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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gives the connotation of Activity-Based Cost control; and then puts forward specific measures: optimize the details of operating costs, shorten production cycle, improve production, to carry out the analysis of the value chain, enhance staff training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business operations cost assessment system.
关键词:作业成本法;成本控制;成本动因;价值链
Key words: activity-based costing;cost control;cost driver;value chain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7-0026-02
0引言
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osting,简称ABC)是一种通过对所有作业活动进行追踪动态反映,计量作业和成本对象的成本,评价作业业绩和资源的利用情况的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该方法以作业为中心,根据作业对资源耗费的情况从而对资源的成本分配到作业中,然后根据产品和服务所耗用的作业量,最终将成本分配到产品与服务。说明成本对象引起作业需求,而作业需求又引起资源需求,这是成本分配的“资源流动”。
作业成本控制以作业作为企业成本控制的基本单元,通过对作业及作业成本的确认、计量,最终得到相对真实的、准确的产品成本与作业成本数据。以作业为基础的成本控制模式把成本控制的焦点从传统的“产品或服务”转移到“作业”上来,以“作业”作为企业成本控制的基本单元,从认识成本动因入手,将企业这个生产经营过程视为一个前后一贯、上下关联的各种作业构成的链状结构,反映成本控制的关键因素―成本动因的信息。通过对所有与产品相关联的作业活动的追踪分析,做到尽力可能消除“不增值作业”,改进“增值作业”,积极优化“作业链”和“价值链”,想方设法增加“顾客价值”,进而提高产品成本与盈利计量的准确性,提高企业决策、计量、控制的科学性,提高成本控制与作业管理的水平。作业基础的成本控制系统在进行负反馈控制的同时实行有预见性的前馈控制。作业基础的成本控制系统具有“二维”观念,即成本分配观和流程管理观,前者进行纵向分析计算,后者进行横向分析计算,能够为企业内外部顾客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为更好在实际中,实施作业成本的控制,就具体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1优化作业成本细节,防止失误成本
要使作业成本的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除了对企业生产管理系统进行优化,还必须从生产等环节的各个“作业”的细节入手。作业成本法细化了企业成本控制的对象,为企业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成本控制率等提供了可能。需要在时间、人员、财力上考虑,从作业涉及的人员、使用的设备、实施的环节等各个方面入手。提供不同服务水准下的成本数据,说明成本上升的原因,分清部门责任,而最终的决策由各成本相关部门做出。可以从作业成本自身出发,改善作业效率入手,以此为切入点,对产品的成本核算系统进行优化。
失误成本是根据不精确的成本信息做出的不准确的或者不合理的决策而导致企业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失误成本产生的原因包括,不合理的产品成本定价导致无利润的销售或者产品竞争力的丧失,不良的产品设计,比如一味考虑增加产品性能而添加特殊部件或者复杂的工艺导致成本的增加超过由于性能增加所获得的收益。采用作业成本法,通过提供相对精确地成本信息,作出准确的生产决策,防止失误成本的产生。
2缩短生产周期――全面改进生产――实现增值
采取作业成本法,在成本控制时,具体做到缩短生产周期、进而全面改进生产,最终实现增值的目的。
2.1 缩短生产周期企业从产品设计直到产品最终交给顾客的整个过程就是企业的生产周期时间,具体的包括产品设计时间、生产前准备时间、加工生产时间、材料和产品搬运时间、等候和检验时间、储存时间及运输时间等。确切地看出,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可以增加最终产品的价值,仅有设计时间和生产加工时间可以增加价值。进而,缩短生产周期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是尽量减少甚至消除不增值作业的时间;二是消除增加价值时间中的无效时间。当生产周期时间分解成各个不同的时间片段时,它便转化为与各种产品、顾客订单或者批别产品相联系的用于管理的各种过程。这些过程是由一系列消耗诸如工资、存货、折旧等资源的各种作业组成的,一切作业耗费的资源大多数可以转化为用时间来表述,时间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源,它是度量作业链或供应链的一把尺子,有助于理解生产周期时间内所耗费的资源是否增加了价值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价值。
2.2 全面改进生产全面改进生产环节是指基于缩短生产周期的考虑,从产品设计开始,到组织产品生产,直至生产出顾客满意的产品为止的全过程改进。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是企业内部作业链的首要环节,是主要的增值作业,决定了后续作业的完成情况,对产品性能、所用材料、组织生产的工艺流程和成本乃至整体价值链都有关键性的影响。75%左右的成本在产品设计阶段都已经确定下来,产品设计是企业最重要的成本动因,成本是由作业引起的,产品的设计方案所需的作业不同,从而其耗费也不同。要降低成本,就必须从产品设计开始,进行作业分析,使产品设计在保证必要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成本较低的作业,降低作业耗费,进行流程优化,全面改进生产。
其次是建立适时生产系统,如何把产品设计变成现实,还要解决如何组织生产经营问题。需要保持企业整体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环环相扣,准确无误地运转,真正消除一切不必要的作业, 这就要求建立适时生产系统。是在生产高度电脑化、自动化基础上形成的生产管理系统,其目的就是消除一切不必要的作业,要求企业在销的各个环节尽量实现“零存货”,也就是说在供应阶段所需的材料物资能保质保量“适时”供生产使用,生产阶段的各个生产环节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要求“适时”地、保质保量地提供半成品,在销售阶段按顾客的要求保质保量“适时”地将产品送到顾客手中。
最后是实现全面质量管理,它强调顾客满意,并把管理重点放在满足顾客需求上,也就是在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好质量关,使之达到“零缺陷”,从而消除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切不必要的作业。
2.3 实现增值增值评估是作业成本控制的最重要方法,确认每项作业是增值作业还是非增值作业,将非增值作业剔除或在规模上压缩到最低限度,保留增值作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扩大规模。实现增值的价值包含顾客价值(能够满足最终顾客需要的增值作业)、股东的报酬或价值(具有提高股东价值的增值作业)和业务价值(即实现顾客价值和股东价值的条件的作业)。
3开展价值链的分析,增加企业价值
价值链分析法是比较典型的具体实施以作业为基础的成本控制方法,其最终目的是在确认无增值作业后采取合适的成本降低技术消除它。通过价值链的分析可以了解到:一是企业内部的价值链,努力消除不增值作业,减少浪费,提高增值作业的效率;二是企业在整个价值链中的位置,探索利用上下游价值链实施成本管理的可能性;三是竞争对手的价值链,明确企业自身的强势和弱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是考虑企业内部价值链分析,其分析企业必须识别生产前后的作业,认清他们的联系并予以利用,然后评估作业之间的联系,利用这些联系降低成本、增加价值。产品设计的方式影响生产的成本,如果零件数是不同生产作业的成本动因,工程师重新设计使用零件数较少的产品方案,则成本会大大降低。
其次是进行行业价值链分析,通过开发利用企业外部价值链之间的关系,可使企业和外部相关方受益。比如,开发利用供应商价值链假定一个企业为了形成经营差异和降低体质量成本,采用全面质量控制方法,这要求对质量进行管理,使生产达到零缺陷要求,但是如果供应商配货不及时、质量低劣,则企业将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再如,开发利用购买商价值链,购买商或顾客会对一个企业的战略地位产生重大的影响。开发利用购买商价值链,有助于与购买商建立起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稳定的销售渠道,扩展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员工和会计核算员业务培训
企业为实施作业成本法需要调整组织结构,重新配置人财物等 ,企业需要增加熟悉作业成本法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既可以通过内部培训,也可以从外部招聘或两者相结合,让企业尽快实现变革,特别注重企业员工的内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具体作业人员在内的培训。
此外,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建立有利于作业成本法推广的高校知识体系,应将作业成本法作为教学内容纳入高校本科和专科会计课程中,制定有利于作业成本法推广的后续教育制度,使会计人员尽解和熟悉作业成本法产生对作业成本法的认同感。
5完善作业管理体制,建立作业成本考核制度
作业成本法能提供较详细准确的会计信息,需要搞好体制改革和提高人员素质外,还要加强企业自身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全面推行作业成本法,需要企业具有科学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行为规范,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制制度,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方法,建立作业考核单位(考查单元)制度。重视以作为为单位的管理体制的研究和开发拓展。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作业成本控制,各大型企业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推过使用进行成本控制,定能将企业的成本控制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作业的增值,企业价值的增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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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我国信息技术事业兴起、发展的年代,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成本计量与核算也日渐由手工核算转变为电算化阶段,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成本核算问题已成为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本文通过对信息技术的特点以及信息化对成本计量模式、成本核算方法等影响的分析,由此引发对信息技术环境下成本计量与核算的探讨,并深入发现信息化下成本计量与核算内容、方法等存在的问题,继而对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用以完善信息化下成本计量与核算的方法,有效的进行成本计量与核算,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关键词 信息技术 成本计量 成本核算 影响 问题 对策
在我国信息技术兴起发展的时代,电算化普及程度大大的提高,各种商品化会计软件的出现,面对21世纪,面向企业环境的国际化,面对信息技术环境的迅猛发展下,通过与传统成本计量模式与核算的对比,通过对成本计量与核算的探讨,发现了信息技术环境下成本计量与核算中带来的便利与存在的问题,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好的计量与核算方法,使其更好的把握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成本的计量与的核算。
一、信息技术环境对成本计量与核算的影响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几十年不断的发展,成本核算也已经从手工计算到电算化阶段,信息技术对成本计量与核算的影响也在逐步加深。但是面对不断兴起的新事物、新科技,信息技术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其向更深层次的发展,我们需要不断研究,不断改进,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更好的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对成本核算与计量方法作出选择。
(一)信息技术的特点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简称IT)是以光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和通讯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技术。一般认为,信息技术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将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和通讯技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2)将分处异地的许多用户之间的信息传递通过一个转接网,控制在一个系统内,形成互连网络,从而为高效能、大容量地收集、处理、存贮信息;为系统、全面、准确地提供和反馈信息;为对大量信息开展综合分析、预测,进而为制定与优选决策方案、检查决策执行情况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信息技术对成本计量与核算的影响
传统成本计量模式是嫁接在会计账户系统上的。80年前,成本计量模式的出现大大提高和改善了企业经营管理的信息质量,推动了管理理论和方法的进步。80年后的今天,信息时代这股潮流使得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种种目不暇接的变化,经营环境的变化推动管理科学的发展,管理科学的发展又对成本计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已呈现出诸多方面不足,突破成本记录与账户单一结合体系势在必行。信息技术的应用使计量模式将会出现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并重且和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局面,现行成本、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和公允价值都可以用来计量。
二、信息技术环境下成本计量与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计量系统不能完全满足目标要求
H•托马斯•约翰逊和S•卡普兰 (H.T.Johnson & Robert S. Kaplan,1987)指出,成本会计系统试图满足三个目标:(1)将部分期间成本分配到产品,以便能及时编制财务报表;(2)为成本中心管理者提供过程控制信息;(3)为产品和经营管理者提供一个产品成本估计数据。典型的是仅用一种成本系统来实现这三种完全不同的目标。由于财务会计的思想已占主导地位,只有第一个目标完成得较好。然而,仅满足外部财务报告需要的成本系统,不能加强成本中心的过程控制,还将导致产品成本的歪曲和错误,计量系统不能完全满足目标要求。
(二)计量模式难以全面反映成本信息
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依附于财务会计的账务体系,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和真实地提供用于管理决策的相关成本信息,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成本计量的重心前移,使成本信息出现时滞。 (2)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忽视核心竞争”、“好量疏质”等缺陷,与现代管理思想相抵触。(3)传统的成本计量建立的基准点是“短期的”(1个月到1年),反映企业短期的成本信息,将固定成本短期期间化处理,淹没了大量战略信息,使企业绩效难以真正体现。
三、完善信息技术环境下成本计量与核算管理对策
(一)建立以责任成本为中心的成本核算体系
为了解决当前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使企业成本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防止成本核算混乱局面的出现,建立责任成本制度是有效方法之一。
(二)建立多重成本计量模式
总而言之,信息技术的引入,为各种会计计量和核算方法的运用、发展和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实现信息化,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成本计量与核算的工作量很大,涉及到材料的收发存核算、人工费的统计与分摊、间接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摊、中间产品的成本核算等等,有些基础数据的形成甚至需要几个部门的共同认定,实现信息化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企业成本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这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成本计量与核算的信息化关系到企业的长远生存和发展,应引起中小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会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关键词:医院 成本核算 成本失控 成本控制
一、医院成本费用失控的原因
(一)医患关系存在缺陷
由于医疗服务具有技术性、专业性等特点,使得一般的患者难以全面掌握复杂的医疗信息,无法行使自身对服务项目的选择权和支配权,因此,患者往往将对自身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决策权委托给医生,我国现行医院医疗服务通常采用按服务项目支付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增加医院的经济收入,相当一部分医生将利用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消费,即分解收入、重复检查以及升级检查,故而,大大增加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二)社会医疗保障不足
一直以来,我国医院改革均围绕市场化,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为中心进行开展。就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而言,其实质隶属于政府调整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保障其配置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严重不足,不仅使得居民支付能力不足,而且还使得医疗市场丧失一个与医疗机构利益相抗衡的人,最终造成医疗市场监管人虚位、监管乏力。
(三)医院激励和约束机制算失衡
医院是非盈利性组织,其盈利费用归国家所有。国家为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行其业绩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无形的激励了医生的过度医疗行为,即医生为了实现自身经济效益价值最大化,利用患者的医疗无知,胡乱诱导患者进行消费;另一方面是医院约束机制乏力。受相关人员从业素质低下的影响,有效的医院约束机制得不到切实的执行,导致其流于形式,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以此,形成恶性循环,其不仅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而且还间接损害了医院的名誉,不利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四)药品价格监制无效
药品费用支出在患者医疗总费用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实践调查显示,医院的药品价格远远高于市场的平均售价,究其原因在于医院凭借着自身的种种优势,一味的提高药品价格,同时,国家针对于医院药品价格过高多次进行调控,并设立药品价格监制部门,实施价格管理以及价格补贴,但尚未得到有效的实施,以至于其形同虚设。
二、医院成本核算的方法
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直接影响着医院成本核算的高效性。通常情况下,我国现行医院成本核算方法可分为两种,即直接成本核算和间接成本核算。
(一)直接成本核算
直接成本是指可以直接计入费用,且医院科室无需分摊的成本。对于直接成本核算方法而言,首先是医院严格按照实际发生数计算,并直接计入费用科目,例如:公务费、日常维修费、劳务费以及卫生材料费等;其次是基于我国现行医院对固定资产折旧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使得医院部门只能够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合理的使用寿命,并实现对固定资产的折旧,之后,每月定额提取。
(二)间接成本核算
医院常用比例分配法和阶梯分配法进行间接成本核算,一是比例分配法。比例分配法主要针对于中小型医院,将公用的间接成本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费用科室。比例分配法虽能够保障间接成本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但其难以充分反映出每个科室的真实支出水平;二是阶梯分配法。阶梯分配法打破了比例分配法的种种弊端,但其分配层次复杂繁琐,不易操作。
三、医院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一)规范医院的标准成本
标准成本是指医院部门实施各项基础经营活动所消耗的成本费用。现行医院标准成本主要包括当期可实现的标准成本和理想标准成本。当期可实现的标准成本又称之为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该成本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人工价格的标准和人工用量的标准;理想标准成本又称之为直接材料标准成本,该成本的确定应立足于确定卫生材料的质量基础之上,由于卫生材料的质量是影响材料数量需求和材料价格的主要因素,因此,确定数量标准应以病人所消耗的材料数量为依据,确定价格标准应以材料的购买价格和运杂费为依据。
(二)全面计算和分析医院成本差异
医院成本差异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所消耗的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受医院标准成本制度的影响,将成本差异划分为有利差异和不利差异。当实际成本小于标准成本时则表现为有利差异,当实际成本大于标准成本时则表现为不利差异。医院通过分析和计算成本差异,有助于医院实施成本控制,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
总结来说,医院顺利、高效、有序开展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有助于明确医院经营目标,大大降低了医院的成本费用,提高了医院的经营利润,为促进医院实现经济效益价值最大化提供了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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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成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医疗行业的改革也拉开大幕。尤其是2010年,我国颁布新《医院会计制度》。该制度的颁布为我国医院的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本文首先阐述医院成本核算的概念,分析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结合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后医院成本核算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医院 新会计制度 成本核算 措施及建议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着我国各行各业的改革,尤其是医疗行业。医院面临的社会环境、发展方式、服务理念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由国家财政扶持到自负盈亏,由相对封闭到市场化,医院改革迫在眉睫。随着医疗行业改革的深入,我国有关机构开始对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修订。本着提高医院财务信息质量,提升医院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医院经营效率为出发点,我国于201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医院会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不仅改变了医院财务行为,也带动了医院成本核算的变化。在新制度下,医院开始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在没有政府财政扶持下,医院只有科学的降低医院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才能健康的生存和发展。
一、医院成本核算的概念
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各部门、各科室均要消耗一定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医院成本核算就是计量消耗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过程,并根据消耗资源和收入情况,寻找科学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二、医院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医院会计制度》增加了11个项目。如新增医疗风险基金、待冲基金等;新增预付款项科目,即将住院病人的费用划入应收医疗款项;新增科教项目支出和收入,专门用于核算医院科研和教学任务等活动。
新《医院会计制度》也对一些会计计量核算精确度进行了改革。如将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率降低至2%-4%,这是完全符合我国目前医疗服务行业坏账实际情况的。降低坏账的计提比率,在一定程度上也压缩了人为操控利润的弹性空间,保证利润的真实性。
三、医院新会计制度实施后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核算概念不清,定位混乱
成本核算按照核算范围可分为医院整体成本核算和科室成本核算,按照核算费用的不同可分为全部成本核算、变动成本核算,按照费用分配方式不同可分为以产量为基础的成本核算和以作业为基础的成本核算。目前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时,不区分部门成本核算和医院整体成本核算。但是部门成本核算和医院整体成本核算的目的是不同的,如果不针对性的采取合适的核算方法,那么进行的成本核算也是无用的。
当前医院领导认为成本核算就是真实的计量医院的各项支出,能够提供真实的数据结果。这与成本核算的定义是相违背的。成本核算是一个过程,是动态的,包括计量过程、结果分析过程、成本调整过程等多个环节,并不是单单的提供一个结果数据。
(二)重视不足,制度流于形式
由于医疗行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社会福利性,医疗行业能否及时、高效的提供医疗服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医院又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机构,因此,医院长期受到国家的财政扶持,医院的领导不会为资金的筹集而烦恼。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就不会关心资金的支出,也就是不关心医院发生的医疗成本。部分医院即使制定了成本核算制度,但是由于领导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而且进行成本核算会损害部分人员的既得利益,因此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三)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置不科学
医院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而非创造经济利润。因此,医院往往重视自身医疗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发展,而不是如何创造收入和如何降低成本。有些医院没有设置专门的成本核算机构,有些虽然设置了成本核算机构但是并没有赋予该部门足够的权力,造成在执行成本核算程序时,遇到数据采集困难无法进行成本核算。
当前医院在人员任用时,重点考察的不是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的高低,而是注重医疗能力的高低。以这种标准选拔的人员,是不能够高效的完成相关工作的。例如,一个具有很高医疗职业能力的人员被任用到成本核算岗位,他本身没有接触过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也许根本就不懂成本核算是个什么概念,更不用说利用财务会计手段进行成本核算了。
(四)新会计制度执行不力
新《医院会计制度》早在2010年颁布,并规定在2012年开始实施。医院虽然按照国家规定,于2012年开始采用新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医院财务工作人员没有深入的学习新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往往也只在大方向和形式上向新会计制度靠近,而部分具体规定并没有得到落实。即使医院新增了会计科目,但是对新增会计科目的理解不深刻,在具体执行时没有把握重点,造成数据的不准确。以不准确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的成本核算也是失真的。
四、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认真学习成本核算,认清成本核算本质
医院领导要充分学习成本核算本质内涵,了解成本核算对医院发展的重要作用,认清成本核算方法是根据核算目标进行选择的。严格要求成本核算工作人员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根据核算的目标不同,选择相适应的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工作人员在提交成本核算结果时,还要提交相关资料,如成本核算方法以及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依据、成本核算结果分析及降低成本支出应采取的措施等。只有这样才能将成本核算工作动态化。
(二)及时转变观念,严格贯彻成本核算工作
面临复杂的经营环境,医院领导要充分认清医院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政府逐渐放开对医院的财政扶持的情况下,医院如果资金紧张,就不会像以前那样得到国家的扶持。医院领导要向企业学习,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要通过合理的成本核算工作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成本核算部门要由专门的高层领导负责,防止实际运营部门对成本核算工作的干预,造成成本核算工作执行不力,无法发挥实际作用。
(三)健全机构设置,严把任用人员素质
医院要依据公司治理的理论完善医院机构设置,保证财务部门、监督部门、经济事项执行部门要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防止一个部门既是经济事项的执行部门,又是监督部门情况的出现。在经济事项的执行中,相关联的两个环节要由不同的人员执行,即使同一环节,也要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人员执行,防止舞弊的发生。在进行人员选拔时,要严把人员财会理论知识和具体成本核算经验,不能以其医药执业水平作为任用依据。
(四)加大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
要求医院财务部门、成本核算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新《医院会计制度》进行全面学习,尤其是相对旧制度有重大调整的部分。财务部门要深刻理解新医院财务制度改革的内容,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把握重点,真实的反映科目核算内容。成本核算工作人员要根据新增的会计信息,调整成本核算选取数据的依据和原则,使得成本核算更加精确。无论是在医院财务会计核算还是成本核算,都要贯彻新医院制度的思想和观念,整体加大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执行效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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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简称旧准则)对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做了一定规范,2006年2月15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 》(简称新准则)中,对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分类,使得成本法的核算比较复杂,时至2009年6月16日,财政部印发《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简称第3号解释),又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做出了新的规定,对其核算方法和程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和简化,使得核算方式类似于旧准则。由此,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核算方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和调整,应该深入思考这一系列变化的意义及其影响。
从目前文献来看,研究方向大多集中于新准则与第3号解释在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处理上的差异及其影响。具体来讲,在两者账务处理差异的阐述上,主要是以实例的形式来体现,从实际的会计处理出发,直接体现两者的异同。在两者变化造成影响的阐述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投资单位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果被投资单位分派了现金股利且长期股权投资没有发生减值,在投资单位当年的资产负债表中,按照第 3号解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将大于用新准则核算的结果;二是对投资单位当期损益的影响,由于在第3号解释下投资单位将其享有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会为企业进行利润操控提供一定空间;三是对财税差异的影响,按照第3号解释,只有当投资单位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个月时,对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方法才与税法相同,其他情况均会产生永久性差异,需进行纳税调整,由此进一步加大了财税差异。四是对减值测试的影响,根据第 3 号解释,投资单位要及时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而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这项操作相对比较复杂,由此第 3号解释对减值测试的有关规定会使会计处理显得更为复杂。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主要基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变化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角来比较新准则与第3号解释的异同,阐述变化的意义。但是现有文献大多注重比较两者会计处理的繁易程度对企业的相关影响,对两者变化的根本原因缺乏深入探析。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属于会计制度,而会计制度的基本目标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因而判断会计制度变化质量的根本判断标准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如果制度变化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则这种会计制度改变是合理的。基于此,本文尝试从会计信息质量视角对本次变化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会计核算变化规定的合理性。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变化
(一)相关规定的变化 新准则中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单位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账务处理时应当分投资年度和投资以后年度。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单位应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不难看出,新准则与第3号解释的区别主要在投资单位对于投资收益和资产减值这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上。一方面,关于投资收益的确认。新准则规定当年投资收益的确认要以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上限,超过部分作为清算性股利,冲减投资成本。而第3号解释指出投资单位以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需要再区分收到的现金股利哪部分来自被投资单位的留存收益,哪部分又属于现有的投资回报,即投资收益不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规定大大简化了会计处理。另一方面,新准则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适用范围把资产减值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两种情况处理,且已确认损失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可以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数额内转回。而第3号不区分两种情况,只强调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且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二)会计实务处理比较 A企业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B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300万元。2009年4月 6日,B公司宣告分派 2008年的现金股利120万元,2009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0万元。2010年3月5日,B公司宣告分派2009年的现金股利200万元;2010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0万元。2011年 5月2日,B公司宣告分派2010年的现金股利180万元;2011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万元。假定2009年1月1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
从表可以看出,2009年至2011年间,用新准则计算可确认投资收益24万元,而在第3号准则下,累计可确认的投资收益50万元,比新准则多26万元,而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少26万元,换而言之,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将可能导致少计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所有者权益(投资收益减少引起利润减少)。另外,按照第3号解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被投资单位所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无关,考虑到会计质量信息的谨慎性要求,应该及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故2011年出现了减值迹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因而期末计提了4万元的减值损失,且不得转回。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化后主要会计信息质量比较
(一)可靠性 在新准则下,投资单位在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需要划分属于投资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而在划分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估计与折算(见例④、⑥),因此得出的数据并不十分可靠。同时,从数据来源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性,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数据源自其财务报告,属于第二手资料,可能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从而引起计算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的原始数据产生偏差,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按照第3号解释,投资单位的数据以自身投资或收到的股利作为数据来源,有可靠的原始凭据,均属第一手资料,因此来源上更为可靠。第3号解释在清算性股利的会计处理上,投资单位除在初始投资时需要考虑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是否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其他情况下投资单位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全额确认为投资收益,省去了估计过程,因此数据处理也更为可靠。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各会计要素信息应当与真实的价值相吻合,具有确证价值,才能帮助相关信息使用者决策。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而言,在新准则下,由于投资单位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可能结果是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导致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出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明显大于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因此将低估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见本例⑦),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相反,按照第3号解释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总是大于或等于新准则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发生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使得该项资产净值与真实市场相吻合,相反,如果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则会低估资产价值,但低估范围将明显小于新准则,因为第3号解释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总是大于或等于新准则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从投资收益来看,被投资企业宣告现金股利分配,属于真实的已实现收益,应计算本年利润中,但新准则可能部分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从而导致少计本年利润,误导信息使用者认为企业对外投资的盈利能力较差。另外,成本法下账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相匹配,在新准则下,如果被投资单位连续几年利润增加,会进行冲减部分投资成本的会计处理,这样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下降,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认为减少了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相反,新解释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是初始成本,则不会出现该情况。
(三)可理解性 新准则下,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和确认投资收益根据公式计算得到。根据相关文献可知,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 ×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投资单位已冲减初始投资本”,公式中,“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为何减去“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很多会计工作者并不清楚,因而,新准则以此为基础提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较差。笔者认为,被投资企业分配股利多数情况下来源于上一年净利润和累积未分配利润,但也有可能来源于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投入资本,该公式的经济学本质是如果现金股利来源全部属于净利润或未分配利润,则不必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因为它属于正常的“利润分红”,一般不会减少企业期初所有者权益;如果部分现金股利来源不属于净利润或未分配利润,则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因为它属于非正常的“利润分红”,一般会减少期初所有者权益,相当于使用投资者自己的投入资本进行分配。具体来讲,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大于零,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现金股利分配额超过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实质上是把投资本金的一部分也拿来进行了股利分配,因而会冲减初始投资,而不是用赚取的净收益来进行分配。但这个公式也存在缺陷,现金股利可能来源于投资前的净损益、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按照新准则公式的经济学含义,这部分应属于投资者投入资本的本金分配,但这与客观事实并不相吻合。总之,新准则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和确认投资收益对多数人而言,难于理解。相反,第3号解释将获取的股利直接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再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便于理解和易于接受。
(四)可比性 可比性包含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两层含义。纵向可比要求企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而横向可比属于企业间的比较,要求企业间的会计政策、会计信息口径一致。随着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联系日趋紧密,各国的会计信息披露与国际准则趋同是大势所趋,以便不同国家间企业比较,有利于别国会计信息使用者深入了解企业状况。IASC理事会于2008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 7号》修改稿,删除了《国际会计准则第 27号》中成本法的定义,只要求在投资者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将股利作为收益列报。而第3号解释也要求,投资单位对取得的全部现金股利或利润均应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来加以确认,因此第3号解释与国际准则处理更加贴合、一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的要求。所以,此次变动增加了横向可比性,相对而言,降低了企业的纵向可比性,但它这不属于企业随意变动范畴,属于制度本身变化。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新准则的成本法下,投资单位要把被投资单位分配的现金股利人为划分为两部分:冲减投资成本和确认投资收益,但对于投资者而言,只要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现金股利分配的经济实质属于投资收益,而不是投资成本的收回。例如,假设甲投资者2008年1月5日投资1亿元,取得丙公司5%的股份,乙投资者于2008年10月投资1亿元,取得丙公司5%的股份,2009年丙公司4月15日宣告分配2008年度净利润,甲投资者和乙投资者的应收股利分别为1000万元,按新准则,甲乙投资者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和确认的投资收益均不同,但从经济实质来看,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对甲乙投资者而言,对于丙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发生任何变化,1000万元现金股利的经济本质属于投资回报,而非本金的收回。更为重要的是,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本质区别是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反映初始投资成本,而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反映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份额,但新准则下成本法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可能随着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变化(如股利分配)而变化,本质属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一种混合法。相反,第3号解释中,除了资产减值,其它一些非重大因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都不会产生影响,相比之下,后者能更清楚地反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经济实质。
(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对于重要会计信息详细地和真实地披露,次要信息可以简化披露。一般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属于企业重要的会计信息,前后会计核算规定的变化应从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影响来判断重要性质量特征。新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部分清算性股利被用于冲减投资成本,导致期末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够详细的、全面的反映初始投资和投资回报情况,只能部分反映。同时,新准则这种会计核算还存在会计估计和很大的主观性。众所周知,除首发或增发股票外,很多情况下采用成本法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通过股市交易获取股份,买方的投入资金交割给卖方交易者,被投资企业并不会收到任何资金,对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每年创造利润的本金来源还是原始的从股市中吸收的资金。因此,在对清算性股利的处理上,新准则主观地认为投资后企业创造利润及相应现金股利分配才属于投资收益,投资前利润分配属于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这与通过二级股市交易投资情况不相符,因为被投资企业创造的利润与此次投资无关。总之,与第3号解释相比,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会计核算不仅涉及到比较复杂会计估算,而且还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详细和真实程度。
四、结论
综上所述,第3号解释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修改,更能够体现成本法的实质,长期股权投资经济业务的主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得到显著提高,同时也简化会计处理,进一步实现了会计核算的国际趋同和与税法的吻合,这将有助于会计人员深化对成本法的理解与运用,也有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进行更为有效的决策。
[本文系西南大学校级重点教改课题“会计信息系统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