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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甘膦弱市下长单优势凸显
中化国际入主带来想象空间
当前股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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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600389)
近日我们调研了江山股份,重点就公司的草甘膦、烧碱等产品的市场前景及中化入主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等问题与高管进行了交流。
搬迁进展顺利,再造一个新的江山。自2006年实施搬迁以来,秉着搬大、搬强的原则,在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的建设理念下,公司对草甘膦、烧碱等产品进行了扩产与技改。目前新区7万吨离子膜烧碱、1.5万吨IDAN草甘膦已经投产;另有10万吨离子膜烧碱、2.5万吨IDAN法草甘膦和3万吨甘氨酸法草甘膦的安装接近尾声。10万吨烧碱预计11月底试生产,草甘膦可在年内试车,与老厂区原有生产规模相比,烧碱产能增长了70%,草甘膦产能则由2.7万吨增长到8.5万吨,跃居全国首位。
经营情况
独有的IDAN工艺极大增强了草甘膦的市场竞争力。IDAN法生产草甘膦为江山独创,该法生产的草甘膦纯度可达98%以上,含量国内最高。同时该工艺路线与孟山都所创的IDA法有所不同,因此产品进入欧美市场时可有效避免潜在的专利纠纷,大大增强了草甘膦的市场竞争力。
草甘膦弱市下长单优势凸显,未来业绩可期。历经一轮疯涨之后,随着各大公司产能扩大,草甘膦价格于8月份出现大幅下跌,目前售价逼近各厂商的成本价。而江山股份凭借与先正达和德国汉姆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合计每年至少供货4.5万吨,特别是与先正达签订的3万吨IDAN法草甘膦的稳定利润计价方式,更是锁定了未来利润。鉴于欧盟REACH法则的严格限制和高昂的农药登记费用,我们预计先正达和德国汉姆更改供货方的可能性非常小,江山股份将成为其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未来烧碱产销两旺,盈利能力出众。三季报显示烧碱毛利率仅有13%,主要是受老厂区隔膜法烧碱所累,新区离子膜法烧碱毛利率在20%以上。随着11月底新区10万吨离子膜烧碱的建成投产,老厂区隔膜法烧碱将于明年关闭,届时17万吨烧碱将全部为离子膜法生产,其中三分之一自用,剩余部分主要供应附近蓝星材料等化工企业,因此未来烧碱销路稳定,有望成为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酰胺类除草剂将是2010年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已与中化国际达成协议,出资5964万元购买酰胺类除草剂原药和制剂专有技术,该技术原为孟山都所有,在原药合成和制剂加工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按照规划,该项目将于2010年5月建成投产,其中乙草胺年产1万吨,丁草胺8000吨/年,异丙草胺2000吨/年。该类产品将由中化国际负责包销,因此将来盈利能力稳健。
依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其他业务。PVC树脂由于下游房地产需求萎靡,前三季度出现微亏,目前公司已经停止生产PVC,未来将依据市场形势决定是否开工。此外敌敌畏、敌百虫等有机磷品种盈利情况与天气密切相关,由于去年冬天南方低温雪灾减少了害虫数量,销量大幅下滑,依据气象预报,今年南方仍有可能出现雨雪低温天气,因此预计敌敌畏等产品盈利状况难有好转,可能与今年持平。
受益增值税转型,中化国际入主带来想象空间
增值税转型将使公司大为受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通知,09年1月1日起生产型增值税将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这将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正处于搬迁阶段,目前已投入约16亿元,后续投资仍需10亿元左右。去掉建筑投资等部分,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在6亿元以上,该部分抵税金额约为1亿元,扣除所得税增加部分,该项税制改革将为公司新增利润7000万元。
中化国际成为第一大股东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巨大想象空间。11月5日中化国际在二级市场增持234.9万股,累计持股比例29.14%,成为江山第一大股东,作为世界级化工类贸易企业,中化国际的入主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中化国际目前致力于拓宽农化业务,与孟山都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拥有孟山都公司草甘膦、酰胺类除草剂在中国、东南亚6国及南亚2国的经销权。我们认为中化国际有将江山化工打造为世界级农药生产基地的战略意图,不排除其孟山都产品将来由江山股份贴牌生产的可能,对以后二者的合作深度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建设高效的董事会核心机制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承担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为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泰州农商银行重点突出了董事会战略管理职能建设。
首先是战略制订。董事会初步形成了《泰州农商银行2013~2017年转型升级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战略转型阶段资产和负债的结构、质态、运营、金融增加值、核心竞争力等10个方面的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的转型,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其次是战略实施。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推进决策的贯彻执行中,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突出董事会办公室建设。该行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常设秘书机构,负责董事会决策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反馈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务会建设。董事会办公室每月牵头召开一次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行长室以及财务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参加的行务会。三是突出董事会非决策性会议制度建设。董事会按月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听取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经营层及监督层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对经营层、监督层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农商银行从优化董事团队结构入手,引进在经济、金融、国际商务等方面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企业高管人员,组成董事和独立董事团队。同时,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能力、技能和经验等,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合理搭配。此外,强化董事履职培训,保证董事们始终能保持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拥有较高的履职水平。
完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
泰州农商银行成立后,通过构建“三会一层”制衡机制、强化履职评价,保障“三会一层”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执行效率和运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在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以《章程》和《议事规则》的形式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作出更加清晰、严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运行模式。
二是畅通“三会一层”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经营管理层面向董事会的经营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财务、风险、经营信息,不定期报送相关专题分析报告,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此外还建立了董事会调研检查机制。
三是强化“三会一层”履职评价。从建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制度入手,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办法,将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业绩挂钩。同时,在考核中着重增加了内部风险控制等内容,引导高管层重视资产风险、内部控制、综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
从健全“三会一层”监督机制入手,泰州农商银行着力构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和促进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的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股东大会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建设。泰州农商银行进一步制定、明晰了《授权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障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高管层、高管层对条线部门和网点充分授权,同时进一步明晰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权责,规范信息披露,使广大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掌握银行的业务经营和发展现状。
前言
会计稳健性是会计原则当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良好的经营风险信号作用。但是,在过去关于会计稳健性经济作用的相关研究当中,对于会计稳健性的收益较为注重,而对于其成本问题却比较忽视。作为一条十分重要的会计原则,会计稳健性指的是对可能会产生的损失进行预计,对可能获得的收益不进行预计。会计稳健性能够对资本市场风险信号进行传递,自从我国引入了会计稳健性原则,其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当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其作用在预提费用、负债、摊销、累计折旧、资产、开发成本等方面的会计规范中,都得到了反映。此外,在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内部人控制的抑制、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等方面,也都非常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稳健性的经济作用
在当前经济领域的研究当中,对于会计稳健性经济作用的研究十分热门,例如,基于会计稳健性,在契约、税收、监管、诉讼等方面,都体现了其经济作用。对净资产进行高估,其发生诉讼的几率要高于低估,会计稳健性能够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和诉讼几率[1]。对于契约的执行和制定效率,会计稳健性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例如在债务契约中,利用稳健的会计信息,能够对损失进行及时确认,同时使债权人发现和控制违约风险,对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保护。而且,会计稳健性还能够保护银行等特殊的债权人,对于会计稳健的公司,债权人能够对债务利率进行降低,或是对贷款限制进行放宽。由此可见,对于债务契约各方来说,会计稳健性能够促使效率的提升。
在政治进程中,对于高估资产和收益,通过会计稳健性能够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管。如果会计政策不稳健,政府官员的成本和风险将会大增。具有越高的会计稳健性,监管的成本和风险就会更低。因此,对于会计稳健性来说,监管部门应当采取激励措施。在税收方面,对于公司的涉税行为,会计稳健性也具有重要的作用[2]。对于公司的盈余,所得税与之密切相关,同时也会对其结果产生影响。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数额,与公司的会计方法有着莫大的关系。因此,如果采用文件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能够对收入进行延迟确认,对损失及时确认,从而使税负现值得以减少。由此可见,只要正确的运用会计稳健性,能够发挥出很多良好的经济作用。
二、会计稳健性的经营风险作用
根据会计准则能够得知,如果在不确定性的状态下,公司对于可能的损失进行预计,对可能的收益不进行预计,因而在会计盈余当中,能够更加及时的确认经济损失比经济收益。根据会计稳健性的基本概念能够看出,会计稳健性存在的基础性条件,就是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如果经济事项是确定性的,对于会计稳健程度是不会产生影响的。在市场经济当中,公司由于受到经济、政治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因而往往是处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当中。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会计通常具有酌量权,对损失和收益进行计量和确认。因此,对于公司提供的最终财务报告稳健性来说,会计准则、以及应用会计准则的动机等,都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3]。
正是由于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会造成很大的经营风险,因而需要应用会计稳健性。经济事项的不确定程度如果越高,公司就会发生越大的价值波动,自然就会面临越高的经营风险。基于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综合考虑会计稳健性和经营风险,能够看出,经济管理动机会对二者产生影响。基于不对称的信息状况,相比于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外部人,经理人、控制股东等内部人对于公司经营风险的实际情况会更为了解。内部人的风险管理动机,利用对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的影响,从而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对于公司利益主体的利益来说,会计活动具有直接的影响和调节作用。基于既定契约,利益相关者在对利益最大化进行追求的过程中,会在会计信息当中反映出契约各方的意愿,然后通过会计盈余信息得以实现。
三、会计稳健性的经营风险信号作用的模型研究
在会计稳健性的经营风险信号作用的模型研究当中,应用的数据选择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其中不包括金融类、PT类、ST类、以及数据缺失或无法获得数据的上市公司[4]。以此为基础,对会计稳健性、经营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的变量主要包括会计稳健性、经营风险等。在选择控制变量的过程中,基于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程度,选择了财务杠杆作为控制标量,变量则采用了公司资产账面总额与负债账面总额之间的比值。综合这些资料和数据,建立相应的研究模型。在模型当中,主要包含了公司的每股税后净利、期末股票收盘价格、股票回报、月个股回报率、消息虚拟变量、回归系数、增量及时性、随机误差项、截距等。
为了对会计稳健性、经营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和分析,可在模型中引入股票回报和经营风险的交叉项,然后将可能影响到会计稳健性的财务杠杆控制变量引入到模型当中,对年度、行业等方面的影响进行控制。然后对模型进行扩展,能够得到第二个模型。在这一模型当中,涉及到了公司经营风险变量,分别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资产价值波动等进行表示。如果系数处在“好消息”的状态下,也就是产生经济收益,会计稳健性将会受到经营风险的影响。而如果系数处在“坏消息”的状态下,也就是发生经济损失,对于会计稳健性增量的影响,会造成影响[5]。在会计稳健性、经营风险的度量当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系数。如果这一系数在0以下,则说明在会计稳健性、经营风险之间,呈现的是负向的关系。其中还涉及到了年度控制标量、行业控制变量、财务杠杆控制变量等。
四、会计稳健性的经营风险信号作用的实证分析
经过模型研究能够看出,每股税后净利的均值为2.13%,中值为2.03%。年股票回报率的均值为-4.17%,中值为-9.93%。由于每股税后净利和年股票回报率的正负相反,因而会有会计稳健性存在。公司资产价值波动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标准偏差的均值分别为0.4339和0.1376,二者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因而证明了经营风险比较大[6]。在公司资产价值波动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标准偏差当中,与公司每股税后净利之间都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而在公司资产价值波动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标准偏差之间,也是负相关的关系,由此可见,在对经营风险进行度量的过程中,可以对此二者进行应用。
通过对公司整体会计稳健性进行研究发现,消息虚拟变量和年股票回报率之间的乘积结果为0.159,在1%的位置,具有十分明显的显著性水平。由此能够看出,在会计盈余的时候,会对损失进行反映,会计较为稳健。就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来看,会计也是基本较为稳健的。在对会计稳健性的经营风险信号作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采用公司的资产价值波动作为经营风险的变量。在1%的水平上,统计量普遍显著,因此整体拟合模型的效果较为良好。
在进行调整之后,数值能够达到4%到8%之间。由此可见,对变量进行检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能够对会计稳健性进行解释。在没有添加控制变量的检验结果当中,公司资产价值波动、消息虚拟变量、年股票回报率之间的乘积在损失的情况下进行反映[7]。对于会计稳健性来说,经营风险具有敏感性,系数值为-0.305,在1%的位置,具有较为明显的显著性水平。由此可见,如果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加,会计稳健性水平将会降低。如果公司经营风险减少,会计稳健性水平就会提高,在会计稳健性、经营风险之间,呈现的是负向关系。
关键词: 信用违约互换 信贷资产 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83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6-1770(2008)010-048-03
自20世纪90年代首次出现信用衍生产品(Credit Derivatives)以来,信用衍生品市场高速发展,成为金融衍生品领域发展最快的组成部分。1995年全球信用衍生品交易名义价值仅为100亿美元,至2002年交易量已经达到3万亿美元[4]。时至今日,短短五、六年时间里,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规模已经发展到62万亿美元的水平。而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rivatives Swaps)在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上使用最为广泛,其规模约占整个市场规模的2/3。
信用违约互换(CDS)在2001-2002年安然、世通等公司破产时曾发挥重要的分散市场风险,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得到包括市场参与者和监管层的普遍认可。近期国际金融市场再次出现震荡,美国市场上主要的投行纷纷破产或合并,CDS市场也随之受到影响。本文旨在探究近期CDS市场动荡对我国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启示。
一、 信用违约互换(CDS)及其市场发展
通常情况下,CDS的买方为防范某种信用风险,而通过趸交或分期支付的方式向卖方支付保费(premium),从而换取在信用违约事件发生时由CDS卖方赔付损失的权利。其本质上是一种保险,标的物为信用事件。虽然名为“信用违约互换”合约,但实际上与期权的性质更为相似。例如,市场参与者持有A公司债券,为防范A公司债券违约所带来的损失,其可以买入一份CDS合约,向愿意承受信用风险的CDS卖方在合同期限内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而卖方则承诺在A公司债券违约时,向买方赔偿损失。
CDS市场为场外市场(OTC),其二级市场可以通过电子网络24小时进行交易。主要的交易参与者为银行、保险公司、对冲基金及其它机构投资者。由专业的中介机构报价,价差(即保费)大小反映出市场对信用风险的度量。如近期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后,其CDS价差急剧扩大,雷曼发行的优先债的五年期CDS从上一交易日的约710个基点骤然升至35%[3]。
CDS市场得以迅速发展,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CDS可以使信用风险在风险偏好不同的投资者间进行转移。例如,使信用风险由商业银行向保险公司或对冲基金转移。英国银行家协会(BBA)2003年所作的调查显示,银行占CDS买方市场的51%,在卖方市场上则占38%;而保险公司在CDS买方市场上占1%,在卖方市场上则占20%;对冲基金和券商在CDS买卖市场上的参与度大致相当,均为16%[1] 。可见,在CDS市场上信用风险主要由商业银行向其他市场参与者转移。这一产品深受商业银行的喜爱,一方面是由于商业银行固有的风险规避的经营原则,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在CDS出现之前,银行只能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转移信用风险,而这样则不可避免的破坏客户关系。CDS的广泛使用使银行不必转移资产,仅需购买违约互换合约即可规避客户违约风险。
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如此之迅速,目前几乎所有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机构投资者都有CDS敞口。而这些敞口几乎都与几个主要的交易对手有关,因此美国金融市场危机必然会对CDS市场产生深远影响。例如,几乎所有金融机构的CDS敞口都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与美国国际集团(AIG)具有联系,AIG是CDS市场上最活跃的参与者之一,其向不同的交易对手出售CDS合约,而其他参与者也为AIG的债券提供CDS合约。一旦AIG破产,CDS市场上出售AIG债券保护的金融机构立即面临大规模偿付,此外,原本由AIG提供保护的CDS买方也需要另外寻找交易对手对冲风险。这对整个CDS市场的打击是不可估量的,也是美国政府决定是否挽救AIG的重要因素。
二、 近期CDS市场动荡
CDS市场是在美国经济扩张时期发展壮大起来的,这一时期信用违约风险较低,尚未经历过主要交易对手违约的事件,因此卖出CDS合约可为机构投资者获得巨额低风险盈利。CDS市场的盈利性吸引了大量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对冲基金参与其中,成为活跃的CDS卖方。
前任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曾说:“CDS也许是金融业最重要的工具之一。CDS转移了高杠杆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一切风险。”[2]。然而,近期美国金融市场出现的动荡却使人不得不质疑这种金融工具是否能够有效地对冲CDS买方,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所面对的信用风险,进而担忧这种金融工具本身在设计及监管方面的漏洞会对市场造成巨大影响。
其一,CDS并不能完全转移信用风险。实际上,CDS的买方通过进入合约,看似是将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转移给了CDS卖方,但也同时形成了对CDS卖方的风险敞口,即CDS卖方也可能违约。在最坏的情形下,买方同时面对交易对手及CDS卖方同时违约。也就是我们在近期全球CDS市场上所看到的情形,如果标的物的违约事件出现,而主要的CDS卖方已经申请破产,则CDS买方就同时暴露在两个风险敞口之下。
其二,CDS保护的有效性随系统性风险上升而下降。理论上,CDS买方的交易对手与CDS卖方的关联性越低,标的物信用违约事件发生时,CDS卖方同时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就越低,则CDS买方所获得的保护就越有效。在市场状况稳定的情况下,这一推论是成立的。但是当市场系统性风险逐渐增大时,市场上所有参与者的相关性都会随之提高。尤其是在整体经济环境下行风险日益扩大时,市场不确定性增强,而金融机构间往往或直接或间接的互相影响,可能出现标的物与CDS卖方同时违约,甚至CDS卖方先于标的物违约的情况,这时CDS卖方所能提供的保护的有效性必然大打折扣。
其三,CDS买方风险承受能力不足。首先,CDS卖方可能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由于CDS的标的物是信用事件,其定价基于事前对信用风险事件发生概率、损失率等变量的估计,即所谓的“Mark-to-Model”,而大量复杂模型及前提假设的运用,使CDS定价过程成为“精确的不精确”,可能低估信用事件发生的概率及随之带来的损失影响。此外,CDS市场是在信用风险较低的历史时期发展起来的,市场对违约概率和损失率的估计可能低于经济出现下行风险时实际违约率和实际损失率,也使模型的估值出现偏差。其次,对风险估计的不足会进一步引致违约事件发生时CDS卖方抵御风险能力的不足。正是因为CDS的价值并不随标的物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理论上,即使标的物违约风险急剧上升,只要不发生明确的违约事件,CDS的价值仍然有可能是不变的。这与期货市场上的盯市交易原则不同,在期货交易中,如果标的物发生不利于卖方的变化,卖方需要及时补充保证金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否则交易所就会强行平仓。盯市机制可以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引发的信用风险,而“Mark-to-Model”的模式下,则极有可能出现CDS卖方在信用事件发生时,并没有能力(例如充足的资本金)来赔付CDS买方。由于CDS是场外市场,每笔交易都是交易双方私下约定的,交易数据不易获得,也不利于监管机构进行监控。在CDS最初交易时,并没有相应的机制要求CDS卖方必须有充足的储备资本,因此违约事件发生时CDS卖方是否有能力进行偿付并不确定。尤其是对冲基金大量参与CDS市场后,监管当局对对冲基金本身监管较为薄弱,使得交易更加不透明。
此外,CDS的广泛应用也容易诱发寻求信用保护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如果银行总是可以在信用衍生品市场上将自己的信用风险转嫁出去,那么对于贷款及债券本身的质量要求则降低了。只要CDS保费以及贷款本身的成本低于贷款收益,贷款总是有利可图的。容易引致银行信贷头寸盲目扩大,资产质量恶化,过分依赖于外部力量来抵御信用风险,而一旦CDS卖方出现违约,银行立即暴露在风险敞口之下。实际上,CDS市场发展初期交易品种主要覆盖高等级公司债及企业债,但之后逐步扩展到高风险债券及贷款。
三、 CDS市场动荡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启示
美国金融市场危机对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影响还未全部释放,虽然在我国尚没有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近期CDS市场危机中得出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防范方面的启示:
首先,商业银行授信时不应过分依赖担保人。在银行发放贷款时,往往采用担保的方式来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担保方所发挥的作用和CDS卖方的作用相类似。银行在将贷款人信用风险转移给担保人的同时,也承担了担保人违约的风险,最差的情况下贷款人和担保人会同时违约。银行在信用衍生品市场上可以自主选择CDS卖方,并且CDS卖方与标的资产的关联程度越低,保护的有效性就越高。但与CDS合约方式不同的是,担保人是由贷款人主动寻找的,必然与贷款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贷款人发生违约时,担保人也有很大的可能出现经营困难,从而导致银行信贷资产遭受损失。此外,近年来专业担保公司发展迅速而良莠不齐,资本金不实、担保资金不足、抽逃和挪用资本金、利用关联交易骗取信贷资金等现象在一些担保机构时有发生,因此,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必须重视贷款人的经营情况和第一还款来源,避免由于看重担保人的作用而放松对贷款人资质的要求,更要避免由于担保人介入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其次,商业银行应对信贷资产抵押物价值“盯市”。银行往往要求贷款人提供固定资产,尤其是房地产进行抵押。将抵押率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对银行信贷资产是具有风险抵御作用的。但也应认识到,抵押品的价值是变化的,也会带来同样的“Mark-to-Market”还是“Mark-to-Model”的问题。如果银行不对抵押物的价值动态跟踪,就产生了“Mark-to-Model”的风险,贷款人违约时抵押物的市场价值有可能已经贬值了,处理价值不足以弥补银行的损失。特别是在整体经济系统性风险增加时,贷款人违约与抵押物市值下降的相关性大幅提高。因此,必须对抵押品价值进行“盯市”,采用谨慎性原则,防止高估抵押抵押品价值,严格控制抵押率。
最后,商业银行应谨慎对外提供担保。前文提及CDS卖方可能对风险估计不足而引致风险抵御能力不足。同样,商业银行在对外担保时,同样可能由于前期对被担保人资信水平、经营水平、市场变动等风险估计不足,而导致对相应业务拨备不足。今年银监会曾发文停止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目的就在于防范商业银行由于担保项目失败、被迫承担担保责任而可能引致的损失。在这种担保业务中,银行实际上处于CDS卖方的地位,如果对风险估计不足,则会使银行承担相应损失。因此,本着安全性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应谨慎对外担保。
关键词:会计稳健性 融资效应 形成环境
一、引言
Adam Smith指出,交易是人类的天然倾向,在交易过程中参与者之间同时存在着冲突与合作,因此必须达成一种切实可行的协议以调和利益冲突,即“从冲突中形成秩序”的思想,这时契约作为交易参与者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便得以产生,从而对交易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为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现代经济的发展使得契约的签订和履行变得日趋复杂,交易参与各方在缔结契约时需要借助于各种契约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维护契约的公平和公正,这些契约条款在很大程度上与财务信息相关。鉴于企业是“若干契约的结合”,人们便提出对契约进行监督的要求,无论是关于“财产权”的文献还是关于缔约的文献都表明,会计在契约条款制定和监督其实施的过程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企业契约耦合体中能够对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对契约参与者的贡献(提供的要素与劳务)与应当获得的报酬进行界定、反映和控制,减少参与各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对企业缔约机制的阻碍,支持企业各项缔约活动的进行,从而有助于契约公平的推行(Watts和Zimmerman,1986)。“会计不是别的,而是在发生收取、发送、购买和销售以及其他情况时,对商业契约和其他契约等类似业务进行记录和描述,以正确而又精巧的方式从而较快并较准确地得出最终成果”。因而成为契约签订与契约履行的重要工具之一,“被用来确保冲突的离心力不至于压倒合作的本能”[]。可见会计作为契约的推进机制,在契约谈判、缔结、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财务信息在契约各方之间的传递,能够反映出契约各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和风险。
二、财务信息在契约中的作用及会计契约的内容
(一)财务信息在契约中的作用 雷光勇(2004)将会计在契约机制中的作用概括为以下方面:(1)贡献计量,即对于参与者投入企业的资源进行计量;(2)利益计量,即对要素投入者(如股东、债权人、高管人员)因为投入要素应得的利益进行计量;(3)履约信息的提供,即将契约参与者是否履约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其他参与者;(4)维护契约参与者市场地位的流动性,即通过会计传递信息以便于参与者做出是否退出契约耦合体的决策;(5)提供参与者进行谈判博弈的共同知识,从而减少谈判过程中的信息搜集成本和谈判成本”。这五个方面息息相关,贡献计量和利益计量反映了会计计量的对象,而提供履约信息、维护契约参与者市场地位的流动性和提供谈判的共同知识则是从提供财务信息的最终目标即经济后果概括其功能,财务信息正是因为满足了合理、准确地对参与者的投入和成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要求之后才能够实现投资者利益保护等目标。
(二)会计契约的内容 会计在经济契约缔结和履行过程得以广泛应用,很早以前就被用来监督和评价管理者经营业主财产的成效,估计属于国王或地主的收益(Watts和Zimmerman,1983;Watts,1998)。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人们需要通过缔结要素使用权契约(如股权契约、债务契约、报酬契约、税收契约和社会责任契约等)以实现资本交易和融通,这些契约由于大量应用了会计信息、会计方法或者会计程序而被称为会计契约(雷光勇,2004),并成为会计稳健性在企业融资中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经济契约对财务信息、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使用最终集中于企业的经营成果,即企业的剩余收益,会计规则的制定和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到基于会计的经营成果的计量,从而对契约参与各方剩余收益的分配和履约责任的界定产生影响。鉴于会计契约具有明显的经济后果性,即财务信息的提供、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选择将会影响到契约参与各方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的界定,因此会计契约中包括对契约参与方提供财务信息、选择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的各种要求和限制条件。Watts和Zimmerman(1986)最早提出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导致人们产生了在缔约过程中对稳健性财务信息的需求,Watts(2003)结合当时的研究情况将稳健性的成因归纳为契约、诉讼、税收和监管,但最为重要的仍为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并且建议将稳健性的作用扩展到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的范围之外,指出稳健性的契约解释意味着稳健性能够提升采用盈余计量公司业绩和采用净资产计量公司清算价值的有效性,只要计量对投资者有用并且影响到管理者的财富,即使不存在正式的契约,稳健性也有助于解决计量盈余和资产的问题。LaFond和Watts(2008)进一步对稳健性财务信息发挥作用的途径进行了扩展,指出管理者私有信息和不对称损失机制产生的成本不仅仅限于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财务报表影响管理者的财富,因此也会在其他方面影响其动机,即使不存在正式的基于财务信息的契约,公司股价、管理者保持职位的可能性、非正式报酬、股票期权价值和控制的资源都可能受到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与此同时,政府负责制定的用于规范资本市场环境的法律或规则也大量使用了财务信息,会计稳健性同样可以借助于财务信息作用于政府监管的实施。
三、会计计量与财务报告技术的局限性
(一)经济活动不确定性普遍存在 经济契约对财务信息的依赖性一方面提升了契约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也对作为确定契约参与方权利、责任和利益的财务信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现有会计计量与财务报告技术的局限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会计契约的运行效率,并成为要素使用权交易契约中,要素使用者即融资方侵占要素提供者利益的重要渠道。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是影响会计计量和报告准确程度的客观环境约束,正如Hendricksen在《会计理论》中指出,可得数据的局限和环境特点限制了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没有什么现象比不确定性更加普遍,该问题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逐渐进入经济学家的研究视野,而在此之前相当长的时间里,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致力于在不存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解释经济现象,但这种假设并不符合复杂的经济环境。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Knight最早将不确定因素引入经济学分析,在《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从理论条件下竞争与实际条件下竞争的不一致性出发,即从对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的分析入手,引入不确定性概念揭示了利润的来源。Knight对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了区分,指出“风险是可以度量的,因此不能为经济人提供获利机会,而不确定性不可度量,能够提供获利机会”。Knight还进一步将不确定性归为知识的不完全性,认为不确定性是经济行为主体的内生的主观认识范畴,通过引入不确定因素,强调不确定性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否定了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设,使经济理论研究更为接近现实。半个世纪以来,不确定性逐渐成为经济研究的基本假设。
(二)经济活动不确定性下进行会计估计与判断 早在1922年,Paton就基于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首次提出了“会计假设”的概念,会计所处理的是与价值相关的经济数据,而价值存在着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会计人员通常需要面对判断,会计领域也充满了估计和判断,由此提出会计是在若干假设基础之上运行的。正是因为经济环境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会计中存在的大量估计和判断,会计人员要借助于更多的统计、数学知识对存在不确定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处理。Hendricksen则具体将会计中的不确定性概括为以下两个主要方面:(1)对未来持续存在实体的各种分摊进行的假定和预期。考虑到信息使用者对与财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产生了会计分期假设,即人为地将会计主体的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分成相等的时间区间。正是在会计分期假设之下,才出现了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产生了应计、递延和折旧、摊销等等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这些方法的采用是会计中不确定性的重要来源。第一,关于会计期间的估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会计分期的假设建立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之下,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经济环境下,企业产品和技术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面临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随时可能清算和终止,日益猛烈的兼并浪潮也加剧了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第二,关于特定会计期间的估计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在人为进行会计分期之后,会计期末存在尚未完成或者未最终实现结果的交易,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需要将特定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相配比,这时就需要采用会计方法进行估计和判断,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减值等。从客观因素来看,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合理的会计方法可能不止一种,而各国的会计准则普遍给予会计人员一定的选择空间,很难衡量会计人员最终的选择结果;从主观因素来看,会计计量和报告技术的局限性也导致难以对特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进行精确的计量。(2)对未来金额不确定的财产进行计量。Hendricksen指出,财产的未来数额不确定并且需要估计,会计计量常常被假定为这些财产的货币表现。由于估计数的可靠性在未来变动的可能性很大,因此难以准确衡量财产的货币量,任何基于估计数的计量都只是尝试性的,人们只是尽可能准确地追求估计和预测的准确。大部分存在不确定性的经济业务都是尚未完成的业务(如或有事项等)或者交易尚未发生的业务(如签订的合约),经济业务的履行主要基于现在和将来而非过去。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例,大多属于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中的合约,在合约签订之后,面临着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估计和判断,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必须具备更多的统计和数学知识来处理这类经济业务。在估计和判断的过程中,财务信息的可验证性很难得到保证,即便通过会计准则对会计估计的方法进行了统一规范,具体使用的过程中不同会计人员对未来数据的判断仍不可能完全一致,如对未来现金流量和贴现率的估计。这种差异性一方面来自于会计人员的自身专业知识的差异,另一方面则很可能来自于利用估计和判断实现特定目的的动机。随着金融技术的发展以及交易复杂程度的增加,会计中需要做出估计和判断的事项越来越多,对会计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3)公允价值运用加剧了会计人员的估计和判断。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决策有用观的目标指引下,准则制定机构对相关性和中立性的强调直接导致了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日益广泛,FASB在SFAS157中按照交易信息可获得性和可靠性程度的差异,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输入参数为主体在计量日有能力进入活跃市场可观察到的,容易随时取得的同质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不必调整);第二个层次的输入参数为主体可观察到的类似资产或者负债的市场报价、不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的报价、不属于资产或负债可观察报价的参数、市场佐证的输入参数。这一层次输入参数都需要调整;第三个层次的输入参数是不可观察的输入参数(最佳信息是主体拥有的数据)必须调整。IAS39的三个层次则为:第一层次对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使用标价计量,第二层次对没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使用最近的市场交易价格计量,第三层次对既没有活跃市场又没有最近交易的工具使用估值技术。可见公允价值的实质是以市场输出变量作为参数基础得到的估计价格,其重要局限性在于必须通过参照市场估计价格才能得以确定,特别是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往往需要借助现值估计或者模型估计等估值方法,主观性较强,并且由于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主体并未进行实际交易,因此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同样在一定程度上是估计的结果。由此可见,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会计计量技术有限的客观环境制约下,公允价值的估计存在偏差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其初衷是为了给投资者决策提供更为相关有用的信息,但公允价值计量直接扩大了会计人员估计和判断的空间。公允价值的定义基于市场活跃并有秩序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假设基础一旦丧失(如金融危机下的特殊市场环境),公允价值估值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正如郭道扬(2006)指出,公允价值本身存在“公允价值获取的可靠性、公允价值运用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使公允价值融入到传统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严密而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之中”[]等一系列问题。
四、人的自利性与社会主义倾向及信息的不对称性与契约的非完备性
(一)人的自利性与机会主义倾向 Adam Smith在《国富论》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人类行为动机的自利原则,并将其引入到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之中,他指出,“每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个人利己主义利益追求是人类经济行为的经济动机。每个人都努力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高程度”……“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多大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和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大化,他所盘算的也仅仅是他自己的利益”。社会发展的原始动力在于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利性不仅能够解释个人的经济行为,而且社会发展也根源于这种经济行为的推动。在Adam Smith利己主义教条的基础上,John Muller采用Senior的个人财富最大化公理抽象出了理性经济人假设中的自利性倾向,理也被相应赋予了自利性的内涵。在现代经济学家看来,不论将人的自利性假设视为符合经济事实的假设还是“工具主义”的假设,均与达尔文进化论、社会进化论以及当代社会生物学联系密切,这一联系的核心体现在,人类具有动物的求生本能,并且人类的物质欲望远远超出了稀缺资源所能够满足的限度,于是出现了类似于自然竞争的“物竞天择”的社会竞争规律,可见人的自利性是生存竞争与社会进化的必然结果(Becker,Alchian,Dawkins等)。机会主义倾向源于人的自利性。新制度经济学家Williamson认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往往会导致机会主义倾向的形成,即经济人为了谋取更大的个人私利,存在随机应变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倾向,只要能够达到利己就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借助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动机强烈且复杂。有机会主义倾向的自利行为与一般自利行为的区别在于,一般的自利行为服从并遵守信用约束,而有机会主义倾向的自利行为则不受此类约束。Williamson(1985)将机会主义行为定义为不完整地或者歪曲地披露信息,尤其是指在信息传播方面进行蓄意地误导、曲解、模糊或其他混淆视听的行为。可见机会主义行为是采用狡诈或欺骗手段追求利润的利己主义,并且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人为因素,这种行为倾向并非意味着所有人在所有时间都会以机会主义方式行事,但总有一些人在面临谋取个人私利的机会时会采用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方式。由于很难确定哪些人在哪些特定时点会采用何种形式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人们宁愿假定机会主义行为将随时发生,并在该假定下事先设定应对的措施。资本市场的参与各方同样是存在机会主义倾向的经济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根本动因。契约各方个人效用函数的差异以及行为的外部性导致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个人采用欺诈、偷懒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当财务报告的结果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企业管理者和控股股东的个人福利时,他们就会在机会主义动机的驱使下通过各种方式从外部投资者手中转移财富,如Watts和Zimmerman(1986)提出的实证会计理论三大假设表明,企业为了配合侵害行为往往倾向于高估盈余,而大量实证文献发现企业会通过会计方法的选择避免债务违约(Press和Weintrop,1990;De Angelo等,1994;Sweeney,1994;Beatty和Weber,2003)。这时技术上中立的会计准则在实务操作中就可能会出现有偏的结果,而会计稳健性则有助于抑制企业高估盈余的倾向,达到相对中立的经济后果。
(二)信息的不对称性与契约的非完备性 信息不对称是指某些交易的参与方拥有其他参与方没有的信息,结合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来看,从投资者(资金供给方)的角度分析,尽管人们在行为决策过程中总是试图“理性”以达到效用最大化,但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等因素直接造成了信息获取和处理方面的限制,并且交易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导致人们只能做到“有限的理性”,正如Simon(1989)指出的那样,“愿望是合理的,但只能有限地实现”,因此私人信息的存在从本质上讲是不可避免的。与此同时,获取信息的成本有可能超出收益,或者即便信息供给方愿意主动披露信息,但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往往是难以证实的。从企业管理者和控股股东(资金需求方)的角度来看,在机会主义动机的驱使下,会选择不对外披露信息或仅仅披露对自身有利的信息,损害外部投资者利益以获取私利,从而加剧了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这些因素都意味着信息不对称性的客观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导致契约不完备的重要原因之一。完备契约建立在信息充分、缔约对象可选、零交易成本和人的完全理性的假设基础之上,如果缔约双方能能够完全预见契约期内将要发生的重要事件,并且将所有重要事件下涉及到缔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契约条款中注明,同时能够严格在契约条款约束下履行契约,在违反契约的情况发生时存在强有力的第三方强制履行契约,则契约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完备契约。然而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交易成本限制等原因,契约条款不可能是完备的,现实中的契约难以准确界定未来所有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各种未来状态之下缔约方的利益,在契约中难以将未来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全部写入条款之中,并且也不能保证已有的契约条款能够在未来得到完全执行,契约中往往成为存在“漏洞”的不完备契约。Coase(1937)较早关注到契约的非完备性问题,他指出,预测的困难导致商品或劳务供给契约的期限越长,买方就越不可能明确规定对方该做什么。此后,Williamson(1979)、Klein(1980)和Shavell(1980)等经济学家也明确提出了契约的非完备性问题。Grossman和Hart(1986)以及Hart和Moore(1990)正式建立了不完备契约理论。契约非完备性的客观存在导致难以通过契约对所有的利益归属进行完善的界定,拥有私人信息的交易参与者就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将不确定性导致的利益盈余据为己有。
五、结语
综上所述,以上因素共同为企业内部人实施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动力和途径,契约和规则对财务信息的依赖性和会计计量和报告技术的局限性使企业有机会和能力通过操纵财务信息影响契约各方的利益分配格局;人的自利性是企业的管理层和控股股东产生机会主义倾向侵占他人利益的内在根源;而信息不对称性和契约非完备性导致则为企业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创造了外在条件。可见要从根本上抑制企业通过会计途径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方式有两个,其一,改变现行契约和规则对财务信息的依赖性,以经济价值作为评价契约参与各方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根本途径;其二,改进现有会计计量与报告技术,如提高会计估计技术、更为及时地进行财务报告等。然而,在有限理性的客观制约下,完美的会计系统和契约制度只能够无限接近,但无法真正实现,或者说在现有会计计量与报告技术和契约制度还未达到足以抑制企业以会计为手段实现其机会主义动机的环境下,当准则制定机构还难以找到一种更好的抑制人高估盈余倾向的会计技术和方法时,必须在现有经济环境下结合现有的会计技术寻找一种较为现实的、能够限制企业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并且其实施成本能够为交易各方接受的会计制度。
参考文献:
[1]索科洛夫著,陈亚民等译:《会计发展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版。
[2]夏恩·桑德:《会计与控制理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