,市场意识、法律意识与契约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造成了一些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尤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涉及的企业改制、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日益增多,企业经营面临着诸多市场和法律风险。所以实现依法经营、强化内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是当前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有现代管理意识的企业和企业家对企业的法律事务lT作格外重视,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设立企业法律顾问,把依法经营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

1国有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之现状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及有关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由于现在的国有企业脱胎自以前的国营企业,作为单一主体面对法律问题的准备并不充分。很多国有企业本身并没有专门的法律部门或者专属法律顾问,它们往往是以应急方式处理面临的法律问题,发生纠纷时,临时聘请律师,纠纷解决后,这种关系也就解除,没有建立起一个长期、稳定的预防机制。

1.1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常识和意识

①合同审查规范化管理不健全,对事先审查、论证、调研不够重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存在实体上及程序上诸多问题:还有的经营人员违规操作,甚至仅凭哥们意气、人情关系就草率签约,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约定失误。

②随意担保现象较为严重,违约责任追究困难。有时陷入被动,代人承担履约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无计可施

1.2依法维权意识不强

有的企业由于机制尚不完善,遇有合同纠纷,基于和气生财,尽量予以协商,但效果并不十分乐观。针对货款拖欠问题,有的企业上门讨债,但由于债务人故意推拖,隐匿财产,不仅效果很差,反而增加了追债成本,但对仲裁、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较少使用。还有的国有企业经营人员维权意识不强,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一些外欠款项难以收回,形成呆帐、坏帐,积累了较大数额的不良资产。有时因忽视自己的法律权利,许多案件过了法定诉讼期限,法院不再受理,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1.3企业改制、对外投资过程中违规操作明显

有些企业借改制逃避债务.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有些则利用内部优惠政策,通过种种手段,刻意压低资产评估价格,;低价购得优质国有资产后,迅速转手,一夜暴富。使改制存在重大隐患,而且也严重损害了职工利益。

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2.1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

随着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同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等11个部门规章和30多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型国有企业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提到了议事日程。有的已经成立了法律事务机构,设有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通过参与经营决策、参与企业管理和承办具体法律事务来实现自己的职能。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2.2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规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竞争越发地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也越大。正如全球排名第六的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吕立山先生(RobertLewis)所言:“有些大型国企高管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的危险,他们并不像外国公司的同行们一样采取防范法律风险措施。使其企业就像一个即没有受过正式训练,又没有足够装备的新兵,试图击退一大群入侵的法律风险敌军一样。”可见,国有企业必须了解和熟悉被投资国的法律环境,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才有可能加快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参与到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中。

2.3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的需要

在现代法制社会,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主体,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企业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或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会由于不懂法而失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会。

3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措施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指对于各种不规范的行为可能导致的风险,在其发生之前即采取防范措施所形成的机制。它包括企业成员法律防范意识的培养,合同管理体系的创建以及廉政与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等。

3.1加快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拥有自己专门的法律部门,在如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环节,在投资、合作等项目中随时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将纠纷的诱因消灭在初始阶段。此即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重要的组织保障。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而提出来的。国务院国资委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了国有重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已超过10万人。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法律参谋、法律培训、法律监督的功能,角色也由打官司、讨债向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建立企业法律机制转变正如一位知名企业家说:“企业好比是一辆汽车,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就是汽车的四个轮子.汽车要前进,四个轮子少一个都不行。”

国资委提出要求,在所有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大型企业还要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在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已是大型企业普遍采取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如美国新泽西洲的美孚石油公司、法国埃尔夫石油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等都设有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分别拥有一、二百人的法律顾问。这些法律机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以追求最大效益、最小风险和最少纠纷为目标,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舞台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2构筑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预防体系

3.2.1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所签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款有无遗漏,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文字是否准确、严谨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国有企业必须尽快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委托管理制度等:建立以合同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对于企业已实践多年的常规性合同,具有较高重复性和利用率的合同,应拟定好固定合同文本,比如测绘合同、印刷合同等。严格履行签订合同须经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出具法律意见,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建立定期对企业合同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的管理制度,依据情况变化及时完善企业的固定合同文本。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执行等各方面建立起有针对性的规定,形成协调的合同管理体系。

3.2.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循,作到人人有专责,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才能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同时规章制度完美的过程,也是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因此.一个企业制度的出台,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包括它的提出、调查、审核、修改、完善等.只有这一系列的步骤一一到位,才能确保企业规章制度具备合法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协调性。

3.2.3建立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随着知识产权的取得、管理、保护和利用纳入法制轨道.各大企业普遍加大了对知识产权开发和管理的力度,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量也在逐年增加,但目前还有不少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科研开发与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创新与依法保护明显脱节.有的企业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自己的品牌被盗用,导致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下滑,甚至面临破产的境地,或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了解不详,不自觉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而因此处于被动局面。所以,企业要想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就必须保住自己的“名牌”不被乱用,产品不被仿冒。不去随意使用他人的产品。

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成为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努力改变重发明轻专利、重运用轻保护的现状。自觉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专利信息的检索.避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抓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对商业秘密等建立规章制度,划分保密范围、与员工和经营对方当事人签订保密协议、确定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实施有效地防范管理。

3.2.4从程序上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

一个重大经营决策的出台,既要保障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也要保证决策在法律上是最佳方案,有利于决策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要杜绝上当受骗,避免显失公平,防止纠纷发生。因此.为了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国有企业应在对外投资、产权交易、企业改制、融资担保等重大决策上建立一套可行完备的法律论证制度,强制推行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程序,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3.3建立诉讼风险管理组织,确立诉讼风险预警体系

按照资委《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快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处理和备案机制。为了避免诉讼给企业可能带来的损失,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相互配合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体系。

法律事务机构需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深入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研究确定法律对策,实施诉讼风险分析。在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时,应积极主动请当地政府参与协调、平息,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若遇到协调不成而引发诉讼的,要积极应对,努力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另外,要加大对案件备案管理的力度。结合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有效的案件统计体系,使领导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企业的案件情况。详尽洞察企业的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

3.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全员风险防范体系

许多事例告诉我们,很多企业在纠纷中处于不利位置或者被迫履行不平等的合约,都是因为业务人员在操作中不够规范,存在瑕疵而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和员工尤其是业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如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用较少的费用避免较大的损失。所以,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是公司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降低风险的基础。这个基础打不好。再好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也都会大打折扣。

总之,为有效预防、减少各种经营风险,国有企业迫切需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健全组织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完善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查机制,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程序。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预防、减少企业经营或决策风险,为企业更好的发展形成法律的保护墙,为国有企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帅长红,主编.围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施手册[M].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什么是总法律顾问?为什么要推行这项制度?东风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如何?它将朝着何处发展?试就这些问题谈些个人的初浅认识。

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外成功企业的通行做法,在国外的跨国公司里,总法律顾问的地位是与财务总监并驾齐驱的,任何合同文件,都必须同时得到两者的同意后才能签署。在这一过程中,财务总监要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能产生盈利,总法律顾问则要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中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法律事务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招投标、改制重组等法律事务。

去年新成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并颁布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对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各个环节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企业因法律方面的明显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处罚力度。

东风公司企业法法律顾问工作起步于80年代初。1983年7月23日第一个法律顾问机构――第二汽车制造厂经济法律顾问组成立,设在总师室,仅有一名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到2002年东风公司已有六十多人通过考试,取得了法律顾问资格,一部分同志已经被单位聘请为专、兼职法律顾问。2003年东风公司实施战略重组后,公司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律事务机构在新体制中提升了位置,即在总裁办设立了法律事务处。

东风公司法律顾问机构,在运用法律手段,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还同时告诉我们,企业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由不认识到认识,不自觉到自觉,不重视到重视的逐步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在东风公司的发展进程中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东风公司与日产合资的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已于2003年7月1日正式运营,表明公司国际化战略重组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意味着公司将面临着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市场法律环境,加大企业法制建设的力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以东风有限为例,法律事务工作起步快、起点高。目前东风有限法务部,有编制十八人,设置了调研科(三人),负责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法律事务一科(七人),设资产管理岗、劳动安全环保岗、资本运作岗、合同管理岗、建筑房地产岗、涉外法律事务岗各一人;法律事务二科(四人),负责诉讼事务处理;综合科(三人),负责法律文书及档案管理等。

东风汽车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法律事务处,设置在总裁办,既是东风汽车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机构,又是东风汽车公司法律顾问机构,具有独立的职能和职责,承担公司法律顾问工作。

从长远考虑,公司将逐步强化法律事务机构的过程中,在法律咨询、对外投资、合同管理、政策研究、工商登记、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讼、法制宣传、专业队伍培训等方面,都应该设置专人专岗,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职能,积极创造条件实施规范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使其步入良性运行轨迹。

东风公司在新的体制框架下,面对新的挑战必须全方位转变思想观念,促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更新。改革重组后,东风公司已成为一家国有控股投资公司。在新的公司组织架构下,以产权为纽带,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形成规范的母子公司关系。多层次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总部职能将更多地放在战略规划、投融资管理、投资收益管理以及派驻人员管理等方面。这就要求管理方式要由以往的直线职能式管理转变为产权式管理;由以微观为主的管理转变为以宏观为主的管理。这是我们法律顾问今后的工作重心。

根据国家法律顾问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东风公司的实际,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发展趋势有如下的思考:

根据国资委2004年6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结合东风公司多年来的实践,尽快制定和完善《东风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公司法律事务的工作范围、主要职能和职责,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体制上,东风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可以采用二级管理体制模式,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组织。体制是载体,人才是关键,除了引进少量高素质的专业法律人才外,还应建立一支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在方法上,支持鼓励企业有识之士参加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提高素质,充实力量,发展和扩大一支既有实践经验,又有专业知识的法律顾问队伍;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企业经营;风险管控

一、合同各阶段的风险管控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基于对于安全运营的需求,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企业由单纯重视诉讼管理,转为重视日常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需要切实有效的管控。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控制

1.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合同相对人是各种经济体制、所有制形式以及不同国家的民事主体,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风险交易”。应当警惕从签订阶段就存在的法律风险,从内部看:合同签订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责任人;从外部看,我国刑法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罪名,触犯刑律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签约过程中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签约后出现违约行为,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签订应当授权专业法律人员管理,全程进行法律风险管控,重视相关法律规范与司法解释。

2.部门联合会签制度:企业内部的联合会签,是法律风险管控的核心制度,各部门依照管理职能紧密衔接、相互制约、独立决策,共同参与合同审批流程。联合会签制度应当科学高效、公开透明,防止出现商业贿赂或谋取非法利益等内部法律风险。结合实践,较为科学的联合会签流程一般涉及:(1)采购或销售部门发起签约申请,提交合同草本、会签单、审核上报相对人资信材料;(2)考核部门审阅价格、进行成本和利润分析,制作经营报表;(3)会签部门依次审批、分管经理批示,例如:技术研发、质量监督、仓库、交接车间等涉及履行部门;(4)财务部门核实应收账款,管理收放款业务,负责资产放行证件;(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程法律风险管控,办理用印并、负责合同档案管理。

(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控

1.财务风险监控:合同履行阶段的财务风险监控,包括对资金问题主动调查活动,不是出现经济损失后的消极反应。合同管理部门对财务部进行账目监控,经营业务中的赊销账款等资金使用进行例行核查。发现存在履行瑕疵及时处理,避免履行中出现抗辩权事由而导致法律风险。发现不能按期回款情况,行使抗辩权并及时沟通解决。发现相对人出现严重的资产或商业信誉问题,行使不安抗辩权。按照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对责任人督办问责,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登记履行情况对客户进行信誉评级,依照信用等级分别评议赊销额度和赊销时限。

2.资金动态核查:合同管理按照资金输出和资金输入两个环节核查动态账目。对合同履行发生的资金动态进行账目核查,当天核算、当天公布并记录在案,避免出现随意更改账目现象。由合同管理部门监督制度实施,代表公司实施资金动态监控,发现可疑往来账目尤其是极端账目,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企业利益。监管工作前移至履行阶段而不是在合同争议阶段,履行过程中的资金变化情况,直接反映出履行中的法律风险状况。企业应当立足于资金动态监控,建设合安全、顺畅和高效的风险管控模式。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1.合同管理善意原则:维护企业利益是企业风险管控的核心目的,出现合同争议优先采用低成本纠纷解决办法。企业之间依照善意原则处理问题,主动沟通解决,不能直接追究责任或者依照合同法主张维权,使得原本可以协商解决的争议走向极端方式。企业出现经济损失,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因此承担管理责任,应当避免出现损失,遵循善意原则把争议解决在履行过程中或者协商阶段,如果争议出现在责任追究或诉讼阶段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解决争议以考虑经济利益为关键因素,同时考虑社会影响和企业长远利益。

2.避免出现诉讼案件:合同争议的解决应当避免出现诉讼案件,这体现出日常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实行科学严谨的日常管理,才能有效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企业参与诉讼活动可能产生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尤其国有企业参与诉讼,出现政治影响后企业负责人可能因此失去晋升机会、承担连带责任。即使私营企业也应当考虑企业社会形象,不能滥诉、缠诉。合同管理部门依照合法合理性原则开展法律风险管控工作,满足相对人合理要求灵活处理争议,维护缔约双方长远合作关系。争取用缓和方式解决争议,出现合同冲突,当事人可能采取不合作态度,导致问题陷入尴尬局面。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合同争议,先发送律师函通知表示善意提醒。最终决定以诉讼方式处理的争议,委托专业律师提讼主张合法权利。

二、合同管理制度与企业风险管控

合同管理立足于企业法律风险管控,有效的保障了企业发展的稳定环境,保障了企业的经营安全和长远发展。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企业之间依赖合同形式保障各方权利义务,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中占据核心地位。提高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会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为企业带来高利润的回报。

(一)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1.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应当先签订合同后办理业务,例外情况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业务,良好的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律范围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免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当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流程》、《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体系化的法律风险管控。合同管理不是经营业务的附属程序,坚决杜绝事后补办合同行为,业务办理完毕又补办合同手续让整个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虽然无纸质合同的实际履行,如符合《合同法》规定也是有效法律行为,但这种情况使企业承受巨大法律风险:对于合同中标的物数量、质量最终认定方式,以及履行时间、地点、方法等方面的约定容易出现争议,没有纸质合同作为认定和主张的依据,这些争议无从确认和查证。

2.资信调查与建立信用档案:合同申办部门负责收集和提交合同相对人资信材料,包括合同履行应当具备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质量证件或法律文书、专利证书等文件。确认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有重要法律意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出现争议后的法律请求效果。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因无权产生法律风险。一些企业没有谨慎考察相对方主体资格,导致合同归于无效或效力待定,或者与无履约能力当事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陷入履约障碍。合同签订后全程登记履行情况,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并进行信用评级。

3.合同条款审核:企业经营合同大多是常见类型,依照《合同法》我国承认各种符合成立和生效要件的无名合同,缔约各方应当诚信履行、善意履行、依照合同目的促成履行。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制定十几条主要关键条款反复使用,格式条款不能避免法律风险。条款最终由经办人填写,其中空白项和附则(其他约定)的填写中存在巨大法律空间,经办人在填写时,与签署普通合同有同等法律风险。因此,签署格式条款同样需要严格审核,无论何种类型合同,应当由专业法律工作人员或律师逐一审查合同条款。

4.合同的印章管理:合同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是签署合同的关键,依照《合同法》规定:约定加盖印章生效的合同,自加盖印章并符合生效要件时生效。企业经营合同一般约定加盖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除非特别约定,财务专用章或部门印章不能用于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由专门部门保管和使用,未经会签手续并经分管经理同意,业务员不得随意使用公司印章。需要携带外出的使用的,应当由经理批准按流程使用并及时归还。

(二)联网审批流程的法律风险管控

1.联网审批的监管优势:现代企业采用合同联网审批流程具有监管优势,重视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是法律风险管控的发展趋势。在网络系统中上传的合同电子数据长期保留在数据库,系统能立即发现和记载违规行为。这种监控模式提高了企业法律风险管控效率:法务部门网上管理人员可以全程监督合同业务,联合会签部门的办理情况直接在电脑系统显示,避免了各部门相互推诿;在网上可以随时核对合同条款、查阅审批信息,有效减少了工作失误;由于流程的公开性和互动性,经办人对于提交材料更加谨慎。联网审批通过的合同,由经办人确认后上报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大幅度提高监管效率。

2.纸质资料的网上流程衔接:纸质合同的签署和监管,是企业法律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合同档案是司法过程中的重要书面证据,这项工作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都直接关系企业利益。实行合同管理联网管理平台的企业,申报的各项数据应当与纸质合同档案完全一致,签署过程中合同文本在内部网络上传递和储存,经联合审批并上报经理批准后,依照审批情况签署纸质合同,这种公开审批的模式使得决策者更加审慎。各部门有独立的账户和密码,对合同管理全程有效的管控,各部门相互之间配合、相互监督,纸质材料与电子文件相互印证一致。

(三)合同档案在法律风险管控中的利用

1.合同档案的整理利用:纸质同档案属于法律风险管控的重要文件,监管部门审查合同履行全程并立卷存档,合同回收采取统一的编号和归档方法,按照“资本输出类”和“资本输入类”对合同档案进行科学分类。建立合同目录包括(1)合同文本原件,包括补充协议、备忘录等资料;(2)资信档案,包括各类与合同有关的证件、质量文件、专利文件等资料;(3)部门联合会签单,包括经理批示、各部门会签、履行情况备注等文件;(4)财务单据,包括借款单据、赊销单据、银行单据等资料;(5)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履行情况备注等其他法律文件。

2.合同业务的全程督办:依照合同档案进行全程督办,发现违规行为依照合同管理办法问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顺利履行完毕的合同登记后存入档案;没有合适履行的合同注明原因并及时督办;出现争议的合同,将合同档案上报法律事务部门处理,避免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进入诉讼程序的合同纠纷,委托法律专业人员或者律师进行维权,建立法律风险档案。通过系统化、全程化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管控。

三、结语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推进,企业更加重视法律风险管控工作。虽然现阶段有很多工作要进行完善,但令人欣慰的是,我国的合同管理水平正在大幅度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管控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精细化。市场经济法制化体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也是法律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信号。在全体法律人的探索和努力下,基于对于合同管理制度与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不断研究和实践,将形成更加规范、诚信、安全、文明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繁荣发展。

作者:范晓伟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李杰利.合同管理规范高效操作规程.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2]张雅冰.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协同性.经营管理者.2011(19).

[3]王怀、王正志.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法律出版社.2007.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 键 词:劳动用工管理三项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Abstract: the reform of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 internal personnel, labor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is to fully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staff and workers, strengthen a key factor i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nterprise market. At the same time in order to further implement the party plenum spirit, the implementation of "large and medium-size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o establish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an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basic norms"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requirements, promote the enterprises to speed up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and strive to change their operating mechanism. According to the author for many years engaged in the work of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experience, then analyzed the labor and employment system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put forward their own unique point of view, the author also hope that through their own efforts, to make suggestions for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Key words: labor management system three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管理比较先进的国有企业已经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而作为三项制度改革之一的劳动用工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讲它是"三项制度"改革中涉及面最广、难度最大、思想问题最多、直接影响队伍稳定和改革成败的重大制度改革。规范劳动用工是企业有效组织生产、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劳动用工是企业有效组织生产、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转型”发展的根本保证。

随着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劳动用工管理也日趋规范,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传统的员工“身份管理”带来收入待遇的差异,影响到企业的和谐稳定。当前,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多种“身份”称谓,有全民工、集体工、退休聘用、劳务派遣工等。不同“身份”的员工收入分配、社保、福利等制度不尽相同,收入水平存在差异。收入水平的高低不是以岗位价值和绩效贡献决定,而是以“身份”来决定,造成公平缺失。

(二)员工年龄结构老化,有的企业平均年龄超过40岁,中间力量缺乏。人员辞职及自然减员人数多于引进人数,员工人数逐年下降,特别是各类技术工种人员青黄不接现象严重。

(三)薪资体系不合理。沿袭按职务、技术职称的不同标准确定的等级工资制,不利于定岗定薪,难以实现科学管理,也是直接造成薪资相对平均,竞争力不强,中坚力量缺乏,管理出现断层、新生代留不住,也没有真正体现“以岗付薪”的最核心原因。

(四)由于历史和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等原因,缺乏合理的退出机制,下岗职工居高不下,主要集中在技能和服务性岗位上,造成职工能进不能出,公司人工成本大,市场竞争力弱。

(五)企业劳务派遣工的管理尚不规范,存在用工风险。随着80后、甚至90后劳务派遣工的出现,劳务派遣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维权意识也日趋增强,维权的劳务工多是30岁左右的新一代农民工,这一代农民工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与社会接触广泛,懂得一些劳动法基本常识,会使用一些有效的方式、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他们会主动搜集一些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证据、将与老板的谈话进行录音、将考勤记录复印等。由于企业用工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加之企业缺乏这方面防范意识以及相关法律对劳方的相对倾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往往会被置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利于理顺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已然成为企业改革发展和战略“转型”的短板,如果不及时规范,必将影响到员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劳动用工深化改革的措施

国有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一)全面梳理劳动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用工。

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企业需要全面梳理国家和地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并将企业在用规章制度与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对标,及时查找和修正制度中不完善或不规范的部分,且要履行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依规,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岗位设置,确保人岗匹配。

企业要按照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标准,严格按照劳动定员人数配置人员。按照分类、分层、分结构的原则建立岗位体系,规范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要体现效率和效益原则,要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人,人岗匹配。”

(三)规范用工形式,明确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用工合同和程序、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刚性规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劳务派遣的管理。近几年来,发生在劳务派遣工身上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而绝大多数争议是劳动者因工作时间与休假、加班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原因与企业发生争议。所以企业需进一步完善用人制度,合理估算用人计划,统一界定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及用工岗位,确保劳动用工合法、合规。

(四)精心设置甄选程序,把人才“拣”出来。

在人才管理中,人才甄选是第一关,也是最关键的一关。现代企业要走出依照个人经验和直觉选人的阶段。选人要遵照科学的甄选程序,利用科学的测评工具,选择出与企业最匹配的人才。选对人比培养人更重要,选对人只需要三五小时,但培养人需要三五年,选错人,不但培养没价值,还会搭上影响企业发展的机会成本。

树立正确的培训观,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说明教育与培训的极端重要性。在人才开发上适宜的时间和金钱投入是一种立足于未来经营的投资。通过教育和培训方式,企业进而帮助人才及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努力使他们的职业成长与企业的发展目标及其实现过程协调一致,融为一体,人才的流失现象将大大减少。

(六)优化企业薪酬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企业要在规范劳动用工的基础上,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有条件的单位可聘请专业的管理咨询公司对当前的薪酬体系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优化设计,合理提高员工的薪资水平,适当拉开薪资差距,吸引、留住公司发展必须的核心中坚人才。同时制定“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打破以前的管理或职务独木桥问题,给员工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空间,真正实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

(七)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员工合理有序流动。

本着“贡献至上、价值管理”的原则,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真正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打破以往“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对业绩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员工进行转岗及培训,两次转岗及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岗位的员工,可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八)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和化解用工风险。

企业要统一规范劳动合同(协议)文本,除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劳动合同(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执行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标准、保险福利待遇、考核及奖惩制度、违约责任、合同(协议)的续约或解除条件等。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监督审核力度,于年初提出了管理创新课题———“基于风险管控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提出这一课题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理论研究、实践分析,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审核力度。体系从建设到运行半年多以来,大大提升了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细化管理,规避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

【关键词】

合同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0前言

风险管控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当前建筑施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没有高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只有不断规范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风险管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电力施工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元,职工286人,年收入5亿多元,每年需签订大量工程合同。作者对该公司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参考大量资料,帮助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收到良好效果。

1实施背景

1.1国家不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制化管理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经济法律的强制性。近年来,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房屋维修办法》、《总分包实施管理办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各个合同主体之间联系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目前建筑施工市场竞争趋于激烈,企业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不断加大,只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企业,才能有效减少工程建设风险,增加企业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1.2国家的反腐形势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对企业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国家政策、经济的主要着眼点就是抑制行业腐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初步建立,对企业管控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电力工程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不断加剧,电力施工企业产能过剩,竞争更加激烈,合同价格越来越低,而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却越来越高,造成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持续提升。因此,只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企业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保障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1.3随着超越电力建设公司生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扩大,企业自身也需要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有效的改进、优化和提升

2014年,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全年承揽输变电工程45项,架设线路总里程340.56公里,实现变电容量183万千伏安。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6亿元,同比增加13%。企业的高速发展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对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有效的改进、优化和提升,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总之,在建筑施工市场上,一个不慎签订的合同就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目标

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提升效益为目标,与现有管理体制和手段相结合,力争用最小的改动,实现最优的风险控制效果。企业建立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主要目标就是“对企业合同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体系的目标定位在于:

1)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实施、履约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

2)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施工合同的签订条件越来越苛刻,而施工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生死存亡。

3主要措施

3.1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公司在企业内部选拔出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优秀合同管理人员。同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建立完善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员的选拔和后续发展。同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所有签订的合同建立电子文本,同时编制电子目录,方便合同的检索和查询。

3.2合同科学分类

结合公司实际,将企业的合同划分为三类,实行分类管理。一类,经济合同包括股权投资合同、对外借款合同、对外担保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无形资产买卖合同、对外捐赠合同和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对外分包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最终由供电公司总经理批准。二类,经济合同包括100万元以上低于500万元的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对外分包合同,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最终由供电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三类,经济合同为一、二类经济合同以外的其他经济合同(如5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发包合同。)由本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时,将合同类型调整为: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其他合同、股权投资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形资产买卖合同、捐赠合同。

3.3防范合同源头风险

1)参加系统外部工程投标前要认真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和项目核准情况,对拟投标项目的风险进行审慎分析。重点研究发包人是否存在可能无力持续支付工程款的倾向;是否存在信誉问题,是否有滥用权利,对承包人施行非合同约定的罚款或扣款等现象发生。加强投标前的合同风险评估和审查,分析合同中可能给承包人带来风险的条款,对存在明显不合法规的歧视性条款或缺失公平的“霸王”条款的招标项目,应坚决放弃投标。

2)参加系统内投标也要仔细研究标书,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计算基本施工成本,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

3)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系统内的合同一般采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文本签订。系统外的合同,根据市公司法制办审核后的文本确定。施工单位在审查时应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

3.4做好合同(签订)后评估

1)建立和落实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加大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激励机制,将批准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作为与项目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主要依据,作为项目实施内部承包、外部分包的合同签订依据。

2)做好合同后评估优化施工方案,合同后评估是以中标价为基础,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组织及施工成本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测算并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编制责任成本预算,预测项目的成本和效益。

3)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每个角落,促进合同管理的专业化。

3.5切实做到合同履约

1)要降低项目管理风险,首先要妥善收集和保存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和现场验收等资料,认真按合同约定期限、合同约定程序做好签证工作,同时要注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权限,防止无效签证。其次要按合同约定定期报送工程进度结算资料,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说明和结算依据,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将所经手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书(指投标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报价书)和合同文本对公司管理部门或项目部进行交底,使他们对施工合同的签订情况有比较详细深刻的了解。

3)合同为转移企业风险,可能会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等风险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3.6完善变更审批手续

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可预见和可变更风险,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合同内容,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采取全过程、系统化的动态合同管理。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偏差,对工程实施情况实时进行诊断。合同履约过程中要积极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减轻风险的不利影响,及时修正、变更、补充合同,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必要时选择终止合同。

3.7控制分包合同风险

1)建筑企业分包合同风险控制的水平,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对分包商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完善分包商信誉评级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引入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准入及清退管理制度,实施分包商战略合作伙伴管理,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合格分包商,严禁不合格分包商参与工程分包。要求所有进入超越电建公司的分包商队伍必须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入网。

2)合同签订后,工程的预算成本可以基本确定下来,企业在组建项目部时,能够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工程实施时,可以将费用分解到各分部或分项,能够做到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为节约工程开支、争取工程盈利打下基础。

3)为规避合同风险,提高企业效益,2014年超越电建公司新成立了“配网施工队”,减少配网工程的分包,消除了分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同时规范了零用工管理,从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租用民工,规避了劳动用工合同和伤亡赔偿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4总结

合同管理体系实施以来,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细化管理,规避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2014年以来,超越电建公司共签订合同230多项,未发生一例合同纠纷;办理工程结算160余项,都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例办理,做到了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作者:刘乐璇 单位:临沂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王爽.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防范办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

[2]潘锡雄.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

[3]李宏强.浅析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J].现代品牌,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