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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德育软环境;培育
“教育是在环境中进行的”。德育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无疑也是在环境中进行的。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重任,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高职院校在德育教育内容上具有独特性,在德育对象上具有多层次性,在德育工作方法上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系统中,德育环境尤其是德育软环境对学生道德品德形成的作用越来越大,并成为学校德育成效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一、高职院校德育软环境的内涵及时代特征
德育环境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系统,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种形态:物质形态的德育环境、制度形态的德育环境和精神形态的德育环境。物质形态的德育环境被称作“硬环境”,制度形态和精神形态的德育环境被称作“软环境”。“硬环境”是基础、物质保障;“软环境”是核心、灵魂。高职院校德育软环境是指学校的整体精神和风貌,是一所学校的内在品质,其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科学、进步、现代的教育观念,科学的制度和民主管理模式,积极向上的行为方式、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和校园风貌。软环境的形成过程较漫长,一旦形成,它所发挥的效用是长期的、持久的。
应该看到,当前高职院校软环境建设具有许多有利条件。但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就业选择方式等的日益多样化,给整个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带来了深刻影响,新的教育类型、新的教育群体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社会对高职教育认识上的模糊,存在事实上的偏见和歧视,使高职院校社会外部德育环境面临困境;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生源渠道参差不齐,思想道德素质的多元化,无疑较大程度上增加了德育工作的严峻性;第三,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养弱化了德育教育,职业技能教育主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思想道德教育,从而增加了德育教育的难度。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德育软环境处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中,体现出当代性特征:
1 德育软环境的社会性。随着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职学生成倍增长,产学结合、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快速推广,社会道德层面上多种道德信息在学校迅速传播,高职院校德育环境直接面临着社会变革的八面来风,学校正走入一个日益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加快促成高校德育软环境的社会化。
2 德育软环境的潜隐性。物质形态环境提供给高职学生优良的学习、生活条件。作为精神、制度形态存在的德育软环境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成长和发展过程的影响无处不在,它渗透于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每一个时段和领域,其影响方式及自身存在的方式上呈现出潜在、隐蔽的特征。
3 德育软环境的稳定性。德育软环境的形成是一个渐进式的累积或积淀过程,是构成软环境各种因素的长期积累,相互影响,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德育软环境形成以后,表现出相当大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则表现为对学生个体思想道德的影响是长久和持续的,而不是一次性的或短效的。
4 德育软环境的虚拟性。高校德育面临环境面临信息的全球化挑战,校园网络迅速抢占了传统宣传教育阵地,网络的虚拟性造成人们交往方式的重大变化,造成人际关系的虚拟化,给高职院校德育教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德育环境“虚拟现实”的出现和发展,必然导致其现实中人际距离疏远,人际关系紧张,难以形成真实可信的人际关系。
二、高校德育软环境培育路径选择
(一)培育先进的育人理念
1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引用到高职院校,其科学内涵是以学生为本,把社会所要求的、具有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人”放在一切教育活动的中心,既是一种价值观,也是一种方法论。这是德育教育本质与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德育软环境的重要体现。高职院校德育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的发展、完善、提高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不仅德育目标、内容、方法及有关政策处处体现对人性和谐的渴求,而且每一个从事德育工作的人,都必须具有明确的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尊重学生的意见,考虑他们的需要,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学生、理解学生、相信学生、依靠学生,使学生自发投入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之中。
2 坚持个性发展理念。衡量学校是否有特色,归根到底要看培养出的学生是否有特色。这种特色应该体现为独特性、自主性、创造性与和谐性的统一。个体的差异是绝对的,每个个体在认知兴趣、能力、性格、气质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但每个人都有创造欲望,人人都有创新能力,每个人都希望表现出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独特的存在价值和意义。高职院校的德育教育应该从学生个性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创造尊重个性、教学相长的德育教育氛围和环境,让每个学生都能突破自我的局限,引导、帮助他们走向成功。
3 “完人”的教育理念。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综合素质一定要强。这里素质包括很多方面,最核心的是“德育素质”。不仅仅表现在智力方面对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它更需要树立“完人”理念――完整的“品德”、完善的“知识”、健全的“才能”、完美的“体质”。学校必须通过实施全方位渗透,全面推进德育与教学工作相融合,把德育贯穿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落实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个环节,将道德素养内化到学生人格结构之中。
(二)构建和谐的人文环境
1 办学理念及精神培育。办学理念和学校精神,是高职院校在其长期的发展和办学历程中逐步形成的精神力量。它是一代又一代创业者业绩、品格、精神的结晶,是一个渐进的形成过程。精神和理念是高职院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是提升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的精神动力。多数高职院校都是由原有的中专院校转变而来的,建校时间不长,其学校精神和理念需要培育:一是要办出自己的特色,以特色求发展,要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形成各自的特色,并在此基础上凝练办学理念;二是要充分发挥讲坛阵地、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等的作用培育学校价值信仰;三是在物质文化(硬文化)中渗透精神文化(软文化)。各高职院校必须要在发展和竞争中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思路,提炼办学精神,形成竞争力。
2 树立开放的意识。高职院校人文环境的开放,是学校教育的特点及社会环境对教育的影响所决定的,社会通过多种方式与渠道影响着学校教育。只有与现实的、真实的环境相碰撞、相冲突、相作用,才能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这样形成的道德品质才能牢固持久。高职院校人文环
境必须建立在开放的理念基础上,摒弃过去封闭式、防御式的教育模式。从封闭型的人文观向开放型的现代人文观转变,充分发挥学校德育的信息选择和文化整合功能,让学生在价值观念多样化、道德观念多元化中寻找到主旋律。
3 建设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有利于培育出心智健全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有利于取得良好的德育效果,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是优化高校德育软环境的根本性举措。校园文化环境不仅与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有关,而且与育人环境建设密切相关,包括校风、学风和舆论导向、道德风尚以及文化娱乐品位等。要适时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在环境中育人,在活动中育人。
(三)培育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
高职院校德育软环境与人密切相关,德育工作本身是做人的工作的,人际关系环境对高校德育软环境建设的有效开展具有重大影响。高职院校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主要体现在真诚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上,其环境的好坏取决于以上四种关系的协调程度。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重要条件,有利于营造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学习环境。德育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人际关系的环境培育和建设,通过建设社交网、交际圈去影响和熏陶学生,通过社交网做学生德育工作。要注意学生间的人际交往环境的培育,善于控制人际交往的频率和深度,逐步提高学生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认识能力和对周围人际关系变化的洞察力,自觉地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人际关系的发展方向。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特殊价值取向)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法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是经济性的,因此它的价值亦重在经济性;经济法与民商法不同,它关注的主要是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因此它的价值重在社会性。经济法是社会性之法,经济法的价值最关注社会性。一个经济性,一个社会性,此二者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取向特点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之一是秩序,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经济法价值之二是效率,指经济效率(即经济效益),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经济法价值之三是公平,指经济生活的公平;并且所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需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经济法在注重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同时,还要兼顾结果公平。总之,经济法所注重的是社会公平、实质公平。经济法价值之四是正义,这当然也是经济法价值所在,但如同一般法的正义价值主要通过公平体现一样,经济法的正义也主要体现在经济法的公平上。
所谓理念,含理想与信念之义,指的是人们对于某种理想的目标模式及其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的一种信仰、期待和追求。人们凡欲主动从事某项重大事业,必先有某种理念形成于脑中。制定和实施法律是件大事,故预先必有某种理念,是为立法理念或法律理念。
经济法和民商法同为涉及经济领域的法律。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发展引起商品经济逐渐发达。商品经济要求自由、个性解放、权利平等。先行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更系统、深刻地提出和论证了诸如“天赋人权”、“社会契约”、“经济自由放任”、自然法学说等学说主张,推动了社会思想解放。人们开始树立新的法律理念,即个体权利本位的个人主义。这就是近代资产阶级的民商法理念。
十九世纪末期,由于生产社会化特别是垄断的形成,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传统的个人主义的经济法律理念发生动摇。法律理念上出现法律“社会本位”的倾向。其中对于经济领域的立法,一方面表现为传统资产阶级民商法的社会化,如近代资产阶级民法三大原则的修正;另一方面,适应社会经济新调节机制即国家调节出现的要求,需要制定和实施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的新型法律,即经济法。经济法理念比民商法等法律更加鲜明地体现整个法理念的社会化新时代特征。经济法理念是人们关于籍助于此法(它同民商法等部门法律互相配合)可以实现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目标模式的一种信念。他相信可以克服或缓和由生产社会化和垄断等等引起的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和传统法律理念的混乱,能够建立新的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模式:在新的理想模式下,有着个体经济自由、经济权利同社会协调、和谐的秩序;具有个体经济效率同社会总体和长远经济效率相协调的效率;体现着个体经济公平同社会公平、机会公平同分配公平及结果公平、形式公平同实质公平等相兼顾和一致的公平;昭示出经济生活中更为高尚的社会正义。另一方面,经济法理念又认为,上述理想目标模式的实现需要在民商法(即使也在社会化的民商法)之外,制定和实施新的法律即经济法。经济法从社会经济总体角度,规范和保障新的社会调节机制即一种国家调节,协调经济个体与社会总体、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之间的矛盾冲突;民商法侧重于从个体和微观经济角度进行规范和保障。两相结合,便可实现新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达到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目标模式。
经济法原则是经济法在其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时在特定范围内所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经济法是适应生产社会化及其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它调整国家经济调节中的社会关系,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经济法价值的基本取向,是社会总体性的经济性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经济法理念是相信通过经济法价值释放,能够实现社会总体经济方面的那些价值目标即理念的理想目标。因此,人们在确立经济法原则时所必须思考的,是如何促进和确保经济法各种具体规则有利于社会总体性和经济性的价值和理念目标的实现,达到社会经济生活的理想目标模式。简言之,经济法原则必须侧重于经济性和社会总体性,即社会经济的总体方面。
在法的价值体系链中,法尤为关注的是效率与公平这两个环节;因此,经济法原则尤应抓住效率与公平这两个中心环节。经济法原则应主要立足于社会经济总体效率与社会经济总体公平。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最后核心的内涵便是:注重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公平。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也可以更简要地表述为: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公平。
关键词:社会组织;困境;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42-02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目前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46.2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5.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4万个,基金会2 614个。除这三类的社会组织外,官方尚缺乏数据掌握,但据专家预测,我国社会组织总量约在400万家左右。按此推算,约有300多万社会组织尚未登记注册,九成左右社会组织属于“不合法”,不具备主体资格。这显示出国家对少数社会组织严格管理而对大多数社会组织处于管理真空和乏力状态,因而如何走出管理困境,管理路径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特点
(一)国家管理形式单一,社会组织发展形式多样
我国社会组织实行登记注册,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而且必须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以申请登记成功。由此可见,“登记”管理成为我国社会组织合法化的唯一途径,表明了管理形式的僵化和单一性。而我国近400万现存的社会组织,门类较为齐全,形式可谓多种多样。既有全国统一性社会组织,也有社区基层组织;既有官方认可注册的社会组织,也有草根性社会组织;既有单一社会组织,也有社会组织的联盟;既有实体性社会组织,也有网络虚拟的社会组织;既有行政性的社会组织,也有民间性社会组织;既有盈利性的社会组织,也有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等。这种现象凸显了我国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与社会组织形态之间的矛盾,必须予以正视,从而突破管理瓶颈。
(二)国家法律规范滞后,地方管理实践先行
我国管理社会组织的法律体系虽已建立,但仍不健全,法律缺位现象严重,尚未有专门的社会组织基本法。不仅如此,现有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四个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这些法律规范尚未上升为法律层面,不仅效力等级较低、管理模式单一,而且严重滞后,形成社会组织管理“无法”可依的现象。但可喜的是,地方管理率先打破了僵局,如上海市从2000年开始在部分市区承认街道可以作为社区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使得社区的草根社会组织得以突破“准入门槛”的制约,随后又以行业协会为突破口,成立专门服务机构;青岛市于2002年开始在社区试行社会组织备案制,对备案的社会组织颁发“准社团”、“准民非”证书;深圳自2008年起已经对社会组织管理进行探索,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三类社会组织实行“无主管登记”;2010年2月,北京首次明确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2010年6月,成都也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经济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登记时,申请人可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广东省建立了面向社会组织的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上海、浙江、山东、湖南、四川、云南等地采取多种方式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至此,形成了国家管理规范滞后,地方管理破冰、形式各异,管理实践先行的格局。
二、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困境及努力
(一)官方路径局限及努力
所谓官方路径就是自上而下来自国家的管理。自1998年开始,我国社会组织的官方管理就一直实行登记与业务主管相结合的双重管理模式,这种单一僵化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形式多样的社会组织发展需要,日益凸显其内在局限性。尽管我国地方管理大胆尝试,但各地管理模式不统一、不协调,缺乏国家体制和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社会组织本身缺乏平等性保障,表现出地域管理的局限性。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有来自领导层以及政策层面的声音,彰显了官方的努力。
2012年两会期间,“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和“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在中央党校,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表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总理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中提出:“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拓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首次设专章阐述未来五年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
2009年,民政部就分别于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鼓励“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至今已经和17个省签订了协议。并且民政部现已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拟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三类社会组织放开直接登记。同时20多个配套的法律规范正在起草当中。所有这些努力都表明中央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思路的变化,加快了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相信单一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即将被打破。
(二)民间路径的努力及局限
所谓民间路径就是自下而上的路径。任何一项制度,如果没有人民的支持都将难以为继。我国社会组织能得以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即源自于民间的需求和努力。
例如,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是专门为孤独症儿童服务的,尽管从创办以来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成功,但一直以工商注册的企业名义运作。壹基金的负责人李连杰于2010年9月,接受了央视采访,他把长期挂靠在红十字会下、没有独立账户的壹基金称之为“没有身份证的孩子”。4个月后,他的努力成为了现实,“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落户深圳,成为中国首家无主管单位的民间公募基金会。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简称它基金),基金前身是“中国动物保护动物记者沙龙”,倡导“善待动物、尊重生命”的理念,这个松散的组织由于缺乏合法身份让他们在开展活动时屡屡受挫。2011年5月正式成立,在北京市民政局试点改革时注册成功,取得合法身份,而天使妈妈基金则没有这么幸运,仍在努力申请之中。
尽管社会组织在民间发展迅猛,但却无法克服其自身的局限性。由于缺乏自律和他律的制度约束,在一定范围已呈现出结社自由权利滥用现象,导致某些组织公信力不足,更有甚者出现了某些消极社会组织。针对此种情况,政府相关部门既要高度重视这种民间诉求,也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类甄别,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和管理制度,克服这一局限性。
三、我国社会组织管理路径选择
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传统路径依赖是以是否登记作为衡量社会组织合法的唯一尺度,因而形成管理困境。如何打破管理僵局,实现管理制度创新,管理路径选择十分必要。
(一)实行弹性管理机制,实现管理制度创新
实现管理制度创新,必须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建议改变一刀切式的僵化管理,实行弹性管理机制,即分别管理机制。现有管理模式是按特点和服务性质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应简化为按功能和作用将社会组织分为积极社会组织和消极社会组织,凡是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释放正能量的社会组织就是积极社会组织,凡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害的就是消极社会组织,并采取对不同的社会组织实行分别管理,积极的保护、扶持,消极的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建议对社会组织管理采取全国统一模式,放松入口管制,实行备案制,突破地域管理局限,实现社会组织的平等保护。同时引入社会组织竞争机制,形成社会组织互相竞争和互相监督,实行宽进入严追惩,进而实现社会组织自律、他律。
(二)制定社会组织监督法,实现法律制度创新
科学的管理制度是社会组织合理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良性的法律规则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保障。
实行放松入口管制模式,关键是要健全监督机制。我国尚无专门的社会组织法律,因而建议制定《社会组织监督法》。应在法律中规定社会组织的目的、宗旨,社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社会组织自律和他律机制和规范,违反法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权责分明,严明奖惩制度。同时建议尽快修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三个条例,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实行依法管理,从而达到社会组织管理统而不僵,散而不乱的境界。
(三)建立社会组织风险机制,实行“四位一体”监管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风险机制。现有社会组织惩戒措施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积极社会组织的奖励机制不完善,消极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因而建议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指标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基础上,建议实行全国联网的社会组织诚信评估机制,实行自评和他评,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实现社会组织的自我完善。建议社会组织奖励、退出程序法律化、公开化。这样就改变了仅仅依靠政府监管、监管能力匮乏局面,形成了政府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组织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以便实行对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管。
参考文献:
[1]王成磊,杨雅琴.浅析新型社会组织的现状及发展困境[J].社团管理研究,2011,(6)
[2]林修果.非政府组织管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3]郑琦、乔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模式比较和路径选择[J].理论与改革,2011,(1).
关键词:素质教育 创新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至2020)》明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培养创新人才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明确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及其关系,找到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的有效途径,为国家经济建设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及其关系
素质教育,是以提升学生全面素质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是利用遗传与环境的积极影响,调动学生认知与实践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地发展,促进学生的心理与生理、智力与非智力、认知与意向等因素全面的和谐发展,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创新教育的核心是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中,为应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教学生掌握已知、探索未知,着重研究和解决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问题。通过对传统教育的研究和探索来构建一种新的教育理论及模式,并使其逐步丰富与完善,更好地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素质教育的目标强调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要求所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正确的人生观念、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人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创新教育的目标强调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应当说两者是一致的。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造思维、创造能力,目的是培养创造型人才。因此,素质教育包括创新教育,创新教育是高质量的素质教育。
创新教育强调的创新与创造,所培养的学生要具有相应知识、学习能力、创新思维的全面发展的人,这样的人才会迸发出创造的火花。这样的人才会敢于创新,不断创新,想前人所未想,创前人所未创。所以说实施创新教育、素质教育是基础,只有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学生主体性、个性培养,加强教育的全面性、基础性、多样性与发展性,使教育教学改革走上健康发展之道,才能谈得上真正有价值的创新教育,才能培养出具有创造性的人才。实施创新教育,素质教育是基础,只有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才能有创新教育的发展。
二、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
1、加强德育工作,整体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德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居首要的地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德育教育的外延得到扩大,德育与其他各项教育活动的联系更加密切,德育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德育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德育教育融于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落实在教育、管理及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去,进而增强德育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按照思想道德准则做人、做事、做学问。
首先,德育教育要与日常教学相结合,每个教师要树立科学的德育观,把传授知识作为德育的载体,要善于从教材中发掘道德因素,掌握德育教育的方法,融德育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制度。要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的特点,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增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三是,德育教育要和道德实践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各种道德实践活动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改进德育教育工作方式,采用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增强德育教育的时代感、感染力和吸引力,使德育教育更加生动活泼。要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德育教育和道德实践的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2、推进学校教学改革。HtTp://
从教材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要彻底根除“应试”教育模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模式,要拓宽学生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把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结合起来,把教师的释疑解惑与引导学生质疑问难结合起来,把传授知识技能和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结合起来,把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始终把握现代教育思想的脉络。要逐步形成一个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3、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
要充分利用社会大环境,努力营造校园小环境,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创造愉悦身心,富有诗情画意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首先,开设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或进行专题讲座,使学生开阔视野、启迪思维、激发灵感。其次,大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社团文化建设,多渠道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另外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已有场地和资源,从各个方面为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达到启迪智慧、陶冶情操及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目的。
三、创新教育的有效途径
创新教育是不同于传统教育的新型教育,它不以知识积累的数量为目标、也不以知识继承的程度为目标,与传统的教育相比创新教育同样也强调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获取知识的方式;同样也强调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但更强调学生创造能力发掘与培养。创新教育的主要目标,不像传统教育那样培养同一规格的人才,而是要全力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培养创造型、复合型、通才型的新型人才。
创造性的思维是学生创造能力、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密切相关的综合能力的核心,想象力、好奇心、挑战性、冒险性、独立性、自信心等个性心理品质是它的非智力因素。创新教育应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要内涵。
1、教师要有创新精神。
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首先要树立创新的价值观。创新的价值观即是要充分认识到创新在整个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坚定地树立起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为己任的观念,把不断探索和积极创新,推动社会进步看作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代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都要求教育的职能从继承为主转向创新为主;从传授知识为主转向开发创造力为主;从训练标准化的个性为主转向培养多样化的个性为主,改变传统的传授知识为主的封闭式教学为培养能力为主的开放式教学。在课堂的基本结构中,重学生学习过程,重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重培养能力的过程。开展情境教学,创设生动、活泼与民主的课堂教学气氛,逐步培养学生大胆质疑、提出问题、多向思考、科学想象等创新思维能力。运用探索发现式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在发现信息与获取信息的过程中,发展其创造力,同时教给学生发现的方法,包括观察发现、模型发现、相似发现等发现方法。这样,学生就能更有目的地、更自觉地进行发现活动并取得发现成果。
创新教育要求教师要将自己的创造个性渗透于研究探讨教材过程中,实施于课堂教学过程之中。教师要以敏捷的思路,深厚的文化底蕴,正确的审美价值,优美的语言,饱满的精神,优雅的举止进行教学,形成自己的独特的教学风格。同时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教师开展创造性劳动的环境,充分调动和保护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大力提倡教师发扬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掌握创造性的思维和方法,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感染学生,并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
2、通过实践活动与研究性学习,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的发展。
实践活动与研究性学习,特别是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与研究性学习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创造技能及实现创造目标的手段和桥梁,是培养创造能力的重要环节。
在校期间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践活动多种多样,在教学的全部过程中都可以进行。如实验课、综合劳动技术课、多媒体授课、讨论式教学、专题研讨及课外发明创造活动、成立兴趣小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等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其创新欲望与发挥其创新能力。
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如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多媒体技术教学,运用以计算机远程教育、视听结合的声像教学,在提高教学效益的同时,让学生获得丰富的视听感知、感受人类创造创新活动的成果,激发其创造的意识,树立起创造的志向。
通过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优化教育结构和过程,使学校工作呈现出了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使学校教育教学形式更加多样,教育教学内容更加丰富,教育教学效果更加有效。而现代化教学手段特别是多媒体教学手段的恰当运用,不但使课堂教学形象、直观、生动、图文并茂,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而且能增加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探求欲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创新精神的培养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当前教育改革最紧迫的任务。素质教育是以塑造人的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复合型教育,而创造能力是个体综合素质中最具生命力的综合素质,是推动个体顺应环境,发掘潜力走向成功的内在动力。因此,加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启动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措施。
在基础教育中,如何把各种基本素质教育融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素质,特别是创新教育,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是我国基础教育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办好基础教育的关键,我们将按照基础教育的办学方向加强实践,为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能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的高素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1]杨国祥,论高职院校的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J]。镇江高专学报,2009(4)。
[2]刘家丰,素质教育概论[M]。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
关键词:英语教师;职业困境;教师发展;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12)11-0136-4 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2.04.041
在高校英语教学改革的大背景下,大学英语教师作为大学英语课程的直接承担者,其职业发展理应备受重视,但是国内对大学英语教师群体的发展研究却明显偏弱。现行的教师评价体制和英语教学改革给大学英语教师的职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目前,大学英语教师队伍中不仅存在“结构性短缺”和“低水平过剩”问题,还存在如何突破职业发展困境、确定发展定位、选择发展路径等问题。本文在剖析大学英语教师的职业困境的基础上,从发展定位与出路选择方面进行探讨。
1.大学英语教师的职业困境
2009年至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国530所高校的大学英语教学现状的调查显示,我国大学英语教师总数至少在21000名以上,每校平均46.4名,成为备受关注的教师群体。通过实际调查和文献分析,目前大学英语教师群体的主要特征是:学历层次总体偏低、研究能力整体较弱、高级职称比例极小、女性教师数量过多等。调查显示,大学英语教师承担着繁重的基础课程教学任务,科研能力相对较弱,发表纯学术性论文、申请到课题的人数少(王守仁、王海啸,2011:4-11)。差别仅仅在于,在类似问题上发达地区高校不如落后地区院校的情况严重。而隐藏在这些特征和现象背后的则是大学英语教师共同的职业发展困境。
1.1 心理困境:职业要求趋高,综合劣势明显
在我国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发展迅速。自20世纪末以来大学扩招加剧,对高校英语教师的需求数量随之迅速增加。但是,由于扩招之初在研究生层次以上培养英语师资的规模没有提前扩大,甚至在一段时期内未能同步跟上,伴随着扩招引进的教师和原有的高校英语教师一样以本科毕业生为主。2000年以后,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大学英语教师人数逐渐增加。根据教育部的调查结果,“拥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和60.1%”(ibid.)。由于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具有很大的不均衡性,许多地方院校特别是远离省会城市的高校英语教师在学历方面依然存在很大差距。
与此同时,大批高等院校的目标定位或为研究型大学、世界高水平大学,或为教学研究型大学、国内知名大学等。这不仅对教师的学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形中增加了高校英语教师群体的学历和科研压力。而这种学历和科研压力又间接地转化为生存和职称压力。在当前的教师评价体制中,学历、科研和职称具有很大的相关性,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得靠和科研项目作为支撑。论著数量和成果层次达不到一定水平,职称晋升希望渺茫。相当院校的英语教师在学历和职称方面承受的心理压力更大,劣势更加凸显。
1.2 工作困境:教学任务繁重,内容单调重复
大学英语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程,在四年制本科教学中课程开设时间长达两学年四个学期,其教学任务量非常庞大。教育部的调查显示,大学英语教学平均周课时为10.4,教师平均周课时达13.5(ibid.)。课时繁重的结果是大学英语教师成果难出,起步困难。不少中青年教师执教之初就满负荷乃至超负荷工作,时间和精力难以分散出来投放到科研上面。前述教育部的调查还表明,我国大学英语教师中女教师总数为16893名,占大学英语教师总数的80.1%。从性别分工角度而言,女性在家庭事务和子女抚养方面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较男性要多,因此整个以女教师为主体的大学英语教师群体要在科研方面拔得头筹显得尤其困难。此外,教学单位也难以安排教师进行专业进修,教师的教学知识和观念固化。
除此之外,大学英语教学繁重的课时量主要是简单的重复。尽管平行班级课程教学重复可以适度减轻教师的备课量,增加教师的课题自信心,但也会导致教师的教学兴趣和热情的衰退,教师身心受到严峻的考验。大学英语教学通常是两年一个轮回的重复,一套教材重复使用多届的情况也比较普遍。从教师发展角度看,这种重复削减了教学内容对教师自身的挑战性,导致教师自身专业知识难以长进。
1.3 职业困境:过剩危机凸显,发展空间狭小
早在本世纪初,就有专家指出“我国面临外语教学转型期,即基础外语教学的重点将由高校转到中学”,“中学培养基本外语能力、高校结合专业进行提高”(程雨民,2002:10-12)。“我国外语教育要作战略性的调整,要点是把普通英语教学任务全部下放到中学阶段去完成,以便学生进入高校时便可专注于专业英语的学习。”(章振邦,2003:1-6)较长时间以来,大学英语教学一直在“改革—上台阶—再改革—再上台阶”的呼声中进行,但是忽视了战略方面的问题。猛然回头才发现,今天的大学英语教学已经身处两难窘境:前要应对高中英语教改之后的衔接问题,后要应对学科英语兴起后的专业定位问题。
如今,随着高中英语课程改革的推进,高中毕业生的英语水平呈现出日渐增强的趋势,英语作为通识课程的地位正在受到动摇。部分高校已经开始压缩大学英语(College English)教学课时,增加专业英语(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课时。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蔡基刚认为,随着我国基础英语的重心下移和大学基础英语教师的过剩,今后会出现一种趋势:越来越多的英语教师充实到中小学,其中包括刚毕业的英语专业本科生和硕士,也包括现在的大学英语教师(2010:40-45)。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大学英语教师过剩的问题将不可避免。虽然专业英语教学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由于长期从事单调的重复课程教学,原有大学英语教师的知识结构却难以直接胜任。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路径将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2.大学英语教师的发展定位
如前所述,大学英语教师既要在心理上承受学历和职称的双重压力,又要背负繁重的课时和单调的重复;既要紧跟英语教学改革的步伐,又要对“大学英语教师过剩”作出应对。这些问题会影响到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对教学的情感投入,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因此,如何帮助大学英语教师走出困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都汇集到大学英语教学的功能定位和大学英语教师的自身定位问题。《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2007版)指出,大学英语的教学性质“是以外语教学理论为指导,以英语语言知识与应用技能、跨文化交际和学习策略为主要内容,并集多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为一体的教学体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7)。面向未来,“大学英语教学的出路是基础英语向专业英语转移”(蔡基刚,2010:40-45)。大学英语教师要想突破上述困境,需要认清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和自身条件,结合大学英语教学功能定位进行,总体思路应该是以专业化作为发展目标,以多元化作为发展方向。
在处理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的过程中,至少应该重视以下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高校英语教师作为社会中的知识阶层,需要考虑个体和群体的价值实现和目标追求。既要考虑其物质生活能通过从事教学活动和研究工作得到保障,也要考虑其精神生活能否通过传播知识和创造知识得到满足。
第二,高校英语教师作为语言教师,其基本语言技能、中外文化知识及教学素养必须得到提高。要考虑如何为大学英语教师提供获得外国文化体验、参加国外语言进修和教学交流培训的机会,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自信心。
第三,高校英语教师作为大学教师,需要考虑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个人职业生涯,培养在英语教学与研究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这种可持续发展能力既要满足职业需要,还要满足自身专业化发展需要。
3.大学英语教师的突破路径
从哲学角度分析,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根本性质。大学英语教师面对的心理困境、工作困境和职业困境,最根本的、影响最深远的是职业困境。目前,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应该是大学英语教师的相对过剩问题。在如何对待过剩的大学英语教师问题上,目前有两种极端观点:一种是搞简单的“一刀切”,搞简单化的“优胜劣汰”;另一种是彻底的“去外语化”,即大学英语教师从外语语言或外语文学学科转向外语语言文学学科之外的某种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专门研究和课程教学(冯燕,2010:67-72)。
对于极端观点,要保持警惕。实事求是地讲,在大多数地方院校,正是这些目前陷入困境的大学英语教师的坚守,才使学校在“引不来,留不住”的年代走出困境。“对教师自身的关注不仅仅是为了提高教师质量,它代表的是一种新的教育价值观”(吴宗杰,2008:55-60),因此需要考虑更好的解决途径。彻底的“去外语化”会使多年来凝结在大学英语教师身上的智力资本出现隐性流失。笔者认为,应该以多元化作为大学英语教师发展的方向,鼓励大学英语教师立足英语学科,结合个人志趣和教学需要而获得发展。目前可行路径有三条:
路径一:鼓励部分教师依托内容教学。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对大学英语的课程设置的要求是:“各高等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课程要求》和本校的大学英语教学目标设计出各自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将综合英语类、语言技能类、语言应用类、语言文化类和专业英语类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有机结合,确保不同层次的学生在英语应用能力方面得到充分的训练和提高。”(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7)这部分教师有望通过实施专项内容教学(Contentbased Instruction,CBI),成为坚守阵地的专家型教师。
路径二:鼓励部分教师开展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对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的“更高要求”是:能较为流利、准确地就一般或专业性话题进行对话或讨论,能用简练的语言概括篇幅较长、有一定语言难度的文本或讲话,能在国际会议和专业交流中宣读论文并参加讨论;能阅读国外英语报刊杂志上的文章,能比较顺利地阅读所学专业的英语文献和资料;能翻译介绍中国国情或文化的文章。因此,鼓励有条件的教师配合双语教学开展专门英语教学(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ESP)或面向研究生开展学术英语教学(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EAP)。这样既可以更好地落实大学英语教学要求,也可以使教师自身获得专业化发展。
路径三:鼓励部分教师以开展教学研究为主。大学英语教师基于课堂并用于课堂的教学研究具有不可替代性。周燕等人通过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验研究发现,创建以项目为基础、由不同经历的教师构成的教师实践集体是促进教师在实践中实现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2008:51-55)。对于一些经验丰富、研究功底扎实的大学英语教师而言,基于教学的研究是最熟悉也最感兴趣的,以此作为专业化发展方向之一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帮助大学英语教师化解困难,走出困境,需要找准目标和选对方向,这对促进大学外语教学改革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受篇幅所限,尚未就如何具体实施大学英语教师多元化发展的问题进行讨论,希望有更多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对此进行探索。
参考文献
蔡基刚.制约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方向转移的因素分析[J].外语研究,2010(2):40-45.
程雨民.入世形势下的外语教改[J].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2002(6):10-12.
冯燕.去外语化:重点大学公共外语教师发展的必然选择[J].大学教育科学,2010(3):67-7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王守仁、王海啸.我国高校大学英语教学现状调查及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与发展方向[J].中国外语,2011(5):4-11.
吴宗杰.外语教师发展的研究范式[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008(3):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