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央视《今日说法》观后感700字
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央视《今日说法》观后感700字
暑假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在12点38分按时打开了电视。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看节目。
精选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最近看了《今日说法》中的“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应该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应该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
再次是一个责任心和工作负责的问题。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群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责任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感。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悲剧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能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集中学习培训,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责任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精选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精选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这天看了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栏目,这是我最爱看的节目。这个节目都是些真实案例,从这些案例中我们能够学习到很多法律知识,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从小就学法,保护自己。这天讲的是“十面埋伏”,主要讲的是2015年春运广州火车站发生的事,及在火车上的小偷如何作案,教大家如何防范。
一、造成职高学生写作恐惧症的原因:
(一)语文基础不扎实。在语文教学中,不少学生在上课精力不集中,不能静下心来细读课文,作文无法用完整的句子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只会机械地做一些抄写作业,少数学生甚至还不具备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二)课外阅读量太少,这也是导致写作水平低的原因。不少学生宁愿把大量的课余时间泡在网吧,沉迷在网络游戏里不能自拔,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课外阅读。即使是读了,也顶多是看几本网络小说、武侠小说、漫画等,文学史上的经典名著几乎没有人去读,就是给他们播放一些名著的影碟,其观后感往往也是“没劲,还是看武打片过瘾!”,这种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学生的写作水平低下,写作文时就像挤牙膏一样,写出来的东西词不达意。
(三)厌学严重,没有兴趣。目前选拔人才的途径还是考试,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子,因此,学生的活动空间被限制在“二室一厅”(教室、寝室、餐厅),学生的人身自由被牢牢地绑定在桌椅上,乏味的学习导致他们的写作也就失去了源泉。也因这样的学习与苦役无异,难免使他们彷徨、无望、消极直至厌学。
(四)漠视生活,思考习惯差。作文源于生活,源于观察,源于体验。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对身边的人和事缺乏应有关心,即使对重大社会事件,也仅仅停留在的层面,不去思考现象背后的原因。
二、提高职高学生作文水平的对策:
对策一,立足生活,使学生言之有物。
教师应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可组织参观、游览等活动,让学生们为写作提供了丰盈不竭的源泉。要唤醒学生的生活积累和情感体验,或设置一定的情境让学生神游其中,使他们有话可说,有话要说。作文指导应该唤起学生对自己某种生活的回忆,激起相应的情感体验,使之产生不吐不快的强烈冲动。有丰富的生活,有强烈的表达动机和兴趣,才有可能写好作文。罗丹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这话很有道理,因此,平时注意引导学生,让学生懂得:生活是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在自己的周围,每天每时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发生,只要做一个有心人,注意观察,那么随时随处都有可供写作的生活素材。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关注自己的经历,是解决习作“无米下锅”的关键所在。
对策二,评价灵活,学会寻找学生的闪光点。
作文评改实际是老师和学生以作文为媒介进行的一种思想交流。老师通过改作文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写作能力;学生以此表达心声、学习写作技巧并感受老师对自己的评价。所以,老师的每一句话对学生都是至关重要的,一句表扬的话也许就会影响他的一生,一句批评的话可能会使他从此失去写作的兴趣。而在平日的教学中,我们老师改作文总是习惯性地挑学生的毛病。职校生的作文本来毛病就多、优点少,如果一味的批评,那每次的作文都可能是“语句不通顺”、“中心不明确”、“字迹潦草”等类似的话,另加一个很低的分数。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写作热情还会存在吗?我们何不“因材施评”,多找学生的闪光点,学会赏识教育呢?
对策三,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锻炼思维。
摘 要:笔者从中职学生现状与特点进行了分析,提出法制课教学应从法律相关基础知识、趣味、身边案例及多媒体课堂教学等多方面入手,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
关键词 :法制课 教学 趣味案例 学生兴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法治建设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概念、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内容丰富,论断精辟。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法律意识及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实现,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中职学校政治课教师要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可谓责任重大。
一、中职学生现状与特点
中职学生大多未成年,心智发展不成熟,控制力较弱,加之社会诸多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普遍冲动、盲目,学习缺乏动力,法律意识薄弱,旺盛的精力有时难免用之不当,加上血气方刚,极易引发校园暴力冲突。中职学生性发育日趋成熟,对异性充满好奇,也宜受外界不健康内容的诱导和刺激,如行为得不到正确引导,也常演变为性犯罪。中职学生思维的独立性和批评性在显著发展的同时,又呈现出表面性和片面性,易出现逆反心理,思想上易片面偏激,判断力差,不辨善恶,是非混淆,视打架为勇敢,把恃强凌弱看作有本事,视朴素为穷酸,追求名牌,甚至以身试法当好汉。家庭教育的缺失是中职学生形成不良个性的原因之一,有些家长存在“树大自然直”“读书不如赚钱多”错误观念,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笔者从事职业教育和管理30年,深感教育学生学法知法、避免犯罪意义深远,利国、利家、利民,并在教学中就如何激发学生学法兴趣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学生能入耳入身,不再感到法律是一道遥远而美丽的风景,法律就在身边,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效果较好。
二、根据学生特点,导入法律基础知识
兴趣是一个人倾向于认识、研究获得某种知识的心理特征,是推动人们求知的一种内在力量。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孔子《论语》曰: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提出了“知学、好学、乐学” 三种学习态度。在讲授法律第一课时,笔者大量运用汉字会意法解释“灋”(法)字,廌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它的角触向谁,谁就获胜,后来简化成“法”字,取“法”的本意水平、正直、公平。一个人犯罪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要关进笼子里,于是就导出一个“囚”字。一旦成为囚犯,就要受到审判、受刑,导出一个“刑”字。“刑”字会意“开刀问斩”,古代对死刑犯用刀作为行刑工具,又导出一个“刽”字,会用刀的人称为刽子手,进一步引申现代文明社会对非暴力犯罪死刑逐步采取注射方法,形象描绘注射过程。由此通过学习与法律相关的汉字的会意解释,让学生产生学习兴趣,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三、关注社会热点,灵活运用案例
中职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但自尊心较强,关注社会热点,喜欢与老师同学争论。在法制课教学中,笔者利用《今日说法》和《焦点访谈》等热点问题进行宣讲,引导学生课堂讨论,活跃课堂气氛,教学事半功倍。如在讲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公民有上诉权利,及时将当时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许某的案情向学生宣讲。许某利用ATM机故障,先后取款174次,共取走17.5万元,携款潜逃,被捕时钱款已被花光。法院一审认为许某盗窃金融机构,判处无期徒刑。此时,同学们注意力高度集中,随即请同学们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发表看法,许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量刑是否过重?许某怎样维护权益?同学们通过热烈的讨论,知道了通过上诉可以维护权益。老师最后进一步讲述案情判决结果,使学生对整个案件有了清晰的了解。是否行使上诉权利由案件当事人决定,任何人不得干预。教师举例说明某省副省长倪某因受贿当庭表示服从法律判决,不再上诉。在讲授证据内容时,教师举例河南和内蒙古各一错案,这两个错案的形成,公安、检察、法院三方都没有重视证据,难究其责。进一步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错案终身追究制度,进行讲解。在讲民事举证倒置原则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要由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笔者引用一案例,一患者因伤手术后,出院身上钢板断裂,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钢板断裂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患者用力过度造成?案例中证据举证原告很难完成,适用举证倒置。学生通过案例分析,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激起了学生学法的兴趣。
四、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法制课教学落脚点在于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避免犯罪,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年来,有关校园暴力案件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在校学生之间、学生与社会其他人员之间、师生之间发生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具有敌意的欺凌、体罚、伤害等性质的暴力行为。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的70﹪以上,其中十六七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诱发或直接导致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危害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给学生个人、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巨大且长久的危害。因此笔者在讲授预防违法、避免犯罪内容时,利用自己分管和主管学生安全工作的优势,及时根据校内学生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和本地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向学生认真分析其危害性。如本市一职业学校学生在打篮球时,金某、王某两人发生纠纷,金某认为自己吃了亏,便告诉了陈某等几个社会上的朋友。一天,陈某和几个社会上的朋友将王某殴打并用砍刀将其头部砍伤后逃匿,公安机关展开调查,陈某等人落入法网。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经区法院判决,陈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件小事,如果不能冷静,就有可能演变为暴力违法事件,从而身陷牢狱,这样的事例对学生教育很深。再如,本校学生因好奇将消防灭火器扔到河里,对此事学校严肃查处,同时课堂上进行消防法宣讲,学生因此知道了消防器材不可随意挪动、119险情电话不可乱打的法律规定要求,受益匪浅。
五、运用多媒体教学,创造和谐教学环境
运用多媒体教学,形象生动。多媒体技术为教师提供了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课堂教学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它创造了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化的教学信息空间,极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在法律课教学中,可尽量使用PPT等图影方式讲解,或观看青少年法制教育微电影,如《心桥》《省》《冲动之殇》等,学生的感受更直观。同时,教师要善于讲故事,课堂学习情境要多变,使无形的情和有形的景有机结合,法律教学生动活泼。教师和学生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要尊重和接纳学生,以真情对待学生的真诚。
六、走出课堂,在社会实践中感悟法律权威
教师要帮助学生走出课堂,迈入社会,通过旁听法庭审判、参加法律援助、观摩执法过程等活动,增加学生直观接受法律教育的机会。教师可要求学生写出观后感和法律小论文,在课堂上进行评比,这样的法律教学就不再空乏无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