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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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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19〕5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一)加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在新城层面建设一院(社区嵌入式综合福利中心),在社区建设一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养老服务站点),形成立体复合型养老服务网络。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到2022年基本实现新建居住区及老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0%以上覆盖,到2023年力争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二)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永久保留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鼓励各村新建或利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闲置校舍等集体设施改建农村互助幸福院,并高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探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3年每个新城至少建成1个,负责向有服务需求且无精神病和法定传染疾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高龄及其他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并对辖区内农村互助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等进行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多点布局“邻里型、家庭式”小型养老服务站点,扩充农村养老服务的末梢供给,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接受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新城)

(三)持续推动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置,纳入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严禁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加快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到2021年秦汉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全部投入运营,且社会化运营率达到100%。新区兜底型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各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保障。大力引导优质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新区中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健康养生养老为特色的康养综合体等高端项目规划、招商和建设,扶持以健康养生养老为主的特色街区建设,到2023年至少在沣东新城建成1处养老服务康养综合体项目(红光路老年公寓)。(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统筹协调医疗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专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卫生室、门诊部。到2022年,新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

(五)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结合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各新城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广智能产品应用,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点餐式”的照料、医疗、家政、送餐、旅游、体育、文化、物流、监护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鼓励智慧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为农村独居、空巢、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安装呼叫器,着重为农村困难老人提供紧急救助、临时帮扶等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智能产品进家庭,增强老年家庭的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二、加强制度支撑

(一)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目录清单,逐步将困难老人探视巡访、家庭照护床位、上门助浴、助洁、老年人能力评估、失能老人家庭照护人员技术培训、上门指导与喘息服务、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老年协会运转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与提供主体,保障新区老人享受标准化优质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二)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政策。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功能,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三)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在保险经办、保障水平、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衔接。优化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相关政策,逐步增加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四)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适时推行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积极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作用,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拓展长期照护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放宽行业准入门槛

支持养老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并向属地民政部门报备;对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优先登记。(责任单位: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二)完善扶持政策

由新区人社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全面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制定出台新区《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在资金、土地、税费、融资、物业费、水电气暖等方面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新城)

(三)深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生到养老机构定期坐诊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室或配备专职医生与护士,并实行备案管理。搭建医养联盟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在线医疗服务。整合社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推进医养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老年人体检、查询、慢性病管理和家庭医生巡诊的社区(村)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到2022年,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强化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开展老年病综合治疗和健康指导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四)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制定养老服务责任清单,在养老服务领域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常态化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

四、提升服务质量

(一)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养老机构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全面落实。建立专项奖励,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星级创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在养老机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输出服务技术和品牌等形式,发展跨区域综合性养老服务集团。(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各新城)

(二)探索推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对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扶持,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照护需求评估,评估等级作为申请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依据。 (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新城)

(三)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

将就医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司法服务、行业服务、公租房与危房改造等项目纳入老年人优待范围。持续实施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新区范围内“老年人优待证”网上办理,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尤其是慈善组织面向老年人提供各类关爱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四)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并实施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机制,及时公开评估评价结果,并作为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五)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

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提供养老服务,鼓励促进社会慈善爱心与养老志愿服务资源参与新区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西咸新区服务业品牌建设规划,到2025年培育打造至少10个具有全国或全省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项目。(责任单位: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民政局、招商局,各新城)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创业就业,建设新区养老护理员管理系统,在新区层面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制度与岗位补贴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住房、子女教育、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引进新区养老服务业所急需的人才到新区就业创业。到2023年,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与不同类型老年人比例以及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全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新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人才培训基地,在各新城探索建立实训基地,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新区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和职业教育规划,加快培养老年教育、医学、护理、营养、心理、社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逐步扩大养老人才培训范围,将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人员、慈善养老人士、养老服务志愿者、农村互助幸福院工作人员、老年协会骨干分子等纳入培训范围,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到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建立养老服务队伍岗前培训与继续教育长效机制,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组织部、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实施。新区人社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新区分管委领导召集,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各新城要把养老服务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各方资源,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责任单位: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二)加强信息公开

各新城都要公开辖区内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资源、标准规范等基本数据信息,并逐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新区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加强行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责任单位: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三)强化资金扶持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十二五;目标;规划发展

我国正处于老龄化社会伴随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交织期。老龄化现象对多数者而言更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不可避免的,社会养老保障与养老服务需求也将急剧增加,而老龄事业发展更是任重道远。

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百年预测数据,2010年我国60岁以上之老龄总数约1.74亿人,占总人口数的13%;未来25年间每年年均将璔长0.3-0.6%,至2035年60岁以上总人数约3.94亿人,占人口总数的27%。再继续15年至2050年,这一人口数约4.34亿人,比重为31%。

这一波庞大老令化人口所将带来的问题或机会,早已成为产官学研各界关注的焦点,通过掌握十二五对产业的规划目标与原则方向,将协助使关注该领域者不偏离方向而创造出符合这一市场的需求商机。

一、十二五老龄事业规划目标与原则

老龄社会的到来,将使整体环境包括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与体制等方面都会因人口结构的改变而调整或补强。目前我国在老龄社会转变中,仍有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与服务网络建设不足、老龄服务市场发育不全且供给不足、没有清晰的自费市场规范、老龄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等等问题,因此十二五相对十一五规划,在老龄事业发展目标与任务方面更加深入与具体化。以下将归纳整理十二五老龄事业主要发展目标与原则。

(一)主要发展目标

1.健全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实现全国老年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

2.健全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遍建立健康档案。

3.建立以居家为基础、小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小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4.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的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标准。

5.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的办学规模。

6.加强老年社会的管理工作。各地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80%的退休者纳入小区管理服务对象,基层老龄协会覆盖达80%,老年志愿者数量达老年人口的10%以上等等。

(二)基本原则

1.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2.兼顾短中长期发展。

3.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4.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

5.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注重城乡与区域的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政策的支持与资源分配。

6.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并重。

二、十二五老龄事业的主要发展任务

根据十二五老龄事业规划目标与原则,进一步具体化老龄事业在这一期间的任务。以下将以归纳要点的方式,提供几个主要方面的发展任务。

(一)在老年社会保障方面

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包括完善老年人优惠方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惠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

(二)在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方面

建立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与团队: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供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居家康复护理等服务。

展开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开展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

(三)在老龄服务方面

1.大力发展小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小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小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发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小区照料服务。

2.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增加财政投入与社会筹资力度,加速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等养老机构,并促进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与完善,能有更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在老年人生活环境方面

1.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

2.适应老龄化的要求,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实施监督制度。

3.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4.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小区。

(五)在老龄产业上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制定、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贷款、投资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产业,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消费市场。

2.加强老年旅游服务工作:开发符合老年需求、适合其年龄特点的旅游产品,完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道路的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老年人旅游的导游讲解、线路安排等特色服务。

3.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制定老年产品质量标准,加强老龄产业市场监督管理。

三、结论

我国于"十二五"期间将开始面临大批人口进入老龄情况,但不管社会氛围与文化,或是制度与机制,甚至是现有的养老机构、老年医院、老年住宅、老年服务体系等都面临未曾着有的考验。而因应第一个老龄人口增长高峰的到来,国务院也加速老龄事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做为全国各政府机关做为其养老规划与发展的执行依据。

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中长期发展为框架,主要目标希望能做到平衡城乡养老,包括基本养老保障,以基层卫生单位提供老龄健康管理服务与健康档案建立,以居家为基础、小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等等。具体化发展目标的任务项目,包括老年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健、家庭建设、生活服务、生活环境、产品与服务、精神文化等等。

参考文献:

[1]王洪梅.我国老龄产业发展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J].特区经济,2010,06.

[2]陈旭峰,钱民辉.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回顾与展望[J].东南学术,2011,03.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意义;措施

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破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途径。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意义

第一,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学习科学发展观有五个统筹,首先就是统筹城乡发展。所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首先要统筹好城乡发展问题,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工农业协调发展。

第二,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决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和谐社会对农村来讲,就是使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我国有百分之五六十的人在农村,如果农村很乱,那怎么能和谐?所以推进城乡一体化,解决城乡差距扩大问题,解决农村矛盾问题,实际上是整个和谐社会非常重要的基础。现在,中央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的重点放在农村,同时还要保障农民的权益,改善农村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自然农村就稳定和谐了。

第三,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完善经济体制的要求。现在国家被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差别比较大的区域,实际上整个国家是一个大市场,主要问题就是城市和农村之间在土地流转、资本流动、就业转移、人才交流、技术转让等方面的交流还不是很充分。所有的农村资源都是单一向城市流动,形成了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这对农村发展非常不利。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破除城乡分割体制,加快形成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机制,才能完善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第四,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所谓全面小康社会,就是要使全中国13亿人口都能够享受到好处。现在,城市里的小康已经实现了,而农村没有完全实现,因此我们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最困难的或者是最重点的地方都在农村,农村是经济发展最有潜力的地方。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措施

第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幸福安康。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到2009年底,全国已经有了9238个县级医疗机构,全国大约有2400多个县市级单位(不包括城区),每一个县级单位有近4个医疗机构。还有3.8万家乡镇卫生医院,63.3万个村的卫生室。而且,还要建立完善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现在,全国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是8.33亿人,94%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下一步还应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报销标准。另外,要尽快全面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第二,加大文化设施投入力度,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主导建好三级设施。县(市)区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联建共享”的原则,完善重大文体设施体系,建设好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馆、青少年宫、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乡、镇要把建好乡镇文化站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建集图书阅览、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大力推进县镇两级图书馆图书流通互动、通借通还,实现资源共享。在村一级,根据行政村规模日益扩大的实际,因村制宜建设一批方便群众就近参与活动的分散的文化设施,如“三点一室”、全民健身路径等,努力构筑15分钟文体活动圈。

第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筹资,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虽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在部分地区试点,但由于覆盖面太窄,难以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因此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次要完善农村救助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地方政府职责,足额落实资金,合理掌握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解决好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问题,提高他们的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同时要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大农村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第四,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加快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农民到城里打工是全世界的规律,英国在100年之前,美国在100年之前,还有其他各国都有这样的过程。只有把农民转移出来,城镇化才能加快实现,工业化也能加快完成。可问题是,来城里打工的这些人怎么办?如果他们的待遇跟城里人是两张皮的话,那就会出现问题。所以中央提出要善待农民工,要求农民工在进城以后,在子女上学、保险、保障方面跟城里人享受同样的待遇。

总之,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谋划、统筹安排,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消除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使农村与城市共享现代文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吕洋,周彩.挪威统筹城乡发展:措施、成效与启示[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2] 陈永国.统筹城乡发展的内涵、层次及思路[J].商业研究,2008,(4).

[3] 任保平,梁炜.西部地区统筹城乡发展:态势、模式和路径选择[J].财经科学, 2008,(10).

[4] 柳思维,晏国祥,唐红涛.国外统筹城乡发展理论研究述评[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6).

[5] 王慧娟.试析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提出背景和实现途径[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3).

[6] 黄阳平,詹志华.城乡一体化:理论思考与政策建议[J].改革与战略,2008,(1).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转型 统筹城乡发展 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TU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1(b)-0216-01

淮北市是一个由单一的煤炭城市,逐步发展为以煤炭、电力、纺织、酿酒为主,多行业共同协调发展的能源基地,是皖东北地区和陇海—兰新经济带重要的工业城市。

近年来,淮北市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在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共服务、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基层组织建设一体化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融合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然而淮北市经济结构调整、城市转型发展刚刚起步,土地和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亟待突破。

针对在城乡发展中的种种问题,淮北市展开积极探索。

1 高起点规划引领城市发展

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刚性约束力,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有超前的总体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从国家生态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高标准、高水平出发,规划设计城市的建设布局。

按照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修编和完善城乡一体化规划纲要、空间布局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重点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利于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突出“皖北江南、文明淮北”特色,编制或修编完成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详细规划。

2 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城乡统筹,实现人口、劳动力在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转移和调整,促进和加快城市的发展步伐。着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鼓励全民创业,积极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县域规模。

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立足做好农业、工业、流通三篇文章,促进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企业向规划区集中、商贸流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产业集聚和效益最大化,激发出前所未有的蓬勃活力。

3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破解土地制约

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加快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制度和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增加农民进城创业的原始资本。

积极探索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农民集资建房+政府补贴”的运作模式建设农村新型社区,节约集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办理转用手续后,通过公开拍卖,获得的土地收益返还用于补偿农民集资建房。鼓励濉溪县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平台,逐步破解园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土地瓶颈制约。

4 着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同时,加快城市向周边延伸,拉大城市骨架。通过各种类型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文化科技城等建设,通过引进和建设大项目,使之成为中心城市持续发展的新空间、区域经济的新增长极和现代服务业的新集聚区。

加快城市“东进、西延、南扩”,实现相山组团与濉溪组团、烈山组团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大市域南部开发力度,壮大百善、临涣区域副中心,打造段园、石台、南坪、五沟特色重点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加快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十二五”末,东部新区建成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7万人。

5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事业,促进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扎实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集中居住区建设,在全省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结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6 发展成果城乡共享,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和谐发展

大力推动全民创业、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加强职业培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房,增加中低收入者住房供给。

7 加速推动美好乡村建设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出台《淮北市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县区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庄布点规划,加快编制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立足自然生态资源,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以创绿色小康村、创文明生态村、创清洁示范村、创移风易俗村的“四创”活动为中心,因地制宜开展旧村改造,建设美好新农村,积极推进烈山区榴园村、矿山集东山、高岳办刘楼村、百善镇道口村等为代表的一批旧村改造型新农村建设项目。

整合涉农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切实发挥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的拉动作用,结合“清洁乡村、美化家园”工程,在126个自然庄深入开展村庄“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整治行动,推进土楼村和桥头村等城乡一体化建设。

8 财政引导,重落实

严格按照《淮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集聚引领作用。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配合市财政等部门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的统筹力度,重点用于引导小城镇、集中居住区和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吸纳并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

加大对全市132个城乡一体化项目的督查督促力度。实施重点城镇带动战略,以规划为先导,加快百善、临涣、石台、段园、五沟等重点城镇道路、供电、供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参考文献

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范文第5篇

(一)实施民政工作城乡一体化战略。筹备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科学发展能力。2012年,国务院将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我们将提请省政府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改革任务、政策举措。各级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要全面回顾分析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的工作实践,总结提炼浙江和本地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经验,提振信心,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要力争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新提高,加快完善适度普惠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不断提高改善民生能力水平: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法制化建设,妥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深化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应急能力;规范深化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补充社会保障体系功能作用。要力争在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突破,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基层民主治理机制,引导城乡居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作用:全力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专业化、职业化社会服务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要力争在强化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上有新举措,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强化机遇意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将民政事业发展融入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大局和总体规划,持续推动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同步健全机构和设施服务功能;以加强队伍及素质建设为根本,多途径充实民政工作机构和力量,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单位及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二)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重点是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配套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特征,逐步向护理型转变,首先满足好高龄、困难和失能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有序引导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为扶持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拓展空间。要更加关注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创新和服务完善,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根据《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积极引进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提供。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广泛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稳步推进失能老人家庭照护“喘息服务”,探索失能老人照护、养老服务持证上岗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质评定制度。要按照机构、职责、编制、人员、场地、经费“六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强市、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大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力度,强化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巩固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加快完善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标准的60%。11个市全部建成规模适度,具备养护、医疗、康复、特教、培训功能的综合儿童福利机构,争取2―3个市儿童福利院创办特殊教育学校。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进一步创新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慈善信息统计、公开制度,协调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发展,积极推进慈善立法。要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发行规模超百亿,规范公益金使用管理,推进福彩文化建设。力推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政府规章出台。

(三)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基础。重点是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关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围绕筹备召开全省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和实施《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健全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合理调整社区规模,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加强社区服务制度建设,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评估和统计标准,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互及治理型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新建10个县(市、区)社区服务热线平台、120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努力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社区服务全覆盖。围绕贯彻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议和中央文件精神,筹备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积极推广嘉兴经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组织建设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推动建立社会工作领导协调体制。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职业评价、机构扶持、岗位设置等专项政策,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慈善公益社会组织扶持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组织培训,加快实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由点及面、从城市向农村的全方位拓展。密切关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动向,深入研究,适时组织开展试点,切实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巩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和直接登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奖励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覆盖面,加大民办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服务社会作用,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积极推广衢州经验,加强民政行政综合、联合执法制度建设,抓住有利时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推动建立民政综合执法机构、队伍,整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规范社会救助和灾害救助。重点是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过2003年至今八年多的不懈努力,管

理体制协调顺畅,专项政策基本完备,工作效能稳步提高,下一步,要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进程,整体提升制度效力。2012年的重点是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这是确保公平救助、提高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关键和难点所在。务必要克服畏难情绪,按照落实“一个机制、一个办法、一个机构、一个平台”的要求,各市至少要有70%的县、市(区)启动核对工作,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落实“四个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加快省、市、县、乡镇四级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开展重特大病种救助试点。所有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筹资不低于10元,当年度资金结余率不超过10%。做好低保工作与扶贫政策的衔接,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分别达到10%和13%。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少于60元,平均救助金额不低于当地标准的50%。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履行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深入实施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灾情评估、款物调拨机制。进一步优化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布局,落实建设标准,规范管理,深化部门合作机制,提升应急避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适时演练,规范预案应急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成1万名村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任务。继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减灾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严密关注灾情预警,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