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劳山民

劳山民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劳山民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劳山民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养老保险 以土地换社保 分类分层管理 和谐社会

    一、我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一)农民工与社会养老保险

    在中国现代社会学辞典上,“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佣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其特征是持农村户口但在城市、乡镇企业工作,同时还没有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以务工所得为主要谋生手段。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分析,每3个产业工人中就有2个来自农村,大量进城农民工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同时进城农民工的劳动保障问题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之音。

    有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率先对此进行了桕关探索,形成了上海和广东两个模式。上海模式最大特点是设专门机构管理,农民工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只做养老补贴。农民工连续缴主费满1年可获得1份老年补贴凭证。广东模式是将农民工直接纳入现行城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这两种模式因地制宜,有力地保证了当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但这两种模式也都各自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上海模式的养老补贴待遇偏低,其额度现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4%,难以有效防范老年风险,广东模式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费率高、转移困难等制度设计也不尽合理。研究相应对策,探索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势在必行。

    (二)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存在“一低一高”现象

    从全国来看,这一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发展缓慢,主要体现为“一低—高”现象且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退保率高。从参保到退保,亿万农民工在社会养老保险面前表现出的无奈与矛盾,为中国年轻而庞大的社会保障体制出了—道难题。

    (三)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一低一高”问题的负面影响

    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现象使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严重滞后,使占城市劳动力三分之二的农民工不能被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所覆盖,造成很多负面影响。首先,农民工绝大部分从事的是城市人不肯干或不屑干的工作,没有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只能靠自己的力量为未来养老生活积蓄,这样容易使农民工的生活陷入困境。其次,由于农民工“又穷又脏”和缺少文化得不到社会保障的市民待遇,他们普遍受城里人歧视,这就使一些农民工产生一种反城市、反社会的心理,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再次,由于城市没有为农民工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所以当他们年老失去劳动能力时,他们只能选择回乡靠土地养老,城市化由此缓慢。第四,城市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不能惠及农民工,而农村的土地又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农民工不愿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不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不利于农业经营方式的改善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二、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一低一高”的原因

    农民工在城镇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上讲是没有障碍的。但“一低一高”现象在各地都比较严重,大量农民工还没有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1、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调查表明每4位农民工中每年大约会有l位转换打工地区,由于国家尚未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农民工调换工作岗位后没有办法转移、保持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这就意味着农民工即使在辗转各地务工期间按规定缴费,晚年却还是与养老保险无缘。因此,少数参保的农民工在离开打工城市时也纷纷选择退保。

    2、农民工工资较低、经济拮据。工资低、收入少,使得农民工“望保兴叹”。大量农民工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的简单劳动,从而工资收入大大低于流入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维持城市生活己捉襟见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更是难以承受的负担。90%以上农民工根本就没能力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3、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对养老保险认识不足。据广州地区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对社会养老保险有所了解的不到 20%,即使是这部分人也普遍感到社会养老保险离他们很遥远,可望而不可及。因此,当调查中要求农民工在“企业为自己每月增发100元工资”和“企业为自己每月多缴纳200元社会养老保险费”中进行选择时,7396的农民工选择了增发100元工资。可见农民工普遍怀有“天边的凤凰不如到手的麻雀”以及入袋为安的短视心理,从而在主观上忽视社会养老保险。

    (二)一些企业拒绝为农民工办理参保

    企业经营者认为,为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会加重企业负担,往往违反规定不予参保。近年来,农民工退保率不断升高,企业经营者普遍认为,如果农民工“退保”,可以得到个人帐户中的11%作为一次性给付,而剩下的15%并不退还给企业,而是变成社会统筹基金。因此,企业干脆拒绝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这也是农民工参保率低的一个原因。

    (三)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一低一高”现象的一个制度层面的原因。现有的户籍制度一直是阻碍农民工真正融入所在城市的根本所在,使得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养老保障,农民工的回流反映出他们在城市处于漂泊状态,其身在城市而户口在农村,他们随时可以回乡务农,伴随着回乡的是拒绝参保或退保,直接导致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出现“一低一高”现象。

    (四)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是“一低一高”现象的另一个制度层面的原因。土地具有两种基本功能:一是其生产功能;二是土地作为不动产的财富功能。在我国现阶段,土地除了上述两种功能外,还承担着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为此,当农民工所在企业不为他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时,他们不愿冒失去工作的风险而提出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当农民工失去城市工作的时候,承包的土地可以作为农民从事非农就业的退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因此而减弱。

    (五)现行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合理

    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不能激起农民工的兴趣,关键是现行制度与农民工特点不相适应。这种不适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农民工即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的待遇。势必使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陷入困难。

    2、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的有关规定也给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带来较大的困难。所以相对于农民工的低收入来说,较高的费率也造成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低下。

    3、累计缴费15年的门槛难以逾越。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农民工普遍从事的工作一般属于劳动密集型,常常是以体力劳动为主。当他们到了一定的年龄,他们在城市里再找工作就非常困难,所以他们的实际缴费年限很难达到15年,所谓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只能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安排

    (一)出台有关强制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

    把农民工真正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必须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同时,还应出台相关限制或取消农民工退保的政策。当农民工离开参保地返乡时,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暂时封存其个人帐户,保留其保险关系,待其达到最低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其户籍所在地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帐户余额及对应的基础性养老金权益和基金转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到时仍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工能够突破户籍制度障碍,实现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理所当然的将他们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三)以土地换社保

    对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并根据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形式和收益,折算为一定年限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平稳过渡。对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帐户,增加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积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

    (四)合理设计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对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将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区分开,寻找出一条有别于二者的适合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1)将在正规部门就业、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5年以上的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市养老保险,同时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使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能够享受其待遇。(2)对签订短期合同的农民工,则可以设计一种过渡性的方案。①社会养老保险先建个人账户、不建社会统筹,帐户权益可累积计算,便于跨地区转移,适应农民工频繁流动需要不断转移和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②兼顾农民工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采取与城市职工有别的,与他们的低缴费年限桕应的“低年限低保障”的低保政策。③合理调整费率和缴费基数,但也注意不能太低,因为会因收益少而降低农民工参保的热情。

    2、未来建立全国统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想。全国按统一的政策搞社会养老保险,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办理随身流动养老保险卡,卡号可以为其身份证号码。对于农民工来说,只需随身携带一张如银行卡般的保险卡,农民工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其个人账户都跟随他一起流动。

    (五)加大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

劳山民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县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不属于《*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对象或不符合其它各类社会养老保障条件的城乡居民;

(二)具有本县户籍且户籍年限满5年(属县政府统一安置迁入或因区域调整划入的人员不受户籍年限限制,下同);

(三)年龄在16至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第三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城乡居民缴费水平与居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集体补助、财政补贴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互进行衔接。

第二章养老保险资金筹集

第六条缴费基数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本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档。农村户籍参保人员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非农户籍参保人员可任选其中一档。

个人缴费费率为8%(今后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可适当提高)。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部分可予适当补助。

财政按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缴费基数的5%给予补贴,其中4%可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资金。

鼓励社会各界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给予赞助。

第七条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每年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报县政府同意后公布。

第八条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本办法规定参保的,凭人口计生部门的证明,给予每年60元的奖励补贴,记入参保人员补贴帐户,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

上述人员今后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发现其不符合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其奖励额度的本息从补贴账户中予以扣除,扣除的资金充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资金。

第九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以村(社区)为参保单位,镇乡(街道)组织办理。

第十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方式,缴费期原则上为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在当年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允许在次年缴费期内按补缴年度标准补缴,财政仍按上一年标准给予补贴。

第三章账户建立和管理

第十一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由个人账户资金、补贴账户资金、统筹资金组成。

社保机构应按参保人员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其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核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及利息组成。补贴账户由财政补贴划入和利息组成。

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按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后,中途不得退保。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予以保留,不间断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两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被判刑的,服刑期间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由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刑满释放回原籍继续缴费的,服刑前后的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异地(跨统筹地)户籍迁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转移至迁入地社保机构;不能转移的,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统筹资金来源为政府补贴划入补贴账户后的剩余部分及产生的利息和其它按规定可划入的资金及产生的利息。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按月养老金领取手续,从核准享受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第十六条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与补贴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56。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个人可按当期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满15年,财政按照本办法实施当年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并按第六条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比照第十六条规定享受养老待遇。不补缴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养老金先在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中按比例支付,不足支付的,从养老保险统筹资金中继续支付,直至本人死亡。统筹资金不足的,由财政筹措资金解决。

第十九条参保人员(含缴费人员和待遇享受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有关人员应在30日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五章养老保险工作管理

第二十条各镇乡(街道)应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负责辖区内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及参保登记、人员增减、资格认定、数据录入等具体业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

社保机构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工作;指导、管理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业务。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筹措和工作经费的落实,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民政部门要完善殡葬管理办法,协助核准参保人员死亡信息,配合做好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做好参保对象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贴的确认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户籍迁入年限和跨统筹地迁出人员确定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保机构应建立健全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制度,对虚领、冒领养老金的,追缴有关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养老保险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参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转借、挪用、平调或侵占,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二十八条社保机构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年度收支预算草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定期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章与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第三十条在各类企业就业的,企业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办法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本人要求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也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十一条已按本办法参保的人员,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条件的,停止按本办法参保,其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本人要求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也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劳山民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双鸭山;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8—0012—1

1 目前双鸭山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现状:

1.1 双鸭山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规模

双鸭山市根据黑政发[2008]101号、黑劳社发[2008]64号、黑人保发[2010]17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令[2009]2号,制定了双鸭山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批制度。双鸭山市2009年开始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目前共有1131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包括14个征地项目:煤炭工业园区、电业局调度大楼、天力北路、变电所、民生路、邑娄大道、安邦河治理、南市棚户区改造、城乡一体改革、南市锅炉房改造、2010—H地块、城乡统筹改革、东环路改造工程、66千伏南市输变电工程。其中,煤炭工业园区项目为2008年被征土地项目,2009年双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之初,由于该项目征地工作还未结束,部分农民上访、要求参保,政府通过协商决定将此项目的农民列入到当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畴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陆续自愿参保。

由于双鸭山市为黑龙江省少数几个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地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比较晚,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并不算快,这几年的征地项目有限,参加投保的征地项目还比较少,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实施规模很小。

1.2 双鸭山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执行情况

双鸭山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市级统筹,资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按照20%、50%、30%的比例缴纳。双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民政部门和社保部门的相关文件调整征缴、发放标准,2009年以来实行了三次调整,现行参保标准为集体16068元,个人9641元,政府6427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99元,按照当地低保260元的130%执行。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开始领取待遇。

1.3 双鸭山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覆盖情况

双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于开展时间较短,仅仅三年时间,仅有14个征地项目参保,2009—2011年三年间,该项保险参保人数共计1131人,待遇领取人数共计401人。截止2011年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1369人,实际参保人数1131人,实际参保率为82.61%。

双鸭山市被征地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为每户被征土地达到人均耕地的50%以上(含50%),由于人均耕地标准按照该户被征地农民所在行政村的平均人均耕地,所以很多农民实际被征土地已经达到他们原有人均土地的50%以上,但由于该户农民所在的行政村人均耕地面积较大,而致使实际失地面积小于征地补偿面积的农民失去了参保机会,这样造成了很多农民失去了参加保险的机会,这种原因也是造成失地农民养老险覆盖面较小的原因。

2 目前双鸭山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建议:

2.1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

在双鸭山市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的资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失地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按照20%、50%、30%的比例缴纳。而在双鸭山市2009年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以来,政府应缴纳的部分一直没有到位。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政府负担一定的养老资金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政府应加大这部分资金的比例,从政府财政的专项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的留存部分以及土地增值受益等方面列支。

2.2 资金监督管理水平不高

双鸭山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自2009年开展以来由人社局规划财务科代管,2011年12月移交机关事业保险局管理。业务管理档案及缴费记录一直手工纸质管理,个人档案中只有姓名、身份证号、个人信息,没有缴费情况明细,未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实行信息数据共享。

建议尽快实行保险线上操作,将该项保险纳入“金保工程”管理,为参保农民建立电子档案,并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和效益。

2.3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

目前,双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级次为市级,由双鸭山市机关事业保险局作为市政府所属的管理服务部门,业务管理由农保科负责,负责保险金的收缴、待遇的发放工作,档案以纸质管理,个人档案中只有姓名、身份证号、个人信息,没有缴费情况明细。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对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坚持推行以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为主要特征的养老保险管理方式,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最终走向全国筹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不仅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流动,而且也有利于强化基金管理,增加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强调剂功能,且可以增强养老保险的共济性。

参考文献

[1] 高佩义.中外城市化比较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6:2.

[2] 康松,刘和平.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损失及其保障对策[J].农村经济,2005,(8).

[3] 马驰,张荣.城市化进程与农民失地[J].农村金融研究,2004,(1).

劳山民范文第4篇

一、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模式下的最优社会统筹替代率和个人养老金替代率等指标发生明显的变化。为了解决传统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所遇到的筹集和给付两难处境,我国推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政策。养老金替代率是职工退休期与工作期收入之比,是一项反映退休职工收入相对状况的指标。我国养老保险收支近年来持续稳定,使养老金替代率既反映了相对水平,即退休人口收入与工作期收入的关联,又能反映老年人口收入的绝对水平,直接改变了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居民消费和储蓄预期也相应发生变化,适当调节养老金替代率将有利于保证国民经济的活力,更好地达成养老保险体制的社会保障功效。

根据Modigliani和Brumberg(1954)提出的生命周期理论,消费者为了实现消费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将在每个时点做出最优的消费和储蓄决策,决策的制定直接取决于消费者的生命期,即劳动期和退休期,并指出劳动期是财富积累的时期,退休后则只有负储蓄,居民的消费取决于居民的当期收入和预期收入。然而,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金替代率的降低,传统的生命周期理论难以解释城镇居民消费率持续上升的趋势。另外,社会统筹养老金替代率的增加会造成工作期消费和效用的减少以及退休期消费的增加。在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积累式养老金政策的背景下,养老金替代率将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预期,进而对居民消费和储蓄行为造成影响。

二、理论模型假设前提

生命周期假说又称消费与储蓄的生命周期假说,是由美国经济学家 Modigliani和R?R. Brumberg(1954)共同提出来的。据F?Modigliani和R?Brumberg在《效用分析与消费函数―对横断面资料的一个解释》一文中的论述,他们依据微观经济学中的消费者行为理论,从对个人消费行为的研究出发,该假说的前提是:

1.假定消费者是理性的,能以合理的方式使用自已的收入进行消费;

2.消费者行为的唯一目标是实现效用最大化。这样,理性的消费者将根据效用最大化的原则使用一生的收入,安排一生的消费与储蓄,使一生中的收入等于消费。

3.消费者没有继承或留下财富,均匀地消费掉其所有财富。

4.利息率为零

在这里,我们结合Diamond(1965)关于世代交替的观点提出另一条假设,即社会由有限个体组成,每个个体的寿命也是有限的,分为工作期和退休期两个阶段。

随着我国就业、“啃老”等问题的加剧,当老年群体拥有的财富高于其消费需求和预期时,更倾向于将财富部分地赠予后代,即财富的代际转移。这些后代多处于工作期,拥有更高的消费需求和良好的收入预期,更倾向于消费,这与当期消费率的上升相吻合。

三、实证研究

1.平稳性检验

采用单位根检验方法对样本进行单位根检验,可发现居民消费率、老年人口抚养比和养老金替代率这些变量的数据均为一阶单整,因此,可进行Jorhansen协整检验。

综合检验结果,我们确定最优滞后阶数为2阶,进行Jorhansen协整检验后,由轨迹统计量和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均可得到在5%显著性水平下存在协整关系的结论。

2.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结论

2.1居民消费惯性

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正处于从以生存型消费为主的消费结构向以发展和享受为主的消费结构的过渡阶段,同时,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城镇居民的需求和消费水平会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逐渐增加。与生存型消费资料不同,城镇居民当期对发展和享受型消费资料的消费水平将对未来4期内的消费水平产生影响,这类消费资料的消费将进一步促进城镇居民对同类商品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特征十分明显,现阶段城镇化进程缓慢,城乡收入差距迟迟难以改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城镇居民消费结构长期维持转型模式,消费水平长期累积的状况。方差分解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对于消费的预期呈现明显的后顾性,这种后顾性会随时间趋势减弱,并维持平稳。

2.2养老金水平

一方面,养老金替代率的提高将会提升社会统筹养老金水平,在挤压老年人口储蓄的同时降低社会的资本劳动比率,既降低了人均产出,又降低了产出中用于投资的部分。另一方面,替代率水平的提高直接增加社会统筹养老金水平,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居民消费意识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保证了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基本结论及政策建议

劳山民范文第5篇

[关键词]老年农民;健康状况;慢性疾病

[中图分类号] R197.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5)14-103-03

Survey of health state and chronic disease of aged peasants in Henglan

WANG Weihua GUO Xuran WANG Rongzeng LI Lijuan GUO Quan

Henglan Hospital,Zhongshan 528478,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health state and occurrence of chronic disease as well as non-communicable chronic disease of aged peasants in Henglan,Zhongshan,to provide evidence for formulating relative strategy for local government and to achieve the goal of publicizing knowledge, improving health and preventing chronic disease. Methods Health state of 2000 peasants whose ages were older than 60 years old were collected,and retrospective analysis was conducted by the methods of spot survey,details consulting,medical physical examination and laboratory testing. Results 309 healthy people accounted for 15.45%,and 1691 patients accounts for 84.55% in 2000 aged peasants.The four diseases of highest morbidity among aged peasants were hypertension,hyperlipidemia,coronary heart disease (CHD) and diabetes mellitus (DM). Conclusion Hypertension,hyperlipidemia,CHD and DM were the chronic diseases (CD) with high morbidity among aged peasants.Some measures such as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diet,quitting smoking, limited alcohol,proper exercise to lower weight,drug interference and acquiring related common sense of disease should be taken to relive pain,decrease morbidity,improve life quality and prolong life-span.

[Key words] Aged peasants;Health state;Chronic disease

健康状况(state of health)是衡量人力资本质量的重要指标,老年人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人。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医学的发展及农民寿命的延长,跨入老龄化时期,农民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已经远远的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1-2]。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中的比例逐渐上升,依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超过7%,即可看作是进入了老年型社会[3]。农民群众健康状况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4]。根据联合国数据, 从现在起到2050 年, 老年人口将从6亿增加到近20 亿,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将超过15岁以下的青少年人口数[5]。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 1.78 亿人,占总人口的 13.26%[6]。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高血压及DM患病率居高不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老龄化与高龄化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必将带来一系列复杂而难以解决的老龄健康问题[7-8]。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2年2月~2014年2月期间在横栏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的约2000例60岁以上老年农民,均未经过专门的健康体检,其中男928例,女1072例,年龄60~83岁,平均(69.9±4.3)岁。

1.2 方法

所有的研究对象体检项目包括:(1)血压检测、病史调查,重点调查高血压诊断标准为:收缩压(systolic blood pressure,SBP)≥140mm Hg(18.6kPa)和(或)舒张压(diastolie blood pressure,DBP)≥90mm Hg(12kPa)、冠心病、糖尿病高血糖为空腹血糖≥6.1 mmol/L 和(或)餐后2h血糖≥7.8mmol/L、脑卒中(又称为脑血管意外或中风)、慢性支气管炎、痛风等病史;测量身高利用金属立柱式身高计测定、体重利用双标尺杠杆体重秤进行准确的测量。用标准砝码检验和校对,精确度为0.1kg,以据此计算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2)血液检测:血常规,甘油三酯采用磷酸甘油氧化酶4-氯酸法测定(全自动生化仪),FB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igh density lipoprotin Chloesterol,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总胆固醇采用胆固醇氧化酶氨基安替吡啉酚法(CHOD-PAP)测定(全自动生化仪)、肝功能、肾功能等;(3)心电图、胸部透视。对体检发生CD异常的老年人,均指派专门的具有丰富经验的临床医师实施再一次复查进行诊断确诊。高血脂症包括高TC血症、高TG血症及复合性高脂血症。对本研究而参与调查工作的调查员、协调员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均实施统一的学习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3 观察的指标

老年人的健康指标:身高、体重、血压、血糖、TG、TC、HDL。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并全部的收回2000份,其有效调查问卷有效率是100%。

1.4 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采用SSPS17.0软件包进行计算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

2 结果

2.1 男性与女性检测指标一般情况

不同性别的老年人体重指数、血糖、2hPG、TG、HDL相比较(P均>0.05),而其余各项指标相比较(P均

2.2 2000例老年农民检出疾病及患病率

在2000例老年农民中,健康者309例占15.45%(309/2000),而患病者1691例占84.55%(1691/2000);在2000例老年农民调查中患病者以老年各类慢性疾病居多,患1种疾病的718例占35.90%(718/2000)、患2种疾病475例23.75%(475/2000)、患3种疾病以上的498例占24.90%(498/2000)。其中,高血压、高脂血症、CHD、DM是老年农民中患病率最高的4类慢性疾病,见表2。

表1 男性与女性检测指标一般情况的比较()

指标 男(n=928) 女(n=1072) t P

腰围(cm) 84.37±9.51 82.12±8.83 4.15

BMI(kg/m2) 24.26±4.13 24.69±3.43 1.62 >0.05

腰围/身高 0.49±0.05 0.50±0.07 4.06

SBP(mm Hg) 130.22±18.17 125.91±20.16 2.84

DBP(mm Hg) 80.21±10.35 78.03±11.17 2.62

血糖(mmol/L) 5.74±1.51 5.59±1.37 1.61 >0.05

餐后2h血糖(mmol/L) 6.35±1.87 6.15±1.74 1.58 >0.05

血红蛋白(g/L) 140.57±13.95 134.44±12.51 6.51

总胆固醇(mmol/L) 5.13±1.14 5.30±1.18 2.11

甘油三酯(mmol/L) 1.74±1.29 1.81±1.14 0.63 >0.05

高密度脂蛋白(mmol/L) 1.27±0.36 1.28±0.32 0.32 >0.05

表2 老年农民体检者患各类慢性疾病[n(%)]

疾病类型 n 患病率 排序

高血压

高脂血症 1691

1691 397(23.48)

236(13.96) 1

2

冠心病 1691 121(7.16) 3

糖尿病

脑卒中

慢性支气管炎

肿瘤 1691

1691

1691

1691 114(6.74)

33(1.95)

21(1.24)

7(0.41) 4

5

6

7

3 讨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卫生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健康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逐年上升。世界卫生组织(WHO)对老年人的定义为:发达国家年龄>65岁,发展中国家年龄>60岁为老年人。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02亿,我国13亿人口有9亿在农村,目前的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预计到202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增至2.84亿,占总人口数的19.3%[9]。城乡卫生资源的配置呈现一种“倒三角”模式[10],这种模式既无效率,也不公平[11]。当前以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为代表的慢性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DM、肺疾病、心脏病等一系列NCD但长期不能自愈的疾病,其患病率随年龄增加而升高,致残率、致死率高,严重威胁着人民健康。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无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缺少服务照料、子女异地工作、缺少精神关爱等存在的种种困难和问题,人口老龄化将伴随着老年性疾病的增多,他们的孤独和绝望对生活失去信心,严重地影响老年人的健康和生命质量。

中山市横栏镇地处广东沿海地区,总人口约10万,老年农民达1万余人。与城镇居民不同,我国农村老龄人口于年轻时多数从事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进入老年后,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身体的很多功能迅速下滑,慢性病的发病率则呈上升趋势。本研究中,在2000例老年农民中,健康者309例占15.45%,而患病者1691例占84.55%。农民群众工作环境特殊,经济收入微薄,膳食结构的不合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突出,易存在各类重大疾病的隐患,如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高脂血症、DM等都可能引起动脉粥样硬化[12]。好的经济条件是保障老年人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较好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重要基础,低收入老年人经常因为疾病诊断不及时或是治病意识不强,最后拖到疾病的晚期和最严重的阶段才去治疗,最终会导致身体机能的严重损伤和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

本研究表明,高血压、高脂血症、冠心病、DM是老年农民中患病率最高的4类慢性疾病。高血压作为常见慢性病,是一种生活方式不良性疾病。在世界范围内,其患病率高达10%~20%,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疾病。应加强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病的预防和控制,高血压早期症状轻微或无症状,很容易被患者忽略, 超重和肥胖可升高血压,高血压的形成与遗传、环境、民族、饮食、肥胖、烟酒等有密切关系。而严重高血压可能引起诸多并发症,如冠心病心绞痛、DM、蛋白尿、高血脂症、尿毒症、酸中毒、脑梗死、脑出血等,如果对患者诊断和确诊不及时可能直接威胁患者生命。对高血压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求做到早发现、要及时确诊,有效的降低发病率,干预并降低危险因素,建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高脂血症与高龄是动脉粥样硬化的重要引发因素,如果两种疾病同时并存,将会引发更高的危险性。农村地区,受文化环境及素质水平的影响,人们对慢性病与行为危险因素之间的关系认知水平低,科普及健康宣教的缺乏,导致行为危险因素广泛存在,对健康的认识大多数农民还停留在“有病才去医院”。健康教育是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提高民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应重视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实施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干预措施。总之,让农民应该科学合理的膳食、禁烟限酒、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适宜的运动、控制好自己的体重、保持快乐的心情、采取药物干预,并及时了解健康与疾病的相关常识,减缓病痛,降低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寿命。

[参考文献]

[1] 陈淑君,陈晓东,刘春燕,等.华北某山区县中老年农民慢性病患病现状分析[J].预防医学情报杂志,2014,30(12):1012-1015.

[2] 王伏兰.1520例老年人综合健康状况调查及护理干预[J].中医临床研究,2014,6(30):40-50.

[3] 陈红.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可持续发展[J].人口与经济,2001,4(127):21.

[4] 胡月,龚磊,陈福宽,等.农村户主健康状况及保健意愿情况调查[J].广东医学,2012,33(24):3799-3802.

[5] 穆光宗,张团.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及其战略应对[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1,50(5):29-36.

[6] 周军燕,王文军,毕振强.农村老年人慢性病患病情况及医疗卫生保障状况调查[J].中国热带医学,2012,12(1):49-51.

[7] 王新军,郑超.老年人健康与长期护理的实证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4(3):30-41.

[8] 高仲雷,李少丹,沈秋燕,等.温州市农村城市化后中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乡村医药杂志,2013,20(6):51-53.

[9]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来源:http:///jianghua/22341.jhtml.

[10] 刘金伟.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倒三角”模式及其成因[J].调研世界,2006(3):22-24.

[11] 杨敬宇,袁占国.我国卫生资源配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中国卫生资源,2005,8(2):51-52.

相关期刊更多

矿产与地质

统计源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标记免疫分析与临床

统计源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部大开发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