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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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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乡就业;经济;统筹

中图分类号:F2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01

一、城乡就业的沿革和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严格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用工单位招收的对象和劳动部门服务的主体都是城镇户口的人员,农民及其子女很难获得在城镇就业的机会。这种二元结构阻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成为城市产业大军,各种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等也逐渐与城镇职工趋于一致,外来人口成为许多城市人口增长规模扩张的主要推动力量。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为26894万人,同比上年增加59.45%。而根据《中国劳动力变动趋势及判断》和麦肯锡研究院报告,今后20年将有3亿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届时外来务工人口数量将达到城市人口总量的40%。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环境将会得到极大改善。

二、社会经济发展对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

自从1985年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之后,户口管理本身对于社会流动的约束已经大大减弱。现在要做的工作是使在计划体制下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就业权、居住权、教育权、社会参与权、社会保障权、医疗服务权和公共设施与福利服务权,等等,逐步剥离,使各种基本权利在“城里人”和“乡下人”、“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之间一视同仁,因为在这些权利上的不平等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排斥和社会剥夺,才真正是城乡分割的藩篱。 其中,就业权是其中最主要的。所以,打破城乡分割真正的突破口应该选在就业问题上。

一般而言,经济的发展会带来就业的增长。因为经济的发展扩大了社会的生产能力和财富的积累,也推动了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的发展,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的生产范围扩大,从而引起社会劳动力需求的增加。

三、统筹城乡就业的探索

(一) 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的就业限制,为农民就业和创业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事务等“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

(二) 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统筹城乡就业,各地先后成立了城乡劳动力就业服务机构,集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再就业援助等于一体,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规范、便捷的人本服务。

(三) 加强职业培训措施落实。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利用现有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的力量,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广、多层次、多形式的“订单”培训。发展以成人技术学校为网络的农村职业技术培训,以就近就地办学的优势,开设切合实际的实用技术培训班,为当地农村劳动力培训必要的职业技能。对未能继续升学准备进入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普遍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

尽管我们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就业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难题:一是如何处理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与生产技术要求不断提高的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二是如何正确理解“统筹”就业与“统一”就业的概念,全面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为此,必须在政策制度上、工作方式上和指导思想上有所创新,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四、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策略

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应积极在“统筹”上下功夫,打破城乡劳动力在就业领域、社会保障方面的诸多限制,要管,就一视同仁的管,要服务,就一视同仁的服务,真正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对待、凭技能就业的一体化就业机制。

要以“城乡一体,充分就业”为目标,坚持抓城镇就业与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并举,有力地推动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发展。

1.要坚持市场就业的方向,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就业机制,实现城乡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和全方位流动。围绕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开发和利用市场服务功能做“文章”,要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市场网络建设;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功能;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功能。

2.坚持城乡统筹就业方向,大力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始终是关系农民增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因此,要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同时, 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二、三产业转移;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向农村的广阔领域转移;组织劳动力向本地区以外转移;组织劳动力较富裕的省、县(市)与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县(市)开展区域劳动力对口帮扶。

城乡二元结构范文第2篇

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重大课题。问题在于,这些年在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的同时,城乡失衡的矛盾和问题在某些方面更加突出。例如,近几年城乡收入差距仍然有所扩大。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我们的看法是,在工业化主导时代,劳动力成本优势与城乡二元结构直接联系。城乡二元结构失衡,不仅是城乡发展失衡的主要症结所在,也是我国经济结构、分配结构失衡的重要因素。

我国城镇化进程取决于城乡一体化的实现程度

未来5年左右,我国将开始进入城镇化主导时代。其主要标志是,我国的城镇化率将由46.6%提升到50%以上。第一,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主导向城镇化主导的历史拐点。从国际经验来说,人均GDP4000美元左右是城镇化快速提升的关节点。根据相关研究,2010年我国人均GDP将接近4000美元。第二,未来3~5年,不仅东部,而且中西部的城镇化、城市群、城市带、城市圈都处在一个较快增长的阶段。第三,中央明确3年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估计5年左右放开大城市的户籍是大势所趋。由此,城乡一体化将有重大突破。与此同时,改变城乡二元制度安排,将对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打破城乡二元制度安排,为城镇化发展创造广阔空间。首先,以城乡固定资产投资为例,近几年来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从1995年的3.58:1扩大到2007年的5.91:1。改变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城乡分割的格局,能够明显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其次,以城乡社会福利制度为例,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直接促进城镇化进程。我们的估算是,城乡二元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在形成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中至少占有30%~40%的权重;再次,以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为例,当前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已经达到1.2亿,尽快改变农民工“半城市化”的体制与政策安排,能够加快农民向城镇流动,明显地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

以城乡一体化创造高质量的城镇化。一是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的劳动力。我国“数量型”的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趋势不可避免,预示着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如果能够尽快打破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体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投资,把4.9亿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7.3年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的9.5年,到2015年和2020年接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5年和11.2年的目标,就能够释放出巨大的“质量型”人口红利。二是可以防止土地资源低水平利用的城镇化。尽快实现城乡土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防止土地资源的低水平开发和使用,为未来持续发展留足、留好土地资源。三是可以进一步释放城镇化的需求潜力。尽快改变农民工“半城市化”的体制,能够明显拉动城镇化的消费水平。

以城乡一体化实现公平和可持续的城镇化。改革开放之初,为做大经济总量,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具有历史合理性。进入发展型新阶段,伴随着从物质发展的追求到人的自身发展追求的提升,伴随着由私人产品向公共产品需求的升级,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是促进广大农民的自身发展和公平发展,其实质在于承认和保障农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发展权。广大农民公平发展将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此,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重要的是赋予农民公平的发展机会,包括赋予农民平等的公民待遇、完整的财产权利,按照公平的原则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第一,城乡一体化可以有不同的模式,但要把保障农民发展权放在首位,尊重农民选择权。第二,强化农民的谈判主体地位,使农民能够合理分享城市化红利。第三,加快产业布局调整,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涉农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从城市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加快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强化城乡产业之间的协作和联系,鼓励城镇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进入农村,改变资源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第四,按照公平的原则配置公共资源,尤其是财政资源以及公共服务资源。要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二五”是城乡一体化取得“历史突破”的关键时期

“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从总体情况看,城乡一体化进程仍然处于滞后状态,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制度尚未有实质性改变。“十二五”以城镇化为主线的发展方式转型将明显提升城乡一体化的历史作用。由此,城乡一体化对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全局性与深刻性意义开始全面凸显,城乡结构的变化正处在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扩大内需对城乡一体化提出现实需求。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长期的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使城乡发展严重失衡。目前,城乡之间不仅在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方面的差距仍然很大,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金融服务、资源可及性等经济环境方面的城乡差距更是持续拉大,成为影响农民消费能力和消费倾向的重要因素。在居民消费总额中,农村居民消费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62.1%下降到2008年的25.1%,30年中下降了近3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率从1983年最高点的32.3%下降到2008年的8.8%,25年间下降了近24个百分点,2008年农村居民平均消费水平只有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的32%。如果能够在这些方面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将会大大刺激农村的消费需求。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对城乡一体化提出现实需求。进入新世纪以来,受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各项支农补贴持续增加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农民收入增长保持了年均6%以上的速度,直接带动了农村消费的较快增长。近年来,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明显加大,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民收入相对水平不断下降是农村消费贡献下降的最主要原因。如果加快改革收入分配体制,通过改革改变土地、财税、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城镇倾斜的格局,就能使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有了更根本和长远的保障,为形成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奠定基础。

人口结构变化和人口流动趋势对城乡一体化提出现实需求。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我国第一产业劳动力就业比重高出近30个百分点,服务业劳动力就业比重低出30个百分点左右。从我国就业结构变动的趋势看,以城镇化拉动服务业就业比重的提高,是解决两亿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问题的战略性举措。第二代农民工群体进入产业工人队伍,对城乡一体化带来的挑战与压力增大。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对个人发展的追求也较高。这使第二代农民工全面融入城市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形成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齐头并进的新格局

“十二五”时期,以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结构为重点,形成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齐头并进的发展新格局,是实现发展方式转型的战略需要。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土地资产收益。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也是城镇化中矛盾比较突出的环节。应强化农民的谈判主体地位,使农民能够合理分享城镇化红利。第一,重点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要防止把城乡一体化当作圈地的工具。有些地方打着统筹城乡发展的名义非法圈地,剥夺农民土地权益。对这种倾向,要予以足够的重视。第二,以完善农民土地使用权为重点,保障农民权益。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在符合城乡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将土地长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和出售,建立主要依托土地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第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尽快完成全方位土地确权。改革行政主导的土地招拍挂体制,建立公开市场。用于公共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可由政府按法定程序、按市场价格进行征用补偿。建立非公共用途的农村集体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的机制,形成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统一、规范的管理措施与办法,形成城乡一体的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市场监管体系。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民流转的制度障碍。改变城乡有别的户籍管理、劳动用工和社会福利制度,形成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范围及水平上的公平。第一,把农民工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当前,我国存在巨大的“半城市化”群体,即已经进城但尚未市民化的农民工。政府应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力争把符合一定条件的(例如对在城市打工在3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市民化。第二,逐步放开城镇落户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先试点后推开,循序渐进,区别情况,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和落户条件,3年左右时间,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重点引导农村人口向人口规模2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集聚。5年内,放开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政策。第三,实行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联动改革。从发挥规模效应推动经济增长和充分考虑流入地人口承载能力的角度看,亟需实施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联动改革,打破地区间市场分割。即对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和农村因宅基地整理而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统一配置,实现土地利用指标调整与新增户籍人口规模直接挂钩,以提高城镇化和经济集聚水平。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第一,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障,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1~2年内建立起来。统筹解决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建议由中央制订规划,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政策,争取在3年左右,解决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城乡对接问题。第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对接。这是最重要的一步。用5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完善体系、对接制度、提高水平、重点支持”的总体思路,逐步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第三,逐步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对接和水平差距的逐步缩小。

打破行政主导的城乡二元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城乡资源统筹规划和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工业带动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在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第一,建立合理的农村资源配置机制,严格限制行政主导农村资源外流。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支持合作金融、草根金融的发展,逐步形成城乡统筹规划利用、资源优势互补的新格局。第二,打破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建立城乡产业规划布局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支持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链条向农村延伸,促进农业专业化分工,实现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适时推动大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机、农药、化肥等涉农工业向县城和小城镇转移,就近利用原料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拓宽农民收入增长的渠道。第三,打破城乡分割的公共资源投入体制,实现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一体化。统筹城乡公共资源投入体制,将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事业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由城市财政统筹解决。加大财政投入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的力度。在交通道路、水、电、垃圾处理、互联网等方面实行改造升级,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一体化。

推进以城镇化为主线的省直管县改革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建立适应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要求的行政体制,日益成为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任务。

市管县体制推动了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但远未实现“以城带乡”的预期目标。20世纪80年代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市管县体制,对推动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曾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市管县体制的矛盾与问题逐渐增多: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2009年,我国工业化率为48.6%,比城镇化率高出2个百分点。如果把处于“半城市化”的农民工人口从城镇人口统计中去除,城镇化则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市管县体制难以实现城市支持农村、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从实践的结果看,只有那些工业化程度高、市辖县数量较少的地区实现了市县协调发展。大部分地区并没有实现“以城带乡”的目标。

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要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城镇化是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推进省直管县改革,重要的是加快建立有利于推动城镇化进程的行政体制。从已有的实践看,行政上的省直管县进一步扩大了县级政府经济发展权限,促进了县域经济和中小城镇发展,实现了农民工就地转移。与此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为此,按照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能够实现“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目标。

城乡二元结构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通货膨胀

一、引言

在新的一轮宏观经济周期中,云南省的消费价格指数为全国最低的。2011年8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2%,累计增长5.6%;云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5.9%,累计增长4.4%。相比于其他省份,云南省在推动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因素中,农产品的贡献率最大。相比于去年,云南省的物价指数中涨幅最高的是食品,2011年2月、3月、4月、5月份的食品价格指数同比增长了10.7%、10.5%、11.3%、10.8%,比同期的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分别高出了7%、6.7%、7.2%、6.1%,同时粮食价格指数增长幅度更大。我国2011年最新调整的CPI构成各部分比重中的食品比重为31.79%,据此计算出云南省2011年2月-5月食品价格对CPI的贡献度为91.93%、87.84%、85.53%、78.31%,虽然在逐渐下降,但贡献率仍然远远大于其他要素。由此可见,推动云南省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的因素中,食品价格因素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二、云南省城乡二元结构现状分析

第一,云南省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但城市化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2000-2010年云南省的城市化率以年均1.2%的速度增长,自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相比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的城市化率水平近十年来一直保持在比国家低大约13%的水平上。由此可见,云南省虽然自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相比于国家平均水平来说,还是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第二,云南省二元对比系数显示云南二元经济结构明显。二元对比系数又称“二元生产率对比系数”,即第一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与第二、三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比率。该指标与经济结构二元性的强度呈反向变动的关系,二元对比系数越大,两部门的差别越小;反之则两部门的差别越大。

由表1可以看出,近十年来,云南省二元对比系数相对于国家来说,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表明云南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较之全国来说长期较为明显。同时,云南省自身二元对比系数在呈上升趋势,表明云南省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在不断发展。

三、城乡二元结构转换成为推动通货膨胀的结构性因素

(一)城市化对土地要素的抢占推动了通货膨胀

城市化进程抢占土地要素推动粮食价格上涨,云南省表现尤为明显。

伴随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生产要素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城市化必然包括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因为土地城市化,导致我国耕地面积每年大幅度减少。耕地的减少,直接影响到粮食生产与供给。

就云南省而言,快速的城市化导致了城市用地大量增加。而城市用地大部分选用平原地带或是低矮的丘陵地带,这些正是适合用作耕地的地形。云贵高原作为一个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的地区,地形地貌多为山地丘陵,可以用作耕地的土地很少。

云南全省土地面积,按地形看,山地占84%,高原、丘陵约占10%,坝子(盆地、河谷)仅占6%。全省127个县(市、区)及东川市共128个行政单位中,除昆明市的五华、盘龙两个城区外,山区比重都在70%以上,没有一个纯坝区县。其中,山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70%―79.9%的有4个县(市),山区面积占80%―89.9%的有13个县(市),占90%-95%的有9个县,其余的县(市)均在95%以上,有18个县99%以上的土地全是山地。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云南省的山地面积占到全省面积的84%,而常用耕地面积只占10.6%。在云南省127个县中,有86.61%的县域山地面积在90%以上。如此高的山地比重,极大地限制了粮食作物的生产。而云南省的城市化率不断加快,从而很大程度上使本就数量很少的适合耕作的土地不断减少,导致了粮食等农产品产量下降,推动了农产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同时,在云南省2010年城市化率实现35.2%的情况下,粮食和油料作物产量分别下降了2.9%和31.8%。同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了3.7%。

因此,城市化过程抢占土地要素推动了粮食价格的上涨,而食品价格作为对CPI贡献度最大的要素,食品价格的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总的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

而由数据可知,云南省2010年城市化率相对于2009年全国城市化率低了11.79的百分点,由此可见,云南省城市化过程比全国平均水平缓慢很多,因此全国城市化过程中抢占的土地要素的比例相比于云南也要高出很多,从而使总的CPI高于云南省。

城市化抢占的土地要素本身价格上涨推动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011年云南省1-8月的土地购置费同比增长了17.3%,购置面积增长了41.4%。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把从乡村得到的扩张土地大部分作为城市住房的建设用地。

这些用来作为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的附加值将会远远大于同样面积的作为粮食生产用地的耕地。这些土地的高额成本以及在这些土地上的高额投资会加剧通货膨胀。而相对于全国较高的城市化水平以及房地产业近几年在中东部地区的迅猛发展,云南省的房地产业发展水平要低于全国水平。因此,由房地产业推动的CPI上涨中,云南省要低于全国水平。

(二)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动了价格指数的上涨

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粮食产量下降,推动了食品价格上涨,进而推动CPI上涨。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并没有带动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实质性转移。城市仅仅是大多数农民工劳动和临时居住的场所,而并不是他们永久居住的地方。因此,在工业化加快和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城市膨胀的同时,农村居住空间并未减少。随着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农村新建房屋也不断增加,这同样蚕食着耕地面积,导致粮食生产的耕地不足。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导致种粮机会成本的增加。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就业机会的迅速增加,城市工作的相对高额收入,导致以靠单纯种粮作为收入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从而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工作,而不仅仅是剩余劳动力。许多农民的土地处于半闲置状态,部分农民只是耕种自己家庭所需的口粮,也有部分农民直接购买粮食,导致了粮食的供应量大幅下降,引发粮食价格的上涨。

(三)农业生产率低抑制了农产品产量的增长

比较劳动生产率,即一个部门的产值同在此部门就业的劳动力比重的比率,它反映1%的劳动力在该部门创造的产值(或收入)比重。

由表2可以看出,从时间序列考察,当经济结构二元性处于加剧阶段时,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降低,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升高。由于近些年城乡二元结构加剧,城市化率水平不断提高,致使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逐年降低。

但通过计算,云南省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近十年以来都是高于国家水平,因此,在这一轮由于农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过程中,云南省由于自身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国水平,农产品供应相比于全国来说比较充足,导致云南省通胀水平低于全国。

(四)当前社会发展过度偏重于城市经济,引发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通货膨胀

现代经济是城市经济。城市经济的发展程度取决于城市建设的规模和水平。因此,城市化率被当作了衡量现代经济是否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准。长期以来,国家将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心与重心,财政对于农村的投入极小,以损害农村利益来换取城市的发展。正是由于这种忽视农村的发展方式与策略,导致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科技投入远远不足,农业发展一直处于低水平,无效率状态。

农业生产效率的低下,导致了在需求快速上升,且耕地面积减小的条件下,农产品产量必然供应不足,价格快速上升。

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使城市所需的各项生产生活资料的消耗也快速增长。但由于在城乡二元结构转换过程中乡村的大量物力人力已经转移到了城市,使乡村在面对新一轮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的需求时力不从心,无法完全满足城市对于各种要素的需求,导致了要素价格的快速上涨。

因此,在这一轮由于农产品产量供不应求,价格猛涨推动的通货膨胀过程中,云南由于自身城市化率低于全国,农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供应相对充足,客观上抑制了通货膨胀水平。

(五)城市消费的高水平拉动通货膨胀,而云南省的低城市化率客观上降低了CPI

2011年1-8月,云南省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43.19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5%,同比增长18.8%;农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61.41亿元,同比增长13.9%。

由此可以看出,城镇市场消费处于绝对主导地位。1-8月份的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乡村的5.9倍,同时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同比增长率也比乡村高出4.9个百分点,因此,过度依赖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使得城市消费群体与消费水平不断增长。需求的过快增长使得短期内商品价格快速上升,进而形成了通货膨胀。

因此,较高的城市化率会在很大程度上拉高消费水平。而云南省相比于全国的低城市化率,导致了云南省相对于全国的低通胀水平。

四、结论与对策

虽然当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会在客观上加速通货膨胀,但城市化过程不能停止,也不能放缓,要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注意以下问题,从而使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第一,虽然城市化是现代经济发展一个十分重要的过程,但城市扩张占用耕地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应当严格控制某些建设用地(如政府非必要的办公用地、高级别墅区、高尔夫球场等),严格限制企业分散布局及在农村任意占用耕地。同时,大量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面积。

第二,尽快取消城乡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剩余劳动力可以在城镇安置,不再需要在城市和乡村同时准备住房,从而减少对于土地的占用。

第三,在积极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不能过重依赖于城市经济,要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平衡发展。因此,要加大城市对于农村的反补,财政政策要多向乡村偏移,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乡村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率,最终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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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昌明,王彬彬.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方略[J].经济研究参考,2010(70).

3.魏剑锋.中西部地区城市化问题研究[J].城市问题,2008(7).

4.李孝坤.重庆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研究[J].经济地理,2007(5).

城乡二元结构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化;发展道路;城乡二元结构

中图分类号:F291.省略

一、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内涵

发展经济学意义上的发展是从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向城市社会和现代经济转变的过程,其标志是:发展水平上,生产力进步,人均GDP不断地增加;二元结构上,农村人口不断地向城市转移,人口城市化率不断上升,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的比率也不断上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不断改善,比如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均寿命延长;劳动者得到充分的就业,人民生活富裕而安定;国家实现现代化,成为世界强国,等等。发展道路,就是达到这样一些目标的过程和方式。

以往学术界对城市化道路的理解,主要是走不走城市化道路,是重点发展农村,还是重点发展城市?如果走城市化道路,也主要是在发展特大城市,大城市,发展中等城市,还是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这样一些问题上争论。一个国家的人口,从城乡结构上,向农村流动,还是向城市流动?从区域分布上,是从哪些地区流出向哪些地区流动和集中?从城市规模上,是向多大规模的城市和城镇流动和集中?

本文讲的城市化道路,是从国际比较而言,是指用什么样的方式,让农村人口进入到城市中来。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虽然受到人的规划意志、交通建设等方面的影响,但是,起基础调节作用的仍然是市场机制:人的发展和就业机会、可以预期的能够获得的收入水平、生活成本和创业及找工作的难度(包括居住成本、日常生活费用、教育医疗养老等成本、找工作的难度)。发展及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是一个地区和城市吸引人口向其流动和集中的机制,而生活成本和创业及找工作的难度是一个地区和城市向外排斥人口的机制。发展和工作机会及其收益大于生活成本,吸引人口向内流入,反之,则排斥人口向外流出。因此,人口往哪里流动,在什么地区发展什么样规模的城市和城镇合适,是由市场经济机制内在调节决定的,并且现代交通、电力、通信、互联网、管道等网络技术使城市间的交流加快,交易成本下降,克服了传统的小城市规模(假设传统交通、电力、通信、管道技术和装备条件不变下)收益较低的状况。所以,国家和各级政府,不能断然地在战略上决定重点发展某一规模的城市或者城镇。而且,对于工资水平、水、天然气、电、住宅等这样一些物品的价格,尽可能地让市场供求定价,避免发生价格扭曲,使价格等机制发挥人口吸引、或者阻碍人口流入以及向外排斥人口的作用,使都市、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在区域上合理分布。

二、国际上几种重要的城市化道路

(一)东亚体面的城市化道路

东亚二战后土地制度改革较为彻底,耕地平均化,后来韩、台都进行了农村土地集中的改革和调整。虽然今天其农村人口的比例已经下降到5%,但是,比起拉美、美国和欧洲,其家庭农场的规模平均也就在2公顷左右。放开人口流动,农村土地私有比较均匀,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在大量的小企业和服务业中得到了就业,加上农村的土地和住宅可以变现,再加上政府对土地和房价的控制,转移到城镇中的人口在城镇中有购买住宅的能力。中国台湾在土地和房价没有上涨前,1980年时城市化水平达到65%,并且城市中85%的居民有了自己所有的住宅。韩国政府建造了250套住宅,解决了1/4人口的住房问题。东亚这些国家和地区,在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初时,也有一些贫民窟存在,后来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加,人民收入的提高,逐步地进行了改造,使人民都有了体面的居住。

(二)印度和拉美“贫民窟”为主的城市化道路

印度和拉美人口自由流动,转移人口的形式主要是贫民窟方式。拉美土地集中度非常高,大量的农场为公司式经营,农场面积比美国家庭农场平均面积都要大,农村无地的农民涌向城市;而印度的很不彻底,农村家庭农场本来平均规模就很小,但是也存在着大量的无地农民,农村的农民也涌向城市。无地,以及从事农业比较收益低,使得拉美和印度的农民大量涌向城市,而城镇中政府又没有注意促进能大量容纳就业的小企业的发展,城市中存在着大量的就业不足,甚至无业的农村人口,导致进入城市人口的收入较低。加上一些无地农民在农村没有资产可变现,在城市中没有增长较快的收入,政府财力又对低收入人群的住宅供给没有支持,结果只能使他们在贫民窟中安身。印度目前城市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0%,而城市人口中约35%居住在贫民窟中。拉美各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贫民窟也进行了改造,并对其也纳入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贫民窟”现象可以说是“拉美陷阱”的基本表现。巴西的“贫民窟”闻名于世,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大多集中覆盖在50―100米的山中央,比较密集,基本上都是外墙的砖体结构房子,相对简陋,但都是一户一房,并且通电通水,生活垃圾也纳入城市收集处理系统。虽然外观差些,但居住面积较大,巴西人把它们称作是“违章建筑”,因为这些房子并非政府提供,而是由贫穷人口自己建造的。但政府并不会去拆除,因为要拆掉这些房子,就需要为他们提供住处,所以政府是默认他们存在的。生活在“贫民窟”的人,白天在城里工作,收入总体不高,但同样享受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教育、医疗和失业救济等福利保障,并且接受城市的管理。由此看来,巴西“贫民窟”的人口已经融入城市,已经成为收入较低,但相对稳定的社会阶层和人口群体。[1]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给未来积累巨大社会风险的城市化道路

1.人口的户籍没有放开,采取了转移人口临时居住证的制度,由此转移进入城市的农民人口得不到城市教育、卫生、社保、低保等各方面的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且在正式单位就业、购置车辆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2.贫民窟不允许存在,而城镇合法房的价格奇高,农民农村中的宅地不能从资产意义上变现退出,城市中劳动力供大于需又使工资收入增长缓慢,没有购买房屋的能力,结果使转移人口进得来,而永久留不下。

3.在城乡间形成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在城市内形成大规模工作不固定和居无定所的飘移(蚁族)人群,城中村、蜗居、集装箱、鸽笼、胶囊间等低成本居住方式也会大量出现,特别是从农村进城的80后、90后,以及未来的21世纪后,想让他们从城市中回到农村的一亩三分地上去,可能性越来越小,将会在城市中形成低收入生活艰难、有一定文化而无信仰、财富不公(特别是居住不公)使心理极不平衡等这样的大规模的导致社会动荡的危险人群。

4.由于农村青年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转移,老年人不能随同转移,并且一部分农民工中老年后又返回农村,使得农村的老龄化实际上要快于城市,特别是未来20―30年中,大部分村庄将会成为老年人为主的没有活力和萧条衰败的地方。从比较的角度看,中国过去30年这样的一种城市化道路,并不比拉美和印度贫民窟方式为主的城市化道路优越多少。而且,目前的这条中国城市道路如果不进行调整,坚持走下去,结果无疑将会暴发和造成诸多的社会动荡和灾难。

5.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一些关键的战略、体制和政策上,实际没有进行细致地研究和规划。改革开放以后的近10年中,我们对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仍然实行的是限制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认识到农民向城市转移的重要性,但是,仍然怕农民进城后,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21世纪以来的10年,才逐步地清理了农民进城的种种限制,然而,到现在还是不彻底。

三、中国未来城市化道路的设计

城市人口比例比同样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滞后15―20个百分点;农村剩余人口还很多,到80%―90%的城市化比率时,还需要从农村向城市转移5―6亿人口;2010年后,由于农村教育的发展和农村青年一代文化水平的提高,他们追求新的生活方式和较高的工作收益,90后和未来21世纪后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速度将加快;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奉行收入和财富公平及其共同富裕的准则,不能形成两极分化是我们社会价值标准的底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众多和土地资源短缺,可利用的有效土地面积在云南腾冲到东北黑河一线从腾冲到黑河一线,西部国土面积为64%,居住人口为5%;东部国土面积为36%,其中还有相当多的面积为山地,居住人口为95%。的东部,除去山地,比例很小。据此,我们可以设计这样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化道路。

(一)改革户籍和人口管理制度,实现人口的自由居住和迁移

从人口管制方面,取消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管制制度,居民在城乡间和不同地区迁移,是公民的自由权利;人口管理,从目前的农村和城镇两类户籍管理加临时居住证制度,改革为人口和户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加固定居住(在一个地区居住法定长的时间)制;对于居民的城乡和地区间迁移,实行自由登记和备案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教育学历、社会保障、纳税、驾照、护照、住所、就业、信用等信息整合,建立居民个人信息管理系统。

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流动是劳动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由市场配置和再配置的一种方式。劳动力和人力资本作为经济发展的要素,要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最优配置。收入差距和就业机会是调节利用率低地区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本向利用率高地区流动的机制,而人口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和人力资本最优配置的最基本方式。是限制人口流动,在农村和落后地区分散投资,吸收劳动力就业,还是鼓励人口流动,将有限的资金投到城市,投到效益好的地区,吸收劳动力较充分就业?这是两种发展观。从经济学分析看,收入差距,就业机会差异,人口流动,最后使劳动力和人力资本资源利用的效率尽可能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机制和内容。

人口流动是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特别是缩小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过去,人们总是想通过加大对农村和落后地区投资的方式缩小差距,忽视人口流动,甚至限制人口流动。其实解决城乡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除了投资发展乡村和落后地区外,最重要的办法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发达地区的人口向较发达地区迁移。一是迁移到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这部分劳动力和人力资本得以充分利用,其收入水平提高;二是迁移劳动力抑制了城市和发达地区工资过快增长,使其经济保持低工资成本竞争力;三是乡村和不发达地区过剩劳动力转移后土地逐步规模化经营,劳动生产率提高。因此,人口流动是城乡、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都获利的社会经济过程,应当鼓励、保护和规范,而不应限制。阻碍人口流动的结果,必定是使城乡、地区、居民之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越来越大[2]。

(二)城市中工作和居住法定时间的所有人口,都有享受同一城市均等和公平的公共服务,并且不得有原居民与新居民不同身份的制度性歧视

1.就业和工作机会完全平等。比如,公务员的考试和录取,不能以毕业学校的本地生源和外地生源,或者本地大学毕业和外地大学毕业为由,对学生报名、考试和录取设置障碍。

2.接受教育的机会完全平等。义务教育不仅要服务于原居民,还要对长住的新移民,包括新进的劳动人口的子女平等开放,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使中国青少年,不论出身,都能接受平等和良好的教育。

3.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平等。我们现在的医疗卫生制度明显地分为二元结构,农村中是刚刚建立起来的新农村合作医保和医疗制度,城市中又分为行政公务医疗保障、事业和企业交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城镇其他如学生、无业等人员的医疗保障,而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参保率很低。因此,这方面需要改革的,一是政府要考虑大量的农民人口转移进城市这个现实,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并建立恢复一些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如社区卫生所和医院,孕妇分娩,计划生育,疫苗接种,等等。二是医保强制征储,在能随人口迁移在不同地区间转续的基础上,逐步由中央统筹管理;三是财政对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而形成的医疗保障金缺口,要有一个预测,需要拨款进行弥补。

4.基本社会保障平等。对于转移进入城市的新移民,工作和居住够法定时间的,社会保障费改税,由税务部门强制征储,养老等保障在异地能转移接续的基础上,也需要逐步实现由中央统筹管理,预测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的速度、规模和结构,加大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缺口的弥补,并且将所有达到法定工作和居住时间的居民,均纳入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的范围。

5.其他公共服务平等。包括交通出行、水电气服务、环境卫生、生活物价等方面的服务、补贴等等,达到法定工作和居住时间的新进城市人口,都有平等享受的权利。

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实际是城市公共资源的一种再分配。要将过去只有城市居民人口享受的公共资源,扩大到向城市转移的农民人口。因此,人口转入的地区和城镇,只要是在本城市合法工作和居住的人口,无论是原居民,还是新移民,政府都应当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

(三)改革土地、地方财税和住房制度,让农村转入城市的人口有体面的家庭和能够团聚的安居住房

许多学者在研究中国的城市化时,注意力集中在户籍管制方面,似乎只要户籍制度改革了,人口就可以自由迁移了,这种讨论很不全面。实际上在临时身份证制度实行和企业自主招工后,人口的居住和就业,也即进入城市,虽然在事业单位、行政单位招工方面还有一些不平等,但是其他形势的用工和就业已经没有太大的障碍。关键的问题在于,农村迁移人口进得城来,却因固定永久居住不能解决而留不下。我们不能再走印度和拉美以“贫民窟”方式转移农村人口,实现中国未来的城市化,我们也不能再沿着前面所述的过去30年走过的农村人口城市化的道路走下去,我们需要学习的是东亚模式中一些国家和地区实现城市化道路的迁移和居住方式。

需要我们考虑的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从经济学上讲,有进入的制度、文化、技能等等障碍,特别是进入的居住成本障碍,也有从农村退出的代价,即存在着退出障碍。这就是人口在城乡间和地区间迁移的成本和收益,包括门槛和障碍分析法。如果我们顺着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去思考解决问题的出路,那么,中国未来城市化道路在进城人口“留得下”的方面就应为:

1.在城镇中不断地鼓励创业,发展小企业,扩张服务业,使进入城市的人口中,中等收入人口增多,因失业而贫困人口较少,并且因劳动力需求量大而劳动报酬持续上升,使进入城镇的大部分人口有支付长期租用和购买基本和较为体面住宅的支付能力。

2.政府要调控土地和住宅的价格水平,使其上涨的速度低于进城农民工收入的增长速度,从而使进入城镇人口日益高增长的收入为基础的支付能力与在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时期长期稳定低增长的住宅价格水平相适应。

3.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对于农村的资产,包括承包耕地、林地、草场和宅基地等,应当有保护农民利益的退出机制。一是在交通水利、独立工矿、城镇等建设的城郊和农村等地域,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等,应当给以合理的补偿;一些基本农田中的宅基地,可以采取复垦大面积农田中宅地与发生建设区占地相关联的办法,进行调换,给以合理补偿。二是一些与建设无关的农村,允许其耕地等流转,特别是地方和中央政府,应当建立村庄整备基金,对其复垦的宅地,给以收购补偿,鼓励其退出农村。这样,既使进入城市的农民有了一定的资产变现收入,成为在城镇中购房的一部分,甚至是全部支付能力,也使农村中的土地得以顺利退出,减少中国居民未来城乡两栖居住和村庄不能被整理带来的土地浪费。

4.中央政府除了对地价和房价进行控制外,对于进入城市中的少部分购买不起住宅的人群,需要财政投入,建设廉租房,供他们居住;对于廉租房和安置房等小区,要科学规划,监督建筑质量,形成较好的社区环境;并且对廉租房小区,包括政府宅地和承包地换住宅而建设的小区,要提供适当的公共服务,避免其成为建筑“非贫民窟”,但卫生、治安等管理和公共及物业服务“贫民窟”化的社区。

5.各级政府可以对退出宅地,并在城镇购买房屋的农民,除了收购其宅基地外,还应当对其买房给以补贴,一方面,避免其有一定钱时,再到自然村中占地盖房,另一方面,鼓励其集中到城镇中来集中居住,节约土地。

如果不准备用贫民窟的方式解决农村人口进城后留得下的问题,那么进入城镇的人口,其收入增长速度、房价上涨指数、农村资产的退出变现、政府对少部分人群提供住宅等,是解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后的四个关键点。需要指出的是,假如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房价比居民收入增长快,特别是如2009年房屋总价与城镇居民收入比高达8以上,2010年如果不进行控制,达到10,超过可承受能力6的上限,实际上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镇中需要住房的90%的人,根本不会有能力购买房屋。农民退出农村的资产不能变现,对少部分极低收入的农民政府不提供住宅,另一方面,政府又不允许形成贫民窟,则中国农村人口转移进城镇后解决其拥有住宅和避免两极分化,根本不可能有解。

四、未来中国的城市化格局

(一)2040年时,城市化水平将达到90%

未来30年GDP总量分别按照5%、6%、7%、8%的速度增长预计,2009年中国的GDP总量是49 100亿美元,人口为15.5亿,2040时,人均GDP分别的可能为14 375美元、19 285美元、26 661美元和34 426美元。也就是说,即使未来不考虑人民币升值因素,GDP按照最低5%的速度增长,2040年时,我们的人均GDP也会达到14 375美元,即目前的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发展的水平。它们目前的城市化水平已经为95%左右。

(二)未来30年是城市化加速的30年,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中国1978年时,城市化水平为17.92%,2008年为45.68%,每年城市化水平上升0.93个百分点。未来30年中国城市化加速的主要动因为:一是教育的发展,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普及,加快人口向城镇的流动和转移;二是年轻和有文化人口对城市就业和生活的向往,80后,90后,特别是未来10年后的21世纪后,在农村安心生活,或者出来务工再回农村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三是老年人口新陈代谢,农村老龄化水平可能上升,但是农村老年人口到2040年规模可能下降;四是中国到了韩国和中国台湾发展阶段相似的城市化加速期,韩国和台湾在2009年人均分别在GDP 17 000和接近20 000美元时,城市化水平在93%和95%,我们不可能人均GDP水平很高,而城市化水平很低,发生很大的偏差;五是有一部分老年人口将随着城市化,包括随子女进城抚养。

(三)2040年中国将会有6 500―7 500个城市,数量是目前城市的10倍以上

过去我们总是限制城市数量的发展,这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极不相适应。未来,可以将一些城镇建成人口规模10万以上,经济总量和财政有一定规模的镇升级为城市;一些已经是城市的县所在镇加快改市的步伐;并且,发展十几个千万人口级和数十个500―1 000万人口级的大都市和大城市。以满足未来中国城市化加速的需要。城市数量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目前的乡镇升市,城市人口的增加,除了乡镇升市外,还在于现有城市规模的扩大。

另外,城镇中95%有劳动要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就业,实际失业率在5%以下;政府对每一个城镇人口平等和均等地提供教育和卫生等公共服务,绝大部分城镇人口纳入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之中,社会保障的覆盖率达到100%;在城镇生活的家庭中,80%的居民有自己体面的住宅,避免80%的居民无房屋资产的人口去租住20%的有多套房屋资产的住宅的两极分化格局出现;城中村、蜗居、鸽笼、工棚、胶囊、集装箱式的居住方式逐步得以改造和消除,避免在城市中出现大面积的贫民窟;住宅社区中,物业管理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到位,居住和出行安全,环境卫生优美,邻里和谐;人口不断减少的农村村庄,不断地被整治,土地得到复垦和集约利用,国家的耕地总面积从长期看得到扩大。我们的目标是,人民工作和居住方面安居乐业,生活方面安全舒适,环境方面卫生优美。

2040年城镇居民达到每人平均40平方米;至少90%的人口生活在城镇中,需要600亿平方米的住宅;按照每万人需要一平方公里城建区标准,需要14万平方公里土地,即20 000万亩土地。如果中国居民每个家庭有两套甚至多套以上住宅,在城乡两栖居住,或者别墅居住的比率很大,或者每人平均达到80平方米居住面积,2040年时住宅及其城建配套需要土地将达到3.5亿亩左右,加上农村的27 000万亩宅地不能退出并继续扩大,全部村庄和城镇建设用地将用去60 000―70 000万亩土地!因此,政府调控住宅市场和管理住宅及其土地资源分配的原则为:(1)住宅只能作为居住消费物,而不能作为投资品和投机品,不能像黄金等物品,作为家庭财富的积累;(2)如果按照3的容积率,平均住宅面积只能限定在每人40平方米左右,绝大部分家庭只能有一套住宅,而不能有两套甚至多套,而且应当选择多层和高层住宅建设和居住模式;(3)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应当限制多套房资产的家庭,向无房户出租食利,防止80%的无房家庭向20%的有房产家庭交租的城镇中两个阶级的产生和形成。

当然,我们在走这样的中国城市化的道路时,要处理好政府调控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要处理好短期中承认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二元差别与长期一定要实现公民人人社会福利公平的关系,要处理好居民日益增长的需要与政府财力可能性之间的关系。但是,要实现以上三个格局的城市化,与我们的价值观,以及城市化道路的正确选择,是密不可分的。

参考文献:

[1]黄祖辉.拉美国家:告别贫民窟印象[N].社会科学报,2010-01-21(1199).

[2]周天勇.新发展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周天勇.中国向何处去[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

[4]曹静.关于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6,(3).

[5]世界银行.1984年世界发展报告[R].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

[6]夏长杰.中国服务业三十年发展历程、经验总结与改革措施[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08,(6).

Choices for Chinas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Path under Dual Urban-Rural Structure

ZHOU Tian-yong, ZHANG Mi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C.P.C., Beijing 100091,China)

城乡二元结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矛盾 统筹发展

1、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国民经济显著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我国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农村。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虽已出台多项惠农政策,一定程度上使收入差距有所缓解,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一个系统性问题,不是短期内就可以消除。当前,中国经济中的许多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的深层次难题,都同这个课题进程不快或者出现了某些扭曲有极大关系,根子很可能就在这个地方――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上,农业仍然是中国的弱势;消费结构上,农民仍然是中国第一购买力的群体;区域结构上,农村仍然是中国发展的洼地;收入分配结构上,农民工也依然是中国低收入阶层。若再谈到中国的知识结构、各种资源的配置结构等,都会发现农民工的影子,但其利益保护机制却总略于城市居民。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

2、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带来的危害

2.1、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农产品市场难以扩张,农业生产难以持续增长,农民收入的增加受到严重影响;二元结构还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农村消费品市场与城市消费品的等级也在不断拉大:城镇市场已趋于饱和的高档耐用消费品受农民收入下降的影响,无法向缺乏有效需求的农村市场转移,使农村的相当一部分潜在需求无法转为现实需求。农村需求结构得不到提升,必然影响与需求有关的供给结构,从而影响与供给有关的产业结构的发展。

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城乡之间筑起了一道道资金、技术、市场、劳动力等壁垒,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交流,并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但旧体制依然存在,城市和乡村之间仍然存在着对生产要素流动的限制,不仅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因此而遇到阻力,而且乡镇企业的产业升级和资产重组以及物流业的发展都会因城乡分割、工农分割现象的继续存在而受到制约。

2.2、不利于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严重影响公平问题

城乡之间的生产和生活表现出明显的二元化和结构性的失衡状态。城乡之间的二元化阻碍了国家统一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及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造成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贫富之间、干群之间及国家与农民之间的矛盾,构成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中的结构。这些结构不可避免的会带来农村居民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造成了就业机会的不平等,而就业的不平等又造成了收入的不平等。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便会造成下一代、再下一代农村居民生活的不平等、就业的不平等和收入的不平等。

2.3、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中国城乡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在直接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进而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多地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导致了农业的低效益。农村经济的落后导致农村内需不足,进而也影响了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从而使市场经济难以协调发展。

3、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看法建议

城市化是解决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的根本出路。要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就要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走农村城市化道路,实现城乡良性互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城镇人口,转变生产增长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村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1、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

要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优化区域和城乡结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机会平等。繁荣农村经济,使大中城市和小城镇成为一个体系,促进城市和乡镇企业结合,加快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微观层面上,通过农民市民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镇)化这“三化”来完成城乡生产方式一体化、生活方式一体化、市场体系一体化,“三化”中农民市民化是根本;宏观层面上,要通过国家逐步改变对城乡的二元宏观政策,实现城乡平等的一体化宏观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2、致力于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

要消除城乡差别,纠正城乡失衡,就要要清除不合理的制度,解决制度不公和失当的问题,也要进行制度创新,解决制度无力和失效问题。通过改革,消除造成城乡隔离、阻碍城乡融合的制度,实现城乡之间资金、信息、技术、人才、劳动力、物资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奠定基础。必须致力于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实现社会的公正。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特别是增加国家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就必须振兴农村,对农民“少取、多予”。

参考文献:

[1]刘立尧,蒋爱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民增收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考[J].安徽农业科技.2012.02

[2]吴应时.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社会稳定问题剖析[J].商业时代.2012.04