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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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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紧扣改革方向,构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一)横向整合执法资源,构建精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针对农林牧渔领域和市场流通领域执法队伍过多,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泰兴市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构建精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一是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实行行政处罚权“五权合一”。将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市农委履行;将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粮食局在市场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市场监管局履行。二是整合检验检测职责,提升执法技术能力和运行效率。将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农委、粮食局在市场流通领域的检验检测职责进行整合,由市场监管局履行。三是精简优化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撤销农林牧渔领域5支执法队伍,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承担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撤销市场流通领域5支执法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主要承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商务、粮食等市场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撤销市场流通领域4家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市场流通领域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机构撤销整合后,共精简编制37名,精简比例为25.3%。原机构人员整体划入新组建机构,以人定编,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专业特长重新定岗定员。

(二)纵向下移执法重心,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为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监管,在农林牧渔领域和市场流通领域建立起了条块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和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同步下移。一是下沉市级执法力量。市场监管局按区域共设置11个市场监管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52名,占总行政编制的77.1%;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按片区共设置8个稽查中队,核定事业编制35名,占稽查总编制的63.7%;人员按定编比例相应下沉到分局和中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农林牧渔行业设置5支执法中队,核定编制51名,占大队总编制的82.3%,并按片区划分人员和明确职责分工。二是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助理,配备了2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置了农业助理和办事员职位,下设了农技服务中心,协助市农委做好农林牧渔领域的监管执法工作。三是配强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359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均配备了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专(兼)职监管执法协管员,由他们承担对村居的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对村民的宣传引导等工作,将综合执法的“神经末梢”连接到千家万户。四是健全镇村分级考核体系。制定了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由主管部门会同乡镇联合进行考评,并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三)创新监管方式和管理制度,构建运行高效的综合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难点在于各项监管制度的实施。为此,泰兴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一是健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合理划分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权限。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之间的配合。通过建立部门间的双向传送机制,实现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突破传统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和事后稽查等措施,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建立按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尽量减少过于频繁的现场检查对企业建设经营行为的影响。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健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制度。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统一执法流程,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对事关发展环境、民生改善、政令畅通等执法缺位的突出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综合执法提速增效

(一)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解决了“推”的问题。试点领域原有监管责任主体较多,导致执法交叉、重叠,各自为政、各自执法的矛盾比较突出。推行综合执法后,随着同一领域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以前由多个部门监管执法的事项,现在由一支队伍集中综合执法,原由单个部门执法力度受限、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多头管、管不全的顽疾有效破除。

(二)执法力量得以强化,解决了“弱”的问题。试点领域原有执法队伍众多,机构编制规模普遍偏小,导致执法力量分散。推行综合执法后,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不强的问题。一是整合执法队伍,实行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将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二是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混用在其他岗位上的执法人员全部划入综合执法机构,重新进行定岗定员,突出主业主责;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清退部分执法机构的临时人员。三是强化人员考核和培训。凡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均须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并强化对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考评。四是落实执法保障机制。为避免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综合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三)监管范围不断扩大,解决了“窄”的问题。以前试点领域各部门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日常巡查走马观花,偏远乡镇只能是被动接受投诉。实施综合执法后,通过整合部门派驻力量,下移执法重心,明确乡镇监管责任和配强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变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实施监管关口前移和执法力量下沉,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出击转变,由集中式整治向日常性高压转变,由单一工作创新向系统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有效破解了“镇村看得见的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

(四)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解决了“慢”和“怨”的问题。综合执法工作实施以后,通过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镇村主动管理、协助监管执法的热情被激发,熟悉当地情况的镇村监管责任人员有条件、有能力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大大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管控查”三结合,尽可能把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试点领域违法问题发生的可能和频率明显下降,违法问题总体数量明显减少。通过综合执法流程优化和监管方式创新,群众投诉举报得到较好解决,执法扰民现象基本消失,形成了社会参与、政社联动共唱“同一首歌”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三、抓好关键环节,确保综合执法落地见效

(一)严管“开头”,加强顶层设计。在设计改革方案时,注重听取部门和基层的意见,使改革举措更具可行性、操作性。泰兴市在深入调查和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拟订了改革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了相关乡镇、部门和上级编办的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研究后,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改革方案,为实施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严管“过程”,突出优化调整。泰兴市在总体部署上,将改革分为先整合后融合两个阶段,分级负责、分段实施。在细节流程上,每个阶段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统一日程安排,统一动作要领,实施挂图作战。相关部门在贯彻执法方案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落实的具体办法。同时,综合执法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近期主要工作要点

1、召开危险品运输“雷霆整治”行动专项会议,部署开展“网格化”整治实施:(1)以“对照清单检查、工单入门核查、异常报警处置”为主要方式,发动全队入企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2)排摸企业车辆及人员情况,收集并编制形成清单上报。在“雷霆整治”行动开展期间通过检查发现辖区内两家危险品修理企业实际开业条件与备案开业条件不和符,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已对2家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查处涉嫌持伪造从业资格证上岗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的案件两起,并成功查获河南籍非法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辆,并对以上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2、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浙交发函〔2020〕128号)文件要求,我中队已加强国、省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公路巡查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公路巡查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重点对运输矿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厢体密闭性进行检查,在执法整治中,拦截满载车辆,督促司机做好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抛撒。在执法整治的同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保持查污的高压态势,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3、联合湖州高速交警父子岭卡口大队对辖区湖州鼎卓起重运输安装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约谈,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深刻“6·13”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提升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4、抽调执法人员配合南太湖新区环保部门开展维修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维修经营未及时备案,维修管理、违规使用烤漆房,违规储存、管理、转运维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湖州众峰汽车修理厂在对车辆进行发动机总成维修时未与车主签订维修合同,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已对该企业立案侦查。

5、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辖区高铁汽车站文明城市复评工作开展实地测评,并督促车站落实问题整改,确保车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检查期间发现高铁汽车站安检工作人员未对行包进行安检现象一起,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

6、严格落实“一码一罩一测”疫情防控举措,切实督促高铁汽车站严抓疫情防控检查。

7、参加大队组织的辖区驾培、维修业务互学活动,有效促使中队执法人员及时掌握驾培、维修业务知识及执法技能,进一步提升队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

8、主动对接联系高铁站前办,以“增配执法人员入驻、强化日常长效管控”为方式,进一步抓好高铁站区域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因高铁站地下到站出口分区域疫情防控检查需要,导致旅客流向变动,引发站内出租车在下客区违规集聚候客,严重影响了出租车经营秩序且相关投诉多发。为进一步抓好高铁站出租车经营秩序管控,我中队多次对接高铁站前办共商解决之法,最终选择在出租车下客区改造安装“单向半高转闸门”,以此提升高铁站出租车上下客秩序。

9、做好全队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培养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路政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治路能力,努力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交通执法执法队伍。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队统一安排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班培训,同时积极与其他中队开展工作交流,互相学习执法业务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完善队内台账资料和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

1、包括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在线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与服务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存在人员权限分配不足,业务分工不合理,仍须改进的问题。此外,部分一线执法员工仍未熟练应用相关业务系统来辅助执法。

2、一线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记录仪等仍配备不足,需尽快配备和完善。

3、《证据保存清单》、《现场笔录》、《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须尽快配备。

三、下步工作计划

1、以此次“雷霆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大危险品运输专项检查,切实抓好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2、优化人员配备,强化执法巡查,积极抓好高铁站区域交通综合运输管控。

3、发动中队全员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与大队组织的走访互学活动,深入开展执法业务交流,进一步提升队内成员执法素质。

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中队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动员,落实主题工作

1、抓住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城市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居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能否做好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又有着直接关系。针对居民环境意识很差的实际,宣传教育以提高居民意识必须先行,要求全镇与集镇居民和经营户签订了《镇街道住户门前“六包”责任书》,要求全集镇居民从卫生、绿化、责任区的秩序、公共设施维护、门头招牌亮化及建(构)筑物美化这六项共同做起,共同建设,维护美好家园。

2、针对环卫设施年代久远,破损严重等现象,又克服资金紧张,清运环卫工人人手少的问题,我们购进了300只标准垃圾桶和自己在花钱少的情况下改装一台自动收集环卫车,由原来的几天清运改成了每日清2次的新局面。对我镇主次干道增设了新的垃圾桶,使得环卫设施布局更合理、环境卫生更干净,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我镇区域环卫基层设施的服务功能。

3、由于集镇面积大,清扫的环卫工作人员少,我们又投入洒水车,把街道上的垃圾用水冲到街边减少了清扫的工作量,把工作量由每天清扫一次改为每天清扫二次,这样大大的提高了街面的清洁。同时提高了环卫工人的工资,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环卫保洁工作效率。为了节约成本,我们自己队员轮流开洒水车,争取把资金用在实处。并且在下半年由城管队自购洒水车一台,只有环卫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充分发扬“宁可一人脏,换来万人净,甘愿一人苦,带来千家欢”的无私奉献精神来改变镇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二)力求二个突破,大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在上半年的创卫工作重点之外,我们对集镇的镇容镇貌进行了整治,也取得了一些效果,对车站、三角坪和征明街街口进行了疏导和规范,也对全镇经营店面进行了规范,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在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中力求二个突破,在大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的工作上,力求我镇形象全面提升。①在镇政府投入的老街改造工程项目中,加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以提升城镇品味为突破,大力整治我镇的镇容镇貌;②以人为本,增强居民参与我镇管理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城镇管理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一些热心社会人员作为城管监督人员,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对居民的监督,打破习惯性的扫荡或集中整治,管理方法“堵”得多,“疏”得少,要有精细化管理及服务。特别下半年对一店多牌可移动灯箱广告进行规范,对违章乱搭乱建的遮阳棚进行了依法拆除,从8月份至今已拆除470个违章晴雨棚,现还有50多个正在拆除当中。并规范一店一牌、达到美观大方的效果。在拆除晴雨棚中我们受尽了委屈,单个上万的钢铁雨棚就达17个之多,有100多个也上了几千元一个,要拆除居民也难以接受,对我们的工作也不能理解。所以也有少数居民在我们城管队员执法时,胡搅蛮缠、侮辱谩骂执法人员,而我们却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文明用语”的要求,对此我们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多做工作、多讲政策、多说好处、多去店子等方式来达到拆棚的效果。在鑫湘大道最后400米的接通及车站一线的路面、水管改造,不管晴天雨天和休息日我队全体人员上路执勤疏导交通,大力推动了城镇化建设和城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

二、年工作计划

为了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围绕市城管局的工作要求,服从党委政府的工作布署,今年我队将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店外经营治理

对河东店外经营治理进一步加强,在年的基础上,要对一些户外移动广告及户外经营户,在今年要把全集镇的户外移动广告、户外经营户进行全面治理,设征明街、河西街、居陵路为重点地段,无证设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为重点整治。

(二)加大宣传力度

对集镇居民进行大力宣传,发动居民都行动起来,做到全民知晓、全民参与,掀起全民共创的新,让社会多阶层认知城管、了解城管、支持城管。

(三)努力配合重点工作建设

对车站路段、新开发区新车站、垃圾中转站的重点工程建设,我队将全力配合党委政府把未完成的工程建设完成好,使之绿化、亮化、硬化等城市配套设施功能跟上城镇发展步伐,达到更高的管理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提高,认真做好市局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充分调动一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好这一工作职能。

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20*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20*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