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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利润大幅增长
焦作万方公布2010年中报,实现收入29.4亿元,同比增长24%;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2611%,EPS0.577元。其中二季度实现净利润仅0.93亿元。
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半年铝均价达到15800元/吨,同比上涨22.4%。公司上半年2.77亿元净利润中,电解铝业务实现净利润约1.92亿元,占比69%,单吨净利约430元。其中二季度由于铝价大跌,电解铝实现净利润仅4970万元。公司利润大幅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赵固能源的投资,上半年从赵固能源获得投资收益1亿元,我们测算其单吨无烟煤净利在250元以上。
公司同时公布了1-9月业绩预告,EPS约为0.583-0.625元,即三季度净利润仅700-3000万元,在目前煤价和电解铝价格情况下,公司净利润出现如此大幅下滑,我们确定这源于国家此次全面叫停高耗能产业优惠电价并严格执行,估计公司目前使用的网电价格约为0.5元/度,较年初大幅上升了0.07元/度。
电力成本优势明显
公司目前拥有电解铝产能42万吨,碳素产能5万吨;同时其全资子公司万方电力还拥有2台1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17亿度。另外,公司于今年上半年收购了赵固能源30%的股权,至此公司的产业链已经延伸至煤-电-铝-体化的发展模式,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
作为高耗电的电解铝行业,电力成本在电解铝成本中的比重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按照行业平均吨铝耗电14500度,每度电价格0.515元计算,电力成本在吨铝成本中的比重约为51.75%,可见电力成本是电解铝成本中最大的一项。由于拥有自备电厂和协议电厂,公司的电力成本优势非常明显,电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约为43.68%,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的电解铝生产线为280KA级的预焙槽,其主要技术指标相对处于中上游水平,因此公司吨铝的耗电量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约为13700度/吨,按照公司每年生产42.38万吨电解铝计算,预计全年满负荷生产需要58亿度电,这58亿度电公司主要通过三种途径获得:(1)公司自备电厂发电。公司全资子公司万方电力拥有2台1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17亿度,占公司所需电力的29.3%,发电成本仅为0.40元/度,大大低于网电0.515元/度的水平;(2)协议购电。协议购电来自焦作金冠嘉华电力公司(万方集团持有金冠嘉华46%股权),金冠嘉华装机容量为27万千瓦,年供电量约为18亿度,占公司所需电量的31.03%,供电价格是以协议的方式每年签订一次,从其以往的签订标准来看,基本维持较网电价格低0.02元/度的原则。由于今年网电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因此我们预计协议价格可能较网电价格下降0.03-0.04元/度,假设为0.48元/度;(3)网购电。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外,公司很大一块电力采购来自网电,占比达39.66%,价格约为0.515元/度。
赵固能源业绩稳定 增长明确
公司持有赵固能源30%的股权,赵固能源的主要资产为赵固一矿煤矿,该矿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境内,矿井总资源储量3.7亿吨,可采储量1.6亿吨,煤种为特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设计产能为600万吨/年。2009年煤产量仅为300万吨,预计2010-2012年煤产量将分别达到450万、5507Y和600万吨/年。之前该矿区的采矿权由焦煤集团持有,赵固能源每生产一吨标煤需支付给焦煤集团采矿权使用费50元。今年上半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约5.5亿元对赵固能源进行了增资,增资完成后,采矿许可证正式注入赵固能源,吨煤生产成本下降50元,约为300元/吨。
根据今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测算,我们预计除去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赵固能源2010年吨煤的净盈利约为170元/吨,未来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们认为吨煤的盈利仍会略有上升;按照2010-2012年煤产量将分别达到450万、550万和600万吨/年计算,赵固能源2010-201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65、9.9和11.4亿元,增厚公司业绩0.48、0.62和0.71元。可见未来几年赵固能源业绩稳定,且增长明确,是公司利润的主要贡献点。
受益于拉闸限电限产
为确保顺利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督查组近期对河北、江苏、山西、贵州等18个省区重点地区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上述省份随及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进行了拉闸限电,以钢铁生产大省河北省力度最大。受此影响钢材价格在短短数日上涨约200-400元/吨不等。另外,发改委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立即推高了硅铁、镁、锰等高耗能金属的价格。由此可见,节能减排会成为四季度以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又一重要投资主题。
如果“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还是难以完成的话,我们认为电解铝行业或将成为下一个被拉闸限电的行业。电解铝作为高能耗行业,平均吨铝的耗电量约为14500度;而且产能严重过剩,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2009年中国氧化铝和电解铝的产能分别为3680和2062万吨,而2009年我国电解铝产量仅为1299万吨,2010年还将有一部分产能释放,预计为2300万吨,可见产能过剩形势将更加严峻。事实上目前个别省份已经对电解铝行业进行了限产规定,只是要求限产减产的幅度在8-20%区间不等。8月份统计数据显示,电解铝月产量为127.9万吨,自5月份的历史高点累计回落10%,在被动减产的同时,也有很多企业由于近期电价的上涨导致电力成本大幅增加,致使企业已经处于亏损状态,从而自动加入减产行列。在被动与自动减产的背景下,对电解铝的价格短期会有一定的刺激效应,作为自备电占比较高的焦作万方将受益最大。
【关键词】机电设备;设备管理;电解铝冶炼行业
0.引言
机电设备管理水平的高低会对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造成一定的影响,使其运行、维修费用不断提高,同时,还对电解冶炼生产流程的组织、实施造成影响,导致生产流程可持续需求无法得到保证。在对设备实际管理过程中,大部分的生产单位都会因为电解车间、辅助车间细分、维修车间、设备操作工作、维修外包等各种因素,经常存在着只使用,不管理;只对机电设备管理,对操作人员不进行任何管理等诸多的与管理相脱节的现象,只一味的强调机电设备要不断的完成生产任务,而对其的管理不够重视,这完全违背了电解铝企业制定的成本战略。
1.现阶段,机电设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1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首先,要想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就必须构建一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机构,明确划分各机构人员的职责,这是确保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然而,最近几年来,由于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导致大宗商品销量不断下降,国内电解铝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成本与市场价格出现了倒挂现象,国内绝大多数电解铝企业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不断的精简机构,有的甚至是不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员。最终导致机电设备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设备管理人员不固定,经常有调动等诸多现象的发生。有的企业在认识上存在错误,一味的强调工艺,忽视了设备,认为只要电解冶炼技术经济指标得到了保证,降低成本是关键,机电设备的管理属于电解生产现场的范畴,管理部门与基层单位只负责联系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其服务,由于他们的这种认识,使得管理层与操作层之间发生了严重的脱节,服务较多,而管理控制却很少,设备管理水平难以有所提高。
其次,大部分的电解铝冶炼企业没有构建一套完善的、有效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这一现象主要在民营企业中最为多见。管理机电设备的台账、技术资料的力度不够,设备管理工作没有制度可依,管理较为紊乱,部分民营企业在购买了新机电设备之后,没有制定技术管理标准、具体的操作规则与流程,管理不够细致,时常发生各种因设备引起的事故。虽然国有电解铝企业的制度相对比较完善,但是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实际执行薄弱。
1.2机电装备不够先进,盲目的购买设备
当前,随着电解铝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之前的成本竞争已经逐渐的变为了人才与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竞争。并且,由于各种高新技术装备的崛起,有的企业现在所拥有的设备滞后,会影响到企业生产组织硬件、装备水平,提高了设备运行维修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成本竞争力与发展能力。其次,有部分电解铝企业为了将设备自动化生产率进一步提高,不经任何思考,盲足的购置大型机电设备一体化生产线,比如,有的民营企业购置了自动化阳极生产线,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其会受到生产场地、操作人员素质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实际使用后,阳极组装成本费用要比简易阳极组装生产成本高很多,从而使得设备利用率不断降低,成本较大,进而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力度的措施
2.1强化设备管理对标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过程中,应大力开展设备管理对标活动,要求电解铝冶炼企业内部各个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从设备管理层、分厂、车间以及班组、基台层面,都必须进行设备管理对标,主要内容是和历史先进指标进行对标、和行业先进指标对标、和国际先进水平进行对标;要以对标先进,将设备管理成本的降低以及管理指标作为最终目标,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促进设备管理水平与企业生产经营业绩的提升。
2.2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力度
首先,应定期对设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维修人员的各项水平进行全面的考核,不断的推动维修工种机电一体化步伐。将设备维修操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对设备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以此确保设备管理具有较高的水平,无论在制度方面还是在机制方面,都要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激励,聘请一批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从而达到机电设备管理的实际需求。其次,电解铝企业还可以开展设备管理研讨会,带动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以及维修人员的积极参与,集中智慧,吸收有益的意见,营造出一种学技术、钻业务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结合电解设备的实际情况,通过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诸多形式,将有效的经验进行推广与宣传,以点带面,以确保企业各个部门人员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术能力都有所提高,从而巩固设备管理基础。
2.3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
当前,应尽快构建完善的设备管理体制与网络,作为职能管理部门主要承担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以创建出企业级、车间级、分厂级这三级设备的网络化体系,每一级都必须安排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构建一批责任心强、高效设备管理与检查维修队伍,以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高效、经济。所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以及作业标准等不仅要完善,而且还要是精简和高效的,与企业机电设备管理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能只流于形式,对于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应经常进行必要的检查。
2.4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关乎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业绩,属于一种软实力。现阶段,由于电解铝企业需要降低成本,将部分流程中的工作进行了外包,而外包单位所聘请的人员在技术水平方面都良莠不齐,在使用与管理设备时,经常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不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简便、以次充好,这些都是不良职业道德的体现。所以,电解企业应进一步强化文件宣传力度以及对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养成教育,以此让企业全员及外包人员对设备的高度重视,并且还要强化考核管理,避免因设备而引起各种事故与安全风险的发生,从而确保机电设备自身具有的功能作用能够全面的发挥。
3.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机电设备管理属于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企业全员应共同参与、良好的配合。要时刻将设备运行高效、资源配置高效作为最终目标,做好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只有这样,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水平才会真正提高,才会使得电解铝冶炼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从而推动企业完全成本核心竞争力的实现。 [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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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蒋亚楠.设备维修管理模式的发展[J].机床与液压.
一、商业银行电子化业务给传统法律带来的挑战
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使用的是纸质流通工具,与此相适应,传统法律也是建立在对纸质流通工具进行调整的基础之上的。而电子化银行业务使用的是以电磁信息为载体的流通工具,因此电子化银行业务的发展给传统的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带来了挑战。
基于平等性、自愿性、互换性为基础的,以特定主体的特定交易为前提的传统民法,由于电子化的发展,已越来越不适应以集中交易、不特定主体为基础的金融法发展的需要,传统民法中的主体平等、契约自由原则正受到限制。在金融法领域,金融机构与其客户之间(如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不仅表现在主体间实力的巨大差异上,而且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拥有法律赋予的特许权即行业垄断权,以致客户不得不与金融机构打交道。同时,在传统民法中,交易和交易主体都是特定的,因而大陆法系民法确立了契约自由原则,并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以要约、承诺为核心的合同法规则。而电子化银行业务中,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权力干预,从而产生了新的调控金融领域的法律规则。而这种严格监管和权力干预,都属于对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限制。
电子化银行业务中许多业务交易采用金融电子化数据交换(EDI),也就是无纸化的电子合同的方式进行,即在EDI电脑上按事先约定的编码进行,这与传统法律中的书面和口头合同有着显著的不同。合同形式往往是作为民事法律行为能否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形式条件,但各国传统的合同法中并未对这种电子化的合同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基于因特网上的金融业务没有地域限制,在因特网上达成的金融电子化合同通常难以确定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从而很难确定电子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而且即使确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而在选择准据法时也会发生强烈的法律冲突,这就向因特网上金融交易适用一国国内法律的规则提出挑战,从而迫切需要立法的全球化。
银行电子化对法律带来了空前的挑战,法律只有改变自身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只有通过法律的规制,才能严格把好基于银行电子化而产生的新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关,才能确保不致于产生法律真空,才能严厉打击破坏电子化银行业务的犯罪分子,从而确保电子化银行业务的安全,保证电子化银行业务走上良性运行轨道。同时也只有通过制定全球一体化的法律,才能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市场全球化、网络化的要求,确保各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保护弱小的发展家金融业的成长。基于上述原因,各国及联合国均对银行电子化业务立法十分重视且做出了积极不懈的努力。
在美国,电子化银行业务立法分为调整小额资金划拨和大额资金划拨的法律。调整小额资金划拨的法律有:联邦《电子资金划拨法》(Electronic Fund Transfer Act),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颁布的D条例(Federal Reserve‘s Regulation D)、E条例(Federal Reserve’s Regulation E)、Z条例(Federal Reserve‘s Regulation Z),《借贷诚实法》(Truth in Lending Act),各州关于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联邦及各州的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branching laws)以及反托拉斯法等。调整大额贷记划拨的法律主要是美国《统一商法典》的4A编。
在英国,调整电子化银行业务的法律框架是建立在19世纪中期的商业管理和调整纸面工具的支付系统的法律之上的。这些法律和管理包括1879年《银行薄记证据法》(Banker‘s Books Act )、1957年《支票法》(Cheques Act )、1968年《民事证据法》(Civil Evidence Act)、1974年《消费信贷法》(Consumer Credit Act)、1977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Unfair Contract Term Act)、1982年《货物和服务供应法》( Supply of Goods and Services Act)等法律,以及1992年由民间团体共同公布、并于1994年修订的《银行业惯例守则》(Code of Banking Practice)。《银行业惯例守则》虽然不是法律,但实际上具有了法律效力。
1992年5月15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25届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redit Transfers) ,供各国在进行电子资金划拨立法时。
我国银行电子化立法相对滞后,尚没有专门调整电子化银行业务的法律,仅有的相关金融行政规章也局限于对银行的约束和管理,而对电子化银行业务中银行和客户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基本未涉及。在实践中,电子化银行业务一般都是依据银行的一些内部规章、银行制定的格式合同进行的,但是银行内部的规章和一些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电子化银行业务涉及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当事人众多,包括客户、参与电子资金划拨的金融机构、通讯线路提供者、机软件、硬件供应商、电力公司等。一旦发生纠纷,如何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比较棘手的。
目前银行电子化业务实践中已发生了为数不少的纠纷,其中较多的是银行卡纠纷和电子汇兑纠纷,全国很多省市均有发生。据报道,仅广西就发生此类银行卡纠纷上百起,涉及标的额数千万元。在上述纠纷解决过程中,如何确定银行和客户的责任承担,全国各地法院差别较大。如同是银行卡存款被冒领纠纷案件,有的法院判决客户承担全部责任、银行不承担责任,有的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客户不承担责任,还有少数法院判决银行与客户共同承担责任。立法的滞后、法院判决的不统一给银行电子化业务带来了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商业银行电子化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
如上所述,我国银行电子化业务立法比较滞后,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银行应加强电子化业务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防患于未然。笔者认为银行应从以下几方面防范银行电子化业务中的法律风险。
(一)增强新业务品种推出时的风险防范意识。
信息技术大大拓宽了银行服务的范围,使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出来,从而降低了客户的交易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提高了客户的资金收益,增强了交易的灵活性。但电子化银行业务的开放性、无边界性和交互性也削弱了交易的可控性。因此,在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上推出新业务品种时,一定要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不能片面强调业务创新而忽视银行风险的防范。此外目前业务实践中,银行为了竞争优质客户,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开始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提供基于电子技术基础上的差别服务,如为集团客户设计提供电子化资金清算网络等。在此过程中银行也应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不能片面强调竞争优质客户而放松风险防范。
(二) 高度重视完善业务章程及业务协议。
电子化改变了传统银行的运营模式,改变了银行交易的过程与方式,这样就客观上要求有新的立法来规范新的业务行为。没有相应的立法,行为各方当事人权责不清或权利、义务不对等,不仅业务的快速发展,客观上也容易造成大量纠纷,并且在纠纷处理中司法裁判容易产生随意性。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专门调整电子化银行业务的有关法律,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电子化业务一般都是依据商业银行的一些内部规章、格式合同等一系列契约性文件进行,通过上述契约性文件对客户和银行在商业银行电子化业务中的权利义务进行事先约定和明确。这些约定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重要权责依据,成为调整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重要约束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存在的立法滞后风险,银行可以通过与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系列的契约性文件将其分摊出去:
1、商业银行与用户之间的协议。银行应针对不同的业务品种拟订有关银行和客户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应尽可能详尽地规定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应重视对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有关责任的分担的规定。如就因供电、通讯系统方面的故障所导致的损失应如何补偿问题,因交易指令传递方面出现错误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等等,在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为避免在发生纠纷后纠缠不清,促成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迅速解决,减少损失,并降低纠纷对银行信誉的影响,银行还应注意在服务协议中和客户明确约定合同成立地、合同生效时间、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及法院的管辖权等。
2、商业银行与网络服务商之间的协议。银行与网络服务商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由网络服务系统的故障引发的有关损失应如何处理。此外,对于系统服务商责任事项的规定,应注意与对用户承担的责任问题相连接,以避免在事故发生后,给银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手机银行业务中,银行与移动通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因移动网络故障而给客户或银行造成的损失,由移动通讯公司分担。
中图分类号:TM4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c)-0000-00
1 我国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现状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我国电解铝行业的产业结构明显不合理。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且分散,与国外的国际集团化的大公司有差距。
(2)我国电解铝行业的产品结构明显不合理,多数企业生产品种和经营内容单一,产业链脆弱。在产品差别上,普通原铝多、合金铝少。普通铝加工材生产能力过剩,高精度铝板带箔材和军品材生产能力不足,技术含量高的铝加工产品主要依靠进口。
(3)我国铝土矿资源短缺,而且现有的铝土矿90%以上属于高硫、高硅、低铁、难溶的中低品位,冶炼、工艺复杂,生产能耗高,造成国产氧化铝成本相对国外偏高,质量也差。
(4)电解铝产业是一个高能耗产业,电费大约占到电解铝成本的30%至40%,电价的高低,始终决定着电解铝工业的生存与发展,国内国外无不例外。
(5)在针对电解铝行业宏观调控中,税收政策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冲击。在这些原材料、电价、税收政策的负面因素轮番夹击下,电解铝生产举步维艰。
2我国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中国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现状的分析,对比包头铝业的质量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l)行业集中程度较差。我国的电解铝行业具有生产企业众多、生产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由于"九五"期间铝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电力工业进行结构调整,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建设小电解铝厂的热潮。到2004年底,我国电解铝企业为119家,平均产能仅为约6万吨/年。其中,目前年产量超过10万吨的只有23家。而世界其它国家或地区仅有电解铝企业120家左右,平均产能达184万吨,其中不乏规模接近50万吨的超大型企业。
(2)技术装备水平比较落后。我国铝行业的技术结构呈现两极化:一方面,近年来大型铝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先进的技术装备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已经接近国际水平;另一方面,由于"九五"期间众多小型电解铝厂的建成投产,在我国的电解铝产能中,落后的自焙槽电解系列的产能仍占很大比重;电解工艺水平有部分停留在人工化、污染较重的水平上。
(3)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电解铝产量虽然发展较快,但是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发展速度缓慢,部分铝产品仍然依赖进口。目前国外电解铝生产企业除了生产标准重熔铝锭外,主要生产压延轧制用铝板锭、挤压用圆锭、电线电缆用线杆、铸造用铝合金等高附加值产品。而我国电解铝生产企业则仍以生产重熔用铝锭为主,产量占总产量的87%,高精度铝板带、A356铸造用铝合金等产品仍依靠进口,我国铝工业的产品结构函待调整。
(4)资源的适应性较差;国内氧化铝产量只能满足国内电解铝生产需求的一半强,其余的由进口补充,由于中国对氧化铝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使得国际氧化铝价格飞速上涨。又由于我们的企业绝大多数缺乏中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没有或者未保持与海外氧化铝供应商的长期合同关系,氧化铝是通过国外现货市场随机采购,价格相对较高,供货不稳定。
(5)生产成本上升;廉价的人力资源是中国的比较优势,因此在电解铝单项成本的比较中,人工费用中国的电解铝工业占优,可是其余部分如氧化铝、电力、铝用阳极的成本却大大高于西方大企业。据统计,2003年中国的原铝成本远远高于全球五大铝业公司之一的加铝。而现在,我国廉价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正在逐步丧失。
3提高我国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的对策
通过对中国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提高中国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的对策。
3.1 加强设备装备技术,提高电解铝的质量
加强设备装备技术,是有效提高电解铝质量的途径之一。我国的大型预焙槽技术已经走上成熟,从物理场的模拟技术、氧化铝超浓相输送技术、烟气干法净化技术、计算机监测和控制技术到配套的大功率供电电源及高性能的多功能天车和碳素技术等都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加强设备装备技术,是提高电解铝质量的可靠保证。通过引进先进的设备装备或通过企业内部的技术改造,加强设备装备技术,来提高电解铝的质量。
3.2 加强工艺生产管理,提高电解铝的质量
加强工艺生产管理,是有效提高电解铝质量的途径之一。具体的措施如下:(1)防止由于技术条件的波动造成电解槽运行不稳定影响原铝质量。(2)根据季节及电流的变化,及时调整槽温等工艺技术条件。(3)做好电解槽炉膛及上口的打补工作,防止原铝质量下降。(4)保持适宜的电解质水平,避免造成原铝质量下降的情况。(5)加强残极情况的检查,根据残极厚度及时调整换极周期,防止阳极底掌化穿。(6)脏料合理添加,专槽专用。(7)及时清理槽四周杂物,防止杂物进入电解槽。(8)做好槽打壳、下料系统的维护检查及多功能天车的维护。(9)做好氧化铝和氟化盐输送过程的管理,防止杂物随原料进入电解槽。(10)做好对氧化铝、氟化盐等原辅料及阳极块质量的监控。
3.3 改善电解铝产品结构,提高电解铝产品的竞争力
世界发达国家的铝工业是以铝产品延伸加工为主,普通铝锭只占20-25%,而中国的电解铝工业基本维持在只生产普通铝锭的基础上,全行业拿到市场上的东西几乎都是普通铝锭,产品结构不合理,使中国的铝工业只能在低水平的层次上发展。只有通过企业的自主创新,或联合有实力的科研院所,不间断的进行具有前瞻性和先导性的产品开发,拿出市场上最紧缺的中高档铝合金产品,才是中国铝工业健康发展的道路。
3.4 加快检验分析技术进步,保证并提高电解铝的产品质量
众所周知,检验分析是工业生产的"眼睛",在企业中一直占有较重要的地位。从进厂原料、中间过程物料分析,到出厂产品质量控制都离不了理化分析检测。加快分析技术进步,保证并提高电解铝的产品质量,是做大做强做优中国铝工业的保证。
3.5 建成优化铝产业链
优化铝产业链是可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与资源利用率最高的产业群体。现阶段,针对中国铝工业质量管理的现状,综合考虑经济效益、资源利用率、市场需求、产品结构等多方面的因素,应该建成区域性(地域性)的优化铝产业链,是可操作性较强的做法。
4 结语
电解铝工业的研究、电解铝工业质量管理情况的研究,能够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出台提供分析报告,为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使宏观调控的政府行为更加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性。从而使电解铝行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2005年以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为代表的下游行业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明显。从价格表现看,水泥行业景气回落开始于2004年初,华东地区P.042.5标号的水泥平均价格从2004年初的每吨307元下降到2005年第三季度末的每吨244元(图1);2005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新的电价管理方案,从5月1日起实行煤电联动、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涨0.02元/千瓦时左右,如果按1吨电解铝消耗1.5万度电计算,吨铝成本将增加300元左右;钢铁行业价格指数从去年2季度开始回落,到去年第4季度,钢铁行业一度处于微利状态(图2)。
从利润增速看,2005年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等受重点调控行业利润增长停滞或全行业亏损,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利润增速分别为-14.3%、―4.4%和1.5%,电解铝行业则是全行业亏损。
而2005年下半年以来这些下游行业景气水平明显反弹,并带动相关股票大幅上涨。
水泥行业产品价格企稳销量明显上升
水泥行业反弹时间最早,在2005年第3、4季度产量就开始持续增长。2005年水泥行业上市公司全行业利润增幅只有1.52%,但季度环比数据显示水泥行业阶段性回暖。2005年前三季度,水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6.3亿元、73.9亿元和7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9亿元、1.88亿元和2.53亿元,盈利好转的迹象明显。盈利回升的主要原因是水泥需求季节性回升带来的价格反弹和煤炭价格的回落。
与此同时,水泥行业上市公司股价大幅反弹。如冀东水泥,其股价在2005年7月最低下跌到1.79元(2005年3季度末每股净资产为2.22元),随后一路上升,到2006年3月初达到4.36元的最高价,涨幅达144%。
电解铝产品价格从去年第4季度开始大幅上升,行业效益好转
由于2005年电解铝企业停产面较大,大量产能退出,行业竞争力度减弱,提高了电解铝行业向其下游行业转移成本的能力。2005年第4季度开始,伦敦金属交易所3个月高级铝价格上升幅度达到30%,大大提高了电解铝行业的盈利能力,行业盈利因此大幅反弹(图3)。有研究报告认为,2006年电解铝行业将扭亏为盈。
在企业效益反弹的作用下,电解铝行业股票价格自去年第4季度以来涨幅巨大。如焦作万方股价在2005年7月跌至1.80元(2005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为1.87元)后,于今年2月份最高价达到5.32元,涨幅达196%。其他有收购题材的电解铝股票,如兰州铝业等涨幅更大。
钢材价格稳中有升,汽车销售大幅反弹
钢铁行业产品特别是冷板价格今年初以来已明显反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数据,全国30个省(区、市)主要钢材市场2月份主要钢材品种综合平均价格为3786元/吨,与上月相比上涨0.26%,其中板材价格反弹了1.18%。随着天气转暖,工程建筑陆续开工,钢材需求增长加大价格回升力度,预计3月份钢材价格将稳中有升。最近,武钢、鞍钢、宝钢等龙头钢铁企业先后提高了钢材出厂价格,2006年2月20日鞍钢将3月份冷板出厂价格上调了430元/吨,2月21日,马钢冷板上调了330-400元/吨,随后宝钢产品价格上调幅度达到13%-18%(图4)。
汽车行业中轿车销量2005年第4季度达到85.4万辆,平均每月销售28.5万辆。而之前的季度销售量一般为50万辆左右。2006年1月,汽车销售同比大幅增长,轿车销售29.6万辆,同比增长94%;运动型多功能乘用车销售1.48万辆,同比增长23%;多用途乘用车销售1.3万辆,同比增长87%。汽车行业2004年以来销售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局面已有改观。
钢铁、汽车、电力股估值偏低
在上述受重点调控的4个行业中,水泥、电解铝股价已大幅上升,估计进一步大幅上涨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钢铁、汽车行业股价上升并不明显,下一阶段可能面临较大机遇。此外,对电力的需求依然旺盛,而二次煤电联动在即,面临较好的投资机会。
当前货币政策调控相当温和。从货币供应量方面看,2005年M2增长率达到18%,涨幅不低,说明货币供应量没有紧缩。从利率水平看,自宏观调控以来,央行只上调过一次存款利率,而且幅度有限,储蓄存款的收益率难以令人满意,因而大量的资金转向了房地产投资,并带动其他投资高速增长。
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5.6%,仅比上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由于对房地产这一关键行业的调控力度有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难以快速下降。
而且本轮调控主要针对制造业的产能扩张,并从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直接受惠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业开始。这种调控实际上缓和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在需求没有下降的情况下,必然使行业内企业得到较好的竞争优势,并带动产品价格的反弹。
与此同时,在调控政策的引导下,行业内的兼并重组力度加大,进一步提高了大企业的竞争优势,缓和了价格竞争。如钢铁行业近期并购重组力度很大,仅最近3个月,武钢重组柳钢;米塔尔完成对包钢尽职调查,并和八一钢铁、昆明钢铁频频接触;宝钢与马钢建立了策略联盟;阿赛洛成为莱钢股份并列第一大股东,以及新唐钢挂牌等,钢铁行业的并购重组消息不断。
我们预计,以结构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总体思路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又面临着很强的阻力。如果不出现意外,宏观调控仍将以原有的温和方式进行,因此,对下游行业的需求不会迅速下降。原有对电力需求将迅速下降的预期需要修正,只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出现大幅下降,对电力的需求就难以下降,同时,电力行业面临着二次煤电联动的机会,电力行业股票特别是其中的优势企业股票有很大的上升潜力。
同时,季度性因素将发挥作用,带动钢铁、水泥等建材类行业景气水平提高。每年的2、3季度是项目施工的旺季,对钢铁、水泥等建材的需求上升,这种季度性的因素将使钢铁、电力、水泥等行业的景气水平继续上升,从而带动企业盈利的回升。
从市场估值水平看,汽车、电力、钢铁行业的估值水平偏低。截至2006年3月6日,汽车、电力、水泥、钢铁和电解铝行业的市净率分别为1.4、1.7、1.5、1.0和1.5倍,都处于较低水平;从市盈率水平看,汽车、电力、钢铁、电解铝行业市盈率水平可以接受,钢铁行业只有6倍的市盈率水平明显偏低。
下一阶段,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措施将在两会后出台,有利于行业中大企业的发展,对上述行业都有好的影响。另外,煤电联动政策很可能在二季度启动,对电力行业是重大利好,但对电解铝行业是又一次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