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擅自离岗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号期间因为个人原因向单位请假,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严重扰乱了学校的管理秩序,给校领导的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在同事之间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们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份子,每个人的行为都代表着单位的整体形象,也深深的影响着身边同事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检讨书范文工作中和生活中,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站在集体的立场上,为我们的团队负责,为我们学校的利益着想,想领导之所想,以学校利益为出发点,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按时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自此,我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在我们的集体中形成这种为所欲为目无组织和纪律的不良风气,更好的提高工作质量将无从谈起。
由此,我特作出此检讨,请领导和同事相信我的诚意,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在同时也希望同事们对此引以为戒,不要发生类似事情。
检讨人:XXX
井冈山位于江西省西南部,古有‘郴衡湘赣之交,千里罗霄之腹’之称。1950年设立井冈山特别区,1959年成立井冈山省辖管理局,1981年撤局设县,1984年撤县设市。井冈山市管辖21个乡镇场街道106个。有人口16。3万人,国土面积12。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5。26万亩,林地168万亩。
、等来到这里开展了艰苦卓绝的井冈山斗争,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孕育了伟大的井冈山精神,井冈山被载入中国革命历史的光辉史册,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石’。
井冈山的山势宏伟,地形复杂,主要山峰海拔在千米以上。
四年级:时光曼曼
近期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无疑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如何重塑中国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已成为确保中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在笔者看来,香港红十字会的成功运作,或可为中国内地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诸多启示。
成立于1950年的香港红十字会,前属英国红十字会分会,自1997年7月1日起,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分会。60多年来,香港红十字会严格遵循“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这一国际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不分服务受惠者或提供者,服务香港有需要的人。正因为如此,香港红十字会在香港一直享有很高的公信力,在国际上也赢得了许多赞誉。综观香港红十字会的发展,笔者认为,以下三方面能较好地解读香港红十字会公信力长期居高不下的原因。
其一,始终保持“纯人道、独立运作”的形象。目前,在弹丸之地的香港,共有6600家慈善机构,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渠道,为所有的香港人提供不同层次的慈善救助服务,在谈论香港红十字会功能时,人们经常会问:香港有庞大的慈善体系,红十字会只是其中的一份子,并无特殊地位,其公信力为何能一直名列前茅?对此,笔者认为,这同其能始终保持纯人道主义、独立运作的形象有密切关系。香港红十字会从不策划“企业冠名活动”,在宣传刊物上,红十字的标志必须与商业机构的标志印在不同页面。即使在红十字会的办公大楼或捐血车上,也不允许有任何商业广告。当然,香港红十字会不排斥与商界合作,但合作的前提是不能模糊香港红十字会“纯人道、独立运作”的形象,不能让公众觉得其在人道主义的目标之外还有其他目的。
目前,香港红十字会与企业的合作都是“一次性”的。常用的合作模式是企业作为赞助机构支持该会的某个活动,在出现重大天灾时,企业利用自身商业网络筹款,再将善款交给香港红十字会。在这种合作中,香港红十字会规定,“双方角色必须非常明确”。合作前,该会先以书面形式与企业确立双方权责――哪一方是主办方,并规范活动形式以及“红十字的标志用在哪儿、怎么用”。香港红十字会绝不会笼统地说某一个活动是“合办”的,如果不是主办方,那么该会就只以“受惠机构为香港红十字会”的方式出现,以防止企业借红十字的品牌去推广其他产品。
香港红十字会对企业如此,对政府同样也不允许自己的品牌被“掺杂”。因为对香港红十字会的每一位会员来说,“人道使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值得指出的是,香港慈善机构的监管尽管由不同政府部门负责,慈善组织须根据筹款行为向不同部门申请,但负责监管的香港社会福利署更多的是提供服务,尽量精简行政程序,方便筹款活动,同时力求确保这类活动不会对市民造成不便和滋扰,并保障捐款人的权益。
其二,善款公开透明。为确保专款专用,香港红十字会每年年末都会请国际著名的会计事务所做审机长达50多页的报表会在年报中详细呈现,市民通过网页或电话均可查询到善款流向。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香港社会福利署近期还将实施新措施,规定慈善机构须在筹款活动后90日内在网页、年报或发给会员的特别通告中刊载活动的审计报告,并保存相关文件供公众查阅。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改革、发展、稳定为落脚点,紧密联系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全面清理整顿教职工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职责、纪律和行为,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合理、高效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摸清核实全市教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集中清理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核定编制落实定岗、定员及全员聘用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数量稳定、流动有序、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清理整顿的对象及处理办法
(一)病休人员。
1.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心理疾患的人员。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要及时送专业医院治疗,在未完全治愈前,学校(单位)不得安排任何工作,并与其家庭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对言论和行为失范、存在心理疾患的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必须调离教师工作岗位。2.因病不能坚持上岗的人员。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岗三个月以上者,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上述两类人员,均须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相应工资及享受病假待遇。未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因病、非因公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5周岁及以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2007年1月1日后因工致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离岗进修人员。
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进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未按期返校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对正在或将要参加离岗进修人员,均须按规定程序向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核或审批:本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订的离职进修协议,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请示(农村小学必须由乡镇中心学校加注意见)。
所有离岗进修人员均需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或继续进行离岗进修学习至正常毕业。对不按规定程序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离岗进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擅自离岗人员。
对未经学校(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擅自到民办学校任教的、超假不返回工作单位的、离岗进修结束后不返回工作单位的、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各学校(单位)要逐一发出通知,限3月20日前返校。擅自离岗人员返校并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后,对愿意回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对不愿回本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对既不回学校工作,又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其人事档案移交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对擅自允许教职工离岗的学校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对清理活动后仍擅自离岗的人员,按照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借用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的,借用部门或单位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
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六)停薪留职人员。
所有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在规定期限内返校到岗,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今后,各县区教育系统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人员的审批工作。
(七)调动人员。
对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任职或调动手续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26号)限期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八)受处理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的人员,要限期处理到位并扣缴多发的工资。
(九)违规聘用人员。
未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公办学校(单位)擅自聘用或其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安排到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一律清退。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09年3月)。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清理小组,对本学校(单位)所有在职教职工分类摸底排查,逐人清点登记造册,教职工本人及学校负责人签字,并通知所有离岗人员于2009年3月20日前返校。要将返岗通知书逐一送达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排查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按上述类别认真填写《在编不在岗人员简明登记表》,并在本学校(单位)将所有在岗和不在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登记表及自查汇报材料,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
(二)复查核实阶段(2009年4月)。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深入所有乡镇(办事处)和学校,逐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按照工资花名册和教师管理系统逐人核对,并作好详细记录。具体核查内容:1.检查学校是否将自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2.利用教师队伍管理系统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身份证核对和指纹验证。核查近两年教职工的考勤签到簿、会议签到簿、课程安排表、教师业务档案及教案等,并深入班级核实教师上岗是否正常。3.对离岗人员逐人查明离岗时间、原因及现所在单位、从事职业等,核对离岗手续和依据;了解对离岗人员的告知情况。4.对调动人员逐人核对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转移手续,核实调入单位及在岗工作情况。
复查结束后,对最终确认的未在规定期限返校上岗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整理调查摸底及处理情况,填写调查摸底表册,由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审查验收阶段(2009年5月)。
由市教育局会同其他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根据县区核查情况,采取抽查的形式深入到学校进行审查验收。
(四)建立教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特殊患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各学校(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超越权限违规批准教师离岗或提供虚假材料、从中谋取私利的中小学校长,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
2.规范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修学习,进一步完善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严格教师离岗进修学习审批程序。3.规范教师借用、聘用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履行规定程序。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调动,必须执行编制标准,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教师调动须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单位)无权自行聘用教师或“代课人员”。4.规范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制度。对民办学校已经聘任的在职公办教师要重新登记造册,履行备案手续。凡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必须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聘用计划,从超编学校协调解决。5、建立违规聘用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凡有违规聘用教师的,将对聘用学校(单位)、中心学校、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三级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这次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部门形象,关系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要从讲党性、讲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各学校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争取教师的理解和配合。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强学生进、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门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
三、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节假日期间,任何人不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须由班主任亲自送出校门,门卫不许让学生独自出校门。
五、家长到校找老师或给学生送东西,门卫不得让其入内,须和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亲自接待,也可由门卫在适当时候将东西转交给学生。
六、门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