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创业股

创业股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创业股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创业股

创业股范文第1篇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统计,自创业板挂牌至今,已经有5家公司的6位高管人员辞职;披露董、监、高管人员辞任情况的公司,也多达24家。

和范勇建一样,辞职高管们离任的理由都是“因为个人原因”,而所获账面利润也一样丰厚。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高管们的辞职,意在绕开监管层对上市公司高管套现公司股份的规定,达到提前兑现巨额财富的目的。

按照规定,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发起人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但为了限制上市公司高管的减持,深交所还规定,身为上市公司高管的股东,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在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身持有该股份总量的50%;12个月期满后,将全部解锁。

也就是说,如果范勇建不选择辞职,他每年减持股票不能超过25%。但在2010年6月10日他舍弃了高管身份之后,当时间进入2010年12月10日,范勇建的减持数量就可以从一年之内最高减持25%的股份提升至50%;到了2011年12月,他的减持将不再受限。

开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先河的是梅泰诺(300038.SZ)前副总裁施文波。

2010年2月25日,公司正式挂牌上市之后还不到2个月,作为梅泰诺发起人股东之一的施文波便因为“个人身体原因”递交了辞职报告。

随后的3月份,网宿科技(300017.SZ)的董事兼总经理彭清、上海佳豪(300008.SZ)董事李分别辞职;4月份,南风股份(300004.SZ)董事陈俊岭递交辞职报告;6月份,在探路者董秘范勇建前后,华测检测(300012.SZ)的两位副总裁魏屹和聂鹏翔也先后辞职。

与数十万的年薪相比,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的股权回报无疑是巨大的诱惑。

据统计,施文波辞职当时其所持股份市值已达6581.25万元。聂鹏翔和魏屹辞职时的持股市值均约为900万元。而彭清的持股市值则高达4662万元。据了解,彭清获取这些股份时的投入仅31万元,增值约150倍。

和自然人股东一样,创业板的机构股东们套现冲动也相当强烈。

仅6月开始的一批网下机构配售的股份解禁,已经让创业板明显承压。自6月1日起至7月30日,两个月内创业板指数下跌了1.86%,而同期深证成指则上涨了6.5%。尤其是7月份,A股市场迎来了久违的反弹行情。但在这波反弹中,创业板明显“掉队”,八成个股跑输了大盘。

相比之下,更令市场人士担心的,却是即将到来的原始股东中创投机构的解禁潮。

“因为机构网下配售股份和流通股东持股成本接近,对市场的冲击其实并不是最大的,真正对创业板带来致命打击的,将是上市一年后原始股的流通和三年后大股东股份的流通。”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曾这样表示。

2010年的10月30日,是中国创业板满一周年的日子。11月1日,首批打包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的12.22亿股原始股将解禁。紧随其后的第二批上市的8家创业板公司的原始股将在12月27日解禁。

在业内人士看来,原始股的集中解禁,对创业板而言或许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尤其是这批解禁股份中很多都是创投机构集中持股,不仅持股成本低,而且由于这类机构的“使命”就是“上市退出”获利,加之创业板的高估值彰显出巨大的财富效应,创投机构逢高套现冲动也更为强烈。

据深交所的数据,截至6月30日,创业板共有90家公司挂牌上市,其中59家公司在IPO前获得了风险投资,占比达65%。

创业股范文第2篇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

实际上,股权分配根本没有一个公式或者一个模型能够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当创始人进行股权分配时,应当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01这是谁的idea?

事实上,除非有人贡献了专利技术,idea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创业领域,一个公认的原则是,执行比idea更重要。MySpace和其他社交网站的创始人与马克・扎克伯格的idea其实差不多,但败在他们对于idea的实现行动远不如facebook做得多。

02全职VS兼职

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辞去原来的工作并且全身心得投入公司工作,而其他人仅仅是在公司兼职,那么兼职的合伙人应当拿较少的股权。

03工资

在初创公司早期,创始人以较少的工资或者完全放弃工资的形式来工作并不少见。但是放弃的工资不应当以股权的形式进行“支付”,原因在于放弃的工资很难与股权数量相对等。

04资金投入

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向公司投入了关键资金,你可能会觉得,作为回报,TA应该获得额外的创始人股权。这个想法大错特错,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最好是以每个人对公司的工作贡献进行(即“人力股”),并将来自创始人的资金投入视为种子期的投资,向这部分资金投入发放对应的可转换债权或者种子期序列的优先股。

05未来角色

每个联合创始人在公司的预期角色都基于技能水平、才能和公司需要而定的。比如,公司在技术革新方面有强烈的需求,而其中一个创始人是一位世界级的工程专家,那么TA应当获得更多的股权。

07控制权

创始人股权分配不应当仅仅指望通过分配股权来确定如何控制和管理公司――你应当有一个独立的合同来确定公司如何做出重大决策。

创业股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优先股制度;创业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3-040-01

创业企业可选择的金融工具包括普通债、普通股和优先股,但是为何风险投资支持的创业企业会更加青睐选择优先股进行融资呢?这个问题学界存在很多解释,主要有:采用优先股进行融资,风险投资机构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能够被良好的控制,并能够最大限度的抑制创业企业的分红意愿;优先股的税法解释,即认为优先股的应用降低了管理者激励性薪酬的税收成本。

以上这两种解释其有合理之处,但是也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就风险控制与抑制分红来说,创业企业由于自身所处的特殊阶段,其风险性不言而喻,风险投资机构认购创业企业发行的优先股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风险。但是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由此可见,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尽管在投资过程中确实需要控制风险,但是如果仅仅为了控制风险而更倾向于选择优先股似乎并不能够完全使人信服。就创业企业本身来说,由于企业刚起步或者尚在重建期,能够对股东进行分红并不现实。而且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其所得盈余用于企业的后期发展也更加符合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因此,风险控制与抑制分红是创业企业青睐优先股融资的主要原因这一说法还值得进一步商榷。就优先股的税法解释来说,如果说选择优先股的优势就在于降低了管理者激励性薪酬的税收成本,这样的理由也很难成为创业企业选择优先股融资的首要原因。

优先股之所以受到创业企业的青睐,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一是,创业企业融资的特性;二是,创业企业的公司治理特性。一项实证研究显示,95%的此类融资采纳可转换优先股作为工具。而另有实证研究表明,在美国,只有大约10%的公众公司发行可转换优先股。之所以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创业企业的融资特性。首先就公司规模来说,创业企业大多规模较小,通常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从定义上看两者的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构成单位被称为出资额或股权,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则被划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真正区别在于公司的人合程度或资合程度的差异性,股份制度本身仅仅是一种便于投资或融资的公司法的技术设计。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彼此关系密切,相互信任程度高,股东之间的自治性强,反而更加容易形成自由灵活的股权种类设置。这样的公司组织形式为优先股制度的应用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次与公众公司相比,创业企业的融资困难比较突出。企业的风险性高,不确定性大,致使创业企业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企业也同样要背负较重的还债负担,不利于创业企业的发展。通过普通股融资也可以选择,但是如果创业企业失败,创业投资家只能与创业股东一样享有剩余财产分配权。优先股不仅能够保证风险投资机构的优先分配权,还能够刚根据投融资双方的协商灵活的设计股权内容,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优先股的应用也能更加有利于创业企业的治理。创业企业家建立创业企业的动机就是为了能够使自己的技术或者创意实现向产品的转化。就此而言,创业企业家的专业性不言而喻,此种情况下公司的控制权保留在创业企业家手中而非风险投资机构手中显然更为符合双方的利益。但是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投融资双方难免会出现对于公司经营的分歧。而优先股的特殊性就在于虽然其在公司盈余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优先性,与此同时也让渡了其股东权利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即表决权。这样即使在公司重大决策上有分歧之时,持有优先股的风险投资机构也无法干预创业企业的决策、运作。并且这种制度设计完整的保留了创业企业家对于公司的控制权,其也容易接受这样的投资方式。高回报往往同时意味着高风险,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创业企业虽然可以在企业成功之时获得高额的回报,但是其也必须在创业企业失败时承担巨大的风险。创业企业如果无法得到市场认可,最终失败,让创业企业家主动作出终止企业的决定,似乎是不现实也是非常残忍的。但是如果继续公司的经营对风险投资机构来说将会带来更大的损失,此时优先股就发挥了其效用。一般来说,风险投资机构持有的创业企业的优先股往往享有回赎权,即当满足一定条件时,风险投资机构可以要求创业企业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优先股。此种情形下,如果创业企业因资金短缺无法回赎风险投资机构的优先股,将会被迫引发破产清算。虽然这种做法略显残忍,但是对于公司来说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此时可以促使公司调整经营策略或者调整项目计划,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是有益的。

参考文献:

[1]肖和保.创业投资优先股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1(170):41.

创业股范文第4篇

创业板股票代码开头前三位是300。

股票代码用数字表示股票的不同含义。股票代码除了区分各种股票,也有其潜在的意义。沪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600、601或603打头。沪市新股申购的代码是以730打头。创业板股票代码开头前三位是300。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也就是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不同于主板市场的一种证券市场,创业板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但是有融资需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

(来源:文章屋网 )

创业股范文第5篇

决定股权架构往往会影响日后的融资、人才引进以及团队的和谐,创业团队初期股权分配,不怕寡而怕平均,创业团队必须是针对主管核心成员,而且是全身心投入的人,对于这样的团队,以三七分的中间数比较合适。主导人可以占到70%,核心创始人,最顶级的核心创始人他占70%左右,这样既可以满足两三轮融资的需要。

作为人才被引进,假如没有出资的,完全因为岗位股权激励的话,不应该超过15%。

对于最早创业的团队加上后期的成长起来的团队员工期权池,不应该超过30%,如果一开始没有一些核心的高管的话,到30%左右,如果已经有核心高管分家,留10%到15%比较合适。

投资人看团队股权结构,相对于一股独大而言,更怕平均。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